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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办理程序(精选五篇)

生育津贴办理程序(精选五篇)



第一篇:生育津贴办理程序

①办理程序:参保人员提交所需资料,由单位专管员负责办理。

②办理时间:产妇休完产假后的3个月内,最长不超过8个半月,逾期不予受理。女职工生育津贴每周三办理,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每周二办理。

③所需资料:

女职工正常生育:生育津贴申领表(单位盖章)、医保手册、准生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根据个人情况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

女职工终止妊娠:生育津贴申领表(单位盖章)、医保手册、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诊断证明、妊娠B超单

男职工配偶:生育津贴申领表(单位盖章)、医保手册、夫妻双方身份证、准生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必须提供)、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盖章)、诊断证明、住院费用发票、女方无工作无经济收入证明

第二篇:办理生育津贴手续

办理生育津贴手续

1、《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医学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 纸上)

6、外埠人员除以上材料外还需要提供: ①《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照片页、有效期页、续签页、变更页、配偶及子女页); ②《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填报报表:《北京市生育保险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生表二》 备注:复印件均用A4 纸,并要加盖单位公章 北京生育津贴怎么样计算? 生育津贴公式 :生育当月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 女职工 妊娠不满12 周(含)流产 15 天 妊娠12-16 周(含)流产 30 天 妊娠16-28 周(含)流产 42 天 妊娠28 周以上终止妊娠 90 天 正常生育 90 天 难产生育(产钳助产、胎吸、剖宫)90+15=105 天 多胞胎生育 90+15*(胎数-1)天 晚育津贴 男/女 女方年满24 周岁生育第一个孩子 30 天 生育当月缴费基数 提醒一下:如果男女方都参加生育保险,可按基数高的一方计算晚育津贴 具体生育保险能报销多少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定的

第三篇:如何办理生育津贴领取

如何办理生育津贴领取

缴纳了生育保险,可以在生育后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其中生育津贴是较大的一笔资金。下面,51社保网来为大家介绍,如何办理生育津贴领取。

一、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符合国家生育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计划;

2、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9个月缴纳生育保险,或者分娩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

二、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

生育津贴=参保人分娩月份所在用人单位职工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产假天数为98天,若涉及晚育:再加30天,剖宫产:再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加15天。

举个例子:

一位女性所在单位上一年月缴平均工资就是最低标准3476(若不足此数,按此计算),其产假就是98天,那么她所能享受的生育津贴的标准就是3476除以30,再乘以98,则她产假期间所得工资应为:11354.93元。

三、生育津贴所需材料:

(1)《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盖章,男女双方盖章)(2)《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一式两份,朝阳区需要)(3)《医学诊断证明书》(需要有孕周数、生产方式)原件及复印件(记得和医院要)盖章;(4)北京户口参保人需要提供《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非北京户口参保人需要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及复印件盖章;(5)《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盖章。(6)《女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

生育津贴领取一般都是由公司帮助领取的,但是个人也了解当然是更好了。51社保网介绍的怎么领取生育津贴,希望为准爸爸准妈妈们提供帮助哦。

第四篇:生育津贴办理材料

生育津贴办理须知

[2011-03-21] 来源: FESCO 健康管理中心

一、相关说明:

1.自2009年6月1日起,参保职工分娩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其发生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如未连续缴满9个月将暂时不能通过社会保险机构申请生育津贴,但参保职工如能在分娩之月后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仍可通过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京人社办发[2009]54号);

2.生育津贴等同于休产假期间的工资,打入公司账户,具体发放细节由员工所在公司决定;

3.没有《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的员工,需出示《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办理流程如下所示)、《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外地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生育津贴须在分娩后60天至120天之间申请办理 ;

5.办理生育津贴、计生津贴的证件原件须在外企留存10个工作日 ;

6.请您理解并配合我们提供休假证明:若女方为外企员工,办理生育津贴时请提供女员工所在公司开具的休假证明原件并盖章;若男方为外企员工,且休30天晚育假,还需提供男员工所在公司开具的休假证明原件并盖章。

二、办理生育津贴需出具材料:

北京户口员工

1.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一)原件一式两份

2.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生表二)原件一式两份(注:单立户员工需提供)

注:i.大库员工只填写生表一,表头不填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且不需要加盖章,只有表格右下方加盖男方公章;

Ii.单立户员工填写生表一和生表二,表头填写所在公司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且加盖公司公章,表格右下方加盖男方公章;

Iii.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规定,自2010年6月1日起,生表

一、生表二所填信息均不允许修改,请只填写员工的基本信息。

3.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4.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复印件

5.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6.医院诊断证明书原件、复印件

7.员工及配偶第二代身份证(18位)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注:i.如无第二代身份证需提供一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ii.身份证住址为集体户的,还需提供集体户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非北京户口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员工

除需提供以上1-7条所提及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8.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复印件(如配偶为北京户口且持北京生育服务证,可不提供

联系单)

9.北京工作居住证原件、复印件(需复印首页、本人信息页和变更页)

注:i.单立户人员 以上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且加盖在有文字信息处;

ii.大库人员 办理津贴时需带上其所在公司的账户信息(包括开户名、开户行及账号);

iii.若女方为外企员工,办理生育津贴时请提供女员工所在公司开具的休假证明原件并盖章;若男方为外企员工,且休30天晚育假,还需提供男员工所在公司开具的休假证明原件并盖章。

三、计生津贴需出具材料:

北京户口员工

1.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一)原件一式两份

2.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生表二)原件一式两份(注:单立户员工需提供)

注:i.大库员工只填写生表一,表头不填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且不需要加盖章,右下方不用加盖男方公章;

Ii.单立户员工填写生表一和生表二,表头填写所在公司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且加盖公司公章,右下方不用加盖男方公章;

Iii.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规定,自2010年6月1日起,生表

一、生表二所填信息均不允许修改,请只填写员工的基本信息。

3.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4.医院诊断证明书原件、复印件(诊断证明内容须有怀孕周数和流产方式,盖章有效)

5.员工及配偶第二代身份证(18位)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各复印在一张A4纸上)

注:i.如无第二代身份证需提供一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Ii.身份证住址为集体户的,还需提供集体户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6.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复印件(注:适用于引产,流产无需提供)

注:单立户员工以上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非北京户口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员工

除上述1-6条所提及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7.北京工作居住证原件、复印件(需复印首页、本人信息页和变更页)

注:单立户员工以上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且加盖在有文字信息处

四、围产、生育和计生费用报销:

除正常单据和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外,还需提供蓝本复印件。

表格下载:《生表一》、《生表二》

附《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的办理流程:

A. 办理地点:

北京市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理。

B. 办理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员工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一年期内有效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流动人口生育证明(外地生育服务证不行)、《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

注:为了方便您的办理,请您提前电话咨询所在街道的计生办。

一、相关说明:

1.自2009年6月1日起,参保职工分娩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其发生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如未连续缴满9个月将暂时不能通过社会保险机构申请生育津贴,但参保职工如能在分娩之月后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仍可通过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京人社办发[2009]54号)

2.没有«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的员工,需出示«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办理流程如下所示)、«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外地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生育津贴须在分娩后60天至120天之间申请办理

4.办理生育津贴、计生津贴的证件原件须在外企留存10个工作日

二、办理生育津贴需出具材料:

北京户口员工

1.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一)原件一式两份

注:i.大库员工只填写生表一,表头不填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且不需要加盖章,只有表格右下方加盖男方公章;账号不填

Ii.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规定,自2010年6月1日起,生表一所填信息均不允许修改,请只填写员工的基本信息。

2.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复印件

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5.医院诊断证明书原件、复印件

6.员工及配偶第二代身份证(18位)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注:i.如无第二代身份证需提供一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Ii.身份证住址为集体户的,还需提供集体户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非北京户口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员工除需提供以上1-6条所提及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7.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复印件(如配偶为北京户口且持北京生育服务证,可不提供联系单)

8.北京工作居住证原件、复印件(需复印首页、本人信息页和变更页)

如果男方为外企员工,且休30天晚育假,还需男员工所在公司开具休假证明原件(盖章)

办理津贴时需带上其所在公司的账户信息(包括开户名、开户行及账号)

四、围产、生育和计生费用报销:除正常单据和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外,还需提供蓝本复印件。

表格下载:«生表一»

附«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的办理流程:

A.办理地点:北京市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理。

B.办理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员工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一年期内有效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流动人口生育证明(外地生育服务证不行)、«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

注:为了方便您的办理,请您提前电话咨询所在街道的计生办。

第五篇:办理生育津贴申请报告[范文]

生育津贴申请报告

社会保障局生育保险管理处:

本人系,现在因本人对生育保险相关政策了解不够,导致未能及时申请办理生育津贴的相关手续,现特向贵部门申请办理生育津贴,望领导给予批准,谢谢!

特此申请

申 请 人:

单位: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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