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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创新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机制的探索与思考(推荐五篇)

成都市创新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机制的探索与思考(推荐五篇)



第一篇:成都市创新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机制的探索与思考

成都市创新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机制的探索与思考

翁森豪

时间:202_-06-13 | 点击数:19 | 来源: 202_年第6期 | 【大 中 小】【打印】【关闭】202_年8月12日,成都市蒲江县朝阳湖镇和大兴镇两个土地整治项目(简称蒲江项目)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融资,通过自由竞价,最终由成都兴城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兴城公司)以总价款1.3亿元竞得投资权,预计项目可整理建设用地指标820亩。蒲江项目是成都市创新土地整治运行机制的一次探索,也是通过市场竞争方式融资和引入社会投资者参与土地整治的第一宗案例。本文即对成都市引入社会资金参与土地整治,创新土地整治运行机制的做法、意义和需要处理好的几个关系进行的思考和分析。

一、主要做法

成都市创新土地整治运行机制的模式,可概括为“政府引导、农民自主、市场竞争、收益返还”。主要做法是:

(一)确立农民主体地位。改变过去由政府部门包揽整治项目的做法,将是否参与、如何筹资、怎样建房、收益分配、权属调整等重大事项,均交由农民集体和参与整治项目的农户决定。在乡镇、村的组织下,涉及农民集体产权的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集体决定;涉及农户个人产权的由农户自主决定。根据“整村推进”的要求,农民集体和农户可以村为单位或者多村联合申报整治项目,也可委托他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申报整治项目。

(二)转变政府职能作用。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从具体整治项目实施中抽身出来,集中精力做好规划、政策和建设标准的编制、制定,以及项目审核、技术服务、纠纷调处等监管和服务工作,通过调控与管理严格落实建设用地整理复垦,引导农村土地整治有序推进。如农民宅基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的质量,由县级农业部门进行检验,并出具耕地质量报告等;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加强对复垦土地的监督管理,复垦耕地验收合格后按耕地管理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并签订耕地保护合同、纳入耕地保护基金管理范围,防止擅自改变耕地性质搞非农建设等。

(三)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在坚持规划先行、计划控制、项目管理的前提下,在整治项目投资主体的选择、节余建设用地指标的使用等重要环节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鼓励和吸引各类资金投资实施农村土地整治。一是整治项目立项批准后,农民集体和农户可持立项批复到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挂牌融资,寻求投资者。二是实施整治项目整理出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和建设用地指标,可进入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公开交易,各类需求者均可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竞购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三是实行“持指标”报征和“持指标”准入制度,即区(市)县政府申请征收土地,必须持有等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或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暂不含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的竞买者,必须持有不少于拟竞买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方可参与竞买。

(四)建立收益返还制度。一方面,规定实施整治项目整理复垦的建设用地面积,扣除农民集中居住区占地使用后的剩余部分,必须无偿预留不低于5%给当地农民集体,以为当地农村和农民集体留足建设发展空间;同时鼓励实施整治项目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在本乡(镇)、村范围内就地、按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方式使用。另一方面,节余建设用地指标初始交易所得的收益,缴纳10%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后全部返还给农村,由农民集体和参与整治项目的农户按照体现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的原则自主决定具体的分配方案;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市政府收取后,返还给整治项目所在地的区(市)县政府,统筹用于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整治项目整理出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初始交易实现的收益,也全部用于农村的田、水、路、林、村整治。

二、积极意义

(一)构建了城市反哺农村、城乡统筹发展的新机制。成都市实行“持指标”准入制度,实质是将城市土地收益中的一部分反哺到了农村。因为开发企业参与竞买土地,关注的是取得土地的总成本,实行“持指标”准入制度,开发企业购买指标“入场”就支付了部分成本,因而在拍卖土地时土地成交价格必然会下降,政府土地收益会相应减少。而这部分减少的政府土地收益,通过指标这个载体转移到了农村用于土地整治及新农村建设,有效解决了新农村建设“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可以说“持指标”准入制度,是成都市自202_年建立耕地保护基金制度以来,在构建城市反哺农村、城乡统筹发展新机制方面作出的又一次有益地探索,对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有利于加快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新农村建设。近年来,成都市组织实施了一批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有力促进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在这种示范效应带动下,住房条件差、收入水平低、生产生活配套设施落后地区的广大农民群众迫切要求加快实施农村土地整治。但以往由政府包揽项目全部资金投入的做法,难以组织和集聚起足够的人员、资金,无法满足偏远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后,每年可为新农村建设注入大量的资金,将有力推动农房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逐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进而加快构建起现代城市与现代农村和谐相融、历史文化和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新型城乡形态,对新农村的建设将起到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有利于加快农村的市场化和民主化进程。成都市202_年开始深入推进的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的农村市场化改革,让广大农村土地由资源变为了资本,从而推动了各种生产要素流动,增强了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内生活力。而在以往的土地整治模式下,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对农民的补助主要由政府“定价”,没有充分显现农民拥有的土地权利的价值,不利于调动广大农民参与农村土地整治的积极性。在坚持规划先行、项目管理的基础上引入市场机制,不仅可以充分发挥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比“政府定价”更能合理确定其内在价值,还可以充分发挥村民议事协调机制作用,把土地综合整治中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和问题交给群众自主决定并解决在基层,也将促进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和基层治理机制的完善。

(四)有利于深化政府职能转变,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整治项目规范运作。以往的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由政府主导实施。政府既要负责制定政策、编制规划、审核项目、组织施工、调处纠纷、监督验收,又要负责动员农户、筹集资金、申报项目、管理工程、调整土地、建设住房等等。可以说政府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这很不利于政府集中精力切实履行自身职责,监督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依法依规实施。成都市农村土地整治由农民集体和农户自主决定,通过市场筛选出适合的投资者、按照政策规定和标准实施土地整治,能够较好地避免违背农民意愿、侵犯农民利益等问题的发生。农村土地整治从“政府代民做主、大包大揽”转变到“农民自主、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政府从“运动员”的角色中抽身出来,切实加强政策标准制定、规划编制审核、项目监管验收等项职能,当好“裁判员”,有利于保证项目规范运作。

三、需要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一)基层政府和农民之间的关系。在新的运行机制下,整治项目由农民集体和农户自主,政府主要是发挥引导作用。由于在整治项目运行的初期,农民个体因种种原因往往难以组织起来实施项目,这就需要发挥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村委会的组织、引导作用。需要注意的一方面是基层政府、村委会不能干涉农民的自主权。涉及农民集体利益的重大事项要由农民集体决定,涉及农民个人产权的要由农户自主决定,要避免集体决定侵害个人利益的情况,还要避免基层政府“代民做主”的情况。另一方面基层政府、村委会必须发挥好政策宣传、规划审查、技术指导、纠纷调处和项目组织管理方面的职能和义务,要通过多种方式切实为整治项目实施提供服务。

(二)农民和投资企业之间的关系。在市场竞争机制下,农民一旦决定参与整治项目后,即与投资企业形成了合同关系,就必须接受合同的约束。在以前的土地整治实践中,往往会出现农民意愿变化、反复的情况,这会影响整理建设用地规模大于或小于预期,造成可节余利用建设用地指标不确定的问题,而政府出于对农民利益的保护,往往会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迫;然而在市场行为下,投资企业的投资回报主要是通过建设用地指标来实现,如果节余建设用地指标变小企业投资成本就会增加,就可能引起投资企业与农民之间经济纠纷。所以政府要做的一方面是要不断的加强基础民主政治建设和市场化改革,提高农民集体和农户的市场行为能力;另一方面要在纠纷调处、司法救济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制度构建,切实保护农民和投资企业等各方在市场行为中的权益。

(三)项目审批计划与实际需求的关系。目前,土地整治的立项规模需要纳入年度计划,就是说立项规模是有限的。农民集体和农户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就会申报整治项目,其实际需求可能会超出年度计划范围。据成都市初步分析,全市平均一年整理建设用地的规模约5万亩左右,而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的立项规模可能无法满足这一需求。当立项审批计划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时,就加大了政府对项目的安排和取舍难度。这就需要政府一方面制定规划,对优先整治区域、整治时序作出安排;另一方面要争取上级部门多立项,尽量满足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实施土地整治的需求。

(四)指标市场与土地市场的关系。实行“持指标准入”制度后,指标市场成为了参与土地市场的一个前提条件。如果指标的交易价格波动太大或者指标出现“供不应求”、垄断等情况,就会对土地起拍价确定、土地成交价等带来影响,不利于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如果指标市场出现“供过于求”滥市等情况,就会挫伤投资实施土地整治项目的积极性,对农民出让指标的收益造成影响。为了避免出现上述情况,成都市采用了建设用地指标最低保护价和缴纳建设用地指标保证金的办法。一方面通过缴纳保证金保证土地市场的稳定;另一方面通过最低保护价保护投资者和农民的利益。

目前成都市“持指标准入”的制度设计尚处于试验阶段,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研究并加以完善。

(工作单位: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篇:成都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浅谈202_-11-25

成都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浅谈

【摘要】近年来,我国土地综合整理事业得到了蓬勃发展,农村土地的综合整治也在悄然地紧锣密鼓地进行着。通过实施土地综合整治,优化了项目区田、水、路、林、村的格局,改善了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了耕地利用效率,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了基础平台。

【关键词】土地综合整理;农业地;建设用地;统筹城乡

【引言】202_年8月12日,成都市蒲江县朝阳湖镇和大兴镇两个土地整治项目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融资,通过自由竞价,最终由成都兴城投资有限公司以总价款1.3亿元竞得投资权。蒲江项目成为成都市创新土地整治运行机制的一次探索。202_年,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2_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2_]1号)中,对建立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大力开展土地整治、明晰土地产权、规范集体土地流转、加强农村建设用地管理、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也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此,本文即对被列为四大基础工程之一的土地综合整治中针对成都市涉及到的法律体系、基本模式等内容作简要探讨。

一、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沿革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指在一定的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以土地综合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推动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农民集中居住、产业聚集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一项系统工程。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有别于城市土地整治,前者主要包括农用地整理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在遵循规划引导、权益保证、项目依托、政府推进等土地整治基本原则下,对农村土地进行实地考察,结合实际进行综合整治,将对其产生不可估量的价值效应。

1、实施背景

近年来,中央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决策,强调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践意义。其中,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中共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写入了中央一号文件。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提出,阐明了从单纯的土地开发整理向土地综合整治转型的新思路,为破解城乡建设用地和新农村建设指明了新的发展方向。通过推动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促进耕地规模经营、人口集中居住、产业集聚发展,在严守耕地红线的同时,积极破解新农村建设和产业集聚区发展等用地难题,最终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2、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现状

在土地整治工作的试点阶段,全国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土地综合整治的项目,如吉林长春、广西桂中、江西、山东、湖南、四川等地的整治示范项目,其成功的例子比较多,当地老百姓深刻感受到了国家政策的优越性。

土地整治中也存在很多问题有待解决,如在整理过程中普遍存在的新增耕地造假现象严重、农民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土地综合整理功能难以显现等,只有解决了诸如此类问题,才能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作用发挥到极致,让其成为城乡统筹建设中的利器。

二、法律政策体系

1、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法律支撑

农村的土地综合整理,势必需要有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作为依托。就农村建设方面,其相关的法律有:《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2_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这些文件的发布为农村建设的政策依据和法律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中,《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2_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进一步增加农业农村投入,扩大内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要把“三农”作为投入重点。大幅度增加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业农村的比重,新增国债使用向“三农”倾斜。

2、成都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相关法律政策体系

就成都市,先后出台了大量地方性文件,构成的法律体系是:

(1)202_年7月1日试行的《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土地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意见》就完善土地交易制度,试行建设用地的地票方式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提出了相关意见;

(2)成办发[202_]59号即《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局等部门关于完善土地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就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运行机制、项目资金来源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意见;

(3)202_年9月出台的《成都市建设用地指标登记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就建设用地指标登记和使用管理工作作了相关规定;

(4)202_年7月发布的《成都市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成立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

交易监督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监督成都市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过程中,涉及国土资源管理范围内的业务审批和交易程序;

(5)成办发„202_‟71号文件即《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各区(市)县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纳入中心城区土地交易市场统一出让的通知》;

(6)202_年8月发布实施的《成都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7)202_年7月施行的《成都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登记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8)202_年5月发布的《成都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基金使用和结算管理办法(试行)》;

(9)202_年7月27日发布的《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维护农民权益做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土地权属调整的意见》;

……

这些政策、法律法规,提供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法律依据,并且对其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种种问题作了相应规定解答,使得我们在整治过程中有的放矢,为做好城乡统筹、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提供了先决条件。

三、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基本模式

农村土地综合整理模式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农村土地综合整理表现出的具有典型意义的作业模式、组织模式的总称,从大的方面一般分为两种模式:一是综合整理模式,二是专项整理模式。

从区域的专项土地综合整理到综合土地整理,是从点到面的过程,在整理过程中,把握全局,以点带面,同时兼顾,才能实现城乡统筹,建设新型农村生活环境的目标。以下主要包括农用地整理的几种典型模式。

(一)以耕地整理和未利用地开发为主的初级土地综合整理

这种模式是针对大部分农用地存在的净耕地系数低、质量较差、水利设施缺乏、坡面水系不健全、道路不完善等主要问题,在项目区开展坡改梯土地平整、田间道路、沟渠和蓄水池修建等主要工程建设。

坡耕地改造是本区发展旱作农业的重要基础。根据坡耕地改造的定点观测,改造后的梯地土壤性质有了明显改善,因此应继续加大坡耕地的改造力度。实施西部生态环境建设战略,25°以上耕地逐步退耕还林还草后,改造 5°~ 25°的坡耕地,是一个大局问题。改造坡耕地是一件长期而艰巨的工作,由于贫困地

区多集中于西部,财政扶贫和以工贷赈资金应大幅度向西部地区倾斜,特别是用于坡耕地的综合治理,发展旱作农业,加快西部地区建设高稳农田,保护生态环境,发展旱作农业的步伐。

(二)与产业布局优化和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土地综合整理作为一项服务于农业生产的基础性工程,为促进农业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创造基础条件。随着土地流转机制的不断完善以及土地规模经营的不断发展,与现代农业发展相结合已成为现阶段土地综合整理的时代特征。当前,成都市正在运用土地综合整理项目与产业布局和结构优化相结合进行积极探索。

(三)以基本农田整理和生态建设为重点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关注我国的粮食安全问题,而粮食产出能力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耕地与基本农田数量的多少和质量的好坏。继202_年以来,连续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均涉及我国的农业问题。国土资源部于202_年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2_]29号)进一步明确了土地开发整理资金向重大工程和粮食主产区、粮食主产县、基本农田保护区倾斜。故应把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改善生态环境作为农田整治的重要任务;优先开展基本农田整理,完善农业基础设施,以建设促保护;按照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全面提升基本农田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四)以土地整治为平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近年来,成都市以市级投资土地综合整理项目为平台,通过对项目区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现有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推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助推城乡统筹发展,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将主城区建设占用耕地收取的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统筹安排到远郊区县农村,不仅实现了耕地占补有余,还带动了农民增收致富。

从土地综合整理的目标与内容来看,四川盆地丘陵山区的土地综合整理经历了从新增耕地数量的单一目标到重视耕地质量、生态环境建设、重大工程及产业化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统筹城乡发展的多重目标(胡荫,202_),从简单的单项(田坎、坑塘改造、农村道路治理等)土地综合整理到包含丰富内容的(中低产田改造、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居民点改造,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与农业产业化布局及结构调整的方向相结合等)土地综合整治的过程。

四、农村土地综合整理的基本流程

一般情况下,农村土地综合整理按下列顺序进行:

1、调查摸底,征求意愿。深入村组、农户家中,通过召开村组干部会、议事代表会、村民大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宣传土地综合整治政策,对农村土地、人口、房屋、青苗、是否同意参与土地综合整治等基本情况作一个全面摸底。完善村民申请参与程序。

2、制订方案,立项报批。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方案,确定目标、原则、机制、安置补偿办法和实施步骤,做好资金测算,选定项目合作主,筹措前期资金。

3、登记测量,清算补偿。项目立项批准后,组织专业测量队伍,选派村组议事会代会和群众代表参与,逐组逐户按户籍进行登记、核实,对房屋及构筑物、青苗及附着物进行测量、登记、签字、确认、公示、复核,无误后由镇政府对房屋及建(构)筑物、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开展清算补偿。

4、住房安置、农户搬迁。修建安置房,落实房源,开展搬迁,并做好户口迁移及城市居民户口登记工作。

5、充分社保、充分就业。完成农民变市民的户籍变更手续后,及时落实人员社保,作好有就业意愿的全员统计摸底,抓好就业培训,寻找就业岗位,引导帮助就业。

6、工程实施,复耕验收。组织实施三大工程,将农房旧房拆除复耕,达到国土部门验收要求。

7、土地流转、发展集体经济、土地综合开发。开展农用土地流转工作,做好集体经济组织预留土地的项目开发和建新平移土地的综合开发。

五、小结

我国幅员辽阔,人口密度大,提高耕地利用率,城乡统筹建设新农村刻不容缓,由此,开展土地综合整治的意义十分重大,是政府土地工作的重点,有待积极落实到各地的新农民建设和城镇发展中去。我们要通过土地综合整治这一平台,为早日实现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2_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

3、《成都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4、《成都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登记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5、李卫强.《试论农村土地综合整理》;

6、《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维护农民权益做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土地权属调整的意见》;

7、《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土地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意见(试行)》。

第三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实践与思考

202_年会征文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实践与思考

----------以涵江区江口镇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为例

黄桂雄

(福建省,莆田市国土资源局涵江分局 351111)

摘要: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既是新形势下缓解土地资源供需矛盾、加强耕地保护、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一项

创新之举,也是农业农村发展方式的重大转变。涵江区江口镇自202_年被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列为全省第一批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后,紧紧围绕土地整治和增减挂钩政策,把握时机,真抓实干,扎实深入地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文章试从该镇的土地整治实践出发,通过总结经验,深入思考和探讨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的方法和举措。

关键词: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实践与思考 *

202_年初,涵江区江口镇被省国土资源厅列为全省第一批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涵江区委区政府紧紧抓住这一政策机遇,把土地整治作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平台,作为推进城镇化进程、加速江口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的重要举措。积极用好用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努力破解土地资源瓶颈制约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这其中,既有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也遇到许多工作困难和问题,在此试与大家来共同总结和思考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的方法和举措。实施农村土地整治的实践做法

1.1 基本情况

涵江区江口镇是莆田市东部门户,镇域面积79平方公里,山地面积4600公顷,辖26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总人口7.5万。在外侨胞与港澳台同胞约19万人。多年来的建房陋习,历史原因形成的“空心村”、“空心房”,以及宅基地的需求矛盾,一直困扰着江口镇的长远发展,无法破题。农村土地整治政策给江口镇带来了新的契机,涵江区充分利用省政府赋予的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惠政策,先期在江口镇东大、院里、石狮三个村开展土地整治试点工作,走出了一条盘活农村土地资产、节约集约用地的新路子。202_年完成新增耕地200亩,并已全面转入安置区建设和土地复垦阶段。至目前,已成功出让指标285亩,交易金额达4399.95万元。202_年上半年已拆除房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全年可再完成新增200亩耕地的任务。其中,东大村项目区规模413.9亩,涉及户数280户,计划新增耕地289亩,目前已有203户签订拆旧协议,已拆除105户,拆除房屋建筑面积近3.5万平方米;院里石狮村项目区规模127.1亩,户数277户,计划新增耕地87.5亩,目前已有103户签订拆旧协议,已拆除103户,拆除房屋建筑面积近2万平方米。

1.2 主要做法

1.2.1 强化组织领导

涵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区政府成立了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国土资源分局领导任副组长,区发改、财政、审计、建设、规划、农业等部门和有关乡镇领导为成员的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江口镇也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总指挥的项目实施指挥部,指挥部下设规划建设、工程监管、资金管*作者简介:黄桂雄 男 大学本科 高级经济师从事国土资源管理电子邮箱:***@139.com

理等工作组,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共同负责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形成了上下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2.2 坚持规划先行

规划的科学与否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土地整治工作的成败。涵江区牢牢把握规划先行的原则,于202_年4月中旬委托福建省国地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江口镇农村土地整治和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以及《江口镇土地整治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规划拟对石狮、院里、蒲江、上后、东大、顶坡、丰美等7个村的居民点进行整治,涉及居民点用地1395亩,除去安置用地397亩,可新增耕地面积998亩。安置区建设综合长泰县、聚龙小镇、南安官桥等地的成功做法,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联建、统一基础设施建设,防止以户为单位,各自占地围墙的行为发生,避免出现“新房一大片,新村看不见”的粗放用地现象,打破了江口镇原有的旧房建筑占地面积小,围埕占地多,土地利用率低的怪圈。

1.2.3 做好宣传引导

土地整治工作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做好政策的宣传,让群众理解和支持这项工作是保障项目顺利开展的基础。在实际工作中,涵江区在江口镇实行镇党委、政府领导包片,镇村干部包户的制度,通过召开群众大会、举办知识讲座、利用广播、宣传车、公开栏、印发宣传册等多种方式,深入到家家户户,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讲解土地整治带来的好处和收益:一是通过农村土地整治,把新增的用地指标转让后,收益所得全部用于该村的新农村建设;二是通过整治新增的土地,使用权仍然属于村集体或村民所有;三是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可解决部分农民想要翻建、重建旧宅的迫切要求,同时旧房又得到了相应合理的补偿;四是解决了部分祖遗房子闲置问题,激活农民手里最大的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五是通过整治、安置区的规范建设极大改善了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通过广泛而深入的宣传发动,使农村土地整治这一工作家喻户晓,优惠政策在群众中入心入脑,激发了广大群众参与土地整治的积极性。

1.2.4 确保群众利益

在充分考虑农村群众生活习俗,遵循节约、美观、实用原则的基础上,根据拆迁房屋占地面积和人口数量,设计了60、90、120㎡不同层次、不同档次的户型,努力打造“精品”工程,使安置区建设成为新农村建设的样板工程。在土地整治示范村院里村,经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对申请自建的群众,依据60、90、120㎡的三种户型分别予以5千元、8千元、1万元的补贴。同时,为确保项目区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在严格项目工程公开招投标的前提下,将农民群众有意愿并有能力实施的土方平整、挡土墙等技术含量不高的单项工程从招投标中剥离,组织承包给农民实施,施工费直接兑付给农民,既解决了农民生产生活问题,又激励了群众参与的主动性。

1.2.5 严格规范运作

涵江区在江口镇财政设立农村土地整治资金专户,指标转让获得的收益全部进入专户专项管理,收益所得专项用于旧房拆迁补偿、安置区农转用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土地复垦等投入。在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过程中,坚持规范运作,严格管理。从旧房丈量、评估、补偿到安置区选房、建设等诸环节,都实行阳光操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真正做到村里事村民要知道、要参与、要做主、要监督和要满意。自开展土地整治以来,没有发生一起因利益补偿不到位、拆迁安置不及时而引发的上访事件。

1.2.6 党员创先争优

俗话说,开展工作是“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党员看支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是农村土地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的关键。为确保土地整治政策能够家喻户晓,项目建设能够顺利推进,村干部们起早抹黑,挨家挨户耐心细致宣传。院里村作为江口镇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示范村,该村支部书记王卫洪带头拆除了自家的祖屋,同时带头砍伐自家龙眼树,为安置区建设腾出土地,身体力行地解除群众的畏难和顾虑。涉迁的党员干部纷纷效仿,带头拆除房屋。据了解,该村共有4名干部带头拆除房屋,建筑面积达600多平方米。正是有了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动,使该村土地整治工作得到快速进展。2 农村土地整治的几点思考

2.1 政府主导是关键[1]

土地整治项目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在政府的领导下,多部门合力推进。要牢牢把握政府的主导地位,部门协作共同推进的原则,努力构建“政府领导、国土搭台、各方唱戏、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市、县(区)、乡镇各级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建设、财政、规划、农业、国土、发改、民政、监察、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政府组织领导和协调,主要负责项目实施工作的部署安排、筹划组织、重要政策的研究制订、重大问题的协调解决,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和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建立日常协调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对土地整治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举措、新经验进行调查研究,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切实把好事办好,把好事做实,使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变成一项富民工程。

2.2 规划引领是根本[2]

土地综合整治不是单一的土地整理,而是包括田、水、路、林、村在内的全面整治,需要在全面规划、全面设计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各地应对农村建设用地现状认真开展潜力分析和深入调查摸底,准确掌握后备资源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要抓住新一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时机,在完善村镇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基础上,综合设计挂钩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居民点归并、农村社区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农田综合整治和产业布局优化调整。特别是要通过现场调查、实地勘测、科学设计、充分论证,广泛征求专家和项目区群众意见,合理布局新建区的区位、规模和空间;要整体考虑土地开发利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生态环境保护、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问题,以挂钩为抓手,综合推进各方面工作,实现土地利用节约集约、耕地资源有效保护、农民生活切实提高、城乡建设协调共荣。

2.3 因地制宜是基础

鉴于农村居民点拆旧整理难度较大,应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优先选择当地群众积极性高、资金有保障、难度较小、具有建设用地拆旧整理潜力的空心村、砖瓦窑场、工矿废弃地为主的整治工作。在整治实施过程中积极探索整治新方法、新形式,通过这些地区的示范,对存在问题和难点进行深入分析研究,以点带面,为拆旧整理难度大的农村居民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广,以促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向纵深推进。如这次涵江区江口镇的土地综合整治,该区在细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选择了江口镇东大村、院里石狮村这几个人口密度低、村庄布局散、房屋结构差、建筑物老旧的地方作为工作试点,实行点上带动、面上开花。对在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过程中形成的空闲地、闲置地及时进行整理复垦,对低洼地、危旧房以及废弃的工矿点等进行全面的盘点和登记造册,申报整治,这些举措不仅迎合了部分群众改造危旧房的意愿,又使政府尽到了扶危解困、灾后救助的社会责任,形成了互利共赢的局面。

2.4 以人为本是前提

土地整治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实施增减挂钩、土地整理工程,均对群众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从项目区的确定、规划的编制及示范村和集中居住区建设等一系列过程中,要通过公告、听证、公示以及召开群众座谈会、基层测评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愿,充分尊重和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项目实施应注重把保护和实现群众利益、尊重群众意愿、倾听群众诉求、确保群众得实惠放在首位,要严格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要求,组织群众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要尽可能满足大多数群众的合理要求,确保农民权益不受损害,切实把这项民生工程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群众满意,使群众得福祉,形成整治前农民乐意,整治中农民同意,整治后农民满意的效果。

2.5 资金整合是后盾[3]

土地整治工作是一项投资巨大的系统建设工程,要按照“资金来源不变、使用用途不变,整合集中投放”的原则,以土地综合整治为载体,集聚各级政府涉农项目资金和社会投入资金,努力发挥民生政策的优势,提高资金运作的质量和综合效益;要整合各类支农惠农资金,保持渠道和用途不变,实行专账管理,统筹集中使用,形成整体推进的合力。一是统筹使用各类土地整治资金,满足项目需求。地方政府留成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要按规定统筹用于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主要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土地出让收益要优先用于农

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二是突出整治项目平台集聚效应,整合涉农资金。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引导集聚作用,以土地整治项目为平台,各类涉农资金配套跟进,重点支持项目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和农业生产发展,拓宽项目投资渠道,加大对项目配套资金的投入。三是创新土地整治资金投入方式,提高经济利用率。对经济欠发达、耕地整治潜力大的地区,要实行财政为主的投入方式。对经济较发达、社会投资活跃的地区,推行“以补代投”,引导各类资金流向农村参与土地综合整治,构建以企业投资为主体、财政补助引导相结合的投资方式。

2.6 规范运作是重点

202_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明确“有序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后节约的土地仍属农民集体所有,确保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确保复垦耕地质量,确保维护农民利益。”涵江区江口镇对整理出来的土地,首先复垦为耕地;其次解决部分农民想要翻建、重建旧宅的迫切要求,以及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并留足发展非农产业用地;最后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将农村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促进小城镇发展,同时把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增加的用地指标转让后,收益所得全部用于该村的新农村建设,形成良性循环。实践证明,这样的思路和做法是可行的,也是有效的。因此,要继续打造好这个平台,规范有序地搞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要通过农村土地整治,使城乡土地资源、资产、资本有序流动,促使农民居住向中心村镇集中,耕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实现耕地增加、用地节约、布局优化、要素集聚的目标。

2.7 强化监管是保证

土地综合整治涉及面广,涉及资金额大,强化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监管责任重大,为确保综合整治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的运行安全,必须对项目实行多重立体监管。一要强化项目动态监管。建立土地综合整治季报制度,按季度定期考核。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要严格按规划组织实施,完善管理手段,健全项目台账,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二要强化周转指标管理。积极引导并严格规范增减挂钩工作,加强周转指标和节余指标的管理,周转指标必须纳入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行规模控制,不得随意突破,保证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耕地面积不减少、耕地质量不下降,避免为了取得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只注重耕地数量而忽视耕地质量的现象发生,使政策初衷充分实现。三要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对项目资金要实行全程管理与监督,按照工程项目预算、施工合同和工程进度拨付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单独核算制度,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四是强化项目廉政监管。要大力加强征迁工作人员的廉洁从政教育,着重强化丈量评估、征迁补偿、项目发包等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严防出现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确保项目建设的“公开、公平、公正”。

参考文献

[1]蒲波.关于规范和创新我市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工作的思考[J].广安市国土资源局

[2]胡进安.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践与思考[N].湖南日报.202_.9(第22015号)

[3]王海华.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几点思考[J].华章.202_(21)

第四篇:成都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立项实施

成都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立项实施

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土地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成办发〔202_〕59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立项、实施、验收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指在成都市一定区域范围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对田、水、路、林、村采取工程措施进行综合整治的活动。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是指按照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批立项后,在政府指导下,实施建设用地整治复垦的建设用地整理项目和对田、水、路、林进行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的农地整理项目(简称“整治项目”)。

第二章 项目立项

第三条 整治项目按照《四川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金土地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川国土资发〔202_〕46号)有关规定,由项目业主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项目申报材料,申请立项批复。

项目区规划编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

第四条 完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确权颁证、符合整治项目立项要求的村方可申报开展整治项目。整治项目以一个以上完整行政村为单位申报立项,其中:建设用地整理项目申请整理的建设用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750亩;农用地整理项目整理覆盖区域原则上不超过15000亩。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实施的农用地整理项目,新增耕地率不得低于3%。

第五条 立项流程

一、立项申报

农民集体和农户可以申报整治项目,也可委托他人或各类经济组织,申报整治项目。项目报经所在区(市)县国土资源局审查完成后,由区(市)县国土资源局向成都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房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整理办”)申报。

二、立项技术审查

市整理办受理立项申请后,分别委托成都市土地开发整治服务中心(简称“整治中心”)和成都市规划地籍事务中心(简称“规划地籍中心”)对农用地整理项目和建设用地整理项目进行技术审查,整治中心和规划地籍中心审查后,分别出具技术审查报告。

三、立项受理

各区(市)县国土资源局将立项资料和技术审查报告送至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政务大厅,政务大厅审查资料是否齐备,资料齐备的大厅受理接件后,将资料分送各相关处室进行会审。

四、立项审核

农用地整理项目由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处牵头审核(会审)后转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核批复,批准后由市国土资源局下达立项批复;

建设用地整理项目由市政府委托市国土资源局按照集体建设用地整理集中使用项目方式审批,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资源规划处牵头审核(会审)后下达立项批复。需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方式实施的项目,由市国土资源局审核(会审)后转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建设用地整理项目立项批复抄送市整理办。

第六条 立项材料(详见附件1)。

第三章 项目实施

第七条 整治项目可由农民集体和农户自行组织实施,也可委他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作为代理机构,按程序依法组织实施。

整治项目立项批准后,以农民集体和农户为主体申报的项目,农民集体和农户可持立项批复,到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挂牌寻找投资者;也可以以其他方式自行寻找投资者。

第八条 整治项目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2_)、《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2_〕138号)和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川国土资发〔202_〕53号)、《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川国土资发〔202_〕68号)、《四川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金土地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川国土资发〔202_〕46号)的要求实施。整治项目自立项批复之日起,两年内必须完成复垦整理工作。

第九条 整治项目实施涉及占用农户承包地、自留地、宅基地等各类土地需要调整土地权属的,必须征得该农户同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项目实施主体编制切实可行的土地权属调整实施方案,签订土地权属调整协议书,通过调田撵地、互换、一次性货币补偿等方式妥善解决。土地权属调整落实后,由项目实施主体申请,整治项目所在乡(镇)政府指导落实。

第十条 农民集中居住区及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方案要符合《成都市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设技术导则》、《成都市川西林盘保护整治建设技术导则》等要求,充分体现“发展性、多样性、相融性、共享性”原则。规划设计方案经区(市)县整理办审查,报市整理办备案后才能动工建设,其中,市级示范点规划设计方案经市整理办审查批准后才能动工建设。

第十一条 充分发挥市、县两级涉农资金在整治项目实施中的聚合作用,采取“1+N”模式打捆使用项目资金,优先集中安排在整治项目区统筹使用,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配套等城乡一体化建设。

第十二条 整治项目的复垦工作,由区(市)县国土资源局监管督促,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指导实施。项目实施主体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复垦的技术要求,确保复垦耕地的数量和质量。

第十三条 区(市)县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管和指导,定期向市国土资源局报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并指导实施单位保留项目实施前、中、后的对比影像资料备查。

第十四条 市整治中心负责对整治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市规划地籍中心配合。

第十五条 整治项目实施规划一旦批复,必须严格执行,原则上不得调整和更改。实施过程中确因农户意愿变化、建新区规划调整等原因导致项目发生变化的,区(市)县国土资源局必须按程序统筹一次性上报项目变更申请,经项目立项原批复部门批准变更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 项目验收

第十六条 整治项目验收按照《四川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金土地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成都市建设用地整理项目立项、验收技术规范》要求,由项目申报主体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项目竣工验收材料,逐级上报原审批部门申请验收。

第十七条 验收的主要内容

整治项目实施的组织建设、制度落实情况,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的执行情况及计划任务的完成情况,建设工程、新增耕地及拆旧复垦耕地的数量和质量,农民集中居住区用地及城镇建新区用地情况、指标归还情况、项目区群众的满意程度、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土地权属调整落实情况、档案资料管理、工程管护和成果利用等情况。

第十八条 验收流程

一、建设用地整理项目验收流程

(一)整治项目实施单位向区(市)县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验收申请。

(二)区(市)县国土资源局组织项目所在乡镇政府及县级相关部门进行初检,对照项目立项实施规划图,逐一核查竣工验收拆旧图斑和影像资料成果,并对初检成果负责。

(三)区(市)县国土资源局审查汇总竣工验收资料,将验收资料和土地权属变更情况上报市整理办,市整理办委托市规划地籍中心负责验收技术审查和现场踏勘,抽查的拆旧地块数量不得低于实施总量的20%。市规划地籍中心对核查的拆旧复垦地块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四)技术审查通过后,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相关处室踏勘现场进行检查验收,抽查的拆旧地块数量不得低于实施总量的20%。验收合格后,建设用地整理集中使用项目由市国土资源局核发验收合格证,并登记核发《建设用地指标证书》。

(五)建设用地整理集中使用项目需申报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其拆旧图斑必须可复核,原则上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中的集体建设用地图斑为准。在挂钩项目立项批准后,由市国土资源局验收,并转报省国土资源厅正式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省国土资源厅核发验收合格证。

(六)土地权属调整工作未落实的整治项目不予验收。

(七)目验收后,实施单位应及时将已复垦的耕地交由农民集体或农户耕种,区(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项目所在乡(镇)政府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与项目所在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办理复垦耕地移交手续。移交后的土地必须坚持农地农用,严禁以任何方式将复垦的耕地用作非农建设。将复垦耕地作用作非农建设的一经查实,相应核减区(市)县已验收挂钩项目建新区周转指标。

二、农用地整理项目验收流程

(一)由区(市)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市整治中心和区(市)县政府相关部门和项目所在乡(镇)村参加,对竣工项目的工程完成和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初验,并对初验结果负责。

(二)市整治中心应对竣工的农用地整理项目工程的完成情况和质量情况,在上报验收前进行现场核查。

(三)由区(市)县国土资源局汇总、审查、完善竣工报验所需的图件、资料,并按规范编制成册,报送市整理办,市整理办委托市整治中心进行技术审查。

(四)技术审查通过后,市国土资源局约请省土地统征整理事务中心,对竣工项目工程和新增耕地情况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省国土资源厅核发验收合格证。

(五)成都市投资农用地整理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后三个月内,由区(市)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做好项目决算审计、整改和移交工作。

第十九条 验收材料(详见附件2)。

第五章 项目变更

第二十条 整治项目实施中,涉及建设用地整理拆旧地块因农户意愿变化,调整补充地块超出10个以上,或集中居住区位置发生变化的,区(市)县国土资源局必须按程序逐级上报申请项目变更,变更方案批准后方可实施;涉及农用地整理工程和资金预算发生变化的,也必须按相关规定程序申请项目变更。

第二十一条 集体建设用地整理集中使用项目实施完成并经市国土资源局验收合格后,项目实施业主可凭验收合格证书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指标证书》。《建设用地指标证书》可用于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持证准入或用于交易。持证准入竞买成功后,相应的建设用地指标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

第六章 项目监督

第二十二条 对于项目竣工验收时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由项目所在区(市、县)国土资源局责成并督促有关责任方按验收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和完善。

第二十三条 各区(市)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视具体情况予以通报批评、暂停申报项目、扣减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等处罚。

第二十四条 项目编制及其他从业单位和人员在项目立项、实施、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在全市范围内暂停从事项目相关工作三年。

第二十五条 项目主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在实施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按党纪或政纪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成都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附件1:

整治项目立项材料

一、建设用地整理项目

(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按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金土地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川国土资发〔202_〕46号)立项要求。

(二)集体建设用地整理集中使用项目

1.农民集体和农民开展综合整治项目的申请;

2.完成农村产改确权颁证证明文件;

3.项目所在乡(镇)政府和区(市)县国土资源局立项申请;

4.项目实施规划(文本、图件);

5.村民代表会议纪要;

6.搬迁农户意愿;

7.土地权属调整初步方案;

8.建新区地灾评估备案表;

9.其他论证意见。

二、农用地整理项目

(一)农民集体和农民开展综合整治项目的申请;

(二)完成农村产改确权颁证证明文件;

(三)项目1:202_地籍、地形测绘成果资料;

(四)区(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立项请示文件,专家咨询论证意见;

(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摘要书;

(六)项目区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七)整理项目的规划设计报告及预算书,项目规划设计图及数字化成果,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汇总表(按过渡类);

(八)区(市)县政府出具涉农资金集中使用计划和承诺函;

(九)村民会议纪要,土地权属调整初步方案。

附件2:

整治项目验收材料

一、建设用地整理项目

(一)区县项目区竣工验收请示、自查报告;

(二)项目区竣工报告、竣工图、勘测定界图;

(三)项目区实施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表及相关影像资料;

(四)《土地权属调整实施方案》、《土地权属调整落实方案》、土地权利证书注销登记或变更登记资料;

(五)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含有验收资质单位出具的房屋验收报告);

(六)乡、镇政府出具的拆迁农户满意程度调查报告;

(七)复垦耕地质量报告。

二、农用地整理项目

(一)省国土资源厅立项审核批复和市国土资源局的立项文件;

(二)县国土资源部门的自查(验)报告、项目竣工验收请示;

(三)市国土资源部门对项目的验收意见;

(四)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施工设计文本图件,涉及规划设计变更的文本及批准文件;

(五)项目竣工图、竣工报告;

(六)竣工勘测定界图(1:202_的一份用于报省厅,1:5000或B0规格纸的三份)及数字化成果(主要控制点应设立固定界桩);

(七)项目经费收支决算情况表,项目实施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表及相关影像资料;

(八)《土地权属调整实施方案》、《土地权属调整落实方案》、土地权利证书注销登记或变更登记资料;

(九)项目招投标(比选)工作总结报告、文本;

(十)工程监理总结报告、工程质量检验报告;

(十一)新增或复垦耕地的质量检验报告,新增耕地和复垦耕地的承包协议或颁证情况报告;

(十二)项目工程审计报告。

第五篇: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践与思考

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践与思考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事关长远、牵动全局,只有拓宽视野,整体谋划,创新思路,统筹推进,才能实现“政府得土地、农民得实惠、城乡得发展”

大规模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既是新形势下缓解土地资源供需矛盾、加强耕地保护、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一项创新之举,也是农业农村发展方式的重大转变。只有拓宽视野,整体谋划,创新思路,统筹推进,才能获得“政府得土地、农民得实惠、城乡得发展”的多赢效应。政府首要的是要让群众理解、支持。当地干部介绍,灾后重建之初,为了向老百姓宣传灾后重建和挂钩政策,翠月湖镇党委、政府先后召开座谈会40次、发放群众意愿调查表202_余份,充分倾听、了解群众需求。确定了统规自建的办法后,政府全程做好为农民服务的工作。在农房建设中,先后为群众协调解决建房贷款、建材联系供应等难题300余件,切实解决群众切身困难。

突出规划引领。土地综合整治不是单一的土地整理,而是包括田、水、路、林、村在内的全域整治,需要在全域规划、全域设计的基础上统筹推进。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必须坚持规划先行,综合考虑田、水、路、林、村优化布局和现代农业建设,统筹土地利用、村庄建设、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境、社会事业等,注重保持农村风貌和当地特色,保留传统的农耕文化和民俗文化的积极元素,建设与城镇同样便利而风貌有别的现代农村。强化资金整合。按照现有政策,可以整合五个方面的资金来投入综合整治。一是土地整理开发专项资金。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二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增值收益。三是各类涉农资金。四是社会资金。五是财税和金融支持。

做活结合文章。重点抓好三个结合:一是综合整治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着力加强土地整理,集中连片推进土地平整和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田间防护林等建设,切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着力推进村庄整治,切实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形成居住相对集中,产业集聚发展的新农村格局;着力抓好设施配套,实现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环境美化,切实改善人居环境;着力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最终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二是综合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要在整治区全面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对项目区原有建设用地整理复垦后形成的建设用地置换指标,优先保证农民宅基地、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并为当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留足空间,富余部分可以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调剂到城镇。三是综合整治与承包经营权流转相结合。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在坚持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城乡各类经营主体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引导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

探索机制创新。一是创新项目实施方式。各级政府成立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项目审批和统筹调度,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组建工作机构,负责具体项目的组织实施,构建“政府领导、国土搭台、各方唱戏、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对经济欠发达、耕地整治潜力大的地区,仍然实行财政为主的投入方式。对经济较发达、社会投资活跃的地区,推行“以补代投”,引导各类资金流向农村参与土地综合整治,构建以企业投资为主体、财政补助引导相结合的投资方式。三是创新新增耕地管理方式。及时将新增耕地发包给集体成员承包经营,并确权发证,设立项目区耕地后期管护资金,对农民在一定年限内耕种新开垦耕地给予适当补贴,有效调动农民耕作新增耕地的积极性。

维护群众权益。要充分体现群众意愿,对运作模式、规划设计、耕地整理、旧房改造、新居建设和社会保障等各方面,全程吸收群众代表参与,通过公告、听证、公示、票决等方式,广泛征求村民组织和农民对土地整治的意见,并依法签订协议,每个项目必须得到三分之二以上的群众赞成才能实施。要积极帮助群众增收。想方设法创造条件,让当地农民参与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收入。通过土地流转,如承包地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使农民获得稳定的“地租”收入。通过促进结构调整,提高综合效益,促进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增收。三要全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陶明伦指出,思想认识要提高。我们上项目,促发展,首要破解的是瓶颈制约的问题,尤其是土地问题。做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能实现粮食增产、指标增加、农民增地、效益增值的多赢局面。粮食总量的增加,主要靠扩大面积和提高单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就能解决这个问题。建设用地的指标增加,需要我们执行政策,争取支持帮助,要求我们从内部挖潜,做到占补平衡。农民拥有土地的面积的增加,需要我们加强引导、服务和支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效益的叠加增值,可带动整体工作特别是农村工作推进,既具有经济效益,也具有社会效益。可以说,土地综合整治是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的必然要求,是缓解各地建设用地需求矛盾的现实选择,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抓手。做好这项工作,也是落实中原经济区建设任务和“三具两基一抓手”要求的重要切入点,是改善民生、服务群众的具体体现。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花大力气,下真工夫,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陶明伦指出,关键环节要抓住。做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要按照统一规划、集中布局、规模整治、分步实施的要求,围绕关键环节,认真做好工作。一抓规划编制。就是要做好增减挂钩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二抓项目申报。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必须按照“三具两基一抓手”的要求,把具体工作细化为具体项目。三抓资金筹措。要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原则,捆绑整合使用各类涉农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集约和规模效应。四抓示范带动。示范村一定要选战斗力强的两委班子,切实发挥示范带动的作用。五抓设施配套。对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要统一规划,从长计议。要高度重视粪便污水处理,集中建沼气池等设施配套。同时要认真做好村里的水系规划。六抓时间进度。规划的申报、项目的审批、资金的下拨都有时间节点,抓好今年项目申报的同时,着手准备明年项目的申报。七抓工作机遇。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改革是个很好的机遇,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抓住机遇,尽快申报项目。当前已经进入农闲时节,一定要抓住难得的时机,加快工作进度。

陶明伦指出,组织领导要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一项艰巨的工作任务,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各方力量,形成推进合力。一要学习政策。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相关政策的含金量非常高,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整理出来的土地,可直接转为建设用地,并且免除全部税费。对这些政策一定要吃透,用好用活。二要研究方法。在拆迁当中,要采取“四加二”工作法等方法,有利于和谐拆迁、友情拆迁,把工作做细,得到群众的拥护,让老百姓满意,使整个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三要统筹兼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涉农项目的综合整治相结合,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条件相结合,与“扶弱培强”工程相结合,做到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四要完善机制。要组织领导,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问,乡镇一级负责人要全力抓。对工作力度大、成效好的地方要给予支持。

撤并村屯建新村 腾出土地搞复垦 依安为农村土地整治奠基铺路

本报讯(首席记者 邱丽娜)近年来,依安县围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进新农村建设,创新思路,优化举措,走出了一条撤并村屯建新村、腾出土地搞复垦、产业发展促增收、设施完备增保障、农民生活城镇化的发展之路,在建新拆旧复垦、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努力为示范省建设奠基铺路等诸多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积极的探索,成为首批“国家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县”。

依安县幅员面积3685平方公里,辖5镇10乡148个行政村和7个农林牧场,总人口50万,耕地400万亩。近年来,在新农村建设中,该县立足县情实际,走出了一条建设区域中心村、整治复垦宅基地的多赢之路。依龙镇丰林村率先进行了撤屯并村、集中盖楼,通过合并3个村、撤并13个自然屯,不仅让农民住上公寓,过上城里人的生活,而且已腾出4100亩宅基地,其中3223亩复垦为耕地。复垦成优质耕地后,以每亩240元发包,年可创收77.35万元。

为把丰林村撤屯并村建设区域中心村、腾出宅基地搞整治复垦工作推进下去,依安县采取召开村干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走家入户座谈等方式,积极宣传国家、省市和县推进新农村建设、泥草房改造以及土地整治示范建设的战略部署和扶持政策,让农民认识到抓改造、搞建设进而推进土地综合整治的大好机遇;大力宣传撤屯并村、集中盖楼、建设中心村、复垦宅基地所带来的增加耕地面积、实现资源共享、促进产业发展、有利于增收致富、改变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等诸多益处,让农民看到撤屯并村建设中心社区的大好前景;与群众共同算经济账,通过算账对比,让农民明白,建设100平方米的砖房,利用空间相当于80平方米的楼房,且砖房的舒适度不如楼房,建这样的砖房、楼房,投入分别为10万元和8万元,扶持资金分别为1万元和2万元,投入上里外反差3万元。通过这样的宣传动员,使农民群众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撤屯并村建设中心村有大账可算,彻底打消了有钱不愿改、无钱不能改的思想顾虑,自愿放弃了土坯房变砖平房就地改造的传统模式,为建设中心村、整治复垦宅基地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按照“撤并自然屯、建设中心村、发展小城镇”的总体要求,该县以撤屯并村、集中盖楼、建设中心村为主要模式,推进泥草房改造工程。通过建楼16栋,吸纳1010户近5000人住进新居,实现了3个村13个屯的全面撤并,倒出了全部的宅基地。特别是为解决老弱病残户无力改造、无钱改造、住不起楼的问题,采取“集中建设、统一管理、产权归公、免费入住、独立生活”的方式,利用扶贫、民政、村集体等资金,在农民住宅楼的第一层楼建设了零租公寓,让这些绝对贫困户也住进新居,保证了整屯整村撤并、原宅基地整治复垦的顺利实现。

调研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 记者 谢国庆 实习生 刘瑞朝

昨日下午,省国土厅副厅长李志民到夏邑县就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调研,副市长贾瑞琴陪同。

李志民首先来到夏邑县李集镇孟楼村,孟楼村通过聘请市规划设计院科学设计,制定了建设规划、土地综合整治规划,通过拆迁整治新增耕地面积540亩,李志民听到这个情况很高兴,他说,农村土地整治意义深远,有利于推进新农村建设,有利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有利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就如何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他强调,第一,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一定要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给农民群众带来更多利益、把农村建设得更美好、更好推动新农村建设为指导思想,以尊重农民意愿、让农民得实惠、让农民满意为前提。第二,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形成的建设用地指标,要优先保证农村发展,保证农民今后的建设用地需求得到满足。第三,农村土地整治后的收益和利益一定要向农民倾斜,更多地保证农民收入有增加。

随后,李志民一行还分别到夏邑县北镇乡202_年第一批补充耕地项目和歧河乡蔡河村,详细查看房屋拆迁、土地规划整理以及复垦情况。

李志民强调,当前应从更高层次持续推进农村土地整治,使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双轮驱动,加快统筹城乡发展。要将农村土地整治与加强县城、中心镇的发展结合起来。同时,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用地要留多一些,留足一些。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继续鼓劲,进一步完善土地执法的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查处整治成果,更好地规范商丘市土地管理秩序。

保护耕地守红线 节约集约促发展 文/图本报记者 高会鹏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人多地少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梁园区地处商丘市中心城区,全区辖10个乡(镇)、8个街道办事处,238个行政村,人口80万人,耕地总面积40049.47公顷,人均耕地0.75亩,低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

近年来,梁园国土分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守耕地红线,大力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努力破解土地资源供需矛盾,积极探索构建科学发展新机制,保护资源更加规范,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服务社会更加全面优质,为梁园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可靠的资源保障。

多措并举促保护 千方百计保红线

梁园国土分局党组一班人始终将保护耕地作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和健全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管护制度、占用基本农田严格审批与占补平衡制度和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制度,切实做好执法巡查工作,预防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今年以来,共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近30宗,拆除违法占用耕地建筑物4万平方米,复耕土地150亩。为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干部群众的耕地保护意识,该局多方筹集资金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出入口处制作基本农田保护喷绘图、宣传牌800余幅。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了梁园区耕地保护面积稳定在4万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3.4万公顷以上,全区连续10年实现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梁园区地处黄河故道,由于河水多年的冲积造成很多土地凸凹不平,再加上大多数年份的降雨量满足不了农作物的生长需要,农田产值较低。针对这种情况,梁园国土分局积极申请国家、省、市土地整理项目资金5100万元,对黄河故道岸边的刘口乡6个行政村、李庄乡9个行政村、王楼乡10个行政村、周集乡6个行政村、张阁镇4个行政村的2943公顷中低产田进行开发整理,通过实施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道路工程以及防护林工程等对中低产田进行改造,建成了田成方、路成排、林成行、旱能浇、涝能排的高效节水灌溉农业区,新增耕地284.4公顷。

综合整治拓空间 统筹城乡促协调

为加快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梁园区以点带面开展“拆村腾地”,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积极引导农民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提高土地利用率。

目前,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平原街道办事处逯庄村旧貌换新颜,新村329户村民仅占地45亩,原来低矮的平房旧村庄变成了14幢住宅楼、建筑面积达5万多平方米的现代化住宅小区,节约土地150亩。今年该局又启动了市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村3个,区级农村试点村12个,整治工作正在全面实施。通过土地综合整治,拓展了用地空间,促进了城乡的协调发展。

盘活存量深挖掘 节约集约促发展

在保护耕地的同时,梁园国土分局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集约高效”的原则,用足用活相关政策,积极搭建土地融资平台,进一步完善市场化运作机制,努力盘活全区存量国有土地,做好国有土地这篇大文章。

梁园国土分局将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作为土地开发利用的重点,从而有效提高了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对存量土地全面清查,建立了存量土地动态档案,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存量土地情况。按照“以用为先、依法进行、分类处理、集约使用”的原则,根据不同情况,盘活消化闲置土地,近年来全区共盘活低效利用、闲置土地1693.40亩,同时关闭了全区126座黏土砖瓦窑场,并复耕土地面积7884亩,将盘活出的建设用地优先安排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省、市重点建设项目使用;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投资强度、产出率、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指标达不到行业标准的项目绝不供地或予以核减,而且对投资强度、建设进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督促落实。

为促进梁园区产业集聚区建设,梁园国土分局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工作思路,优先安排产业集聚区用地,将土地利用计划指标重点向产业集聚区倾斜,目前已报批产业集聚区用地7875亩,保障了集聚区建设的用地需求,为梁园区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统筹利用国土资源 助推中原经济区建设 彭显文

构建中原经济区是一个大命题,也是一项重要工作,国土资源部门将发挥资源优势,全力支持和保障中原经济区建设与发展,向农村要地、内涵挖潜,努力探索不以牺牲粮食和农业为代价,促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协调发展。

一、对接中原经济区,商丘具有明显资源优势

我市有三大优势产业。一是农业优势。我市粮食单产连续6年增产,总产连续4年稳定在100亿斤以上。去年,粮食总产量再创历史新高,达到122亿斤,位居全省第3位。以占全省6.41%的土地承载了占全省8.3%的人口,以占全省9%的耕地生产了占全省12.5%的粮食。二是煤炭优势。我市矿产资源丰富,特别是煤炭资源优势突出,永城市境内的已探明煤炭资源储量33.546亿吨,远景储量近100亿吨(含天然焦59348万吨),约占全省探明储量的12.9%,是全国六大无烟煤基地之一。202_年,实际生产原煤达到1542.11万吨,实现销售收入90.4亿元。三是文化优势。商丘是中华文明的发祥地之一,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有着浓厚的“三子”文化和“三商”文化,名胜古迹众多,文化旅游资源丰富。

二、融入中原经济区,商丘面临三大主要矛盾

省委、省政府提出构建中原经济区的战略构想,并力争将其上升到国家战略。商丘要想融入这个宏大的中原经济区,在找准自己的定位后,更要明确自己面临的主要矛盾,把优势做大做强,把劣势慢慢转化为优势,这才能更好地融入中原经济区,加快商丘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当前,在国土资源方面,商丘主要面临三大难题。

用地指标不足。若按我市目前每年城镇化率递增2%的速度,每年约有16.49万农村人口进城,以每人需110平方米用地标准测算,每年需增加2.72万亩建设用地;若按我市每年GDP增长12%的速度测算,每年需增加2.04万亩建设用地。综合分析,从现在到202_年我市建设用地总需求量在30万亩以上,其中现在每年的实际用地需求均在2万亩左右。然而省每年下达我市建设用地指标仅有5000亩左右,可以说杯水车薪,用地矛盾突出。

补充耕地后备资源不足。据数据显示,我市35.1万亩未利用土地中仅有9.81万亩可开发为农用地,而可开发的未利用地现状大部分都是零星林地、深沟、浅滩等,开发难度大、成本高。特别是市辖三区耕地后备资源更加匮乏,仅有2589亩可开发的耕地后备资源。

优势彰显不力。我市虽然每年为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较大贡献,但粮食增产并未带动群众致富,粮食深加工链条尚不完善,以粮食加工为主的工业机构不尽合理,没有形成规模效应。

三、构建中原经济区,商丘要走出一条自己的路

每一项政策的出台,每一个决策的落实,都要脚踏实地地去做。构建中原经济区,商丘要奋勇争先,充分利用自身优势,走出一条有商丘特色的科学发展之路。

大力挖掘农村建设用地潜力,是一项破解我市发展难题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工程,不仅能解决我市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中用地指标问题,更重要的是通过拆村并点和土地综合整治促进农业现代化,可以改善农村面貌,整理出更多耕地、生产出更多粮食,稳固商丘粮食主产区地位。

目前,我市挖掘农村建设用地潜力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农村空闲宅基地退出。如果全市按30%的农村闲置宅基地退出计(一家四口、人均271平方米),一家占用1084平方米。如果全市约40.9万户农村空闲宅基地退出,可带来72.97万亩补充耕地或城乡建设用地潜力。二是小村合大村,建设中心村、中心社区。全市4626个行政村,16755个自然村,通过撤村并点,建设中心村和中心社区,实现人口的集中居住。按每户300平方米的用地标准计算,每户节约用地784平方米,可带来112万亩补充耕地或城乡建设用地潜力。三是农村人口城镇化转移。我市目前城镇化率为35%,到202_年要达到55%。这就意味着全市将有约164.87万农民进城,按农村人均271平方米的用地标准计算,农民退出宅基地,可带来67万亩补充耕地或城乡建设用地潜力。

近期,省国土资源厅已把我市列为全省农村空闲宅基地退出机制改革的试验区。我们相信,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够走出一条具有商丘农区特色的快速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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