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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一步抓好公安队伍建设的几点意见

如何进一步抓好公安队伍建设的几点意见



第一篇:如何进一步抓好公安队伍建设的几点意见

文章标题:如何进一步抓好公安队伍建设的几点意见

正确认识我局队伍建设形势不断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队伍建设形势分析会,就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刚才,政治处主任就我局队伍建设的情况作了会面的总结分析,下面我就如何进一步抓好公安队伍建设谈几点意见

一、正确认识队伍建设形势,增强抓好队伍建设的责任感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年初确定的政治工作要点,以队伍正规化建设为主线,以开展全警“大学法”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和“警力要下沉、保障要有力、班子要加强、素质要提高、管理要规范”的要求,狠抓了基层所队建设,队伍素质得到极大提高,总的讲,基本实现了工作目标,取得了较好成绩。一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和新路子,制定并推行了《XX市公安局激励工作暂行办法》,成立了“民警正当执法权益保护委员会”,从优优待警的各项措施逐步得到落实。二是坚持集中脱产学习、“两所两队”为重点和全警参与不动摇的原则,扎实开展了“大学法”活动,确保了参学率100,合格率达90。组织开展了汉字录入竞赛,提高了全市公安机关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三是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标准,对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一次全面考察,全年共调整、提拨使用11人。四是贯彻“文化育警”理念,丰富警察文化生活,成功举办了第八届运动会。

在肯定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应清醒地看到队伍建设中也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苗头。主要表现在:

一是公安民警职务类违法违纪问题仍然存在。1月17日,看守所民警XX被检察院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刑事拘留,后因微罪不予起诉。

二是部分单位工作秩序不规范,内部规章制度执行不力,管理松懈。2月9日,XX派出所发生一起造成1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三是少数民警工作责任心不强,为民服务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XX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没有打牢服务为民的意识被XX市局督导组暗访。

四是民警执勤执法不规范,群众投诉多。2月4日,XX派出所一民警因处理交通纠纷被投诉殴打当事人。2月5日,一群众到XX派出所办理户口投诉被民警打伤。

五是违反“五条禁令”现象依然存在。工作时间饮酒、酒后开车在个别单位和个别民警身上还不同程度的存在,还有的单位民警置市局的规定不顾,违规将警车停放在娱乐餐饮场所50米范围内。如XX派出所XA2273警车于8月10日19时许,将车停放在XX火锅店旁。8月12日19时许,XX所XA0994警车停放在滨江路芷江鸭店外。

六是有的科、所、队领导履行“一岗双责”较差,不敢大胆管理。特别是XX派出所民警XX与本所同事发生矛盾,在场的所领导制止不力,事后市局纪委开展调查,该所领导不主动配合,借故回避。

七是少数单位政令、警令不畅,执行上级命令或决策不力。今年8月,XX局长要求各单位组织学习公安报《农村警务民族工作者的成功对接》并报学习讨论情况,XX所、XX所、XX所和蔡家落实不好被督察整改。9月,国保大队、经侦大队等17个单位未按时填报《装备情况统计表》被督察整改。

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局共发生涉嫌犯罪2起2人、诫免1起1人、通报批评14起、发督察整改通知书29份。这些问题的出现,严重的暴露了个[本文来源于feisuxs-http://www.feisuxs/-feisuxs,帮您找文章]别单位领导自身表率作用不强,管理教育不严,落实遵守规章制度不坚决等队伍管理工作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必须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抓好队伍建设的责任感,落实领导责任和民警的责任,按照队伍正规化建设的要求,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正规化、组织机构正规化、教育训练正规化、执法值勤正规化、内务管理正规化和监督制约正规化建设,切实为公安业务工作的开展提供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理念

今年在“大学法”活动中,全市公安机关按照中央政法委、市委和市局党委的要求,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学习内容,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公安工作的开展。中央政法委前不久召开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罗干同志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决定把集中教育阶段的时间延长到明年上半年。公安部、XX市公安局分别发出通知,对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的有关部署提出了要求,中央政法委还专门印发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从刚才所讲到的问题来看,就充分反映了个别

单位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重视不够,工作开展缓慢,措施不得力;有的民警思想认识不深,对自觉投身于教育活动之中缺乏主动性;有的单位联系实际不紧密,工作措施不扎实,教育效果不明显等。所有这些问题,都与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不到位、理解不深刻密切相关。下一步,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民警的思想实际和公安工作实际,把教育

活动与当前全市正在开展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围绕“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这一主题,下大力在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上下功夫、见成效。

一要切实解决执法突出问题。针对发现的执法不公正、不严格、不文明、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进行深入反思。通过对突出问题、典型案件的剖析,查清思想根源,解决思想认识中存在的问题,促使广大民警自觉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执法、规范执法、衡量评估执法,使执法的过程成为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的过程。

二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解决信访问题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解决信访案件,对广大民警进行生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三要加强规范执法行为的长效机制建设。要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工作方案》和重庆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继续抓好执法责任体系、执法监督体系、执法信息化体系、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大力推广执法资格认证、建立执法档案等行之有效的做法,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内涵、基本要求,融入规范执法行为的长效机制中去。

三、引导民警在换届选举和撤市设区工作中保持队伍的稳定和思想统一

当前,我市政治生活中有两件大事。一是换届选举,二是撤市设区。换届选举的相关工作已经启动,全市各级都在为换届选举工作做一些准备,大家也比较关心,同时,撤市设区工作已经全面启动,撤市设区后,我们在座的大家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都会得到提高。为了确保换届选举和撤市设区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党委政府都比较重视,XX市局和XX市委、市府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级一定要做好保持队伍思想稳定、干部队伍的稳定工作。为此,提出以下工作要求并抓好落实。

一是组织民警认真学习、传达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换届选举和撤市设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换届选举和撤市设区工作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上来,自觉服务服从于换届选举和撤市设区工作。

二是领导做好表率。干部队伍的稳定首先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各科所队长要在换届选举的关键时刻做好楷模,做好表率,带头维护队伍的稳定,做好稳定工作。

三是扎实认真做好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特别是要做好涉法信访工作,防止民警队伍思想动荡,全力确保思想稳定。特别是对一些情绪急躁、性格孤僻怪异的民警,领导要亲自做好疏导工作,正确引导,防止激化矛盾。

四是各项工作有效整体推进。目前,已值年终岁尾,各项工作头绪多,破案打击任务繁重,各单位领导一定要提高加强队伍管理,确保队伍稳定重要性的认识,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要切实强化措施抓好队伍管理教育,确保队伍不出问题。特别是在执行“五条禁令”和“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问题上一定不能含糊,严格管理、严格要求。纪委、督察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决不能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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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

公安部1月23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把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紧密结合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学习讨论,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把中央领导同志的亲切关怀作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深入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通知指出,学习领会好、贯彻落实好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对于进一步凝聚警心、激励斗志,振奋精神、开拓创新,不断推动公安事业的发展进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迅速在全警掀起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热潮,迅速把总书记重要批示特别是对广大公安民警及其家属的诚挚慰问传达到基层公安机关和每一名公安民警,切实把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思想和认识统一到批示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批示要求上来。

通知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扎实实做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充分履行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要主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势,紧紧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新要求,正确处理活力和秩序的关系,以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为目标,以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为方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行政管理工作,着力提升服务管理水平。要始终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执法,严肃认真地对待每一次执法活动,靠一个个案件的公正处理,靠一次次执法活动的公正开展,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切实维护执法权威。要坚持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从严治警,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本,以提高能力素质为核心,以培育优良警风为保障,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队伍,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通知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把扎实做好春节期间安保工作作为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实际行动,严格按照公安部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实

际,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开展公共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道路交通等安全隐患,严防发生重特大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欢度新春佳节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三篇: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则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则方案

为全面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切实解决队伍中存在的各类突出题,进一步提高民警队伍的执法水平和正规化建设水平,推动全局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的发展,根据《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督察条例》、《内务条令》、《训练条令》、《纪律条令》和《政工条令》等有关规定,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坚持从严治警,切实增强抓队伍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全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障。全局上下要高度重视抓队伍建设工作,充分认识抓好队伍建设是做好各项公安工作的重要前提和保证,从而不断增强抓队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通过大力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确保全年队伍内部不发生违法和影响较大的违纪案件;民警作风粗暴、对待群众“冷、硬、横、推”等题明显减少,玩忽职守和经济类违法违纪案件得到遏制;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明显提高,工作效率显著增强;纪律作风明显转变,保证警令绝对畅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题得到解决,警民关系明显改善。

二、坚持政治建警,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公安队伍。

1、狠抓政治思想教育。坚持把政治思想教育置于队伍建设的首位,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系列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引导民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大局意识、荣誉意识和执法为民意识,增强做好公安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要强化学习,努力打造学习型的公安队伍,营造全警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各单位要继续坚持每周四的政治理论学习,组织民警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相关业务知识,单位要有学习计划、学习记录本,每位民警要有记录本,要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民警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更好地适应现实斗争的需要。

2、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局党委一班人要处处身体力行,模带头,率先垂,要求民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民警不能做的,自己首先不做,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交心通气,互相支持,形成团结共事的良好氛围。按照德、才兼备的要求,配齐配强各单位中层领导班子,并建立对中层领导班子政治素质、领导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考核标准,把考核结果作为提拔晋级的重要依据。各中层领导班子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按照组织原则年内召开民主生活会不少于两次,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团结共事;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发挥以身作则、率先垂作用,坚持民主理财,待人处事公平,遇事亲自带头,亲自参与办案,坚决克服当“甩手官”的现象。

3、积极推进机构体制改革。根据《公安部关于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精神和我局实际情况,进一步整合职能配置,规机构设置,优化警力资源,推动警力下沉,逐步建立精干高效,运转协调,警令畅通,职能、机构、序列和称谓规统一,职责、权限一致的县级公安机关组织机构(今年11月后开始实行),更好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任务。按照警力下沉的要求,今后,凡新进民警原则上必须到基层一线单位工作三年以上,基层派出所警力要占全局警力的50%以上,机关警力要控制在总警力的15%以内。

4、积极推行岗位轮换制。按照干部人事管理的要求,实行岗位轮换的队伍管理模式,以充分发挥民警的积极性,激发队伍的内部活力。

5、继续深化岗位练兵活动。今年公安部确定的大练兵内容是苦练基本功,各单位、各警种要制定岗位练兵总体规划和具体方案,确定练兵内容、项目、方法和考核标准。要树立战训结合理念,把工作岗位作为练兵的重要载体,按照“三懂四会”的要求,把应知应会的知识作为练兵的主要内容,实行随时、随地、随人、随事的不脱岗练兵。

三、严格制度管警,努力塑造纪律严明的公安队伍。

6、严格考勤记实制度。为配合即将实施的精细化管理,每名民警必须如实记录考核记实手册,并制定好每月的工作计划,各单位负责人每周要对民警的考核记实手册进行抽查,每月对民警记实手册进行检查和签署考核意见,各分管局领导、政工部门和局考核办要不定期对各单位负责人、民警的考核记实手册进行抽查。要严格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各单位都要建立签到本,对民警上、下班情况进行如实考勤,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把关,坚持每天审查,每周在单位汇总通报,单位考勤表于每月5日前报政工室上月的考勤情况;凡请假的民警必须写好请假条,按批假权限逐级审批并报政工室备查。请事、病假(需持病历和医院证明)二天以内由股、所负责人审批(每月最多只能请一次),五天以内由股、所负责人签意见后,报分管局领导审批,五天以上由局长、政委审批;请公休、探亲假的,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政工室主任审核,报分管局领导审批,是单位负责人的由局长、政委审批,假期满后要及时到政工室销假。

7、建立民警思想状况定期研判制。今后,局里每两个月要召开一次队伍思想状况研判会,主要通过日常了解的民警思想动态、工作情况,以及群众投诉举报、各种监督检查等途径,分析民警思想作风、组织纪律、执法管理等方面情况,掌握民警思想动态,查找违法违纪的苗头和不良倾向,以及队伍监督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教育管理措施。为确保例会取得实效,各单位负责人尤其是教导员平时必须加强对民警基本情况,思想状况的了解,做到“五必知”,即知民警性格爱好、知民警思想动态、知民警庭情况、知民警经济状况、知民警主要社会关系。

8、建立谈话诫勉制度。各单位负责人尤其是教导员要经常性地找民警谈心谈话,实行“五必谈”,即在民警立功受奖、晋职晋衔、岗位轮换和受到批评处分、与群众或同事发生矛盾时,必须及时进行谈话,并对谈话内容作好记录。诫勉是介于批评教育与党纪、政纪处分之间的监督管理手段,是对有一定题的民警提醒劝诫、限期改正缺点错误的一种形式。全局要建立“三级谈话”制,即对那些需要谈话的民警,视情况分别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分管局领导(政工室)、局主要领导找其谈话。民警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一定题,群众反映较大,而又不够党纪、政纪处分的,组织上应进行谈话诫勉,诫勉一般由局主要领导担任谈话人,谈话时应有专人做好记录。民警不能正确对待自身存在的题,经谈话诫勉一个月内仍没有明显改进的,经组织调查认为题比较严重的,应予以书面诫勉,书面诫勉后仍没有明显改进的,将采取组织措施予以处理。

9、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为加强对民警队伍的管理和监督,今后,凡各单位在工作中作出的重大决定(如需购置大的固定资产、大的建设项目等)、遇到的重大题或发生的重大事故,必须及时如实向局党委报告,对不报或不如实报告的应批评教育,并在考核中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纪律处理;民警个人面临或发生的重大事情,如庭变故、特殊困难等,也应按程序如实向组织报告。局监察室、政工室对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的监督检查。

10、严格信事项接待办理责任追究制。信案件一经受理,必须依法依程序按规定时限进行办理,并实行跟踪督办制度,首先是由纪监督、信办对督办的信案件进行全程督察,坚决消除在批、转、查、办过程中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的现象。同时对信案件进行倒查,查办案件及办案民警在办案中是否有违法、违纪、违规的行为,是否出现侵害群众利益、引起群愤的题发生,并根据情况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办案民警责任,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止新的信题发生。

11、认真落实督查制度。局督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平时加强对全局纪律作风、内务管理、执法执纪、落实警令,以及执行“五条禁令”、违规使用警车、警车乱停乱摆等方面的督查,发现题及时指出纠正,并如实扣分,督查情况要实行定期通报。

四、坚持从优待警,进一步激发队伍的整体活力。

12、积极关心和解决民警的切身利益。要关注民警身心健康,落实民警年休假、定期体检制度。落实民警因公负伤快速救治、医疗保险和大病救治保障机制。继续为民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做好理赔工作。

13、全力维护基层民警的合法权益。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保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规》,用足用好现有的法律规定,依法严肃查处暴力袭警和侵害民警正当权益的行为,理直气壮地支持民警依法行使职权。二是各单位要优先保证民警的福利待遇正常发放。三是立功授奖、评先评优要倾斜基层一线,多发现、培养一批在基层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对扎根基层、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

14、积极争取解决民警的职级待遇。积极努力争取县委政府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贯彻落实“二十公”精神,争取每年解决5%民警的职级待遇,切实提高民警政治待遇。

15、活跃警营化生活。坚持化建警,积极开展警察化活动。适时组织开展读书活动,举办培训班、专题教育讲座、先进事迹报告会、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以及举行篮球赛等娱体育活动,以丰富警营化生活,活跃气氛,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五、落实责任追究,建立抓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

队伍建设不能一蹴而就,需要经常抓,反复抓,长期抓,全局上下要积极探索和建立新形势下抓队伍建设的有效机制,把队伍建设工作贯穿到公安工作的始终。要层层落实抓队伍建设的责任制和领导责任追究制,今后,各单位每年都要与局党委签订队伍建设责任状,按照责任状要求,凡因工作不负责任、推诿塞责、失职渎职,造成队伍内部管理混乱、发生违法案件和影响较大的违纪案件,将严格追究一把手、教导员和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篇:新形势下抓好公安队伍建设的几点设想

新形势下抓好公安队伍建设的几点设想

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系统工程。目前公安队伍不时发生一些违法违纪的案件,从一个侧面充分说明了队伍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告诫我们队伍建设一刻都不放松。当前,全市公安民警克服警力不足、经费紧张、装备落后、任务繁重等困难,攻坚克难,屡破大案,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整个队伍呈现出昂扬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但不容忽视,公安队伍建设面临一些新形势,也存在一些客观因素制约公安队伍建设。

公安队伍建设当前在面临新形势的条件下仍存在一些问题:严峻的治安形势对公安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依法治国的进程对公安队伍建设的要求越来越高。设立科学的公安队伍管理机制任重道远。公安队伍建设在统筹协调、全面发展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保障机制滞后制约了公安队伍建设的顺利进行。

1、抓好队伍建设,首先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始终把政治建警放在首位,确保这支队伍政治上永远合格。坚持政治建警,首当其冲的是要抓好政治理论学习。

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还要努力建设过硬班子。

一是要讲政治、讲大局,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班子建设的首位。二是要开拓创新,做事业发展的带头人。三是要襟怀坦荡,珍视团结。四是要树立良好警风,做到廉洁勤政。五是要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规范领导班子建设。

3、完善公安教育训练机制,不断提升公安民警的综合素质。民警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偏差和违规违法问题,大多数是由于素质不高造成的,民警素质不高也是制约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发展的“瓶颈”。一是要切实严把“进口”关,从源头上保证公安队伍的基本素质。二是要加强民警的基本功训练和实战训练。要将教育培训与民警的晋职晋衔结合起来,针对不同警种、不同层次,制定并落实针对性、实用性的培训方案,采取聘请业务骨干、专业教师授课,提高培训的品位和层次。教育培训要着眼于实战需要,做到学以致用,提高民警的实战本领。

4、统一公安队伍的纪律要求,建立配套完善的管理监督制度。解决公安队伍存在的问题,一是要必须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二是要严格监督,严肃法纪。三是要在从严治警的同时,坚持依法治警。四是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激发民警积极向上的内在动力。

5、建立配套完善的警务保障机制,落实从优待警的相关措施。一是要在民警的政治待遇上多给予考虑。二是要抓好“保障”工程。三是要抓好“维权”工程。民警及家属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被侵权的事件累有发生,以往处理类似问题,由于担心群众误解,多数情况是不了了之,导致一些民警在执法活动中畏手畏脚,不仅挫伤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而且直接影响了执法的权威性。为此,要将维权工作纳入公安工作的议事日程,使维权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办。四是要抓好“解困”工程。要帮助民警解决家属“就业难”、“子女教育难”的实际困难。在帮助解决无业家属和待业子女就业问题上,要关心、操心,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资源,多渠道做好工作。

6、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塑造良好形象。一是要加强公安机关内部公共关系建设。二是要加强与外部的沟通联系。三是要加强公安宣传工作,巩固扩大宣传阵地,不断提高公安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播工具,介绍公安工作情况,推行警务公开,促进公安机关、公安民警与公众之间的相互了解,使公安工作真正得到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四是要严格执行“五条禁令”。持之以恒地抓好公安部、省厅及市局各项警纪警规的落实,健全各种执勤执法规范,从最基本的行为准则抓起,加强养成教育,形成公安队伍良好的职业风范。

第五篇: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人才是第一资源、第一资本、第一推动力。为进一步构建与沧州渤海新区高质量发展形势相适的人才战略体系,加速造就一支规模庞大、素质优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为沧州渤海新区打造河北沿海经济带重要增长极和全省高质量发展样板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提出如下意见。

一、创新引才用才机制,高效率激发人才活力

(一)坚持常态吸纳高学历人才。

深入落实沧州渤海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对全日制硕士、博士等高学历人才实行常态化引进。依托沧州渤海新区国有企业、大中型民营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通过校园招聘、定向培养等方式,每年吸纳200名以上“双一流”高校本科学历及以上毕业生。

(二)鼓励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

依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树立新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若干规定》的批复》(沧政复[2018]21号),坚持政府搭台、企业主导、高端引领、以用为本,积极引导驻区企业重点引进各类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根据人才类型和贡献程度给予人才创新创业扶持资金。

(三)建立政事企人才互通机制。

实施“机关干部下企业,企业人才进机关”双向挂职任职交流计划,开辟沧州渤海新区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业之间干部交流通道。鼓励党政人才离岗到企业兼职,允许党政人才辞职领办企业或自主创业,鼓励驻区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才离岗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

(四)打造“项目+”精准引才模式。

紧抓京津产业项目加快转移机遇,探索推行“项目+团队”“项目+人才”等引才新模式,全力支持驻区高校研发项目、科技成果在沧州渤海新区转化,努力达到“引进一个优质项目,带来一个创新团队,吸引一批高端人才”的良好效果。

(五)加快推进人才平台建设。

积极搭建产、学、研创新平台,鼓励园区、企业自建或与高校、科研机构共建实验室、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等,全面落实各类研发机构奖励政策,在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申报中提供政策帮助,全力打造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舞台。

(六)深度创新柔性引才方式。

采取挂职兼职、联合攻关、项目顾问、技术咨询等方式,柔性引进一批“星期天博士”、“假日专家”等。积极谋划开展沧州渤海新区企业技术对接会、高端产业论坛、人才沙龙等人才交流活动,吸引高端人才以柔性流动方式到沧州渤海新区开展工作。深化沧州渤海新区博士后挂职团队管理改革,建立“沧州渤海新区双一流博士后创新创业中心”,创新和完善博士后挂职奖励制度。

(七)全面推行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在沧州渤海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内设机构推行大部门体制和控制机构编制总量的前提下科学设置岗位,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并探索试行高端专业技术人员特殊聘用办法,不拘一格选拔人才。

(八)加快完善职称评聘管理制度。

在沧州渤海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岗位设置工作,对从事专技工作的事业人员(参照事业管理)实施职称评聘管理。

(九)鼓励企业开展职称评聘。

积极引导驻区企业参与职称评审工作,并给予民营企业相应政策支持和倾斜,对在民营企业工作年限较长的大专以上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工作人员(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大专学历工作满7年),突破初级职称限制,可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十)支持企业引进培育工匠。

鼓励企业做好技能人才的选拔、认定、引进、培养工作,大力充实高技能人才队伍。在认真贯彻执行沧州市《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基础上,给予技术工人经济收益、政治地位、社会福利等多种优惠政策,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水平。

二、搞活分配激励机制,高水平增加人才收入

(十一)全面落实人才政策。

梳理汇总国家、省、市及沧州渤海新区各类人才政策,开通人才政策兑现“绿色通道”,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在人才政策落实过程中,坚持“最大范围适用、最高标准兑现”原则,突出人才政策的叠加效应和激励效应。

(十二)创新股权激励措施。

支持人才以专利技术、知识产权、技术诀窍等作为资本入股合资经营或联营企业,让优秀科技创新人才享有合理回报。将技术成果转让给沧州渤海新区企事业单位的,可采取一次性买断、分期支付、利润提成、作价入股等多种收益分配方式。以自主知识产权作价入股企业的,作价金额最高可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25%,新认定的国家级新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最高可达到注册资本的40%。

(十三)创新收入分配制度。

按照“以岗定薪、按绩定酬、岗变薪变、酬随绩走”原则,在机关事业单位实施与河北省沿海经济带重要增长极和全省高质量发展样板各项重要目标完成情况相挂钩的绩效工资制度。对沧州渤海新区确定的技术项目、工程项目以及其他特定工作,根据项目工作量、预期收益等情况,以合同形式对项目负责人(或负责小组)在项目推进期间实行项目工资。对于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业绩特别突出的优秀人才以及受聘在关键岗位的特殊人才,实行协议工资或年薪制。

三、优化人才创业环境,高标准打造人才特区

(十四)浓厚重才爱才氛围。

在沧州渤海新区主流媒体开设人才专栏,加大人才宣传表彰力度,深入挖掘沧州渤海新区各条战线上涌现的优秀人才,广泛宣传人才优秀事迹,大力培树人才先进典型。对为沧州渤海新区开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和团队授予荣誉称号、给予表彰奖励,增强人才荣誉感、自豪感、获得感。

(十五)提高人才政治待遇。

建立“人才直通车”制度,畅通人才建言献策渠道,有针对性地邀请或推荐优秀人才列席党的有关会议,参加沧州渤海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组织的重大节庆及纪念等活动,重视从人才队伍中推荐先进模范人物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十六)强化人才培养举措。

将人才教育培养、人才梯队建设纳入全区教育培训工作范畴,鼓励人才进行继续教育,积极为人才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和技术职称、职业技能考评提供便利条件。大力引进国内知名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到沧州渤海新区建立职业技术教育基地,推进职业院校与驻区企业开展实训基地、订单教育等合作办学模式,着重培养沧州渤海新区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基础型、技术型、知识型人才。

(十七)加快推进“双创双服”。

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提升计划,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全链条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建立工作会商机制,对人才在创新创业中急需解决的重大困难实行“一事一议”,给予特殊支持。大力支持社会资本在沧州渤海新区设立风险投资基金,鼓励沧州渤海新区金融机构探索设立“人才贷”“人才投”“人才保”等金融产品,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融资帮助和金融服务。

(十八)改进人才生活服务。

按照“宜居、宜业、宜游”总体要求,大力提升沧州渤海新区城市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市承载能力和民生服务能力。结合创建全省全域旅游示范区,集中建设一批功能性文化体育设施和休闲娱乐设施,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为各类人才在沧州渤海新区安家落户提供优质的生活休闲环境。

(十九)完善人才公寓建设。

根据每年人才引进数量及人才住房需求,在沧州渤海新区公租房中调配房源作为人才保障性住房,低于市场价格租赁给区内各类人才。通过配建、新建和改建,多渠道筹措住房资源建设人才公寓,并实行酒店式公寓管理模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随时免费入住,实现“拎包即可入住,出门即可创业”。

(二十)妥善安置配偶子女。

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均实行“无障碍”落户,参加沧州渤海新区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与本地居民享有相同权利。其配偶有意愿在沧州渤海新区就业的,列入政策性安置,暂时无法安置的由用人单位适当发放一定的生活补助。其子女在沧州渤海新区入园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由教育部门就近安排,确保在公办幼儿园、中小学入园、入学。

(二十一)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成立人才医疗保健小组,每年为高层次人才免费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免费为高层次人才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及时记录其动态健康信息,提供健康查询服务。实施高层次人才“优惠速诊卡”制度,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享受优先挂号、住院、指定专家门诊等服务。

(二十二)健全组织保障体系。

充分发挥沧州渤海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探索研究全区人才引进、培养、使用长效机制,宏观指导全区人才工作。切实完善沧州渤海新区党工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各有关部门具体落实、企事业单位等用人主体充分发挥作用、人才队伍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把党管人才工作列入园区、部门考核,加强各级各部门统筹协调,形成沧州渤海新区人才工作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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