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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视野下中国法官职业化建设

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视野下中国法官职业化建设



第一篇: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视野下中国法官职业化建设

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视野下中国法官职业化建设

一、引言

公正、廉洁、为民是新时期人民法官共同遵奉的核心价值观,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种利益诉求不断呈现,随之而来的利益纠纷也越来越多,而最直观的体现是人民法院所受理的案件数量直线攀升。人民法院担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神圣职责,人民法院应不断提升其司法能力与司法水平,公正、廉洁、为民是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最基本要求。而公正、廉洁、为民离不开法官队伍建设。从世界各国司法的普遍实践来看,法官职业化是法官队伍建设的应然发展方向,也是实现公正、廉洁、为民核心价值观的必要保障。

二、我国法官职业化建设的现状

我国法官职业化建设肇始于1990年代中期,1995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下称《法官法》)首次从法律层面对法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任职条件、考核、培训、辞职辞退等内容作了详细规定。2002年7月,时任最高院院长肖扬在召开的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法官职业化建设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是法院队伍建设的一条主线”。此后,伴随着司法改革的浪潮,全国各地各级法院在法官职业化建设方面进行了不少切合实际的探索和实践,积累了不少成熟的经验,对司法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亦有一定程度的促进作用。但直至目前,在全国范围内仍然没有形成相对统一、制度化、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官职业化规范。因此,目前我国法官职业化建设尽管富有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一)法官管理制度不完善

2002年《法官法》经修订以后,初任法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经过法官学院的预备法官任职培训,合格者方可被任命为法官,我国法官准入制度已趋于科学化,但法官管理制度还有待完善。笔者认为,法官管理制度不完善主要表现在“外部行政化”与“内部大众化”两个方面。从“外部”来看,将法官与地方其他公务员一样纳入“公务员”范围统一管理,法官工资待遇和其他公务员一样与行政级别挂钩,造成法官管理行政化;从“内部”来看,将法官与法院其他公务员统一管理。法院各类工作人员之间没有明确的界线,岗位不固定。

(二)法官职业保障制度不完善

完善的法官职业保障制度是实现法官职业化的重要基石之一,没有完善的法官职业保障制度作基础,我国的法官职业化建设也只能是纸上谈兵。笔者认为,法官职业保障最主要的是经济保障,然而正如上文所述,目前我国对法官的管理采用的是与其他党政机关公务员相同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工资待遇方面,除了很少的法官津贴外,法官的工资完全按照国家公务员的标准执行。而在法官职业化发展较为成熟的国家,法官待遇远远高于公务员待遇。经济保障的严重缺失,不利于法官队伍的稳定,在待遇较低的基层法院,人才流失非常严重;在经济较发达地区,法官改行做律师的现象也较为常见。此外,经济待遇偏低,也使一些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客观原因之一,因此我国法官职业保障制度亟待完善。

(三)对法官监督制度不规范

对法官进行有效监督,防止司法权力滥用,是维护司法公正、司法廉洁所必需的。目前,我国针对法官职业出台的行为、纪律规范不可谓不多,然而所收到的效果却差强人意,在实践操作层面存在诸多

不规范的现象。监督主体混乱,一些并没有监督权的主体往往干预法官办案,监督程序随意,就人大对法院的监督而言,现行法律没有作出详细的可操作性的规定,以致随时甚至在案件审理程序进行时都会行使监督的权力。此外,错案追究制度在操作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由于案件审判本身存在的诸多不确定性,非由法官主观所能控制的因素可能导致出现误差的情况非常多,而且在法律上一直未能对错案的定义和范围、追究责任的程序和方法等作出具体的规定”①,造成这一制度在操作层面上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违反了法官非由法定事由经法定程序不被处分的原则规定。

三、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导向下我国法官职业化的建设

毋庸置疑,任何制度之构建均不能脱离现实状况,我国法官职业化建设亦需立足于本土司法实践之需要,同时充分吸收融合法官职业化发展较为成熟国家的经验。笔者认为,我国法官职业化建设应在充分考虑我国司法传统的基础上,树立公正、廉洁、为民是新时期人民法官共同遵奉的核心价值观,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完善法官准入、管理、培训、监督等相关制度。

(一)法官职业化建设应立足于我国司法传统与当前司法现实 众所周知,我国封建专制体制历时长达2000多年,国家权力高度集权于中央是历朝历代的普遍状态,司法活动附属于行政活动,并无法治传统。在这种法律传统的影响下,直至当前,社会大众对法律之信仰程度亦呈现出极大的差别性。因而,在我国这样一个没有法治传统国家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不能不充分考虑我国司法传统和当前司法现实。

(二)法官职业化建设应以公正廉洁司法为其基本价值目标

我国法官职业化建设是我国司法改革系统工程中的一部分,显然①穆丽霞,《司法公正视野下的法官职业化研究》,2007年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硕士学位论文,32页。

其应具有一定的目的性,换句话说,我国法官职业化建设应在一定的价值目标的指引下进行。毫无疑问,作为司法应然价值取向的公平、正义、廉洁、效率都应是我国法官职业化建设的价值目标。笔者认为,其中公正、廉洁应是我国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基本价值目标,也就是说,我国法官职业化建设应以公正廉洁司法为其基本价值取向。

(三)法官职业化内在制度构建

1、坚持和完善司法考试制度

目前各地各级法院补充法官的方式主要有三:一是进行法官选调,即从全国或一定范围内从已具备法官身份的公务员中通过选调招录法官;二是与各省(市、自治区)公务员考试同步进行从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中招录法官;三是上级法院从下级法院遴选法官(基层法院不包括在内)。上述诸方式中,只有第二种方式会将新通过司法考试符合法官任职条件的人员引入法官队伍,从而增加全国法官总的人数,而另外两种方式只是法官本人任职地域或层级发生了变化,因此,笔者认为“法官准入制度”应仅指通过第二种方式招录法官的制度,而另外两种则应归入法官管理制度的范畴。正如上文所述,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是初任法官任职条件之一,也是《法官法》第九条所规定的六项条件中较“硬性”的规定。司法审判活动极强的专业性决定了担任法官的人员必须具备系统的法律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养,因此坚持和完善司法考试制度是我国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必然选择。

2、完善法官管理制度

进一步推进司法管理体制改革,对法官实施单独序列管理,使各地各级人民法院法官独立于地方行政体系,并且在法院内部对所有人员进行分类管理,针对法官设置专门编制。进一步完善上级法院从

下级法院遴选法官制度,法官选调制度。推行法官助理制度,使法官从繁杂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行使国家赋予的审判权,也有利于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

3、完善法官职业保障制度

从身份上将法官与行政机关的公务员群体、党政人员予以区别,改变如今法官与普通公务员统一的任命方式。保障法官的任职期限,防止因外部的不正当行为影响法官任职;逐步延长法官的任职期限,并随着法官整体素质的提高逐步推行法官任职终身制。保障法院的经费,将法院的经费统一由国家财政预算,逐步缩小全国各地同级法官收入差距。对法官实行高薪制,其收入应高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提高法官的退体年龄,并保证法官在退休后享有优厚的退体金。

4、规范对法官的监督制度

逐步实现法官独立办案,将审判权力集中于法官,法官凭借自己的法律知识和道德准则独立自主地裁判案件,同时强化对法官的监督。法官在任期间,非因法定理由不能停止履行职责,严格限制对法官的调离、免职、停职等;法官任职期内不得减少薪金。对法官的监督主体、监督程序从法律层面上予以明确,强化对被惩戒法官的权利保护,建立对惩戒决定不服的正式上诉制度或复议制度,由上一级法官惩戒组织或上级法院处理不服惩戒决定的上诉案件。

四、结语

法官职业化建设是公正廉洁司法的必然要求,又是实现司法公正廉洁的重要保障。但我国法官职业化建设起步较晚,不仅涉及到我国法官制度的方方面面,其作为我国司法改革系统工程中的一部分,也涉及到我国整个法院系统的改革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其应在司法实践中循序而进。

第二篇:法官职业化建设

法官职业化建设

近些年,面对越来越多的纷繁复杂的各类案件,这就要求法官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和高水平的素质。因此法官职业化建设提上议程,法官职业化是法治国家对法官队伍建设的唯一选择,提出法官职业化建设是我国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面对严峻的形势,法官职业化建设在现实中却存在着诸多问题。

首先在法官遴选方面,在我国现有体制下,许多基层法院地 法官都是由一些军队退伍人员任职,他们自身缺乏法律知识,没有审判经验,对法院审判程序不甚了解,缺乏最起码的职业素养,近几年我国虽然引入了司法考试,通过司法考试遴选优秀的人才进入法院系统,但大多数的人还是很难进入法院系统,这是与已有的体制相违背的。而且在人才分配方面,人才的分配在各地区极不均衡,造成了发达的地区人才济济,落后的地区缺乏人才。

其次,法官选任注重年轻化,我国法律规定年满23周岁即可担任法官,基本上大学本科毕业既具备了选热播法官的资格,从职业化的角度来看,这一规定是脱离现实的,过于年轻使得法官缺乏经验,容易造成案件误判错判,而西方国家的基层法官只有在年龄达到40岁以上才可以担任,充分维护了司法的公正,另一方面,中国法官退休过早,这是对人才的浪费。

面对诸多问题,我们应加快法官职业化建设,应规范看是制度,选拔优秀的人才进入法院系统,设立法官助理人制度,将优秀的法律人才补充道法院,同时加强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得地区之间的法官职业水平差距缩小,建立地区同等的待遇制度,从而使得偏远的地方也可以吸引人才,同时建设和培养一批复合型法官&和专家型法官,规范法庭秩序和提高法律的公正权威。

其次,对于法官的任期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适当延长,不要一刀切,对于那些经验丰富,身体健康的法官可以适当延长其任期,同时对于法官的任职年龄也应相应的提高,个各地区根据具体的情况制定具体的标准,注重法官的知识素养和从业经验,提高法官队伍的素质。

根据我国的审阶制度的规定,基层法院无疑是处理各类案件最多的法院系统,因此基层法院应当侧重培养一批复合型的实用型的法官,尤其是人民法庭的法官应当尽可能更多的懂得各类纠纷案件相关法律知识和相关程序,以适应基层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

多年的法律建设,使得我国的法律职业化建设初见规模,但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因此,需要我们法律人积极地找出问题,尽快的完善我国法律职业化建设。维护法律的尊严。

第三篇:法官核心价值观

法官核心价值观:公正、廉洁、为民。

《辞源》对于公正的解释是:“不偏私,正直;”;即使在封建社会的衙署中间,也会高挂“公正廉明”的牌匾,可见公正廉洁是几千年以来广大人民群众对掌握国家审判权的机关的要求。“公正”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线。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

廉洁是指不损公肥私,不贪污。作为国家的公务员,首先就应该将廉政作为自己开展工作的首要原则。“廉洁”是人民法官的立身之本。没有队伍的清正廉洁,就不可能实现司法公正。可见,廉洁是公正的保障,没有廉洁就不可能实现公正。虽然法官作为社会的一分子,难免会陷入各种利益的博弈之中,很多曾经非常优秀的法官在这种博弈中败下阵来,成了人民的公敌。这些反面教材时刻提醒所有的法官,要“以廉为本”,要做到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这样才能无愧于祖国与人民。

为民主要是指为人民服务。如果说公正、廉洁是衡量人民法官的标准,那么为民就是法官工作的终极目标。人民法院的司法权源于人民,必须服务于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最直接、最密切、最广泛,因此法院工作必须切实保护人民。

第四篇:演讲稿:法官核心价值观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各位同事:

大家好!

有一首歌这样唱: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是咱老百姓!如果说法院是杆公平秤,那么老百姓就是那秤砣,而我们法官就是那定盘的星。人民的地位最高,利益最大,恩情最深,那么敬业是我们的本分,爱岗敬业是人民法官爱人民的根本,我们就要时刻用一颗最真诚的心去亲民爱民为民!

此时此刻,我站在演讲台上的心情很激动!我不仅仅看到在座各位关注的目光,仿佛也看见了我们法院干警在办案中那忙碌不知疲倦的身影。看——他们正耐心为当事人答疑解惑,如春风化雨;他们正承受着上访人的无理谩骂,但却像对待亲人一样用心体会他们的感受;他们正为了审好每一件案子而埋首工作,他们默默的奉献着,不求名利,任劳任怨;他们用爱岗敬业的精神染绿了法院工作的春天。

我是2005年10月底进法院林业庭的,带着自信也带着生活赋予的坚强,我迈入了人生的新起点!

因为身在林业法庭的缘故,经常与大山里的老百姓打交道。有一回天刚下过大雨,路滑无法通车,为了查看现场,结果摔得满身泥水,当时还有点情绪。庭长微笑着对我说:谁叫我们是人民法官呢?是啊!正因为我们是人民法官,当我们顶着炎炎烈日汗湿衣背地翻越崇山峻岭,终于调解好一件林业权属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的时候,心里就象有和风吹过,惬意无比。为了方便偏远地区的老百姓诉讼,我们特别留意天气的变化,尽量在晴朗的日子开庭,有时甚至安排在节假双休日。

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这需要我们在工作中有爱和责任心,这样不愁工作干不好。一个个普通的人,一件件平凡的事,正是有了大家的付出和辛劳,才能将我们法院的天空点缀得如此清新美好!

时间飞逝,我每天在工作、出错、纠正、再工作的过程中慢慢学习,不断成长。谁说法院的工作太过枯燥?第一次经历林业刑事案件的当庭宣判,让我感受到法院工作的庄严、神圣不可侵犯;又一次参加单位组织的演讲比赛,法院再一次给了我们展示自己风彩的机会,让我感受到了法院对我们的重视和呵护。静心思索,在法院工作的日子每一天都让我觉得充实与满足。在林业庭快五年的切身体验,我非常庆幸走进了这样一个团结进取的集体,因为她的吃苦精神感动着我;因为她的战斗精神激励着我;因为她的奉献精神净化着我。

听,新时代“人民法官爱人民”的集结号已嘹亮吹响。我们时刻坚定着对法律的崇尚、人民的挚爱、共和国的忠诚,肩负神圣的使命,手执法律的利剑,头顶正义的天平,让我们用满腔的热血构建出祖国和谐繁荣的蓝天吧!让我们用真挚情爱挥洒出自己无悔灿烂的人生吧!

谢谢大家!

第五篇:法官核心价值观演讲稿

.法官核心价值观演讲稿

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各位同事:大家好!

有一首歌这样唱: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是咱老百姓!如果说法院是杆公平秤,那么老百姓就是那秤砣,而我们法官就是那定盘的星。人民的地位最高,利益最大,恩情最深,那么敬业是我们的本分,爱岗敬业是人民法官爱人民的根本,我们就要时刻用一颗最真诚的心去亲民爱民为民!此时此刻,我站在演讲台上的心情很激动!我不仅仅看到在座各位关注的目光,仿佛也看见了我们法院干警在办案中那忙碌不知疲倦的身影。看——他们正耐心为当事人答疑解惑,如春风化雨;他们正承受着上访人的无理谩骂,但却像对待亲人一样用心体会他们的感受;他们正为了审好每一件案子而埋首工作,他们默默的奉献着,不求名利,任劳任怨;他们用爱岗敬业的精神染绿了法院工作的春天。

我是2005年10月底进法院林业庭的,带着自信也带着生活赋予的坚强,我迈入了人生的新起点!

因为身在林业法庭的缘故,经常与大山里的老百姓打交道。有一回天刚下过大雨,路滑无法通车,为了查看现场,结果摔得满身泥水,当时还有点情绪。庭长微笑着对我说:谁叫我们是人民法官呢?是啊!正因为我们是人民法官,当我们顶着炎炎烈日汗湿衣背地翻越崇山峻岭,终于调解好一件林业权属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的时候,心里就象有和风吹过,惬意无比。为了方便偏远地区的老百姓诉讼,我们特别留意天气的变化,尽量在晴朗的日子开庭,有时甚至安排在节假双休日。

..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这需要我们在工作中有爱和责任心,这样不愁工作干不好。一个个普通的人,一件件平凡的事,正是有了大家的付出和辛劳,才能将我们法院的天空点缀得如此清新美好!

时间飞逝,我每天在工作、出错、纠正、再工作的过程中慢慢学习,不断成长。谁说法院的工作太过枯燥?第一次经历林业刑事案件的当庭宣判,让我感受到法院工作的庄严、神圣不可侵犯;又一次参加单位组织的演讲比赛,法院再一次给了我们展示自己风彩的机会,让我感受到了法院对我们的重视和呵护。静心思索,在法院工作的日子每一天都让我觉得充实与满足。在林业庭快五年的切身体验,我非常庆幸走进了这样一个团结进取的集体,因为她的吃苦精神感动着我;因为她的战斗精神激励着我;因为她的奉献精神净化着我。

听,新时代“人民法官爱人民”的集结号已嘹亮吹响。我们时刻坚定着对法律的崇尚、人民的挚爱、共和国的忠诚,肩负神圣的使命,手执法律的利剑,头顶正义的天平,让我们用满腔的热血构建出祖国和谐繁荣的蓝天吧!让我们用真挚情爱挥洒出自己无悔灿烂的人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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