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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加快文化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

县加快文化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



第一篇:县加快文化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

遵照省市县的统一部署,为切实加快推进我县文化服务业的发展,确保组织落实,县文广局成立了《促进文化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并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积极培育发展市场各类项目

我县的文化服务业和文化市场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逐步由初级向高级发展,从单功能向多功能转化,由城镇向农村辐射,形成门类齐全、形式多样,相对独立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业和文化市场体系。

其内容结构可分为:文化娱乐业、文化旅游业、文化体育业、网络文化业、电影影视音像业、演出展览业、文化艺术培训业、印刷业、出版物(书、报、刊、电子软件)发行业等,他们之间各具特色又相互联系。

其项目规模全县共有各类经营单位400余家,其中网吧86家,娱乐场所30家,电影放映80家,音像租售20家,印刷厂17家,复印打印50家,书店摊60家,广告装饰装潢40家,艺术培训30家。其区域分布为城镇占70%、农村占30%。

其经济效益逐步提升:全县文化服务业产值约5亿万,其中文化娱乐业1.5亿元,文化旅游业3亿元,文化体育业0.5亿元,从业人员0余人,年缴利税5000万元。

其社会效益日趋明显:一业兴则百业旺,文化服务业和文化市场的发展,带动了我县交通、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的较快发展,拉动了房产、地产、宾馆酒店、餐饮等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进一步刺激了文化消费的需求,改善了投资融资环境,为招商引资创造了良好的氛围,既增加了财政税收,又解决了大批就业人员,下岗职工和部分老弱病残人员的就业难题,减轻了政府压力,缓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

二、壮大文化服务业、繁荣文化市场的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尽快实现“三个转变“

一是从“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二是从管理政府文化服务机构和文化设施向管理社会文化和推动文化服务业发展转变;三是以行政管理手段为主向以经济和法律手段管理为主转变。

(二)营造文化服务业和文化市场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是要强化新闻宣传,营造有利于县域文化服务业和文化市场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二是努力创造文化服务业和文化市场发展的良好政务环境。三是要规范各类文化项目的经营行为,加大执法力度,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拓宽文化服务业和文化市场的投融资渠道

一是建立政府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对我县文化服务业和文化市场的资金扶持,设立发展文化服务业基金。二是鼓励支持引导多元资本进入文化服务业和文化市场,积极鼓励民营资本、社会资本进入文化服务业和文化市场,参与我县特色文化项目的开发建设。

(四)提高文化服务业和文化市场的规模化水平

(五)保护和挖掘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

(六)重视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三、切实加强对文化服务业和文化市场的规范化管理

以“发展才是硬道理“为指导,以党中央提出的“文化大繁荣、大发展和文化产业要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的历史机遇为契机,切实推动文化服务业和文化市场在我县的全面发展,实现文化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的信息化、规范化。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综合执法改革,建立综合执法队伍、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落实职能职责,实现行政审批与市场监管相分离,推动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网络信息化平台建设。

2、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章立制,完善各项内、外管理工作制度,力求做到在各个环节、各个层面上,有规可循、有章可依。深入开展文化服务业诚信守法经营自律活动,建立服务信用等级评定体系,建立各类经营服务项目守法经营诚信档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防灾减灾长效管理机制。

3、加强市场日常管理,建立一支市场日常巡查专门队伍,切实做到日常巡查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及时发现、制止、纠正轻微违法经营,及时查处重大违法经营,确保文化服务业和文化市场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恶性案件,实现文化服务业和文化市场的平安和谐。

4、加强技术监管建设,努力建成全县计算机监管分中心,将现有的网吧监控平台进一步扩大改建成涵盖网吧、歌舞厅、电子游戏、演出场所等文化市场重点监管项目的综合监管中心,并力争与省市对接联网,同时与公安部门技术对接资源共享。

3月8日

县文化和广播影视局

促进文化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名单

第二篇: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市老龄办 市发改委 市教育局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国土局 市建设局 市规划局

市卫生局 市计生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老龄办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2_‟110号)精神,加快我市社会化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结合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实际情况,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大意义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条件不断改善,人口平均寿命不断增加,老龄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老年人在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心理健康、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紧急救助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截止目前,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有39.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1.1%,其中:85岁以上老年人口13251人。预计在202_年,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62万左右,占全市总人口的17%左右。老年人口结构的变化和“空巢老人家庭”不断增加,养老日益成为重要的社会问题。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需求,不仅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缓解社会福利供需矛盾的有效手段,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更是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行动。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形势,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切实措施,推动社会化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造福广大老年朋友,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明确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为出发点,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社会化养老服务准入制度,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途径,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形式兴办养老服务业,逐步建立适应我市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的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发展目标。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全市基本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内容多样化、资金管理规范化的养老服务体系,使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床位达到每万名老年人200——300张。各县区民政、老龄等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提出本县区老年福利机构建设的具体规划意见。

三、把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市、县区要坚持养老服务机构与人口老龄化程度相适应与经济社会水平相协调的原则,把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和养老服务网络的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包括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在内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及床位数作为社会发展的指导性指标。要作好城区养老服务机构的合理布局,统筹安排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乡(镇)、农村要办

好敬老院和老年服务中心,扩展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不断提高农村养老的覆盖面和服务水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突出重点,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

(一)进一步发展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市、县区要不断加大投入,建立健全老年福利服务体系,为城乡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的老年人和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养老服务,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要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多途径、多渠道地参与老年社会福利事业,不断增加老年福利服务设施数量,提高服务水平,让广大老年朋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发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各县区有关部门要按照民政部、建设部《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建适宜老年人集中居住、生活、学习、娱乐、健身的老年公寓、养老院、敬老院,鼓励和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创办家庭养老院、托老所,加快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业发展。要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发展以居家老年人为服务对象的老年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心理咨询、康复服务、紧急救助等业务,向居住在社区(村镇)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支持养老服务专业化连锁经营,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市、县区老龄组织

要积极探索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的模式,确实加强农村老龄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有条件的县区在5年内,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寻找有实力、有爱心的民营企业家,兴建一所民办公助、功能齐全、走社会化养老服务的老年公寓,引领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的快速发展。

(三)积极发展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服务业务。支持兴办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性质的医疗机构,鼓励医疗机构开展老年护理、临终关怀等服务。养老服务机构具备开展老年护理、康复、医疗条件的,可依据管辖权限,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执业资格,开展相关服务。对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的,可按程序审批后纳入定点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对开展老年护理、临终关怀的服务机构给予政策扶持。

(四)加大对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市、县区要统筹规划养老服务业发展,科学安排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市、县(区)财政每年应分别按总人口人均1元的标准预算专项资金。县区根据本县总人口列入预算。加大对新建、改建和扩建社会养老服务设施的资金投入,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市福利彩票公益金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建设。金融部门要增加对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的信贷投入,适当放宽贷款条件,提供利率优惠。

(五)减免社会化养老服务项目税费及公益性收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_)19号)、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2_)97号)等有关文件中有关扶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对建设公益性养老服务项目,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服务机构申请安装水、电、天然气、数字电视等设施,有关单位予以优惠或减免相关费用,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民用标准执行。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兴办的公益性老年服务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老年服务机构购买自用房产、土地和车辆,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企事业单位及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或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提供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

(六)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各级民政、工商等部门要根据养老服务机构的不同性质,进行分类登记管理。经民政部门和工商部门审批登记后,并在同级老龄部门备案。不论是公办还是民办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养老院、爱心护理院、托老所、敬老院、老年服务中心、老年康复指导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享受同等优惠政策。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

从业人员养老护理等职业技能培训,逐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各级政府投资兴建的养老服务机构,按照保本经营的原则,由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其他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走市场化运营模式,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由当地物价部门根据其设施条件、服务项目、服务标准等核定收费标准。

五、加强对社会化养老服务的组织领导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促进养老服务业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协调发展。市上成立养老服务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老龄办,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协调解决养老服务业发展中各类问题。各级老龄办要充分发挥作用,负责做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积极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创先评优活动。各级民政部门要依法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的审核、年检工作,加强监督管理,搞好服务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合力。

各养老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开展养老服务业务,严禁将养老服务机构用地改作其他商业用途及进行商业开发;要完善服务对象的合同管理,明确责任和义务;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对达不到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不执行整改或整改后仍达

不到要求的,停止其享受的各种优惠扶持政策。要促进养老服务业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第三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闽政文„202_‟28 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增强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现就加快发展服务业、推进服务业现代化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大力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是提升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水平、增加就业岗位的重要保障,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由之路,是有效缓解能源资源瓶颈制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迫切需要,是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实现综合竞争力跃升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省服务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总量不断扩大,比重逐步提高,结构和质量得到改善,但总体水平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抓住国家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支持福建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大历史机遇,以更加积极和开放的姿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服务业发展步伐,全力推动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按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和发展重点,充分发挥我省资源禀赋和潜在优势,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国际化发展方向,加快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协调发展,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和其它产业互动发展,努力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及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更快提高我省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二)主要目标。

以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加快发展服务业集聚区,培育服务业重点企业,实施服务业重大项目,壮大现代物流、旅游业等主导产业,推动服务业综合改革,逐步建立“产业互动、区域联动”的现代服务业体系,促进全省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十二五”期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速度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到 202_ 年,服务 业增加值比重超过42%,服务业就业比重超过 40%,服务业成为我省经济增长的重要新引擎。

三、重点领域

(一)现代物流业。

围绕建设连接海峡两岸的现代物流中心,加快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物流业发展软硬环境。重点打造厦门、福州等物流节点城市,沿海三大港口群和南平、龙岩、三明、晋江等一批陆地港;加快建设厦门、福州保税港区和一批重点物流园区,以及装备制造、煤炭、石化、建材、纺织、粮食、水产、农资等一批专业物流中心、配送中心。加快引进和培育现代物流企业,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扶持省内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完善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石化等优势产业集聚区和大宗产品物流服务体系。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整合企业物流、家庭物流、非营利机构物流等,形成涵盖采购、生产和市场营销的物流供应链。推进“电子口岸”等物流信息化和物流技术标准化建设,加快物联网技术在物流业的推广,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依托保税港区、保税物流园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和重要港口物流园区,大力吸引台湾物流企业投资和入驻,加强闽台物流合作。

(二)旅游业。

围绕建设旅游经济强省和打造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国际旅游目的地的目标,落实用水、用电、用地、规范税费征收和税收优惠等旅游扶持政策,在滨海旅游、生态旅游、文化旅游、红色旅游方面打造一批旅游精品,培育海峡旅游品牌,形成“一区(海峡两岸旅游区)、两带(蓝色滨海、绿色生态旅游带)、三圈(闽西南、闽东北、闽西北旅游经济圈)、五中心(福州、厦门、泉州、武夷山、泰宁)”的旅游大格局。进一步延伸旅游产业链,把旅游观光与休闲度假、商务、会展等结合起来,培育邮轮、自驾车、康体旅游等新型业态产品,促进旅游业向综合业态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和重大项目实施,进一步扶持和培育一批旅游骨干企业,完善吃住行游购娱等各种设施,提升旅游软环境质量。强化宣传促销,重点推介武夷山双世遗、鼓浪屿、泰宁丹霞世界自然遗产、福建土楼世界文化遗产、宁德世界地质公园、古田会址、三坊七巷、福州中国温泉之都、平潭海坛等自然、文化景点和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闽都文化、船政文化、朱子文化等特色文化旅游精品。以发展智能旅游为目标,应用先进适用的信息技术,建设智能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有效盘活整合旅游资源,提高旅游资源配置效率,促进旅游产品优化升级。发挥福建对台旅游独特优势,加强闽台旅游业合作,推进厦门 海峡两岸滨海度假旅游合作、武夷山—泰宁海峡两岸山地生态休闲旅游合作、湄洲岛海峡两岸文化旅游合作、平潭岛海峡两岸旅游合作开发建设。

(三)金融服务业。

发挥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区域优势,大力推动厦门、福州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支持有条件的民营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积极参与设立村镇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以及设立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典当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促进健康发展。积极扩大闽台金融合作,大力引进台湾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专业人才来闽发展银行、证券、保险、股权投资等业务。努力创造条件吸引更多省外全国性和区域金融机构来闽落户或开设分支机构。积极扶持法人注册地在我省辖区内的金融机构发展,促进已有金融机构利用增资扩股、并购、上市等措施壮大实力和提升竞争力,支持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按规定在我省设立各类新的金融企业,壮大我省金融业。大力推进金融创新,积极发展产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企业等股权投资机构,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业务创新,推动金融机构将业务延伸到重点产业链和特色产业集群,以信贷结构优化助推产业结构升级。加快金融业技术进步,积极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新技术,加快建设第二代支付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境内外币支付系统、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等,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水平,拓展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四)文化及创意产业。

大力发展报刊服务、出版印刷发行、广播影视、演艺娱乐、文化旅游、文化创意、动漫游戏、文化会展、广告、工艺美术等文化产业。优化文化产业区域布局,培育特色文化产业基地,打造一批具有福建特色的影视、图书、戏剧、音乐、歌舞等精品,支持寿山石、脱胎漆器、惠安石雕、德化瓷器、漆线雕、仙游古典家具等传统工艺品的研发、加工与交易。培育一批文化产业集团,促进文化产业与高科技结合,提升文化产业发展层次和竞争力。以创意设计为龙头,加快发展工业设计、软件设计、工艺美术设计、建筑设计(室内设计)、网络信息服务、管理咨询策划服务、时尚设计等创意领域。支持建设一批有地域特色、有集聚效应的创意园和创意产业基地,做强做大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园区,促进一批重点创意企业发展壮大,策划一批创意高端研发设计平台。充分利用、整合、激活现有文化资源,加快建设一批新的文化及创意产业项目,谋划生成一批储备项目,丰富文化产品,增加服务网点,提升服务功能,满足社会多层次文化及创意消费需求。鼓励支持文化产品对外交流与合作,增强我省文化创意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五)科技和信息服务业。

重点培育信息服务、生物技术服务、研发设计服务、技术创新服务、科技成果交易与服务等科技和信息服务行业。围绕我省主导产业发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扶持发展一批高水平的研发、设计等服务企业,积极引进境内外著名公司在我省设立研发中心,依托特色产业基地建设一批研发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共性和基础性技术研发。大力发展临床前研究、药物安全性评价、临床试验及试验设计等专业化第三方服务。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加快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支持科技信息机构、技术交易机构公共科技信息平台建设,推动科技信息资源共享。建立科技服务从业人员资质认定制度,重点培养技术经纪人、咨询师和企业诊断师等专业人才。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加快“数字福建”建设,推进信息传输业发展,完善互联网、通信、广电等基础网络,推进“三网融合”,开展物联网应用服务,大力发展网络信息传输服务、网络增值服务和互联网服务。重点建设基础网络提升工程、无线城市建设工程、三网融合推进工程、闽台通信建设工程、应急通信工程等。依托福州、厦门超算中心,发展面向市场的高性能计算和云计算服务。加快发展信息技术服务,支持信息处理、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产业、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重点建设移动电子商务、信息服务促进工程、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等。加强数字动漫及数字影视、网络出版、3G手机内容服务等数字内容服务业。大力发展网络出版、网络图书、文化音像、数字娱乐、数字广播电视等内容服务商。重点建设海西 3G 动漫游戏运营基地、海西动漫创意之都、网络出版工程、公共文化服务平台等。

(六)商务服务业。

大力发展会计、审计、证券、保险等财务类服务业,律师、公证、仲裁等法律类服务业,信息、工程咨询、评估等咨询类服务业,代理、经纪、拍卖、担保等市场交易类服务业。加强工业园区、产业基地的商务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发展为产业集群服务的生产经营策划、产品设计、市场调查、资质培训、专项代理、标准与计量等服务业。创造更加有利于商务服务业发展的环境条件,努力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的各类商务服务机构,支持发展一批营销联盟等商务组织。支持厦门、福州、泉州等地大力发展会展经济、总部经济,精心打造 5〃

18、6〃

18、9〃8 等会展精品,做大做强网上投洽会及各地各类专业性展会,积极承办各类国际国内会议。支持形成闽台港澳会展业合作圈。

(七)商贸流通业。

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围绕中心城市和重要产业集聚区,做大做强一批全国性和区域性建材、纺织、汽车、机电、水产、粮食、果蔬、小商品等批发市场和闽台农产品交易市场。加强规划引导,推进福州、厦门、泉州等城市中央商务区、金融街、商业街和城市综合体建设。加快引进和培育大型商贸流通企业,支持做强做优一批我省知名连锁经营企业。推动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商业特许经营等新型流通业态和现代流通方式,改造提升商贸、餐饮、交通运输、邮政通信等传统流通业。扶持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促进城乡流通一体化发展。推进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向集团化、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

(八)服务外包业。

抢抓国际服务外包转移的战略机遇,用好国家对厦门市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支持政策,在厦门、福州、泉州等地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基地,积极承接服务外包企业和订单转移,尽快培育和打造一批规模上千人、年出口金额超过千万美元的龙头企业。吸引跨国公司将其服务外包业务转移到我省,培育一批承接服务外包业务的专业企业。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外包业务,引导公共服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外包数据处理、信息技术运行维护等非核心业务。推动成立省服务外包行业协会,充分发挥省软件国际合作联盟、软件服务外包产业联盟等中介组织作用。重点发展软件研发外包、信息技术研发外包、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等信息技术外包,动漫创意、网络游戏设计研发、工程设计、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和测试、工业设计、产品技术研发等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以及国际中转、国际采购分销等物流供应链服务外包,金融后台服务、电信服务、呼叫中心、管理服务等业务流程外包。提高服务外包在现代服务业中的比重。

(九)社区服务业。

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社区服务体系,探索社区服务运作模式,提高社区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产业化水平。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家政服务、社区服务、养老服务、病患陪护、社区康复、家庭用品配送、家庭教育等,满足家庭的服务需求。推进社区商业“双进”工程,完善社区超市、早市、便利店、快餐店、维修点、再生资源回收站、早午餐工程等商业网点布局;引导发展面向民生的“跳蚤”市场、夜市、早市、周末集市、小摊小贩集中区等交易场所。增加老年服务业投入,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内容多样化、管理监督规范化、适宜老年人需求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劳动就业和 5 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支持社会力量发展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业。

(十)农村服务业。

构建完善以生产销售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和金融服务为主体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的扶持力度,发挥供销社系统在农村流通中的主导作用,积极开展农产品、农资、农业机械等生产性服务。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程,加强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规划和建设,改善农村流通环境和条件。在交通物流节点建成一批具有较强区域市场配送和调控功能的农业生产资料流通配送中心;发挥“龙得宝”农资连锁经营等品牌优势,建成一批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农资连锁超市、连锁店、仓储式超市。建立健全县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社区、行政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作站,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就业、维权、信息服务服务网络。发挥农村合作组织作用,健全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技协会等,加快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科技中介服务,完善科技特派员机制。拓展农村文化、体育、医疗、养老服务业,加大村镇建设、交通通讯、安全饮用水、文化、卫生等方面的投入,改善农民居住、出行等条件,丰富农民物质文化生活。突出抓好小城镇服务业建设,发挥示范作用。在加快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的同时,必须抓好惠及全体人民的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及其他公共服务业,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服务消费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放宽市场准入。

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服务业,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服务业企业。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服务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另有明确规定外,任何部门一律不得设置企业登记的前置性审批条件。新办的服务业企业,注册标准按法定最低注册标准执行,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可实行分期到位。服务业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 1000 万元以上,拥有 3 家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在 202_ 万元以上的,可办理企业集团登记。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行业实行一店一证外,对连锁经营的一般性服务业企业实行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和经营审批手续。除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行业、项目外,企业可根据需要自主选择或调整经营范围和方式,工商部门依法予以核准登记。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医疗卫生等部门对本领域能够实行市场化经营的服务,要研究提出放宽市场准入的具体措施。

(二)加大财税扶持。

税务部门要切实落实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家已出台的扶持现代物流业、旅游业、科技服务业、软件产业、涉农服务业、金融业、育养服务业、医疗服务业和小型微利服务企业等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自 202_ 年 1 月 1 日起,对县及县以下依法登记设立的农村服务业企业,3 年内,根据其缴纳的营业税,属于地方级收入比上年新增部分的 50%由当地政府给予奖励。扶持范围和具体办法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另行制定。对从事货运、物业、会展、广告、保险、知识产权等代理业的,就其取得的收入按规定扣除费用后,计征营业税。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省重点物流企业及公司制运作的省重点物流基地,经省有关部门认定后,可参照国家试点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政策。对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适当给予减免。自 202_ 年 1 月 1 日起,对新设立的物流企业,3 年内,根据其缴纳的营业税,由当地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营业收入和纳税都增长特别突出的物流企业,由当地政府从该企业当年税收增量中给予一次性奖励。积极落实对自主创新、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利用、中等职业教育等方面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家庭服务业的财税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给予一定期限(3 年)免征营业税。对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对营利性民办医疗机构自取得执业登记证之日起,三年内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对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民办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服务企业产品研发,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 50%加计扣除。自 202_ 年 1 月 1 日起,对新设立的工业设计企业和物业管理公司,3 年内,根据其缴纳的营业税,由当地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科技中介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服务业企业购置国家有关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 10%可以从企业当年应纳所得税额中抵免。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含报废船舶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征收的增值税,按规定的比例退还,由此新增的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还给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各地政府要根据上述意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三)强化要素供给。

物价部门要牵头完善价格政策,使养老机构、学校(含托儿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与居民用水、用电、用气同价;其他鼓励类服务业用水、用电、用气实现与工业用水、用电、用气同价。国土资源、规划部门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修编中充 分考虑服务业发展的需要,调整城市用地结构,城市和小城镇黄金地段优先用于发展服务业,不适应城市功能从中心城区退出的工业企业土地,要优先用于发展高端服务业和家庭服务业。规划建设城市新建居住区,应按国家规范标准配套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停车场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列入省物流重点规划的现代物流建设项目用地享受工业用地政策;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可优先用于发展物流业。四星级以上酒店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不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可按符合规定的最低价起始招拍挂出让土地。利用旧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产兴办信息服务、研发设计、创意产业、第三方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可暂不变更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对规划布局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项目和服务业重大项目,优先保障用地指标。实行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用地和建设规费优惠政策。民办学校、幼儿园和职业培训机构的设施建设,在用地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方面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优惠政策。

(四)增加资金投入。

逐年增加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各有关部门在各专项资金中要增加对服务业的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带动性强、聚集效应明显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新兴业态的服务业项目,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以及与国家引导资金的配套。推动建设一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对考评优秀的集聚区以及集聚区内的公共服务平台,由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给予奖励。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和县(市、区)政府也要安排一定数额的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扶持服务业发展。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推动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继续扶持城乡专业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及小城镇、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对中小商贸企业经营网点和设施更新改造、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农超对接、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流通企业节能降耗、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及电子商务等项目建设,省级有关部门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对列入省、市重点发展的物流园区、陆地港、电子口岸、大型批发市场、配送中心、流通龙头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和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对新设立或引进的国内外知名服务业企业总部、地区总部、物流中心、采购中心、研发中心等自建、购买或租赁办公用房,所在地政府视财力给予适当补贴。对新引进的金融机构总部或地区总部,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按其注册资本给予一次性奖励。

(五)拓宽融资渠道。金融机构应逐步增加服务业贷款规模,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授信额度。积极增加金融服务品种,包括设计门票收益权质押贷款等符合旅游企业特点的融资产品,拓展著作权(版权)质押贷款业务等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金融业务等。鼓励股权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机构以及规范的信用担保机构积极面向服务业企业开展业务。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风险分担机制。鼓励担保机构为中小服务业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加快推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积极搭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培育服务业企业上市后备资源,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组建和引入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多渠道筹措服务业发展资金。

(六)培养引进人才。

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的办学优势,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加快培养造就一批服务业应用型、复合型和技能型人才。支持高校、企业、科研单位联合建立服务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员工培养培训基地和岗位技能培训基地,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和针对性。依托福建服务外包学院、福州大学八方物流学院等高校院系,加强服务外包、现代物流等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人才引进和激励机制,支持服务业领域龙头骨干企业和研发平台建立海西服务业人才高地,加大服务业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力度,鼓励台湾服务业高端人才和专业人士来闽就业,壮大高质量的服务业人才队伍。发展人才服务业。加大人才中介机构建设投入,建立健全人才资源服务业体系,形成政府推动引导、市场公平竞争、机构自主发展的运行格局。加快各类就业服务机构特别是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发展。扶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城市下岗职工再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等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建设福州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一批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中心人才市场及县级农村人才市场,做大做强海峡人才市场、厦门人才市场等综合性人才市场。

(七)深化改革开放。

推进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和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鼓励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务活动采取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委托旅行社安排。鼓励生产企业将企业技术中心、重大技术产业平台组建成为专业化的具有科技研发、技术推广、工业设计和节能环保功能的服务型企业。引导生产和其他企业将售后服务、后勤物业、餐饮和教育培训等内部服务功能剥离,整合组建专门的服务企业。积极推进国家和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列入国家和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城市和园区,优先享受各项扶持政策。大力推进服务领域对外开放,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企业申请进出口 经营权和对外劳务合作经营权,支持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开拓国际和省外市场,在信息技术外包、对外设计咨询、对外工程和技术承包、软件出口、文化产品出口、劳务合作、医药研发外包等方面形成较强竞争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和吸引外商尤其是知名跨国公司投资服务业,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提高服务业利用外资的规模、质量和水平。支持我省法人金融机构通过设立代表处、分行、合资银行、参股国内外金融机构等形式对外发展金融网络。

(八)促进闽台港澳侨合作。

抓住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署的有利时机,发挥闽港闽澳经济合作促进委员会积极作用和侨的独特优势,深化服务业的合作。积极利用先行先试政策,加快吸引服务业落户平潭综合实验区。努力扩大金融业合作广度和深度,重点在吸引更多金融机构入驻、扩大两岸货币双向兑换范围、设立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方面先行试验一批金融领域改革措施。推动台湾医疗机构在福州厦门等地落户。加强闽台港澳侨物流、旅游、服务外包等行业的合作交流,加强港口的合作,共同发展集装箱国际海运中转等业务,吸引更多的货物通过福建港口中转。发挥保税港区、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的政策优势,进一步优化口岸通关环境,创建物流合作平台,积极吸引大型物流企业落地。鼓励投资我省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在用地和税费优惠方面视同重点物流建设项目。重点依托福厦创意产业园区和软件园,吸引集成电路设计、动漫、软件、网络游戏、互联网信息等企业将开发、制作、加工、培训及营销等业务部门外包迁入福建,支持在厦门、福州、泉州等地建设呼叫中心。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加快服务业发展协调工作机制,成立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分管副省长为组长,成员单位由服务业相关主管部门组成,负责提出深化服务业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等,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县区、平潭综合实验区要相应建立促进服务业发展领导机构,加快形成省、市、县(区)三级联动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和责任,齐抓共管,共同促进服务业发展。

(二)注重规划引导。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省直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全省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省直相关部门和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要围绕全省服务业发展目标编制重点领域发展专项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和地区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和保障措施,并把发展任务分解到工作计划中,落实目标责任。

(三)健全统计体系。建立科学、统一、全面、协调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和业务考评管理制度。健全服务业统计机构,加强服务业统计力量,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体系,确保服务业统计数据科学准确。有关部门要负责实施全行业服务业统计。统计部门要加强对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协调与指导,充分发挥部门和行业协会作用,建立政府统计和行业统计互为补充的服务业统计体系,搞好服务业运行监测。

(四)推进标准建设。鼓励服务业企业积极参与服务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大服务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力度。推动组建一批服务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快组织制定和修订具有福建特色的物流、交通运输、旅游、商务、商贸、社区服务、家庭服务、通信、体育、餐饮等行业地方标准。积极开展国家、省级标准化示范区及相关行业的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以标准化建设促进服务品牌建设。对于新兴服务行业,龙头企业、地方和行业协会要先行制订服务标准。

(五)鼓励技术创新。加大对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抓好现代服务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重大项目。积极推进现代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支持建设研发设计、产品测试等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发展一批技术研发中心和中介服务机构。

(六)优化发展环境。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转变工作方式,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严厉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评比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护服务业知识产权。整顿和规范服务业市场秩序,坚决打击假冒伪劣、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快培育一批独立公正、行为规范、运作有序、符合国际惯例的新型行业协会、商会。推进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形成广泛的社会自律机制和信用评判制度。

(七)强化目标考核。服务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根据本意见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服务业目标考核制度,细化和分解各项目标任务,将可操作可督查的工作措施落实到责任单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四篇:关于加快文化旅游发展实施意见范文

关于加快文化旅游发展实施意见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坚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创新文化发展理念,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健康发展,大幅度提高文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温家宝总理指出要把旅游业培养成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在我县召开的党代会和经济工作会议上,县政府把发展文化旅游事业做为我县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和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提出把我县建设成为“全省千万吨钢铁基地、全省最大的设施蔬菜基地和全国晋文化研究开发基地”的口号,全力推动曲沃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跨越发展。为充分发挥我县生态旅游资源和区位优势,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现就加快我县文化旅游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三大战略、三大基地”口号,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市场运作”的基本原则,按照“五点一线”旅游发展格局(五点:晋国博物馆、太子滩休闲度假区、磨盘岭农业生态示范区、浍河景区、景明风景区),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带动全县旅游业全面快速健康发展。

二、创新旅游发展机制,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文化旅游统筹领导机构。我县五大景区虽然都 已初步起动,初具规模,但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首先是各景区没有一个明确的归属权、主管权,管理不清,职责不明,存在盲目投资,重复开发建设的现象。

2、建立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运行机制。在政府的主导下,狠抓招商引资,树立“大招商,招大商”的理念,充分利用煤、焦、矿、铁企业转型跨越发展的大好契机,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大量吸收社会资金发展我县的旅游事业。继续坚持企业投资,市场运作的方式,改变传统的由政府包办发展旅游的模式,在各景区推行股份制合作制经营。

三、完善发展规划,精心策划旅游发展项目

1、完善旅游发展规划。依托《曲沃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曲沃县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各景区制定相应的详细建设规划,并报县委、县政府和旅游主管部门评审通过。各景区要依据规划,严格控制私搭乱建、盲目开发等现象。

2、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加大旅游规划实施力度,按照“合理开发,科学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实现旅游资源的永续利用。旅游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由旅游部门会同住建部门实施监督和管理,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不按照规划开发建设,破坏和浪费旅游资源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

3、高水平策划旅游项目。以《曲沃县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为指导,建立和完善重点旅游项目储备库,加强项目管理和规划的实施监督,提高项目策划水平,防止盲目开发 2 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积极和上级旅游部门联系争取项目资金,以项目建设带动旅游业发展。

四、多渠道增加对旅游业的投入,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1、以晋文化为龙头,以休闲度假为延伸,牢牢把握当前我国国内旅游需求日趋旺盛和大众旅游时代到来的大好时机,依托我县独特旅游资源和产品的吸引力,加大开发和招商引资力度,宣传促销旅游产品,提升服务质量和接待水平。以旅游资源为基础,以旅游市场为导向,加快对晋国博物馆、景明、浍河景区、太子滩温泉和磨盘岭等景区开发和旅游配套设施建设,积极构建要素配套,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旅游产业体系,主动融入旅游经济大循环,形成优势互补,市场共享的旅游开发新格局,使我县成为探寻华夏文明,休闲度假的旅游胜地。

2、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坚持“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进一步拓宽旅游投资、融资渠道,将旅游招商作为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重点,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兴办旅游的积极性,构建多元化的旅游发展投入机制,优化投资环境,打破所有制界限,广泛吸引县内外社会资金,共同开发旅游景区(点)和经营旅游服务项目。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旅游经济加快发展

1、加大对旅游项目用地的政策扶持力度。凡在旅游区内兴办开发性旅游企业,在法律和政策许可的前提下,根据项目性质,依法实行灵活供地方式。利用集体土地、林地、水面、山场兴办生态旅游项目,且不改变土地性质或现状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承包、租赁、联营等方式取得使用权和经营 权。

2、实行旅游企业税费优惠政策。经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对招商引资来我县落户的旅游企业,报请县政府同意,根据土地和税务部门的政策给予一定优惠。

3、大力发展和扶持乡村旅游。围绕新农村建设,鼓励和引导农民以家庭为接待单位,利用田园景观、自然生态、农村民俗文化等资源,发展以体验农村生活的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干农家活、享农家乐等乡村旅游活动,丰富农家乐产品内涵,增强观赏性、趣味性、知识性和参与性。

六、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旅游发展环境

1、加快以旅游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期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要向重点景区倾斜,加快景区道路建设,全面改善景区道路等基础设施。加大对景区(点)内电力、通讯、给排水等基础设施投入,按景区建设标准配套建设重点景区游客接待中心、停车场及餐饮、购物场所等。

2、认真做好涉旅乡镇及通往景区沿线环境整治工作。结合和谐文明县城建设,制定规划和配套政策措施,以争创优秀旅游乡镇为抓手,努力解决 “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加大对景区内乱建、乱伐、乱采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3、加强市场监管和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旅游服务体系。加快旅游景区配套设施建设,提高旅游综合接待能力。坚持依法治旅,加大旅游市场整治的力度,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加快旅游人才的培养和培训,不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信息化教育和培训,加快旅游管理部门、旅游景区和旅行社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带动旅游的现代化。

七、强化旅游宣传促销工作,大力开拓客源和开发市场

1、强化旅游整体形象宣传。以晋国博物馆为龙头,精心打造我县“五点一线”精品旅游线路,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力度,逐步扩大品牌效应。深入挖掘晋文化、郑月巴民间剪纸艺术等民俗文化内涵,提升旅游文化水平,形成地方特色鲜明、人文历史厚重的生态旅游格局。

2、创新旅游宣传促销手段。充分发挥县政府网站旅游板块和曲沃旅游资讯网的宣传效应,实现旅游资源及旅游产品的网上招商和网上促销,大力开展区域旅游协作。积极鼓励旅游企业参加省、市各类旅游展销和交易会,借助县内外各类宣传、展示、推介平台,拓展旅游客源和开发两个市场。

八、打造“五点一线”精品旅游线路具体做法:

1、晋国博物馆已初步建成,在原有的商品购物区的基础上,建立山西名吃一条街,使游客到晋国博物馆后可以很方便地品尝到山西各地名吃,让游客产生“到山西必游曲沃”的理念。依托曲村镇大悲院建立石雕艺术博物馆,并恢复曲村古街区,使之与晋国博物馆起到相辅相成的作用。把晋国博物馆建成集文物陈展、考古研究、学术研讨、文化宣传为一体的国内外知名精品旅游区,达到影响全省、轰动全国的效应。三年内力争达到4A级旅游景区。

2、太子滩旅游景区中万憬花园酒店初建审报时就以四星级标准建造,今年万憬有限责任公司已高标准完成宾馆和会议中心的建设,拓展训练中心正在筹建当中。万憬花园酒店的建成,对提升我县的旅游接待水平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明年向旅游部门申请,争取达到四星级酒店验收标准,填补我县无四星级酒店的空白。

3、景明景区和南林交龙泉湿地公园山水相连,应对现 有资源进行整合,统一规划,尽快启动龙泉湿地公园开发项目建设。(龙泉湿地公园位于北董乡南林交村,与景明景区相连,占地面积200亩,建设内容有:修复龙泉寺、连片莲花池、千年银杏树、附属设施等项目)。龙泉湿地公园初步规划已完成。旅游部门和北董乡政府要尽快拿出项目建设方案,明年五一前争取动工建设。

4、浍河北岸旅游道路和绿化已基本完成,依托其独特优势以农家乐的形式进行投资开发。现有的农家乐起点低、无规模,在目前农业开发项目的基础上,完善景区旅游的各要素,以利于游客吃、住、玩、游、购、娱。同时浍河南岸的规划及绿化工作亦应同时起步,使之成为一个“成品”旅游区。把浍河景区、磨盘岭农业观光园区、曲村万亩蔬菜园区、高显莲藕园区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条农业观光旅游路线。旅游部门今年要把浍河景区建设做为重点向上级旅游部门申报项目,争取国家资金支持。

5、磨盘岭生态农业观光园区基本建成了既独立又联系的六个区:即磨盘岭大院融蓄水、垂钓、游乐为一体游玩区,以杏、梨、桃为主的“百果园”特色的观赏休闲区、东岭“上有甜柿树,树下种油菜”的“春天赏花,秋天摘果”的游览采摘区、童儿庙地下生态餐厅饮食服务区、岭下大棚蔬菜采摘区及丰富群众生活的农民文化广场娱乐健身区,实现现代农业与观光农业的完美结合,使之成为我县乃至全省生态旅游的一个亮点。两年内争取拿回国家级生态农业示范点的铜牌。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第五篇:政府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

政府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

政府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

为充分发挥生产性科技服务业在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转型发展、增强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市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办法》、《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科技创新促进绿色转型发展的意见》,提出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生产性科技服务业的意义

生产性科技服务业主要是为生产经营活动提供科技研发、工业设计、技术咨询、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等服务的产业,是科技服务业的主体,也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企业生

产经营全过程,对于产业互动和融合发展起着关键的技术支撑作用,具有市场前景广、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等特征。近年来我市生产性科技服务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但还存在规模较小、产业带动不足、辐射能力不强、服务水平不高、服务功能不强等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生产性科技服务业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中的重要作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生产性科技服务业快速发展。

二、发展生产性科技服务业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创新型城市建设主战略、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总体部署和发展重点,坚持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社会化发展方向,加强政策引导,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发展科技研发、工业设计、技术咨询、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科技服务

业。积极促进中小企业在软件开发、服务外包、网络动漫、广告创意、电子商务等新兴领域拓展。稳步推进生产性科技服务业面向市场、面向社会提供优质的科技服务,全面提升生产性科技服务业整体发展水平,实现生产性科技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互动发展,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绿色转型。

目标任务

1.加强科技研发能力建设,培育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科技型企业。鼓励和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采取产学研合作方式,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开展行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攻关,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以及产业化前期中试扩大。大力研发、引进和推广绿色制造技术、虚拟制造技术、节能减排技术以及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带动系数大、经济效益好的新产品。推动产品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

名品牌、较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2.扩大工业设计外包业务,形成工业设计产业集群。鼓励和支持企业专业设计部门在壮大人才队伍,提高设计能力、完成本企业设计研发任务的同时,面向国内外承揽工业设计业务,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盈利水平,在条件成熟后与企业分离,成为面向社会服务的市场主体,直接对外承接设计工程。鼓励和支持工业设计机构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通过“产学研用”相结合,在装备制造、能源化工、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开发和推广应用协同设计技术、数字化设计与仿真技术、动态设计技术、机电液一体化技术、绿色产品设计技术等先进设计技术,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科技含量。

3.加快信息服务业发展,建立专业化信息服务平台。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加大信息化投入,广泛应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自动控制技术,积极推进企

业信息化改造,实现从决策、管理、控制、工艺设计到加工、生产、装备水平的全面升级。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开发应用工业生产控制嵌入式软件、生产执行控制系统、erp系统及供应链系统,推进信息技术与传统机械装备制造的嫁接和融合。大力扶持自主知识产权软件应用和品牌扩张,重点发展工业软件、嵌入式软件、应用软件、物联网、网络动漫、广告创意、电子商务等。加快发展信息技术和业务流程外包企业,形成一批软件企业集团和信息技术服务平台。

4.积极发展技术咨询业,构建技术咨询服务联盟。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良性发展的民营技术咨询机构,促进咨询成果商品化、咨询服务市场化、咨询企业产业化发展。整合人才资源,通过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建立一批技术咨询服务战略联盟。鼓励技术咨询机构和战略联盟面向市场、面向企业,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开展专题调研、战略研究、可行性

分析和决策论证。围绕结构调整、转型发展、企业可持续发展开展技术发展预测、技术评估、企业诊断等咨询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企业发展战略方案和产品技术路线图,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和服务种类,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5.开发应用先进物流技术,形成一批现代物流企业集团。鼓励物流企业开发应用信息化业务支撑系统、基于saas模式的现代物流软件等先进适用物流技术,构建高效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网络,积极支持区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鼓励物流企业开展服务外包,积极发展第三方、第四方物流,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不断提高物流业的社会化、专业化、信息化服务水平。鼓励物流企业利用资本、技术、场地、人才等优势兼并重组,形成一批大型的现代物流企业和企业集团。

三、发展生产性科技服务业扶持政策

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凡在我市具备注册条件、申请设立生产性科技服务业企业的,工商部门应准予注册登记,及时核发执照。除法律和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前置审批外,不得设置前置审批事项。除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有明确规定的外,生产性科技服务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人民币。具备经营条件的科技开发、咨询、中介服务和专为物流企业提供科技服务的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登记注册时不受资金数额限制。

加大税收扶持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生产性科技服务业机构和组织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技术开发合同,只就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开发新技术、新

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结转扣除。

对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软件生产企业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认真落实价费政策。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生产性科技服务业水价、气价与工业同价;用电实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引导生产性科技服务业实行差别化收

费,体现优质优价。

提供用地支持。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加快服务业发展有关规定,加强改进土地利用计划调控,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土地供应适度增加生产性科技服务业发展用地,对国家鼓励类生产性科技服务业在供地安排上给予倾斜。利用报废矿区土地发展接替产业的,优先发展生产性科技服务业项目;生产性科技服务企业有形场所因城市建设需依法拆迁时,应依法予以合理补偿,或在城市规划用地上相应安排用地;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迁出或关闭的工业企业,退出土地符合城市规划的,优先用于生产性科技服务业。

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各类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机构对发展前景好、吸纳就业多以及运用新技术、新业态的生产性科技服务业中小企业开展融资服务。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国家鼓励类生产性科技服务业建设项目信贷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生产性科

技服务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通过股票上市、发行企业债券、项目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等方式筹措资金。在国债贴息资金项目中积极推荐有发展潜力的现代物流等项目,在技改贴息项目申报中安排适当比例,对现代物流项目进行倾斜,重点扶持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和现代物流企业技术改造,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物流集团。那一世范文网

促进二三产业分离。鼓励生产性科技服务机构从制造业企业中分离出来,组建行业工程技术中心、专业设计公司等。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八部委《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的扶持政策,加快形成有竞争力的生产性科技服务企业。

四、发展生产性科技服务业主要措施

制定长远发展规划。按照我市建设创新型城市总体要求,围绕八大功能区

建设总体部署,编制生产性科技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把发展生产性科技服务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发挥省会城市服务业集聚、辐射能力强的优势,积极引进国内外科技研发、工业设计、咨询服务等领域的企业总部,带动和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高增值服务能力的生产性科技服务外包企业,建设一批工业设计和研发服务中心、现代物流中心、软件产业基地、技术咨询集团,形成带动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的新的经济增长点。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及科技人员以技术入股、共同出资、公司制、合伙制等方式创办生产性科技服务企业,推动生产性科技服务业发展壮大。

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市财政根据财力状况和服务业发展需要逐年增加对生产性科技服务业的投入,科技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按照银行贷款贴息或投资补助方式,每年重点支持5-10个符合产业政策的生产性科技服务企业技术创新、工业设计、品牌培育、示范推广等重点项目,并引导、吸引信贷资金和民间资本多渠道投向生产性科技服务业。加快建立完善生产性科技服务业重大项目储备库,积极争取国家、省的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积极引进我市急需的生产性科技服务业高端人才,人员编制、工资收入、社会保险等按国家、省、市高层次人才激励政策执行。逐步提高生产性科技服务业从业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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