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民间信仰与民俗文化浅谈
民间信仰与民俗文化浅谈
黄奎
中国民间信仰与民俗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凝结着中华民族数千年来的文化心理积淀,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并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进步及中外文化的交流而不断嬗变和演进。21世纪的我们,无疑应当以发展变化的眼光,采取理性分析、一分为二的态度,辩证地对待历久弥新的中国民间信仰与民俗文化现象。
一方面,对于民间信仰与民俗文化中有益无害或无伤大雅者不妨随顺之,以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可能是较为可取的文化策略。如民间对于福禄寿喜财等神祇由来已久的崇拜,对福星高照、天官赐福、五福临门(五只蝙蝠图形贴于门上,最新的象征事象则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吉祥物五个福娃)及吉庆有余(鱼)、岁岁(碎碎)平安、年年高升(年糕)、早生贵子(红枣、花生、桂圆等)等的祈求,充分表达了底层民众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虽并无多少科学道理,似亦无可厚非。宽容视之,凡此种种美好的联想和积极的心理暗示,对于底层民众调适苦乐无常的世俗生活,或许不无积极意义。围绕十二生肖文化和传统民俗节日(如以屈原崇拜为核心的五月五端午节,以月圆人圆、万家团圆为追求的中秋节)等民间信仰衍生物而出现的文化消费现象(如赛龙舟、吃粽子、月饼)及其不容小觑的巨大商机,尤其是以驱邪禳灾为终极心理诉求的春节期间燃放鞭炮习俗在当代的屡禁不绝、甚至不得不驰禁,都昭示着古老的民间信仰与民俗文化的强大生命力。而以关羽崇拜中的“华容道义释曹操”传说为基础的华容道智力游戏等的经久不衰,更提示我们不应忽视民间信仰与民俗文化中的科学内涵及其创造性转化。尤为值得指出的是,历经岁月沧桑、绵延流传至今的民间信仰和民俗文化(如中秋佳节、关羽崇拜、妈祖崇拜),对于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增强海内外炎黄子孙的民族归属感、自豪感和自信心,对于培育和强化海内外炎黄子孙,尤其是台港澳同胞同文同种、血浓于水、兄弟一家亲的文化认同与民族自觉,促进祖国的和平统一,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不可替代的、亟需发扬光大的意义与价值。
另一方面,抛开众所周知的城乡民众婚丧嫁娶过程中“冥婚”、看风水之类迷信活动死灰复燃,“民俗搭台、经济唱戏”及电脑算命、寺院除夕夜有偿撞钟之类利益驱动现象甚嚣尘上不谈,对于民间信仰与民俗文化事象中荒诞无稽、谬种流传甚或有害无益者理应正本清源,以正视听。古人因“拾遗”与“十姨”谐音而以讹传讹,将唐代杜甫(杜拾遗)、陈子昂(陈拾遗)分别穿凿附会为女性神祇“杜十姨”、“陈十姨”,塑像立祠,顶礼膜拜,“杜十姨”庙、“陈十姨”庙一度盛行民间,令人啼笑皆非。这一历史现象与汉语谐音联想有关。至于汉语谐音联想的当代表现,则要首推近年来日甚一日的对于数字8的崇拜和对于数字4的禁忌。由于数字8在粤语中与“发”同音,广东、香港地区的经济强势使得民间对于数字8的崇拜风行至今,人们对于含有数字8的车牌号码、电话号码、手机号码等趋之若鹜。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时间定为2008年8月8日晚8时,似乎也是顺从民俗的产物。粤港地区对于发菜的畸形消费引发西北地区对于发菜的狂挖滥掘,已严重破坏西北相关地区脆弱的生态平衡。由于数字4与“死”谐音,4的命运与8截然相反,人们对4避之唯恐不及,某地甚至宣布将数字4从机动车牌号码中彻底清除,并称此举旨在“以人为本”!人的姓氏与求职结果本来无关,但裴姓、梅姓求职者却屡屡碰壁,个中原因竟是由于“裴”与“赔”、“梅”与“霉”谐音!近来来还兴起若干不伦不类的中西合璧式的奇特时尚,如大学毕业生求职不顺利,大学校园里便开始流行选择不同职业要烧不同的香的说法和做法,如想进国家机关(Office),须去卧佛寺烧香;想经商(Business),须去碧云寺烧香;想当老板(Boss),须去报国寺烧香;等等。而农村广泛存在的某些与树木种植有关的民俗禁忌也很值得关注,如院内忌种桃树,因桃木辟邪,种桃树会引发灾多的联想,且“桃”、“逃”谐音,易引发逃荒要饭之不吉利联想;“梅”与“霉”、“媚”谐音,主克妻或败家,故院内忌种梅树。又如,民间盛行“出门见丧”的忌讳,而“丧”、“桑”同音,故院前忌种桑树。再如柳树无籽,主“留不住子(即后代)”,故庭后忌种柳树,以免绝后。凡此种种颇可商榷或质疑的非理性事象,恐怕很难让人听之任之,等闲视之。
从以上挂一漏万的谐音联想式民俗事象不难看出,作为弥散性和历时性均至深至巨的强大惯性力量,民间信仰与民俗文化对当代社会生态与社会心态影响极大。以“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为遁辞,拒斥应有的理性探究和价值判断,良莠不分地为一切曾经、正在和将要发生的民俗事象做正当化与合理性辩护,恐难免思想懒汉、学术单面人甚或文化乡愿之讥。而如何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意义上正本清源,开启民智,因势利导,移风易俗,积极引导民间信仰与民俗文化良性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义不容辞的智力支持,无疑应当成为今后民间信仰与民俗文化研究中“问题意识”的起点和学术良知的底线。
文章出处: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
第二篇:清明祭祖与民间信仰
清明祭祖与民间信仰
祭奠祖先,悼念亡灵,古已有之。据史料记载,周代时百姓受帝王祭祀礼仪的影响,就有郊祭先祖的习俗。《孟子·离娄下》记有齐人郊外乞墓祭者祭馀的故事,说明战国时就有上坟祭祖之俗。但将清明确定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却自唐代始。唐代之前各类文献资料尚无有关清明节的记载,南北朝时期的《荆楚岁时记》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介绍岁时节日的著作,其中就未见有清明节的记录。至唐代时,无论官方正史还是民间野史及文学作品,关于清明节的记载突然多了起来,可见,清明节日在唐朝时已成习俗。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上,统治者顺时应势,将清明正式确定为国家的法定节日。史载,唐玄宗开元二十年君主正式下诏:清明之时“士庶之家,宜许上墓,编入五礼,永为常式”。从此,清明作为农时节气和国家节日的双重身份一直传承至今,虽然其活动形式随着岁月的推移在不断发生变化,其间也发生过像“文革”这样特殊时期将清明祭祖视为封建迷信而加以禁止的现象,但留存于人们心中的报本追远的感情和对祖宗神灵的信仰却是任何外在力量所阻隔不了的,因而一旦这种悖逆人心的外在强制力量被解除,清明祭祖这一盛大节日又以新的形式重返民间。清明前后,那些散居于全国乃至世界各地的人们,都要遵从祖先的召唤,不远万里,奔赴自己的祖灵之地,祭奠逝去的先人,同时与亲友团聚。我国自2008年以政府法
令形式恢复清明节假日以来,在清明时节扫墓祭祖、追思先人几乎成为一种全民性的活动。
从文化学的观点来看,凡流传经久的民间节日,都是一个民族的文化心理、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的积淀和记录,是其民族精神和观念的物化表征。无疑,一种民族习俗的形成是“集体无意识”的结果,并非某个圣人的主观构想和自觉设计,但透过这种节日习俗,我们却可以体认其所隐含的文化意象和精神内涵。
在我看来,清明祭祖这种民间习俗之所以能传之数千年而不衰,乃是因为它承载和包蕴了丰富和深刻的文化内涵,尤其与稳固而顽强的民间信仰相勾连。从根本上说,清明祭祖,可以培植孝亲仁爱的人伦道德。
尽管清明节的活动形式在两千多年的世代传承和延革中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其本质内涵却保持了相对稳定。据史料记载,在唐代,上坟扫墓、改火、治蚕室、斗鸡、蹴鞠、拔河、秋千、宴饮、踏青、插柳等,是清明节日的主要活动。宋代基本上沿用唐朝旧习。自元以后,改火的活动从上至下被逐渐废除,各种娱乐活动亦因地因时而有所不同,然而,清明的核心内容却并无改变。自古至今,清明来临时,庶民百姓都要把修葺坟莹、祭拜先祖、凝聚亲族、重温遗训等作为必作功课,这些可以看作是清明节的核心内容。
历代统治者之所以重视清明祭祖活动,是因为它符合儒家所
倡导的孝亲仁爱思想,有利于社会道德的淳化和提升。儒家一再强调,孝悌即是仁的根本,忠与孝相连,仁与孝相通。孔子《论语》在开首第一章就指出:“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第一》)孟子也提出:“尧舜之道,孝弟而已矣。”(《孟子·告子下》)这就是说,孝敬父母,尊敬兄长,是仁爱的根本,也是尧舜之道的实质。这是因为,在儒家看来,一个人的仁性、爱心是从热爱自己的父母开始的,也是建立在这种基于人类本然之爱的基础上的。所以,儒家说:“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中庸·第二十》)一个连父母都不爱的人,不可能去爱别人,更不可能具有博大仁爱之心。因而,要培植仁性爱心,首先必须培植孝道孝心,仁不过孝的扩展和升华。孝道不仅表现为对在世父母和亲人的敬爱,而且表现为对已逝先祖的崇敬。儒家特别重视对死者的丧葬之礼。孔子说:“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第二》)这不仅是子女的应尽之责,而且关乎整个社会的道德风尚。对此,孔子有十分明确的论述。他说:“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论语·学而第一》)这就是说,如果一国之民都能谨慎地做到依礼办好父母的丧事,诚心诚意地祭祀先祖,那么,整个社会的民风民德自然得到提高。
不仅如此,儒家的孝亲仁爱思想最终还与信仰直接贯通。“仁
者,人也。”(《中庸·第二十》)我的理解,这里的“人”,是指人性、人的本质,即是说,所谓仁爱之心,不是从外面附加于人,而是由人之为人的本性所决定的。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儒家提出了“性善论”。在儒家的道德思想中,“仁”不仅是贯穿于道德之中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思想,而且是道德赖以存在的人性论基础。不论何种道德,归根结底都是建立在一定的人性论基础上的。良好的道德是建立在善良人性的基础上的,人性不善,如何行德?这是一个简单的道理。由于儒家把道德建立在人之为人的人性论的基础上,这就确保了道德一以贯之的良善本性及其传承的稳固性。儒家创始人孔子在论人伦道德时,不是就事论事,拘泥于具体的道德准则,而是极力阐明道德得以存在的人性本源,这正是其高明之处。
然而,儒家的道德学说并未到此为止,而是进一步从人性上升到神性,从人道上达到天道,使之臻于一个绝对超越的至善之境。《中庸》开首就指出:“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这就是说,天命、天理、天道与人性是相通的,而人性又具体表现为一定的道德准则,按照这种道德准则去修养自己就是教化。这体现了儒家人天合一、性理相通的基本思想。
在儒家看来,一个人能尽己之心,不做违心忤逆之事,就是尽人本然之善性;能尽人本然之善性,就能参与天地万物的生长化育,与天地比肩而立了。孟子所提出的“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的思想,《中庸》所阐发的“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的观念,所体现的就是儒家心、性、天三者一体贯通终极信念。当我们把道德践履提升到天命、天道、天理的至极之境时,我们就达到了一个绝对超越的无限的终级的神圣的信仰领域,在这个纯粹的信仰世界里,个人及其行为被融入到宇宙本体之中,与其合二而一,从而达到永恒和不朽。
清明祭祖活动对于培植人们的这种孝亲仁爱思想特别是提升道德信仰,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在祭祀先祖的庄严仪式中,人们的一片哀思和真情从现世延伸到了来世、从地上升华到了天国、从人性飞跃到了神性,正是在这种超越和飞渡中,人们确立起了自己的信仰,找到了自己赖以安身立命的精神家园。
也许因为清明祭祖有如此重要的作用,历代统治者和儒士们才会不遗余力地加以倡导和推行,而民间也积极予以响应。真可谓清明之祭,崇天祀祖,教化民众,利国利民,何乐而不为哉!
(作者系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第三篇:邯郸民间信仰
巫在我国有着久远的历史,殷商甲骨文中就有着大量的巫的占卜记录,从那时到现代,巫在我国流传了几千年。解放后破迷信,批唯心,严禁巫的活动,至文革,巫几近绝迹。文革后信仰自由,巫又渐次兴起。近些年,在农村,许多庙宇重新修建,许多巫立坛祭祀,巫又成了人民生活中的一部分内容。巫在邯郸有特殊的称呼,女子叫善友,男子叫巫祖码子。他们的主要活动是为了为人祈祷治病。其次如求福、求财、求子、求女、求雨等也是他们的活动,但这些活动和祈祷治病比起来要少得多。巫长期为人治病也形成了巫的医学理论,他们认为人的病分为两类,一为实病,一为虚病。所谓实病是指身体的各个器官所生的实实在在的病,所谓虚病,是在由神灵降灾所引起的病。实病要实治,即请医宴药,虚病要虚治,即请神去灾。有事也用虚实结合治疗。过去,在农村,巫和医是合为一体的,巫即是医,医即是巫,所以过去的医生又叫巫医。既然巫医一体,所以虚实结合也是很容易的。
巫医治病。请神除灾在信奉中是一项很重要的内容。在农村信奉神的人很多但并不是人人都能请神,只有那些立了坛的人才能请神。请神的形式也哥不想投,但大都是先烧香磕头,再言请神,神来了之后,身上就有反应,打哈欠,流泪,接着神就要了解你要解决的问题。善友请神说说的话,不管多长,全是韵文,且有声调,听来像是歌曲,像是戏剧,很好听。立坛请神巫医治病用的最多的方式是立坛请神,乞求保佑。先烧香三柱,给神灵磕头,然后请诸神下届,向神灵说明缘由,请众位神灵保佑,最后送众神归位。
神灵信奉者的文化状况,十个有九个没有文化,只有一人有文化,由于这些信奉人员文化素质低,所以他们不可能像基督教那样有自己的教义,有自己的理论,这些人信仰神灵,还属于原始宗教状态。分散性封闭性也是他们信奉的明显特点。这些农村的神灵的信奉者是各信各的神,各烧各的香,他们无限之间没有任何组织关系,他们的信仰方式也和他们的生产方式一样,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一般一个家庭信仰一种神。在神的传承上也是以家庭为单位,一般一种神灵只传给自己的子孙,而不传外人,这也造成了神的传承的封闭性。如果这家人丁兴旺,神就有可能传下去,如果人丁不旺,就有可能失传。就是一家人,如果后代不乐意传承先辈的神,先辈也没有任何强求传承的形式。所以在农村,一代人要产生许多神,一代人要消失许多神。民间宗教没有什么组织形式,纯属个人行为,没有什么教规、教义。是个人行为不向外扩展,流传也只传给自己的后代,如后代不接,就不再流传。
萨满跳神时,头戴系有铜玲的神帽,身着有许多飘带的神衣,腰束一圈铜镜。胸前挂一面护心镜,手持额姆琴神鼓。随着激扬有力的鼓点翩翩起舞。头上的铜铃,腰上束的那一圈铜镜,随着舞蹈的动作,发出有节奏的碰撞声。他越跳越兴奋,跳着跳着,突然放下手鼓,拿起神矛,在院子里横冲直撞,忽而跑进屋里从窗户跳出来,忽而爬山房顶剧目跳远,然后又跳下来,紧握短矛不断猛刺,嘴里发出“哈嘎”的喊声,他越跳越兴奋,甚至发起狂来,最后便昏迷过去。巫舞的舞者在跳舞时,一般都穿着特殊的服装,带有法器和一些特殊的装饰品,如鼓、铃、羽毛等,服饰上坠有金属、珠贝、护心镜等反光器物,舞蹈时,形声色浑然一体,增加了舞蹈的神秘色彩。
第四篇:民间信仰与宗教
民间信仰与宗教
摘要:我国是一个多宗教国家,主要包括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等。但同时我国大多数中国人是不信教的,中国人信仰的是祖先膜拜,上升到学术水平就是儒家,降到生活里就是要讲究孝道。同时又由于人们对信仰的需求,在不同地域产生了不同的民间信仰,这与一般意义上的宗教有所不同。民间信仰不同于宗教,但行使着宗教的使命,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传至当地的宗教文化。
关键词:民间信仰,宗教,地域。
民间信仰是指民众自发地对具有超自然力的精神体的信奉尊重。它包括原始宗教在民间的传承、人为宗教在民间的渗透、民间普遍的俗信以及一般的民众迷信。民间信仰是一个笼统的概念,将民间信仰单独作为一个概念,考虑到它对应于一个官方宗教而存在,而且也因为它有别于制度化的宗教,这一文化体系包括信仰、仪式和象征三个不可分开的体系。从意识形态上讲,它是非官方的文化;从文化形态上讲,它重在实践、较少利用文本并以地方的方言形式传承;从社会力量上讲,它受社会中的多数(农民)的支撑并与民间的生活密不可分。
宗教是一种社会行为,它包括指导思想(宗教信仰),组织(宗教组织,如教会,宗侣),行动(宗教组织内的活动,如祭祀,礼仪),文化(宗教建筑,宗教绘画,宗教音乐)等等方面的内容。宗教是一种对社群所认知的主宰的崇拜和文化风俗的教化,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多数宗教是对超自然力量、宇宙创造者和控制者的相信或尊敬,它给人以灵魂并延续至死后的信仰体系。宗教可以大致分为自发宗教和人为宗教两大类。自发宗教是非常原始的宗教,一般是原始社会时期的宗教。而现代的宗教基本上都是人为宗教。对一种成功的宗教能够为广大民众所接受,并且对某一时代人类的社会发展形成较大的影响。
从学术上讲,民间信仰与宗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宗教是一种具有完整理论体系的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而民间信仰则是一种在特定社会经济文化背景下产生的以鬼神信仰和崇拜为核心的民间文化现象。然而,现实生活中,我们发现,民间信仰和宗教有着很多的关联。在我国,由于历史传统和现实原因,真正意义上的宗教徒在人口中的比例并不高,而更多的是将宗教信仰和民间信仰相混,有时甚至很难区别哪种是纯粹民间信仰,哪种是宗教信仰。民间信仰的善男信女其信仰心理、信仰习惯、信仰感情与真正的宗教徒没有什么根本区别,但在数量分布上,可以说如汪洋大海,难以计数。宗教和民间信仰在现实生活中的互补和互动,构成了广大有神论群众信仰的基本格局,这是中国社会的一大特征。民间信仰与宗教的相同点如下:
1)相同的本质特征
从民间信仰与宗教产生和存在的心理根源上讲,宗教起源于人们对人类无法支配的自然界和社会异己力量的恐惧、敬畏和寻求慰藉。人们需要为心灵找寻一个庇护所,以化解对现世人生的不满与困惑。有研究表明,民间信仰的认识来源,主要是历史遗留的原始宗教,其次是已经消亡的传统宗教的历史残骸,或者传统宗教在民间社会的变异形态。因此,民间信仰在心理根源上也和宗教如出一辙,它关注普通民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需求和呼声,给人们精神支柱。在民间信仰中,人们根据各自的需求,找到相应的神明。例如,出海的船民,会寻求海神妈祖的救助;自食其力的生意人,会寻求关帝的保佑;希望早得贵子的农村妇女,会乞求观音菩萨的保佑。尽管这些神灵并不能满足世俗的一切愿望,但他们能给人们带来精神的安慰和幻想的幸福。
从社会功能上讲,和宗教一样,民间信仰的影响和社会功能也具有双重性。作为一种群众性的社会文化现象,民间信仰是传统文化中一项不可分割的内容,对于传统文化的形成、保护和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同时,必须看到,产生于中国封建社会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民间信仰及其各种组织,是中国封建社会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反映着低下落后的生产力水平,因而,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必然会有一定的消极作用。比如历代封建王朝册封了大量民间信仰的神祗以训导百姓,他们宣扬的皇权神授,“三纲”、“五常”等封建道德和迷信思想渗透到民间信仰中,成为民间信仰中“封建性的精神糟粕”。
2)相同的社会属性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与中国宗教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提出了我国宗教具有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和复杂性的“五性”特点的理论。近年来,在新的时代特征和国际背景下,宗教的长期性、群众性和特殊的复杂性这“三性”特点进一步凸显出来。民间信仰虽然不具备现代宗教的完整要素,不属于传统宗教,有的学者认为它具有自己特有的原始性、零散性和地方性(内三性)的特点,但也同样具有正规宗教的长期性、群众性和特殊的复杂性(外三性)的特点。
3)相交的现实生活
在中国这样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度里,多元文化和多元信仰决定了不可能由某一种或某几种宗教完全控制和覆盖整个社会。形形色色的民间信仰起着宗教所达不到领域的补充作用,这种达不到的领域包括达不到的地域和社会群体,也包括达不到的社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众多的民间信仰是宗教在中国存在和发展的强有力的社会基础和思想基础,反过来宗教也为民间信仰提供了素材。看一看实存于生活中的宗教和民间信仰,我们会惊诧的发现,如果按书本知识对宗教和民间信仰按图索骥,就如同纸上谈兵,缘木求鱼,完全摸不着了头绪。在民间,特别是广大农村,尽管有的信仰可以用信徒所参加的宗教组织来分类,但是明确归属某种宗教信仰的人毕竟不占多数,大多数还是像李景汉先生在社会调查中所写的那样“崇拜偶像,几乎无所不信”。“成千上万的人在这里祭拜祈禳、烧香请愿、参加庙会,而五道神、关帝、老母并不是纯粹的道教神仙,他们的信仰与崇拜活动也不具有任何宗教教义色彩而完全是出于生活实际的目的,如果需要,他们还可以去拜菩萨、去听布道,就像那里的‘万国道德会’一样,既侍奉释迦牟尼、穆罕默德、耶稣,又侍奉老子、孔子”。群众对各宗教的区别并不关心,在他们看来基督教的上帝和伊斯兰教的真主,佛教的菩萨和道教的神仙一样,都是神通广大、威力无边的超人,是人一生命运的主宰和救世主。民间信仰中的许多内容也受此影响,同时吸取了多种宗教的信仰内容和崇拜方式,从而出现了一批看上去或非佛非道、或亦佛亦道、或土洋结合的信仰形式和信仰组织。
宗教和民间信仰是民族文化的组成部分,其深层内涵都蕴藏着本民族的民族意识和民族精神。飘泊异乡的三胞和祈求外出亲人平安归来的三胞亲属前来奉香祷告,总是和爱乡认亲和崇敬故里英雄人物相联系的。宗教的基础是信仰,也有人认为是蒙昧主义。宗教只要求人们相信,不要求人们问为什么。宗教并不是迷信,也不带有封建色彩,所以它可以说是一种高尚的信仰。
近年来,民间信仰问题引起了党政部门和学术界的关注与重视。但要切实做好民间信仰活动的管理工作,在理论和实践上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首先,需要和对待宗教一样以“特别慎重”、“十分严谨”、“周密考虑”的态度来对待民间信仰。我国政府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把对宗教工作的方针概括为“四句话”,即“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其中的很多内容对于民间信仰,也是适用的。既要尊重各民族各地区具有民间信仰的这部分群众的信仰自由,又要依法管理相关事务,避免因活动混乱而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大局,积极引导民间信仰活动,剔除消极落后的因素,使之朝着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的方向发展。其次,既然民间信仰活动也要纳入依法管理的范围,因此需要对民间信仰活动的调研和管理办法进行更大胆的探索。这是我们必须要学习的功课,也是我们必然要面对的考试。目前,国际上一些
人士都乐此不疲地为我们做着答卷,我们自己更不能等闲视之。“对于别人来说,可能中国只是一个取样分析的区域,是一个与他们不同的社会的样品,而对于我们来说,它的未来将是我们的一切。”我们只有对自己真正了解,才能走好自己的路。
第五篇:民间信仰与宗教的关系
民间信仰与宗教的关系
民间信仰是指民众自发地对具有超自然力的精神体的信奉尊重。它包括原始宗教在民间的传承、人为宗教在民间的渗透、民间普遍的俗信以及一般的民众迷信。民间信仰是一个笼统的概念,将民间信仰单独作为一个概念,考虑到它对应于一个官方宗教而存在,而且也因为它有别于制度化的宗教,这一文化体系包括信仰、仪式和象征三个不可分开的体系。从意识形态上讲,它是非官方的文化;从文化形态上讲,它重在实践、较少利用文本并以地方的方言形式传承;从社会力量上讲,它受社会中的多数(农民)的支撑并与民间的生活密不可分。我们不可否认,作为占中国大多数人口的农村居民和一般民众的文化,民间信仰是中国文化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同等重要的是,中国民间信仰是复杂社会的宗教,但它不具有制度化的宗教的某些特点、与社会中的文本传统、官方文化和社会精英有相当微妙的关系,因此,构成世界上少见的宗教类型。在中国的现代化过程中人们不免会思考民间信仰作为一种传统势力是否与现代化的需要相适应这个问题。因此,考察民间信仰和现代化的关系,成为一个重要的学术课题,这种研究包括民间信仰是否包含现代化或反现代化的精神和伦理,以及现代化过程中民间信仰的实际遭遇和现状的反思。我们相信,中国民间信仰素材所能提供的理论阐述,将具有前所未有的独特体系。
宗教是一种社会行为,它包括指导思想(宗教信仰),组织(宗教组织,如教会,宗侣),行动(宗教组织内的活动,如祭祀,礼仪),文化(宗教建筑,宗教绘画,宗教音乐)等等方面的内容。宗教是一种对社群所认知的主宰的崇拜和文化风俗的教化,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多数宗教是对超自然力量、宇宙创造者和控制者的相信或尊敬,它给人以灵魂并延续至死后的信仰体系。宗教可以大致分为自发宗教和人为宗教两大类。自发宗教是非常原始的宗教,一般是原始社会时期的宗教。而现代的宗教基本上都是人为宗教。对一种成功的宗教能够为广大民众所接受,并且对某一时代人类的社会发展形成较大的影响。
在人类历史上宗教的产生和发展与很多因素有关,比如社会因素、心理因素、精神因素 等。但是宗教作为一种在历史上影响时间如此长、影响范围如此广泛、影响人数如此众多的 社会行为的产生和发展,最基本的最主要的因素在于:自从人类成为一种群体活动的生物,成 为具有社会性的群体以来,宗教就是作为具有培养和加强人的社会性作用的一种重要的社会 行为而成为社会的必需。虽然,世界上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民族可能有不 同的宗教,但是具有培养和加强人的社会性作用是所有成功的宗教的共性。
宗教和民间信仰是民族文化的组成部分,其深层内涵都蕴藏着本民族的民族意识和民族精神。飘泊异乡的三胞和祈求外出亲人平安归来的三胞亲属前来奉香祷告,总是和爱乡认亲和崇敬故里英雄人物相联系的。宗教的基础是信仰,也有人认为是蒙昧主义。宗教只要求人们相信,不要求人们问为什么。宗教并不是迷信,也不带有封建色彩,所以它可以说是一种高尚的信仰。
宗教信仰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有其发生、发展 和消亡的客观规律。宗教信仰在适应人类社会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特有宗教信仰、宗教感 情和与此种信仰相适应的宗教理论、教义教规,有严格的宗教仪式,有相对固定的宗教活动 场所,有严密宗教组织和宗教制度。但有些观点认为,某个民族只信仰某个宗教。而从考古 学的发现上得出的结论是,信仰不是天生的,是可以改变的。民族、宗教和文化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民间信仰和宗教的影响在世界上各个国家和民族中都存在。到目前为止,还没有 发现哪个国家没有民间信仰和宗教。
民间信仰和宗教相互依存,相互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