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撰写和分享报告,我们可以提高自己的表达和沟通能力。最后,要根据需要准备好报告的附件和参考文献,以方便读者查阅和进一步了解。报告是对某个特定主题或问题进行详细说明和说明的一种书面形式,它可以用于学术研究、工作汇报、项目评估等各种场合。首先,我们应该明确报告的目标和受众,以便选择合适的信息。这是一份关于市场调研报告的样本,供各位参考。
医患纠纷调研报告篇一
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
过去的一年,在院长的正确领导下,我解放了思想,锐意进取,求真务实,发扬了与时俱进的工作作风,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临床服务理念,发扬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立足本职岗位,踏踏实实做好医疗服务工作。在获得病员广泛好评的同时,也得到组织的认可。较好的完成了20xx年度的工作任务。具体总结如下:
能够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通过报纸、杂志、书籍积极学习政治理论。遵纪守法,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主动认真的学习专业知识,工作态度端正,认真负责。在医疗实践过程中,严格遵守医德规范,不出虚假证明,不开大处方、不开人情方。
我今年主要在儿科门诊工作,在这一年,我本着“把工作做的更好”这样一个目标,开拓创新意识,积极圆满的完成了以下本职工作:
1、协助科主任及护士长做好门诊的管理工作。
2、认真接待每一们病人,把每一位病人都当成自己的第一个病人。
3、能和科室的同事团结协作,除了做好本职工作外,还积极配合其他同事做好工作。不管是上班还是休息,只要有事,保证了随叫随到,没有因是休息而耽误工作。
“医者父母心”,本人以千方百计解除病人的疾苦为己任。我希望所有的患者都能尽快的康复,耐心的帮他们了解疾病、建立战胜疾病的信心。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的对待每一项工作,工作投入,热心为大家服务,认真遵守劳动纪律,保证按时出勤,出勤率高,全年没有请假现象,有效利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保证工作能按时完成。
在开展工作之前做好个人工作计划,有主次的先后及时的完成各项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工作效率高,经过不懈的努力,使工作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开创了工作的新局面,为xx人民的健康事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总结一年的工作,尽管有了一定的进步和成绩,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比如创造性不很多,工作做的还不够完善,这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在下一年里,我将认真学习各项政策规章制度,努力使思想觉悟和工作效率全面进入一个新水平,为医院的发展做出更大更多的贡献。
医患纠纷调研报告篇二
今年7月26日,我院组织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在副院长xxx带领下,历时三天,对我院近三年来的医患纠纷调解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我院,系二级甲等医院,在职职工348人,其中医、药、护、技人员292人。近年来,我院积极响应卫生部及省厅的号召,先后开展了“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和安全为核心”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医疗质量万里行”及创建“平安医院”等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我院的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在医疗安全方面,虽然我们在防范医疗纠纷上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但随着年住院人次和门诊人次不断增加,病床数由07年前的220张增至现在的300张,医患纠纷也随之呈上升的趋势发展。本次调研统计资料显示:20xx年至20xx年6月期间共发生医疗纠纷51起,发生群体性闹事6起,停尸2起,集中闹事8起,打伤我医务人员3起,损害公物1起;医疗纠纷赔偿48起,赔偿总金额90.58万元,平均每起赔偿3万元,最高赔偿额20万元;在处48起的纠纷中:双方调解25起(52%),卫生行政部门调解26起(54%),诉讼4起(8%),医疗鉴定14起(29%),公安、司法部门调解6起(13%);参加医疗责任保险人员291人,年均保金4.8万元,保险赔付金年均5.3万元,医疗责任保险作用差;我院虽有独立的警务室,配备人员2人,调处群体性闹事纠纷3起,医院安排运行费用3万元,但调处效果一般。
1、医闹现象越演越烈从调研情况看,我院医患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无理取闹的现象尤为突出。有少部分患者及家属企图通过医闹获得经济补偿,或把一些矛盾转化为医疗纠纷,达到“小闹小赔、大闹大赔”之目的。近三年来,我院在处理51起医患纠纷争议中,患者采取医闹方式解决的就有14起(27%)。如某某之子出生9小时,诊断为:1、先天性心脏病。2、重症肺炎。3、肺透明膜病变。因病情危重、复杂,终因抢救无效而死亡。其家属不听医院、公安及卫生主管部门调解人员解释,聚集30余人围攻辱骂软禁参与调解人员达6小时之久,围堵调解室大门,不让调解人员上厕所、喝水、吃饭,甚至还与调解人员发生扭扯,撕烂其工作服。连续三天在医院内围攻和辱骂我医务人员,严重干扰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后经尸体解剖及医疗事故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行为无过错,才使这场事件才得以平息。
2、医务人员被打时有发生从调研发现,医疗环境不容乐观,医生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近三年来,我院医务人员无辜被打现象逐年增多。内一科主任因向患者家属某某对其病情解释不满而被打;急诊科主任因没有满意回答患者某某的咨询而被打;院领导没有满足患者家属某某过高的医疗纠纷赔偿无理要求而被打。属于此问题的有3例(6%)。
3、医患沟通和知情告知不规范、不到位从51起医疗纠纷中发现,医患沟通不到位的有21例(41%),知情告知不规范的有15例(29%)。
4、责任心不强,防范意识差个别医生工作粗疏,凭经验办事,不注意吸取别人纠纷中的经验教训,忽视按规章制度操作,病情发生变化,患者或家属反映后未及时处理,个别病史询问及查体不细,记录不祥,重辅助检查,轻查体。属于此问题的有9例(18%)。
5、规章制度不落实本调研的案例中有检查诊断不及时,有误诊误治、用药不当、手术误伤腹腔正常脏器等,这与规章制度不落实、未能严格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层层把关,认真查对有关。在51起医疗纠纷中属于此问题的有6例(12%)。
6、基础理论差、临床经验不足表现在用药不当加重病情,医生对有的病情发生发展转归缺乏预见,患者病情突发恶化,或接报告后未引起重视,处理不及时或缺乏,没有严密观察病情。在51起医疗纠纷中属于此问题的有4例(8%)。
7、医疗文书质量差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表现在记录不及时,表达用词不当,时间不准确,前后矛盾,有些处理在记录中没有真实地反映出来,医疗文书问题被患方恶意利用加剧纠纷。在51起医疗纠纷中属于此问题的有17例(33%)。
8、对患者病情变化警惕性不高患者病情突然变化,家属向值班医生反映病情后,未引起重视并及时处理,导致患者病情进一步恶化或死亡引发或加剧纠分。在51起医疗纠纷中属于此问题的有2例(4%)。
9、怕麻烦、保名声患者病情突发意外,医师进行了积极抢救无效死亡,医院本身无明显过错,但有的患者及家属大吵大闹,患者家属又不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医院怕影响正常工作,家属一闹,院方用钱了事。属于此问题的有1例(2%)。
10、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较差。少数医生对病人关注不够,缺少敬业精神,既影响了医患关系,又增加了患者对医生职业道德的信任危机和医生诊疗水平的怀疑。属于此问题的有1例(2%)。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医患纠纷看起来是医院和患者之间矛盾,但这一纠纷倘若不引起重视,或者听之任之,将影响社会的安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建议要从维护社会治安的高度,要从建设文明医院的高度,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要从保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的高度来认识医患纠纷的调解工作的重要性,把医患纠纷调解工作摆上医院及政府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
2、成立组织,建立化解医患纠纷调解有效机制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是这一矛盾的两个对立面,单靠医院和卫生主管部门处理非常棘手。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院实际,建议尽快成立由政府部门组建的“桑植县医患纠纷调解中心”,为医患纠纷处理搭建平台。实现在第一时间内将医患纠纷从医院现场转移到调解中心,进行有序调解处理,减少无理取闹和“医闹”现象,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保障医疗机构正常的诊疗秩序和病人良好的就医环境。为了体现调解中心工作的公平公正,以及具有医患双方都能信得过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建议医患纠纷调解中心作为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下设机构,主任由政法委分管调解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副主任由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民政局、保险公司、卫生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委员由本地具有法学、医学专长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疗专家库人员和其他知名人士担任。根据需要聘任具有丰富调解经验专职调解员,同时聘任管辖区内的司法所长为兼职调解员。同时建议,在医患纠纷调解中心未成立之前,应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警院联防联动机制。
3、发挥医疗保险作用,为医患纠纷调解奠定经济基础为提高医疗机构防御医疗风险的能力,应建立并完善医疗风险的社会分担机制,可建立由医院、医务人员、病人三方共同投保的医疗责任保险,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带来的风险隐患,从而减轻医院、患者及社会所面临的压力,最重要的为调解工作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保险公司人员作为调委会成员之一,积极参与调查、调解与处理工作。从我院的参保情况看保险部门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4、强化医疗安全及质量监管,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强化监督管理,完善医患纠纷预防、排查、处理机制,加强对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规范执业行为,增强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减少医疗事故,确保医疗安全。属于医院方的责任,做到不推不卸、主动承担。院卫生部门要建立内部医患纠纷定期通报和重大医患纠纷及时通报制度,问责制度,汲取教训,引以为鉴,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要通过进一步开展“医院管理年”、“平安医院”、“医疗质量万里行”等活动,增强医务人员的服务技能,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5、加强医学知识宣教,营造良好的医患氛围医疗机构要强化院务公开意识,建立统一协调的信息通报机制,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最新的医疗服务信息,增强透明度,满足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新闻媒体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对一些医患纠纷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报道。有关部门组织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生命科学和临床医学的特殊性、高科技性和高风险性,引导群众理性对待可能发生的医疗风险和医疗损害纠纷,营造和谐医患关系的舆论氛围。
6、加强医务人员责任感教育医疗工作关糸到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医院管理者要经常进行医疗安全、规章制度教育和检查落实,要让医护人员清醒的认识到,在新形势下应有的紧迫感和防范意识,让他们树立起对工作极端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对患者极端热忱精神良好的工作习惯,在诊治中,细致地做好每项诊疗工作。
7、严格落实各项医疗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是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的关键,要认真落实首诊负责制,医院要按病种专科专治,认真查体,严格三级检诊查房制度、科内会诊和科间会诊,集思广益,减少失误,需作的相关检查要尽快尽可能完成,要重视护理等级,病情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需向家人祥细交待,并做好记录,要注意药物毒副作用。
8、勤奋学习,更新知识无论年轻医师或临床经验丰富的老医师,都需学习更新知识,不断提高自已的理论水平,要总结自已和别人的经验教训,增强诊疗技术的综合能力,减少误诊误治情况。
9、严把医疗文书质量关医疗文书质量,不仅是医疗质量的体现,也是严防医疗纠纷的重要措施,要认真、及时、准确的完成医疗文书记录,及时反映病情演变及处治情况。
10、值班医生要重视患者主诉患者诉不适,无论白天晚上、都要及时到病房查处。对有些患者反复诉不适,一时难于明确原因者,要密切观察,及时处理,说话需谨慎,为自已留有余地。
11、认真对待和处理每一例医疗纠纷一旦出现医疗纠纷,医疗纠纷管理者及当事人都要认真对待,态度真诚,注意方法,以理服人,切忌对抗加剧矛盾,激发投诉者抓把柄。及时做好医疗文书菅理,对死因不明、患者及家属无理取闹者,无论管理者及责任人,都应走医疗事故鉴定和法律保护之路。要尽可能进行尸检,不可随意满足死者家属要求给予经济赔偿化解矛盾,而助长“医闹”陪钱的歪风。
医患纠纷调研报告篇三
面对全国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日益增加的局面,桃坪镇卫生院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责任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我村卫生室于10月30日至11月3日全面对本村卫生室近几年在营业过程中与患者或患者家属是否发生矛盾、产生纠纷或潜在纠纷进行了详细回顾。现就本村卫生室医患关系及纠纷排查化解情况汇报如下:
市场经济条件下,近几年来我国的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医疗纠纷日益增加,一方面经常有病人投诉、殴打甚至杀死医务人员的事件发生,另一方面医务人员也多有抱怨。为处理病人投诉和医疗纠纷,卫生行政部门、医院主管部门和相关医务人员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医患关系紧张不仅影响到患者及家属的心理,影响到和谐社会的构建,也严重干扰了医疗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加重了医疗管理部门的工作量和医务人员的心理压力,降低了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在社会上的声誉形象。重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维护医患利益,成为我们“网底”人员必须面对的话题。
在这几天时间里我村村医放下手里其他事务,详细回顾近几年与患者及患者家属相处情况,对于自己怀疑有潜在矛盾的患者及患者家属主动上门了解情况,耐心解释,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经村医详细回顾,具体排查,我村卫生室与患者及其家属未发现有矛盾、纠纷及潜在纠纷存在。
前车为鉴,防患未然。
鉴于其他医疗机构由于没有处理好医患关系造成一系列的悲剧发生,为了继续保持我村卫生室良好的医患关系、就医环境,杜绝不良事件发生,我村卫生室将继续努力。
1、尊重领导安排,高度重视。医患关系无小事,加强自己业务知识学习,锻炼自己为人处事能力,学习与患者交流沟通技巧,体现“医乃仁术”精髓。
2、宣传医药政策,避免误解。利用板报、印刷品、标语等形式积极有力宣传国家相关医药卫生政策,使辖区村民对目前医药政策了然于心,避免产生误解,做到明白就医、文明就医。
3、创造舒适环境,患至如归。卫生室内各室标志明显,物件摆放整齐有序,干净卫生,医生言行举止热情大方、得体,使患者就医不产生逆反心理,舒心就医,安心就医。
4、公开业务程序,透明办工。卫生室除接诊村民就医外,很大一部分工作属公共卫生范畴。如:合疗门诊报销、药品“三统一”零差率销售、慢病管理及防疫妇幼等等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办工。
金湾村卫生室医患纠纷自查自纠报告至此,如有不妥之处望领导、各位同仁诚恳指正!
谢谢!
桃坪镇金湾村卫生室。
20xx年11月4日。
医患纠纷调研报告篇四
婚姻是组成家庭的前提,家庭源于婚姻,而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社会的和谐稳定离不开家庭的和谐稳定。近年来,____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受理多起涉及婚姻家庭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了一些家庭婚姻矛盾纠纷,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在对____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进行的调查统计基础上,对当前的造成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原因进行了分析。
____年度,____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3849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282件,占总数的7.32%;在调解的282件婚姻家庭纠纷中,调解和好的256件,占受理的90.8%。调解离婚26件,占区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1109件的2.34%。20xx年1—5月份,____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366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233件,占总数的17%;在调解的233件婚姻家庭纠纷中,调解和好221件,占94.8%。调解离婚12件,占区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658件的1.82%。(说明:两组数据反映的是不同的角度,这里列出主要是反映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大量矛盾纠纷中涉及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比率。)。
按受理的婚姻家庭纠纷当事人年龄段划分,“80后”、“70后”、“60后”和其他年龄段的比例分别为38.2%、29.6%、25.9%和6.3%。由此看出,“80后”的家庭矛盾纠纷比例高于“70后”,而“70后”的家庭矛盾纠纷高于“60后”和他年龄段。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人民调解员以促进当事人家庭和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基本原则,动用当事人的用亲朋好友、基层组织等一切可借用的社会力量,使尽法律诠释、情绪调理、多方斡旋等各种调处招数,化解了一个又一个家庭矛盾纠纷。但在有些情形下,仍然难以凑效。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是司法的基本价值取向,但解除名存实亡的婚姻、无爱无缘的婚姻同样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体现司法人文关怀的基本要求。
社会生活的多样性决定了家庭婚姻生活纠纷的多样性。其成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种类型:
1、经济收入困难型。俗话说“贫贱夫妻百事哀”,家庭经济收入过低势必会影响家庭生活,就会激发各种矛盾纠纷。一些夫妻建立家庭后,因为家庭收入有限,财富积累少,尤其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失业或没有稳定的职业,造成家庭经济十分拮据。双方往往会因一点点家务琐事而引发矛盾,感情面临一些伤害和考验,同甘共苦十分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互相责备和埋怨。如梅山有一对小夫妻,女方是外地人,工作不稳定,全年收入不足万元。而丈夫工作虽然稳定,但收入也只能维持家庭基本开支。于是夫妻俩经常为钱的事而吵架,丈夫因不堪家庭重重矛盾压力选择了躲在外面不回家,6个多月不见女方和孩子。这样的夫妻关系已经是名存实亡,难以维系。调委会历时3个多月做思想工作和调处,最终离了婚,维护了女性的合法权益。
2、即兴组合家庭型。夫妻间婚前交往时间较短,了解不深,匆忙组合家庭,即感情基础不够牢固。在这类纠纷中,多数是曾经离异后再组成家庭的,成为“柴米夫妻”,凑合着过日子。双方往往偶因家务琐事一触即发闹矛盾,说狠话时不考虑对方感受,于是,相互较劲,一时冲动,夫妻关系就亮起了红灯,导致再婚后的感情又破裂了,不再眷恋于对方,把再婚当成了儿戏一搬。
3、性格差异多疑型。夫妻双方性格差异较大,如外向型与内向型的差异,节俭型与奢侈型的差异等等。他们在处理家庭事务的方式方法上往往有很大分歧,经常为家务琐事发生冲突,矛盾日积月累,形成积怨,难以调和,最终走向离婚。有一对小夫妻,妻子是体育老师,比较活泼,也注重仪表,而丈夫比较内向,是一家公司的职员。他看到妻子平时穿着时尚,心里总是不踏实,于是疑心重重,长期疑心妻子有问题。经过三次调解做工作,打消了丈夫的疑虑,化解了家庭纠纷。
4、红杏出墙寻刺激型。经济拮据会导致家庭解体,家庭特别富裕同样导致夫妻矛盾上升。俗话说:“保暖思淫欲”。有些人,尤其是男同志,在家庭富有后,不念夫妻恩爱和已有的家庭幸福,在外寻求与异性精神刺激,一旦败露,夫妻之间闹离婚、分财产就在所难免了。家住雨花街道有一对年过7七旬老夫妻,牵手过了一辈子,老汉退休在家无事就到广场上去跳舞休闲,遇到一位50来岁女舞友,两人从此就好上了将近4个月,搞得两家人大打出手。老太对调解员说“老头突然开窍了”,所以要和不想回头的老头子离婚。经过调处,老汉最终顾及家庭和自己的声誉,表示悔改,维系了家庭。
5、长辈过分干涉型。因为婆媳关系、翁婿关系处理不好,矛盾多发,严重影响小夫妻感情及生活,发展到一定程度,家庭矛盾难以调和。有一对小夫妻分别来自华为和中兴公司,按理说二人属于郎才女貌,非常般配。可是自从丈母娘搬来和他们住在一起后,丈母娘在家庭生活中处处替他俩着想,经常教女婿说话和做事要这样或那样的,说女儿变得傻了,以及俩人睡懒觉不勤快,家庭生活没条理等,时间久了,小夫妻俩的自由生活被扰乱了,情感也被掀起了不和谐的波浪,于是出现了三角矛盾,并持续升级。经过调解员先后四次做心里疏导工作,让他们明白了家庭矛盾症结所在。如今,经回访,这个家庭包容和相互理解的成份更多了一些。
6、赡养不作为型。为人都有双层父母,尽孝是做儿女的法定义务。自从男女双方组成家庭后,不仅仅是接纳了你所爱的人,还要学会接纳和爱对方的家人。也就是说你和你所爱的人同时是两个大家庭的成员了,对待爱人家庭的每一位成员都要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从此同舟共济,福难共当。然而,在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待和调解的家庭纠纷中,有相当一些是夫妻一方因赡养老人发生的纠纷。如兄弟赡养出份子不均;老人自己有钱,做媳妇的不愿再出钱;对双方父母尽孝不能一视同仁等。我们不仅要做好小夫妻思想工作,同时也要做好父母的思想工作,既讲法理,也说情义,更注重美德宣传。只有互敬才有互爱,最终相互理解和体谅。总的来说,因赡养而引发的家庭矛盾占半数之多。
文化宣传部门要宣扬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妇联相关部门可以为新婚夫妇提供婚后生活方面的心理咨询和教育,指导新婚夫妇如何正确处理夫妻间的小摩擦,社区工作者积极宣扬传统中华美德,营造尊老爱幼生活氛围。教育他们,在婚姻和家庭矛盾摩擦时,要做到“防微杜渐”,认真考虑家庭和社会所赋予的责任感。有了社会各级各类组织的多方参与,关心和正确引导年轻人认识婚姻生活,夫妻之间互相忠诚、互相关爱、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一定会发扬光大。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平安家庭中,将发挥积极作用,为社会稳定,促进家庭和谐,多做一分贡献。
医患纠纷调研报告篇五
7月11起,若水团队组织开展以“医患纠纷现状与调解方法调研”为主题的暑期社会时间,对南京、苏州等地的中医院进行实地调查研究活动。不畏暑日,不畏奔波,若水团队走访了南京、苏州、淮安、连云港等多家医院,用一片赤子之心去发现问题根源,去寻找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用科学的数据收集方法,去实地调研,去跟踪调查,去走访调解委员会(部门),去寻找答案。
xx年7月20日,若水团队主要是在仙林中心医院、江苏省中医院鼓楼医调委进行调查,主要对象是医生对于医闹态度的调查、患者对于医闹态度的调查以及医调委在医患矛盾中起到的调解作用。
本次调查,医护人员方面的问卷进行患者和医生的问卷调查活动。
本次调查,医护人员方面的问卷我们主要是在医护人员休息的时候进行问卷填写,这样不会给医护人员带来工作上的干扰。抽样方法采取滚雪球模式,并且与网络调查同时进行,由一位医护人员带给另外的医护人员填写,循环往复,这种方法能够大大减少我们的调查难度与节约了我们的调查时间。
—跟踪调查。
—调查小结。
经过简单调查,发现儿科、肾科、眼科等科室排队的平均时间超过一个小时,并且若有患者来的晚,该患者将可能排不上号。而且在取药的时候,患者喜欢就近的楼层进行取药或者说是不愿意爬楼进行取药,不同楼层的中药取药房之间的排队取药所花时间不同,在排队上的耗时一楼的患者与二三楼的患者相比,时间远远超过平均取药时间。
在排队时候,有的科室离茶水间比较远,一些年纪较大的患者走路不是特别方便,在这个时候,导医台边上能有简单提供茶水的地方显得极其重要。
两队成员汇合后,我们对问卷和面谈内容进行数据整理和数据分析,把表现出的问题汇总。而后,我们带着问题去调解委(部门),交流关于诸多问题,了解他们的宗旨和解决办法。
相信通过这样的实践,我们可以更加清晰的看见问题的根本,而不是去听信那些被舆论夸大的事件。对于善意的受害人,不仅要通过调解,并且要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为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添砖加瓦!
同时关于医院就诊,我们通过调查提出两点建议:
1.完善各个医院之间相互联系,患者健康状况和用药情况的详细数据。
通过互联网,让每个给患者看病的医生都可以了解到,患者现在和之前的状况,可以更精确的做出诊断,避免误诊。并且白纸黑字记录在案的用药病史,可以为医生提供参考,也可以为纠纷提供证据,真正做到让医生细心,患者放心。
2.在社区里设立一个挂号的机器,方便年老患者挂号。
3.在社区里公告处明确医院班车的时间,给患者提供便捷。
1、在现今社会,招聘会上的大字报都总写着“有经验者优先”,可还在校园里面的我们这班学子社会经验又会拥有多少呢?为了拓展自身的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增加个人在社会竞争中的经验,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以便在以后毕业后能真正真正走入社会,能够适应国内外的经济形势的变化,并且能够在生活和工作中很好地处理各方面的问题,我走进了当地医院,开始了我这个假期的社会实践。
2、酷暑挡不住探寻的脚步,酷暑挡不住解决问题的热情。
3、酷暑挡不住探寻的脚步,酷暑挡不住解决问题的热情。
4、在现今社会,招聘会上的大字报都总写着“有经验者优先”,可还在校园里面的我们这班学子社会经验又会拥有多少呢?为了拓展自身的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增加个人在社会竞争中的经验,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以便在以后毕业后能真正真正走入社会,能够适应国内外的经济形势的变化,并且能够在生活和工作中很好地处理各方面的问题,我走进了当地医院,开始了我这个假期的社会实践。
1、短期的社会实践,一晃而过,在这其中,让我从中领悟到了很多的东西,而这些东西都将会让我终生受用。新的学期开始了,新一轮对医学知识的吸收和总结也拉开序幕,我会投入百分之百的努力,争取早日成为一名优秀的医务工作者。
2、在社区里公告处明确医院班车的时间,给患者提供便捷。
3、在社区里公告处明确医院班车的时间,给患者提供便捷。
4、短期的社会实践,一晃而过,在这其中,让我从中领悟到了很多的东西,而这些东西都将会让我终生受用。新的学期开始了,新一轮对医学知识的吸收和总结也拉开序幕,我会投入百分之百的努力,争取早日成为一名优秀的医务工作者。
医患纠纷调研报告篇六
类似对医护人员的暴力加害事件早已不是新闻。据网上对20xx年1月至10月间媒体报道的伤医事件进行的不完全统计,20件中有18件与医患纠纷有关,已造成4名医生在工作岗位上殒命。其中,患者家属是最主要的肇事者,比重高达60.0%,其次是患者本人,占比为30.0%,原因一般都是出于医患纠纷。
医患纠纷是指患者与医院、医生在疾病诊疗中产生的纠纷。这里要特别区别于单纯的医学美容或单纯的药品买卖,因为后两者不以疾病为前提。美容可能只是为了让自己在外表上更具吸引力;买药可能只是为了预防疾病而储备药物,它们更符合服务合同、买卖合同的特征。
为应对日趋紧张的医患关系和高发的袭医事件,有学者提出了将医患关系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范围的建议。理由为:一是现有法律对患者保护不力是患者转向私力救济的主要原因。相对医生而言,患者处于弱势地位,一般的民事法律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强调给处于弱者地位的消费者提供强保护,一旦患者有了更好的法律救济途径,就不会采用袭医这种极端方式。二是“医院——患者”关系符合消费者权益法中的“经营者——消费者”关系。一方面,虽然医院具有一定的公益性,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医院的营利性特征日益明显,诊疗行为已成为医院创收的重要途径,因此可以将医院的诊疗行为视为经营行为,将医院视为经营者;另一方面,患者为购买药品和获取医疗服务支付了费用,应视为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知情权等。
实际上,虽然长久以来,各界对医患关系是否适用消法众说纷纭,但迄今为止我国消法仍未将其纳入调整范畴,这在最新修改的消法中可以得到印证,相信立法者对此必然进行过审慎的考量。笔者赞同立法者的做法,认为医患关系不能用消法进行调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考虑。
1、医患关系不属于消法中的消费关系。医患关系产生的前提是患者的疾病需要到医院进行治疗,这一前提的存在使得医院、医生与患者之间成为对抗疾病的共同体,而不是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纯粹经济利益关系。例如,在消法调整的买卖行为和服务行为中,经营者和消费者都有自主选择的权利,这一点在医患关系中就要大打折扣。首先,无论哪个病人到医院,从法律和道义上说,医院都不能拒绝;其次,在紧急情况下,急救车往往会将病人送往最近的医院,这时病人也没有选择权;再次,在“非典”等特殊时期,对传染病人的治疗是强制性的,医院和病人都没有选择权。
3、医学的不确定性使消法适用时缺乏评判标准。消法中典型的消费关系,如买卖关系、服务关系中,产品质量、服务质量要么是法定的,要么是双方约定的,总会有一个参照标准,而医患关系中的诊疗行为不具有这种特定性。诊疗由疾病而起,这就决定了诊疗本身就是一种高风险行为,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个国家的医院或医生敢打包票说能100%治愈某种疾病,或能将该疾病控制在某一程度,法律也不可能制定这样一个标准。因此,消法中缺乏与诊疗行为相对应的评判标准,无法对其进行调控。
4、将医患关系纳入消法不利于维护司法统一。侵权责任法出台前,医患纠纷在处置上存在法律选择混乱的现象,有的起诉违约责任,有的起诉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统一了医患纠纷的法律适用,即无论医疗事故还是非医疗事故,一律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与侵权责任法相比,消法无非是多了一个“反欺诈”条款的救济,但正如前文所述,鉴于诊疗行为的不确定性,该条款基本上是用不到的,那么再将消法加入医患纠纷法律选择的序列又有什么意义呢?反而容易重新造成法律适用上的混乱,并进一步导致司法不统一。
想进一步膨胀,也使医生在诊疗时畏手畏脚,甚至出于自我保护的考虑而进行选择性医疗,最终结果恐怕是对双方都不利,甚至会进一步放大医患矛盾。因此,笔者认为,法律处理在医患关系问题上还是应强调平等保护。
医患纠纷如何处理确实值得我们好好反思,特别是要从医疗体制改革上寻求合理化路径,但无论如何不应将医患关系纳入消法。
医患纠纷调研报告篇七
乙方(患者或患者近亲属):
患者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住院号:
经过调解,医院、患者双方就该医疗纠纷自愿达成如下赔偿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在不通过鉴定明确争议的`原因和责任的情况下自行协商解决。
二、甲方自愿赔偿乙方:xxx
三、甲乙双方放弃基于该医疗纠纷的一切诉讼权利。
四、违约责任:本协议对该医疗纠纷一次性处理终结,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一方反悔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医患纠纷调研报告篇八
乙方:××××(患者或其家属)。
鉴于患者xx曾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在甲方处住院治疗,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争议,但均愿通过协商解决;故,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如下,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补偿项目及计算方法;。
甲方同意向乙方补偿下述款项:
医疗费:
交通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残疾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
后续治疗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
精神损害赔偿金:
其他:
第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医患纠纷调研报告篇九
在我们的第一次联谊中,我认为,我存在这样的问题:虽然联谊的主要目的是促进大家交流,增进大家互相了解,为今后的工作打好基础。但是,我认为,在本次活动中,我未积极参与做饭。炒菜这些基本的事情中,而是把大部分精力都投入到了玩当中,这一点,我做得很不到位,因为我忘记了,我们是一个集体,我们是一个大家庭,我有些自私。
在十一月份的趣味篮球赛中,我也未在比赛现场投入我的热情,虽然每一场比赛我都到了场,可是,这也没有给我们学生会增添任何力量,整个比赛,我施记快速灰甲清似乎脱离了学生会,更多的时候我是出现在我们班级的那一边,这是我在做选择时,没有统筹全局,没有在班级与学生会之间找到一个最佳的平衡点,以后的工作中我会多加注意这方面的问题。
在我们与其他系共同举办鹿胎膏多少钱的“指点江山辩论赛”中,我未能积极同其他系的学生会成员交流,这一点我认为我做得不够,因为我没有注意身边其他人,这样势必不利于以后工作的开展,就像各位主席说的,也许以后我们还要同学校其他机构。协会。组织打交道,我们应该多多认识人,扩大自己的人脉。吸取本次教训,我认为在以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我要做一个细心的人,多多注意身边的人和事。
在协助模拟招聘团工作时,我也犯了许多错误。在第二天的工作中我就迟到了,导致了摆点的地方被其他人抢占,晚上收尾工作时也没有及时到场协助招聘团工作,给招聘团留下了不好的印象,也影响到了学生会的形象。
在前阵子举办的系元旦晚会上,我自己的本职工作做的十分不到位,我们部长要求我控制灯光,结果那天灯光控制不好,导致现场很混乱,作为一个文艺部干事,我认为,我自己太不认真的,连自己本部门的工作都做不好,我实在对自己无语了。
本学期的活动大概就是这些了,以上都是我在工作中的不足之处,那么对于下一年的工作计划,我认为,除了要努力改正以上不足外,还要多多加强与各部门成员的交流,我知道,在学生会成员里,我算是一个做事不是很积极的干事,除了发言积极点以外,恐怕其他的只能用消极来形容最合适了,这也是我在下一年要改正的一个最大缺点吧,所以我希望各位主席、部长能提出批评,以便我能够及时改正,我想,如果在xx年我能把上述缺点全部改掉,那么我那一年将有许多收获。
医患纠纷调研报告篇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系统工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以人为本,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倡导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夯实社会和谐的基础。对医疗机构来说,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首先要正视并克服自身的不足,善于分析自身的问题,从服务环境、服务理念、服务态度、服务效果等各方面查找原因,制定措施。我认为医疗机构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医疗服务工作,用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来促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一、强化医患沟通是基础。
第一、加强医患沟通是医学科学发展的需要。医学科学是一门实践性强、风险性高的学科。医患双方在同疾病做斗争的过程中,应该互相信任,医务人员要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建立良好的关系,使患者积极支持、配合医疗工作,使医务工作者有良好的心态从事医学事业,推动医学科学的发展。
第二、加强医患沟通是患者及家属的需要。现行的医疗体制下医疗信息极不对称,病人希望获得更多的信息,医务人员要根据不同的对象进行有选择的告知,这样才能赢得患者的配合及家属的支持,使治疗取得更好的效果。既尊重了患者,又拉近关系,也可避免可能发生的矛盾。
第三、加强医患沟通是开展医疗服务工作的需要。在医疗服务工作中,医务人员加强与患者沟通交流,时时体现对患者细心、耐心、关心和爱心,处处体现对患者的人性化服务,是医疗服务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医疗服务的重要内容,是宣传医院、吸引病人、提高医院声誉和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事先防范的管理意识。三是要增强医患沟通的技能。教育医务人员要勤于临床实践,主动与患者沟通交流,提高沟通的技巧和能力。
二、加强内涵建设是关键。
一是要提供精湛、优质的技术服务,让患者放心。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要求也随之提高,再加上人类疾病谱的不断变化,这就要求医务人员不但要有好的服务态度,还要具有精湛的医疗技术,要不断地运用现代科学的新知识、新成果、新方法、新技术,同人类的各种疾病作斗争,用高新精湛的医术切实解除患者的病痛。
二是要严格医院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疾病对于患者来说,是性命攸关的头等大事。因此,医生对病人要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在为患者提供高新精湛技术服务的同时,必须努力保证医疗服务的安全,尽量减少差错和事故,为患者提供安全放心的医疗服务。
三是要以人性化服务为中心,创新服务举措。患者就医不仅仅关注医院的医疗水平,而且更加关注医院的人性化服务。在激烈的医疗市场竞争中,医院除了技术、设备等硬实力外,不能忽视管理和服务水平等软实力的竞争。
四是要坚持社会效益准则,打造诚信医院。要以社会效益为先,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要根据医院自身的条件尽可能地为病人提供方便,尽可能创造条件采取适当措施,减轻病人经济上的负担,提高病人的满意度。
三、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是保障。
一是要恪守医德,真正做到一切以病人为中心。医生不但要有精湛的技术,更要有崇高的医德。医院一方面应理解医务人员,想方设法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应加强教育、完善规章制度、严肃惩处违纪违规行为。
及预后、注意事项、收费标准、诊疗费用;对诊疗程序、诊治专家、诊治项目和诊疗价格、服务承诺“五个知道”;进而使患者对医生、诊疗、用药、收费、服务“五个放心”。
三是要加强舆论的正面宣传。新闻和舆论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过程中起到独特的作用,医疗机构应主动搞好与新闻媒体的关系,要化解负面、引导正面,以嬴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四、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加强法治化管理是根本。
第一、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国家新医改方案,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尽快地建设覆盖我国城乡的城镇社区医疗和农村的新型合作医疗网络,提高农村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深化医院的管理体制改革和运行机制改革,维护医院的公益性质,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供坚实的基础。
第二、对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制度,执法要严。医生依法执业、依法行医,遵守法律法规,病人也应依法维护自身的利益。我国是法治国家,对违法违规的医务人员、病人都应依法处理。如果执法部门措施不力,执法不严,某种程度上就是助长了医患矛盾的形成。
医患关系不仅是病人个体和医务人员个体交往关系的集合,而且是整个医务界乃至社会的关系的缩影。彻底解决医患纠纷也不能简单从个案来考虑,更应该上升到政策、文化、经济的层面,通盘予以考量。作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主体,我们要不断探索、前进,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振奋精神、积极努力,加强医患沟通,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嬴得人民群众的尊重和认同,为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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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调研报告篇十一
授权委托书 案情陈述及请求。
病历资料复印件 鉴定意见书复印件。
本人保证提交的上述材料属实,如有不实,愿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医患纠纷调研报告篇十二
物流市场纠纷调研报告物流市场纠纷调研报告自20**年《**沿海地区发展规划》通过以来,**经济发展面临着历史性的机遇,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加快,为适应发展需要,在城北设立了专门的物流市场,促进了物流业的迅速崛起和发展,但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有必要加以规范和预防。为此,笔者对**法院近年来审理的涉**物流市场案件进行了调研梳理,并提出相关建议,以期能够对促进**物流市场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法院近三年来审理物流市场案件的基本情况表一:2024年-2024年该院审理物流市场案件情况一览表(单位:件)表格略从上述统计数据以及审判实际情况来看:
(一)案件总体数量居高不下。从2024年的87件到2024年的105件,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从案件类型上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所占比例较大,且每年案件数量上升明显。
(二)案件调撤率大幅度提高。涉及物流市场案件的调撤率从2024年的43.68%上升至2024年的61.91%,主要原因:一是地方党委政府重视矛盾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在**物流市场内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站,并明确专人负责;二是近年来**法院注重以调解方式结案,加大案件的诉前调解和诉讼调解工作力度,取得了良好成效。
(三)案件类型众多且部分案件社会影响较大。从上述表1中不难看出,涉及物流市场案件类型众多,法律主体繁杂。业主、租户、物业公司、市场从业人员之间的纠纷层出不穷,而且部分案件的影响力较大,特别是涉及劳务纠纷案件。据不完全统计,**物流市场的直接从业人员达20000多人,如果这部分人群的劳动报酬纠纷处理不好,势必会一石激起千层浪,给整个物流市场乃至整个大市区物流业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四)案件审理难度加大。突出的表现是案件送达难,部分案件特别是房屋租赁合同的当事人,许多不是**本地人。在租赁合同即将到期或者是生意经营难以维持时,许多商户选择在不通知承租方的情况下偷偷离开。这难免造成案件送达困难,许多案件只能通过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该类型案件占整个物流市场的案件比例达11.8%,而且这类案件在判决生效以后,面临着执行难问题,严重影响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二、物流市场案件逐年增多的原因分析当前**物流市场案件增多的原因十分复杂,既有整个物流业的外部环境因素,也有物流市场各个主体自身因素的存在。根据**法院近3年来对涉及物流市场案件的审执经验以及笔者对物流市场的调研来看,造成物流市场案件逐年增多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物流市场规划不合理。**整个物流市场的占地面积达160多万平方米,商户7000多家,从业人员有20000多人。有金太阳物流城、丰盛物流城、白马纺织服装批发市场、**物流装潢材料市场、明珠商贸城、**义乌国际商贸城等数十家,分布在**的南北,根本没有形成一个规模性的物流园区。且目前物流市场的同质化现象非常严重,顾客对产品没有过多的选择,只有在价格上有所取舍,这必然会导致商户之间不良竞争现象的发生,这也是许多商户之间产生矛盾,甚至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的原因所在。
笔者在对**各个物流市场进行实地调研时也发现,许多市场生意清淡、门面冷清,特别是在明珠商贸城,有许多商户甚至大门紧闭,很难看到有顾客光临。商户没有足够盈利,没有取得预期的效益,必然会影响缴纳高额的房租,有的商户甚至提前退租,这也正是业主和承租的商户之间频频发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原因所在。
(二)物流业市场管理不规范。近两年,**物流市场发展很快,大量的投资者投入其中,促进了经济发展,但也存在很多不规范的现象。1、物流市场主体资格不规范。由于现行法律法规未对物流市场主体资格作出明确规定,相关的行业自律组织也不健全,物流业的市场准入门槛较低。一些经营者本来不具备经营场地、设施设备、从业人员、注册资本(金)等方面的基本条件,只能在物流咨询等方面提供简单的中介服务,却挂靠于某运输企业从事物流经营活动,或者直接从事无照经营活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时有发生。2、物流业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一些物流公司仅以一部电话和三五个临时聘用人员承揽业务,从业人员从未接受过正规的岗位技能培训,服务的质量较差。甚至出现个别从业人员在遇到消费者投诉时,采用哄、吓、诈等不法手段对付,影响了物流业的良性发展。3、部分物流市场从业人员不遵守行业规则。**法院在审理物流市场案件时发现,一些物流公司在订立合同时故意设圈套,或者设立“霸王条款”,特别是在物流公司经常签订的物品运输委托合同中,“霸王条款”较多。比如,在对物品遗失或损坏的赔偿条款中,一般仅以等额运输费用(或其两倍金额)为赔偿额的上限,导致托运贵重物品的消费者在物品遗失或损坏后根本无法挽回损失。一些物流公司以行业惯例为由,在送货上门时要求收货的消费者先签字后查看物品。一旦发生物品损坏,物流公司又以消费者已经签字认可为由拒绝赔偿。
段完成拆迁即将全面建设;项目北侧新洋路直通新洋都市工业园;公交brt一号线已通车至开放大道新洋路市公交调度中心;新长铁路、连盐铁路、徐淮盐铁路、沪通铁路都将在**北站交会,**北站将成为苏中重要交通枢纽。政府应加强对整个物流市场的规划和改造,利用城北的交通优势,重点打造专业物流市场,形成一个包含家居、装饰、批发等各类型市场的超大的城北物流基地。
(二)加强对物流市场的自律管理和行业监管。一方面,加大中介组织建设力度,加快建立物流协会,制定章程,设立机构和管理人员,扶持培育和规范物流市场运作,使其在行业管理、人才培训、企业认定、数据统计等方面发挥作用,使物流协会真正成为沟通政府、企业、消费者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另一方面,工商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物流市场的管理和动态巡查,坚决查处和取缔物流市场中的无照经营行为;通过广泛宣传,督促经营者诚信经营;加强合同监管,检查经营者的格式合同是否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是否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要求经营者在格式合同中醒目标注免责条款,并在签订合同时提醒消费者注意。
(三)提高物流市场从业人员职业素质。针对当前物流市场许多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匮乏的现状,要切实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让物流市场的各类主体知法守法。其一,通过发放法律宣传手册进行普及法律常识;其二,邀请物流市场的从业人员旁听涉物流市场纠纷相关案件庭审,从而提高他们相关的法律知识,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只有业主和商户、从业人员都能够知法、守法、用法,才能够从根本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从而建立一个更加合理、安全和完善的物流市场环境。
(四)发挥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整个物流市场有商户7000多家,从业人员20000多人,发生矛盾和纠纷也许不可避免,但是将矛盾升级,最终诉至法院,或许也非其所愿,更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此,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出现此类矛盾和纠纷时,要积极主动地发挥其调解的功能,引导当事人在自愿平等、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谅解;另一方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最终诉至法院的案件,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也要注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要掌握当事人的思想动态,根据当事人的不同性格特点,对症下药,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促使问题和矛盾的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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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调研报告篇十三
1月4日,政和县铁山镇召开两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节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铁山镇两委、各村主干、驻村工作队长及相关站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葛文清镇长主持。
会上,镇党委书记颜隆波对今年的矛排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摸清底子,加强排查。会后,各行政村、驻村干部要对辖区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坚决防止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和其他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发生;二是要畅通信息渠道,确保信息对等。要高度重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信息反馈工作,对排查调处的重大矛盾纠纷要做到随发随报,特别是对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重大矛盾隐患,一经发现要立即全面、准确、快速上报党委、政府,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置;三是要加强稳控,有效化解。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强化责任,跟踪督查。各村挂点领导、村主干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放在首位,对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和部署,确保不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对思想不重视,排查不到位,解决问题不力,发生重大矛盾纠纷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实行责任倒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会议排查出涉及林业土地、房屋拆迁、农保社保、涉访涉诉等五大类影响全镇不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12件,大家纷纷建言献策,逐一梳理,研究解决方案。
医患纠纷调研报告篇十四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保护患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国务院《护士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医患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检查、诊疗、护理等行为和结果及其原因、责任在认识上产生分歧而引发的争议。
本办法所指患方,包括患者、患者直系亲属、其他亲属和受委托的律师等人员。以患者或者患者亲属的名义到医疗机构聚众闹事以获取不当利益的人员,不是患方,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条医患纠纷的处置应当遵循预防为主、依法处置、属地管理、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得当。
第五条市及各县(市、区)应当建立医患纠纷预防处置调解领导机构,由卫生、信访、公安、司法、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等部门组成,负责对本区域医患纠纷预防处置调解工作的指挥领导、组织协调、督导检查。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医疗质量监控与评价制度、医患沟通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接待场所,接受患方咨询和投诉。
第七条医务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操作规范;。
(五)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六)对急危患者,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第八条患者及其家属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维护医疗秩序;。
(二)如实向医务人员陈述病情,配合医务人员进行诊断、治疗和护理;。
(三)按时支付医疗费用;。
(四)发生纠纷后,依法依程序向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或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提出合理诉求,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医务人员对发生的医患纠纷或发现患方有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的,应当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报告。医疗机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按规定进行调查核实、梳理保管好全部相关资料。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及时报告医患纠纷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第十一条发生医患纠纷后,医疗机构应当启动医患纠纷处置预案,并按下列程序处置:
(三)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出医疗机构,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2小时。
(六)处置完毕后,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医患纠纷处置报告,如实反映医患纠纷的发生经过及调查、处理情况。
第十二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医患纠纷的报告后,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处置:
(一)责令医疗机构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二)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教育疏导工作,引导医患双方依法妥善解决纠纷;。
(三)当事人申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进行。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警:
(一)在医疗机构区域内聚众、挂横幅,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二)停尸闹丧,或聚众占据医疗机构诊疗、办公场所的;。
(三)故意损坏或窃取医疗机构财产、设备和病历、档案等重要资料的;。
(五)有其它严重影响医疗秩序的行为,经劝说无效的。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接到医患纠纷警情后,应按规定出警,并按照下列程序处置:
(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
(二)对患者及其家属以及相关人员身份进行核查;。
(三)开展教育疏导,制止本办法第二十九条所列行为,维护医疗秩序;。
(四)依法处置现场发生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第十五条市及各县(市、区)应当设立医调委,由同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筹设,并对日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组织协调。调解人员从具有较强专业知识的医学专家、法律专家、法医专家、保险专家、心理学家、社会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专家库中抽取。选聘的调解员应当具有较高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养,且无违法违纪行为。
医调委调解医患纠纷不收取费用。同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医调委安排必要的办公场所,配备办公设施、设备,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安排补助经费,保障其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十六条市、县(市、区)医调委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调解医患纠纷,防止医患纠纷激化;。
(三)经调解解决的医患纠纷,按照医患双方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
(四)向患者及其家属或者医疗机构提供医患纠纷调解咨询和服务。
医患纠纷调解实行医疗机构归属地一级调解终止制。市医调委受理市内三区一县(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邯郸县)的医患纠纷,县(市、区)医调委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医患纠纷。
第十七条医患纠纷索赔金额未超过一万元的,可以由医疗机构与患方协商解决。索赔金额超过一万元的,应当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调委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医调委调解医患纠纷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对符合条件的医患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应于当日及时受理。
(二)组成调解小组。由医调委指定一名调解员为调解主持人,根据需要指定或由双方当事人选定两名调解员,同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若干名中医学、法学、保险等相关专业人员,共同组成调解小组。当事人按照相关规定,对调解人员提出回避要求的,医调委应当予以调换。
(三)调解小组召集医患双方当事人到专门设置的调解场所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聘请律师参加;同时应当通知医疗责任保险承保公司参加调解。
(四)医患双方或医疗责任保险承保公司要求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的,可以到医调委所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意见应当作为调解医患纠纷的依据。鉴定的费用,由申请方先行垫付。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按责任比例承担。
(五)调解成功的,医调委应当按照医患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
第十九条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需要查阅病历资料,向有关专家和人员咨询或者询问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条医调委应当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调解终结;特殊情况,由双方当事人同意填写《调解延期申请表》,经医调委主任审批同意后,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超过规定期限,仍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终止调解。
第二十一条医患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已经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或医调委不再受理其调解申请;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调解,并视情况移交相关资料。
第二十二条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鼓励和支持其他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鼓励患方参加医疗意外责任保险。医疗责任保险的投保方案、保险责任和保险费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经济社会实际,由医疗机构和保险企业协商确定。
保险费用从业务费中列支,按规定计入医疗机构成本。医疗机构不得因参加医疗责任保险而提高现有收费标准或者变相增加患者负担。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向医疗责任保险承保公司通报医患纠纷的相关情况,保障承保公司对医患纠纷调查核实的权利,按照医疗责任保险合同的约定提供索赔证明资料。
第二十四条经调解解决的医患纠纷,医患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遵守并履行调解协议。医疗责任保险承保公司在调解协议确定的赔偿数额和保险赔偿金限额内,按照医疗责任保险合同约定,对所承保的医疗机构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双方当事人和医疗责任保险承保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司法强制执行力。
第二十五条医疗责任保险的.承保机构应当设立医患纠纷理赔专门机构,及时参加各级医调委组织的调解活动。赔偿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参与医患纠纷处理。
第二十六条医患纠纷当事入协商达成和解、医调委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调解或作出生效判决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履行赔偿义务,医疗责任保险承保公司应当按照医疗责任保险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赔偿金。未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协议或者判决履行赔偿义务。
第二十七条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未制定有关医患纠纷处置预案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九条患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拒不将尸体移出医疗机构,或以尸体相要挟,经劝说无效的;。
(六)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
(七)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毁或者盗窃、抢夺公私财物的;。
(八)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第三十条公安、卫生、司法等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置医患纠纷过程中,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新闻机构或新闻记者对真相未明、调查结果尚未公布的医患纠纷作严重失实报道,或在报道中煽动对立情绪,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由相关部门上报有关国家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驻邯部队和武警医疗机构医患纠纷的处置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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