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水利工程项目质量与安全管理
水利工程项目质量与安全管理
摘 要: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撑,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关系到国计民生。目前,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水利工程项目越来越多,然而,人们也对水利工程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而使得水利工程的建设又将会面临着新的机遇以及挑战,文中主要针对我国水利工程项目中的质量和安全管理进行深放的探讨分析。找出所存在的问题,针对此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关键词:水利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安全管理
引言: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产生巨大影响,并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作为我国一项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工程,与国家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并影响着未来我国经济发展策略的制定,从而水利工程的质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随着我国对水利工程的进一步重视,国家投入逐年加大,我国的水利工程建设获得了快速的发展。水利工程的建设是农业经济发展的命脉,只有建立水利工程中的运行及管理体系才能从根本上提高水利工程的使用的时限和质量。只有良好的水利工程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及通过水利的建立和管理才能最终实现促进经济效益和社会环境效益的和谐统一。但是在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对水利工程的健康持续发展造成了一定程度的阻碍,需要人们对其进行更深层次的探讨。需要人们对其进行更深层次的探讨。
一、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的特点
1.施工工程量大
通常情况下,水利施工的工程量较大、投入的机械设备的较多、需长时间的施工建设、并且施工的强度也较高、对施工的环境的要求较为严格、非常容易受到施工环境的影响,从而在水利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必须对相应的施工工程的方案进行选择以及比对,才能选出最佳的施工方式从而保证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
2.施工的危险系数较高
在水利工程项目的施工中,所涉及的领域比较广,并且需要投入大量的机械设备,从而水利工程的施工项目的危险性也较高,并且施工中所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的作业环境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同时,水上作业、高空作业以及水下作业也较多,由此综合形成了水利工程的危险系数,相对其他行业而言,水利工程的施工具有较高的危险性,在施工中,施工人员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各项操作也要按程序进行,并且需要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提高水利工程施工质量。
3.施工现场偏远
水利工程的施工就通常情况绝大多数是位于交通较为不便利的偏远的谷地,甚至是难以开发的山区,并且距离施工建设的基地较远,从而影响了对建筑材料的采购运输及机械设备的调用和管理,造成了施工成本的波动大,不利于生产成本的控制。
4.受地质环境影响大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建设,大多数的施工环境为河流,所以施工时必定受到地形地质、气象和水文等自然条件的影响。水利工程通过围堰填筑、导流和基坑的排
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 12工程造价 刘壮
水等方式进行施工进度的控制,从而确保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
二、水利工程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分析
1.水利工程的监督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规范调查显示,目前我国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的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和不完善,法律规章的执行力度不够,质量监督和管理的实际执行不强,检测的管理手段也没有达到应有的工程管理和控制的效果。水利工程项目的评定也缺乏可信度和权威度。同时,质量管理和监测的机构由于其自身的限制难以发挥深入有效的监督作用,质量检测员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不够,工程项目的监督流于形式。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不规范也导致了质量监督管理的不规范,相应的部门管理职责不清、权利不明,难以有效对施工企业的施工质量进行有效管理。
2.水利工程项目不规范施工,难以保证工程项目质量
通常情况下,水利工程项目的完成都是通过多次转包和层层收费,致使水利工程的资金流失严重。由于水利工程利润驱使,水利工程项目的施工难以建立规范的秩序,从而导致工程项目的质量难以保证。同时,工程项目的施工不规范、施工过程管理中的质量也难以得到有效的保证,质量管理的水平较低,工程项目施工的体系不完善。
3.水利工程项目设计水平低下
有些施工企业为了节省成本,通常聘用非专业或者技术不过关的设计人员进行施工项目设计,从而导致工程项目的整体设计水平低下,进而影响到整个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同时,有些施工单位前期工作不够充分,设计过程中也并没有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影响因素,致使整体的结构布局不合理,也并没有未执行强制性标准。此外,有些设计人员的设计质量不高,图纸粗糙,施工时随意变更图纸,并且设计质量缺乏有效监督,质量控制手段落后,并没有从根本上把好质量关。
三、水利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策略
1.严把施工材料关
一般情况下,水平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工程项目的使用期限往往由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材料决定。因此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施工材料的选择应严格根据施工的合同以及施工图纸的设计的规范要求。所以在建立了具体而详细的施工材料的采购计划基础之上还要实现施工材料的施工及使用。在施工材料的采购基础支行应选择大规模、高信誉、强抗风险的企业作为材料供应商,而且要在采购过程中签订采购的合同进一步确定施工材料的数量规格和价格等。通过合同的形式确定了材料供应方及施工方的权责和处罚等款项。在施工材料采购完成之后,施工企业还须对施工材料进行检查核对,对不符合规格的材料采取相应的措施。对重要的施工材料要建立的调查制度,最终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企业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明确地规定了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落实各级领导安全责任制,强调法人代表负责制由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科长具体抓,各班组设兼职安全员,与各施工队之间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求各施工队必须与各施工人员签订安全
生产责任书,从面到点层层落实。必要时还要制定相关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根据各岗位、各工种的安全生产职责,对各班组实行安全生产考核,使安全生产与职工的经济利益挂钩,实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加强劳动纪律的遵守,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对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地提高水利工程的质量。
3.加强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
对于施工企业的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必须建立整洁而有序的施工现场的管理措施,从而建立较为科学而有效的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的环境要素。通过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有效管理,也能建立更为有效率的施工场地的应用模式,通过结合建筑工程的实际施工条件和施工环境,按照具体的工程项目的施工要求和施工总体进度和计划等的控制,实现了对施工现场的有效管理和控制。水利工程现场管理可通过平面布置图对工程项目的进度和整体的计划进行有效的控制。通过张贴醒目标示实现了危险行为的管理和控制,从而在具体的安全标准和消防措施的建设上实现具体的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通过建设符合相应管理规定的现场管理的条件设施,实现对建筑工程现场的有效改造,营造出适合工程项目建设的现场制度管理和及时的环境监控。水利工程的现场管理能有效建立高效而环保的质量管理和控制的体系,从而能建立工程项目的有效质量管理体系。
4.强化施工机械和设备管理水平
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中,由于施工量比较大,所以使用的机械设备也较多,对工程项目中相应机械设备的使用对其质量产生深远的影响。随着技术水平的提高,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中的机械设备的种类也日趋丰富化。在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项目的建设过程中,要根据具体的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项目的特点,配置最佳的设备,且要建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机械设备的有效使用和管理体系。从而保证相应机械设备的良好的状态和使用效率。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应该实现人机固定的使用模式,同时也要建立机械设备的规范保养及建立机械的档案记录和管理。建立定期保养的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建立可靠安全的机械设备的运行模式,从而降低消耗同时延长机械设备的使用期限,从而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
5.提高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
在水利工程项目施工中,施工质量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水利施工人员的素质影响,必须从根本上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专业素养,才能为水利工程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提供有利条件。因此,在水利工程项目在取得工程项目的建设权利后,必须优选选取经验丰富的项目管理或者管理人员,负责管理,而后根据具体工程项目的特点建立施工项目的经理部,实现对工程项目的全面管理。同时,还要努力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定期对其进行培训,并需要结合各领域的知识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辅导,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让他们更好地适应当今社会发展的需求,确保水利工程施工的质量达标,并提高水利工程施工技术水平。
四、结语
综上所述,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控制直接关系到整个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关部门应该予以足够的重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水利工程建设不断增多,然而水利工程的施工也将面临着新的挑战与机遇。因此,这就需要相关技术人员必须努力探讨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方法,因为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直接影响到整个水利工程建设的成败,同时,伴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
展趋势,水利工程建设也应建立科学的发展模式,并为提高我国今后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提供可靠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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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处罚制度
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处罚制度
一、例会制度
每次例会参加人员必须按时到会并签名(有事提前向监理和业主请假),无故不到者罚款200元,迟到、早退者罚款100元。
二、文明工作管理制度
承建单位任何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理人员的合理指挥,若不服从或闹事者将对项目部处以1000元罚款,若辱骂、殴打建设单位和监理人员,则对该项目部处以5000元罚款,并责令当事人无条件离场。
三、进度计划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主管工程师不得撤离工地,有事外出,须报监理批准(项目经理或技术主管必须有一人常驻工地),无故脱岗者,每天罚款200元。
2、施工单位制定的下月进度计划应当在当月的25日前,下周计划应当在本周五之前报监理及甲方,否则,每延误一天,罚款100元。
3、月计划排列必须满足总进度计划,不满足的罚款100元,并重新排计划,周计划必须满足月计划,否则,罚款50元并重新排计划。
4、施工进度的周计划由于施工方原因没有完成的给予300元罚款,连续两周没有完成计划的罚款1000元,未按月计划完成任务的罚款1500元,连续两月未完成计划的罚款5000元。同时,由施工单位负责查明原因,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报监理、甲方备案,若在下一节点时间赶上进度计划,则取消罚款。
5、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或双方达成的临时计划,施工单位未完成的每拖延一天罚款300元。
6、工程例会所要求报的报验资料、计划不能按时完成,拖后一天,罚款50—100元。
四、质量管理
1、上道工序未经验收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给予1000元罚款。并责令重做。
2、建设单位与监理人员巡视现场时,发现施工中滥制滥造,偷工减料的,要求其立即返工和停工整改,并给予1000元—10000元罚款。
3、劳务公司专职质检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分项工程必须自检合格后方能报监理人员检查验收,未经检查验收的,未经施工方“三检”合格或达不到合同要求的,每次罚款200元。
4、钢筋隐蔽验收中有油渍銹污的每处罚款50元,钢筋规格、品种、绑扎不符合图纸要求的罚款300元,并立即整改。焊工无操作证,上岗证施焊者每人罚款200元;焊件不试验的每件罚款300元。
5、混凝土浇注前,模板内有杂物每处罚款50元。
6、模板支设时不涂隔离剂、模板面不清理或早拆模板或麻面的每处罚款50元。不得使用油性隔离剂
7、模板拆除不报验,每次罚款200元,拆模后砼构件每发现一处严重外观质量缺陷的罚款500元,未经监理许可私自处理严重外观质量缺陷的,发现一处罚款1000元。
8、浇注混凝土未报验,罚款500元。
9、对监理下达的监理通知,置之不理或不执行、不回复的,对劳务公司给予1000—3000元罚款。
10、主体结构工程(砖砌体、填充墙砌体、配筋砌体)。
⑴、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责令改正,罚款100元以上:
①水平灰缝厚度(10皮砖,多孔砖5皮)大于正负10mm; ②水平灰缝平直度大于12mm(每层三皮);
③砌体留直槎不按规定放置拉结筋或者拉结筋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④砌体垂直度偏差大于5mm(每层三处);
⑤砌筑加气混凝土块、砖,未按规定浇水; ⑥砌体构造柱未按规定留置马牙槎;
⑦阳台隔墙和扶手与墙体之间的连接未采取可靠的拉结措施。
⑵、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责令改正,罚款200元以上;①砌筑砂浆拌制处未按要求或未按规定采用中粗砂的;
②砌体垂直度偏差大于15mm;
③砌体砂浆拌制处未挂配合比牌或不计量的;
④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每组抽检三块砖,饱满度小于80%; ⑤砌体转角处不按规定留置斜槎,斜槎长度小于高度的2∕3; ⑥框架柱间填充墙拉结筋不符合模数要求,折弯压入砖缝的;
⑦主体与阳台栏板之间的拉结筋未预埋拉结筋或埋件的;
⑧电线导管在多孔砖砌体中斜向敷设的; 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令改正,罚款500元以上:
①外墙砌筑留设架眼的,或经甲方和监理同意留架眼时,架眼封堵不符合要求的。
②外墙砌筑未采用五皮砖一灌浆的;
③楼板板缝未按照规定放置板缝筋或未增设板缝筋的、板带的; ④外墙粉刷做法不符合图纸设计文件和建设方要求的; ⑤外墙饰面砖未采用压浆勾缝的,⑥在砌体上开凿水平沟槽的。
11、现浇混凝土结构。
(1)、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责令改正,罚款100元以上: ① 商品混凝土无出厂合格证和未报验的; ②梁、柱主筋露筋长度大于100mm;
③梁、柱、楼梯缝隙夹杂物长度超过50mm,或深度超过保护层;
④现浇砼框架结构拉结筋不符合拉拔试验要求的;
⑤模板缝没有做到平整,严密、预埋件安装位置正确牢固。
⑵、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责令改正,罚款200元以上: ② 柱胀模面积一处大于50cm2,或厚度大于30mm;
②基础、墙板胀模面积一处大于100cm2或厚度大于35mm,每处罚款100元;
③墙、柱垂直度超过15mm;
④基础、墙、板缝隙夹杂物长度超过200mm,深度超过保护层的;
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责令改正,罚款300元以上: ② 施工现场拌制砼,未按实验室配合比施工; ②未配备合格的计量工具,或不按规定计量拌制砼;
③梁柱钢筋偏位,造成保护层小于或大于规定要求的;
④梁柱预留钢筋长度及钢筋接头、伸入支座、钢筋的绑扎不符合标准和强制性条文规定的;
⑷、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责令改正,罚款500元以上: ② 板(模板支架)方案未经设计计算和审查批准;
②施工未按规定制作存放试块、试件,缺少标识,无专业人员负责。
12、地面工程
⑴ 地热面层严重开裂、起砂面积大于200cm2,每处罚款50元。⑵、凡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房间、阳台、卫生间、厨房四周墙面及地面、渗漏或倒泛水,每处罚款100元。
⑶、板块面层空鼓面积大于10cm2每处罚款50元,板块间高低差大于2mm,每处罚款50元。
⑷、踢脚板凸出墙面、厚薄不均匀,比规定厚度(水泥踢脚线6-8mm,板块8-10mm)超高2mm,每处罚款50元。
⑸、楼梯踏步每步超过5mm,装饰板块高度超过2mm,每处罚款50元。
⑹、管子四周未按要求封堵,每处罚款50元
⑺、在做好的楼地面上拌和和倾倒砂浆造成污染的,每处罚款100元。
13、门窗工程 ⑴、门窗樘为按设计要求的水平标高或平面位置安装,偏差大于 20mm,每樘罚款50元。
⑵、塑钢门、窗开启不灵活,拉手、扶手、锁具等安装不牢固,每 处罚款50元。
⑶、塑钢门窗边框渗水、每处罚款50元。
⑷、塑钢门窗框周边发泡不密实或断条严重者每处罚款50元。
14、抹灰、墙地砖砖等工程
⑴、粉刷墙面、柱面墙裙等起壳、裂缝、面积超过200cm2,每处罚款50元,平顶起壳造成脱落,每处罚款100元。
⑵、管道后面墙未抹灰或严重高低不平,每发现一间罚款100元。⑶、门窗洞口及墙面转角处未做护角或不按规范粉护角,每处罚款50元。
⑷、外墙的窗台,雨蓬、阳台、腰线等凹出墙面处未做滴水线,槽线未按规定做水线槽,每处(条)罚款20元,女儿墙压顶坡向朝外墙面,每条(处)罚款50元。
⑸、外墙面保温板粘贴及罩面严重掉粉、起皮、漏网、透底面积超过100cm2每处罚款200元,⑹、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无加强措施罚款100元。⑺、粉刷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cm无加强措施罚款100元。
⑻、阴阳角角度超过3mm每处罚款50元(用检测尺检查)。⑼、面砖、地砖、瓷砖起壳空鼓面积超过20cm2,每处罚款50元。⑽、外墙开裂或渗水或外墙涂料存在明显色差,每处罚款200元。
15、防水工程
⑴、水泥砂浆防水层阴阳角没有做成圆弧形每处罚款100元。⑵、水泥砂浆防水层必须结合牢固,发现空鼓现象每处罚款50元。⑶、卷材防水层短边和长边搭接宽度小于100㎜每处罚款100元。⑷、采用多层卷材时,上下两层和相临两副卷材的连接缝应错开1∕3副宽,且两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若不符合规范每处罚款100元。
⑸、卷材防水层有空鼓现象每处罚款100元。
⑹、卷材防水层转处、变形缝,穿墙管道等细部做法不符合设计要求每处罚款100元。
⑺、卫生间防水工程无二次闭水实验罚款1000元。
16、屋面工程
⑴、屋面渗漏无论范围大小,每处罚款200元。
⑵、屋面和檐沟流水方向不正确造成积水深度超过5 mm,每处罚款50元。
⑶、刚性屋面分仓缝脊相邻高差大于20 mm,每处罚款20元。⑷、刚性屋面层与女儿墙、烟囱、水箱、管道等交接处未按规定做泛水或高度低于250mm,每条罚款50元。
⑸、刚性防水层与女儿墙连接处未按规范脱开,未用柔性材料填缝每处罚款100元。
⑹、卷材屋面同地下防水工程卷材防水。
⑺、落水管管材松动或承插口边距墙面小于20mm,每处罚款50元。⑻、未按要求设置排气孔,每少一只罚款50元。⑼、屋面无蓄水或淋水实验的罚款1000元。
1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罚款1000元—5000元以上:
①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质量规定的;
②提供不真实工程资料、材料,办理证明的;
③出现质量事故擅自处理的。
18、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罚款1万—2万元以上: ①承包单位未经业主和监理项目部同意,擅自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②承包人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测,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材料取样检测的;
19、承包人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处罚1万—5万元。
20、经第一次处罚后,需整改的仍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第二次加倍处罚并责令停工整顿。
21、未按照约定使用材料,处以合同约定材料与自行变更材料价差的10—20倍罚款,并不少于1万元以上的经济处罚。必须进行重新检测,承包人承担全部检测费用。
22、对工程施工承包人违反国家规定,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的,构成犯罪的,报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
为了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证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减少一般性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参照《吉林省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办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进行落实。
经检查发现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事故隐患,立即制止要求整改,进行批评教育,同时予以经济处罚。对于管理人员的违章,给予从重处罚。
1、无安全保证体系或保证体系不健全的罚款500元。
2、无安全管理制度,制度不上墙的罚款300元。
3、工人进场无安全交底,无书面材料报监理部的,罚款500元。
4、特殊岗位无操作证,罚款200元。
5、材料筋场后堆放不整齐,无分类挂标示牌的每处罚款100元。
6、例会纪要中要求劳务公司完成的有关事项必须按期完成,否则,每延误一天罚款200元。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责令改正,罚款50元以上: ⑴不按规定戴安全帽、安全带者;
⑶电闸箱内进出线从箱门口或箱上、下出入的; ⑷配电箱、开关箱内放杂物者; ⑸电线接头不牢,接头或电线中间有金属丝外露的;
⑹电源线与钢筋、钢管接触处未采取绝缘措施的; ⑺氧气瓶与乙炔瓶,并与动火点之间不符合安全距离的; ⑻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乱倒污水者; ⑼未办理动火证动火者;
⑽施工人员家属、小孩进入施工现场的,在施工现场吵闹、动手动脚开玩笑者;
⑾招用聋哑伤残人员从事施工的; ⒀在施工现场内赤脚、赤身和只穿内裤者; ⒁高空作业穿硬底鞋、塑料底鞋者; ⒂操作打夯机不戴绝缘手套、不穿绝缘鞋者;
⒃安全帽材质不符合要求,安全帽无带的,有安全帽不戴的;
⒄电锯、电刨无安全装置,机械传动部位无安全罩,砼搅拌机料斗无侯检链、保险钩的;
⒅施工现场危险部位,不按照规定设置安全标志牌或机械设备无操作规程牌的;
⒆机械人员或值班电工,下班未切断电源,开关箱未上锁者;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责令改正,罚款100元以上: ⑴悬空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者;或搭设防护网不合格的。⑵开关箱中,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者;
⑶吊盘无防护门,卷扬机司机因故临时离开岗位,未将吊盘放至地面,未切断电源或未锁上开关箱者; ⑷木工棚、仓库内烧火、烤火、吸烟者;
⑸私拉乱扯电线,使用护套线、花线、胶质线的,电线拴挂钢管或用铁丝绑扎电线,以及电线接头绝缘包扎不良的; ⑹从高处往下抛掷物料、建筑垃圾的;
⑺搅拌机料斗坑内有人清理,未挂保险钩,未切断电源,开关箱未上锁的;
⑻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者、乱倒垃圾的;
⑼生活区、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⑽起重作业违反“十不吊”的安全规定的;
⑾金属容器内、坑内、潮湿场所等施工,不使用安全电压照明的;
⑿违章作业造成了人员轻伤者的;
⒀平刨、圆锯、电焊机等无安全防护装置的,未采用接零保护的;
9、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500元以上:
⑴省市上级安全检察指出整改的生产安全隐患,不按时整改复查,不按时将复查和整改情况反馈给上级检察部门者;
⑵基坑深度超过5米,无专项施工支护方案的,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无临边防护措施的;
⑶脚手架、龙门架、塔吊及“四口、五临边”不按规定进行防护的; ⑷脚手架未随施工进度搭设,操作层未满铺架板,架板内未按规定设置平网的,以及缺少拉接、变形超出规定的;
⑸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无签字的,未按安全技术交底检查落实的; ⑹塔吊、施工电梯无安全验收合格证的;
⑺未经批准,拆除安全防护装置;虽经批准,不按要求及时恢复安全防护装置的;
⑻乘坐塔吊吊斗上下者;
⑼无消防措施、制度或灭火器材的; ⑽安排非特种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
⑾破坏消防设施者;占用安全通道、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 ⑿不按期进行电气、塔吊、施工电梯检查,检查修理无记录; ⒀未按规定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不具体,没有针对性的;
⒁起重钢丝绳和电源线经过通道而未做过路保护的;
⒂各类手持电动工具没有绝缘的,打夯机没有安排专人调整电源线的。
10、下列情况之一者,从重处罚:
⑴省、市进行安全文明生产,消防安全,卫生环保,劳动合同等专项检查不合格的项目,罚款1000—5000元;
⑵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赌博的,对承包人罚款5000元以上,造成伤害由承包人负责,打群架的队伍给予双方各罚款10000元,并承担各自的责任,另报公安部门处理;
⑶有5处及其以上一般安全隐患或有1处及以上重大安全隐患,罚款2000元,每发生一人重伤事故,罚款 1000元,发生一人死亡事故,罚款 10000元至20000元,并负责交纳上级有并部门的处罚,和事故处理费用,伤亡赔偿费用。⑷发生重伤事故或死亡事故,除给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外,还分别给项目主要负责人罚款,项目经理部还要全额承担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处罚人员伤亡经济赔偿。
⑸现场安全防护差、不支持安管人员的工作,安全不投入,不改善工人安全生产环境的项目负责人,给予从重处罚。
⑹安全管理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深入施工现场行使安全监督检查,不及时收集整理档案资料,不及时将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情况反馈给主管领导,检查部门等,给予罚款100元至500元,屡教不改者,给予开除工地处理。
⑺经教育处罚不改者,要加重处罚,除将清出施工现场外,要对其罚款1000元至2000元;
⑻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不保护事故现场,隐瞒不报或不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的,给予罚款2000元至50000元;
⑼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项目经理部,罚款1000元至2000元,造成安全事故的,要加倍处罚。
⑽不支持安管人员的监督检查,干扰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对安全隐患不按期整改的有关人员,给予罚款1000元。
⑾违犯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和标准,给予1000—5000元的罚款。⒀特种工无证,从事特种作业的,处1000元以上罚款。
备注:
1、在执行处罚时,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要根据处罚规定和现场实际情况相结合,进行处罚。
2、罚金在500元以下的交现金,限24小时内上交,超过24小时者,加倍处罚。超过1000元的从工程款中扣除。
3、以上罚款由建设单位工程部和监理项目部共同认可后,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部,所有罚款,均交建设单位工程部,若限期不交,将在支付工程款中加倍扣除,所收罚款,作为每月根据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劳动竟赛中三方先进管理人员、管理单位的奖励基金及公益事物费用开支。
第三篇:水利工程项目管理“三项”制度
水利工程项目管理“三项”制度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水利部水建[1995]128号)明确,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简称“三项”制度
一、项目法人责任制
项目法人责任制是为了建立建设项目的投资约束机制,规范项目法人的有关建设行为,明确项目法人的责、权、利,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建设工期。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对于生产经营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现全过程负责。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是我国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方向。从目前来看,有关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实施工作,还处于初始阶段,需要进一步积极探索。
1.法人
法人是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是由法律创设的民事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应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我国的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①企业法人
是指从事生产、流通、科技等活动,以获取盈利和增加积累、创造社会财富为目的的营利性社会经济组织,是国民经济的基本单位。企业法人必须经过核准登记,才能取得法人资格。
②机关法人
是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并因行使职权的需要而享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只有在参加民事活动时才是法人,是民事主体。在进行其他活动时不是法人,而是行政主体。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③事业单位法人
是从事非营利性的各项社会公益事业的各类法人,包括从事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公益事业的单位。这些法人不以营利为目的,一般不参加生产和经营活动。虽然有时也取得一定收益,但属于辅助性质。事业法人的成立,一般不用进行法人登记,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有时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④社会团体法人
是由自然人或法人自愿组成,从事社会公益事业、学术研究、文学艺术活动、宗教活动等的法人。如中国法学会、中国水利学会等。社会团体法人一般要通过核准登记成立,发起人在取得国家有关机关的批准后进行筹建,向民政机关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
2.项目法人
我国建设项目管理体制中,项目法人是从1994年才提出的。在此之前,多数提法是项目业主。从国家政府部门文件来看,水利部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从基本建设管理体制的大局出发,率先提出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并以水建[1995]125号文件印发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该文件对项目法人规定如下: ①投资各方在酝酿建设项目的同时,即可组建并确立项目法人,做到先有法人,后有项目。②国有单一投资主体投资建设的项目,应设立国有独资公司;两个及两个以上投资主体合资建设的项目,要组建规范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办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体改委颁发的《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国家计委颁发的《关于建设项目实行业主责任制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以明晰产权,分清责任,行使权力。
③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它项目建设组织即为项目法人。
国家计划委员会计建设[1996]673号文件《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对项目法人和项目法人的设立和组织形式做了如下规定:
①由原有企业负责建设的基建大中型项目,需新设立子公司的,要重新设立项目法人,并按上述规定的程序办理;只设分公司或分厂的,原企业法人即是项目法人。对这类项目,原企业法人应向分公司或分厂派遣专职管理人员,并实行专项考核。
②项目法人的设定
新上项目在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应及时组建项目法人筹备组,具体负责项目法人的筹建工作。项目法人筹备组应主要由项目的投资方派代表组成。
有关单位在申报项目可行性报告时,须同时提出项目法人的组建方案。否则,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不予审批。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正式成立项目法人。并按有关规定确保资本金按时到位,同时及时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公司章程须报国家计委备案。其它项目的公司章程按项目隶属关系分别报有关部门、地方计委备案。
项目法人组织要精干。建设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咨询、监理、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等各类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3.项目法人组织形式
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投资方负责组建。国有控股或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监事会由各投资方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组建。
4.项目法人责任制及项目法人职责
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前身是项目业主责任制。项目业主责任制是西方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在我国建立项目法人责任制,就是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转换项目建设与经营机制,改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从而在投资建设领域建立有效的微观运行机制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核心内容是明确了由项目法人承担投资风险,明确了项目法人不但负责建设而且负责建成以后的生产经营和归还贷款本息。项目法人要对项目的建设与投产后的生产经营实行一条龙管理,全面负责。我国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殖,实行全过程负责。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转换建设项目投资经营机制、提高投资效益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体现了项目法人和建设项目之间的责、权、利,是新形势下进行项目管理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
建立项目法人责任制意义重大。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要更加重视和发挥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上的作用。投资建设领域要实现这一改革目标,除了要积极培育和建立建设资金市场、建设物资市场和建筑市场等以外,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实行政企分开,把投资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由项目法人从建设项目的筹划、筹资、设计、建设实施直到生产经营、归还贷款本息以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殖实行全过程负责,承担投资风险,从而真正建立起一种各类投资主体自求发展、自觉协调、自我约束、讲求效益的微观运行机制。因此,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不仅是一种新的项目组织管理形式,而且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投资建设领域实际运行的重要基础。
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一是明确了由项目法人承担投资风险,因而强化了项目法人及投资方和经营方的自我约束机制,对控制工程概算、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可起到积极的作用。二是项目法人不但负责建设而且负责建成以后的经营和还款,对项目的建设与投产后的生产经营实行一条龙管理,全面负责。这样可把建设的责任和生产经营的责任密切结合起来,从而较好地克
服了基建管花钱、生产管还款,建设与生产经营相互脱节的弊端。三是可以促进招标工作、建设监理工作等其它基本建设管理制度的健康发展,提高投资效益。随着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特征的现代企业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应用,项目业主责任制同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发展成为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作为项目建设与生产经营全过程中运用现代企业制度进行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已正式于1995年9月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按水利部文件规定:“根据水利行业特点和建设项目不同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市场需求等情况,将建设项目划分为生产经营性、有偿服务性和社会公益性三类项目。自1995年4月22日起,今后新开工的生产经营性项目原则上都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其他类型的项目应积极创造条件,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⑪项目法人的管理职责
项目法人的主要管理职责是:对项目的立项、筹资、建设和生产经营、还本付息以及资产保值的全过程负责,并承担投资风险,具体包括八点:
①负责筹集建设资金,落实所需外部配套条件,做好各项前期工作。
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查或审定工程设计、概算、集资计划和用款计划。
③负责组织工程设计、监理、设备采购和施工招标的工作,审定招标方案。要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全面审查,综合评选,择优选择中标单位。
④审定项目投资和建设计划;审定项目财务预算、决算;按合同规定审定归还贷款和其它债务的数额;审定利润分配方案。
⑤按国家有关规定,审定项目(法人)机构编制、劳动用工及职工工资福利方案等,自主决定人事聘任。
⑥建立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向水利建设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建设情况。
⑦项目投产前,要组织运行管理班子,培训管理人员,做好各项生产准备工作。
⑧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内容建成后,要及时组织验收和办理竣工决算。
⑫董事会的职权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所组建的建设项目董事会的职权是:
①负责筹措建设资金。
②审核、上报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文件。
③审核、上报投资计划并落实资金。
④提出项目开工报告。
⑤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⑥负责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⑦审定偿还债务计划和生产经营方针,并负责按时偿还债务。
⑧聘任或解聘项目总经理,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建设项目的董事会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行使职权。
⑬项目总经理的职权
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聘任项目总经理,项目总经理具体行使以下职权:
①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对项目工艺流程、设备选型、建设标准、总图布置提出意见,提交董事会审查。
②组织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施工队伍和设备材料采购的招标工作,编制和确定招标方案、标底和评标标准,评选和确定中标单位。实行国际招标的项目,按现行规定办理。
③编制并组织实施项目投资计划、用款计划、建设进度计划。
④编制项目财务预、决算。
⑤编制并组织实施归还贷款和其它债务计划。
⑥组织工程建设实施,负责控制工程投资、工期和质量。
⑦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在批准的概算范围内对单项工程的设计进行局部调整(凡引起生产性质、能力、产品品种和标准变化的设计调整以及概算调整,需经董事会决定并报原审批单位批准)。⑧根据董事会授权处理项目实施中的重大紧急事件,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⑨负责生产准备工作和培训有关人员。
⑩负责组织项目试生产和单项工程预验收。
11拟订生产经营计划、企业内部机构设置、劳动定员定额方案及工资福利方案。
12组织项目后评价,提出项目后评价报告。
13按时向有关部门报送项目建设、生产信息和统计资料。
14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项目高级管理人员。
目前,水利部已将适时加快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进程、巩固和发展建设监理制度、完善和发展招标投标制度,作为下一步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即进一步深化“三项制度”的改革。
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后,项目法人与项目建设各方的关系是一种新型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运行的关系。在项目管理上要形成以项目法人为主体,项目法人向国家和投资各方负责,咨询、设计、监理、施工、物资供应等单位通过招标投标和履行经济合同为项目法人提供建设服务的建设管理新模式。政府部门要依法对项目进行监督、协调和管理,并为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帮助项目法人协调解决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和社会治安问题。建设单位不等同于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只是代表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进行管理的机构。
二、招标投标制
招标投标制是指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选择水利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等单位。
在旧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建设项目管理体制是按投资计划采用行政手段分配建设任务,形成工程建设各方一起“吃大锅饭”的局面。建设单位不能自主选择设计、施工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靠行政手段获取建设任务,从而严重影响我国建筑业的发展和建设投资的经济效益。
招标投标制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筑市场买卖双方的一种主要竞争性交易方式,是由建筑生产特有的规律所决定了的。我国推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促使建筑市场各主体之间进行公平交易、平等竞争,以提高我国水利水电项目建设的管理水平,促进我国水利水电建设事业的发展。关于招标投标的有关知识见第二章。
三、建设监理制
建设监理制是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施建设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是指建设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以及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实行的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按照合同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和质量,并协调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1.概述
工程项目管理和监理制度在西方国家已有较长的发展历史,并日趋成熟与完善。随着国际工程承包业的发展,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制订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已为国际承包市场普遍认可和广泛采用。该合同条件在总结国际土木工程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科学地将工程技术、管理、经济、法律结合起来,突出施工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详细地规定了项目法人、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三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对建设监理的规范化和国际化起了重要的作用。无疑,充分研究国际通行的作法,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加以利用,建立我国的建设监理制度,是当前发展我国建设事业的需要,也是我国建筑行业与国际市场接轨的需要。
水利部是建设监理制推行最早的行业管理部门之一。1990年10月以来,水利部先后颁发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试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管理办法(试行)》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经过几年的实践,水利部于1996年9月正式颁发了以上三个建设监理法规文件。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中指出:“在我国境内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施建设监理,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也应逐步实施建设监理。本规定中的„水利工程‟包括防洪除涝工程、灌溉排水工程、水力发电工程、乡镇供水工程、给排水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水利工程、水利系统的地方电力工程及其配套和附属工程,以及外资、中外合资兴建的水利工程”。
2.建设监理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1)水利部
水利部主管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其办事机构为建设司。主要职责:
①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法规,并监督实施。
②审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
③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审批和注册管理工作。
④指导、监督、协调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⑤指导、监督部直属大中型水利工程实施建设监理,并协调建设各方关系。
⑥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培训管理工作。水利部设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和监理工程师资格审批工作。
(2)各流域机构
各流域机构协助水利部管理本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其办事机构为建设处(局)。主要职责:
①贯彻执行水利部有关建设监理的法规。
②负责本流域机构所属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初审。
③负责组织本流域机构所属单位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资格初审和注册工作。④对在本流域机构直属水利工程中从事建设监理业务的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进行管理。⑤指导、监督本流域机构直属水利工程实施建设监理,并协调建设各方关系。
⑥负责组织本流域机构所属单位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培训管理工作。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其办事机构一般为建设处。主要职责:
①贯彻执行水利部有关建设监理的法规,制定地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②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初审。
③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资格初审和注册工作。④对在本行政区域内地方水利工程中从事建设监理业务的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进行管理。⑤指导、监督地方水利工程实施建设监理,并协调建设各方关系。
⑥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培训管理工作。
第四篇:浅谈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与安全文化
浅谈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与安全文化
作者:缪俊
工作单位:上海市第五建筑有限公司
摘要:安全生产管理最根本的目的是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是对项目执行的基本要求;是保护社会生产力,保护生产关系,发展经济。
关键词: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管理是以管理体系为基础,以安全文化为灵魂的综合性科学。2003年以来,在推行管理体系过程中,把泊来的安全管理方法,通过消化、融合、改造、吸收,企业形成了一套适应性较强、特色鲜明的文化,并逐步渗透到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使企业的安全文化逐步得到了深化。实现了企业安全由经验管理到体系管理的跨越,使员工树立了“安全才能生产,安全才有效益、安全才能回家”的理念。
一、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实施安全文化管理。
安全管理的核心是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文化推介。安全管理体系是安全工作的基础,安全文化是安全工作的灵魂。
一个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应该是由一个管理机构、一套严密的管理体系文件和运行控制文件构成的一个循环渐进的管理体系。一个企业,从最高管理层到基层、班组,都是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班组是管理体系最基本的单元,每一个层次都有自己的结构和控制文件,文件规定了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因为一个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是否能够发挥最大的作用,要看是否能够形成“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安全管理格局,是否能够构建安全与生产和谐、员工与管理和谐、企业与社会和谐、环境与发展和谐的安全环保机制,是保证体系运作连续和持续性的关键。
安全文化是企业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安全活动文化。它包括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安全培训、危害识别与评价、安全标识标牌和个体行为。
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各项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是提高员工安全文化素质,树立员工安全管理理念的基础,通过宣传、教育、培训和对危害的识别与评价,逐步实现员工由“他律”到“自律”的转变,树立科学的安全价值观,实施安全文化管理。
企业安全文化是实实在在的,是企业在组织、管理、生产过程中所创造的文化,是积淀于企业及其员工心灵深处的安全意识形态,是企业的安全理念、行为和表现在企业的各个层次的宣扬和推介,是企业员工应遵循的安全行为方式,是安全管理的准则和灵魂,贯穿于企业安全活动的全过程,是企业各阶层安全观念、意识形态、行为方式的基础。
二、安全管理与安全文化的内在联系。2.1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的主体是对人的管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安全生产起主要因素的是人。人是国家和企业的宝贵财富。党的十六大之后,国家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把以人为本,落实到安全生产管理上,首先是要尊重人的生命,尊重人的健康权和生存权。企业安全文化的特点就是重视人的价值,把尊重人、关注人、关心人作为中心内容。我认为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必然要先做好以下这几点: 提高认识,强化安全管理
1.1 安全生产管理的根本目的 安全生产管理最根本的目的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是对企业设计的最根本要求;是保护社会生产力,使之能正常生产,保护生产关系,使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这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
1.2 安全管理的普遍原则
安全管理应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全员管理,即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企业干部必须实施安全管理,这是法律责任赋予的要求;企业职工必须接受安全管理,这是每一个职工自身利益的需要;领导干部必须模范执行安全管理,这是素质的表现。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则、方针、政策等,除少数情况外,一般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显现优劣、成效。安全生产是各方面长期努力的结果,发生事故(尤其是特大事故)是安全管理弊病的总暴露。
1.3 对工人和干部进行安全教育的内容与需求是不同的对企业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的目的是使其获得长期、稳定的安全操作技能,做到按规程操作,不违章。
对企业干部(班组长以上)教育的目的是获得科学的、稳定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决策能力。即自觉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能力;在紧急、危险、关键时刻能够正确处置的能力;在各项工作中对影响安全因素的预见能力;在规章制度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作出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决策的能力。
1.4 长期安全生产对企业的影响
长期安全生产为人们带来幸福、社会稳定、企业经济效益和企业的发展。但不能不注意到在长期安全生产过程中,人们可能萌生轻视、忽视、藐视安全生产的思想的现象。因此,应正确认识掌握安全生产的规律,意识到事故条件随时可能形成,因此应长期保持高度警惕,这一点至关重要。
认识规律,掌握安全生产主动权
可通过直接实践和间接实践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间接实践是通过理论、规范、标准的学习而获得管理知识。因此要求我们认真学习专业的科学基础知识、认真学习来自于专业的科学基础知识与经验教训相结合的规章制度。直接实践是要从事故中得到经验和教训,因为事故是人们违背客观规律受到的惩罚;是对各项工作进行的最公正检查;是强迫人们接受的最真实的科学实践。
决定安全与否的基本因素主要有以下6项:
a.操作人员按规程操作;正确方法的使用;及时发现、处理异常或危险状态;及时巡视检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熟悉避险方法;准确、及时、全面地提供生产过程中的各种信息资料,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相;服从指挥,忠于职守,勇于同一切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健康的行为作斗争。
b.设备是重要的物质基础,设备都有寿命,任何设备的故障都有其规律性。
c.物料: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材料、备品备件、工具等。
d.环境(时间和空间):空间是指作业的环境,作业的时间要考虑夜班、节假日、人的喜庆、悲伤、失意、生物钟等因素,要百倍警惕事故多发时刻。
e.科学与技术:任何先进技术都有特殊的安全问题,选择生产技术的首要条件是安全可靠,安全技术研究就是针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开展研究;针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危险现象开展研究;针对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危险现象开展研究;结合新技术发展提出的新问题开展研究。
f.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就是决策,管理不善是企业失败的主要原因,一个企业的成败“七分在管理,三分在技术”。管理缺陷是所有事故的普遍原因,管理失误往往是多重失误造成的。
管理者如何抓好安全生产
3.1 抓干部的安全教育,树立正确的安全观
干部处于决策地位,是执行决策的决定因素,是同事故作斗争的核心。干部要把研究本单位(部门)安全生产基本特征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来抓。
3.2 树立科学的安全生产战略思想
事故是可以避免和预防的。事故与安全是一对永恒的矛盾,这就要求我们建立积极的预防思想。
3.3 安全生产管理三原则
a.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是企业兴亡的基石,是企业的生命线、效益的前提,是增强企业凝聚力、吸引人才和劳动力的磁石。
b.技术:用高科技、新技术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即使发生误操作也保证不发生事故、即使设备有缺陷也要保证不发生事故。
c.结果:保证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人员、设备及管理),时刻在最佳状态。
3.4 安全生产工作方法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理论、方式方法,对影响安全生产的人员素质、设施设备和管理等基本因素进行有效控制,使之达到“可控和在控”。
3.4.1 解决认识问题,突出安全工作的基础地位。在电力企业处于改革的过程中,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安全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突出安全生产的基础地位,如果失去安全生产基础的支持,企业效益就无从谈起。
3.4.2 认真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组织措施。多年实践证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得好,安全状况就好,反之安全状况就差。为了能够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首先必须对各级各类人员及各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权、利进行明确界定,责、权、利不清,责任制也很难落实。通过与各级各类人员、各单位层层落实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按责任和要求追究责任。
3.4.3 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察体系,使之充分发挥作用。这是安全管理体系中的2个子系统,企业的安全生产是由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察体系共同努力完成的,不论哪个体系在系统运作过程中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转。因此要不断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察体系。
3.4.4 积极开展安全性评价和风险评估工作。安全性评价和风险评估是安全管理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即对一个单位安全基础的现状和水平进行正确的评价,并对各方面危险因素的多少及严重程度进行评估,以明确反事故斗争的重点和需要采取的措施,实现超前控制,减少和消灭事故。
3.4.5 积极推行安全设施的动态检修,提高安全设施的可靠性。安全设施的动态检修就是以安全设施为核心的设施维修保养管理体制,是实现安全设施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并使上述三方面达到最佳化管理的体制。安全设施的动态检修从过去传统的以“修”为主的管理思路转变到以“管”为主的思路上来,变过去安全设施坏了再修为安全设施的预知检修和保养,通过对安全设施的状态检修管理,保证现场安保体系的正常运行,提高安全设施利用率。
3.4.6 加强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人员素质。提高人员素质不仅仅是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也是企业整体发展的需要。要重点把握好培训对象、内容、形式、效果等4个环节,切实提高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培训对象的层次性和培训形式的多样性,把职工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水平、业务能力与职工个人业绩考核相结合,与激励机制相结合,使企业管理人员及职工达到较高的业务水平、较强的分析判断和紧急情况处理能力,使广大职工把安全作为工作、生活中的“第一需求”,实现安全工作“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2.2安全文化
安全管理的对象是人,在企业经营活动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人。环境的改变、机器设备状况的改变、设备的操作与管理,都是靠人来实现的。环境、设备状况的改变,不仅要有必要的安全投入,还要靠物质文化和制度文化来制约,管理与操作要靠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和行为文化来实现。
精神文化是用以规范企业员工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增强群体意识和价值观念的文化,是企业员工共同的追求。以“诚惶诚恐知敬畏”,使员工在安全观念上确立了一种内在的自我约束的行为标准,使员工知道自己该敬畏什么。所谓敬畏,就是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法律。员工一旦违背了行为标准,违背了安全生产理念,就会自责,会受到共同意识的压力和公共舆论的谴责,使其自动纠正错误行为。
物质文化是安全生产的基础,企业通过对工作环境的优化、劳动条件的改善、文化设施的建设,来满足员工追求的安全生产的需要,以合理的安全奖励机制,来满足员工追求的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需要,激励员工安全生产的工作积极性。
制度文化是对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行为规范进行约束的规则。《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各级人员的责任、义务和权利。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来明确企业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的行为规范。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来明确员工从事生产经营过程的操作规范。只有形成责任明确,责权一体,在安全管理才能做到敢抓敢管,才能落实执行力度,使员工逐步形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
行为文化是规范生产经营活动中个体行为的文化。在管理学上有一个“海恩法则”,讲述了安全管理的金子塔原理:每10000起不安全行为,孕育着3000起被忽视的隐患、300期可记录在案的隐患、30起严重的违章操作和1起安全事故。要想消除这一起事故,就必须从细节上把这10000起不安全行为控制着。要通过安全活动、预案演练、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等,并把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列入日常安全管理和生产运行中,提高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能力,使员工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树立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员工自觉规范自己的操作行为。
三、安全管理、安全文化与执行力的辩证关系。
安全管理的主体是对人的管理,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首先是要靠文化,文化是企业的灵魂,是管理的最高境界。安全文化是实实在在的,是建立在以人为本的制度文化基础上,责权分明,在执行过程中,要“责权一体”,强化执行力度,使安全生产理念在员工心灵中逐步扎根,促进精神文化建设和行为文化建设,以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使大家都发自内心的做好自我安全,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靠的是执行力。管理的规则是先有行为标准,后有执行行为。目前,在国家的高度重视下,各行各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标准都逐步完善,但在执行上往往出现偏差。出现偏差的原因:一是,一些工程项目为了获取高额利润,有意识的忽视物质文化建设和精神文化建设,降低了生产环境、生产设施的基本安全条件,使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出现严重的漏洞,在执行上出现偏差。二是,一些项目班组在用人上不是“用人唯贤”,而是“用人唯亲”,班组管理人员文化素质低,规定、标准都有了,但对管理过程控制力和结果评估力度不够,造成项目执行力差,在执行上出现偏差。三是,一些项目在安全行为文化的推介上重视不够,对操作人员的安全素质、技术素质、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能力、事故预防能力等培训不到位,使个人在执行和完成任务的能力差,在执行上出现偏差。所以,一个项目要在安全管理上达到一个最高境界,在项目安全文化建设的基础上,要寻找合适的人做合适的事,用人唯贤,提高项目执行力度,才能让管理行为用规章制度说话,用规章制度规范管理行为,才能保证执行正确、有序和执行有效。
管理靠制度,规章制度只有在运行中才能体现其生命力,也只有在持续改进、完善和提高中才能体现其价值,其价值就在于能够有效地规范管理行为。在安全管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思想就是要把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工作,融入到日常安全管理和生产运行中去。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是安全行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素质的关键,通过开展全员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持续不断的改进和完善体系文件、运行控制文件,逐步完善和细化安全管理工作指导书,强化执行力度,使风险削减到最低限度,才能使安全意识形态逐步在员工的心灵深处扎根,才能适应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需要。
结论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而企业的管理者围绕“安全生产”的主题应做的工作很多,既要抓主要矛盾,又不能留下丝毫安全隐患;这些工作如何进行才是最合理、最可靠的、值得管理者们不断深入地研究和探讨。
第五篇:质量与安全管理
乌兰浩特市人民医院
器械科医疗设备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
一、医疗设备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成员
组
长: 陈鹏义
成员: 于洋
邢有
张国晋
设备使用监管:于洋
放射机房监测:邢有 特殊装备监测:于洋
乌兰浩特市人民医院
医疗设备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职责
1、组长负责落实“医疗装备质量与安全管理”内容要求,建立医疗装备质量管理小组及制度,体现对全院的设备质量全面管理。
2、医疗装备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至少每半年召开会议一次,遇特殊情况随时召开,讨论总结全院的医疗设备运行情况,对存有缺陷的科室发《医疗装备质量持续改进反馈表》,并针对所发现的制度和流程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在下一次会议中对改进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价,以做到医疗装备质量的持续改进。
3、严格做好设备使用情况监管、放射机房监测等工作,认真听取使用科室对医疗设备使用管理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4、对各科室服务过程中不足的地方应及时改进。
5、制定全员培训计划,做到知识不断更新,积极引进新技术新业务。
乌兰浩特市人民医院
医疗装备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1.重点抓好医疗装备核心制度的落实:医疗装备的管理、使用、维修、装备意外应急管理等制度。
2.加强医疗装备质量关键环节的管理。
3.加强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严格执行《医疗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与规范》。
4.设备使用监管组每月随机下科检查一次,机房监测与特殊设备监测组每季度下科检查一次。
5.加强全员培训,全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必须人人达标。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有关规定,实行许可登记制度,医院内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科室必须向医院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许可证。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必须办理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证。
7、医院所有医疗设备必须由厂家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或计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医疗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由厂家进行专业培训后方可上机操作,大型医疗设备的操作人员须持上岗证,并严格按照每台医疗设备操作规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