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及初级会计师交流会的实践部工作总结
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及初级会计师交流会的实践部工作总结
活动名称: 会计从业资格证及初级会计师交流会。
活动主题: 本次交流会会为大家请来我校的优秀老师和学长为大家讲解有关会计从业资格证及初级会计师方面的知识,为大家传授考试经验。活动目的: 向大一新生普及会计从业资格证方面的知识,加强不同年级之间的交流。
活动对象: 2011级新生。
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活动方式:
活动筹备:
邀请人员:
活动意义:
活动流程:
自我评估:
铜陵学院会计学团总支,学生会。铜陵学院会计学系学生会学生会,实践部,学习科技部,宣传部。2011年11月17号19点到20点30 系部楼304 此次活动以交流会方式进行,由老师和学长们为大家讲解。大一新生们在听老师讲解后,可自由进行提问,由老师为大家解答疑难问题。前期讨论策划,中期具体准备工作,后期活动的举办。张晓毅教授,经验丰富的大三学长。使大一学生们了解了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及初级会计师的知识,方便了他们报名参加考试,加强了不同年级,老师与学生间的交流,同时锻炼了实践部干事们的工作能力。第一部分由主持人向大家介绍为大家请来的老师,并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以及初级会计师的一些基本信息 第二部分是自由提问部分,大家可以自由举手发问,由主持人维持秩序,由老师为大家解答疑难问题。第三部分由大三的学长为大家讲述自己的成功经验,应试技巧,为大一新生们提供借鉴。此次活动开办得很顺利,活动影响良好广泛,大一学生们认真听讲 积极提问,提了很多问题,如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年检和教材问题等 会场气氛活跃热烈,同学们与老师和学长充分进行了交流,活动进
展顺利,以最小费用达到了活动高质量,取得了圆满成功,达到了
活动目的。此次活动准备的较为充分,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此次活动中得
到了充分体现,正是因为有了详实的考虑,充分的讨论,周全的策划,以及完备的准备工作,这次活动才有了成功开展的前提。与会计学系学生会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学科部,宣传部,女生部
各方面的积极协助,是活动得以成功举办的保证。实践部内部分工安排具体合理,实践部干事各司其职,分工配合,相互协作,实践部所有成员在此次活动中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力
争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向全系师生们展现实践部的工作能力,共同
推进了活动的成功举办。活动影响范围大,不止系内的大一学生,很多外系的同学也前来
参与了本次活动。
5邀请来了经验丰富的张晓毅教授和大三学长,他们的热心帮助直
接推动了交流会的成功举办。
6参与活动的人数很多,但活动场地较小,座位不够,很多前来参
加的同学未能听到交流会。
7外系的同学参与的较少,主要是会计系同学参与。
实践部成功主办了本次活动,在本次活动中,实践部干事们遇困难不退缩 迎难而上,以团结乐观勇敢地精神迎接挑战,实践部干事们有了很多收获,在未 来,我们将以更加积极高效的态度开展活动,在原来举办过的项目基础上力求创 新,办出实践部特色,我们会不断吸取经验教训,锻炼自我,完善自我,最终达 到我们努力追求完美的工作目的。
第二篇: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及初级会计师交流会的实践部工作总结
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及初级会计师交流会的实践部工作总结
活动名称: 会计从业资格证及初级会计师交流会。
活动主题: 本次交流会会为大家请来我校的优秀老师和学长为大家讲解有关会
计从业资格证及初级会计师方面的知识,为大家传授考试经验。活动目的: 向大一新生普及会计从业资格证方面的知识,加强不同年级之间的交流。
活动对象: 2011级新生。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方式:活动筹备:邀请人员:活动意义:活动流程:自我评估:
铜陵学院会计学团总支,学生会。
铜陵学院会计学系学生会学生会,实践部,学习科技部,宣传部。2011年11月17号19点到20点30 系部楼304 此次活动以交流会方式进行,由老师和学长们为大家讲解。大一新生们在听老师讲解后,可自由进行提问,由老师为大家解答疑难问题。
前期讨论策划,中期具体准备工作,后期活动的举办。张晓毅教授,经验丰富的大三学长。
使大一学生们了解了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及初级会计师的知识,方便了他们报名参加考试,加强了不同年级,老师与学生间的交流,同时锻炼了实践部干事们的工作能力。
第一部分由主持人向大家介绍为大家请来的老师,并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以及初级会计师的一些基本信息
第二部分是自由提问部分,大家可以自由举手发问,由主持人维持秩序,由老师为大家解答疑难问题。
第三部分由大三的学长为大家讲述自己的成功经验,应试技巧,为大一新生们提供借鉴。
此次活动开办得很顺利,活动影响良好广泛,大一学生们认真听讲 积极提问,提了很多问题,如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年检和教材问题等 会场气氛活跃热烈,同学们与老师和学长充分进行了交流,活动进
展顺利,以最小费用达到了活动高质量,取得了圆满成功,达到了 活动目的。此次活动准备的较为充分,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此次活动中得到了充分体现,正是因为有了详实的考虑,充分的讨论,周全的策划,以及完备的准备工作,这次活动才有了成功开展的前提。2 与会计学系学生会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学科部,宣传部,女生部各方面的积极协助,是活动得以成功举办的保证。3 实践部内部分工安排具体合理,实践部干事各司其职,分工配合,相互协作,实践部所有成员在此次活动中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力争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向全系师生们展现实践部的工作能力,共同推进了活动的成功举办。活动影响范围大,不止系内的大一学生,很多外系的同学也前来参与了本次活动。
5邀请来了经验丰富的张晓毅教授和大三学长,他们的热心帮助直
接推动了交流会的成功举办。
6参与活动的人数很多,但活动场地较小,座位不够,很多前来参加的同学未能听到交流会。
7外系的同学参与的较少,主要是会计系同学参与。
实践部成功主办了本次活动,在本次活动中,实践部干事们遇困难不退缩 迎难而上,以团结乐观勇敢地精神迎接挑战,实践部干事们有了很多收获,在未 来,我们将以更加积极高效的态度开展活动,在原来举办过的项目基础上力求创 新,办出实践部特色,我们会不断吸取经验教训,锻炼自我,完善自我,最终达 到我们努力追求完美的工作目的。
第三篇:会计从业资格证
总结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一、会计法律的构成(1)会计法律(2)会计行政法规(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4)地方性会计法规 《会计法》立法、执法和守法的原则:
1、保护各种经济法主体的合法权益
2、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相结合
3、经济主体利益与社会主体利益相结合
4、保护公平竞争
二、会计工作的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财政)P1
(四)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三、会计监督P2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1)记帐人员与经纪业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条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四、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
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五、1)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不少于24小时。2)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人员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针对性、灵活性、适用性
六、会计工作的设置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七、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出纳工作
八、会计资料基本要求
会计资料的真实性:是指会计资料所反映的内容和结果应当同本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及其结果相一致
2、伪造会计凭证: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制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
3、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指用土盖瓦布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真实内容
伪造、变造编制虚假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以下的罚金。
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不满30%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数额的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
4、我国自建国以来一直实行公历制会计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一种货币为记帐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九、会计凭证的种类:按填制、程序、用途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1、原始凭证的内容: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的姓名,接受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经济业务事项的数量、单价和金额,经办经济业务事项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2、原始凭证的审核P10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统一规定进行更正、补充。
十、会计账簿包括:
1、总账
2、明细账
3、日记账
4、其他辅助性账簿
十一、会计账簿的登记
(1)一般应占行高度的“1/2”(2)按照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3)在不
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4)在三栏式帐户余额栏前,如未记录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5)会计账簿记录发生错误时,不准涂改、挖补、刮擦用药水消除字迹,更正的方法主要有划线更正法、红字更正法、补充登记法三种。
(2)账目的核对: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合账表相符。
(3)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半、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半财务会
计报告应当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半会计报表应至少反映两个或者两个相关期间的比较数据,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
(4)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5)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
(6)专人负责监销。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有单位的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人监销:
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还应当有同级财政、审计部门派人监销;各级政府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人监销。P18
(7)从事代理记帐业务的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1、至少有3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帐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8)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1)上岗注册登记: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90日内(2)
离岗备案:持证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
(9)两种行政责任的形式:1)行政责任:a、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拘留b、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2)刑事责任:a、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b、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
(10)违反《会计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P26——27
违法《会计法》应承担的责任:单位处3000元——5万元以下的罚款(2)负责人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2万元以下的罚
第二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一、税收《征管法》的主体:
1、税务行政主体——税务机关
2、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相关单位
3、有关单位和部门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但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
3、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的证件、资料:营业执照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及工商登记表,或其他核准执业登记表复印件
4、变更税务登记的时间要求: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
5、注销税务登记的时间要求: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
6、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应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7、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0日内设置帐簿
(1)备案制度: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及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发票存根保存5年,账簿记帐登记应当保存10年
8、扣税义务人应当自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10日内,按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6、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的印刷、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
7、发票保管管理:专人保管制度、专库保管制度、专账登记制度、保管交接制度定期盘点制度
税控管理:《征收法》不能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设置,或损坏或者擅自改动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税款滞纳金,罚款统一由税务机关上缴国库
8、纳税申报的方式:
1、直接申报
2、邮寄申报、3、数据电文
9、税款的征收方式:
1、查帐方式
2、查定方式、3、查验方式
4、定期定额的方式
5、委
(2)托代征税款
6、邮寄纳税
7、其他方式(利用网络申报、IC卡纳税等方式)延期申报管理必须是经县以上税务机关和准
10、欠税清缴制度:限期缴税时限最长期不得超过15日
11、税务检查的形式:
1、重点检查
2、分类计划检查
3、集中性检查
4、临时性检查
5、专项检查
12、税款的优先: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纳税人发生欠税在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的执行;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13、税款的退还: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可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少缴税款的应在3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不得加收滞纳金
14、税务机关的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仅限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二、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行为的处罚
(1)可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P51):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2)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补:09年1月1日变化,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下调:工业类企业应税销售额50万万以下商业类企业年应税销售额为80万以下
09年1月1日变化: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不再划分行业,一律降低3%
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一、结算时应遵循以下原则:恪守信用、覆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银行不贷款;
1、银行结算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日常收支)、一般存款账户(借款转存)、临时存款账户(临时需要)专用存款账户(财政拨款)
2、票据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3、票据当事人可分为基本当事人和非基本当事人;基本当事人又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4、票据行为: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
5、银行汇票时出票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
商业汇票(最长不超过6个月)
6、银行本票是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7、支票分为现金支票(直接取现金)转账支票(不能转账)普通支票(即可取现又可转账)
8、支票办理要求:出票人签字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帐不符的支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基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支付,工资奖金和现金支取。
9、基本存款账户范围: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以及存款人的工资奖金和现金支取
一般存款账户范围: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
临时存款账户:临时存款帐户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专用存款账户:对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10、票据当事人:(1)基本当事人: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
(2)非基本当事人: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
11、票据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义务:付款义务和偿还义务
第四章 会计职业道德
1、职业道德主要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2、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法律制度正常运行的社会和思想基础,会计法律制度是促进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形成和遵守的制度保障。两者有着共同的目标、相同的调整对象,承担着同样的职责,在作用上相互补充,在内容上相互渗透、相互重叠,在地位上相互转化、相互吸收,在实施上相互作用、相互促进。会计子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区别在于性质不同、作用范围不同、实现形式不同、实施保障机制不同。
3、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形式包括接受教育和自我教育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途径有:通过会计学历教育进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会计继续教育进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会计人员的自我教育与修养进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4、道德的特征:非制度性。非强制度性、内化的规则
职业道德除了具有道德的一般特征之外,还具有职业性、实践性、继承性、多样性道德的功能:认识,调节,教育,管理,激励
道德的涵义:调整社会关系行为的规范
5、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主要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和强化服务。就
第四篇:会计从业资格证(定稿)
会计从业资格证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解读
会计是一项非常好的工作,工作稳定,而且越来越吃香。但想要从事会计工作,必须要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因为会计从业资格证是会计人员进入会计行业的门槛。同时,同时只有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后,才有资格报名参加更高级的财快类考试。
二、会计考证时间
1.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采取网络报名。原则上每个季度安排1次报名,即于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份安排报名,次月起的一个季度内安排考试。2013首次报名时间初定为3月10-20日,考试时间从4月下旬开始。考生可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考试报名网(http://kjbm.zjczt.gov.cn)进行报名、交费、打印准考证。考生报名实行实名报名承诺制度。考生通过报名流程,视同对考试相关公告或协议作出承诺。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填报错误,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和修改申请表,前往当地会计管理机构提交修改申请,申请受理时间为报名当月1-20日的工作时间(首次报名信息修改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10—25日的工作时间),逾期不再受理考生上述信息修改申请。考生应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并承诺信息真实。因个人信息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原则上应在常年居住地所在的设区市考点参加考试,特殊情况也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其他考点参加考试。但是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必须根据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材料。
3.具体考试场次由各市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在系统中设置、分配,考生可根据考场安排自主选择考场以及考试日期,选定后不得修改。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缺考的,不退考试费用。
4.在2013内,每个考生最多可以报考2次。
三、学习内容
1.《会计基础》:会计科目和账户、复式记账、账户的分类、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产清查、会计报表、账务处理程序;
2.《财经法规》:会计法律制度、金融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会计职业道德;
3.《会计电算化》:会计电算化概述、会计电算化的工作环境、会计电算化基本要求、会计核算软件的操作要求、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软件简介;
第五篇:会计从业资格证
会计从业资格证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目前我国实行考试制度,凡高中以上学历、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通过考试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必备资格,是会计人员进入会计行业的门槛。属地管理,全国通用。
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及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相关课本有《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电算化》,根据最新年份版。本凡在一年内参加三门考试成绩全部合格者,考试结束三个月后到原报名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单科目成绩合格的不作保留。
报名与考试时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负责,所以每个地方有可能不一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凡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自取证第二年起,必须参加规定课时的继续教育培训。作用
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必备资格,从事会计行业人员所必须的唯一合法的有效证件。是会计人员进入会计行业的门槛。属地管理,全国通用。会计从业资格证也是考会计职称的前提条件。
1.只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没有会计师证可以从事会计工作
2会计师证是等级证书,反映的是你会计工作的水平
3.是用来证明个人能力和加薪的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积极作用还会体现在它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上岗证。会计从业资格证是指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
证书作用:
1、奠定会计基础;
2、从事会计工作的敲门砖;
3、报考助理会计师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考试简介;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
考试级别;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级别代码是1。
考试科目;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设《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财务管理》、《经济法》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为3小时。
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当年年底前。
考场设置;考场原则上设在省辖市以上中心城市或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地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考生比较集中,考场安排困难,确需在县设置初级资格考场的,须经省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批准,并报全国会计考试办公室备案。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上一年的10月中旬到11月底。
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的5月第三个星期
六、星期天。(以当年公布的报名时间、考试时间为准)
考试用书;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所用的《考试大纲》、指定用书和有关辅导材料,由财政部组织编写、出版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盗用财政部的名义编写、出版发行各种考试用书和复习资料。
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0的考试。
考试纪律;
要严格执行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规章和纪律,切实做好试卷的命题、印刷、发送和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要严肃考场纪律。考试工作人员要坚决执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者,要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
财政部将对考试考务工作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健康有序的进行。
成绩管理;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二年为一个周期,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二个考试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2011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含港澳台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
(一)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8年;
(二)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
(三)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
(四)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
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五)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六)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
(七)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或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企业法律顾问、注册城市规划师、价格鉴证师、国际商务师职(执)业资格,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以上工作年限截止到2011年6月30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11年6月17日下午2:00—4:30《财务与会计》
2011年6月18日上午9:00—11:30《税法
(一)》
下午2:00—4:30《税法
(二)》
2011年6月19日上午9:00—11:30《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2:00—4:30《税务代理实务》
三、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者,可免试《税法
(一)》、《税法
(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从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可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只参加其余4个科目的考试。
四、考试成绩有效期限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考5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考4个科目的,必须在两个考试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考2个科目的,必须在一个考试内全部通过。
五、报名方法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正确输入报考信息,牢记本人报名序号,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1月14日-30日,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的“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期间保存,并打印报名表。
(三)现场确认时间为2011年1月26日-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现场确认点地址为:
现场确认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等进行审核,请考生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后,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明和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到如上点办理确认手续。身份证、学历证明和职称资格证书均须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于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反面。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四)完成报名的人员应于2011年6月2日-9日在准考证发放栏目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网上报名指南》。如考生网上报名,下载准考证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发现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相应确认点联系。
(七)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55元。
六、考生须知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务必注意:
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
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
3、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其余四个科目均为客观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由考试院向考生提供草稿纸,考后回收。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考试后两个半月,考生可于本网站 “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为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左右,地点为相应确认点。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通知或联系现场确认点。考试合格者须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