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党校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
党校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
一、全校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自觉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知道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文件绝对不看。
二、机要室是重要涉密部门,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因工作需要进入的,不得随意翻阅秘密文件和材料。
三、机关来文,由专人统一处理,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封。秘密文件、资料由机要室登记、编号。需送校领导传阅的文件,由机要人员负责运转。各处室秘密文件、资料的传阅和保管,由处室指定专人负责。秘密文件、资料不得随意复印、摘录、引用和外传,密码电报由机要人员随送、随收,不得在机要室以外存放。
四、使用电传、传真电话传送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严格遵守密来密复、明来明复的规定。
五、需要销毁的文件、资料,应统一送交校办公室,经领导批准后,由省国家保密局统一销毁。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销毁;严禁向废品收购部门出售秘密文件、资料。
附:县委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
为了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对办公室机关保密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保密法》以及上级保密部门的有关精神,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法》,自觉提高警惕,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二、跟随领导出车的司机、接触领导公务人员和秘书人员,凡与本人无关的秘密文件、秘密事项要做到不看、不听、不传。
三、对接触秘密文电的工作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对不适宜做这项工作的要及时进行调换。
四、确定专人管理文件并做好保密的日常工作,对收管的文电要及时清点。调动工作时,必须把自己经管的文件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时要造册、清点、核对,并办理签字交接手续。
五、对收发和内部运转的秘密文件、资料、要严格登记手续。要求传阅的,按规定范围传阅,阅后及时退交文件管理人员,不得横传,不得向规定范围以外的人员传阅。
六、凡存放文件的场所,均应按规定采取安全保险措施,办公室一定要做到人走锁落,防止失密、窃密。
七、秘密文件和资料,要在办公室内阅办,用后随时锁入文件橱,不准将文件带到宿舍或其他场所。
八、认真搞好文件的清退和销毁工作。收到的党内文件和其他秘密文件,要按规定定期清退,需要销毁的机密、绝密文件要进行登记,经领导审批后,统一派人监销;不经批准不得私自销毁文件,严禁向废品收购部门出售文件、内部刊物资料。
九、对送印文稿及印出的文件,要妥善存放,凡能入橱的,要入橱加锁;文件清样、废页和多余份数,要及时销毁,严禁个人留存、抄录和外传。
十、因公外出人员,不准随身携带秘密文件。如因特殊需要,必须携带时,须经领导批准,外出期间,要按规定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确保密件安全。
十一、严格通讯保密规定,不得在未设保密装置的有线电话、无线电话、传真机和明电中传递秘密事项。
十二、召开涉及秘密事项的会议,必须有保密措施,对音响设备、录音、会议文件印发、保管、记录、传达,均应严格按照保密规定,提出具体要求,对会议工作人员,要进行保密教育。会场选择要有利于保密,会议期间要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十三、严格执行电报管理规定。县委领导和办公室领导传阅的电报,要随送阅随收回。密码电报一般不得改用文件转发,如确需改用文件转发时,应征得原文机关批准或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并不得出现“密码电报”字样。严禁密电明复,明密混用。
十四、在涉外活动中,要严守外事纪律。不准在外国人面前谈论党和国家的秘密事项。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出国人员在出国前必须接受保密教育。
十五、严格查阅档案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查阅,不得私自摘录和引用。
十六、办公室涉密计算机,要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存储、处理、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第二篇: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
XX党委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
1、凡属上级下发的绝密文件、资料,未经批准,不得扩大阅读范围。绝密件的收发、传递,由党办机要秘书管理,专柜存放,未经发文单位批准不得复制、摘抄。绝密件,阅后应当天交还。严禁携带绝密件外出。不得将绝密事项转告他人。
2、对机、秘密级的文件、资料要加强管理。党办机要秘书要严格收发、传阅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复印,因工作需要复印,应办理登记手续,阅办后应及时将复印件交回党办。销毁不同密级的文件要按上级规定办理,不准向废品收购站出售秘密文件、杂志或资料。
3、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国家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
4、需要保密的各种会议,应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到会人员,选择具有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并采取安全保密措施。
5、做好计算机信息保密工作。凡秘密级以上的信息,严禁上国际互联网。
6、涉及秘密的电话、函电,要执行明电明复,密电密复的规定,确保通讯秘密。不准通过普通邮政传递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
第三篇:县委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
县委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每年办公室集中进行一次保密教育和检查整改活动;对新录用、调入的机关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由办公室领导及时进行上岗前必需的保密教育;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重点涉密人员实行上岗前的审查和培训、在岗考核和调整、离岗脱密期管理和辞职、调动、因私出国(境)审批等制度;办公室主要领导、保密要害部门负责人及所属工作人员层层落实保密责任制。
2、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义务,严格执行十条保密守则:
(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带密级的文件、资料;
(9)不用普通电话、普通邮政、手机、明码电报、非加密传真机传递秘密事项;
(10)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制作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在本单位内部文印室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批的定点单位进行。
4、实行定密责任人制度,依法规范定密。根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和《县直及驻涟单位国家秘密事项汇总表》对号入座,按照承办人员拟定→定密责任人审核→办公室领导审签的程序标明密级、保密期限、印发数量及范围,编排顺序号。
5、严格涉密文件的收发、保管、借阅、销毁手续。收发、借阅涉密文件,必须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复制绝密级文件应当经原制发机关批准;复制制发机关允许复制的机密级、秘密级文件,必须经办公室领导批准并登记在册,确需复制分发的应重新编排顺序号和履行签收手续;复制件应当注明复制机关、时间、份数和印发范围,视同原件管理。绝密文件要单独保管在保险柜内,专人呈阅办理,专人催办并负责收回,下班前务必存放在保密室,绝不外借,并按规定期限上交;所有涉密文件都要用专门文件夹呈送领导阅示,下班前及时收回保密室,外单位借用需经县委办公室领导批准,并按期收回。涉密文件销毁时必须登记造册,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两人以上到保密部门指定地点监销,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6、按规定标准与程序申报和调整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并采取完善可靠的人防、技防、物防措施,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实行24小时全员值班制度;文书档案室应安装防盗门窗和电子监控报警器,配置密码保险柜和碎纸机;文印室配置计算机视频干扰器、碎纸机,并确保这些设施、装备的正常使用。
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
7、涉密计算机及网络与公共网络严格物理隔离,并采取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管理制度和技防措施,变更用途、维修或报废(销毁)时应对存储载体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禁止携带涉密笔记本电脑回家、出差、出国(境)和上互联网;禁止在与互联网相连接的计算机上处理涉密信息;各种涉密移动存储载体禁止在内、外网之间交叉使用,并实行统一编号,领用登记,专人保管,及时移交。
8、加强重要涉密会议、活动、新闻报道和涉外工作的保密管理。经办重要涉密会议、活动应制定保密预案,落实领导责任,控制参加人员,检查场地器材,禁用无线话筒,限制手机使用,审查新闻稿件。在对外交往中遇有外宾、港澳台同胞或其它人员要求了解、提供有关涉密资料、情况,应事先征得安全、保密或外事部门的同意,并进行相应的技术处理或以一定的形式要求对方承担保密义务。
9、发生失、泄密事件,应在24小时之内及时向保密部门、主要领导和上级机关报告,同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或减少损害,并尽快组织查处工作,在3个月内上报处理结果。
10、违反上述保密规章制度,视不同情节和危害后果分别给予诫勉谈话教育、取消评先资格、调离涉密岗位直至予以党、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机要工作保密制度、自觉遵守党的保密纪律和国家保密法规。
2、认真执行党的密码工作方针、密码编用原则和各项机要保密规定,严格按规定和程序使用密码和密码机,杜绝一切失、泄密事故的发生。
3、密码、密码机、密码电报以及机要业务文件、资料、图纸等密件,做到详细登记、分门别类、专人保管。递送密码、密码机,必须2人同行,专车专用。
4、作废的密码、密码电报、机要业务文件等密件,应按规定及时销毁,不得私自留存。销毁时,应2人登记签名监毁,不留片纸只字。
5、密码、密码机失控或发现有泄密迹象,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查明情况上报,不得隐情不报或拖延不报。
6、绝密级文电不得复印;机密级文电复印,需经县委保密办同意;其他文电复印,需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个人不得私自留存。
7、机要人员保密守则:
(1)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看的秘密不看,不该知道的秘密不问;
(2)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事项,非保密本不记载秘密事项;
(3)不在机要办公室以外的地方存放密件,不带密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地方;
(4)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场合谈论秘密事项;
(5)不用存有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和其他公共信息网;
(6)不在机要办公室内拍照、录音、录像,禁止非机要人员进入机房;
(7)不利用密码电报搞私人活动;
(8)外出执行任务时,密件必须亲自携带;
(9)不与外国的机关、团体和个人进行私人交往,与住在台湾、香港、澳门等地以及国外的亲友通信或在国内约见,须向领导通报。
第四篇:保密工作制度
柳州亿菱安全技术应用有限公司标准
保密工作制度
2007―03―发布2007―03―实施
柳州亿菱安全技术应用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标准是柳州亿菱安全技术应用有限公司管理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柳州亿菱安全技术应用有限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机密的义务。目的在于维护公司的发展和利益,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标准由柳州亿菱安全技术应用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提出。
本标准由柳州亿菱安全技术应用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起草。
本标准由柳州亿菱安全技术应用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邓俊妮
审核:
会签:
批准:
柳州亿菱安全技术应用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保密工作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机密的义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引用标准(略)术语(略)保密内容
4.1具有保密内容的文件、电子文本、电报、信函、刊物、文稿、合同、资料及不宜公开的领导讲话和指示;
4.2公司经营发展决策的秘密事项;
4.3董事会或领导班子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4.4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4.5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等;
4.6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4.7客户信息、合作渠道及其他业务工作的机密事项;
4.8专有技术;
4.9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4.10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账户账号;
4.11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4.12公司运营情况统计表及有关内容资料;
4.13员工工资,劳务等收入情况;
4.14尚未公开的人事任免、调配事项、后备人选名单及公司员工考核、审查材料;
4.15财务会、公司办公会、公司决策会、各部门(室)会议记录及不能公开的有关内容和材料;
4.16组织人事档案、各类员工名册、卡片、登记表、内部各种管理制度、证件、内部电话记录本、收发文件登记本及工作笔记本等;
4.17来信来访和案件方面不宜扩散的内容;
4.18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和文件资料。
5保密守则
5.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5.2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5.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5.4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5.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5.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5.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公司机密;
5.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保密文件、资料;
5.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5.10不携带保密文件资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6措施
6.1公司各员工以身作则,有义务督促检查本部保密工作和本制度的贯彻执行;
6.2做好公司保密文件材料的保管工作。保密文件、电报、信函、档案及各种保密资料的印刷、收发、传递、阅办、借阅、清退、保管、归档、移交和销毁等,都必须严格履行登记签字手续。翻印、复印文件必须经有关公司领导批准,绝密文件严禁翻印、复印。保密文件、资料必须存放在加锁的文件柜、抽屉内,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时,要关窗锁门,严防失、泄密;
6.3及时做好文件清退、归档工作。保密文件资料已经传阅完毕,要及时退回公司办公室,保密文件的传阅一般不超过一个月。急件必须快传、快阅、快退。各部门(室)每月要清理一次。翌年第一季度,要对上一年的文件资料进行彻底清理、归档;
6.4外出工作或开会,一般不得携带机密级文件,必须携带的要经公司领导批准,并采取措施保管,及时归还。开会带回的保密文件、资料,要及时交办公室登记履行手续后阅办;
6.5要严格遵守文件的传阅范围,不得随意扩大。凡秘密级文件、通知等,不能用电话或信件传递。凡秘密性会议,不得让无关人员参加;
6.6工作人员的办公桌上,不许乱放保密文件,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保密文件锁好。节假日要做好封存文件的工作。并对重点保密部门进行查封。对保密手册和记有机密内容的工作笔记本要严格保管,不得丢失,工作人员调离时,要及时上交公司统一处理;
6.7注意新闻保密。向报社、电台、服务单位等投递有关组织、员工工作情况的稿件,应注意保密,并经主管领导审批;
7责任与奖惩
7.1严格保密奖惩制度。对保密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要予以表扬或奖励;
7.2发现失密、泄密现象,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泄密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扣薪、撤职、待岗和公司除名处分。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7.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元以上300元以下:
7.3.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7.3.2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7.3.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7.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7.4.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7.4.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7.4.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8附则
8.1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并有权进行修订。
8.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五篇:保密工作制度
保密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保密法》,自觉保守党和国家秘密,保守工作机密。
2、明确保密主要事项和范围。实验局机关涉密事项主要是:中央、省、市和本局具有保密内容的文件、文稿及领导同志不宜公开的讲话和指示;尚未公开的干部调配和推荐名单,以及考核、审查情况;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办公会议、民主生活会、各科室会议记录及暂不能公开的会议内容;来信来访和案件方面不宜扩散的内容;各类干部(职工)名册、各种印信、证件、内部电话记录、收发文件登记簿及工作笔记本等。
3、树立经常性保密意识。自觉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绝对不记录、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得在私人通信、电话中涉及工作机密,不得在公共场所和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不得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4、做好保密文件材料的保管工作。保密材料的印刷、收发、传递、阅办、清退、保管、归档、移交和销毁等,都要严格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防止丢失。不得翻印、复印带密级的文件。秘密文件必须存放在有保密措施的地方,平时工作使用的,要注意随时入柜加锁。秘密文件及秘密事项存入计算机或其他存储介质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密、泄密。
5、严格控制涉密文件的传阅范围,不得随意扩大。秘密性会议,不得让无关人员参加。
6、外出工作或开会,一般不得携带密级文件,必须携带的要经领导批准,并采取严密措施保管,用毕及时归还。
7、注意新闻保密。向报社、电台等媒体投递新闻稿件,不得将不宜向社会公开的事项提供给媒体,一时难以把握的,应交分管领导审定。
8、涉密计算机实行专人专用,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定机定人定号,做好登录口令设置,并登记备案。
9、严格保密奖惩制度。对保密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要予以表扬或奖励;对违反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件的,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