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刻不容缓
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刻不容缓
平顶山市第二中学贾廷庆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分析
1、法制教育还未得到应有的重视。
学校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要阵地,但在学校教育中,与其他专业文化课程相比,法制教育还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当前,虽然社会各界都在大力倡导素质教育,但应试教育的影子仍然挥之不去,家长“望子成龙”,学校要靠升学率保牌子,争先进,教师要靠中高考成绩“得面子”。虽然大多数学校领导,教师都知道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但因为受升学率这个评判标准的左右,在课程安排上,法制教育与中考、高考课目相比形同虚设,根本称不上重视,青少年法制观念淡漠,也就不足为怪了。
2、家庭不良教育的影响
现阶段未成年人的父母对孩子的期望值过高,但却不懂得孩子的成长规律和科学的教子方法,他们往往只注意满足孩子的物质需求,而忽视其精神和心理需求。表现为只重视孩子的衣食住行和学习成绩,而忽视对孩子健全人格、优良品德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家庭是未成年人社会化的第一场所,也是最重要的场所
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家长的一言一行对孩子的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都存在着影响,孩子性格和行为的曲线,总是围绕家长性格和行为的轴线上下波动的。实践证明,凡是对孩子人格和品德教育抓得好,抓得及时的,孩子就能健康成长;反之,孩子的人格和品德就可能出现问题,久而久之,就会滋生不良习气,积习难返,逐渐走上违法犯罪之路。
3、社会上不良文化的影响
当前,社会上文化娱乐场所管理混乱,有关这方面的法制还不健全。漫步都市街头,网吧、舞厅、酒吧、录像厅遍布大街小巷,农村一些城镇也有零星分布。特别是地下黑网吧,对青少年影响最大。众所周知,网络游戏大多以“攻击、战斗、搏杀、竞争”为主要成分,思想意识相对单纯的青少年却对此如痴如醉。这 1
些火爆刺激的内容往往使他们模糊了道德认知,淡化了游戏虚拟与现实生活的差异,误认为这种通过伤害他人而达到目的的方式是合理的,这种错误的观点一旦形成,他们便会不择手段,欺诈、偷窃、对他人施暴,甚至致人死亡。另外,互联网上仍游离着一些色情、赌博、迷信和反动信息,越来越多的青少年沉溺其中。一些青少年在互联网上交流喜欢使用污言秽语,还有的通过上网大聊两性话题,十分肉麻,这一切对诱发青少年犯罪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4、青少年自身抵御能力差
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和心理的发育阶段,人生观、价值观正处于形成时期,他们思想活跃,思维敏捷,感情奔放,容易接受新生事物;但另一方面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青少年毕竟稚气未脱:他们心理不稳定,思想意识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主观性,他们辨别是非、,区分良莠和抵御外界影响的能力差,感情脆弱,自控能力也弱,行为不稳,模仿力强,且好冲动,往往意气用事,不计后果。主要表现为“五观”不正:(1)以自我为中心,只想索取、不愿奉献,极端利己的价值观;(2)过分追求金钱、享乐、名利、实惠的人生观;(3)美丑、善恶、荣辱、爱憎,是非、苦乐、得失完全颠倒的道德观;(4)哥们义气高于一切的行帮式的友谊观;(5)放荡不羁、崇尚低级感官刺激的性爱观。正是在这些强烈、畸形的欲望的驱使和错误观念的支配下,一些青少年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一是违法犯罪主体低龄化 ;据某市法院统计,在1998年至2000年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北方某城市破获的一个抢劫犯罪团伙中,年龄最大的16岁,最小的才仅仅12岁。二是 侵财、物欲型违法犯罪为主;当今社会物欲横流,导致青少年不健康的消费心理,产生畸形的占有欲望。三是 拉帮结派,团伙违法犯罪居多;青少年身心发育还不完全成熟,这决定了他们势单力薄,拉帮结派、哥们义气,求胜好斗的犯罪心理。据统计,2003年这类犯罪占青少年犯罪的50%以上。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可以用“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来概括。从数量上看,全国约2.5 亿学生,其中违法犯罪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六。大城市更高,达到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70%左右;从危害性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
2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如建国以来,绍兴县第一起绑票案作案者陈铁江(当时17岁),因经常逃学,与社会上一帮游手好闲的人混在一起,染上赌博和玩游戏机,为弄钱以绑票索要钱物2万余元,并将9岁男孩杀死,给社会造成了很大危害;从蔓延性看,青少年犯罪模仿性强,其犯罪行为、手段相互传播,结帮成伙,同一类案例在某一地区迅速蔓延开来,重复发生,团伙犯罪愈演愈烈。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法制教育在现代学校教育中的地位是由现代学校法制教育的功能决定的。我认为,现代学校法制教育对建立法治国家、造就法治人才和培养守法公民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如何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
目前学校法制教育还是一个薄弱环节,缺乏经验。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要根据他们的年龄特点,结合实际运用多种方法有效地教育。
①开设法制教育课。学校须将法制教育纳入每年或每学期的德育工作计划中,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活动计划,努力做到活动有计划、课时有保证(每周开设一节法制教育课),(可使用班会课,团队活动课等)、课堂有教师,(最好是班主任或政治课教师),强化学生的法制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把法制教育落实到日常具体的工作中,努力形成有序管理体系,做到有教学教材,有专职教师,充分利用课堂时间保证学生学好法律知识,并在平时对他们进行法律知识测验。
②进行法制教育主题讲座。学校可请法制专家或学校法制教师主讲,根据本校学生实际给学生进行“明确学习法律的意义,预防犯罪知识等”主题讲座,有目的地对全体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③法制知识宣传教育。首先,可在学科教育中渗透法制教育,在各门学科中针对学生实际渗透一些法律教育内容,文道结合,细水长流,滋润学生,引导他
3们增强法制观念。其次,利用学校的板报、宣传窗、红领巾广播站宣传法制教育内容和先进典型,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④建立法制教育辅导站,学校可以设立法制咨询信箱,每天中午在辅导室有法制教师值班,积极为学生提供有关法制的知识,帮助学生解决有关法制方面的问题。
⑤开展灵活多样的法制教育第二课堂。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无处不在,在现实生活中,每人每时都自觉或不自觉地与法打交道。因此,学生接受法制教育光靠课堂的有限时间和有限空间是远远不够的,还要积极广泛开展灵活多样的法制教育第二课堂,进一步提高教育的效果。如:利用法制教育基地,组织学生旁听法庭审判、收看电视等活动。通过上述活动载体寓教育于活动中,既增强了学校法制教育实效性,又激发了学生学习法制知识的兴趣,也提高了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总之,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刻不容缓,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必须坚持内容与形式的有机结合。既要克服教育中缺乏实际内容的形式主义,又要克服教育中机械僵化的教条主义,持之以恒,长抓不懈,学校法制教育终将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大潮中结出丰硕之果。
所投栏目:教育大广角
投稿人:贾廷庆
地址:河南平顶山市第二中学
邮编:0375---467000
电话:***
第二篇:小学生法制教育刻不容缓(精选)
中学生法制教育刻不容缓
张育密
邓小平同志在《(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制观念》的讲话中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学生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社会上也要进行这个教育”;江泽民同志曾强调:“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从1986年邓小平讲话掀起全民普法至今,我国法制教育取得了辉煌的成绩。今年是五五普法最后一年,再提到小学生法制教育话题,虽有老生常谈之感,但近观眼下中小学的法制教育成果,确实不敢恭维其辉煌成就。
一、法制教育重视不够。
新一轮课程改革给学校带来勃勃生机,是学校教育工作翻开了新的一页,遗憾的是法制教育没有赶上这班车。法制教育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若有若无,总不能像语文、数学、化学、英语等般堂而皇之列在课表之中。党的十七大指出:“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教育方针中“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内涵是教育以培养合格人才为本,教育以思想品德教育先行。那么,德育是不是包含法制教育、或者是等于法制教育呢?我个人认为:德育是培养学生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的公民的一种重要教育工作,而法制教育是一门社会学科教育,实现德育的主要手段。可见学校开设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的学校把法制教育纳入学校德育教育之中,充其量仅作为德育组成的其中之一而已,所以法制教育,从根本上就没有自己的独立地位。在学校以统考分数和升学率发展杠杆的管理体制面前,对于法制教育的态度则是:提起来重要,排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农村小学就更少提到法制教育课了。如今县境内没有哪一所学校把法制教育排上总课程表,这就是很好的例证。在法制逐渐健全、全民奔小康的今天,法制教育在学校工作中被列入此尴尬地位,甚至不能跟音、体、美等副科相比,确实是教育界中的一大怪事。
二、法制教育内容单
一、形式无趣味。
法制教育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精髓和支柱,很多大型一点的学校也意识到这点,把法制教育作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一部分。但是开展的法制教育工作的内容和形式上却不能跟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相提并论了。内容主要根据学校治安、学生人生安全教育需要,以《刑法》、《治安管理条例》、《民事诉讼法》等威慑力和惩戒力较大的法律制度为主,《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次之。在形式上,主要是每学期开展一两次法制教育讲座教育大课为主。有的学校在墙报上、校园广播上偶有法制教育内容体现,但是质和量仍然是个未知数。部分乡镇中心学校配发有法制教育光碟、书刊等宣传资料,可是真正组织观看、学习的又有多少呢?
三、社会环境不健康因素对学校法制教育冲击强烈。
“孟母三迁”对于众多教育工作者来说,不是个陌生的话题。环境对人的影响是不容置疑的,古语虽有“出淤泥而不染”之说,但更多的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现象发生。中小学生没有树立正确、坚定的人生观、价值观,辨别是非能力弱,可塑性强,受到环境影响的程度就更大了。如:早恋、抽烟、酗酒、赌博、翻围墙、斗殴等现象时有发生,至于以大欺小、勒索小同学、讲下流话等更不用说了。在学校里,老师教育学生不要赌博、抽烟喝酒,但是大多数学生放学回家要路过几家麻将馆,爸爸妈妈又打麻将,又喝酒抽烟;老师教育学生要努力学习,不要偷吃苦涩的“青苹果”,但是学生家里电视播放的却是充斥情爱、暴力等内容,而网络上随处可见的色情、血腥游戏等让学生耳闻目染,无处可逃。这些家庭、社会环境阴暗面对中学生的影响足以抵消学校对其进行的法制教育效果,甚至过之不及。
四、法制教育师资、教材奇缺。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公开征求意见稿)》中第(五十一)指出:“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重视教师队伍素质建设,我想应该包含从事法制教育工作的教师在内吧。但是县境内有哪所学校配有法制教育专业的教师呢?来学校进行法制教育的一般有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等机构的工作人员,但是次数有限,一学期就一两次而已。除了外来法制教育以外,本校的法制教育就只有校领导或安全组长、班主任来担当了。虽然校内领导、安全组长、教师也具有相当的法律法规知识,但毕竟不是专业的,何况对于一般教师来说,其追求的实际工作目标是所任班级学生的统考分数高低。这也难怪,这可能是一般评价教师工作业绩、奖励性绩效工资等级与法制教育并没有多少关系的缘故吧。其次,法制教育没有体现在总课程表中,所以就谈不上正规的法制教育教材了。没有教材的法制教育课,其随意性和非系统性教学就不言而喻了。
《未成年人保护法》 提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其宗旨秉承十七大教育方针,从中不难看出中国特色人才观的价值取向是——德、智、体为主的全面发展的人才。在此暂且称之为“三才配置性”的合格人才并不为过。“三才配置”中“德”居首位,可看出人才德行修养的重要性。知法、守法、用法是进行德行修养的基础,而法制教育恰恰是知法、守法、用法的前提。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更是建设中国强大、强盛中华民族的继承者,其成长必不符合特色社会主义人才观的要求。我泱泱华夏是个法治之国,而今不论是政治地位或者经济实力、军事实力等在世界处于佼佼者之列,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日趋健全和完善的时代,教育与时俱进不应是一句空话,素质教育更不是一句时髦语。重视小学生法制教育,对学校素质教育发展,起到良性导向促进作用,因此,中学生法制教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第三篇: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让青少年远离犯罪
为了更有力地推进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大力弘扬法治精神,2012年11月19日,藤县公安局在河东广场开展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本次活动得到了全县各方全力支持,各方协力共同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本次宣传活动邀请了全县各乡镇普法骨干、各中小学生及司法局机关人员,在活动广场上悬挂法制宣传标语,民警们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并为群众发放了法律宣传册、宣传单以及法律法规。此次活动呈现出以下三个亮点:
第一、通过此次活动营造了青少年健康成长、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预防青少年犯罪,让青少年远离犯罪、远离邪教、远离毒品、远离网游。
第二、通过宣传法律、普及法律、教育广大青少年,提高青少年自身素质,做到得到切实维护自身的利益。
第三、通过宣传法律让青少年在学法、懂法的基础上运用法律的武器,参与回家和宿舍管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争,自觉维护法律尊严。
第四篇:青少年法制教育
广饶路社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材料
广饶路社区以这次创建市普法办、市教体局、市司法局联合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示范点契机,这既是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又是我们认真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全国“青少年维权工程”工作会议精神的探索与实践,同时也是我们社区为教育教学工作热情服务的具体措施。
近年来,广饶路社区以创建法制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社区教育职能,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创新举措,积极探索加强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有效开展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更好的发挥社区教育在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作用,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制度,创新工作机制
继续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检查和法制教育工作,按照“机制创新求实效,重铸品牌创一流”的社区教育工作目标和“创新工作机制,落实三个结合,实现最佳效果”的社区法制教育工作思路,今年二月份,我社区在办公室特开辟专门区域预防未成年犯罪矫正窗口,并先后制定、修订了《未年人犯罪检查工作职责》、《未成年人预防犯罪工作纲要》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此类制度,以有力地保障我社区未成年人犯罪检查及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二、进一步采取措施,提高维权水平
如何有力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初步摸索出了“12345”工作法。一是坚持一个方针,即“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二是做到“两个确保”,培训未成年法,确保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确保本社区未成年人犯罪逐步减少;三是进行“三个访谈”,父母访谈、当事人访谈,做好心理沟通;四是实行“四个见面”,在得知案发人信息后,及时与被告人家长见面,与所在楼院自治组织领导见面,与所就读的学校见面,与所在单位领导见面;五是办案做到“五个查清”,查清嫌疑人的出生年月和作案时间,查清犯罪动机和原因,查清犯罪事实和证据,查清有无从轻或减轻的情节,查清其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害。几年来,通过实行“12345”工作法,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主动参与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
近年来,我社区周围的一些学校在校学生犯罪案件比较突出,尤其是伤害、盗窃案件时有发生,对社会和家庭造成了较大危害。对此,我们将进一步从重点打击入手,让法律在威严在校园形成震慑力。同时,我们将启动实施的“校园蓝天”活动计划推向深入,联合市北区法院的法官继续开展检察官送法进校园活动,完善与家长联系制度,进一步开展暑假青少年法制实践活动,走出校门,走向社会,打防并举,依法育人,用真情和汗水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蔚蓝的天空。我们将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定期研究我社区未成年人犯罪的形成原因、特点和发展趋势,共同探讨对策,以有力地保证 “校园蓝天”计划活动的顺利开展。
四、进一步发挥社区网格管理的作用,做到青少年法制教育无缝隙
学生都是生活在社会中的,因此做好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三结合必须充分发挥社区教育的作用,而社区拥有完善的组织网络,通过对楼长、网格员的培
训让他们将社区教育融入到学生心中,还可以适当、定期的发放一些宣传教育材料,这样学生在放学后还可以在社区中受到教育,做到无缝隙管理。同时社区干部定期进行集中讨论会,共同协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计策,为下一步工作做好计划。
五、进一步推动社会资源整合,切实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思想教育
为了进一步加大我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力度,推动全社会关心和支持青少年的教育工作,努力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育人环境,我们还积极争取街道党工委、妇联等部门的互动,把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向社会延伸,整合社会力量,进行合力预防和教育。使司法保护与社会教育接轨,给司法保护体系注入新内容。
六、进一步加强宣传,使青少年法制教育走向深入
“六五”期间,我社区普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五年来,在社区普法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社区青少年累计接受普法宣传教育200多人次;共刊出法制宣传墙报5期;开展现场法律咨询、资料派发10次;派发与居民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资料5000多份;建设和修缮法制宣传橱窗(栏)25个;举办法制讲座、培训10次;青少年学法参学率100%,参考率100%,并全部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考核,及格率达100%。
我们决心立足本职,充分履行社区青少年法制教育职能,进一步实现创建活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为更好地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作出新的探索,为服务我辖区经济发展、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五篇:青少年法制教育材料.doc
青少年法制教育材料
勿让不良行为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
教学目标:
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一般都是从不良行为开始的,有一个从劣迹→违纪→违法→犯罪的变化过程。不论是历史的,还是现实的,大量的事实告诉人们,青少年健康成长,就要积极预防不良行为、克服不良行为、矫治不良行为。
教学方法:讲授,案例分析,小品,讨论
教学重难点:通过教育,让学生知法,懂法,依法办事,增强法制观念,学会 利用法制武器保护自己
教学过程:
导入:屏边一中921校园欺凌事件 一:分析欺凌事件的原因(学生讨论)
1、不良行为
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是指违德、违纪、违法等越轨行为,也就是说,轻微违法或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
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不良行为划为两类:一类是不良行为;一类是严重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与不良行为在反社会规范这一点上没有区别,但存在程度上的差别。前者,涉及的是道德问题;后者,涉及的是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实施的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未成年人不得实施的“严重不良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等行为;
(六)多次偷窃;
(七)多次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2、什么是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是指达到法定的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人实施的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有过错的、对社会有危险性或有害的行为。
违法行为按其性质可分为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其中,危害社会、违反刑事法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是犯罪行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的特征。行为的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是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所决定的,三者不可分割。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行为违反刑事法律,当然是违法行为,但是违法行为不一定是犯罪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就不等于犯罪行为,两者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不能将两者等同起来。
3、未成年人犯罪始于不良行为。
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实际是一些不良习惯从轻到重的不断强化过程,若不注意用道德、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在日常学习、生活中,用社会公德、传统美德、学生守则等来要求自己、管理自己、熏陶自己、养成良好的习惯,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法律意识,而沾染上不良习惯、不良行为,不加管束,任其发展,必然会严重危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这方面教训和事例枚不胜举,青少年朋友要注意啊!
俗话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这是一个最通俗的比喻,一个人不注意克服小毛小病,必然会变成大毛大病。不妨我们从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事例加以剖析,看看不良行为的危害性,进而提高预防不良行为的自觉性。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地矫治,很容易从不良行为逐步发展到违法犯罪行为。
现列举一些不良行为发展的轨迹,请青少年朋友注意: 吸烟——易伤害健康、诱发犯罪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五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之所以把吸烟作为不良行为加以预防,一是由于未成年人无经济来源,为了达到吸烟的目的,他们会想方设法弄钱。从司法实践看,少年因吸烟而诱发的盗窃、抢劫犯罪屡有发生;二是吸烟容易诱发不良交友。有的未成年人犯罪恰恰是从吸第一支烟开始的。
另一个重要的倾向是,一些不法商贩和毒贩勾结,在烟卷中注入毒品,采取零卖、赊账等方式,向未成年人兜售,致使一些未成年人不知不觉染上了毒瘾,为弄钱吸毒走上犯罪。
旷课、夜不归宿——易受外界侵害
案例:因为和大声斥责自己的父母争论了几句,16岁的小朱一气之下,闷头冲出家门,整晚没回家。一周后,警察找上门来,小朱在夜不归宿的那天抢劫了6名学生。原来,小朱离家出走之后在网吧里通宵上网,但又没有钱,于是他就把手伸向了同学。
法官分析:不少例子表明,没有确切原因的夜不归宿,是临近或正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征兆之一。据调查,在100个未成年犯中,绝大多数犯罪行为是利用夜晚的时间完成的,而且不少违法行为实施后,他们都没回家。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缺乏生活经验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擅自外出并夜不归宿,一旦发生问题,由于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监护,很容易受到外界的侵害。
酗酒----未成年人犯罪的促发因素
案例:暑假时,三名职业高中男生在一起玩耍,又找了一家小饭馆吃饭喝酒。等吃完晚饭已经夜里11点多,没有公共汽车了,可他们身上的钱又不够打出租车的。怎么办呢?借着酒精的作用,有人提议:“干脆截辆出租车回家,不给司机钱。”其余两人随声附和,还提出可以跟司机“要点儿钱”。于是三人打了一辆出租车到僻静处,抢了司机的400元钱。但却被巡警发现,三人当场被抓。
法官分析:据公安人员讲,在未成年人犯罪中,近30%的群殴、抢劫、强奸都与酗酒有关,很多未成年人在犯罪之前还喝酒壮胆。另外,近50%的未成年人犯罪,是酒精直接诱发的。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远离酗酒是全社会的责任,家长要转变对这种行为的宽容态度,把孩子的兴趣转移到健康的活动上。同时,自己要以身作则,减少社会不良风气对学生的影响。
毒品---将青少年引向毁灭
案例:张华今年16岁,父母忙于生计,对他从小就缺乏教育。12岁那年,读完小学的张华便辍学在家,开始了流浪生活。在社会上游荡的张华被贩毒分子盯上了。为了引诱他贩毒,他们居然采用欺骗手段,让张华染上毒瘾。为了能卖“烟”,张华不得不为毒贩子跑腿“送东西”。在一次送货途中,张华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法官分析:尽管加强禁毒教育、重视对青少年的心理辅导等都能帮孩子远离毒品,但众多的教训却告诉我们,帮助孩子终生远离毒品的最好方法,是父母给孩子一个温馨的家,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培养孩子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而且要从小抓起,对孩子的不良行为要及时预防和矫治。
打架斗殴——易产生违法行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未成年人不得有的不良行为“打架斗殴、辱骂他人。”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有一些未成年人性格好斗、脾气暴躁,遇到不顺心的事,可能大打出手,持刀害人。家长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要求自己的孩子不能随身携带有伤他人的器具,这是对孩子的关爱。
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易发展成抢劫
有的孩子养成一种不良习惯,想要什么就非得到不可。如果家长不答应,他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就不择手段向他人索取,甚至进行敲诈勒索。遇到被索取对象的抵制或反抗,极易使用暴力,这样性质也就变成了抢劫犯罪了。
观看、收听色情、淫秽音像制品——易诱发性犯罪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在中小学校附近开办营业性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减少色情、暴力等黄色文化污染。据北京海淀区法院对在押100名未成年犯进行问卷调查,发现经常看色情内容书刊、音像制品并受影响的占32%;经常进入录像厅的占39%,曾进入过的占51%。据犯罪心理学分析,少年性机能渐渐发育成熟,但往往性道德观念的形成却落后于性机能发育的成熟,色情文化的污染最容易使这个时期的少年放肆地追求性刺激。色情文化污染,是未成年人性犯罪的直接原因。
与品行不良的人交友——易近墨者黑
案例:15岁的魏明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是交友不慎导致他走上了邪路。据魏明自述,他在同学的生日宴会上认识了出手大方的王大哥,王大哥经常请他去餐馆吃喝,带他去电子游戏厅玩游戏机。工作繁忙的父母没时间陪她,王大哥成了魏明的好朋友和崇拜偶像。一天,王大哥突然对魏明说:“有一个小子总跟我过不去,我不便出面,你替我教训教训他,反正他也不认识你。”被王大哥这么一蛊惑,原本老实听话的魏明手拿木棒,朝那个人的头上猛击一棒,导致其头部受了重伤。
法官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团伙化趋向,共同作案的比例较高,近年审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共同犯罪高达60%以上。这与不良交友有密切关系。因为,青少年阶段是逐步走向成熟的阶段,这一阶段其模仿性极强,周围环境对他们的影响很大。由于在他们周围同他们长期来往的都是一些有各种不良习气的人,所以容易染上好吃懒做、贪图享受的不良习气,从而使之逐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赌博---违法犯罪的重要诱因
案例:17岁的赵佳在假期结识了一些社会上的不良分子,并在他们的诱惑下多次参与赌博,还欠下500多元赌债。为了偿还赌债,赵佳多次手持三棱刮刀,强行劫取9名小学生的财物,得赃款人民币400余元。人民法院认定赵佳犯了抢劫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法官分析:中学生赌博是百害而无一利。一方面大量占用学习和休息时间,影响学习成绩和身体健康。另一方面也让未成年人产生贪欲。同时,赌博一上瘾,一旦形成习惯就难以改正,所以赌博是少年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诱发因素。未成年人由于争强好胜的心理比较强烈,在许多事情上喜欢占上风;又由于社会经验少,情绪容易冲动,所以往往容易受到隐忧和怂恿而参加赌博,一旦学会方法尝到刺激就可能形成赌瘾,成为参加赌博活动的常客。
偷拿家中钱财也是不良行为
案例:中学生小林趁邻居家没人,连续几次翻墙入院撬门盗窃,偷走邻居的现金5000余元,最后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小林有期徒刑。开庭审理前,法官召来被告人的母亲谈话,想了解到被告人犯罪的原因。这位母亲说,小林从小时候起就经常偷偷从家里拿钱,少则几十元,多则数百元。
法官分析:偷拿家中钱财虽然属于个别现象,但也不能够放任不管,否则家贼就发展成了盗窃犯。一家儿童心理咨询门诊的资料显示,44名有不同程度“偷窃”行为的孩子中,6.8%是在四五岁时拿家里的钱,63.7%发生在小学阶段,29.5%是12岁以后才有“偷窃”行为。
携带管制刀具——易导致严重违法犯罪
什么是管制刀具?根据公安部《对部分刀具进行管制的规定》,是指匕首、三棱刀、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刀具,只有法律规定的人员如解放军、武警、专业狩猎人员才能持有、携带上述刀具。如果违反上述规定,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应受到拘留或者罚款处罚。未成年人携带管制刀具遇到情况可能伤害别人,也可能被他人伤害,导致严重违法犯罪后果的发生。
二、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
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方面原因,也有客观方面原因。由于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均在生长发育期,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尚未成熟,对是与非、美与丑、善与恶的辨别能力不强,易受各种不良环境因素的污染,产生不良行为。
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产生的主观原因是多方面的,这里主要概括以下几点:
1、厌学,滋生不良行为。
厌学是所有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旷课等不良行为是厌学心理的外在表现。厌学是指学生厌恶学习或学业的心理,包括厌学情绪、厌学态度和厌学行为。以学习为主的未成年人的严重厌学后患无穷,为了逃避学校生活,轻则旷课逃学,重则中途离开学校,浪迹社会,被社会上不法分子腐蚀、利用,做坏事,甚至走上犯罪。青少年朋友,尤其是未成年人朋友,要端正学习态度,珍惜青春年华,克服厌学情绪,立志读书,报效祖国,服务人民。
2、好奇心的试探,引发不良行为。
未成年人精力旺盛,好奇心强,求知欲强,探索事物奥秘的好胜心强,但对事物本质认识能力差,甚至不计后果去试探。如有的未成年人看到成年人抽烟,吐着一串串圆圈飞扬蛮有品位,就偷着学抽烟、学着吐圆圈玩,慢慢变成小烟民;有的未成年人认为喝酒潇洒,蛮刺激,自己试着喝,甚至不顾健康一醉方休,以体验生活,后来变成小酒鬼;有的看大人搓麻将赌钱,蛮好玩,从看着搓,学着赌,结果变成小赌棍,等等。青少年朋友应该把旺盛的精力、好奇心、求知欲,用于学习上、探索科学技术上、创造发明上,不应该浪费青春去试探那些有害健康、有害成长、有害社会的恶习上。
3、放纵不良习气,产生不良行为。
未成年人天真活泼,敢想敢干,但缺乏克制力,加之对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缺乏正确的认识,如果以为恶小而为之,认为:“能打敢拼是英雄,能挣会花是豪杰。”而不加以制约,任其发展。有的未成年人从嘴馋,到贪吃喝,讲排场;有的从嫌土气到追求时尚爱打扮,穿名牌讲气派;有的从贪玩到结伙滋事讲帮派等等,结果由不良习气逐步发展成为不良行为、严重的不良行为,最后走上犯罪道路。青少年朋友,应该把天真活泼,敢想敢拼,用在攻克学习难点上,用在准备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贡献上。
4、无序张扬自我意识,发展不良行为。
未成年人的自我意识随着年龄的增长不断发展是正常现象,但是,“以我为中心”不顾一切地无序地张扬自我意识,目空一切,漠视社会道德、法律、法规的约束,以身试法。有的未成年人不听劝告,上网成瘾,玩物丧志,荒废学业,甚至走上歧途或者盗窃、抢劫等犯罪道路;有的不顾违法,不珍惜生命、不计后果吸食毒品,甚至走上贩运毒品的犯罪道路;有的观看色情、淫秽音像制品,思想受污染,进行模仿,最后走向淫乱或强奸等犯罪道路。
总之,未成年人产生不良行为的原因,主要是自我放纵和法律观念淡薄。一般来说,人们行为的发展是一个连续的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也是一些不良习惯从轻到重的不断强化的过程,聪明的人就是自觉抵制不良行为的侵蚀。青少年朋友必须明白要克服不良行为,抵御各种不良影响的侵蚀,要从提高自身的素质开始,平时要加强思想道德修养,要增强法律观念。唯有如此,才能提高抵御不良行为的免疫能力。
三、不良行为的预防和矫治
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不良行为,要从源头抓起,要实行家庭、学校、社会的综合治理。这里,仅说我们青少年自身如何预防和矫治不良行为的问题,没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主要是预防,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既要预防也要矫治。
1、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是预防和矫治不良行为的基础。美德与罪恶,道德上的善与恶,都是对社会有利或有害的行为;在任何地点,任何时代,为公益作出最大牺牲的人,都是人们会称为最道德的人。人不应当像走兽一般地活着,应当追求知识和美德。我们要做一个真正的人,就要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中共中央倡导的“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就是做人的基本准则。要将基本道德规范作为自己言行的标准,在日常的行为举止中培养,逐步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在思想上牢固地树立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的意识,进而构筑起抵御不良行为的防线。
品格能决定人生,养成良好的品格要不懈地努力,良好的品格是在战胜不良习惯,抵御各种污染、诱惑中养成的。如果“知而不行,只是未知”,我们一定要知而行之,将家庭、学校、社会的各种场所作为自己养成良好品质的好机会、好地方,在真善美与假恶丑的较量中,检验自己每一个言行,锻炼成长。
2、增强法律意识,是预防和矫治不良行为的保障。
法律和道德,从实质上来说,都是人的行为准则,但它们的产生和实行方式不一样,表现形式不一样,调整范畴不一样。许多未成年人犯罪,当他们被司法拘留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触犯刑律。有的在看守所面对提审的警官求饶地说:“警察叔叔,放了我吧,我要回去过年。”“人是我捅的,不知道会死,今后我不做了。”根本不晓得打架斗殴的危害,伤害他人生命、健康是犯罪行为。有的未成年人被成年犯罪分子利用参与贩运毒品被审判时,问他为什么贩运毒品?他说:“人家给我钱花,给我饭吃,玩得也开心,叫我送点东西,不好意思推诿,谁知道这就是贩运毒品。”
这些教训是深刻的,我们一定要学法、知法、守法,只有认识到不良行为与违法犯罪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仅仅是一步之遥,如果让不良行为任其发展,必然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要实施每一个行为时,一定要冷静思考,想想是不是违法?若违法即止步。法律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保护神。
3、坚持防微杜渐,是预防和矫治不良行为的有效措施。
任何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由小到大、由少到多、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同时,也都是螺旋式发展的。青少年的不良行为也是这样的。有的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是自觉或不自觉形成的,有的经家长、老师教育及时改正;有的不听教育甚至把不良行为当成“能耐”“本领”,最后发展到难以自拔的地步。
一个人在成长过程中,不可能没有缺点、错误,人的成长、成熟也是在不断克服缺点、错误中成长、成熟的。这里关键的奥秘是:防微杜渐,正确对待自己的缺点、错误,不让缺点、错误蔓延,形成不良行为、严重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
4、学会拒绝,是预防和矫治不良行为的良策。
当今信息时代,国内的国外的各种信息广泛传播,尤其是一些腐朽思想、没落的丑恶现象,陈渣泛滥,充斥着社会,侵蚀人们的思想,腐蚀人们的灵魂,严重毒害着青少年。一方面,青少年要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增强法制意识,提高自身的免疫能力;一方面,要分清是与非、分清善与恶,分清美与丑,学会拒绝非法的、丑恶的、不健康的东西,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聪明的人不是不犯错误,而是不犯大错误。要想不犯大错误,就要学会自我保护,学会拒绝,不被不健康的东西所左右,不随波逐流瞎盲闯,不受黄色、灰色、黑色污染,把培养自己的良好教养作为思考行为的目标!这是因为,良好教养是一个人理智、本能、自制力和包容心共同作用的结果。
最后,请记住:恶习伤害你,品德扶正你,法律规范你;父母养育你,老师教导你,国家关怀你。关键是一句,路在脚下,成长进步,要靠你自己去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