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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数字证书办理网上纳税申报知识问答

使用数字证书办理网上纳税申报知识问答



第一篇:使用数字证书办理网上纳税申报知识问答

使用数字证书办理网上纳税申报知识问答

一、为什么要推广应用数字证书办理网上纳税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及国家密码管理局《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地税系统纳税人用数字证书登录《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网税系统》)办理涉税事项,在线实现涉税数据的“电子签名”,可以保证《网税系统》传输内容的保密性、完整性、可靠性及交易的不可抵赖性,能有效解决原有网上办税法律争议的问题。采用数字证书后,在线实现涉税数据的“电子签名”,等效于盖有公章的纸质报表,可以真正实现足不出户网上办理各类涉税业务。

二、数字证书由谁来发放和管理?

数字证书由工商管理部门申领、发放和管理;由浙江汇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咨询。

三、使用数字证书办理涉税业务需要收费吗?

企业已在申领数字证书时向工商部门缴纳了相关费用。因此,使用数字证书办理网上涉税业务不需再缴纳费用。

四、目前使用数字证书办理涉税业务包括哪些内容?

目前使用数字证书办理涉税业务内容包括:通过网税系统报送的各类申报表、各类财务报表。(个人所得税全员申报除外)

随着网上办税功能的扩展,今后将逐步增加的业务内容有:网上购领发票申请、网上报送发票开具信息、网上打印税票、网上报送减免税申请、网上报送备案类资料等。

五、使用数字证书办理网上纳税申报在操作上与以往有何不同?第一次使用数字证书时需安装企业数字证书程序,并导入最新有效期内的签名证书即可办理网上纳税申报,平时使用数字证书办理网上申报的具体操作方式和原有操作方式基本一样,只是在申报登录时必须将USB-KEY盘插入计算机的USB接口,然后进入网上申报系统。

六、使用数字证书办理涉税业务后还要报纸质资料吗?

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广应用CA证书办理涉税事项的通知》(浙地税函„202_‟263号),使用数字证书办理涉税业务的,自办理成功当月起,纳税人不再需要向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纸质申报资料、财务报表和其他涉税资料,由纳税人自行确认打印后完整保存。

七、如何办理数字证书的新领、解锁、变更、延期、补办等操作? 企业需办理数字证书新领业务或已领取的企业数字证书出现密码丢失、信息变更、证书遗失等问题,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各主管工商部门服务点即可办理。

企业数字证书已过有效期的,可通过金华财税网“数字证书延期办理入口”或工商局网上年检平台进行在线免费延期,也可以前往各主管工商部门服务点办理。

金华市本级数字证书发行和服务网点有:

八、在使用数字证书办理网上纳税申报时若遇到具体操作问题怎么办?

为了保证数字证书的正常应用,地税部门通过多渠道、多形式提供咨询和服务,具体方式有:

1、金华财税网首页数字证书推广应用专题或浙江汇信网(.cn),提供操作指南及各类辅导材料供学习下载。

2、浙江汇信客服电话:400-888-4636,0571-88234636,或加入服务QQ群12790338获取帮助与咨询服务。

3、各主管税务分局大厅网吧提供使用数字证书办理网上纳税申报具体操作的现场指导。

第二篇:如何办理纳税申报

如何办理纳税申报

1、什么是纳税申报?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有关资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2、纳税人自何时起应开始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在核发税务登记的次月起,应主动申报纳税。未按期申报纳税的,将依照《征管法》有关规定给予逾期申报处罚。

3、未开业、无收入、零税额及未经税务机关批准停业或歇业的纳税人是否需要办理纳税申报?

未开业、无收入、零税额及未经税务机关批准停业或歇业的纳税人只要核发税务登记后,必须按期进行纳税申报,报送有关申报资料。未按期申报纳税的,将依照《征管法》有关规定给予逾期申报处罚。

4、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的方式目前有那些?

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每月应按规定期限,携带纳税申报表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到征收服务大厅进行纳税申报。

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经税务机关批准的,可以采用邮寄申报。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期。

⑶纳税人也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员办理纳税申报。

5、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应报送那些资料?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报送下列资料:

⑴填写完整、准确、真实、详实并加盖公章的纳税申报表,一式二份;

注:申报表填写必须按各税种的要求,作到项目完整、内容详实、勾稽平衡。

⑵同时根据各税种不同相应报送有关资料,如财务会计报表及说明材料,税务机关规定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6、什么是纳税申报期限?

纳税申报期限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申报应纳或者应解缴税款的期限。

纳税人纳税期限一般为5日、10日、15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申报纳税期限的最后一日如遇公休、假日,可以顺延。这里所讲的公休假日是指元旦、春节、五一节、国庆节以及星期

六、星期日。

7、纳税人按期前往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有困难的,应如何处理?

纳税人因故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可申请延期申报。

纳税人因故不能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应提前提出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查符合规定并予以批准后,可以邮寄申报。

8、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每月应申报那些税、费?

纳税人每月应申报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预算内的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房地产企业)、文化事业建设费(娱乐业和广告业)、旅馆业增容费(旅店单位)、外债偿债基金(行政事业单位)和发展旅游事业费(有关部门批准的各类旅游企业)。

扣缴义务人每月应申报其代扣的个人所得税。

9、纳税人每季应申报那些税、费?

纳税人每季度应申报企业所得税、水利专项基金、义务教育费。

10、纳税人如何缴纳税款?

纳税人在收到纳税申报窗口开具的税收缴款书或费(基金)专用缴款书后,加盖企业预留银行印鉴,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以税票上规定的限缴日期为准),送交其开户银行或委托银行代办处窗口,办理上缴国库手续。

11、纳税人如何办理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纳税申报?

纳税人应于每月终了10日内到征收服务大厅纳税申报窗口进行纳税申报。

纳税人申报时应报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纳税(费)申报表》,一式二份,同时报送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与纳税有关的资料(如被代扣项目应报送其有效证明复印件)。

12、扣缴义务人如何办理代扣代缴营业税的纳税申报?

营业税扣缴义务人应于每月终了10日内到征收服务大厅纳税申报窗口进行代扣代缴税款申报。

扣缴义务人申报时应报送《代扣代缴营业税及附加报告表》,一式二份,同时报送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与纳税有关的资料。

13、纳税人如何办理车船使用税纳税申报?

车船使用税纳税义务人(登记注册税务登记的单位),应于每年3月1—31日内到征收服务大厅纳税申报 窗口申报;其他单位和个人,应于每年3月1—31日内到征收服务大厅纳税申报窗口申报。

纳税人申报时应报送《车船使用税纳税申报表》,一式二份。

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税款解缴国库,其他单位和个人直接到建行代办 窗口解缴税款,然后持银行盖章税票及车船使用税纳(免)税证和行车证到征收服务大厅窗口审验盖章,并购买车船使用税税讫。

单位新购置的机动车船应于取得行驶执照30日内到征收服务大厅窗口办理申报,领取《纳(免)税证》及完、免税标志。

14、免征车船使用税的单位如何办理有关车船使用税手续?

除挂军队、武警及公安牌照的各种车辆,不领取行使执照、也不上公路行使,只在企业内部行使的车辆,各国驻华使、领馆及享受同等待遇的国际组织的公用车辆和外交官、领事官自用的车辆外,使用免税机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应于每年3月份内携带免税车船的行使执照及单位证明,到纳税申报 进行申报,填写《车船使用税纳税申报表》,一式二份,经审验符合规定的核发车船使用税纳(免)税证,加盖车船使用税章并购买车船使用税免税税讫。

15、车船使用税的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⑴凡在每年三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规定的车船使用税集中征收期限内未办理车船使用税纳(免)税申报手续的单位和个人,责令限期在四月底前改正,同时属应税车辆的应补缴税款,除按应纳税额每日加收2‰滞纳金,并在二千元以内处以其应纳税额两倍的罚款;属免税车辆的,比照应税车辆的计税标准,在二千元以内处以其一倍的罚款。

⑵对超过四月底改正期限未改正的,属应税车辆的,除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外,在一万元以下处以其应纳税款四倍的罚款;属免税车辆的,可比照应税车辆的计税标准在一万元以下处以其应纳税款两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其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⑶对新购置的车辆应在领取牌照后三十日期限内办理纳(免)税申报手续,对超过此期限后三十日内改正的,比照以上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对超过申报纳税期限三十日后仍未办理纳(免)税申报手续的,比照以上第二款规定给予处罚。

15、按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的纳税人如何办理房产税的纳税申报?

房产税纳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具体规定如下:凡年应纳税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按年一次于3月1日—10日内申报缴纳;10万元—50万元(含50万元)的,按年分二期于3月、9月1日—10日内申报缴纳;50万元以上的,按年分四期于3月、6月、9月、12月1日──10日内申报缴纳。

纳税人申报时应报送《房产税纳税申报表》,一式二份。

承租、借用、无偿使用其他单位或个人房屋的纳税人为房产税申报人,也应在每年3月1日—10日内填写《房产税纳税申报表》,一式二份,报送纳税申报窗口,办理申报手续。

16、按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的纳税人如何办理房产税的纳税申报?

纳税人按租金收入应纳的房产税,应于收取租金的次月10日内申报缴纳房产税。纳税人申报时应报送《房产税纳税申报表》,一式二份。

17、纳税人如何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申报?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具体规定如下:

凡年应纳税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按年一次于3月1日—10日内申报缴纳;10万元—50万元(含50万元)的,按年分二期于3月、9月1日—10日内申报缴纳;50万元以上的,按年分四期于3月、6月、9月、12月1日─10日缴纳。

纳税人申报时应报送《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一式二份。

承租、借用、无偿使用其他单位或个人土地的纳税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人,也应在每年3月1日—10日内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一式二份,报送纳税申报6—14号窗口,办理申报手续。

18、纳税人如何办理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纳税人应分别以下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办理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并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缴纳土地增值税:

⑴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论是否取得转让收入,均应于每季终了后十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手续。取得转让收入的,应同时缴纳土地增值税。⑵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外,其他纳税人均应自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办理纳税登记申报手续;并于取得转让房地产收入的次月十日内缴纳土地增值税。⑶纳税人办理纳税登记申报手续时,应先填报项目登记表和纳税申报表,然后持项目登记表和纳税申报表、房屋及建筑物产权证书、土地使用证证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及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注:纳税人携带上述资料办理申报手续时,应首先到税收管理科,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申报情况,计征土地增值税,后携带《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式二份,报送纳税申报窗口,办理税款申报。

19、缴费人如何计算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依照《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缴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娱乐业、广告业营业额和规定的费率(3%)计算应缴文化事业建设费,与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一并缴纳。

20、缴费人如何办理文化事业建设费纳费申报?

娱乐业和广告业缴费人应于每月10日内,填写《缴费申报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后报送纳税申报窗口。

第三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数字证书业务办理须知

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

数字证书业务办理须知

◆证书初次申请

单位用户初次申请数字证书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及相关费用,到数字证书服务网点办理证书申请。

1.《北京市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纸质申请表一式两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批准成立证照原件及复印件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符合A4纸标准

单位数字证书存储介质80元,数字证书服务费:单位数字证书生成200元,共计280元。

◆证书更新

数字证书的有效期是一年,申请之日为起始日期,一年后为终止日期,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在数字证书到期前60天会提示更新,到期未更新的证书将不能再登录网上申报系统。为了避免证书过期造成的不便,用户需要在证书到期前在数字证书服务网点办理证书更新业务。

更新需携带材料:

1.《北京市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纸质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数字证书更新费190元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社会保险登记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者任选其一)

4.USBKEY数字证书

◆数字证书的信息变更

使用数字证书的企业或单位如果出现单位信息变更(例如:公司名称、法人)需要携带数字证书到服务网点办理信息变更业务。

证书信息变更需携带材料:

1.《北京市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纸质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批准成立证照复印件

3.《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USBKEY数字证书

均需使用信息变更后的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书解锁

为了保障系统安全,数字证书密码输入错误次数超过限定次数(10次)后,数字证书将被锁死,经办人需填写《北京市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纸质申请表一式两份,在数字证书服务网点办理数字证书解锁,解锁后的证书方能正常使用。

解锁需携带材料:

1.《北京市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纸质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社会保险登记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者任选其一)

3.USBKEY数字证书

◆证书丢失补办

数字证书丢失后,参保单位需填写《北京市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纸质申请表一式两份,在数字证书服务网点办理数字证书丢失重签发业务。

丢失重签发需携带材料:

1.《北京市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纸质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社会保险登记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者任选其一)

3.证书介质费80元

◆证书损坏补办

数字证书损坏后,参保单位需填写《北京市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纸质申请表一式两份,在数字证书服务网点办理数字证书损坏重签发业务。

损坏重签发需携带材料:

1.《北京市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纸质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社会保险登记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者任选其一)

3.损坏USBKEY数字证书

4.证书介质费80元

服务网点工作人员会首先对损坏证书做技术鉴定,如非人为损坏且在质保期内的,予以免费更换;超过质保期或人为损坏的,需要参保单位支付80元证书介质费。

◆证书吊销

参保单位因业务原因或年审不合格等原因需要退出网上申报系统,经办人需填写《北京市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纸质申请表一式两份,在数字证书服务网点办理数字证书吊销。

吊销需携带材料:

1.《北京市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纸质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数字证书密码卡

◆其他注意事项

关于数字证书介质的质保

数字证书介质的质保期为一年(从证书签发日期计算),在质保期内,数字证书介质发生非人为损坏,予以免费更换。若超过质保期,或损坏为人为损坏,则在更换数字证书介质时需要缴纳相关费用,介质费为80元。

申请数字证书时需要注意什么

1.在申请网上申报数字证书前,单位用户首先需要在社保经办机构确认本单位是否符合申请网上申报业务资格。

2.在北京市政府面向公众的业务系统中,数字证书可以通过一证多用功能,使数字证书可以同时用于多个业务系统。需要用户在办理注册开户业务时,填写并提交《数字证书一证多用授权书》。

证书是否需要安装

证书需要参照操作手册进行安装,安装后方可用于网上申报。

证书密码忘记或者输错,无法申报怎么办

数字证书密码:参保单位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申报系统,连续输入十次证书错误密码,数字证书自动锁死,参保单位需携带数字证书到数字证书服务网点办理解锁。

现场解决证书问题的注意事项

到数字证书服务网点解决证书使用问题时(更新、解锁等),需携带USBKEY。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59796320

数字证书服务邮箱:perfect_59796320@163.com

网上申报服务热线:010-96102

第四篇:网上申报纳税协议书

网上申报纳税协议书(参考样式)

甲方(主管地方税务机关): 协议书编号: 乙方(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丰顺万江混凝土有限公司

纳税人编码:44142332325956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申报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上申报纳税管理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网上申报纳税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采用网上申报纳税方式进行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在法定的申报纳税期限内,通过互联网登录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提交各地方税(费)的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并完成税款缴纳。乙方办理纳税申报日期和缴纳税款日期以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系统收到该数据电文的时间为准。

(二)乙方在网上申报纳税过程中要按照系统提示的应缴税种等核定信息,对申报表以及附表的数据进行认真的核对,确保网上申报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三)乙方网上纳税申报成功后,没有在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内缴纳税款的,由甲方依照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四)因特殊原因在法定申报纳税期内无法实施网上申报纳税的,应及时报告甲方,并采用甲方指定的其他纳税申报方式在指定期限内申报。

(五)乙方逾期纳税申报的,网上办税系统不予受理,乙方应到甲方办税服务厅进行纳税申报。

(六)乙方通过网上办税系统报送电子数据的,应每年定期集中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报送纸质纳税申报表和财务会计报表。

(七)乙方根据甲方发放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进入网上办税系统。乙方第一次登陆网上办税系统应及时修改密码,并妥善保管好密码。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密码泄密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与乙方达成网上申报纳税协议后,应提供以下服务: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网上办税业务操作培训或相关操作说明资料。

(二)若乙方发生密码遗失的,甲方应在受理申请后及时为乙方重新设置密码。

(三)甲方在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内为乙方提供每天24小时的网上办税服务。甲方应确保网络系统的安全和稳定。网上申报纳税服务异常,甲方在法定申报期内无法及时修复并提供网上办税服务的,应及时通知乙方直接上门申报纳税。

(四)保证接受乙方网上申报资料的唯一性,对网上办税系统接受的申报资料负责保密。

(五)乙方网上申报纳税后,甲方不再开具完税凭证,统一由开户银行开具电子缴税回单作为乙方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乙方可在扣缴税款成功后,直接到开户银行取回电子缴税回单;乙方需要开具完税凭证的,可凭银行开具的电子缴税回单到甲方办税服务厅申请开具《税收电子转帐专用完税证》。

三、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处理。

四、本协议书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 法人代表人(负责人): 黄祥标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篇:网上申报纳税流程

申报网上纳税的流程

1.纳税人向国税局的征管部门提出网上申报纳税申请,经县(市)区局审批同意后,正式参与网上申报纳税。

2.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供在银行已经开设的缴税账户,并保证账户中有足够用于缴税的资金。

3.纳税人与银行签署委托划款协议,委托银行划缴税款。

4.纳税人利用计算机和申报纳税软件制作纳税申报表,并通过电话网、因特网传送给税务机关的计算机系统。

5.税务机关将纳税人的应划缴税款信息,通过网络发送给有关的银行。由银行从纳税人的存款账户上划缴税款,并打印税收转帐专用完税证。

6.银行将实际划缴的税款信息利用网络传送给税务机关的计算机系统。

7.税务机关接收纳税人的申报信息和税款划缴信息,打印税收汇总缴款书,办理税款的入库手续。

8.纳税人在方便的时候到银行营业网点领取税收转帐完税证,进行会计核算。

具体的报税流程:

月末结帐后,开始网上电子申报,然后去税务局交手工财务报表即可。不清楚的话可以咨询专管员。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企业发生销售业务-------在税控系统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或开具普通发票.【windows防伪税控一机多票开票子系统】的操作

每月初2号前进行抄税----在开票系统中打印相关发票清单报表----进行报税)

1)平时开具增值税销项发票包括有以下几类

ü 正数发票

ü 负数发票

ü 带有发票清单的发票

ü 带有销售折扣的发票.2)领购发票读入开票系统

3)当月发票的作废.4)数据的备份 等

二.本月如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发票.(进项),将进项发票录入【增值税纳税申报系统】---

【发票管理】中每月20号至月末前一天进行增值税进项发票的网上认证工作.具体流程:

增值税发票(进项)在【增值税纳税申报系统】中的录入----导出-----网上认证-----下载认证结果----导入纳税申报系统-----有错的查询修改----再导出----网上认证----认证通知书下载----认证结果查询---直至认证全部OK p8+H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核销(注: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时间为二个月),到期没有用完,要去税局核销.核销要带以下资料去:

一、普通发票缴销需提供以下资料:

1、已领购的发票,包括未使用的空白发票_

2、《普通发票核销明细表》

3、发票统一领购簿

二、专用发票核销需提供以下资料:

1、已领购的发票,包括未使用的空白发票

2、发票统一领购簿

3、税控IC卡

四.月初,一般2号之前进行抄税----报税---提供相关资料给税局 2}H

提供的资料如下: "

1、抄有申报所属月份销项发票信息的IC卡;

2、使用小容量IC卡的企业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数据软盘两张(使用大容量IC卡的企业不须报送);

3、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生成的【销项发票明细表】(具体来说,Windows版开票子系统生成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汇总表和明细表,DOS版开票子系统生成的是存根联明细表,若由于客观原因(例如系统故障或者被盗等)不能够从开票系统生成,可由企业根据实际开票情况、参照格式如实填报),开票日期从数据所属当月的一号至月终;

4、《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存月报表》(以下简称《领用存月报表》); c5、发票购领簿;

6、抄报税所属期月份开具的最后一张发票原件或复印件(以下称发票A)、抄报税所属期的下月开具的第一张发票原件或复印件(以下称发票B),若企业还没有开具发票,则取第一张空白发票原件或复印件;

7、对于作废的专用发票,要将全部联次一同提供;

8、由于故障维修导致发票数据丢失的,需提供维修服务单位出具的《防伪税控专用设备故障诊断意见书》,并携带发生数据丢失的发票原件;

9、若有空白核销的发票(切角作废),企业还应带空白发票的原件; FtP10、若企业有主、分开票机的,每台开票机都需要提供上述资料(每台开票机的资料只是反映本机的开票数据情况,要在资料上注明主、分机号)<

注:相关表格请到就近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索取。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写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复印件资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

五.抄完税后就要准备进行网上纳税申报 J

将【防伪税控一机多票开票子系统】中增值税发票销项数据的导出---导入【增值税纳税申报系统】中

具体流程如下:

登陆一机多票开票子系统,点击“发票查询”按钮,如下图: #C:BX92、选择当前需要导入发票的对应月份,假如当前需要导入12月份的发票数据,则选择“本年12月份”,按下“确定”按钮,3、按下“确定”按钮后出现当前月份对应发票的记录查询窗口:

请用户注意,上图“发票查询窗口”中对应发票字段的排列顺序是系统安装时的缺省排列,企业电子申报管理系统默认是以以上的字段排列规则进行发票数据的读取。

4.登陆企业电子申报管理系统,通过“销项发票管理中”中的“从界面读发票数据(一机多票)”菜单读取发票数据。

5、点击“读发票查询界面”,系统自动进入对发票数据的读取操作,并自动切换到发票查询界面 1:

用户这时可以看到发票查询界面中发票数据在进行连续的跳闪和刷新,请用户务必注意,数据读取过程中请不要操作键盘和鼠标,否则可能会影响到发票数据的正常读取。数据读取完毕,系统自动切换操作窗口。

6、这时点击“保存”按钮,系统自动对当前读取的发票记录进行校验和保存处理。请用户注意,如果在发票记录读取后出现“发票税目不正确”的提示,请用户在“系统税目初始化”中进行发票税目的修改和更新后再执行“读发票查询界面”的操作。

7、主要注意事项: :

1)执行发票读入时”发票查询窗口”不能处于“最小化状态”。否则系统会提示“读取不到任何发票数据”

2)为了保证发票数据采集的正确性,系统执行读取“发票查询界面”数据过程中请用户不要操作键盘和鼠标。

3)如果用户在发票读取过程中出现如“ 应该设置购方名称栏目显示”的错误提示,原因可能是“发票查询界面”中发票字段的显示排列缺少对应的必读字段,用户必须修改并保证发票查询界面中至少有下面9个字段的内容(与排列顺没有关系)。注意,用户设置好对应的字段内容后记得按下“格式”按钮,保存当前设置。

4)9个必读的字段内容分别是:发票种类、类别代码、发票号码、购方税号、开票日期、合计金额、税率、合计税额、作废标志

5)必读字段的设置操作:

首先在发票查询窗口点击左上角的黄色小按钮(红色小圆圈),图示如下:

点击后出现如下的对话框,用户这时可以通过“项目选择”框的内容对必读字段进行选择。通过“项目选择”框中的 “ ” 和 “ ”对字段进行汰选。确保“结果项目”中显示的字段内容至少有如下9项必读字段:发票种类、类别代码、发票号码、购方税号、开票日期、合计金额、税率、合计税额、作废标志。图示如下:

设置好字段的显示内容后请点击菜单栏目上的“格式”按钮,保存当前设置。如下图 v;

六.将开票系统中的销项导入开票系后,就可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系统】中做纳税申报表及相关的几个附表和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生成申报文件存入U盘---在国税局网站上传申报文件,进行网上纳税申报-----跟踪纳税申报结果------网上申报成功后于月初10号前打印申报报表----到国税局提交纸质申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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