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浅谈中小型水库的管理
浅谈中小型水库的管理
摘 要:水库管理是水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工作就是水库的管理与利用。该文从管理方面分析确保水库的安全并延长其使用寿命的问题,并指出充分发挥它的功能和作用的好处。
关键词:水库工程;管理;安全
一、水库管理中的常见问题
(一)工程质量较差
自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各地农村兴建了许多水库,然而这些水库的设计工作却不是由专业的设计人员设计的,其主体坝体设计也都相对简单,没有作必要的结构分析及稳定性分析工作。施工时也不是由专业的施工队伍完成的,并且在设计前一般都没做过地质勘测、土工试验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水库工程管理不到位现象比较严重
任何工程都离不开科学的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是保证水库工程安全和促进水库工程更好地发挥效益的重要保证和手段。通过大量的实地考察得出,我国目前水库工程的管理还相对落后,基本停留在几十年前的水平上,但是这些却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改善,包括硬件设施及管理技术等。工程的内在变化也未能及时的被管理者所掌握。
(三)交通和通讯不畅也是影响中小型水库的安全问题之
一 由于我国东西部经济发展不均衡,东部发达地区中小型水库附近的交通和通讯一般不存在不畅通的问题,而在西部地区,很多中型水库都没有办法保证,小型水库则多建于偏远山区,一般都远离交通主干线,交通不畅主要表现在通往水库的公路等级较低,路面平整度较差,一旦水库出现险情,由于交通和通讯
不够畅通,必然贻误抢险的最佳时间,产生严重后果,这是十分现实的问题,应该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
(四)水库工程设施相对不够完善
大部分水库的溢洪道,经过长期的使用,有些溢洪道两侧的导墙、底板已破坏,严重影响水库的安全泄洪。此外,有些溢洪道宽度不够宽,设计泄洪量偏小,溢洪道堰顶与坝顶高程的高差过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泄洪。放水涵管经过多年的使用,很多水库涵管漏水都相当严重,导致漏水不断带走或冲刷涵底周围的土体,致使坝体有空洞,严重时形成坝体塌方。
(5)应提高水库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
很多水库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纵多,并且很多都为高龄职工,工龄普遍在二三十年,因此业务素质不高,工作方式还是老一套,对于新技术、新理论难于掌握,致使水库管理陷入混乱。
二、可以采取的一些措施
2010年1月31日,中央指导、“三农”工作的第8个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发布。据测算,未来10年水利总投资将达到4万亿元。这对于水库管理部门来说,绝对是个好消息,应该抓住机遇,积极发展。
(一)必须确保溢洪道安全泄洪。要根据水力计算溢洪道的最大泄洪流量,确定溢洪道的宽度及最大过水深度。另外,对于溢洪道未衬砌的部分,必须进行衬砌,保证溢洪道安全泄洪,以保大坝的安全。
(二)合理处理放水涵管。放水涵管的主要功能即放水,对于不能完成功能的放水涵管,应进行改造。涵管经常有漏水现象,这就需要根据具体水库工程的实际特点,采用合理的处理方案,进行防漏防渗加固处理,对于漏水严重无法解决的,应对问题涵管进行封死处理,并另选合理位置新开涵管,且保证新开涵管不会出现上述问题。
(三)任何一座水库,大坝都是最关键的部分,因此,日常的水库管理工作的重点就是排查坝体隐患,一旦发现隐患,必须对存在隐患的大坝进行除险加固。对于一些坝高、坝顶宽度偏小的中小型水库,要根据具体水库工程的级别,重新进行水文计算,确定水库容量及坝前设计水位,进而确定坝顶高程和坝顶宽度。对于坝坡,则也要按相关规范进行坝体稳定计算,准确确定坝体的坡度及护坡结构形式。
(四)灌溉渠道的防渗处理。为了减少灌溉水量损失、有效提高渠道水的利用率、缩短放水时间。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渠道进行妥善的防渗处理,对于处理工作需要的经费问题,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解决,可以向政府申请,另外水管单位投资和灌区受益农户投工投劳也能解决一部分经费。例如,在某农村灌溉渠道进行维护时,政府出资70%,受益农户通过投工投劳,解决了维修费用的10%,其他相关管理部门解决20%,这样,这段渠道的防渗处理经费得到了圆满解决。
(五)完善水库对外的道路和通讯设施,水库对外交通道路和通讯设备,是抢险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因此必须确保道路和通讯设施正常。关键时期,它能保证抢险物资和人员迅速送达水库,避免出现重大的灾害事故。
(六)加大宣传力度,倡导依法治水。各级政府和相关水库管理单位,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要深知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同时,要树立水也是商品,要有价使用的观念,另外,应增强全社会节约水源的意识。
(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一水多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水库不能单独依赖农业灌溉用水收费来维持,要充分利
用自身的优势,有条件的可投资建设小城镇供水项目,解决小城镇居民生活和工业用水,另外,也可以利用水库的水头落差进行引水发电,并建设相应规模的小水电站,通过供电获得收入。
(八)合理的发展多种经营,可以利用自身水资源的优势,发展种植业,具体包括种植经济果树、速生丰产树林等。对于所需要的资金,可以通过争取国家投资、单位自筹、贷款和个人集资等多个渠道进行筹集。通过发展多种经营,能够增强水库管理单位的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增加收益,从而改善管理人员的工作环境,提高待遇,进一步做好水库管理工作。
三、结束语
水资源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水库则是充分利用水资源的一个重要工具,它在抗洪抗旱方面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广大水库管理人员更应认识到这一点。目前,在水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工程设计方面的、也有施工方面的等等,这些问题之间也是互相影响的,而要想解决这些问题,不仅需要水库管理单位自身的努力,更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只有这样,才能使水库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才能使水库,这样一个水工构筑物更好的为广大人民服务。
参考文献:
[1]茹敏社,陈宇松.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措施及方法[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7,(36).[2]曾庆玲.当前水利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13).
第二篇:贵州省中小型水库α~β关系模型
贵州省中小型水库α~β关系模型的编制与应用
汪德麟
刘彦祖
贵州省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
贵州贵阳
550002
摘要:在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引下,我省将迎来新修水库的高潮,首先要合理的确定水库规模,本文通过建立水库α~β关系模型,了解水库规模与可供水量关系,为合理选择水库规模,提供较好的分析基础。此α~β关系模型,可供水库工程的规划、设计及审查工作参考。
关键词:库容系数
径流调节系数
水量利用系数
时历法 数理统计法
1、前言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提出“力争通过5年至10年的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我省的水利建设,也明显地滞后于国民经济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目前的水资源开发利用量仅占全省水资源总量的10%左右,工程性缺水在省内各地普遍存在。我省的自然条件决定了水利工程建设应“以蓄为主”,多建水库是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基础工程,首先需要解决好合理确定水库规模的课题,从而又好又快地发展水利。近年来参加省内各种水库工程的审查活动,为方便审查,将可供水量与兴利库容无纲量化,称为α与β,试编了中小型水库α~β关系模型,本文又作了修正与补充,该模型基本上适合我省情况,可供水库工程的规划、设计以及审查工作参考。
2、我省水资源开发特点
贵州省水资源的时空分布规律,在《贵州省地表水资源》中已有阐述,这里不再重复。我省人均水资源占有量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属水资源相对丰地区。但是,岩溶山区的自然条件,水资源泄流较快,中小河流基流有限,需建水库调蓄汛期径流,才能满足附近工农业的需水要求,大河流基流丰沛,但河谷深切,河道外用水的开发难度大。所以,水利建设需要分散在中小河流上建一大批水库,才能基本满足国民经济各部门对水资源的需求。
3、α~β关系模型的编制
在水利计算中,α代表径流调节系数,它是指包含水库损失在内的总供水量与多年平均径流量的比值;β代表库容系数,它是指兴利库容与多年平均径流量的比值。在一般设计中所用的水量利用系数α′,是指扣除水库损失与下放环境水后可供利用的水量与多年平均径流量的比值。在年调节部分,可按设计典型年用时历法分析α~β关系,在多年调节部份,数理统计法对α~β关系有较成熟的研究成果。两部分合在一起,我们可以先建立α~β关系模型,再换算成α′~β关系模型。
3.1 径流资料
全省水资源时空分布规律的平均情况,与省的中部地区较接近,本文选择多年平均年径流深为580mm,年径流Cv=0.30,Cs=2Cv,径流年内分配按麦翁水文站资料计算。麦翁水文站流域面积189km2,为闭合流域,受人类活动影响较小,水文资料的可靠性,一致性与代 表性较好,多年平均枯水期6个月的径流量占年径流量的比值K枯=0.17。
3.2 用水资料
国民经济各部门的需水资料,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用水年内变化较均匀的,如城乡生活用水,工业用水等,另一类是年内变化较大的,主要是灌溉用水,它随着农作物生长季节的不同,有很大变化,主要需水发生在水稻生长期。
3.3 径流调节计算
按水库规模,径流调节计算可划分为年调节与多年调节两部分,分述如下:
3.3.1 年调节水库
年调节水库的径流调节计算方法,一般是选择设计枯水年的年内分配资料,按时历法计算。“规范”要求所选代表年的年内分配尽可能接近长系列的平均年内分配。但是,实测资料表明,设计枯水年的枯水期比多年平均长2个月左右,在水稻生长期,夏旱年份的6~8月径流较枯,多年平均并不枯。本文仍按照具有代表性的枯水典型年进行分析计算,主要计算P=95%与P=80%两种频率。P=95%按均匀供水计算,可以月为计算单位,P=80%按灌溉供水计算,时段采用旬,并将计算成果换算为无纲量的α值与β值。
水库为无调节,β=0,α取该频率的最小旬平均径流,水库为完全年调节时,α=Kp(即设计年径流),按来水量等于总供水量计算β值,P=80%的β值大于P=95%的β值,完全年调节的上限是条斜线,其它频率可按Kp合理内插得到。在这上、下限之间,设定2个α值,计算相应的β值,年来水量大于总供水量,计算中有弃水,将计算成果先绘制P=80%与P=95%的α~β关系线,其它频率按两端控制合理内插绘制,可做出年调节水库的α~β关系模型。
3.3.2 多年调节水库
数理统计法计算的多年部分库容,具有严格的理论依据,本文就在完全年调节的计算成果上,直接将普列什可夫线解图Cv=0.30的多年部分库容接上去,一直延长到α=0.90,即多年库容等于完全年调节库容加上多年部分库容,这样处理后的供水保证率不够严谨,可能属偏保守的。
3.3.3α~β关系模型
将年调节与多年调节的α~β关系模线联在一起,进行合理性检查,并适当修匀为光滑曲线得到α~β关系模型,见图1。
1.0αP=75%P=80%P=85%P=90%P=95%0.9分界线0.80.7年调节多年调节0.60.50.40.30.20.100.10.20.30.40.50.60.70.80.91.0图3.3.4
α ~β关系模型β1.1 α′~β关系模型
在规划设计中,需要的不是径流调节系数α,而是可供水量α′。本文以可供水量占多年平均径流量的比值,用α′代表。α′较α少了水库蒸发渗漏损失与下放的环境用水。我省一般取水库损失量等于正常库容的10%,正常库容等于死库容加兴利库容,这里假设死库容为兴利库容的5%,则水库损失按兴利库容的10.5%计。下放环境水,目前我省要求水库按多年平均径流量的10%下放,无调节则按最小月平均径流的20%下放,当β<0.02时,调节水库的α′可能小于无调节引水的α′,当β<0.01时,α′将出现负值的不合理现象。两者之间如何衔接缺乏规定,本文把β≥0.05都按多年平均径流量的10%下放,β=0.0~0.05之间,用虚线联接。这样就可得到α′~β关系模型,见图2。0.9α'0.8P=75%分界线0.7P=80%P=85%P=90%P=95%0.6年调节0.5多年调节0.40.30.20.100.10.20.30.40.50.60.70.80.91.0图
23.3.5α′~β
α' ~β关系模型β1.1关系模型特点
α′~β是一组向β坐标弯曲的曲线,在年调节部分,其斜率(Δα′/Δβ)大于1.0,而多年调节部分斜率小于1.0,说明在年调节部分,每方(m3)兴利库容可得到1m3多的可供水量,在多年调节部分,则只能得到少于1m3的可供水量,且消减较快,β=0.40时,减少至0.50m3左右;β=0.5时,减少至0.33m3左右;β=0.6时,减少至0.25~0.20m3;β=0.70时,减少至0.15~0.10m3,β>0.8时,减少至0.05m3以下。
4、水库合理规模的分析
水库的合理规模,一般采用单位可供水量的造价(元/m3)进行评价。可供水量与α′值有关,水库造价与β值有关。在比较不同正常 蓄水位方案时,需计算各方案之间,单位可供水量增量与造价增量的关系,这与Δα′值和Δβ值有关,按α′~β关系模型分析,一般水库的合理指标宜控制在β<0.50以内,β>0.50部分的效益差。
目前,省内的水库工程可研报告,不少是根据预测设计水平年的需水量,计算兴利库容,确定正常蓄水位未进行方案比较。其实,预测需水量本身就存在误差,即α′值是允许有变化范围的,β值也随之变化,特别是多年调节水库,β值变化范围大于α′值,应该进行正常蓄水位的方案比较。有的报告做了方案比较,但是,其中α′取值不够合理,推荐方案的α′值略偏大,或其它方案的α′值略偏小,与α′~β关系模型规律矛盾,这种比较没有意义。按照α′~β关系模型进行方案比较,才能取得较为合理的水库规模。
5、模型的修正应用
水库所在地的径流特征或用水资料,不会像本文采用的一样,需根据水库所在地的资料,对模型进行修正,再参考应用。
5.1 年径流均值的影响
全省多年平均径流深变化在300mm~1000mm,大部分地区为400mm~800mm,本模型采用 580mm。由于α′与β都系无纲量系数,多年平均径流量的差别不会影响α′~β关系模型的应用。
5.2 年径流Cv值的影响
年径流的总体分布规律符合Cs=2Cv的皮尔森Ⅲ型曲线,Cv值的差别,影响到各频率设计年径流(Kp)。全省中小河流Cv值变化在0.25~0.40的范围内,本模型采用Cv=0.30,在P=75%~95%,Cv 与Kp成反比关系,ΔCv造成的ΔKp,可查表推算,初步分析,模型相同β对应α′的增值Δα′,可概化为Δα′≈ΔKp。
5.3 年内分配(K枯)的影响
全省径流年内分配的K枯值,变化在0.13~0.26之间,由西南向东北递增,此模型采用K枯=0.17,α′与K枯为正比关系,初步分析Δα′=Kp•K枯。
5.4 灌溉用水地区差别的影响
省的西部为春旱区,东部为夏旱区,中部为过渡区。在省的东部,由于夏旱期来水减少持续时间较长,所需兴利库容(P=80%)略增,年调节与多年调节的分界线,东部较中部略斜,西部较中部略陡。
6、结束语
本文介绍的α′~β关系模型,可较完整的掌握水库规模与可供水量的全面关系,为分析论证水库的合理规模,提供较好地参照模型,方便审查工作,也可供规划设计工作参考。
初步试编α′~β关系模型,不妥之处,在所难免。希望各设计单位分区建立相应的模型,以提高全省水利计算水平,促进水库建设更加经济合理。参考文件:
1、水利工程水利计算规范SL104—95 水利部
2、工程水文及水利计算
水利电力出版社
1983年
3、贵州省地表水资源
贵州省水文总站
1985年
4、贵州省中小型水库设计径流年内分配存在的问题
贵州水利水电 2010年第1期 联系电话:5584314 联系人:汪德麟
第三篇:中小型水库建设水利部稽察内容及总结
中小型水库水利部稽察内容及总结
第一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专项稽察考核
一、主要考核项目内容共计十二大项
(一)接受安全监督
1.1监理、施工招标完成进场后,各项目部及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同时组织各参建单位编制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核备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批复。
(二)资质资格管理
2.1检查施工企业具备施工资质等级情况、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情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和持证上岗情况及各证件年检有校期;同时是否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以包代管等情况。
(三)安全生产目标
3.1项目法人实行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定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严格考核奖惩。
3.2项目法人组织签订项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组织和督促各部门、参建单位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4.1项目法人成立由各参建单位现场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安委会;人员发生变化及时调整。
4.2项目法人设置与工程建设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3施工单位按要求配备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布置相关工作。4.5各参建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4.6各分包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4.7设计单位应明确工程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出具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
(五)安全投入
5.1项目法人建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明确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并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开展此项工作。
5.2施工单位编制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并严格审批程序,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5.3项目法人不得调减或挪用招投标中所确定的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等所需费用,并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安全费用使用情况。
5.4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并满足实际需要。5.5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
(六)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1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以正式文件颁布。至少包括以下方面: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投入制度、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管理制度、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
6.2项目法人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的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对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进行调整,并报原备案机关。
6.3施工单位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班组、岗位。6.4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对主要安全生产文件、记录进行有效管理,并建立健全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记录、技术文件及其编审批及发放记录、事故事件记录及调查报告、危险源辨识评价及控制记录、检查整改记录、职业卫生检查与监护记录、检验/检测/校验记录、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记录、应急演练记录、对分包方和供应方监管记录、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活动记录、安全培训记录、人员资格证书、安全奖惩记录。
(七)安全教育培训
7.1项目法人组织和积极参加主管部门(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培训记录、档案;监督检查参建单位按要求开展此项工作。
7.2施工单位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培训记录、档案。
7.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新员工在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对
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7.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八)隐患排查和治理
8.1组织开展汛前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回头看”的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
8.2项目法人制定隐患排查制度,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选择合适的排查方法。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并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开展此项工作。
8.3施工单位制定隐患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选择合适的排查方法。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
8.4一般事故隐患,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重大事故隐患落实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8.5监理单位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事故隐患,复查整改验收。
(九)应急管理
9.1项目法人建立项目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监督检查参建单位开展
此项工作。
9.2施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建立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
9.3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专项应急预案等),报有关部门备案;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开展此项工作。
9.4项目法人组织建立储备应急物资、装备和物资台帐,监督检查参建单位开展此项工作。
9.5编制和完善防洪度汛方案。9.6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十)事故管理
10.1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关于完善水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和月报制度的通知》(办安监[2009]112号)的要求进行事故报告。
10.2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
(十一)作业安全
11.1危险性较大工程有专项施工方案,高边坡、基坑、洞口、临边等安全防护可靠。
11.2施工标段任务牌、提示、警告、限制等安全标志规范、齐全、悬挂醒目。施工现场物料码放整齐,作业环境良好。
11.3及时对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组织验收;传动、制动、信号、保险、漏电保护等装置灵敏可靠;
基础、吊索具牢固规范。
11.4正确佩戴安全帽,穿着防护服;从事高处作业正确使用安全带;电气作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十二)事故控制
12.1控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生死亡1人以上安全责任事故,考核直接为“零分”。
第二章 中小型水库项目专项稽察
该次稽察水利部专家组主要通过听取项目法人及各参建单位汇报,查阅工程建设资料,查看工程现场;核对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及投资信息直报系统于2015年4月上报的该项目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同时委托检测单位对各部位工程进行实体质量检测。具体主要分五个方面进行专项稽察:分别是前期设计、计划管理、建设管理、财务管理、质量安全。现就稽察存在的相关问题总结如下:
(一)前期和设计专业稽察
1、主要稽察内容
1.1稽察前期项目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报告及相关批文、各专题报建情况。
1.2稽察设计单位资质、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设计变更及现场
服务情况是否满足工程建设需要。
2.稽察存在的问题:
3.下一步需重视的问题
3.1督促监理加强组织图纸会审工作,结合初设、招标、技施阶段图纸,查找设计变更、遗漏、标识错误等,汇总存在的问题提请设计答疑落实。
3.2做好大坝基础帷幕灌浆压水试验,提交设计地质复核帷幕灌浆下限。
3.3加强设计深度,技施阶段结合现场实际优化设计方案,可减小砼衬砌厚度,节约工程投资。
3.4设计采用钢筋砼衬砌部位,建议采用C25以上砼强度等级,已实施部位建议采用涂刷防耐久性材料。
3.5一般设计变更程序履行完后必须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备;重大设计由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后,项目法人按原报审程序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核批准
3.6加强现场止水安装施工质量及监督检查工作。
(二)计划下达与执行专业稽察
1、主要稽察内容
1.1稽察并现场核对“枢纽水源、中型水库、江河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表”填报情况;各中央、省级、地方配套资金计划下达文件;初设计概算及批复文件;稽察项目完成工程量统计汇总表及各月
度报表、监理月报;项目完成形象进度统计表或说明;项目计划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水利部直报系统数据报表;省(省水投)州(公司)签订的各目标责任书、工程项目概算执行情况说明。
2.稽察存在的问题:
3.下一步需重视的问题
3.1数据统计项目法人要与当地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接统一。上报数据及工程量一定要结合月建设进度信息表及监理月报填报。
3.2报省水投公司的计划一定要结合现场工程进度计划横道图进行编制。
3.3各项目部要与财务部对接收集各项目资金下达文件。逐月汇总统计工程实付金额。
(三)建设管理专业稽察
1、主要稽察内容
1.1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组建文件及批文;项目法人内设机构方案及人员配置;制定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等;总监签发的进场通知和合同开工令;项目法人编制的工程度汛方案及批文。
1.2招标投标制:招标方案及批文;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协议书;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等级证书;招标及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后签订的监理或施工合同及合同约定的履约保函及工程预付款保函。
1.3建设监理制:监理单位组建监理部的文件;监理单位制定的各项监理制度、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同时汇总说明截止稽察时“召
开监理例会X次,编制监理月报X份,填写监理日志X个月的X册,下达的合同开工令,审核签发的相应报告、付款凭证等”。
1.4合同管理制:提供工程建设各类合同,汇总说明“截止稽察时,项目法人与参建单位签定各类合同、协议X份,合同总金额X元,其中分类(设计勘察、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服务检测等)说明各类合同X份,合同金额X元”。
1.5建后管护:建后管理方案的落实,竣工验收后,项目法人移交运行维护和管理的文件;已制定的维修、养护管理文件。
2.稽察存在的问题:无 3.下一步需重视的问题
(四)资金使用与管理专业稽察
1、主要稽察内容
1.1稽察资金管理相关财务制度;项目建设资金是否专户存储、单独建账核算;财务人员配备情况及执证上岗情况。
1.2资金到位情况。1.3投资完成情况。
(五)工程质量与安全专业稽察
1、主要稽察内容
1.1提供项目划分及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情况统计表,并汇总合格、优良情况及优良率。
1.2提供项目主要建筑材料复检统计表:注明进场数量/批次、现
场复检组数。
1.3提供设备清单:注明设备明称、供货单位、生产许可、合格证、厂家检测、现场复检等内容。
1.4提供工程项目中间产品检测情况统计表:注明累计完成数量、用于部位、施工自检、监理复检、检测结果等情况
1.5提供工程验收统计:注明验收日期、主持单位、参验单位、质量等级结论、存在的问题等。
1.6提供质量缺陷处理情况一览表:注明缺陷类型、部位、成因分析、处理方式、处理结果。
1.7提供安全生产情况统计: 1.8提供各参建有关单位资质证件。
1.9水利部委托检测单位对现场各部位工程进行实体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2.稽察存在的问题:
3.下一步需重视的问题
3.1及时完善内业资料,落实已完分部工程验收并报质监站核备。3.2加强隐患排查及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成施工单位按要求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悬挂安全警示牌。
3.3对出现蜂窝、麻面等砼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及时向监理报送处理方案,监理批复后及进进行消缺处理。
3.4加强大坝砼面板养护工作。对已出现的面板裂缝要加强观测,择时进行全面检查及处理。
3.5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原材料、中间产品等进行自检,监理单位做好平行及跟踪检测工作。
3.6加强模板制安,对有弧线型要求部位,建议施工单位加工定型模板进行安装,以保证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
3.7加强灌浆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不定期抽检孔深、孔斜率、灌浆压力,吃浆量、封孔情况及灌浆记录等。
3.8定期检查监理单位旁站记录(记录不能太简单)、工序验收记录及开仓记录等,对不符合工程要求的要及时整改。
以上稽察中存在的问题及总结需重视的问题。可供各项目部根据自身情况参考对照存在的共性,并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扎实推进下一步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第四篇:水库管理工作总结
尖山庙水库管理所2010年工作总结
2010年,在管理局、管理处的正确领导下,我所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局2010年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宗旨,牢固树立“安全贵如生命,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紧紧围绕管理局“管理上水平,调整迈大步,效益跨台阶,队伍新提高”的总体思路,团结协作,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尖山庙水库运行管理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管理局,管理处的工作部署,我所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强现形势下省直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紧紧围绕“管理上水平、调整迈大步、效益跨台阶、队伍新提高”的总体工作目标,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动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开展了“作风建设年”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为引大“三步走”长远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和政治保障。在管理处的组织下,2010年11月2日在尖山庙所开展了供水管道培训学习,全体干部职工热情洋溢、积极参加,为了端正学习态度,严格学习纪律,确保学习制度,保证良好的学习精神,培训班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现场讲授与实践并做了学习笔记。更深一步的了解了水库大坝安全运行方面的相关知识,学习掌握了玻璃钢加沙管道的结构和特性,每人撰写了学习心得一篇。通过这次培训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做好水库运行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为机场管网运行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为完成全年尖山庙水库管理所各项目标责任提供了保证,二、水库安全管理工作
全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安全贵如生命,责任重如泰山”的安全管理理念,对工程安全运行工作高度重视,尖山庙水库所处地理位置特殊,东、西两侧邻近村庄,过往行人、车辆较多,水库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强化水库运行安全管理,保证了水库的安全运行。
1、水库运行管理人员在工作中,牢固树立“安全贵如生命,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定时巡逻值班,切实履行水库大坝巡视检查岗位职责,及时发现并掌握工程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为主管部门正确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今年9月,管理所结合水库工程运行特性和供水管理实际,自主编写了《水库运行管理手册》,更深一步增加了水库管理人员对水库、大坝、管道的了解。保证了水库的安全运行。
2、针对水库周边村民安全意识淡薄的情况,我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沿库区设置了安全防护栏,周围各道口、行人及车辆经常通行的地段设立了安全警示牌;值班人员对出现有小孩到库区游玩、嬉水的情况,及时跟踪向其家长和周围村民劝告、宣传,以示警告。
3、严格按照水库运行相关规范规定,实施水库运行蓄水调度。月 日入库停水时。水位为,水库蓄水量约 万立方米。
三、供水管网运行及灌溉管理工作
1、供水管网运行工作:我所认真贯彻局党委“三步走”发展战略,努力扩大供水市场,提高供水效益,合理配置水资源。2010年9月23日,引大尖山庙水库向兰州石油储备库开始供水,目前,日供水量 m,累计供水约 m。2010年11月1日,引大尖山庙水库向兰州中川机场正式供水。目前,日供水量 2450m3,累计供水约40000 m。今后随着兰州新区建设进程和机场扩建,供水量将逐步加大。这两次重大举措,标志着尖山庙水库供水市场全面打开,引大“三步走”发展战略中尖山庙水库供
33水项目正式开始发挥供水效益。
2、灌溉管理工作:我所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局2010年春夏冬灌溉协调会会议精神,严格按照管理处《中川灌区供水用水及水票制实施办法》开展灌溉供水管理,不断增强供水服务意识,强化内部管理,根据时节适时灌溉,合理配水,及时结算水量水费,确保了春夏冬灌溉的正常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灌溉供水任务。截至 月 日灌溉结束,共完成灌溉面积 亩次,灌溉供水 万立方米,水费收缴 万元,水费任务完成占年计划的 %。
四、多种经营工作
五、2011年的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
(一)继续加强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牢固树立“安全贵如生命,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坚持水库安全运行巡视检查,认真履行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职责,确保水库运行安全。
(二)继续加强机场管网安全运行管理,为机场提供不间断、连续性供水,确保管内细水长流。另外不断扩大供水市场,提高供水效益,积极与兰州新区管委会、筹委会紧密联系,做好为兰州新区全面供水的准备。
(三)进一步强化灌溉供水管理,严格按照管理处《中川灌区供水用水及水票制实施办法》实施供水管理。在灌溉供水管理中,切实做到合理调配水量、及时结算并足额收缴水费,完成灌溉供水任务。
(四)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局处多种经营工作会议精神,转变观念,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充分发挥尖山庙水库的水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多种经营。
(四)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注重团队建设,增进团结,齐心协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树立水库管理所良好形象。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关心职工生活,努力改善管理所工作、生活条件,为全所职工能够安心工作、干好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第五篇:###水库管理暂行办法
***水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库管理,确保水库大坝安全、水库运行安全,强化城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保障城乡饮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山东省实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所有水库的管理和保护。
第三条 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水库的行政主管机关,具体负责全县水 库工程统一监管和保护工作;各水库管理机构为水库具体管理单位,具体承担各水库的保护管理职责。
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必须将水库管理和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采取措施保护饮用水源不受污染。同时,在水库库区周围培育植被、涵养水源、保护水质,发展生态农业,改善库区生态环境。
县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编制城乡发展规划涉及水库的,应当征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库环境和水库工程设施安全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水库环境、破坏水库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进行制止、检举和控告。
第五条 水库保护管理工作应当坚持统一管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工程管护
第六条 水库工程包括:大坝、供水洞、放水洞、入库泵站、水库引水渠、供水水厂及水库管理范围内的水利设施。
第七条 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划定。水库管理范围:水库截渗沟外2.0米以内。
水库保护范围:水库截渗沟外2.0米至200米以内区域。水库建设已经征用的土地或水利工程确权界定为水库土地的范围属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国家征用或确权范围以外50米以内属水库工程保护范围。
水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前款划定的范围,在重点地段设立水库管理和保护标志。
第八条 水库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及其附着物属国家所有,使用权归水库管理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水库及水库工程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及附着物权属不变。
第九条 为保护水库工程安全,严格禁止下列活动:
(一)在水库及工程管理范围内取土、建筑、修坟、修路、放牧、垦殖、铲草、倾倒垃圾等;
(二)在水库及工程保护范围内爆破、打井、挖洞、开沟、建窑、堆放或排放污染物等;
(三)在坝顶上行驶履带车辆和载重量十吨以上的车辆;
(四)在水库内毒鱼、炸鱼、电鱼、捕猎水禽等活动;
(五)毁坏水库大坝、工程观测设施、水文设施、防汛设施、输变电设施、供水设施及水库照明、交通等附属设施;
(六)擅自直接从水库内提水、引水;
(七)非水库管理人员开启、关闭水库水利设备;
(八)其他影响水库工程安全与正常运行的行为。
第十条 因建设工程确需占用水库管理范围内土地的,应当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修筑道路、铺设管线等需要破渠、穿渠、穿越水库供水管线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15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书面答复。
在水库管理、保护范围内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工程竣工验收应当邀请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第十一条 确需在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水库保护范围内爆破、打井、取土的,应当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二条 水库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对水库工程设施进行安全监测,发现危及水库安全的隐患,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报告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达不到标准或者损坏的工程设施,应当及时进行抢修、养护、加固或者更新。
第十三条 每年汛期来临之前,水库管理单位应当根据水库工程现状制定水库防汛预案及水库控制运用计划,并按规定报请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汛期内,要严格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库控制运用计划,不得擅自更改。确需改变的必须征得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三章 水体保护
第十四条 为了保护水库水体,提高水质,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一)向水库及水库引水渠道排放超过国家饮用水源水质标准的污水;污设置油库及化工类物品库;
(二)向水库及水库引水渠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在水库和水库引水渠内清洗储存过油类或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及各种容器;
(三)在水库和水库引水渠内清洗储存过油类或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及各种容器;
(四)向水库及水库引水渠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及其他废弃物
(五)在水库管理范围内从事规模化畜禽养殖等对水质有污染的养殖业;
(六)在水库内毒鱼、炸鱼、电鱼、捕猎水禽等活动;
(七)游泳、水上训练等水上活动;
(八)在水库保护范围内进行对水质有污染的经营性活动,设置油库 及化工类物品库;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五条 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水库水质要求,定期对水库 水质进行监测,对水库保护范围内的污染源实行排污总量控制。总量超标时,应当责令有关单位减少或者停止排放污染物。
第十六条 在水库保护范围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淋滤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第十七条 以水库工程为依托发展养殖、种植、旅游等多种经营活动的,有关行政部门在审批前应当征得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八条 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水库水量、水质进行日常监测,并会同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库水质进行评价。
第四章 罚则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擅自建设与水库水利工程无关建筑物、构筑物的,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或者占压面积20元至200元罚款;
(二)擅自爆破、打井、取土、埋坟、挖筑池塘、垦植、放牧的对个人处以200元至500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5000元至10000元罚款;
(三)毁坏水利工程、水文观测设施及其他水库设备、设施的,对个人处以300元至5000罚款,对单位处以2000元至10000元罚款;
(四)非水库管理人员开启、关闭水库水利设备的,处以100元至3000元罚款;
(五)擅自从水库提水、引水的,对个人处以100元至100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至10000元罚款,并没收工具、设备;
(六)擅自在坝顶路面上行驶履带车辆和载重量十吨以上车辆的,处以300元至1000元罚款;
(七)设置排污口向水库及引水渠道排污以及在水库管理保护范围内设置油库、化工类物品库的,处以20000元至50000元罚款;
(八)倾倒、堆放垃圾、渣土及其他废弃物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
(九)在水体内洗刷车辆或者带污染物器具的,处以1000元至5000元罚款;
(十)从事畜禽养殖、毒鱼、炸鱼、电鱼及捕猎水禽等活动的,处以500元至5000元罚款;
(十一)擅自在水库内游泳、进行水上训练等水上活动的,对个人处以50元至20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十二)利用水面进行养殖时,擅自放养影响水质的品种及不按规定时间捕捞的,处以20000元至50000元罚款。
第二十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罚款处罚时,应当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收据。所罚款项缴同级财政。
第二十一条 水库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起刑事责任。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