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进一步挖掘我县民间资本
关于进一步挖掘我县民间资本
促进新型民营经济发展的调研报告
盂县县委常委 统战部长高永红
一、盂县民间资本的现状
民间资金主要包括城乡储蓄资金、民间金融资金、因淘汰落后退出的民营企业资金等三个方面。据银行提供的数据来看,2009年底全县储蓄存款余额为130.6亿元,其中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为96.2亿元,而贷款余额仅为35.3亿元,存贷款比率极不协调,巨大的银行资金得不到有效利用。截止2010年6月底,我县各类金融机构储蓄存款余额更是达到148.9亿元,其中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到106.7亿元。另外,据估计盂县民间金融市场即民间借贷(地下金融)资金规模约为10亿,因煤焦领域退出的民间资金估算为4.6亿元,淘汰落后产能退出的资金为5.8亿元,其它领域退出的民间资金约为1.2 亿元,合计目前流散于社会既未被金融机构吸纳为储蓄存款而又未投入到经营生产活动领域的民间资金约为21亿以上。两项合计约有127亿的巨额可用资金,保守估计其中有投资可能性的资金约为86亿元。根据金融市场的杠杆撬动原理,企业只要有30%的自有资金,即可申请所需的剩余70%的贷款,这样算来,我县民间资本可以带动的投资额高达280多亿元,具有极大的投资拉动性。由此可见我县民间资金的引导利用具有很大的挖潜空间,一旦这些资本被激活,势必对我县经济实现转型跨越发展发挥巨大的作用。
近年来我县民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呈逐年递增趋势,从2005年的8.7亿元到2009年的28.3亿元;占全县GDP比重也从2005年的28%上升到2009年的42%;但是,其所占全县年度投资总额的比例由2005年的65.8%上升到2007年的81.5%后,2008年又下降到79.5%,2009年下降到70.2%。这一统计数据表明,近年来在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方面,我们盂县存在一定的差距,未能充分重视和有效利用这一巨大优势。
二、目前制约盂县民间投资的主要因素
近年来盂县民间资本在全社会固定投资中的份额越来越大,对全社会投资增长的贡献逐步提高,但就目前全县实现转型跨越发展而言,民间资本的趋动作用还远远没有发挥出来, 主要表现在: 一方面是大量的民间资本或集中于少数人手中找不到投资方向,或是在金融体制外滞留,据测算,我县有上百亿的金融机构存款和未进入金融领域的民间资金,如何引导这部分资金参与到经济社会发展上来,更好地为全县经济社会服务需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另一方面是一些大型项目工程因资金不足而陷入困境,许多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贷款较难而不能顺利发展,民间投资仍然面临不少制约因素,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民营企业自身因素
民营企业自身缺乏现代管理制度,制约着民间企业的进一步壮大。盂县绝大多数民营企业经营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许多民营企业存在着管理水平低、信息不灵、人才缺乏等突出弱点,导致投资决策失误,不能适应国内外市场变化和扩大开放的形势,即使一些产业准入限制已经放宽,也难以拓展其经营领域和规模经营,管理缺乏规范性和稳定性,内部管理混乱,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会计财务信息缺乏应有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相当一批民营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落后,财会制度不规范,假账、假报表、假注册盛行,信用观念淡薄,借改制之名逃废银行债务、企业之间欺诈行为屡见不鲜,致使其难以运用银行贷款扩大投资。
民营企业家思想观念落后也制约着民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家族观念限制了民营企业草根经济发展,内部的近亲传承导致这些企业难以真正发展壮大和再次创业,具体表现是:部分私营企业主和普通民众心理上存在有投机心态,大量社会富裕资金没有投资实业,而是存入银行或游荡在股票、基金等证券市场上;还有一部分民营企业特别是煤矿企业的资金盈余,由于其个人素质以及短期内获得巨大暴利等原因,不能合理利用资金来增加投资扩大企业再生产,或者是用于设备更新改造,提高技术工艺改进,而是用于在北京、大连、威海、青岛、海南等地大量买房臵地,有的甚至大肆挥霍、大吃大喝、参与赌博等等,缺乏现代投资意识。
(二)金融体制的制约
金融环境的局限、银行对民营企业贷款条件的苛刻制约着民间投资的进一步壮大。具体表现在:主要服务于我县民营企业信贷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它们的贷款条件必须有担保,有的甚至要求两家AA级企业做担保,这种担保体系直接导致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局面;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可以提高到国有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无形之中提高了民营企业的贷款门槛;我县的大多数民营企业尚未建立起信用档案库,再加上缺乏足够的可变资产作抵押,而民营企业贷款“急、少、频、快”的特点与银行贷款审批权过于集中,程序烦琐,时间较长的特点不相符,据了解,无论是直接融资或是间接融资,除了短期信贷,对民营企业开放程度都很低。股票、债券基金、项目融资,民营经济所占比例很小或基本无缘,从而压制了民间投资的行为,很难促进民间投资的快速增长。
(三)投资环境的影响
本地投资得不到政府足够重视和优惠,影响了民间资本参与本地发展。优惠政策措施的缺位以及落实的艰难,使得民间投资望而却步。民间资本投资者在履行程序、选择投资方向、争取技术支持等方面得不到有效满意的服务,致使投资者信心和积极性受到挫伤,对民营企业资本追加缺乏稳定性与可持续性。具体表现在税收政策和土地等生产要素的分配方面,县政府缺乏实质上的支持,如工商联众多会员提出的商会大厦建设规划、创业园区建设计划等,均未得到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近年来盂县个体私营户剩余资金约80%都投向了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住宿和餐饮业等热门行业,而这些行业现在大多趋于饱和,竞争激烈,盈利的空间较为有限,使民间投资的积极性受到抑制,而民间投资较少的领域也因风险高、收益低而无人问津,传统产业所释放出来的或者民间新积累的大量闲余资金不知道应该何去何从,造成了大量本地资金的外流。
三、促进民间投资的对策建议
民营经济对县域经济而言是基础经济,盂县要实现今年乃至以后的“十二五”目标必然要依靠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县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非常大,我们面临的资金缺口很大,光靠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是远远不够的,需要靠招商引资和激活内资,特别是要将本地的民间资金激活,使其充分发挥效益,成为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的动力源。因此,必须进一步扩大开放,特别是对内开放,其中的关键一个在政府,即优惠政策措施的落实,一个在银行,即对于金融管制的开放。结合盂县实际,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改善政务环境
要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在政策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和真正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兴工强县”43条意见等具体政策措施,特别是要根据今年五月国务院下发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非公经济新36条”),结合我县实际尽快出台我们自己的“36条”意见,明确地提出盂县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社会事业、金融服务、商贸流通等领域,鼓励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在行业准入的具体规定上要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根据各行业和领域的具体情况,提出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的途径、方式和方法,为推动和保护民间投资提出具体保障措施,同时对《意见》的贯彻落实提出明确要求,为确保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要加强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政府及个职能部门的服务力度,简化手续办理和审批程序,完善土地、规划、电力、道路等基础设施,促进盂县民间资本的有效投向。要通过工商联组织加大与民营企业的沟通,加强政府对我县民间投资的引导利用。目前盂县民间资本具有点多面广、隐蔽性强等特点,而且民营企业如一盘散沙,缺乏有力的组织引导,亟需加强组织机构。要通过充分发挥工商联作用建立起规范的引导机制 ,收集整理分析研究与民间投资有关的信息,制定民
间投资规划和产业目录,完善商会组织及中介机构,为民间资金进入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环保和高新技术产业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领域提供政策支持和信息、技术服务。要加强工商联工作,一方面加强政府、工商联与民营企业之间的联系,充分了解民营企业的发展情况,同时让企业充分了解政府颁布的有关民营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措施;另一方面提高工商联在政府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如参加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等,从而能够向政府反馈民营经济状况,协助政府合理引导和服务于民营企业特别是加大对民间资本投资发展的引导和扶持,充分出挖掘民间投资的巨大潜力并最大限度激活民间资本,把民间资本的内力和政策的外力结合起来,真正实现民间投资的有效增长。
要点:出台盂县“36条意见”,提高工商联地位和作用,简化审批及办事程序,加强县、乡及职能部门责任追究,完善基础设施和政府服务。
(二)改善金融服务环境
充分发挥杠杆作用,增强金融、财政对民间资本的支持力度。完善适应民间资本投资的金融服务体系,通过金融服务加强对民间资本的引导。制定和出台进一步利用民间资本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投资和民间投资的融合。进一步开发金融新产品以及融资租赁、公司理财和账户托管等业务。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要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完善中小企业授信业务制度,逐步提高中小企业中长期贷款的规模和比重,积极引导民间投资参与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开发新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确保民间投资能够找到合适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增强民间投资竞争力。要进一步开展小额抵押贷款、存单质押贷款、法人按揭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融资等多种信贷业务以此来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目前盂县城乡建设需要多样化的资金需求,目前仅有的两家担保公司不能满足巨大的需要。要继续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要采取拍卖、承包、股份合作等形式,吸纳民间资金,积极探索多元化投资的新路子,特别是一些公益性项目需要由政府主导集中少量预算内专项资金作为带动性投资,政府
放宽市场准入,通过基础设施产权改革吸引民间资本,利用财政补贴、转移支付等手段“撬动”民间资本,鼓励民间资本以联合、联营、集资、入股等方式参与。同时积极拓展个人委托贷款业务以促进盂县民间资金的有效利用。我县属高储蓄地区,群众投资心理较保守,普遍对银行充满信赖,银行作为投资的重要渠道,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为民间融资双方提供信贷信息服务,为委托人提供更多的投资理财机会,有利于使民间借贷活动由灰色操作变为规范的融资行为,吸纳民间闲散资金,增强资金的使用效率。
要点:整合县域金融资本,提高银行服务水平,加强财政资金带动作用,引导开展民间金融活动。
(三)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
发挥工商联组织职能作用,积极引导建立行业协会等民间自治组织,进行行业自律。引导民营企业坚持体制创新与管理创新相结合,实现由家族式管理向现代化管理方式转变。在明晰产权、法人治理、激励机制、企业文化等方面学习现代企业管理经验,大胆引进科技人才,不断推进管理体制创新,努力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要深刻领会中央、省、市、县的有关政策,在用好、用活、用足上动脑筋、想办法、做文章,加大技术、产品、经营创新的力度,坚持内涵与外延并举,增数与增效并重,不断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推进民营经济上规模、上档次、上台阶、上水平。
要点:引导建立商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引导民营企业提高自身素质,引进现代企业管理模式。
第二篇:鼓励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
工信部:鼓励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
中广网北京6月27日消息(记者张棉棉)为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精神,落实“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信建设;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支持民间资本开展增值电信业务。加强对电信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推动资源共享”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6月27日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指导思想。鼓励民间资本依法进一步进入电信业。引导民间资本通过多种方式进入电信业,积极拓宽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和参与范围。加快推进电信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为民间资本参与电信业竞争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实施意见》提出了“鼓励”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八个重点领域,即鼓励民间资本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鼓励民间资本开展接入网业务试点和用户驻地网业务;鼓励民间资本开展网络托管业务;鼓励民间资本开展增值电信业务;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申请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用户管线建设以及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等企业资质;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基站机房、通信塔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鼓励民营电信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实施意见》还从法制建设、加强监管、完善服务、营造“走出去”环境,以及加强指导和监督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民间资本进入电信业的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强调,要加强指导和监管,督促电信企业遵守电信业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民营电信企业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建设,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相关链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鼓励电信业进一步向民间资本开放。引导民间资本通过多种方式进入电信业,积极拓宽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和参与范围。加快推进电信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为民间资本参与电信业竞争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鼓励和引导的重点领域
(一)鼓励民间资本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通过竞争促进服务提升和资费水平下降,为用户提供更便捷、优惠和多样化的移动通信服务。
第三篇:交通部:进一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交通运输领域[推荐]
交通部:进一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交通运输领域 2012-05-24 20:07 | 评论 | 分享到: 作者:乔雪峰来源:人民网
24日上午,交通运输部召开了本第三次例行新闻发布会。关于民间资本参与交通运输领域,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表示,目前在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对民间投资是完全开放的。已经出台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引导规定都从不同角度对民间资本进入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作出了明确界定,没有任何禁止和限制措施。
何建中表示,对民间资本进入到交通运输领域,从三个方面看它是开放的:
一是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各个类别、各个等级的公路,事实上都已经向民间资本开放;比如收费公路建设就是利用“国家投资、地方筹资、社会融资、利用外资”这样的投融资机制。
二是水路建设方面,沿海港口建设主要利用市场化手段进行融资,民间资本占据了主要地位;在东中部地区,内河港口建设也有民间资本进入,包括公共基础设施的航道建设,也有一些地区吸收了少量的民间资本进入。
三是公路水路运输方面,对民间资本、国有资本和集体资本的投资政策完全没有差别,甚至在一些领域,比如道路货运、机动车维修、出租车经营、汽车租赁、国内水路运输等事实上,民间资本更是占大部分比例。
进一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交通运输领域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新出台的36条,交通运输部新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的实施意见》,同过去的政策措施相比,此次意见从四方面给予优化:
一是在投资领域上进一步全面开放。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交通运输服务领域和交通运输新兴业务领域。过去相对来说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比较多,所以今后将进一步鼓励投资交通运输服务领域,包括新兴的业务领域,比如物流。
二是在投资重点上进一步突出了交通运输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既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更引导民间资本全面参与到基础设施的养护、运营和管理。
三是在投资服务上进一步改善民间投资环境。强调改进行政审批方式,立足于扩大网上审批,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健全与民间投资主体的沟通联系机制,健全投资政策信息发布制度,完善中介服务体系,同时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
四是在投资管理上既放开,同时又加强监督,督促民间资本投资主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同时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记者 乔雪峰)
第四篇:民间资本管理公司
民间资本管理公司
一、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产生背景及依据
近年来,我国民间融资快速发展。根据中金公司的报告,截至2011年6月末,我国民间借贷余额3.8万亿,占我国影子银行体系总规模约33%,相当于银行总贷款的7%,民间融资已成为企业(个人)解决资金需求的重要渠道。但在我国民间融资快速发展过程中,存在操作不公开、不规范等问题,从而引发了非法集资欺诈、高利贷、借贷纠纷等多种社会问题。如2011年以来,浙江、河南等地接连发生民间融资信用危机,屡屡出现债务人出逃、中小企业倒闭、债权人冲击政府机关、群体上访等事件,对社会稳定造成了不良后果。
众所周知,缺乏法律保障的民间融资具有高风险的特征。但明知如此,我国民间融资仍十分繁荣,归根到底,还是因为我国民间闲置资金多、投资渠道又非常缺乏、保值增值能力差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建立了股权、证券交易平台、产权交易平台、期货交易平台、工业产品等交易平台,但资金来源充裕的民间资本投融资平台仍一直非常缺乏。近几年,我国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等专业性强的投资产品风险高、投机性强、收益低下,而闲置资金存入银行,又面临通货膨胀带来的大幅贬值风险。因此,急需搭建起一个稳定的民间融资与民间资本投资等多种形式的民间融资平台,走出一条民间资本规范化阳光化之路,而通过组建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则是规范引导民间投融资的具体体现。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并批准实施《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此举被认为是中国启动金融改革的破冰之旅,让温州民间资本“阳光化”成为可能,也让我国民间融资正规化梦想开启了序幕。
长期以来,民间资本投资实体经济主要通过地下形式非法集资吸储完成。民间资本管理服务公司这一新业态的产生,可以把部分民间资本由从“地下”引上“地面”,纠正其虚拟化、泡沫化的缺点,促使民间资本投身实体经济。作为金融改革的重要举措,温州市首创民间资本管理公司。2012年2月底,首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瓯海区信通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通民资公司”)正式试营业。
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优势
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是传统小额贷款、私募等多个金融服务体的综合体。与同样面向中小微企业的小额贷款公司相比,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资金来源显得更加灵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担保方式多样,业务发展迅速
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根据自身特点和市场需求,探索创新多种担保方式。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可以与典当行合作,这样,能有效地解决土地、房产抵押难的问题,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根据客户类型,采取多种担保方式。对于企业类贷款,需要有两个企业担保;对于个人类贷款,采取土地、房产抵押或公职人员担保,并根据担保人工作年限设置不同的担保额度;对于农户类贷款,采取三户联保或者村支书担保的方式。
(二)建立评审机制,加强风险管控
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应该设置评审委员会,由公司高管、全体股东和法律顾问组成,严格实行贷前审查和贷后追踪制,制定规范的投资合同和担保协议,每投放一笔资金,都要经过考查客户、评价评审和集体决议等环节,经评审委员会全体通过后生效,在业务源头上加强风险管控。对已贷款客户定期问询,及时落实贷款用途,确保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
(三)自身优势突出,市场定位准确
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主要针对“三农”和中小微企业,尤其是银行不支持的、有发展前景中小微企业和农户,与银行形成互补,错位发展。投放资金以短期为主,坚持“小额、快捷”的原则。
三、自治区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开展情况
目前自治区尚无设立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先例。多有打着“民间资本运作”旗号的私募公司,但往往有传销和非法集资之嫌。
四、外地开展情况
自2012年2月28日,温州成立全国首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瓯海信通”以来,已相继有德州、南昌、威海、青岛、杭州、莱芜、菏泽等地成立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而近几月各地开展民间资本管理试点尤为密集,其中温州、青岛均已有10多家民资管理公司开业。总的来看,国内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开设依然处于尝鲜阶段,试点地区不多,且是最近刚有向全国推广的趋势,因此,可供参考的该类公司运营管理经验并不多。
五、公司运营可能会遇到的问题与风险
根据已有的经验,民资管理公司在运营过程中主要会面临两个问题。一是遭遇政策壁垒,发展受限。根据规定,民资公司“对单一投资对象的投资总额不超过总资本净额的5%”,即目前单笔项目投资款不能超过500万元。类似风险投资,虽然民资公司并不完全以控股为目的,但是对于一些处于成长期的优质企业,500万的额度几乎只是杯水车薪,并不能满足企业项目的融资需求。这也是民资公司在开展业务中面临的一个政策壁垒,极大地限制了民资公司的发展。二是民间资本流向悬疑。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设立的初衷是成为一个让资金与企业对接的机构,引导更多民间资金流向实业。但由于民间资本具有逐利性的特征,如何引导其流向投资者普遍不愿涉足的实业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五篇: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
文化部: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文化产业 建立多元化融资体系
文化部7月9日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实施意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资文化产业发展,为其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意见称,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文化产业发展。民间资本投资符合国家重点扶持方向的文化行业门类和领域,可通过项目补助、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绩效奖励等方式给予资金扶持。意见指出,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以投资、控股、参股、并购、重组、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鼓励艺术名家和其他演职人员以个人持股的方式参与转制院团的股份制改造。
民间资本参与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可享受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和国家扶持文化企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
意见指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演艺、娱乐、动漫、游戏、文化旅游、艺术品、工艺美术、文化会展、创意设计、网络文化、数字文化服务等行业和领域。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鼓励民营文化企业跨区域、跨行业兼并重组。
鼓励和支持民营文化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支持民营文化企业通过信贷、信托、基金、债券等金融工具融资,支持民营文化企业通过并购重组、上市等方式融资。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的金融机构、中介组织、各类投资基金进入文化产业领域。
此外,文化部还鼓励民间资本通过招投标等方式,参与基础文化设施建设、公共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公益性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重大文化惠民工程、重大公益性文化活动和其他公共文化服务。
意见强调,对民营文化企业在立项审批、投资核准、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评比表彰、申请专项资金、享受税收优惠、申报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等方面,要与国有文化企业一视同仁,不得对民营文化企业设置任何附加条件、标准和程序。意见指出,逐项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各项政策措施,针对不同领域,研究制定具体扶持办法,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完善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政策保障机制,切实保护民间资本的合法权益。
不断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等投资信息平台建设,及时发布国家政策、发展规划、准入标准、行业动态、项目招标、产品和服务采购等信息。充分发挥驻外使领馆文化处(组)、海外中国文化中心等的作用,协助民营文化企业了解和分析海外文化市场动态,拓展海外营销网络和渠道。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积极组织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健康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客观、公正评价民间资本在促进文化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营造有利于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舆论氛围。支持民营文化企业、民办机构及民间文化团体人才队伍建设,在评定职称、参与培训、申报项目、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国有文化单位同等对待,带动民间文化人才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
创意文化产业园:小微企业在这里筑梦成长
创意文化产业园这座民营产业园的开创者是张学智。张学智毕业于西安美术学院,主攻油画创作。大学毕业后,张学智下海做起了房地产生意。经商10年,张学智仍然难舍自己的艺术情结。他觉得甘肃历史底蕴深厚,文化资源丰富,但文化产业发展还滞后于其他省份,于是他萌生了在兰州建立创意文化产业园区的念头,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为甘肃省本地艺术家以及有艺术追求的年轻人提供一个自由发展平台。
2009年7月18日,占地40余亩的旧厂房在一番精心的打理后焕然一新,一个充满活力的园区展现在人们面前。张学智告诉记者,如果按照经营房地产生意的模式,在这块地上盖商品房出售能赚不少钱,可是他不愿意这样做。对工业厂房进行翻修改造后,张学智借鉴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文化产业园区的成功运营发展模式,开始招商引资。
张学智说,最初,他和自己的创业团队并不清楚创意文化产业园应该建成什么样子,只是根据脑海中一个模糊的概念摸着石头过河。“一个抽象的符号变为一个实打实的产业园区,我们在一天天学习中总结经验、分析市场,就像看着孩子慢慢长大一样。”张学智回忆园区初创时说道。兰州创意文化产业园挂牌以来,一手抓硬件建设,一手抓招商。时至今日,兰州创意文化产业园发展已进入第五个年头,基础设施改造和园区招商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园区步入了发展快车道。
据了解,兰州创意文化产业园有着严格的准入制度,只有真正有实力、有想法的文化创意人才以及成长性好的文化企业才有机会入驻产业园。有的印刷企业希望入驻园区,被张学智婉拒。一些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同样被拒之门外,张学智认为,文化产业园区发展过程中,维护健康的环境和良好的创业氛围至关重要。
2012年,兰州创意文化产业园企业产值超过3亿元,汇聚各类小微企业70余家,还有30余家企业准备入驻,园区已成为兰州文化产业发展的亮点。此外,园区还经常承办各种类型的文化活动,在实现创收的同时大大丰富了园区文化工作者的精神文化生活。如今,兰州创意文化产业园成了创意文化人才交流、大学生和归国留学生创业就业、文化体制改革中转型发展企业的重要聚集地。2010年,兰州创意文化产业园被授予“甘肃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2010年兰州经济推动力十大企业”称号。同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就包括支持兰州创意文化产业园发展的内容,大大增强了园区进一步发展的信心。
由于兰州创意文化产业园地处交通不算便利的地区,园区租金方面又没有享受太多优惠,发展还面临许多困难。对园区内小微企业的扶持工作,一直由张学智来抓,他说自己在经营园区的同时,也当着“天使投资人”,对在文化创意方面有想法、执行力强的团队给予
一些补助和帮助。张学智希望自己能在有志于从事文化创意产业的年轻人和政府之间架设一座桥梁,为进驻园区的创业者提供更宽松优惠的环境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