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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代理合同

知识产权代理合同



第一篇:知识产权代理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山东智宇律师事务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就甲方商标注册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订立。

一、代理项目

甲方现委托乙方办理 的如下事宜:

二、乙方义务

1、乙方须在收到甲方相关委托文件以及相应费用后3个工作日内做完所有前期准备并将相关文件转递申请,但涉及公证认证等无法控制的因素的除外。

2、乙方应保证按指定国家的主管机关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在代理过程中应及时将进展情况通知乙方。

3、乙方任何向官方所做的说明和回答,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4、如有涉及甲方同意进行并已经支付费用的后续程序,乙方应保证在指定国家的法律允许的期限内使当地事务所接到指令,但因甲方原因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申请所需文件资料,包含申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答复该国官方指令所需的文件资料;尽可能核实客户方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并确保送交乙方的文件准确无误;因原始文件缺陷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未审核出原始文件的应当可以发现的明显缺陷并未及时通知甲方更正,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甲方费用,并于支付当日将汇款凭证传真至乙方。

3、甲方应提供申请相关的其他必要支持。

五、费用及付款方式

1、所需费用共计_ _ 元人民币(含官方收费、工认证费、代理费、手续费、杂费);该费用包括商标在不发生被异议或驳回的情况下从申请直至商标领证核准的所有费用;发明专利实质审查前的全部费用(不含实质审查费、公布印刷费、办理登记费、办证费、印花费、年费等);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办理登记前的全部费用(不含公告印刷费、办理登记费、办证费、印花费、年费等)。

2、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5日内支付,乙方收到上述费用后立即开始申报。

账户名:林琼 开户行:农业银行

账 号:95599 8026 19521 458193、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部款项的发票。

六、其他事宜

1、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传真件有效。

甲方: 乙方:山东智宇律师事务所

(章)(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委托代理知识产权事宜合同-review

委托代理知识产权事宜合同

甲方(委托人):填写

乙方: 上海精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就发明名称为:请求办理专利申请事宜。就实用新型名称为:填写请求办理专利申请事宜。就外观设计名称为:请求办理专利申请事宜。

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 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办理在在中国美国日本PCT的专利申请事宜。

二. 乙方应认真负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便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要求保密的事宜。乙方若泄露甲方要求保密的事宜,乙方承担一切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三. 甲方应充分地向乙方说明自己委托代理事宜的内容,及时向乙方提供专利申请所需要的有关资料,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四.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应如实提供申请人(注册人或权利所有人)或共同申请人(权利所有人)的姓名和地址,如果在委托过程中要求改变申请人(注册人或权利所有人)或共同申请人(权利所有人)的姓名和地址,应提交原申请人(注册人或权利所有人)或共同申请人(权利所有人)签署的变更声明,或提交申请人(注册人或权利所有人)之间有关申请权(专利权或商标权)事宜的协议书副本。

五.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甲方联系人的姓名及其详细通讯地址;甲方如变更联系人或通讯地址,应将变更结果及时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将承担影响各种规定的时限带来的后果。

六. 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通讯地址及时向甲方转达官方的有关审查文件和审查文件发送时限提醒单,如果乙方未及时发出,影响各种规定的时限带来的后果将由乙方承担。

七.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认真做好代理人本职工作,积极维护委托方的利益。乙

方按照《专利法》及《专利审查指南》的要求,准备相关技术资料、图纸等专利申请文件的初稿,提交给甲方审核,待甲方同意提交申请后,由乙方负责向国家专利局递交申请文件。

八.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发明专利代理服务,至专利审查程序的审查为止。

九. 甲方如需乙方为其进行答辩,甲方无需另行支付代理费。

十. 根据乙方的收费标准,就本合同项下服务,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全部费用共计

人民币:2150(贰仟壹佰伍拾)元整,包括但不限于实用新型代理费、以及国家申请费、年费等所有可能发生的官费。

十一. 甲方如有各种原因要终止履行本合同,代理费按终止时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结算。

乙方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或违反本合同的情况,通知对方后,有权中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十二. 合同双方如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如造成损失,应由违约方承

担责任,并按实际经济损失支付赔偿金,还应支付违约金为本合同所收费用的25%。

十三. 合同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项为止。注:实

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至授权通知书下达并提交相应的专利证书之日为止。十四. 合同期间,乙方不再收取任何代理费用。本合同项下费用,甲方将按阶段支付:

1、本合同签署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即人民币430元整;

2、乙方准备好技术资料、图纸、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摘要、摘要附图(适用时)、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等专利申请文件的,甲方支付

合同金额的20%,即人民币430元整;

3、乙方提交甲方的专利申请文件并取得国家专利局的受理通知书的,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即430元整;

4、乙方将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交给甲方之时,甲方支付剩余的40%,即860元整。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乙方未在2012年4月1日将以甲方为专利权人的合法有效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提交给甲方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十五.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初步审查、实质

甲方:乙方:上海精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盖章)(盖章)

年月日2011 年 7月 2日

第九条,年费,,14条全部退回,数字量化,,不需要其他钱,,不产生其他费用,,75不是150

第三篇:委托代理知识产权事宜合同-review

委托代理知识产权事宜合同

甲方(委托人):填写

乙方: 上海精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就发明名称为:

请求办理专利申请事宜。

就实用新型名称为:

填写

请求办理专利申请事宜。就外观设计名称为:

请求办理专利申请事宜。

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 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办理在在 中国

美国

日本

PCT的专利申请事宜。

二. 乙方应认真负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便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要求保密的事宜。乙方若泄露甲方要求保密的事宜,乙方承担一切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三. 甲方应充分地向乙方说明自己委托代理事宜的内容,及时向乙方提供专利申请所需要的有关资料,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四.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应如实提供申请人(注册人或权利所有人)或共同申请人(权利所有人)的姓名和地址,如果在委托过程中要求改变申请人(注册人或权利所有人)或共同申请人(权利所有人)的姓名和地址,应提交原申请人(注册人或权利所有人)或共同申请人(权利所有人)签署的变更声明,或提交申请人(注册人或权利所有人)之间有关申请权(专利权或商标权)事宜的协议书副本。五.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甲方联系人的姓名及其详细通讯地址;甲方如变更联系人或通讯地址,应将变更结果及时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将承担影响各种规定的时限带来的后果。

六. 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通讯地址及时向甲方转达官方的有关审查文件和审查文件发送时限提醒单,如果乙方未及时发出,影响各种规定的时限带来的后果将由乙方承担。

七.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认真做好代理人本职工作,积极维护委托方的利益。乙

方按照《专利法》及《专利审查指南》的要求,准备相关技术资料、图纸等专利申请文件的初稿,提交给甲方审核,待甲方同意提交申请后,由乙方负责向国家专利局递交申请文件。

八.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发明专利代理服务,至专利审查程序的审查为止。

九. 甲方如需乙方为其进行答辩,甲方无需另行支付代理费。

十. 根据乙方的收费标准,就本合同项下服务,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全部费用共计人民币:

2150(贰仟壹佰伍拾)

元整,包括但不限于实用新型代理费、以及国家申请费、年费等所有可能发生的官费。

十一. 甲方如有各种原因要终止履行本合同,代理费按终止时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结算。乙方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或违反本合同的情况,通知对方后,有权中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十二. 合同双方如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如造成损失,应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按实际经济损失支付赔偿金,还应支付违约金为本合同所收费用的25%。

十三. 合同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项为止。注: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至授权通知书下达并提交相应的专利证书之日为止。十四. 合同期间,乙方不再收取任何代理费用。本合同项下费用,甲方将按阶段支付:

1、本合同签署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即人民币430元整;

2、乙方准备好技术资料、图纸、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摘要、摘要附图(适用时)、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等专利申请文件的,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即人民币430元整;

3、乙方提交甲方的专利申请文件并取得国家专利局的受理通知书的,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即430元整;

4、乙方将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交给甲方之时,甲方支付剩余的40%,即860元整。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乙方未在2012年4月1日将以甲方为专利权人的合法有效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提交给甲方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

十五.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初步审查、实质甲方:

乙方:上海精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盖章)(盖章)

****年**月**日

2011 年 7月 2日

第九条,年费,,14条全部退回,数字量化,,不需要其他钱,,不产生其他费用,,75不是150

第四篇:知识产权合同

知识产权合同

2010.11.知识产权合同概述

(一)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人类智力劳动成果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规定,世贸成员应该给予保护的包括8种权利:

版权与邻接权商标权地理标志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发明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未披露的信息权(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权

知识产权特征:

法确性地域性 时间性无形性独占性复制性 价值性

(二)知识产权合同的概念

•产权合同

•知识产权合同包括著作权合同、专利权合同,商标权合同等,其系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知识产权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性质上属于民事合同。

(三)知识产权合同的种类

•版权及邻接权类

版权登记合同——著作权许可三方协议、版权转让协议、箸作权转让协议、人物造型著作权转让协议书、摄影作品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著作权转让顾问协议、国内著作权维权专项法律服务合同、音乐作品版权登记认证协议书

版权转让合同——著作权转让合同、影视剧版权转让合同、论文版权转让合同  版权许可合同——计算机软件许可证协议书、国际计算机软件许可合同、计算机软件使用许可合同、图书出版合同、授予翻译权合同

(三)知识产权合同的种类

•产权合同

•商标权类

商标申请合同 ——商标注册申请合同、代理注册商标申请合同

商标转让合同 ——商标权转让合同、注册商标转让合同、商标转让合同

商标许可合同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国际(非独占)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国际商标许可合同

(三)知识产权合同的种类

•产权合同

•专利权类

申请合同 ——专利申请合同、专利申请实施许可合同

专利转让合同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

 专利许可合同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国际专利技术许可合同

(三)知识产权合同的种类

•产权合同

•其他知识产权类

保密合同

杂志邮发合同

图书约稿合同

知识产权合同范本

以商标权许可合同为例

(一)鉴于条款

•产权合同

•鉴于许可方拥有具有一定价值并经注册的商标和服务标志,且拥有并可出售其他如附文第一节所述的许可方财产,其中包括“商标”。这一商标在广播或电视中经常使用,并出现在各种促销和广告业务中,得到公众的广泛认可,在公众印象中与许可方有密切关系;

•鉴于被许可方意于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因此考虑到双方的保证,达成如下协议:

(二)授权许可

•产权合同

• 1.产品根据以下规定的条款,许可方授与被许可方,被许可方接受单独使用这一商标的许可权力,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以下产品的使用。(加入产品描述)

• 2.地域许可协议只在________地区有效。被许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协议下产品的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二)授权许可

•产权合同

•3.期限许可协议自____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终止,至________日期满。若满足协议条件,本协议期限每年自动续展,直至最后一次续展终止于________年12月31日。始于________年12月31日,本许可协议在每一期末自动续展一年,到下一年的12月31日止,除非一方在协议到期前30天以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协议的执行。

(三)付款方式

• 1.比例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其或其附属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协议产品的净销售额的________%作为使用费。“净销售额”指总销售额减去数量折扣和利润,但不包括现金折扣和不可收帐目折扣。在制造、出售或利用产品时的费用均不可从被许可方应支付的使用费中折扣。被许可方同意如向其他许可方支付更高的使用费或更高比例的许可使用费,将自动马上适用于本协议。

(三)付款方式

•2.最低限度使用费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费________美元,作为对合同第一期应支付使用费的最低保证,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费将在第一期的最后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协议签字时支付的预付款将不包括在内。此最低限度使用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再归还给被许可方。

(三)付款方式

•3.定期报告第一批协议产品装运后,被许可方应立即向许可方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明被许可方在前一期售出的产品数量、概况、总销售额、详细列明的总销售额折扣、净销售额及前一期中的利润。被许可方将使用后附的,由许可方提供给其的报告样本。无论被许可方在前一期中是否销售了产品,均应向许可方提供报告。

(三)付款方式

•4.使用费支付除上述最低使用费以外的使用费需在销售期后________日交付,同时提交的还有上述要求的报告。许可方接受被许可方按协议要求提供的报告和使用费(或兑现支付使用的支票)后,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可以在任何时间提出质疑,被许可方需及时改正、支付。支付应用美元。在许可地内的应缴国内税由被许可方支付。

(四)专用权

•1.除非许可证认可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在协议有效区域内再授予别人销售第一节所述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本协议不限制许可方授与其他人使用这一商标的权力。

•2.协议规定如果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出购买第一节所述产品,用于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被许可方有10天时间决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许可方在10天内未接受这一要求,许可方有权通过其他生产者进行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在这种情况下,当其他生产者的价格比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支付的高时,被许可方有3天时间去满足生产者生产此种产品的要求。被许可方保证在未得到许可方书面同意前,不把协议产品与其他产品或服务一起作为奖励,不与其他作为奖励的产品或服务一起出售协议产品。

(五)信誉

•被许可方承认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的价值,确认这一商标、相关权力及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只属于许可方,这一商标在公众印象中有从属的含义。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只属于许可方,这一商标在公众印象中有从属的含义。

(六)许可方的所有权及许可方权利的保护

•1.被许可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及其后,不质疑许可方就该商标享有的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质疑本协议的有效性。如果许可方能及时收到索赔和诉讼的通知,许可方保护被许可方,使其不受仅由本协议所授权的商标使用引起的索赔和诉讼的损害,许可方可选择就这样的诉讼进行辩护。在未得到许可方的同意之前,不应就这样的索赔和诉讼达成解决办法。

•2.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提供必要的帮助来保护许可方就该商标拥有的权利。许可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自己的名义、被许可方的名义或双方的名义针对索赔和诉讼应诉。被许可方在可知范围内将书面告知许可方就协议产品的商标的侵权和仿制行为;只有许可方有权决定是否对这样的侵权和仿制行为采取行动。若事先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被许可方不应就侵权和仿制行为提出诉讼或采取任何行动。

(七)被许可方提供的保证及产品责任保险

•被许可方负责为自己和/或许可方就其非经授权使用协议产品商标、专利、工艺、设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就其他行为或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进行辩护,并使许可方免受损失。被许可方将自己负担费用,向一家在________地区有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承保产品责任险,为许可方(同时也为被许可方)因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提供合理的保护。被许可方将向许可方提交以许可方为被保险人的已付款保险单,在此基础上,许可方才能同意产品出售。如果对保险单有所改动,需事先得到许可方的同意。许可方有权要求被许可方向其提供新的保险单。许可方一词包括其官员、董事、代理人、雇员、下属和附属机构,名字被许可使用的人,包装制造人,名字被许可使用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人,节目转播台,节目主办者和其广告代理,及这些人的官员、董事、代理人和雇员。

(八)商品质量

•被许可方同意协议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其式样、外观和质量将能发挥其最好效益,将保护并加强商标名誉及其代表的信誉。同时协议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遵守适用的联邦、州、地方法律,并不得影响许可方、其计划及商标本身的名声。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被许可方应在出售协议产品之前,免费寄给许可方一定量的产品样品,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以取得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协议产品及其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的质量和式样需得到许可方的同意。向许可方提交的每份产品在得到其书面同意前不能视作通过。样品按本节所述得到同意后,被许可方在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能做实质变动。而许可方除非提前60天书面通知被许可方,不能撤销其对样品的同意。对被许可方开始出售协议产品后,应许可方的要求,将免费

向许可方提供不超过________件的随机抽样样品及相关的纸箱、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九)标签

•1.被许可方同意在出售许可合同项下产品或在产品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将根据第一节附文中商标权第五、六条的规定标明“注册商标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或其他许可方要求的标志。如果产品、或其广告、促销、展示材料含有商标或服务标志,应标明注册的法律通知及申请。如果产品在市场出售时其包装纸箱、集装箱或包装材料上带有商标,在上述物品上也应标明相应标志。被许可方在使用小牌、标签、标记或其他标志时,在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标明商标,需事先得到许可方的同意。许可方的同意不构成此协议下许可方权力和被许可方责任的放弃。

(九)标签

•2.被许可方同意与许可方真诚合作,确保和维护许可方(或许可方的授与人)对商标拥有的权力。如果商标、产品、相关材料事先未注册,被许可方应许可方的要求,由许可方承担费用,以许可方的名义对版权、商标、服务标志进行恰当注册,或应许可方的要求,以被许可方自己的名义注册。但是,双方确认本协议不能视作向被许可方转让了任何与商标有关的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双方确认除根据本许可协议,被许可方享有严格按协议使用商标的权利外,其他相关权利都由许可方保留。被许可方同意协议终止或期满时,将其已获得的或在执行协议项下行为而获得的有关商标的一切权利、权益、信誉、所有权等交回给许可方。被许可方将采取一切许可方要求的方式来完成上述行为。此种交回的权利范围只能基于本协议或双方的契约而产生。

•3.被许可方同意其对商标的使用不损害许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为其使用该商标而取得关于商标的任何权利。

(十)促销资料

•1.在任何情况下,被许可方如果期望得到本协议产品的宣传材料,那么生产该宣传材料的成本和时间由被许可方承担。所有涉及本协议商标或其复制品的宣传材料的产权应归被许可方所有,尽管该宣传材料可能由被许可方发明或使用,而许可方应有权使用或将其许可给其他方。•2.许可方有权,但没有义务使用本协议商标或被许可方的商标,以使本协议商标、许可方或被许可方或其项目能够完满或卓越。许可方没有义务继续在电台或电视台节目中宣传本协议商标或其数字、符合或设计等。

•3.被许可方同意,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在电台或电视台作使用本协议商标的产品的宣传或广告。许可方可以自由决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十一)分销

•1.被许可方同意将克尽勤勉,并且持续制造、分销或销售本协议产品,而且还将为此做出必要和适当的安排。

•2.被许可方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协议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的、有可能将本协议产品当作促销赠品的,以促进其搭售活动目的的及销售方式有问题的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贸易商等。

(十二)会计记录

•被许可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关本协议项下交易活动的会计帐本和记录。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查询该会计帐本或记录及其它所有与交易有关的、在被许可方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资料。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为上述目的可摘录其中的内容。应许可方的要求,被许可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将其至许可方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销售活动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毛价格和净价格等以独立的、公开帐本方式,向被许可方提供一份详细的会计报告申明。所有的会计帐本和记录应保留至本协议终止两年之后。

(十三)破产、违约等

•1.如果被许可方在达成协议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和销售一定量的第一节所述的产品,或者3个月后的某个月未销售产品(或类产品),许可方在采取其他补偿措施以外,可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因其该月未生产销售协议产品(或类产品)而终止合同。通知自许可方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许可方提出破产陈诉,或被判破产,或对被许可方提起破产诉状,或被许可方无偿还能力,或被许可方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或依照破产法做出安排,或被许可方停止经营,或有人接收其经营,则此许可合同自动终止。除非得到许可方书面表示的同意意见,被许可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继承人或被转让人无权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经营协议产品,或相关的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广告、促销和陈列材料。这是必须遵守的。

(十三)破产、违约等

•3.如果被许可方违反本协议条款下的义务,许可方在提前10天书面通知后有权终止合同,除非被许可方在10天内对其违约行为做出全部补偿,令许可方满意。

•4.根据第十二条所述条款,终止许可合同将不影响许可方对被许可方拥有的其他权利。当协议终止时,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即刻到期需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费,且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返还。

(十四)竞争产品

•如果协议第一节所述的产品与目前、今后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或其下属、附属机构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相矛盾,许可方有权终止协议。许可方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后30天此通知生效。根据第十五条的条款,被许可方在协议终止后有60天时间来处理手中的协议产品和在接到终止协议通知前正在生产的产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间,对协议产品的终止有效,被许可方应缴纳的实际使用费少于当年的预付保证金,许可方将把签约当年已付的预付保证金与实际使用费之间的差额退还给被许可方。上句所述的退还条款仅适用于第十三条规定的协议终止情况,而不影响除表述相矛盾的条款外其它所有条款的适用性。

(十五)最后报告

•在协议期满后60天内,或收到终止通知的10天以内,或是在无需通知的协议终止情况下10天以内,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的数量和种类。许可方有权进行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被许可方拒绝许可方的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许可方保留其拥有的其他法律权利。

(十六)存货处理

•协议根据第十二条的条款终止后,在被许可方已支付预付款和使用费,并已按第二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协议中无另外规定,被许可方可以在收到终止协议通知后60天内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合同到期后,或因被许可方未在产品,或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和广告、促销、展示材料上加贴版权、商标和服务标志注册标签后,或因被许可方生产的产品的质量、式样不符合第七条所述许可方的要求,而导致协议终止,被许可方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何协议产品。

(十七)协议终止或期满后的效果

•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授与被许可方的一切权利即刻返还许可方。许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转让在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过程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被许可方不得再使用该商标,或直接、间接地涉及该商标。除第十五条所述的情况下,被许可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销其自己的产品时使用类似的商标。

(十八)对许可方的补偿

•1.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其在协议生效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分销一定量的协议产品,或在协议期内未能持续地生产、分销、出售协议产品,将立即导致许可方的损失。

•2.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在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未能停止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将导致许可方不可弥补的损失,并损害后继被许可方的权利。被许可方认识到,对此没有恰当的法律补偿。被许可方同意在此情况下,许可方有权获得衡平法上的救济,对被许可方实施暂时或永久禁令,或实施其他法庭认为公正、恰当的裁决。

•3.实施这些补偿措施,不影响许可方在协议中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和补偿。

(十九)无法执行协议的原因

•若由于政府法规的变化,或因国家紧急状态、战争状态和其他无法控制的原因,一方无法执行协议,书面通知对方原因和希望解除协议的意愿,则被许可方将被免除协议下的义务,本协议将终止,而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将立即到期应付,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会返还。

(二十)通知

•除非有更改地址的书面通知,所有的通知、报告、声明及款项均应寄至协议记载的双方正式地址。邮寄日视作通知、报告等发出之日。

(二十一)不允许合资企业

•根据本协议,双方不应组成合伙人关系或合资企业。被许可方无权要求或限制许可方的行为。(二十二)被许可方不得再行转让、许可

•本协议和协议下被许可方的权利、义务,未经许可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抵押、再许可,不因法律的实施或被许可方的原因而受到阻碍。

•许可方可以进行转让,但需向被许可方提供书面通知。

(二十三)无免责

•除非有双方签字的书面契约,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得被放弃或修改。本协议以外的陈述、允诺、保证、契约或许诺都不能代表双方全部的共识。任一方不行使或延误行使其协议下的权利,将不被视作对协议权利的放弃或修改。任一方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时间内采取恰当的法律程序强制行使权利。除了如第六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被许可方和许可方以外的任何人、公司、集体(无论是否涉及该商标),都不因本协议而获得任何权利。

货物买卖合同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江苏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实施意见》2006

三、增强企事业单位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

•(十六)建立健全进出口贸易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企事业单位进口货物或接受委托从事来料加工、进口有关原材料涉及出口国知识产权的,应查明出口方或委托方是否为该知识产权的合法拥有者,并应在货物贸易或委托加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引进境外技术时,要即使进行知识产权检索,避免侵犯他人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或引进无效专利技术。企业在接受定牌加工时,要向定牌商索取商标证明并签订许可合同,避免造成侵权纠纷。向境外出口产品或进行技术许可、转让时,要进行有关国家或地区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检索,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确有市场前景的发明创造要及时申请国外专利,有外贸出口权的企业要及时在产品出口或即将出口的国家(地区)进行商标注册。在签订进出口贸易合同中涉及专利技术许可、转让的,须向省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第五篇: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与律所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代理合同

XXXX委代字第(2018)

甲方(委托人): XXXXXXXXXX 负责人: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

乙方(受托人):XXXXXXXXXXX律所 地址: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代理事项

1、甲方受权利人的委托,现转委托权利人与 xxxxxxxxxx 案,聘请乙方律师作为xxxxxxxxxxxxx公司代理人。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XX,为甲方的专用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询服务、律师尽职调查、立案并参与诉讼、递交法律意见、整理法律文书。

二、委托代理权限

乙方律师 XXX 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包括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请求和接受调解,起诉、应诉、撤诉, 参加庭审诉讼活动,代收代签法律文书等委托事项须经过甲方同意后执行。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应依法取得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授权。

2、甲方应独立完成调查及公证取证事项,将诉讼所需全套证据原件完整交与乙方,并如实陈述与本事务有关的情况。

3、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取得权利人签署的各项法律文件,如各种手续、起诉书、申请书等。

4、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相冲突。

四、乙方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 加诉讼活动及其他纠纷解决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代理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律师应亲自参与以下重要法律工作并及时向甲方通报有关事务的进展情况:(1)查阅、了解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客观事实。

(2)起草立案、查处、诉讼等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代为办理行政查处、诉讼和财产保全等相关事务。

(3)对甲方提供的侵权主体负有核实责任,并根据法律需要提供准确的侵权主体工商档案。

(4)确定须提交的证据材料,完成证据目录及证据说明。

(5)参加本案的立案、查处、和解、调解、法庭审理和执行程序的全过程。(6)向权利人提交完整的结案文书(结案文书根据结案方式而定包括:调解书、和解协议书、判决书、执行终结文书)。

3、乙方应当在权利人的授权范围内合理合法的完成代理事务,未经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委托代理事项。

4、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五、解除合同

1、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损害甲方利益的。

4、甲方的委托事情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5、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 6、乙方违反乙方关于案情及商业秘密的泄露行为;

七、争议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

2、甲、乙双方如若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仲裁委

员会进行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 两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 份,由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2、本合同未尽述事宜,双方可以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3、合同有效期限为签订日起叁个月;

九、其他事项

甲方有权利委托除乙方外的其他第三方;

---------------------(以下无条款事项)--------------------------

甲方: 乙方:

二〇一八年XX月XXXX日 二〇一八年XXX月XXXX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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