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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执法方案12

联合执法方案12



第一篇:联合执法方案12

关于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秩序联合整治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我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有效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现状,创建畅通、有序、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促畅通”的工作目标,根据市、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我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决定从元月20日起,在全区集中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人身安全及财产问题为根本目的,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建立城管局、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的联动机制,积极推进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的联合执法工作,不断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

二、整治目标

围绕城市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建立领导责任落实、定期会商会办、部门协调配合、责任倒查追究等四项工作机制,落实路面管控措施,整治出租车、营运三轮车,坚决遏止酒后驾驶机动车,车辆乱停乱放,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现象,确保实现“六个明显”目标,即全体市民自觉遵章意识明显增强,各种严重违法现象明显减少,治安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通行能力明显提高,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工作内容

(一)规范城区车辆停放。区城管局会同区公安公局交

警大队对我区城市道路停车现状开展调研,结合我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保有量、城市道路及停车场现状,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在光明路、青檀路、解放路、文化路、君山路、龙头路、振兴路、建华路、华山路、鑫昌路、吉品街、商业街等12条道路,进行停车位的施划、管理工作,并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对非机动车采取分区域、集中停放,由区城管局负责实施。

(二)化化城区交通环境。交通、公安分局、城管局等执法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协作配合,齐抓共管,要结合职责要求周密部署,分片、分类包干到人,全面加强对道路交通秩序的整治,着力消除路面交通安全隐患,优化交通安全环境,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公安分局交警支队要采取多警联动、区域联勤、错时执勤、卡点把守、流动执法相结合的方法,抓住重点时期、重点路段、重点场所、重点车辆,有针对性地采取执法管控措施。城管局要大力查处在街道、路口等乱搭乱建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违章行为,重点整治占用人行道非法停车、车辆乱停乱放、占道摆摊设点现象。交通、公安分局要严格规范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公交车、出租车运输行为。要做到“三个管严”,即管严客车、管严司机、管严车站;严禁“三超”(超载、超时、超速);重点查处无证驾驶、醉酒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尽快建立出租车客运车辆的电子监控系统,加强车辆运营的全过程监管。

(三)完善道路基础设施和道路交通设施。道路设施齐全,道路养护、维护迅速及时,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规范、合理、醒目、有效。信号灯安装符合国标,配时科学、合理,道路隔

离设施科学使用,畸形路口渠化细致到位,辖区内道路交通标志设置率达到4块/公里,交通标线施划率达到65%以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达到三等以上标准。在城区解放路、光明路、青檀路、文化路等道路设置中心隔离护栏,解决机动车逆行和随意停车、调头、左转变横穿等问题。有计划地设置单行线,加大机动车的流动量,降低拥堵现象。

(四)整治“黑车”、三轮车、四轮车、摩的等非法营运车辆。进一步加大对客运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无牌、无户、无证经营的“三无”车辆,查处异地经营出租车,非法经营“黑出租车”和擅自载客的三轮、四轮、摩的等车辆从事客运经营的活动,把长途汽车站、宾馆、医院、厂矿企业、高校门口、城乡结合部等作为重点整治区域。交通局、城管执法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打击“黑车、三轮车、四轮车”等车辆整治行动,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公安局打击无牌、假牌、套牌车,打击非法营运黑恶势力,规范交通管理执法行为,维护出租汽车交通秩序,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以及发生的暴力抗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工商局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依法取缔无照经营业户,取缔非法销售三轮车、四轮车网点。民政局、残联负责活动中涉及的残疾人疏导工作,制止蓄意滋事、扩大事端的行为。财政局负责安排工作经费和核拨举报奖励资金,保障打击“黑车、三轮车、四轮车”等非法运营车辆整治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合会议工作机制,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要分别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实行例会制度,及时通报整治工作进

展情况,研究研合执法工作推进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开展整治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整治活动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执法保障。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要切实按照本工作方案明确的分工和职责,固定专人,每个单位抽调3-5人,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办公地点设在区城管局集中办公。配齐配全摄影摄像等取证器材,分别调配执法车和清障车,要确保联合执法经费,抽派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服务大局,听从指挥,认真开展工作。

(三)加强宣传领导。各级各相关单位要精心组织好此次综合整治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让广大市民明确综合整治工作的必要性,知晓整治工作要求,引导全市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最大限度地争取社会各界对整治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教育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组织大、中、小学生开展交通安全常识教育活动;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综合整治活动进程,及时宣传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曝光反面典型和事例,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倾力支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整治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一一年元月十九日

第二篇:联合执法行动方案

一、主要任务

招照边检查、边复查、边督查、边销号的原则,在做好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复查销号的基础上,对危险性大、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并督促其整改销号,确保所有检查发现的隐患于10月底前动态归零。

二、行动时间

202_年9月30日至11月24日

三、重点范围

(一)煤矿 突出整合重组和瓦斯治理这两个关键点,对整合重组矿井坚持24小时派人驻守,严防非法违规生产。重点检查生产煤矿落实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建立健全瓦斯监测监控抽采系统和抽采达标情况,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要坚决整顿关闭。

(二)非煤矿山和尾矿库 重点查处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擅自生产,建设项目违反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地下矿山未实现机械通风、提升系统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露天矿山未分台阶开采;尾矿库超设计标高运行、擅自改变筑坝方式、排洪设施与设计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重点查处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和擅自改变工艺、原料等行为;重点检查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涉氨涉氯化学品的装置和场所,严查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中毒设备设施和检测报警设施不完善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违规使用危爆物品,严防相关产品、原料流入非法渠道。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进出口烟花爆竹,违规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等行为。

(四)冶金建材 重点查处煤气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和熔融金属作业等关键环节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及评估监控、安全设施三同时、维修拆除等危险作业及进入危险场所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设备设施的检测检验等方面的执法检查。

(五)道路交通 重点查处客运车辆不按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等行为;重点打击治理超速、超载、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非法营运校车、无证旅游包车等行为。进一步强化危爆物品运输环节的监控,加强对进京或途径北京车辆的检查,严防非法运输夹带危爆物品。

(六)建筑施工 重点查处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操作人员无证或未经考核合格上岗作业等违法行为。严查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严防坍塌、坠落、塔吊倒塌等事故发生。

(七)消防 重点查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以及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不合格擅自施工或投入使用;人员密集场所未办理消防安全检查以及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九小场所擅自改变使用功能,违规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间锁闭、堵塞;高层地下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置建筑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未签订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未进行定期检查等违法行为。

(八)民用爆炸物品 重点查处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爆炸物品;未经许可私自生产或许可到期仍组织生产;四超、三违等行为;在停产整顿、技改期间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未按规定要求及时进行销售合同备案或报表;将民用爆炸物品(含硝酸铵及半成品)销售给非法用户;对用户手续审查不严或保存资料不完整;未按民爆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进行建设;超核定能力存放;储存地方收缴的民爆物品或违反规定不同性质的民爆物品同库存放;未能严格执行民爆物品出入库登记、审批制度等违法行为。

(九)特种设备 重点查处民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冷库企业、涉氨涉氯企业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以及产业聚集区锅炉存在的非法制造、安装和改造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无证使用、超期未检等非法行为。

(十)职业健康 以粉尘、极度危害、高度危害和高毒物品危害作业场所治理为主线,对职业病危害行业分布广,接害职工多,容易发生群发性职业病事故的行业(领域)开展执法。重点查处不履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维护检修、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职业危害因素监控、个体防护用品配备等法定义务,未按规定申报职业危害项目,未按规定履行三同时手续等违法行为。

建材行业、建筑施工、城市燃气、供水供热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开展执法整治特别行动,督促隐患整改消除。

四、组织形式

(一)镇安委会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成立督导组,负责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督导。

(二)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组织专项执法队,重点对危险性大,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国土资源所、安监站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非法盗采、私挖滥采、以采代探等非法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整治。城乡规划所负责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整治。派出所负责对道路交通、消防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储存、运输、使用危爆物品等行为。交警中队负责对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整治。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也要组织专项执法队,及时查处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 各安委会有关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整治特别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协调沟通,专门制定行动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开展执法检查、复查、督查和销号。

(二)全面覆盖,严明责任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对辖区和行业领域内重点企业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严格落实谁检查、谁复查销号,谁处罚、谁负责执行到位的要求,督促企业彻底整改隐患。

(三)大力宣传,认真反馈 充分发挥各种媒体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专项执法整治特别行动的良好氛围。

第三篇:联合执法方案

202_年镇坪县

环保农业林业水利联合执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康市202_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动我县环保、农业、林业、水利部门环境执法联动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环境安全,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安康市202_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县环保、农业、林业、水利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建设,加强各行政执法单位间的衔接,增强环境执法能动性,促进环境执法方式转变,严厉查处各类恶性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环境安全和公众环境权益,有效解决环境污染扰民问题。

二、工作目标

(一)严肃查处一批严重环境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环境违法单位和个人,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督促企业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二)联合部门定时排除派出执法人员,主动深入到重点环境污染单位,对治污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确保环保监察执法更加严格合法、公平公正,有力的提升环保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三、主要内容(一)检查重点

1.农业上:造成环境污染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2.林业上:破坏林地山体的企业个人。3.水利上:电站、沙场等。

4.其他方面:污水直排、垃圾乱倒、秸秆乱烧等污染环境的行为。

(二)检查形式

1.开展全面排查行动。环保部门要认真梳理我县范围内重点打击对象的分布情况,分阶段、有层次地开展排查行动,及时掌握各种环境污染的线索。对于农业、林业、水利部门掌握的环境污染案件,环保部门要会同农业、林业、水利部门通过联合执法依法予以查处。

2.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环保部门要梳理一批重点污染企业名单,会同农业、林业、水利部门组织开展两次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对企业的排污情况进行突击检查,督促排污企业自觉守法。

3.配合上级联查行动。积极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开展专项检查行动,从快从严查处涉嫌环境违法行为。

(三)查处要求

1.对于联合执法中发现涉嫌农林水等部门监管职权内的违法行为,农林水等部门应积极参与执法,切实提升联合执法力度。2.对于联合执法中发现的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要对相关单位进行彻底排查,固定各种证据,对涉案单位依法严格处罚,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涉嫌环境犯罪的,按要求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3.切实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宣传教育力度,公开曝光一批典型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做到“查处一起,威慑一片”,进一步震慑环境违法排污行为,有效增强企业自觉守法意识,对于整改不力的企业要作为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对象,予以挂牌督办。

(四)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4月25日):由我县环保局部门会同农林水等部门,结合我县近年来的环境违法犯罪情况,共同制定联合执法行动方案,确定联合执法行动的检查对象、检查重点、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等。

2.联合执法阶段(4月26日—5月25日):以我县环保部门、农林水部门执法力量为主,全面开展联合执法。以重点畜禽养殖场,开山建房区域,大型采砂场,电站等为检查中心。对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涉嫌环境犯罪的,按要求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于涉嫌环境犯罪的,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总结交流阶段(5月26日—6月5日):环保、农业、林业、水利部门对联合执法情况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汇总,同时,对联合执法工作中好的做法以及典型案例进行收集整理,形成书面报告,逐级上报,做好典型案件的推广和典型问题的解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县环保、公安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联合执法活动,成立联合执法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行动,研究解决联合执法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大对上级部门的学习和请教,对联合执法情况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主动上报请示,对上级部门下发的指导意见要认真学习,确保联合执法办案质量,提升联合执法行动效果。

(二)加强协调分工。环保部门与农林水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共同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或计划,明确部门责任,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联合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环保、农林水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主动通报相关信息,及时通报重要信息,确保联合办案迅速准确。

(三)加强宣传发动。此次执法行动,环保部门和农林水部门将开展告知执法,在行动开始前,将检查的时间、区域及查处要求等内容,通过电视、短信和互联网等提前告知公众,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举报,广泛搜集办案线索,对于联合执法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和性质恶劣的环境犯罪行为,要进行通报,提高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震慑力。

第四篇:联合执法工作总结[范文模版]

联合执法11月份工作总结

为加强对营运车辆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黑车”,“四小车”等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交通运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布置下,于11月份起组织开展了打击“黑车”,“四小车”等非法营运的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是由县政府牵头组织的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性整治活动,时间长、力度大、效果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的打击了各类非法营运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确保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自11月份成立了以宋队为队长,各分管领导为副队长,其余9名同志为队员的联合执法队开始,队领导便非常重视,立即要求着手开展各整治活动的组织工作。同时根据县城区非法营运车辆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有针对性、分阶段的行动方案,明确了重联合、要实效的工作要求,并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对方案进行布置和落实。

同时,为保证打击“黑车”,“四小车”专项治理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我们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等宣传媒体,通过口头宣传、发布公告等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活动,广泛向社会宣传非法营运的危害性,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营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争取全社会认知非法营运危害、抵制乘坐“黑车”,为整治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执法环境。

二、大力开展对非法营运车辆及大型货车违章停车的整治

为保证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从11月份开始我们深入开展县城区内调查摸底工作,对黑车数量、地域分布、从业人员结构、重点地区违章停车分布等逐一摸排梳理,掌握县城区内黑车运营格局,制定整治方案。根据掌握的资料,我们采取了分时间段的方法对其整治,有时利用上班时间之外的时间对“四小车”进行打击,使其猝不及防,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也得了百姓的支持。而对客运中心、高铁南站的黑车,我们主要做两方面工作:

一、对百姓宣传乘黑车的危害,使他们了解自己的正当权益和人身安全将得不到保障,他们大都表示理解,以后坚决不乘黑车,但也有少部分表示高铁公车少,有时只能乘黑车方便。

二、我们对黑车车主进行教育劝说,部分黑车司机很配合我们工作,承诺不会再开黑车,但还是存在一些黑车跟我们打“游击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会加大力度,对这样的黑车进行处理。而我们对大型货车的违章停车整治通常在晚间进行,经过一个月左右时间的整治,效果比较明显,但也存在些许问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会再接再厉,维护人们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整治工作的下一步打算

首先,我们要巩固之前成果,再接再厉。要认真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推动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工作取得新成效。

其次、我们要认清形势,再鼓干劲。当前,打击非法营运工作还存在较多问题:一方面查处难,“黑车”经营者为了获得不法利益,想方设法与执法人员捉迷藏,打游击战,给查处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另一方面取证难,由于部分群众和乘客对我们的整治工作不配合不理解,甚至抱着同情黑车车主的态度,帮助作伪证,使我们的调查取证工作十分艰难。在认清了这些问题之后,我们会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保证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最后,我们要标本兼治,再添措施。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要在联合执法常态化、疏堵结合、维护稳定等方面下功夫,使打击“黑车”整治工作在确保稳定的基础上顺利推进。

第五篇:高速公路联合执法

部门联合 集中治理

----全市高速公路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拉开序幕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按照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文件要求,全省将从202_年8月13日至10月21日组织开展为期70天的高速公路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运政系统作为参加此次集中治理行动的成员单位,我处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对开展此次行动做了部署,要求全体“参战”同志认真履行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的庄严职责,同参加治理的各单位形成合力,严格执法,针对从事非法营运、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客货运车辆以及客货车辆违规客货混装、不按规定上下旅客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为确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务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

8月13日上午我处稽查支队、麒麟、马龙所稽查大队分别组成方队参加了曲嵩、曲陆、曲胜高速公路举行的集中整治行动启动仪式,市交通局、公安局、运政处、交警支队,东部路政支队等相关单位领导参加了仪式,我处冯建平处长、徐天智副处长在现场做了动员讲话。目前此次行动正在开展中。

联合整治正式启动

多部门联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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