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库大全 > 精品范文库 > 8号文库

“壹基金爱心包”发放活动心得

“壹基金爱心包”发放活动心得



第一篇:“壹基金爱心包”发放活动心得

“壹基金爱心包”发放活动心得今天我参加了我人生的第一次志愿活动,早上虽然很冷。但是大家都到的很齐,因为大家对此次活动都有很高的热情。

志愿活动是一种具有爱心和耐心的活动,今天去的同学在爱心上都要比别人都那么一点点。当我们到达目的地以后看到孩子们那一双双渴望的眼神,真的有种说不出的感觉。不得不让我想起我们的童年,也是这样度过的。在这样一个寒冷的冬天,我们都深有体会,我们都这样冷更何况他们还只是还子呢。到达后我们的工作便开始了,每人都在干自己的活,而且非常认真,为什么在这样冷的天他们还如此有热情呢,因为我们都是志愿者!

这次活动在爱心和热心中圆满结束,虽然大家又累又饿又冷,但从大家的笑声中我们都知道此次活动的意义,因为付出我们感到快乐,因为做自己想做的事,我们更加开心!最大的感触是当孩子们拿到温暖包时那脸上的笑容,我感觉此刻的我们的所作所为才更加有意义,才对得起“志愿者”这三个字。当孩子们抱着自己的衣物离开时,我们知道这个冬天他们不再寒冷!

此次活动圆满结束,我们都深有感触。也觉得很有意义。我们知道以后这样的活动还有很多,我们一定会做好我们的志愿活动,把我们的爱心和热情发扬出去。让更多的人受益!

CWNU志愿服务中心志愿者:王亚明

第二篇:壹基金

慈善官办,壹基金连老贰都难当

近日,“大侠”李连杰接受媒体访谈时无奈地称,壹基金计划可能面临中断。他坦言,壹基金是一个已经生了的孩子,但是没有“身份证”,法律地位模糊。壹基金的困境,在于其“黑孩子”的尴尬身份,而这也正是民间慈善组织发展的障碍:找不到“娘家”——业务主管部门,只能变成“非法”„„

巴菲特和比尔·盖茨宣布9月底来华,与中国富豪共话慈善,立即引发全球媒体无限遐想——此前不久,两人宣布他们刚刚成功游说美国40位亿万富豪捐出一半家产用于慈善。

无论“巴比”慈善晚宴最终以何种方式曲终人散,这一事件都已引起社会各界对中国慈善事业的广泛思考,引发了诸多对中国式慈善的追问。

壹基金的困境来自慈善官办的病态

李连杰无论在银幕上,还是现实中,均可以算武功盖世,更令人赞叹的是,他有一颗仁慈的心。李连杰建立了私募基金壹基金,无论在汶川地震,还是在之后的灾难面前,壹基金都有杰出的表现。正当人们为私人慈善基金的空间而额手相庆时,壹基金的掌门人忽然告诉大家一个真相:壹基金随时都会夭折。似乎面对现实困境,再厉害的武功都抵不上一纸荒唐的法律。

原来2007年成立的壹基金,其实只是挂靠在中国红十字会底下,借中国红十字会的名义、账户进行公共募捐,双方的挂靠协议只签了三年,如今三年快到期,而从报道的口气开来,这续约前景不乐观。李连杰坦言,“壹基金是一个已经生了的孩子,但是没有身份证,身份和法律结构模糊,这在和他人的合作中会带来很多问题,“这孩子虽然还健健康康的,但它没有身份证,没上学,在月子里没事,可目前它就会被希望中国公益慈善事业更加专业化透明化发展的人质疑了。壹基金存在中断的可能”。

为什么中国红十字会可能不会选择续约,也有理由,如有专家所说,“壹基金一直在打擦边球,在很多场合,它的一些做法是违反现行规定的。他曾在出租车背后的宣传广告上看到,壹基金计划的公益广告上并没有标注中国红十字会。严格说来,它在没有打出中国红十字会的前提下,是没有权利做这种公益广告的”。这就回答了,为什么壹基金要挂靠一个公家的慈善组织,而不是自己独立成长。按照挂靠的行规,对外出名只能是中国红十字会,而干活的,可以是壹基金。做慈善需要如此忍辱负重,笔者就是纳闷,到底是壹基金病了,还是法律病了?

区分公私本身就是法律的“模糊”产物

我国没有慈善法,对于慈善基金,层级较高的规定是《基金会管理条例》,该条例于2004年由温总理签发,系国务院令。令人费解的是,该条例第三条规定:“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以下简称公募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以下简称非公募基金会)”。私募基金从一开始,只能是关起门来做慈善,而只有公募基金才能向公众募捐。当然,对境外基金的限制更严,条例规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组织募捐、接受捐赠”。因此,要做大慈善基金的华山一条路,就是做公的,然而,公募基金的数量和质量都令人堪忧,而民间做慈善的人数随着致富人群增加而增加,私募基金的困境从一出生就凸显,关起门来的慈善,是做不大,也没有影响力。因此,出身不好的基金会,只能挂靠公家基金。而挂靠,必定是要受制于人。

笔者需要质疑的是,为什么慈善基金要分公私?这个国务院令是以何为依据来限制国民成立私募基金不得进行全国性募捐的?应该说,该条例明显没有上位法依据,条例本身就是个法律“模糊”的产物。

歧视私募基金属于因噎废食

其次,笔者质疑这种限制的合理性,慈善,俗话就是做好事,为什么做好事,只能公家基金向公众募捐做,而不能让私募基金做。如果说,私募基金可能滥用善款,那么,公募基金滥用善款的案例还少吗?即使要防止这种滥用,只能是从事后的管理中入手,严格所有基金的募款用途,用审计、核查、公开、透明来制约,对违法乱用的,刑法伺候,而不是一开始歧视私募基金,俨然是因噎废食。

建立私募基金为什么这么难

第三,私募基金,其实也不是随便可以成立的,条例第九条规定,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不要小看了这个业务主管部门,这个部门是很难找到,而且,即使找到成立了,只要它说,我不同意你继续搞下去了,这个基金估计也难以再合法经营下去。国务院拿这个来限制、羁绊私募基金,实际上是最有效不过了,只不过,这种限制,有什么合理性?法律依据何在?

限制私募基金=限制慈善发展

第四,对私募基金的这种限制,实际上限制了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中国慈善事业落后不是因为中国人缺乏爱心,而是没有出路,因为,要做慈善,只能捐给公办基金。可以说,慈善一定要官办,国人不买账,结果就是中国的慈善事业和经济发展不符,中国人也看似缺乏爱心,而真正的源头是,法律限制了爱心只能献给公募基金。难得有一二个民间挂靠的壹基金,也是举步维艰,可以说,挂靠从一开始就不合法,就是李连杰所说的,没有身份证,是个黑孩子。

公慈善私慈善,做好事不该分家

主政者真的该反思一下,邓小平南巡前后,曾关于公私的讨论,左派执着于一大二公,公是好的,私是坏的,恨不得回到计划经济。小平同志认为实践是硬道理,现在几十年的经济迅速发展,正是消融了公私争论的意识形态,走市场经济道路的结果,然而,在慈善基金管理上的僵化状态,很难说有什么进步可言。

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笔者认为,对私募基金设立、发展的限制,无非是一条担心。万一私募基金做的非常成功,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政府担心难以控制,然而,一个做善事成功的基金,必定是良善的,那种防范的担心岂不是杞人忧天?

可以说,如果不改变这种慈善官办的僵化思维和病态法律,壹基金们永远只不过是一个官办慈善机构的使唤丫头而已,要让你失业,分分钟的事情,至于慈善能否搞好,不是主要的,关键是要控制社会的一切,然而,到如今,还可能吗?结果只能是害了慈善,苦了穷人!这是2011年1月11日下午1时多,深圳市市民中心。一些公众熟悉的面孔团聚在“壹基金”大字的周围——李连杰、周其仁、王石、许勤、陈改户、刘润华——用他们自己的话说,是来做一个“义工”。

这样的场面,作为壹基金的创始人,四年前的李连杰不敢想;即便在民间基金会活力萌动的一年前,也不敢想。

2007年4月,李连杰以影星的身份,独自带着“壹基金,壹家人”的慈善理念,与中国红十字会合作,挂靠其门下,启动了“中国红十字会李连杰壹基金计划”(下称“壹基金计划”)。每人每月1块钱的倡议,至今已募得善款近1.9亿元。

那时的“壹基金计划”,由于政策限制,不能获得独立公募基金的资格,也难按独立意志来运作。为此,李连杰等人于2008年10月,在上海成立了非公募“上海李连杰壹基金公益基金会”(下称“上海壹基金”),并与中国红十字会签署协议,将“上海壹基金”作为“壹基金计划”的项目执行机构。

然而,以私募身份运作公募基金,并非绕开政策瓶颈的完美设计。治理模式、资金运用规则互不兼容,游走于法律模糊地带饱受质疑,并不是长久之计。

2009年底,李连杰及其团队走上了谋求独立公募基金身份的道路,但道阻且长,且行且停,前景一度迷茫(参见本刊2010年第39期“壹基金‘中断’**”)。

与此同时,在第一个“壹基金计划”成立以来的四年中,民间慈善力量和公民参与意识迅速成长,慈善捐款在汶川地震后呈现前所未有的井喷态势。民办基金会和公益组织从多个方向尝试打破官办慈善的垄断格局,至今全国的基金会超过2000家,其中,非公募基金会以每年200多个的数量增长,从2005年的不足300家增长到2009年的846家。

但在2010年,青海玉树震灾一个多月后,国务院即下文规定:“中央有关部门及红十字会、慈善总会捐赠的资金,要直接拨付到青海省,连同青海省接受的捐赠资金,统一纳入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由青海省统筹安排用于恢复重建”。

2010年7月初,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出的《青海玉树地震抗震救灾捐赠资金管理使用实施办法》,要求13个全国性基金会要将玉树抗震受捐资金拨付到青海省民政厅、红十字会、慈善总会任一账户。直接以行政权力调配民间慈善资源,引起舆论大哗。

民间慈善进与退的变局,需要的往往只是一个恰当的时机,一些有心之人的推动。壹基金提供了一个样本,由民间个人发起的基金,转变为公募基金,正是民意与政府互动的一个案例。

独立日

2010年12月3日,深圳民政局正式批准深圳壹基金注册申请。这一天是李连杰亲自选定的日子,他相信“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壹基金深圳挂牌,宣告了壹基金的真正独立——它告别了原来挂靠于红十字会以及上海私募基金会的尴尬局面,获得了独立法人资格,有了独立的账户,可以自主开展活动。更重要的是,它不同于以往的官办公募基金,是真正意义上的平民慈善。

在这之前的2010年12月3日,深圳民政局正式批准深圳壹基金注册申请。知情人士透露,12月3日,是创始人李连杰亲自选定的日子,他相信“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揭幕仪式这天,壹基金官方网站的页面及时作出了调整,增加了“壹基金新的起点——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专题页面。主办方介绍也更新为对深圳壹基金的相关内容。

“我要捐赠”栏目变化最为明显,银行转账开户单位已更新为“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秘书长杨鹏告诉本刊记者,下一步将全面和中国红十字会商谈,讨论把原来的项目、资金和深圳壹基金结转、衔接事项。

深圳壹基金宣布转型公募成功的当日,中国红十字会新闻发言人王汝鹏在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挂靠在中国红十字会下的李连杰壹基金专项计划将中断。王汝鹏指出,中国红十字会和

李连杰先生于2007年共同倡导发起“壹基金计划”,三年多来,募集捐款1.9亿多元,资助支出1.4亿多元,为促进中国公益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随着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的正式成立,中国红十字会同意“壹基金计划”管委会提出的有关申请,支持该基金会继续传承和发展“壹基金”的公益理念,实施和管理该基金资助的公益项目。

他指出,红十字会将根据壹基金管委会的申请,成立清算小组。清算完成后,中国红十字会李连杰壹基金计划将终止实施。除了通过红十字会系统实施的项目,该基金终止前资助的公益项目,将交由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继续实施和管理。

揭幕式上,新管理团队的亮相,让舆论一度感到意外。深圳壹基金发起机构为上海壹基金、老牛基金会、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万通公益基金会及万科公益基金会,注册原始基金5000万元,每家出资1000万元。理事会由李连杰、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周其仁、万科集团董事会主席王石、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腾讯CEO马化腾、阿里巴巴集团首席执行官马云等11人组成;周其仁担任理事长和法人代表,王石担任执行委员会主席——这个架构的形成,完全出自参与者自身的设计。

曾担任民政部慈善司司长、辞官后转为学者身份的北师大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称新团队为一个“有广泛基础”的架构。他认为,平等汇聚“富豪与平民”的慈善平台,更容易得到全社会的支持。

清华大学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说,深圳壹基金理事会汇聚了周其仁、王石等各行业的意见领袖,有助于提高壹基金的社会影响力。王振耀则盼望,精英分子融入平民慈善,还会带来管理模式的创新。

李连杰则在公开的感谢信中说:深圳壹基金的成立,创造了一个新的起点。

屡撞“玻璃门”

政府部门对公募基金会的设立态度谨慎,采取“总量控制”的方式,设置看不见的“玻璃门槛”。王振耀说,来自民间的力量要注册公募基金会,被批准的“少之又少”

在揭幕式上,李连杰难掩激动,一口气说了一连串的感激:“感谢党,感谢国家,感谢民政部,感谢红十字会,感谢上海民政部门,感谢深圳市民政局„„”同时,他也不讳言,“走到今天不容易”。的确,从最初的壹基金计划启动至今,李连杰及其团队曾长时间为找不到“主管单位”而苦恼。

基金会分为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所谓公募基金会,是指可以面向大众募捐的基金会。根据募捐范围,公募基金会可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在欧美国家,由于涉及公众资源的集聚和再分配,政府对公募基金会设置的准入门槛通常会高于非公基金会。

中国政府对公募基金会的谨慎态度还有另一重含意。改革开放前,政府往往把社会团体当做“异己力量”,社会组织没有生存空间。直到1981年,中国第一家公募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正式成立,高度戒备的态度才略有缓和。

此后,中国一度掀起基金会热潮,但这些基金会,多具有官方背景,经费来自政府的财政拨款,基金列入国家财政预算;领导由政府任命,工作人员也是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制的干部。

官办基金会从建立之初,就有政府资源和公开劝募两大优势,也以“希望工程、母亲水窖”等项目获得了好评,但绝大部分屡因“体制僵化、效率低、难以监管”等问题受到舆论诟病。尤其是2008年汶川地震后,近80%民间善款流向政府部门,以及2010年玉树善款汇缴**,民间资金被当做政府资源随意支配的做法引起社会的强烈不满。

相形之下,民间慈善公益基金会则步履艰难。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注册基金会需要“双重管理”,即除了在民政部门登记,还需有慈善领域相关的“业务主管单位”。这个被业内人士称做“婆婆”的业务主管单位,对挂靠的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在各个组织出现问题,尤其是政治问题时,则要承担相当的责任。正因为此,有资格成为业务主管单位的政府机关和党政部门,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对要求“被监管”的社会组织避之不及。

即使能找到“婆婆”,成立公募基金会的门槛也比非公募基金会要高。尽管中国的法律并未对民间举办公募基金会有明文限制,但实际操作中,有关部门采取了“总量控制”的方式,设置看不见的“玻璃门槛”。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教授金锦萍指出,政府对于公募资格授予的谨慎态度,事实上也是出于防止募捐活动中的不良竞争和不规范行为的考量。2010年9月,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官员再次明确表态,已有的991家公募基金会“数量已经够多”,国家从政策上对公募基金会“不抱鼓励态度”。

“大家都去要钱,那么钱袋子就不够了。”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贾西津介绍,这样的政策定位,是担心资源分散,不能有效利用,“或者说,不能保证现有基金会已有的垄断地位。”王振耀告诉本刊记者,来自民间的力量要注册公募基金会,被批准的“少之又少”。

即以壹基金为例,因为直接创办公募基金会难度颇大,壹基金不得不选择先挂靠在红十字会下。为解决项目执行问题,2008年底,由上海民政局批准成立的上海壹基金,被赋予了充当壹基金计划执行机构的使命。不过,它的性质却是一个私募基金会,在吸纳私募资金的同时,还与红十字会签有执行协议。

公众通过红十字会账号捐赠给壹基金计划的资金,在获得壹基金管委会批准后,也会输送到上海壹基金使用。这可以理解为现有制约下的变通之举,但这种混合式运作,在资金的使用上也违背了公募基金的运作规则,为此受到公众质疑。

“灯下黑”

深圳民政局局长刘润华说:“我是一个园丁,壹基金是一棵树”

向独立的公募基金会转型的计划在2009年起便开始酝酿。但自2009年底将申请提交给民政部后,一直“杳无音讯”。壹基金原执行主席周惟彦曾悲观地表示“也许很快,也许还有好几年”。

2010年9月12日,李连杰做客央视《面对面》栏目时坦言,该慈善计划目前正面临严重的危机,壹基金存在中断的可能,且问题是“意想不到的严重”。他说,壹基金就像一个没有身份证的孩子,“这三年这孩子起码还健健康康的,没出什么事,但是他没身份证。私募基金会怎么能做公募的项目、如何承接项目、法律结构是否清晰等,已经越来越受到希望中国公益慈善事业更加专业透明化者的质疑。”

此言一出,舆论哗然,壹基金现状引发舆论高度关注,质疑和同情纷至沓来,其间也不乏“与红十字会有摩擦”的猜测。中国红十字会新闻发言人王汝鹏在博客中撰文澄清,只要挂靠在红十字会下的壹基金有钱,就不会中断。

进退维谷的时候,李连杰收到了来自深圳的邀请。

2010年11月初,在李连杰面对媒体诉说困境之后约20天后,深圳市民政局长刘润华拨通了北师大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院长、原民政部官员王振耀的手机号码,请他向李连杰转达希望到深圳落户的善意。刘润华对王说,如果李连杰愿意到深圳来,他愿意为他提供一切方便。

王振耀回忆说,接到电话时,自己正与李连杰在北京出席一活动,当即将手机递给李连杰,李“眼睛一亮”。

此前,早在2009年12月4日,李连杰曾和一些企业家朋友,为壹基金获得公立身份成立了筹委会。这些朋友中包括为壹基金发展贡献颇大的“三马一牛”——腾讯董事会主席兼CEO马化腾、阿里巴巴集团主席兼CEO马云、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及蒙牛乳业创始人牛根生,亦包括此番出任深圳壹基金执行理事长的王石,以及万通地产董事长冯仑等人。筹委会与其他不少城市联络过,试图落户,均告失败。

此番深圳主动招手,无疑开启了希望之门。担任阿拉善SEE生态协会专家委员会主席的杨鹏当即赴深圳会晤深圳市民政局长刘润华。会谈历时四个小时,随后,王石又出面拜会刘润华。

会谈中,刘润华向王石表示,深圳自2006年开始,即对行业协会和商会实行直接由民政部门登记的体制;2008年,深圳市委、市政府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我市社会组织的意见》,对工商经济类、社会福利类和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开展由民政部门直接登记的体制;2009年,民政部与市政府签署了《推进民政事业综合配套改革合作协议》(下称部市协议),这都为壹基金落户深圳创造了政策条件。

刘润华说:“我们绝对不是心血来潮,这么多年是有理念、有方向、有步骤,一步一步走下来的。请相信我,我们一定做得到。”

作为以深圳为总部的万科集团的董事长,王石闻言连呼三声:“灯下黑!”

方向既定,进展神速。2010年11月28日晚8点,“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在深圳招商银行总行大厦视频会议室召开了理事会,选出理事会、监事会和理事长。在这次会议上,经济学家周其仁被选为理事长,杨鹏为秘书长,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马宏任监事长。知情人士透露,周其仁能出任理事长,主要是当时希望能有一位学者担任法人代表,周其仁被认为是不二人选,王石、杨鹏等人于是说服其参与公益事业。

2010年12月3日下午,临近下班,壹基金的注册审批仍没有消息。周惟彦回忆说,当时李连杰已做好当天办不成事的准备。不料,当天下午5点半,在外出差的马宏给李连杰发来短信,一句“交代给我的事情都已经办完了”,令壹基金众人喜出望外。事后得知,马宏是在飞机上完成了文件批复。

“当时我们也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没抱太大成功的希望。”壹基金执行主席周惟彦对本刊记者说:“没想到,五天就批下来了。”

深圳本地对此次壹基金落户也有不同声音,如指责其在名称上仅冠“深圳”,不提“市”,弱化地方基金会色彩,涉嫌“违法”。但直至目前,主流声音对壹基金表现出欢迎与宽容。

刘润华对本刊记者说:“我是一个园丁,壹基金是一棵树,这棵树如果长好了,正常生长了,哪怕不是太好看,我不会管他,这是生态多样性。但如果被台风吹得倒在地上了、歪了,我会把它扶正。” 民意与政府互动

徐永光说,壹基金转公募改道深圳,并非民政部从中阻挠,而是深圳的“先行先试”能够给予壹基金更大的灵活度,能容纳一定的独创性,效率也更高

深圳之所以敢于主动向壹基金伸出橄榄枝,除了如刘润华所言,深圳市政府“认同壹基金的理念和团队,其成绩有目共睹”,高层决策者和民政部的态度也起了关键作用。

王振耀告诉本刊记者,2005年,在民政部举办的中华慈善事业发展纲要大会上,国务院第一次表彰民间慈善组织,“这是个大转折”。此后决策层的表态更为高调,意味着民间慈善已开始逐渐被官方接纳。

借此契机,民间慈善要求更为宽松环境的诉求。在一些地方开始自发地进行突破性尝试。

在深圳,2006年起,开始对行业协会、商会的组织形式进行调整,一个主要做法是取消业务“主管单位”。刘润华告诉本刊记者,当时民政部虽然没有说好,但也没有出面制止。这是默许深圳的改革。

2008年,深圳市委市政府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我市社会组织的意见》,把“无主管单位”的体制进一步扩大到工商经济类、社会福利类、公益慈善类的社会组织,在更大的范围实行直接登记的体制。当时作为民政部常务副部长的李立国,已在非正式场合表态要“支持改革”。

《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于2009年获得国务院批复。李立国随即派人到深圳调研,并提出由民政部和深圳市政府签署文字协议,约定在深圳先试先行,开展民政领域的综合配套改革。其中即提出要鼓励深圳探索社会组织直接由民政部门登记的体制。2009年7月28日,深圳市政府和民政部签署的《推进民政事业综合配套改革合作协议》,是国务院批复总体方案之后,深圳市签署的第一个实施协议。

“现在地方上的民政部门,希望有一批有活力的公募基金出来,通过搞活增量的方式来向国营的老基金会增加竞争压力。”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说。

深圳壹基金的落地,被纳入“先行先试”的范畴。深圳市民政局长刘润华告诉本刊记者,他就此与李立国多次沟通,均获得支持。

刘润华说,全国情况千差万别,很难只用一个模式推进改革,且在全国改革面临的阻力很大,“如果能在一个相对小一点的地方,尤其在深圳这样一个特区,先行先试,能够积累一些经验,对全国的改革会有直接的推动。”

他进一步举例说,无业务主管单位若改由直接在民政部登记,因涉及众多部委的协调,全国范围内短期内很难推广;但在地方,只要获得上级民政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阻力就小得多。

事实上,壹基金向民政部申请注册独立的公募基金会的工作已有初步进展,自2010年1月起便已开始履行验名等程序。但据知情人透露,“在民政部注册登记,要求比较严格”,更兼壹基金自身一些独创性的制度安排,也不完全和现有法规吻合,因此“民政部讨论的时候就有分歧,也有人提出质疑,一些技术层面的问题,搁置了这个过程”。

壹基金发起人李连杰是新加坡国籍和影视明星的身份,也让审批部门顾虑重重。“批准李连杰后,其他影视明星是否也会要求办公募?允许一个外国人在国内从事公募,在法律上怎么行得通?

知情人士透露,事实上,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也在积极思考为壹基金落户寻找突破口。王振耀曾带着王石、冯仑和杨鹏等一起去拜访民间组织管理局;壹基金公募筹委会和民政部论证一年,一些技术性的障碍基本已经理顺。如让五家机构作为公募基金会发起机构,李连杰不再做发起人,都是变通之路。

徐永光也对本刊记者说,壹基金转公募改道深圳,并非民政部从中阻挠,而是深圳的“先行先试”能够给予壹基金更大的灵活度,能容纳一定的独创性,效率也更高。他指出,公募基金会以往由省级政府登记审批,此番壹基金可以在市级政府部门登记,便是在上级政府授权下开的绿灯。

王振耀总结说,壹基金深圳落户,改变了过去总是政府简单号召,民间被动接受的“互动”模式,“民间和政府少有的契合,两边都说好,这是巨大的进步”。壹基金的新挑战

转型之后,体制桎梏已不复存在。如果出了问题,将直接指向壹基金本身的运作和治理结构

在一片褒扬声中,壹基金下一步面临的,其实是更严峻的挑战。

在王振耀看来,壹基金从公募计划以及非公募基金会的身份转向到公募基金会,组织结构需要多方面调整。“比如理事会、监事会的组建,包括资金筹集、章程修改、注册地等等,以及参加的人员,都要进行调整。”

事实上,治理结构的设计和创新,是壹基金迫在眉睫的课题。未来壹基金的可持续发展,很大程度上在于其能否建立更完善的内部自我约束机制,以及政府方面能否进行恰当的外部监管。

毫无疑问,相较于过去两个壹基金盘根错节的管理架构,新的壹基金在内部治理上有了一个更为清爽的制度安排。理事会、监事会、执行委员会的框架已十分清晰,权责亦将根据明确的章程加以划分,同时在人员组成上实现了“去李连杰化”。在王振耀看来,这也是壹基金转向公募而公共化的一大步。

新格局之下,参与者的表态都颇为慎重。周其仁更多强调参与者的公民身份与责任;杨鹏称,当前理事们需要讨论很多事情,事无巨细,“例如讨论救灾应急机制,什么级别拨多少钱,什么级别可以授权,在制定规则。”到今年3月,理事们则将具体开会讨论壹基金未来的发展规划,提出各自的梦想,并请更多的学者帮忙设计。

在整个治理结构中,政府的角色也值得玩味。壹基金的监事长由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马宏来担任,对此杨鹏说:“我们觉得一个公募基金会,必须有独立的、严格的监督,请政府派出监事长,这是壹基金理事会的请求。”

刘润华表示,民政局不会干预壹基金的具体项目,只是站在壹基金的背后,看它能不能正常发展。“什么叫正常?第一是守法,第二要按章程办事,第三要按照捐赠人的意愿来使用资金,把筹得的钱真正用于公益慈善事业。”

刘润华希望,从壹基金开始,树立这样一个规矩,“政府对公益组织的发展方向可以倡导,但是不能强求其参与任何具体的项目,更不能摊派。”

有了独立的法人身份和更清晰的管理框架后,壹基金在资金的筹措、使用上也面临着新的问题。

以往,公众对壹基金也曾有过批评。2008年11月,壹基金曾与博鳌亚洲论坛合作了一场“中国全球公益慈善论坛”,壹基金共花费250万元,其中有200万元来自企业家定向捐助,另外50万元则是公众的非定向捐款。“乱花钱”的质疑由此而来。一位长期研究公益组织的学者认为,壹基金没有尊重捐赠人的权利。在募捐的时候,壹基金所做的筹款宣传,都是一些传统领域,如扶贫济困、救灾应急等等。“老百姓一元一元把钱捐出来,不会想着要把这些钱去搞典范工程,做壹基金研究院。”他反问,“如果壹基金一开始就说募集资金是要做典范工程,要弄个几百万做论坛,你看还会有老百姓给他捐钱吗?”

在这位学者眼中,一些具有社会创新性、高端的项目,应该是由非公募基金以及企业家的定向捐赠来做,公募基金就应该尊重公众扶贫济困的意愿,从事一些直接的、传统的慈善项目。

徐永光认为:“壹基金以后的发展定位,如何与公众的认识和捐助需求相结合,是他们面临的比较关键的问题。”他强调,最首要的一点,必须将资金的去向交代清楚,“一定要做成玻璃口袋。”

清华大学教授贾西津认为,此次壹基金在深圳转型,光环之外,更是挑战。“原来的种种问题都可以有一个很好的借口,归咎于体制。而现在转身之后,体制的原因已经不存在了,所有的问题将直接指向壹基金本身的运作、治理结构。” 民间慈善下一步

“中国的公益竞赛已经开始了”

壹基金的重生,无疑为这个机构更健康持续的发展提供了更好的平台。但更重要的是,政府能否真正地向公民慈善敞开大门。

新的问题连续抛给了深圳。未来深圳是否对进一步放开对于民间慈善有着更清晰的规划?壹基金试点之后,其他民间机构想要注册基金会,是否也会受到同样的礼遇?

刘润华坦言,对于壹基金的运行,他自己并没有时间表。政府的角色就是“守夜人”,要维护一个让壹基金这棵小树正常生长的 “生态环境”。他说:“民政部门的职责是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任何有利于慈善事业的机构、个人和活动,我们都会支持,最重要的是寻找社会发展的方向,符合社会发展方向的东西。”

自1981年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成立至今,中国的公募基金会已走过30个年头。政府早期对基金会的“开闸”,在徐永光眼中,源于政府补充公共财政的客观需要,以及政府职能转型的双重压力。如今,公募基金会“去行政化”,已成公益界普遍的呼声。“独立性、民间性本来就是慈善公益的题中之义。”徐永光表示,壹基金的出现,代表着中国公募基金会的改革发展方向。

“我们最重要的是形成一种机制,一种竞争的环境,在这种竞争的环境下优胜劣汰。有壹基金加盟,这个领域就马上感到了压力。”在刘润华看来,这种竞争和压力是“非常有益的”,但如果一下子将公募的准入门槛彻底放开,整个公募事业可能会大起大落,所以现在的开放是“非常审慎”的。

刘润华表示,如果还有下一家想申请,要“看一看壹基金运作的情况怎么样,看看有些什么问题,我们了解清楚了,总结经验,才能下决心。我们要非常负责任地掌握好这个度”。

刘润华所说的“有序开放”的格局,也在北京、上海等城市初步显现。2009年9月,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正式成立,成为一家具有浓烈民间色彩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同一年,恩派公益组织发展中心在上海发起设立上海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秉承“联合劝募”理念,搭建捐赠人与民间公益组织之间的桥梁。据了解,另一家支持中国西部农村教育和社区发展的非公募基金会,也正在办理公募基金会的申请手续。

对这些新成立或者正在转型的民间机构而言,公募资质给它们带来更大的筹资空间,也带来更多的责任与担当。

在徐永光看来,未来公募基金行业的发展,是透明为王,公信力为导向。民间的公募基金会能否在这样的平台上胜出,只能依靠自己的效率、透明度以及项目选择。

然而,在既往的竞争中,一些有着官方背景与政府资源的公募基金会与其他的公益组织并不在同一条起跑线。例如在举国性的灾难救援中,往往只有政府以行政指令确定的少数几家官办社团才有接收民间善款的资格。

徐永光认为,正是公募基金会对资源的垄断,公众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整个行业也没有有效的竞争。

“中国的公益竞赛已经开始了。”中央财经大学基金会研究中心主任黄震说。

放壹基金等私募基金一条生路,做好事,请不要再分公私!

第三篇:李连杰“壹基金”分析

<李连杰“壹基金”分析

姓名:进

学号:………

班级:……………….案例介绍:(网络)

2007年,李连杰先生创立启动了壹基金。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2010年12月3日在深圳注册成立,是中国第一家民间公募基金会,以“尽我所能,人人公益”为愿景,致力于搭建专业透明的壹基金公益平台。壹基金战略模式为“一个平台+三个领域”,即专注于灾害救助、儿童关怀、公益人才培养三大公益领域。

2007年,李连杰先生与中国红十字总会合作设立“中国红十字会李连杰壹基金计划”,以独立运作的慈善计划和专案的形式在中国大陆开展公益事业。

2008年10月,为了保证公益项目更高效地实施,在中国红十字总会、上海市民政局等多方主管机构的指导和支持下,上海李连杰壹基金公益基金会以私募基金会的形式注册成立。作为“中国红十字会李连杰壹基金计划”的执行机构,上海李连杰壹基金公益基金会严格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向“中国红十字会李连杰壹基金计划”进行专项的汇报与结算,并接受审计。

2010年12月3日,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在深圳市民政局的大力支持下正式注册成立,拥有独立从事公募活动的法律资格。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注册原始基金为5000万元,发起机构为上海李连杰壹基金公益基金会、老牛基金会、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万通公益基金会及万科公益基金会,每家发起机构出资1000万元。

“中国红十字会李连杰壹基金计划”及“上海李连杰壹基金公益基金会”将清算注销,其项目、资金及工作人员由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承接。

案例分析:

壹基金的成长,是中国公益组织成长的一个缩影,作为中国公益行业的倡导者和实践者,壹基金致力于传播创新的、人人参与的公益文化,搭建公信透明的、可持续发展的公益平台,以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同时,尽可能的为各种自然灾难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壹基金聘用了数十位不同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全职工作,组建了一支高效率的执行团队,其运作模式十分具有代表性。壹基金之家通过为广大家人(捐款人和志愿者)和公益组织(NPO)提供一个基于互联网的交互平台,实现公益捐款、活动发布、义工招募,以及提供给义工和公益组织独立的后台管理功能。同时,满足壹基金自身对捐款帐务、义工、合作组织、项目等的管理需求。壹基金还积极投身于赈灾行动,在灾难发生时第一时间反应迅速,提供生存必须的紧急物资援助。针对重大灾难,整合多方资源,进行积极的、长期的灾后重建工作。

但这样的基金组织,其生存的背后却有着各种各样的说辞,各种无奈。有文章称:壹基金是有中国特色的慈善怪胎。作者称创始人李连杰产生了一个错觉:那就是中国慈善的NGO组织可以在法治护佑下自由生长。作为私募基金的壹基金挂靠在有公募资格的中国红十字会名下,可借助中国红十字会的名义向社会公开募捐,做公募基金会的项目。因此只能算一个怪胎。私募性质的壹基金获得了向公众募款的权利,但没有自己的独立账户和公章,只能使用中国红十字会的。红十字会作为一个官办公募基金,其本身存在许多问题,如运行不透明、管理成本高、效率低下、监管乏力等,这导致充满理想主义的壹基金遭遇现实发展的诸多暗礁。于是,壹基金成为了有中国特色的慈善怪胎的一个著名标本。怪胎主体都是民间资本,基本被屏蔽在主流慈善事业之外。

思考:

要提高社会公益领域目标实现效率,首先要理顺其中各主体的功能的界定,论证在社会公益领域内,各个主体在供给方面的绝对优势以及在那种物品或服务的供给上具有最佳相对优势,在这个基础上建立比较完善的激励机制、管理机制、问责机制等,使得整个社会公益供给走向规范有序的运行。

第四篇:致壹基金的一封信

尊敬的壹基金各位成员:

致壹基金的一封信

对于近日关于贵处遭到的质疑和非议,我深表同情。毕竟在当下的环境,从事这样一份高曝光的事业是需要勇气和挑战的。壹基金在在方面的态度,以及在灾情救助面前所具备的专业素养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是被国人广泛见证的。尤其去年雅安地震,壹基金最先到达灾区,进行及时并且附有成效的救助,此外积极呼吁各方理智支援灾区。在我看来,这并不是一帮吸血鬼所能做出的事情,并不是一帮资本大鳄为敛财能做出的事情,更不是一帮泯灭人性蓄意诬陷他人所能做出的事情。每一位壹基金的成员都怀着同样的爱心走到一起,这爱心并不因为是寻常百姓亦或是演艺明星亦或是商贾巨富而存在任何差异,也并不会因为这种身份的差异而掺杂任何瑕疵。在李连杰先生等发起人的积极运作下,壹基金成功转身为公募基金。汇聚点滴爱心,集众人之力办大事是壹基金的核心思想。壹基金从民间走来,一路波折。在公众的监督与帮助之下,不短吸取教训并且发展向前。这是一个未成年的孩子,而且是一位充满爱心的孩子,公众扮演的父母不会容忍孩子们的错误,然而他们更会给予未成年的壹基金以鼓励和帮助。作为一家以零散募集为创办理念的基金,壹基金所走过的这几年,正式中国慈善捐助发生翻天巨变的几年,同样也是伟大祖国面临自然灾害频繁的几年。从汶川、雅安、舟曲到郭美美、红十字会事件。一系列事件的联合发酵,导致了原有慈善基金会信誉度下降,而民间慈善活动风生水起的局面。这对于中国慈善事业来说是一件莫大的好事。从嫣然天使基金、陈光标的裸钱慈善、壹基金等民间大型慈善义举到各类爱心人士发起的捐助活动如吴法天律师等人发起的白雪天使基金等,充分体现了我国民众的爱心之盛。然而,这一定程度上也出现了任何人始料未及的问题。民间更多的钱,商人也好,普通民众也好涌向民间慈善基金,如果说原先的民间慈善是小打小闹的话,外部大环境的变革让民间慈善基金对于突然流入的慈善捐款措手不及。面对大量资金的涌入,壹基金等慈善基金明显缺乏快速的适应能力,原先量入为出,收入十元花八元,形成了相对固定的项目,突然收入变成了一百元,并且这收入增长之突然,持时间长,可能让很多人都始料未及。原先八元的项目修改增加起来并非易事,救灾项目的建设期科学性、合理性、专业性导致并非一蹴而就的。尤其这样一笔钱,来自全国的爱心人士,他的每一分开销都值得壹基金经过精打细算进行支配,以求无愧于各位爱心人士。然而这这种外部环境大变化、自身组织谨慎性的情况下,外加处于成长期的壹基金确实缺乏大笔善款的妥善应对处置的能力以及对于突发情况预备不足、弥补不及时的问题,造成了慈善资金大量闲置,超出法律规定限额的情况。对此壹基金是有责任的。然而我们在把眼光放大到整个当下的中国慈善基金全局。各基金善款使用情况榜单已经显示的很清楚,排名前几的基金,只有两家善款使用率符合法律规定,其中包括红十字会。其他几家无论官营民营都是不符合规定的。另外从我国基金管理法律看,必须让各家公募基金使用善款率达到上年收入的80%,这一点似乎存在立法上的粗糙。试想当下我国的捐款总额度以及政府等各种形式的援助足以应对一般小型灾后重建工作,并且当下基金大量存在,而且基金收入又严重不足以预料。也许造成这样一种局面,实际上仅仅需要一家基金出10元进行灾后救助,然而,有了上述法律规定,如果这家基金去年收入100元,那今年就需要花掉80元,但是也许今年这家基金在今年算上应对灾情也只能花40元,难道有四十元不用马上花的钱也一定要立马花?我想多数基金不遵守基金法律规定也可能会基于以上考虑,因为这规定太缺乏实际操作性。仅有几家能够按照法律规定完成的比如红十字会,我们可以认为(但是不能排除还有其他合理可能)

一、由于郭美美等事件影响,募集资金锐减;

二、其本身能够设定的资金投放项目要更多、领域更广;

三、自从郭美美事件以后,红十字会的各项运作更加科学合理(这是我们希望任何基金都能看到的)。

然而,不管怎样,壹基金确实由于自身的原因,没有满足当下法律的规定。壹基金可以感叹无奈,埋怨制度规定,却更需要直接面对和用于承认。然而,让公众看到的是,壹基金在面对突发事件的时候出现的“怠慢”。事件发生后,作为官方壹基金并没有立马给出官方正式解释,仅仅李连杰先生发表个人看法、杨鹏先生接受个人采访。这并不符合一个大型民间慈善基金的应有的态度,会让公众觉得壹基金不够重视和认真。网络时代的传媒是十分快速的,这样也带动公众对于答案的渴望越来越追求快速,这一点可敬又可怕。但是作为公募基金,我们不得不顺应这一趋势,主动、积极、第一时间做出正确而适当的回应更是一个公募基金应当具有的软实力。这不仅仅是一种危机公关,更是一种责任和态度。

在此,我十分希望壹基金能够像红十字会一样,在经历过挫折和考研之后,更加快速成长起来,为公益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第五篇:壹基金之困

政府在慈善面前--以壹基金为例

社会慈善事业,是现时社会的时代潮流,是建立在社会捐献基础之上的民营社会性救助事业。作为政府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效补充,社会慈善事业已经日益凸显其重要作用。慈善组织是一种社会非营利组织(NPO),具有民间性、社会性和非强制性等特点。由于历史的原因,附上计划经济等时代阶段特征,我国政府在慈善组织的发展中居于主导地位,发挥其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又反作用于慈善事业,阻碍了慈善事业继续健康发展。政府用政策、法规等载体调动民间资金和民众参与到社会慈善事业中来,成为社会慈善事业的主体。发展慈善事业,是解决分配问题的一种方法。在社会出现新的社会利益分化的情况下,更需要新的社会整合方式和新的社会团结,来凝聚人心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政府面对日益严重的社会不公现象以及其将带来的社会不稳定,于慈善事业以肯定回应。壹基金作为中国慈善事业中非官方的典范,其时下的状态以及其当下面临的状况几乎代表了中国的民间慈善,即无权公募、无法人地位、无自己的公章和独立的银行账户。

中国政府作为慈善事业的主流,也是慈善组织经费的主要资助者。向外赈灾及各种慈善公益事业,以政府的名义出现的物品与资金基本上是最多的。壹基金是在中国红十字总会架构下独立运作的慈善计划和专案。过去三四年间,壹基金募捐过来的超过50%以上的资金是由中国红十字会来运用,壹基金只能操作其中的少量部分。

中国政府是各类慈善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和管理者。各种慈善赈灾活动几乎都是政府在幕前或者幕后指挥,带有较强的行政化色彩。此次的汶川灾后重建,都是以政府省级为单位进行援建工作。募捐过来的资金也大部分由政府分配利用。壹基金只是作为中国红十字会的一项专案。

但是,在慈善事业中,过于强大的政府功能不仅会牵制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也可能会产生许多的负面效应。壹基金自己募捐到的钱却不能自己支配,只能加重其看见有难却无全力予以援助的无力感,对于困难不能全程有效帮助。还有一些政府省市的强制性摊派捐款的行为使得公众误解慈善的意义,忘慈善而却步。再加上一些过度索取、缺乏诚信、税收障碍等的问题,慈善之路荆棘重重。

慈善原属于社会的第三次分配,次于工资收入的第一次分配和税收等的再次分配,意在鼓励先富群体在自愿的原则下捐赠部分收入救济弱势群体,以达到缓解社会失衡不公的目的。慈善事业应主要依靠民间的力量,弥补政府财力不足。政府的主要任务是尽快建立

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使更多的人员纳入其中。对社会慈善事业,应该采取有效方式引导和帮助民间慈善事业的发展,政府起辅助作用,并制定政策建立完善的社会捐赠和监督体制、机制与法制予以规范。

政府在慈善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可取代,却也不能全部取代慈善的功能。慈善组织是要被监管,但更需要自由。壹基金需要自己的发展空间,慈善事业需要自主权。

政法学院08行政管理1班

陈珊

200842409105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最新更新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