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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胜中学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德胜中学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第一篇:德胜中学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德胜中学

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

障碍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根据宜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宜州市教育系统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宜教发〔202_〕24号)文件和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市有关部门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安全第—,预防为主,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的思想,按照《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全面推进我校消防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校园消防安全环境。

一、工作目标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全面排查整治我校学生宿舍楼、教师宿舍楼、教学楼、食堂、图书室等门窗设置影响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掌握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状况,建立基础台账,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增强全体师生防范火灾能力,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坚持集中整治与常态化监管有机结合,推动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有效净化消防安全环境。

二、领导小组

组长:刘思宇

副组长:覃初黎廖振全谭耀武

成员:各室全体成员及各班主任

二、整治重点

学生宿舍楼、教师宿舍楼、教学楼、食堂、图书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进行排查,并一律予以拆除。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自202_年5月30日开始,到202_年9月1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推动阶段(202_年5月30日前)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订具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_年5月30日至8月31日)

成立排查整治小组,对校内人员密集场所逐一开展自查整治,并建立台账,从6月起,每月10日前要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_年9月1日至9月15日)

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组织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专题总结,认真查找整治工作中所发现问题的根源,研

究制订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等任副组长,各室主任、副主任及班主任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副校长室,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协调、材料汇总上报工作。成立自查整治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拆除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外墙门窗障碍物。

(二)认真履职和督查,确保整治取得实效。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其他不符合消防法规的事项,要逐一登记备案,明确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和期限。

(三)加强宣传教育,建立长效机制。要树立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指导思想,全力加强消防宣传工作,集中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障碍物的火灾危险性,剖析近年来典型火灾教训,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逐步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德胜中学

202_年5月30日

第二篇:关于开展文化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_

安文体广新字(202_)7号

安泽县文体广新局

关于开展文化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化市场各单位:

为了全面落实争优创先活动中的各项要求和部署,根据县政府安政发(202_)10号文件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文化市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对违反国家有关文化市场法律、法规进行经营的各单位和经营户,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监督,进一步推动地方单位和监管部门建立文化市 1

场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使全县的文化市场的安全环境得到改善,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文化市场安全专项政治工作,成立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活动有领导组统一安排、统一领导、统一部署。

组长:张泽民(局长)

副组长:李满裕(副局长)

任玲(副局长)

王长春(副书记)

成员:杨海生(执法队队长)

李俊(执法队队员)

刘司南(执法队队员)

丁冬永(执法队队员)

三、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将对文化市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对落实安全目标责任书的情况;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情况和安全状况进行全面的检查。

四、专项整治和检查的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至4月1日)

我局成立文化市场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根据县委政府、县安委会的总体部署,制订我局文化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配齐工作人员,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广泛宣传发动,做好专项整治和检查的安排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整合排查摸底阶段(4月1日至5月1日)

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通知各文化市场经营户自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制订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阶段:分类整治阶段(5月1日至10月1日)在各文化市场经营户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方案要求的检查工作方式进行分类整治,并按本方案的要求公布和签字上报。

第四阶段:“回头看”再检查及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

为巩固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局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要组织个文化市场经营户进行检查,重点是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理解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于推进我县实现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意义。要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

组织好安全专项整治共。

(二)规范检查,严格执法。要制定严密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落实专项整治负责人和各个参与者的责任,要建立完善的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规范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在深入检查之前,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要组织所有参与整治检查的工作人员进行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

(三)广泛宣传,完善机制。要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地重大意义。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广泛推广。

(四)搞好总结,及时上报。局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要加强对各部门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及时掌握各经营户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

202_年1月25日

第三篇:开展滥发奖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

开展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开展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扎实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发钱物专项整治工作,确保责任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推动整治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国家工资及津贴补贴政策,严厉查处违规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确保中央第九巡视组反馈的“一些地方和单位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奖金、工资、补贴等”问题得到切实整改,建立健全切实解决乱发钱物问题长效机制,坚决防止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反弹回潮。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组织机构。为有力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市委安排部署,成立全市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负责对全市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财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市监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计局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负责日常协调工作,财政局纪检组长担任办公室主任(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1—

加强组织领导,比照省市做法,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及办公室。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级各部门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紧抓治理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津贴补贴规范,严格经费预决算约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严格工资基金管理,健全审核制度,规范审核流程。审计部门负责加强审计监督检查,将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作为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常规审计的重要内容。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强化监督检查结果运用,把严格问责追责作为切实解决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的重要手段。四部门既分工负责,又密切配合,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协作机制,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检查体系。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_年11月17日-20日)。各级各部门按照方案成立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督查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市监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审计局联合转发《关于转发〈开展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附统计报表)。各级各部门采取印发文件、召开会议等形式安排部署本地区、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工作部署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全面自查阶段(202_年11月20日-25日)。各级各部门清理自查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发钱物专项整治工作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清理自查在接受各种专项检查、审计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深入排查自乱发钱物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特别是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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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发钱物的通知》后,滥发奖金、工资、补贴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重点督查阶段(202_年11月25日-12月1日)。各级各部门都要成立督查组,对本级部门及下级政府进行督查。市对县(区)的督查达到全覆盖。市监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审计局分别由局领导带队组成5个督查组,对前期已经进行督查的4个县(区)进行选点抽查。各级各部门督查的重点是有无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对发现乱发钱物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对违规乱发钱物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要边检查边整改边处理。

(四)总结上报阶段(202_年12月1日-5日)。各级各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乱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和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完成统计报表的填报。县(区)以政府名义报送市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县(区)于12月1日前,市级各部门于11月26日前将书面总结及统计报表报市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市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形成书面汇总材料,于12月4日前专题报告市委,并于12月5日前将最终汇总材料报省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五)完善制度体系阶段(202_年12月起)。在总结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9+X”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充分利用好巡视成果,进一步完善严肃财经纪律、禁止滥发奖金、工资、补贴的政策规定。按照中央规定和统一部署,完善奖励性补贴申报审批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改革性补贴。完善工资基金管理办法。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同时,狠抓制度政策执行,严肃查处问责,有效遏止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发生。

四、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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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严格落实财政资金管理规定,集中开展专项整改、规范工资发放和会计核算、严格经费预决算约束、严格工资基金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宣传教育、完善规章制度。

(一)再次重申政策纪律。一律不准乱发奖励性补贴。各地各部门无权执行出台奖励性补贴政策,擅自越权出台的奖励性补贴政策,一律取消。一律不准违规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出台的津贴补贴政策执行,超规定标准和范围部分一律取消。严格财政财务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及相关财经法规制度,严格津贴补贴发放和会计核算。严格工资基金管理。所有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项目必须全部纳入工资基金管理,各地各部门不得在核定的工资基金之外发放津贴补贴。((二)集中开展专项整改。利用一个月时间集中开展专项整改,做到清理自查不留死角,监督检查全面覆盖。各级各部门全面清理津贴补贴政策文件,违规出台的津贴补贴政策文件要正式发文废止;违规设立的津贴补贴项目要立即停止执行;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资金要立即清退;对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的,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关于印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中纪发〔202_〕4号)和监察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令第31号)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查处。坚持动真碰硬,对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坚持举一反三,对发现的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使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引以为戒,共同汲取教训。

(三)规范工资发放和会计核算。各级各部门此项严格工资直发管理,津贴补贴必须通过财政部门工资统发专户,以银行卡形式集中统一发放,不得发放现金。规范津贴补贴会计核算,设立和使用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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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簿,开设津贴补贴会计科目,统一核算发放给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津贴补贴和生活补贴,确保相关支出记录真实、准确、完整;其他科目一律不得核算发放给个人的津贴补贴。

(四)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严格经费预决算约束。严格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工资福利政策编制人员经费预算。严格预算执行,硬化预算约束,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执行考核机制,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检查。严格决算审查,部门(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津贴补贴经费决算编报内部审查工作机制,确保决算真实、准确、完整;财政部门要加强决算审核,对单位超标准、超范围列支的津贴补贴一律不得纳入决算批复。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全面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效预防挤占挪用各种专项资金滥发奖金、工资、补贴的行为。

(五)严格工资基金管理。所有国家规定津贴补贴项目必须全部纳入工资基金管理,各级各部门(单位)不得在核定的工资基金之外发放津贴补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健全工资基金审核制度,加强工资基金审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实行人员工资紧紧数据系统与财政工资直发系统无缝对接,实现对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离退休费)变动和财政工资直接支付的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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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关于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加强食品安全质量监督管理,根据滨河街道办事处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对保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的重要意义。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本着“打防结合、防范在先”的原则,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开展集中行动和专项整治,杜绝食品的掺假、掺杂、伪造等违法行为,减少和消除食源性污染,大力提高辖区食品安全控制水平。

二、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定期汇报机制

(一)滨河街道办事处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刘 英(滨河街道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副组长:兰志勇(滨河街道工委副书记)关德晋(滨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齐立国(滨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赵成伟(滨河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长)李 成(滨河街道办事处政法副书记)成 员:各科室科长、各社区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滨河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科。办公室主任赵爱东,办公室成员为各科室科长。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坚持统一领导、各负其责、目的明确,组织、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二)实行定期汇报制度。各社区居委会要注意总结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每月10、20、30日下午三点半以前以书面形式报到滨河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环境卫生科),特殊情况及时上报,由办公室及时汇总整理后报送领导小组和区食品安全办公室。

三、专项整治时间

202_年7月1日至8月31日,各社区居委会要在每月月初、月中、月底组织一次食品安全检查,7月10目前把调查摸底情况报环境卫生科,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整治行动每个月不得少于3次。同时还要配合市、区有关部门将对重点部位组织2-3次暗查行动。

四、整治重点及内容

(一)此次食品专项整治的重点是对辖区内各有形市场及周边、城乡结合部、居民小区、校园周边等食品加工、经营场所,连锁经营的社区生鲜超市,小屠宰场,经营儿童食品、面粉、水产品、乳制品、水果、散装白酒的个体经商户,加工制售冷荤凉菜、盒饭、送餐企业,以及学校、建筑企业等集体食堂、小饭桌、熟食、冷饮生产销售企业、宾馆饭店、中小餐馆及其开办的露天消夏夜市等饮食业生产、加工、供应、销售的违法行为,绍织、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和整治。(二)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1、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以及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

2、经营儿童食品、小饭桌、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露天餐饮业存在卫生不合格的违法行为。

3、对冷冻饮品的生产、销售等环节食品安全状况的检查。

4、对违反《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的检查。

五、专项整治要求

1、此次整治工作要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齐抓共管,层层落实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力争取得明显效果。

2、各社区居委会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出发,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在辖区内开展拉网式的摸底调查,检查、掌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详细情况。

3、各社区居委会要动员和鼓励群众对食品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整治。

4、各社区居委会要广泛开展健康食品进社区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法律知识和食品卫生知识。

5、此次专项整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社区唇委会要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和反馈,及时上报工作动态,对检查工作不认识、延误上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居委会主任责任。滨河街道办事处 二00四年七月三月

第五篇: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认真落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市监价字【202_】100号)和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更好开展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监管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依照《价格法》《反垄断法》《计量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违法交易行为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集中查处一批粮食购销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件,确保我区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平稳有序。

二、整治主要任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立足市场监管职责,本次专项整治重点突出对粮食购销领域扰乱市场秩序、违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具有连续性的重大违法行为向前追溯至行为开始时间,一经查实,从严处置,绝不姑息。

(一)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全区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和粮食收购企业。各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和粮食收购企业的收储、库存、销售等粮食经营行为开展全面检查。同时,结合秋粮收购工作,对粮食主产区主要收购点开展检查。

(二)检查内容

1.价格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行为,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和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价监办牵头,各所配合)

2.价格垄断行为。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粮食或者以不公平低价收购粮食。是否达成垄断协议。(价监办牵头,各所配合)

3.计量违法行为。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计量违法违规行为。(标准化室牵头,各所配合)

4.其他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行为。(执法大队牵头,各所配合)

(三)检查步骤

1.摸排阶段(202_年9月底)。各市场监管所要立即行动起来,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对辖区内所有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和粮食购销企业进行摸排,摸清底数,为下步检查工作全面开展奠定基础。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和粮食收购企业摸排底数于9月底前报送区局。

2.检查阶段(202_年10月至202_年1月)。专项检查开展以后,各市场监管所要根据检查内容要求,组织精干力量,对购销业务量大、粮食库存多、问题反映集中的粮食企业、基层粮库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多渠道收集违规线索,对侵害群众利益、危害粮食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3.整改阶段(202_年2月至202_年4月)。各市场监管所要在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对发现问题的粮食企业、基层粮库整改情况不定期回查,直至违法违规行为整改到位。要根据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情况,召开专题党组会,剖析发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做好下步规范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监管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工作。

4.总结巩固阶段(202_年5月)。各市场监管所要对辖区内检查发现的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违法交易行为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梳理,对辖区内粮食购销领域重点监管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巩固好执法监管工作成果。专项整治结束后,转入常态化监督检查,力求取得持久性成效。

三、整治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价监竞争、执法大队、标准化室等各条线要协同推进。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梳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职责,严防监管缺失缺位、履职不公、执法不严、失职失责等责任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对负责储备粮和政策性粮食收购管理的国有粮食企业各基层粮库进行“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盲区,坚持边查边改边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从重、从严、从快查处。

(二)注重工作衔接。

市场监管部门要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组织协调下开展工作,服从统一安排,与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结合起来,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与发展改革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对粮食购销相关政策及时会商、精准把握。

(三)加强宣传引导。

要加强提醒告诫,引导粮食经营者自觉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自身经营行为。要做好政策解读,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新媒体等多种媒介正面宣传,形成良好社会氛围。畅通平台,及时处置涉粮投诉举报,公开曝光重大案件、典型案例,发挥震慑作用和警示效应。

(四)做好总结报告。

各所每月20日前报送一次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分别汇总当月价格、计量检查工作和线索移交情况,包含检查单位数、立案结案数、退还没收罚款金额等。202_年1月底前上报检查阶段工作报告,202_年5月底前专项整治工作全部结束之后,报送工作总结报告。遇到重大情况或重大案件随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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