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公布2008年度水利部水土保持
关于公布2008年度水利部水土保持
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单位的通知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和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经考核研究,同意北京水保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下列16家单位为我部2008年度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单位:
1、北京水保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山合林(北京)水土保持技术有限公司
3、江河水利水电咨询中心
4、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5、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公司
6、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
7、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8、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
9、黄河上中游管理局西安规划设计研究院
10、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11、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
12、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
13、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
14、北京北林丽景生态环境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15、内蒙古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
16、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第二篇:水利部关于水土保持措施调查答疑.
水利部监测中心水土保持措施调查答疑汇编 1.水土保持措施普查的主要技术方法有哪些? 答:水土保持措施普查(含水土保持治沟骨干工程普查工作,以县级行政区划单位为单元(即将分布在一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范围内的各类水土保持措施分别打捆汇总得到整个县级行政单位的各类水土保持措施数据,由县级普查机构组织实施各个指标数据的采集,经地市级、省级普查机构对数据的合理性进行复核论证。
2.水土保持措施普查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答:水土保持措施普查指标包括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林、种草、封禁治理及其它治理措施的面积,淤地坝的数量与已淤地面积,坡面水系工程的控制面积和长度,以及小型蓄水保土工程的数量和长度等。
水土保持治沟骨干工程普查指标包括治沟骨干工程名称、控制面积、总库容、已淤库容、坝顶长度、坝高和所属项目等。治沟骨干工程是指为提高小流域坝系的防洪能力,减少水毁灾害,在沟道中修建的库容为50万m3~500万m3的控制性缓洪、拦泥淤地工程。
3.需要普查的水土保持措施的建设年限是否有明确规定? 答:水土保持措施普查对象的建设年限没有规定,只要现存的在发挥水土保持作用的措施都要调查。
4.开发建设项目修建的水土保持措施是否普查? 答:在本次普查中开发建设项目修建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做调查。5.梯田中的果园在水土保持措施普查表中如何填报? 答:水土保持措施普查要求“不重不漏”,梯田中的果园面积可以算入“基本农田”中,但是在“经济林”中不得重复计算。
6.坡面水系工程和小型蓄水保土工程如何区分? 答:坡面水系工程是指在坡面修建的用以拦蓄、疏导地表径流,防止山洪危害,发展山区灌溉的水土保持工程设施,主要分布在我国南方地区,如引水沟、截水沟、排水沟等。小
型蓄水保土工程是指为拦截天然来水、增加水资源利用率和防止沟头、沟岸扩张而修建的具有防治水土流失作用的水土保持工程。坡面水系工程主要分布在南方。
7.在统计水土保持林面积时对象下限有何要求? 答:对于面积大于0.1hm2的水土保持林地均要统计。
8.水利、农业、林业部门资料数据差异较大时,采用哪个部门的数据?农业、林 业部门可能只提供简单的或汇总数据,如何解决? 答:此次普查的总体技术路线是通过查阅资料获取普查指标,也就是说以查阅和利用水利、水土保持资料为主,用农业、林业的资料进行补充、校核、分析。水利部门有资料的尽量用水利部门的资料。分析数据时,若发现水利部门资料数据有问题的,一定要结合野外调查考察情况及参考农业、林业相关资料进行修正;水利部门没有资料、资料不全时,就需要查阅和利用农业和林业部门的资料。比如说“梯田”,经分析,我们发现水利部门掌握的资料比较少、不齐全、不准确,不能真实反映梯田建设现状,而农业部门资料完整,能够反映梯田建设现状,我们就要利用农业部门的资料;如果水利、农业资料梯田数据差异不大时,就直接利用水利部门资料。总之,不论采用哪种资料,分析确定的“水土保持措施普查数据”要与全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情况要吻合,要符合实际情况,数据分析要科学、合理,数据要有来源、有出处。
水土保持措施普查工作是政府行为,农业、林业相关行业有义务提供相关资料,只要普查机构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收集农业、林业的资料也不会很困难。
9.普查数据的截止时间是2011底,增加了工作量,不好操作,能不能改为2010
底? 答:普查的截止时间是水利普查实施方案统一规定的,并经国务院批准,不能更改。水土保持措施普查数据的截止时间是2011底,对于2011年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要在普查表正式上报前加进来。因为水利部水保司关于报送水土保持情况统计报表的时间为每年的10月或11月底,所以将2011年新增的保存数据加上,并不困难。
10.水土保措施现状是指? 答:水土保持措施现状是指2011底的各类水土保持措施的保存数量,千万不能填成历年累计完成数据。
11.水土保持措施包括农业、林业部门实施的吗? 答:此次水土保持措施普查的统计口径不分行业,也就是说包括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组织实施的各类水土保持措施。
12.普查表中的“基本农田”与农业上的“基本农田”概念重复,不便于区分,能否更 改名称? 答:水土保持上讲的“基本农田”与《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所称的“基本农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水土保持术语》上“基本农田”是指人工修建的能抵御一般旱、涝等自然灾害,保持高产稳产的农作土地,专指“梯田、坝地和其它基本农田”,它是《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所指基本农田的一部分;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所称“基本农田”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基本农田”一项最主要的水土保持措施,也是效益最为明显的措施之一。水利部《关于报送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统计表的通知》(保生[2003]4号中,基本上都是这些指标,其中就有“"基本农田,各地也按这个文件要求报过水土保持情况统计报表。
13.梯田上种植茶园的,统计为经济林还是梯田?
答:梯田上不论种植农作物,经济作物,还是茶园、桔园、苹果园等经济林,统一按梯田进行统计。
14.庭院的草坪是否统计为种草? 答:本普查表所指的“种草”,是指在水土流失地区,为蓄水保土、改良土壤、发展畜牧、美化环境而种植的草本植物,不包括庭院草坪,高尔夫球场草坪等。从全国范围讲,人工种草主要分布北方地区,在南方地区较少,草种以紫花苜蓿、沙打旺最为普遍。
15.什么是水土保持林? 答:水土保持林指以防止水土流失为主要功能的人工林,按其功能可分为坡面防护林、沟头防护林、沟底防护林、塬边防护林、护岸林、水库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海岸防护林等。包括乔木林、灌木林2类。
(1乔木林:是指人工乔木林的面积,面积大于0.1hm2,的林地均要统计。以乔木林为主的乔灌混交林按乔木林填写。
(2灌木林:指人工灌木林的面积。面积大于0.1hm2的林地均要统计。以灌木林为主的乔灌混交林按灌木林填写。
16.什么是水土保持种草? 答:水土保持种草指在水土流失地区,为蓄水保土、改良土壤、发展畜牧、美化环境而种植的草本植物,即人工种草。面积大于0.1hm2的草地均要统计。林草兼作的按乔木林、灌木林或经济林填写。
17.轮封轮牧是否统计封禁治理面积? 答:轮封轮牧是封禁治理的一种方式,是否统计封禁治理面积的依据是:采取封育管护措施后,林、草郁闭度达80%以上时统计封禁治理面积,对于高寒草原区植被覆盖度达到40%,干旱草原区植被覆盖度达30%以上时也统计封禁治理面积。
18.水土保持措施普查中的”淤地坝“是否包括治沟骨干工程? 答:普查表中的”淤地坝"包括小型淤地坝(库容1万m3~10万m3、中型淤地坝(库容10万m3~50万m3和治沟骨干工程(库容50万m3~500万m3。
19.坡面水系工程如何统计? 答:仅统计以“坡面水系工程”名称建设的工程,若不是以“坡面水系工程”名称建设的“引水沟、截水沟、排水沟”工程,统计到“小型蓄水保土工程”中。按“坡面水系工程”统计时,除统计“引水沟、截水沟、排水沟”等工程长度外,还统计其控制面积,而按“小型蓄水保土工程”统计时,仅统计其长度。两种统计口径并不矛盾,但注意不能重复。20.水利普查中已统计的小型蓄水保土工程(如水窖,水土保持措施普查中是否
统计? 答:明确掌握“水利普查已统计过小型蓄水保土工程”的数量和分布时,水土保持措施普查中可以不统计;不明确的情况下,全部统计。
21.对于线状工程,只有数量(如处,没长度时,如何统计长度? 答:对于资料中只有数量(如处,没长度的线型工程,可以通过野外典型调查,确定典型或标准长度,来推算其长度。
22.地市级、省级普查机构如何进行数据质量控制? 答:地市级、省级普查机构分别采取会审的方式对上报的普查数据进行全面论证审核。会审由地市级、省级普查机构分别组织开展,成立由水利、林业、农业等相关行业的管理人员和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各类水土保持措施的数量与分布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查。会审可以采用将普查数据与已经掌握的相关数据进行比较核对(如与历年统计报表、水土保持基础资料、水土规划、项目可研资料等进行对比,或根据已有的实测数据进行分析(如与近期已有普查成果、已有的遥感成果、已
有水土保持调查成果等进行对比,或通过野外考察验证等方式来论证水土保持措施普查数据的合理性(如抽查一定数量的村、乡镇、小流域现场考察验证。
23.省级普查机构能否编制更详细的实施方案? 答:各级普查机构应在全国水土保持措施普查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更为详细,更为科学、更为合理、操作性强的水土保持措施普查实施方案,但不能更改普查表和普查指标,降低要求。
2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是否统计? 答:本次水土保持措施普查对象不包括开发建设项目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25.灌溉用井,投资是水保建设,在普查中,是算在灌溉内容中还是作为水保措施 中的点状工程? 答:灌溉用井是用的地下水,而小型蓄水保土工程中的水窖(旱井,是建于黄土高原等缺水或水味苦的地区,用于储存雨水、雪水的土窖,有防渗漏设施。显然两者不一样,所以灌溉用井不能做为水保措施中的点状工程统计。
26.为防护村落修建的拦水坝算不算水保措施? 答:首先不能算做坡面水系工程,因为不是引水沟、截水沟、排水沟等坡面水系工程。如果没有防止沟岸扩张的功能,仅仅是拦水护村,也不能算进小型蓄水保土工程。
27.使用国债资金建设的土地复垦工程如何统计? 答:复耕的农地,若是抵御一般的旱、涝等自然灾害,保持高产、稳产的,算基本农田,与投资没关系。
28.县城区滑坡治理工程项目是否包含于此次普查范围(本工程项目由国土部门施
工建设? 答:在野外调查单元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县城区的城市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不单列,归入城镇居民点。
29.请问梯田是历史上形成的,在工程措施中应如何填写? 答:还按梯田统计填写。
30.有的项目名称太长是否可以简写(代码写清楚? 答:要写全。
31.水土保持措施现状调查中,平坝区水田没有明显的水土流失,而在其中农业、烟田部门却实施了渠系配套,这能否统计? 答:在“水土保持措施普查表”中,不统计填写。32.庭院的草坪是否统计为种草? 答:不统计。
33.水土保持措施普查中的“淤地坝”是否包括治沟骨干工程? 答:包括。水土保持措施普查中的“淤地坝”是指在多泥沙沟道修建的以控制沟道侵蚀、拦泥淤地、减少洪水和泥沙灾害为主要目的的沟道治理工程设施。按库容大小可分为小型淤地坝、中型淤地坝和治沟骨干工程。
34.有部分水保措施(设施因年代长失修基本已报废,但在统计年鉴中又统计到, 类似的设施是否给予统计? 答:水保设施基本报废,也就是说失去水土保持功能的,尽管年鉴里有统计,但这次普查中不统计。
35.水土保持措施普查除农林水外,比如农业开发办、国土部门、烟水工程等是否
统计填报? 答:水利部门有资料的尽量用水利部门的资料。分析数据时,若发现水利部门资料数据有问题的,一定要结合野外调查考察情况及参考农业、林业相关资料进行修正;水利部门没
有资料、资料不全时,就需要查阅和利用农业和林业部门的资料。所以其它部门的资料暂不考虑。
36.封禁治理都有年限,封禁已完成的算不算? 答:若过了封禁治理年限,但已经具备自然修复能力,辅以人工补植和抚育,林草郁闭度到达80%以上要统计,面积大于1mh2的地块均要统计。
37.人饮的水窖算不算? 答:如果没有防止水土流失作用的,仅仅是庭院水窖用于饮水生活的,不计入小型蓄水保土工程。
38.引水过来的水浇地工程算不算? 答: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是水浇地,所以,引水过来的水窖地,能满足以上条件的算水浇地。否则,就不能算。
39.水土保持措施普查中“封禁治理”调查时,“采取封育管护措施后,林草郁闭 度达80%以上统计封禁治理面积,面积大于10hm2的封禁地块均要统计”是要求要统计的封禁治理措施面积同时满足“郁闭度达80%以上,且面积大于10hm2”
两个条件吗?
答:满足一个条件的,均要进行统计。40.水土保持措施普查中有没有明确时段? 答:只要现存的在发挥水土保持作用的措施都要调查,水保措施不分是哪个部门建设的只要有水保作用全部调查。
41.一些荒山野岭中的不是人工种植的天然林在不在本次普查范围? 答:本次水保措施普查中的水土保持林是指以防治水土流失为主要功能的人工林。因此天然林显然不在此范围内。
42.市区中的公园、森林公园、植物园属不属于本次普查范围? 答:不属于。
43.水土保持林和种草,教材上面定义是指人工的,在实际调查中是否能分清人工 或自然生,可能也会出现人工和自然生混在一块的情形,这个怎么统计? 答:以人工林造林时,有整地方式和株行距规格要求的,而天然林是自然的,很容易分得清。如在天然林中进行补植的,那属于天然林人工抚育,不能做为人工林算。
种草也一样,人工种草一般是以养畜为目的、通过整地播种的,天然草一般处在荒山荒坡,自生自灭。
44.部队营区位于山坡下,坡上不长树,不长草,平时或下雨时,石块泥土冲击坡 下营区,将山坡表面用水泥石头封住,算坡面水系工程吗,如果算,怎样填报? 答:此情况属于居民区浆砌石坡面防护工程,而不是本次水保普查意义中的坡面水系工程,本次坡面水系工程主要指引水沟、截水沟、排水沟等。
45.根据我省的实际在某些地方50年代修建的梯田被修整为部分水地,这部分水地
面积是否作为基本农田进行统计?还有在一定坡度上人工修建的可耕作的土地是否均可以作为基本农田来进行统计? 答:修整为部分水地的梯田,统计到“基本农田”里面的“其它基本农田”里。在一定坡度上人工修建的可耕作的土地如果是坡式梯田,就应该统计到基本农田里。如果只是坡耕地,则不能统计。
46.由于退耕还林(草工程的实施,我省很多地方的梯田内已经实施退耕还林(草, 请问此部分是作为水土保持造林(种草面积进行统计,还是作为梯田面积进行统计? 答:在梯田内无论是种草种树,还是经济林,均按照基本农田统计。47.海涂红树林算水土保持林吗? 答:海涂是海水平均高潮线与平均低潮线之间的地带。它在涨潮时被海水淹没,退潮时露出水面。这类滩地的泥沙比较粘细,呈粥状或粉糊状,而且滩面较平整,和缓地向海面微微倾斜。在我国南方,尤其是江浙一带,常常被称为“涂”。目前,上海、温州一带营造大量的红树林,取得了明显的防护效果。
海涂造林,其目的是防风,绿化,能有效地改善了农田生态环境,提高了农业综合开发
效益。所以,海涂的人工造林,算做水土保持林。48.坡面水系工程与小型蓄水保土工程的区别在哪里? 答:本次普查中所指的坡面水系工程主要分布在南方地区,如引水沟、截水沟和排水沟等,是用于拦蓄、疏导地表径流,防止山洪危害。而小型蓄水保土工程是拦截天然降水以增加水资源利用,包括水窖、山塘,谷坊以及防止沟通沟岸前进扩张的截水沟、排水沟等。
49.公路行道树两侧各有一行行道树,且长几十公里,怎么算林地面积? 答:一般按照当地同树种的造林密度来折算。比如本地杨树的平均造林密度是1000株/hm2,某道路的行道树为杨树,长20km,每公里有800株/km,则这段行道树的造林面积为800株/km×20km÷1000株/ hm2=16 hm2。
50.人畜饮水工程是否算小型蓄水保土工程? 人畜饮水工程若是拦截天然来水的,按照本次普查中小型蓄水保土工程的含义界定,属于小型蓄水保土工程。
51.群众按照院落圈起的荒山荒坡地上种植农作物、经济林的按照基本农田,还是
经济林统计? 荒坡地上种植农作物,属于耕作措施,不在本次水保措施普查的范围。荒坡地上的经济林统计到经济林当中,若是梯田上种植经济林,则统计到梯田里。
52.在荒山荒地开发的苗圃地面积是否作为水土保持林的面积统计? 可统计到p506表栏目“7(其它”,面积要大于0.5hm2,并加以备注,便于逐级汇总。
53.在牧区,当年收割的饲草是否作为人工草地面积统计? 只统计2011年底的人工草地面积,当然也包括该年末已收割的人工草地面积。54.对天然草地的补植补播面积是否统计种草面积?(数据量大,存在重复补播的 现象
如果天然草地进行了封禁管理,辅以了人工补植,则不单独出来统计,按照封禁治理中达到的郁闭度和面积要求,则整个做为封禁治理面积统计。如果天然草地不是封禁管理,补植的种草面积大于0.1hm2的,就按种草统计。
55.牧区的封禁治理(林业、畜牧、环保三个部门下达存在轮封轮牧的现象,但 覆盖度和面积均达到统计要求,是否作为封禁治理面积统计? 56.平原区的植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算不算水土保持措施?平原区局部山丘、坡面地貌部位的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植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算水土保持措施。
57.基本农田的概念,如何界定? 指人工修建的能抵御一般旱涝灾害、能保持高产稳产的农作土地,包括梯田、坝地或其它的小片水地、滩地、引水拉沙等农田。
58.河道两边的灌排渠算不算水土保持措施? 不是。
59.统计年鉴数据与调查数据出入较大,数据合理性如何判断? 以真实性为原则,可以再参考农业、林业、土地部门的数据,多方进行论证使获取的数据更具有真实性和客观性。
60.水源涵养林、用材林、生态林、水土保持防护林等多林种并存,交错分布,具 有一定的水土保持功能,如何界定? 除用材林以外,具有上述功能的人工林都算水土保持林,在普查表登记中,只分乔木林和灌木林来填报。如果想了解各功能的含义,可查阅相关水土保持专业的书刊。
61.水土保持林、封育林的直观理解? 自然保护区、风景区以及其他区域内的天然林、次生林草不包括在水保林和封育林内。小流域治理中的水土保持林和封育林不管谁做的都可以算,但前提必须是以防治水土流失为目的。封禁治理的填报有郁闭度的要求。
62.行政区划发生变化,采用哪套行政区划? 采用最新的行政区代码。
63.梯田里种的是果树,是归于梯田还是经济林? 应归于梯田。
64.封山育林中,林业部门拿过来的数据是所有的,能用吗? 我们要求的是水土流失区的封山造林,所以要从中选择。
65.各部门数据汇总有一定困难。比如只有有林地的统计,但没有细分乔木林、灌
木林和封禁治理林。
这就需要以水利部门水土保持方面的数据为主,其它部门的数据可以参考。66.是用国土部门的基本农田数据还是用农业部门的数据? 是用国土部门的基本农田数据还是用农业部门的数据? 各部门对基本农田的概念是不一样的,水土保持普查中的基本农田只包括梯田、坝地和 其它基本农田三类。所以要从各部门的数据中筛选为我所用。67.质量控制情况:数据来源;数据处理方法。国普办做一个具体的质量控制规定。质量控制情况:数据来源;数据处理方法。国普办做一个具体的质量控制规定。水土保持措施普查在培训中进行了《全国的质量控制规定》,各地在这个“规定”下可 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可以细化,更有利于具体操作和把握。68.湖南建议建立一个 Qq 群,专业技术随时交流。专业技术随时交流。近期将会建好,便于各地沟通。69.开发建设项目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是此次普查对
象吗? 开发建设项目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是此次普查对象吗? 不是。水土保持措施普查对象不包括开发建设项目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70.由于统计口径不一,水利、国土、林业等各部门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数据差异太 由于统计口径不一,水利、国土、统计口径不一 大,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林、种草、封禁治理等各项措施面积数据难 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林、种草、以核准,其合理性、真实性论证会有难度,怎么解决? 以核准,其合理性、真实性论证会有难度,怎么解决? 难度肯定是有,对数据的合理性、真实性只有通过论证才能更明确及统一认识,使普查 数据能准确地反映客观事实。71.由于水土保持措施面积大、分布广,开展野外考察验证难度大,同时缺乏足够 由于水土保持措施面积大、分布广,开展野外考察验证难度大,技术人员和先进的技术平台支撑,要重新实地核实数据需要大量的时间、人力、技术人员和先进的技术平台支撑,要重新实地核实数据需要大量的时间、人力、物力,而且在有限的期限内难以完成。这种情况怎么解决? 物力,而且在有限的期限内难以完成。这种情况怎么解决? 水土保持措施普查主要是依据水利水保统计年鉴,参考相关部门数据,结合实际考察进 行,对其各措施的数量最后还要经过多方会审和论证。72.水土保持措施填写,按照实际情况来填写,还是参考规划的水土保持措施? 水土保持措施填写,按照实际情况来填写,还是参考规划的水土保持措施? 实际情况就是水利水保统计年鉴和相关行业的统计资料及相关项目的规划实施资料等,结合实际考察。73.大部分省以收集年鉴资料为主吗? 大部分省以收集年鉴资料为主吗? 是普查实施方案中这么要求的。74.是不是应该规定一个水土保持措施普查的起始年限? 是不是应该规定一个水土保持措施普查的起始年限? 不分年代,属于水土保持措施且正在发挥作用的都进行调查,不能单纯普查某一阶段 的数据。75.有的工程措施已有损毁,这个如何统计? 有的工程措施已有损毁,这个如何统计?
工程措施完好程度,彻底毁坏的,不算,其余只要经过清淤、维修后还可以继续起到水 土保持作用,都应该统计。76.植物措施覆盖率问题,没有达到 75%覆盖率的没有起到防止水土流失的作用算 植物措施覆盖率问题,覆盖率的没有起到防止水土流失的作用算 不算水土保持措施,疏林地是否统计为乔木林? 不算水土保持措施,疏林地是否统计为乔木林? 以水土保持为目的的幼林,郁闭度和盖度
不高,尚没起到水保作用,也应包括在水土 保持措施调查中。77.等高耕作算不算水土保持措施? 等高耕作算不算水土保持措施? 此次普查只算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等高耕作不纳入水土保持措施调查。78.未成林造地、苗圃、迹地等统计到其它是否正确? 未成林造地、苗圃、迹地等统计到其它是否正确? 人工造林达到普查登记面积的要统计,坡面苗圃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可以统计到 “其他” 中,要注明。迹地不统计。79.农田防护林面积是指林地和保护的耕地面积总和吗? 农田防护林面积是指林地和保护的耕地面积总和吗? 只统计林带面积,不统计耕地面积。80.基本农田分布在山地上,旱作梯田和山地水田有的种植果树,有的为经济作物,基本农田分布在山地上,旱作梯田和山地水田有的种植果树,有的为经济作物,该如何填报? 该如何填报? 全部统计为梯田。81.对于多次采取水土保持治理措施的是否累积计算水土保持措施面积 不累积计算,以实际情况统计。82.新疆兵团的人工乔木林、灌木林的灌溉渠道,使林、灌木发挥蓄水保土功能,新疆兵团的人工乔木林、灌木林的灌溉渠道,使林、灌木发挥蓄水保土功能,算不算小型蓄水保土工程?农田旁边的渠道既灌溉农田也灌溉防护林,算不算小型蓄水保土工程?农田旁边的渠道既灌溉农田也灌溉防护林,是否算 作小型蓄水保土工程? 作小型蓄水保土工程? 不算,灌溉渠系不属于水土保持措施。83.新疆兵团的退耕还林还草多为还草工程,也发挥了防止水土流失功能,是否算 新疆兵团的退耕还林还草多为还草工程,也发挥了防止水土流失功能,作水保措施?应填入表中的哪项? 作水保措施?应填入表中的哪项? 新疆地区的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具有防止风力侵蚀,保护土壤的作用,算水保措施。84.引水拉沙造地算基本农田还是算造林?天然生态林的引水灌溉工程、沟道内的 引水拉沙造地算基本农田还是算造林?天然生态林的引水灌溉工程、护岸算水保措施吗,应填入表中哪项? 护岸算水保措施吗,应填入表中哪项? 引水拉沙造田归入“其他基本农田”,如引水拉沙造地用来造林,则要视人工林的功能 决定 是否统计到水土保持林里。灌溉工程和沟道内的浆砌石护岸等工程不算。85.普查技术人员力量薄弱,概念不清,统计数据很难核实,怎么办? 普查技术人员力量薄弱,概念不清,统计数据很难核实,怎么办? 核实
省、地市要加强对县级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培训工作,多请教多沟通,通过普查更有 利于提高基础专业人员业务素质。86.资料收集困难,有些资料缺失,该如何做? 资料收集困难,有些资料缺失,该如何做? 需要各级水保普查工作的领导重视,并协调各业务部门的关系,促成资料的尽快收集。
第三篇: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 水利部 交通部[2001]12号
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
(水利部、交通部 水保〔2001〕12号)
一、公路建设中保护生态环境,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国家投资、地方投资、国内集资合资、中外合资、国外投资的新建、在建、扩建、改建等公路建设项目。
三、公路建设项目应贯彻国家水土保持的有关法律法规,防治因建设活动造成新的水土流失,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水土资源。公路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同时竣工验收。
四、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公路建设,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公路建设中的水土保持工作。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应主动搞好水土保持工作,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五、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的公路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将水土保持工作作为路线方案比选的重要条件之一。对路段中隧道、特大桥梁、高填、深挖路段及通过水库、不良地质地段提出水土保持措施及估算投资,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六、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单位根据交通部颁技术标准、规范、定额及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进行设计的同时,应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报告的批复意见进行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并将工程费用纳入初步设计概算。交通部、水利部对可行性研究阶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内容和初步设计阶段水土保持设计的要求,将联合制定范本。
七、凡由国家和交通部审批的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交通部组织预审(水利部和地方水利、交通等有关部门参加),建设单位根据预审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修改后报水利部审查批准。
各省交通厅(局)审批立项的公路建设项目,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各省交通厅(局)组织预审(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建设单位根据预审意见,对方案报告书进行修改后,报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八、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主管部门应在收到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30天内组织审查,预审后30天内向负责审批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报修改后的报告书及预审意见。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预审意见后20天内予以批复,逾期未批复的视为已被确认。
二○○一年一月十六日
第四篇:“十二五”期间要积极做好五件大事-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提出“十二五”期间要积极做好五件大事
据悉,近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主持召开了在京单位2010年水土保持工作总结会议,刘震司长主持会议并作会议总结。
会上,刘震司长强调,现在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又喜逢新《水土保持法》通过人大审议,我们一定要抓住这难得的机遇,围绕民生水利,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以及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十二五”期间要积极做好五件大事:
一要以新《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为平台和龙头,安排宣传计划,策划宣传活动,逐条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推进法律贯彻实施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要集中精力推动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争取资金,加快综合治理步伐和事业发展进程。
三要做好全国水土保持规划,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报请国务院批复的全国性水土保持规划,各单位都要充分参与规划编制,使规划更加充分地体现水土保持的科学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向。
四要做好水土保持普查工作,号召动员全行业积极参与这次全面的水土保持普查。
五要推进水土保持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各单位要积极发挥作用,在水土保持科学考察奠定的良好基础上,进一步加快科技发展,完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
最后,刘震司长还从10个方面为大家解读了新《水土保持法》。一是新《水土保持法》充分体现了近年来水土保持工作的新理念;二是新《水土保持法》有力地强化了政府及部门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三是明确了规划的法律地位;四是强化了预防保护措施;五是强化了“三同时”制度,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明确为一项独立的行政许可事项;六是明确了水土保持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七是明确了不同水土流失类型区的防治技术路线;八是强化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九是水土保持监督工作与授权原则得到明确;十是加强了水土保持违法的处罚力度。
稿件来源:黄委办公自动化网
责任编辑:孙太旻
第五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办水保[2003]168号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2003年12月1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关于下达2003年淤地坝试点工程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3〕2165号)中印发了《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适用于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安排实施的水土保持工程,原两部委印发的《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管理试行办法》同时废止。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二OO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基本建设管理规定,结合水土保持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安排实施的水土保持工程,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水土保持工程根据《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国家及区域水土保持规划,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的原则实施。近期以长江上中游、黄河中上游、东北黑土区、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为重点,同时,兼顾其他水土流失严重地区。
第四条 水土保持工程参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管理。
第五条 申请实施的项目必须以省级政府确认的水土保持规划为指导,以小流域为单元,采取综合措施,集中连片,规模治理。
第六条 水土保持工程原则上以县为单位,按项目区组织实施,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现行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要求审批。
淤地坝以小流域坝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经黄河水利委员会审查后,由省级投资计划主管部门审批,批复文件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和黄河水利委员会。
水土保持工程的初步设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惯例,由省级投资计划主管部门或水利部门负责审批。
淤地坝工程应按单坝开展初步设计,其中库容在100万立方米以上的骨干坝的初步设计在审批前须先经黄河水利委员会审查。
初步设计审批后,工程方可开工建设。
第七条 设区市级计委和水利局根据计划控制规模,联合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计委)和水利(水务)厅(局)申报项目建议计划,由省级发展改革委(计委)和水利(水务)厅(局)联合编制省级项目建议计划,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淤地坝建议计划同时抄送黄河水利委员会。
第八条 报送项目建议计划材料包括:
1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建议计划;
2所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淤地坝单坝初步设计审批文件;
3省级有关部门对配套资金的承诺文件;
4上项目建设情况总结,包括工程进度、效益、配套资金到位和中央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第九条 水利部汇总审核各省上报的项目建议计划后,提出全国项目建议计划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各省和水利部的建议计划对任务进行综合平衡后,商水利部下达项目建设投资计划。
第十条 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投入由中央、地方和受益群众共同负担。地方各级政府应落实工程建设配套资金,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组织受益区群众投劳参与工程建设。同时,要制定优惠政策,完善建设管理机制,引导与调动社会其他资金投入工程建设。
第十一条 国家安排的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资金必须设立专账,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借口滞留和挪用。
第十二条 严格计划、财务制度,加强建设投资的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和审计。省级有关部门应定期对计划执行、资金运转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项目建设单位应自觉接受检查和审计。
第十三条 西部地区的水土保持工程凡可与退耕还林结合的,都要采取措施,统筹协调,发挥生态建设的整体效益。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按小流域坝系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计划,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主要建设内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需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 工程建设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或责任主体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合同制,因地制宜推行招标投标制。
淤地坝工程中的骨干坝必须全面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合同制。
第十六条 推行工程建设公示制。工程实施前,要把建设任务、中央投资规模、所需群众投劳数量向项目区群众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淤地坝建设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质量责任终身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行政、技术、施工责任人,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七条 加强工程建设效益监测与档案管理,建立统计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工程建设进展与成效。
第十八条 水土保持工程验收分验收和竣工验收。
第十九条 验收在项目责任主体(或项目法人)自验的基础上进行,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级投资计划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自验要对各项治理开发措施的数量、质量,逐项、逐地块进行,并提出自验报告。验收对各项措施进行抽样验收,抽样比例不少于20%;淤地坝、坡面水系、集中连片的机修梯田等工程要逐个进行验收。
第二十条 项目完成后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在项目责任主体(或项目法人)自验的基础上,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水利部组织进行全面验收。
第二十一条 项目验收报告等资料要及时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备案。
第二十二条 工程竣工验收后,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运行管护主体,制定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工程运行管护的监督检查与技术指导。
第二十三条 项目区要积极进行建设管理体制与机制改革,建立水土保持工程良性运行的机制。
第二十四条 淤地坝的防汛工作纳入当地防汛管理体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签订责任状。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管理试行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