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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工作总结

2011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工作总结



第一篇:2011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工作总结

**县2011年度水土保持重点治理

工程工作总结

2011年,我县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在学习***等县治理经验的基础上,总结了我县在水保重点建设中的经验和存在问题,专题研究了相关问题的解决措施,科学规划、保障先行、加强指导,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效果。

一、科学规划

2011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建设内容为:综合治理面积14.5 km²,其中基本农田138hm²,水保林450hm²,经济林102hm²,种草152 hm²,封禁治理607 hm²,谷坊65座,水窖37个,植物护埂30.5km,生产道路6.54km。建设地点布置在以***村为中心的15个km²内,力争建成2011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和秋冬农田基本建设工作示范区。

针对我县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规划选区不够科学、群众协调工作较为困难的问题,县水务局对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项目区进行了实勘测结合实际,科学规划,编制完成了水保重点治理实施方案。确定工程措施以新建口粮田、谷坊为主,林草措施以常绿水保林和果树为主,加大种草和封禁力度。规划新建基本口粮田2000亩,栽植水保林4000亩,经济林1000亩,建设生产道路7km,谷坊80座,水窖40个。力求通过综合治理,能够 1

切实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

二、保障先行

为保障工程顺利实施,在实地勘测之时,即要求***乡党委、政府参与到工程建设中来,经过协商,确定由水务局负责项目实施的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竣工验收等方面工作;由***乡政府负责项目的用地规划、群众动员、组织协调、后勤保障等方面工作。做到了项目未动、保障先行。

三、巡查指导

为统筹建设进度,严抓质量管理,县水务局组建了水利与农田基本建设巡查工作组,***、***、***等巡查工作组成员多次深入建设现场,指导工程建设技术,核对投入机械、劳力,检查工程建设质量,确保工程建设高速度、高质量推进。

四、效果显著

由于规划科学、动员充分、协调积极、督促严格,工程建设速度高、质量佳。

截止目前,完成综合治理面积14.5 km²,其中基本农田138hm²,水保林450hm²,经济林102hm²,种草152 hm²,封禁治理607 hm²,谷坊65座,水窖37个,植物护埂30.5km,生产道路6.54km。

尤其是***村,捆绑***乡土地流转、林业局低产果园改

造、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挖鱼鳞坑8万多个,栽植经济林600多亩,形成了水利建设民营公助的良好局面。

五、存在问题

在今年的建设中,我县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县财政十分困难,县级配套资金难以到位,同时,由于群众较为贫困,自筹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影响了工程进度和治理效益;工程技术人员短缺,规划尚不够科学,实施中技术指导不足。

六、下步打算

一是做好项目的储备上报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投入,用足用好国家水利建设资金;二是整合退耕还林、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在不改变资金投向和使用范围的前提下,统筹安排,整合使用,提高综合经济效益;三是正确引导农民采取集资、投工投劳等办法,克服资金不足的困难。四是强化技术指导。及时派出技术骨干,深入基层,搞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责任制,加大质量监督力度,严格中间检查和验收环节,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真正做到建一处、成一处、发挥效益一处。

第二篇: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管理办法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管理办法

2005-04-18

法规名称: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管理办法 办水保[2005]67号

法规类别: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水利部

颁布日期:2005.04.18

实施日期:2005.04.18

修改日期:

法规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国家水保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家基本建设有关规定,结合水土保持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水保工程以治理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为目标,人工治理与生态自我修复相结合,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 工程建设参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按项目区组织实施,严格立项审批,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

第四条 工程建设实行中央、省、地(市)、县分级管理。

第二章 前期工作与计划管理

第五条 国家水保工程分期规划、分期实施,每期五年。

第六条 国家水保工程按项目区组织实施,项目区选择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项目区应在《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及所在流域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重点治理区范围内;

(二)项目区须具有一定的规模。规划实施期末,每个项目区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一般不少于100平方公里;

(三)当地政府重视,项目区群众自愿投劳参与工程建设;

(四)项目实施县制定并出台了封山禁牧的有关政策;

(五)项目实施县水土保持机构健全,技术力量较强,能够承担工程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

第七条 国家水保工程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项目区组织编制规划,会同省级财政部门初审后联合上报水利部、财政部。

第八条 水利部、财政部联合批复各省上报的规划,规划经审批后实施,作为计划下达的依据。

第九条 项目实施县水利水保部门依据批复的规划,以项目区为单位,以小流域为单元组织编制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须达到施工深度,由地级以上水行政管部门审批后作为工程施工的依据。

第十条 国家水保工程规划和初步设计根据《水土保持项目前期工作暂行规定》编制。初步设计承担单位应熟悉水土保持业务,并具有相应的规划设计资质。

第十一条 规划设计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生态建设工程相结合,充分征求项目区群众对工程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与管护等方面的意见,优化工程规划设计。

第十二条 建设任务和资金补助申请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根据审批的规划编制,于当年2月底前联合上报水利部、财政部。

第十三条 水利部根据各省申报的建设任务和资金补助申请,编制国家水保工程资金补助和治理任务计划,经财政部审定后,由财政部和水利部联合下达。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工程规划编制、前期工作技术审查和审批、项目计划的编制和申报、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验收及竣工初步验收、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统计及效益监测等工作。

第十五条 国家水保工程建设实行项目责任主体负责制,项目的责任主体为县级水利水保部门。

第十六条 国家水保工程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监理单位由县级水利水保部门通过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且必须由具有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承担。

监理单位依据合同,按照《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

第十七条 工程建设推行群众投劳承诺制。在项目规划阶段,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征求群众意见,经项目区三分之二以上群众同意,由村民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向县级水利水保部门做出承诺后,方可列入规划申报立项并实施。

组织群众投劳一般只在项目受益村进行,不得跨村或平调使用劳动力。确需跨村投工的应采取借工或换工的形式组织进行。

第十八条 工程建设实行公示制。工程实施前,要把拟建工程的建设内容、中央补助规模、预期效益和所需群众投劳数量等向受益区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九条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计划,严格按设计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建设内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需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如属一般性的设计修改,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后,报县级水利水保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在项目实施的同时开展效益监测工作,项目竣工后进行效益评估。效益监测与评估工作由县级水利水保部门组织进行,并及时将监测评价成果报送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一条 工程建设要因地制宜推广水土保持实用技术,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工程建设效益。

所有项目实施县要明确科技支撑单位,为工程建设提供科技服务与技术支撑。

第二十二条 在项目规划立项阶段或工程建成后,必须明确工程建后管护责任。项目区所在县级人民政府或乡(镇)按国家有关政策落实治理成果产权或使用权,能落实到农户的一律落实到农户,并明确相应的责权利,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建后管护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管护责任不落实或治理成果被破坏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不得继续安排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第二十三条 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建立项目数据库。项目档案管理责任到人,分类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保管,保持档案的真实性、连续性和完整性。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所有项目区包括基本情况、建设内容、投资、治理成效、管护制度等在内的图文资料数据库。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 国家水保工程实行中央补助的投资机制。

第二十五条 工程建设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截留和抵扣。

第二十六条 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资金审批、使用,管钱、管账相分离的内部监督机制。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项目实施单位要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和审计部门的审计。

第二十七条 中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工程建设的材料、技工及机械施工费;籽种、苗木费、苗圃基础设施费;监测、封禁治理等。

第二十八条 项目前期工作、建设管理等费用,由地方负担。

第二十九条 中央财政资金使用实行报账制。项目开工建设后,可拨付一定比例的预付资金给承建单位,其余资金根据工程建设进度与质量,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拨付。

第五章 检查验收

第三十条 国家水保工程检查验收实行验收、竣工验收,以及不定期检查的制度。

验收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在县级自验的基础上分措施进行抽查验收,抽验比例不得少于完成任务量的15%;淤地坝、坡面水系和集中连片的机械施工工程要逐个进行验收。县级自验要对各项治理开发措施的数量、质量,对照图班逐项、逐块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并提出自验报告。

第三十一条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年2月底前向水利部、财政部报送上项目工作总结。

第三十二条 不定期检查由水利部组织抽查,对抽查的项目执行情况做出全面评价。抽查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减少投资直至取消项目实施。

第三十三条 竣工验收在项目规划实施期满后,在县级水利水保部门自验的基础上,由水利部和财政部组织进行。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

(一)项目建设任务及投资是否按计划完成;

(二)各项建设内容的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建设标准;

(三)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使用是否符合资金管理的要求;

(四)效益指标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五)档案资料是否完整;

(六)工程管护责任是否落实。

第三十四条 竣工验收应由项目所在县水利水保部门提供如下资料:

(一)项目建设竣工自验报告;

(二)监理报告;

(三)项目的现状图、设计图、竣工图以及相应的数据表;

(四)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五)工程管理、管护落实情况的有关文件。

第三十五条 未实行工程建设公示制和工程建设监理制的项目,不得通过验收和竣工验收。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管理办法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管理办法

2005年5月12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国家水保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家基本建设有关规定,结合水土保持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水保工程以治理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为目标,人工治理与生态自我修复相结合,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

工程建设参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按项目区组织实施,严格立项审批,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

第四条

工程建设实行中央、省、地(市)、县分级管理。

第二章 前期工作与计划管理

第五条

国家水保工程分期规划、分期实施,每期五年。

第六条

国家水保工程按项目区组织实施,项目区选择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项目区应在《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及所在流域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重点治理区范围内;

(二)项目区须具有一定的规模。规划实施期末,每个项目区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一般不少于100平方公里;

(三)当地政府重视,项目区群众自愿投劳参与工程建设;

(四)项目实施县制定并出台了封山禁牧的有关政策;

(五)项目实施县水土保持机构健全,技术力量较强,能够承担工程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

第七条

国家水保工程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项目区组织编制规划,会同省级财政部门初审后联合上报水利部、财政部。

第八条 水利部、财政部联合批复各省上报的规划,规划经审批后实施,作为计划下达的依据。

第九条 项目实施县水利水保部门依据批复的规划,以项目区为单位,以小流域为单元组织编制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须达到施工深度,由地级以上水行政管部门审批后作为工程施工的依据。

第十条 国家水保工程规划和初步设计根据《水土保持项目前期工作暂行规定》编制。初步设计承担单位应熟悉水土保持业务,并具有相应的规划设计资质。

第十一条

规划设计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生态建设工程相结合,充分征求项目区群众对工程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与管护等方面的意见,优化工程规划设计。

第十二条 建设任务和资金补助申请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根据审批的规划编制,于当年2月底前联合上报水利部、财政部。

第十三条

水利部根据各省申报的建设任务和资金补助申请,编制国家水保工程资金补助和治理任务计划,经财政部审定后,由财政部和水利部联合下达。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工程规划编制、前期工作技术审查和审批、项目计划的编制和申报、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验收及竣工初步验收、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统计及效益监测等工作。

第十五条

国家水保工程建设实行项目责任主体负责制,项目的责任主体为县级水利水保部门。

第十六条 国家水保工程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监理单位由县级水利水保部门通过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且必须由具有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承担。

监理单位依据合同,按照《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

第十七条

工程建设推行群众投劳承诺制。在项目规划阶段,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征求群众意见,经项目区三分之二以上群众同意,由村民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向县级水利水保部门做出承诺后,方可列入规划申报立项并实施。

组织群众投劳一般只在项目受益村进行,不得跨村或平调使用劳动力。确需跨村投工的应采取借工或换工的形式组织进行。

第十八条 工程建设实行公示制。工程实施前,要把拟建工程的建设内容、中央补助规模、预期效益和所需群众投劳数量等向受益区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九条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计划,严格按设计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建设内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需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如属一般性的设计修改,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后,报县级水利水保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在项目实施的同时开展效益监测工作,项目竣工后进行效益评估。效益监测与

评估工作由县级水利水保部门组织进行,并及时将监测评价成果报送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一条 工程建设要因地制宜推广水土保持实用技术,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工程建设效益。

所有项目实施县要明确科技支撑单位,为工程建设提供科技服务与技术支撑。

第二十二条

在项目规划立项阶段或工程建成后,必须明确工程建后管护责任。项目区所在县级人民政府或乡(镇)按国家有关政策落实治理成果产权或使用权,能落实到农户的一律落实到农户,并明确相应的责权利,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建后管护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管护责任不落实或治理成果被破坏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不得继续安排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第二十三条

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建立项目数据库。项目档案管理责任到人,分类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保管,保持档案的真实性、连续性和完整性。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所有项目区包括基本情况、建设内容、投资、治理成效、管护制度等在内的图文资料数据库。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

国家水保工程实行中央补助的投资机制。

第二十五条

工程建设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截留和抵扣。

第二十六条

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资金审批、使用,管钱、管账相分离的内部监督机制。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项目实施单位要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和审计部门的审计。

第二十七条 中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工程建设的材料、技工及机械施工费;籽种、苗木费、苗圃基础设施费;监测、封禁治理等。

第二十八条

项目前期工作、建设管理等费用,由地方负担。

第二十九条 中央财政资金使用实行报账制。项目开工建设后,可拨付一定比例的预付资金给承建单位,其余资金根据工程建设进度与质量,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拨付。

第五章 检查验收

第三十条

国家水保工程检查验收实行验收、竣工验收,以及不定期检查的制度。

验收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在县级自验的基础上分措施进行抽查验收,抽验比例不得少于完成任务量的15%;淤地坝、坡面水系和集中连片的机械施工工程要逐个进行验收。县级自验要对各项治理开发措施的数量、质量,对照图班逐项、逐块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并提出自验报告。

第三十一条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年2月底前向水利部、财政部报送上项目工作总结。

第三十二条

不定期检查由水利部组织抽查,对抽查的项目执行情况做出全面评价。抽查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减少投资直至取消项目实施。

第三十三条

竣工验收在项目规划实施期满后,在县级水利水保部门自验的基础上,由水利部和财政部组织进行。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

(一)项目建设任务及投资是否按计划完成;

(二)各项建设内容的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建设标准;

(三)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使用是否符合资金管理的要求;

(四)效益指标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五)档案资料是否完整;

(六)工程管护责任是否落实。

第三十四条

竣工验收应由项目所在县水利水保部门提供如下资料:

(一)项目建设竣工自验报告;

(二)监理报告;

(三)项目的现状图、设计图、竣工图以及相应的数据表;

(四)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五)工程管理、管护落实情况的有关文件。

第三十五条 未实行工程建设公示制和工程建设监理制的项目,不得通过验收和竣工验收。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篇:水土保持重点

1.保持规划:水土保持规划是为了防治水土流失,做好国土整治,合理开发利用并保护水土及生物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林牧生产和经济发展,根据土壤侵蚀状况,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应用水土保持原理,生态学原理及经济规律制定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开发的总体部署和实施安排。

2.保持规划的作用

(1)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利用水土资源(2)确定合理的治理措施,有效开展水土保持工作(3)制定改变农业生产结构的实施办法和有效途径(4)合理安排各项治理措施,保持水土保持工作的顺利进行(5)分析和估算水土保持效益,调动群众积极性

3.保持规划的原则(1)实事求是的原则(2)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原则(3)坚持综合治理的原则(4)坚持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兼顾的原则

4.治理工程规划的主要内容:土地利用规划、灌溉工程规划、排水工程规划、小型水利工程、支档工程规划、田间道路工程规划。

1.容许土壤流失量:指在维持土地高生产力水平的前提下,最大的土壤侵蚀速率,或与岩石的化学风化,成土率保持平衡的侵蚀速度。

2.生态系统:就是在一定空间中共同栖居着的所有生物与其环境之间由于不断地进行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过程而形成的统一整体。

3.生态平衡:是生态系统在一定的时间内结构与功能的相对稳定状态,其物质和能量的输入,输出接近相等,在外来干扰下,能通过自我调节恢复到原初稳定状态。

4.格局指空间格局,广义的讲,它包括景观组成单元的类型,数目以及空间分布的配置。

5.尺度是指在研究某一物体或现象时所才采用的空间或时间单位。

6.空间异质性:指某种生态学变量在空间分布上的不均匀性及复杂程度。

7.降雨侵蚀力是指降雨引起土壤侵蚀的潜在能力

8.土壤侵蚀:是指土壤及其母质在水力、风力、冻融、重力等外营力作用下,被破坏、剥蚀搬用和沉积的过程。

9.土壤侵蚀强度:是定量地表示和衡量某区域土壤侵蚀数量的多少和侵蚀的强烈程度。

10.土壤侵蚀模数:是表示侵蚀强度最直观的指标

11.沟谷密度:单位面积上沟谷的长度。地面割裂度:把沟壑面积占流域总面积的百分数称为地面割裂度。

12.土壤的抗蚀性指土壤抵抗雨点打击分散和抵抗径流悬浮的能力。

13.土壤的抗冲性:指土壤抵抗地表径流对土壤的机械破坏和推动下移的能力。

14.风力侵蚀指在风力作用下地表土壤及细小颗粒被剥离、搬用和沉积的过程。

15.水力侵蚀指由大气降水及所形成的径流引起的侵蚀过程和一系列土壤侵蚀形式

16.溅蚀指裸露的坡地收到雨滴击溅而引起的土粒与母体分离的一种土壤侵蚀现象

17.面蚀指由分散的地表径流冲走坡面表层土粒的一种侵蚀现象。

18.沟蚀指由汇集成股的地表径流冲刷破坏土壤及其母质,形成切入地表以下的沟壑的土壤侵蚀形式。

19.浅沟侵蚀:地表径流由小股径流汇集成较大的径流,即冲刷土又下切底土,形成横断面为宽浅槽形的浅沟。

20.生物多样性:指生命有机体及其赖以生存的生态综合体的多样性和变异性。

1.水土保持生物措施:指在山地丘陵区以控制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良土壤、维持和提高土地生产潜力为主要目的所进行的造林种草措施,也称为水土保持林草措施。

2.水土保持农业技术措施:(1)以改变小地形增加地面糙率为主的农业技术措施(2)增加植物被覆为主的耕作措施(3)改善土壤物理性状的耕作措施(4)水土保持耕作措施的进展

3.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指为达到保持水土,合理利用山区水土资源,防治水土流失危害而修 1

筑的各种建筑物。

4.山坡防护工程:指为防治山坡水土流失而修筑的一些工程措施。

5.山沟治理工程:指为固定沟床、拦蓄泥沙。防止或见减轻山洪及泥石流灾害而在山区够到中修筑的各种工程措施。

6.谷坊:是山区沟道内为防止沟床冲刷及泥沙灾害而修筑的横向档拦建筑物。

7.水土保持林草措施的作用:(1)林冠截留降雨,减少土壤侵蚀(2)枯枝落叶层吸水下渗,调节径流(3)固持和改良土壤,提高土壤的抗蚀性和抗冲性

8.间作:在同一田块于同一生长期内,分行或分带相间种植两种或两种以上作物的种植方式。

9.混作:是在同一地块上,同期混合种植两种或两种以上作物的种植方式

10.套种:是在前季作物生长后期的株行间播种或移栽后季作物的种植方式,也称为串种

11.水土保持工程的作用:(1)山坡防护工程的作用在于改变小地形的方法防止和减轻坡地土壤流失,将雨水和融雪水就地拦蓄,使其渗入农地、草地或林地,减少或防止坡面径流形成(2)山沟治理工程的作用在于防止沟头前进、沟床下切减缓沟床纵坡,调节山洪洪峰流量(3)山洪导排工程的作用在于防止山洪或泥石流危害沟口冲积锥上的房屋、共层企业、道路农田及其具有重大意义的防护对象等(4)小型水利工程的作用在于将坡地径流及地下潜流拦蓄起来,在减少水土危害的同时,灌溉农田,提高作物产量

12.截流沟的作用:山坡截流沟能截断坡长,阻截径流,减免径流冲刷,将分散的坡面径流集中起来,输送到蓄水工程里或直接输送到农田、草地或林地。山坡截流沟与等高耕作。梯田、涝池、沟头防护以及引洪漫等措施相配合,对保护其下部的农田,防止沟头前进,防治滑坡,维护村庄和公路、铁路的安全有重要作用。

13.谷坊位置的选择:谷坊类型选择取决于地形`地质`建筑材料`劳力`技术`经济`防护目标和对沟道利用的远景规划等多种因素,并且由于在一条沟道内往往需要连续修筑多座谷坊,形成谷坊群,才能达到预期效果,因此谷坊所需的建筑材料也较多,选择类型应以能就地取材为好

14.水库库址选择:库址选择是水库工程中有关全局的问题,应从经济`安全`合理几个方面考虑。(1)地形要肚大口小;(2)有适宜的集水面积;(3)地址和坝址地质良好,基础稳固,无下陷情况;(4)坝址靠近灌区且比灌区高;(5)坝址附近要有足够的和适合用得建筑材料;

(6)坝址附近要有适宜开挖溢洪道的山垭;(7)淹没损失要小

15.立地划分的环境因子:地形:海拔高度`坡向`坡位`坡度`地貌部位等,土壤:土壤类型`土层厚度`腐殖质层厚度及含量`土壤侵蚀程度`石砾含量`机械组成`结构`ph等,水文:地下水位深度及季节变化,有无季节性积水及积水持续期等,生物:造林地植物群落名称`结构`盖度及其生长情况,病虫`兽害情况,有益动物及微生物状况等

16.适地适树的途径:首先要了解树种的生物学和生态学特性熟悉适林地的生态环境,使二者统一。(1)选树适地或者选地适树,即把具有一定生态学和生态学特性的树种栽植在适合它生长的地方,使其成活成林,充分发挥生产潜力和生态经济效益(2)改地适树,通过改善立地条件使地和树相适应(3)改树适地,通过选育和引进驯化等方法改变树种的某些特性,使造林树种与立地条件相适应。

17.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1)水土流失变化(2)土地利用现状(3)治理措施实施情况(4)生产与收入的变化(5)群众物质和文化活动水平的变化情况

1,小流域径流站测验:(1)水位测验(2)流量观测(3)泥沙测验

2,雨滴观测的主要方法色斑法和面粉球法

3,有水库:(1)水沙量平衡法(2)地形图法(3)横断面法

4,无库区资料:断面法、测钎法或挖坑法、地形类比法

1,土壤侵蚀的基本特征:自然侵蚀速度缓慢,不受人为活动影响。人类出现以后,改变

和促进了自然侵蚀过程,导致侵蚀速度快、破坏大、影响深远,常态侵蚀和人类活动叠加,大大促进了侵蚀的发生与发展。

2,水力侵蚀作用、分级及影响因素

水力侵蚀作用是降雨侵蚀力与径流冲刷力共同作用的结果。分级:微度侵蚀、轻度侵蚀、中度侵蚀、强度侵蚀、极强度侵蚀、剧烈侵蚀。影响因素:(1)气候因素:降雨量、降雨强度、降雨量及降雨强度的最佳组合作用、前期降雨、雨型(2)水文因素:降雨及冰雪融水形成的坡面径流的侵蚀作用。(3)地质因素:岩性与地面组成物质、新构造运动、侵蚀基准面变化 地貌因素:坡度、坡长、坡度及坡长的不同组合、坡形、坡向(4)土壤因素:渗透性、抗蚀性、抗冲性(5)植被因素:拦截降雨、调节地面径流、固结土体、改良土壤性状(6)人为因素:人为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3,风力侵蚀作用、分级及影响因素指在风力作用下地表土壤及细小颗粒被剥离、搬运和

沉积的过程。分级:微度侵蚀、轻度侵蚀、中度侵蚀、强度侵蚀、极强度侵蚀、剧烈侵蚀 影响因素:风力、土壤抗蚀性、地形、降雨、土丘坡度、裸露地块长度、植物覆盖。

4,重力侵蚀的分类和影响因素,指斜坡上的风化碎屑、土体或岩体在重力作用下发生形变、位移和破坏的一种土壤侵蚀现象。分类:蠕动、泄溜、崩塌、滑坡、陷穴、错落 影响因素:(1)气候的冷暖、干湿和温差变化(2)地质因素:节理和断层发育、地层倾向和山坡坡向一致,地层倾角小于山坡倾角时易发生重力侵蚀(3)地貌因素:坡度和高差(4)人为因素:土地的不合理利用、边坡开挖和土坡顶堆积弃土、盖房等。

5,混合侵蚀分类和影响因素

指在水流冲力和重力共同作用下的一种特殊侵蚀类型。分类:(1)按固体物质组成分为:泥石流、泥流、水石流(2)按泥石流的性质分为:稀性泥石流、黏性泥石流、过渡性泥石流

(3)按形成泥石流的原因分为:冰川泥石流、降雨泥石流。

6,泥石流发生的特点、形成条件,特点:突发性和灾变性、波动性和周期性、群发性和强烈性条件:充足的固体碎屑物质、充足的水源、地形条件:侵蚀区应为漏斗和勺状地形,过渡区为陡直多跌水的地形,堆积区为平坦开阔的泥石流固体碎屑停积地。

1.侵蚀的气候因素:(1)降雨量,天然降雨条件下,降雨量与土壤侵蚀量之间并无直接关系,在湿润与半干旱地区侵蚀强烈;(2)降雨强度,是影响土壤侵蚀的最终要因子,土壤侵蚀只发生在少数几场暴雨中;(3)降雨量与降雨强度的最佳组合,通常利用降雨量与降雨强度进行不同组合,再与侵蚀进行分析;(4)降雨时空分布,侵蚀的形成与可蚀降雨集中程度相一致;(5)前期降雨,前期降雨使土壤水分饱和,再继续降雨就会产生径流而造成水土流失;

(6)雨型,雨型不同,雨滴大小的分布就不同,对侵蚀产生不同的影响;(7)降雨的雨滴特性,雨滴形状、大小、分布、降落速度和接地时的冲击力也影响着侵蚀的发生及强弱。

2.侵蚀的植被因素:(1)拦截降雨,植被覆盖度越大,层次结构越复杂,拦截的效果越好;

(2)调节地面径流,森林的死地被物和枝叶对降雨的截流作用,可缓冲地表径流的形成;

(3)固结土体,植物根系对土壤有良好的穿插、缠绕、网络、固结作用,能够增强固持土体的能力并减少土壤冲刷量(4)改良土壤性状,林地土壤腐殖质有利于抗蚀力很强的团粒结构。

3.重力侵蚀的影响因素:气候`地质`地貌(坡度和高差)`植被`人为。地震也有利于重力侵蚀的发生;地下水位上升为滑坡形成创造了条件

4.水土保持规划的程序:(1)准备工作,组织综合性规划性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制定规划提纲、培训技术人员;(2)进行水土保持综合调查;(3)进行水土保持区划;(4)编制土地

利用规划;(5)进行防治措施规划;(6)分析技术经济指标;(7)规划成果整理。

5.人为因素对水土流失的影响:人类为了生存,就自觉与不自觉地加入到了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在生产方式落后、效益低下的情况下,人类大规模的生产活动逐渐形成,改变和促进了自然侵蚀过程。常态侵蚀加上人类活动的参与,大大加速了侵蚀的发生与发展。

6.水土保持规划中自然资源调查的主要内容:(1)土地资源调查,包括土地类型、土地资源评价、土地利用现状;(2)水资源调查,以调查地面水为主,同时调查地下水;(3)生物资源调查,着重调查有开发利用价值的植物资源和动物资源,以植物资源为主;(4)光热资源调查,包括年均≥10℃的积温、年均日照时数、年均辐射总量;(5)矿藏资源调查,着重调查矿藏分布范围、蕴藏量、开发情况、矿业开发情况对生产生活和水土流失、水土保持的影响、发展前景。

7根据不同土壤侵蚀类型的基本特点,分析小流域土壤侵蚀的空间分布特征:(1)冰雪气候的小流域侵蚀空间分布:极地和终年积雪的高山,为冰川侵蚀亚带;冰川外缘,在森林线以上的山地为冻融侵蚀亚带。(2)湿润气候的小流域侵蚀空间分布:以水力侵蚀为主,根据水`热差异和侵蚀形式又可分为湿润气候侵蚀亚带和湿热气候侵蚀亚带,主要分布在中纬地区,南纬40到南北回归线之间的地区。(3)干旱气候带的小流域侵蚀空间分布:半干旱侵蚀带,降水量在250-400,年平均气温在10以下,水力侵蚀为主,风蚀在干旱季节占优势,物理风化也很强烈,尤其在被开垦无植被的地区,分布在干旱侵蚀带与湿润侵蚀带之间,在雨季该带相对缩窄,旱季相对宽展。

干旱侵蚀亚带,年降水量在250以下,有的地区仅几毫米的降水,蒸发远大于降水量几十倍几百倍,在温带干旱侵蚀区,冬季酷寒,夏季炎热,年温差60-70,日温差35-50.在热带与副热带干旱侵蚀区,年温差较小,而日温差很大,植被稀少,地面裸露,物理风化剧烈,风力侵蚀突出,风蚀`搬运与堆积随处可见。此外洪流侵蚀`重力侵蚀在山地也十分发育。

8.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主要模式及特点:(1)粮、林、草立体种植模式,充分利用他们在生长过程中的空间差和时间差,各种植物在水平、垂直结构和时间分配上合理配置,立体组合,集约经营,充分利用水土资源和光热资源,发挥植物群体的生态经济总体效益;(2)桑基鱼塘模式,是行之有效的多目标生产措施,此种交互补偿水陆物质的方式可广泛适用于沼泽及高温地区;(3)种、养、加综合型模式,种、养、加有机结合,长、中、短期效益有机结合,促进流域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持续经营,发展流域经营。此种类型的联合生产有机整体,是小流域综合治理的理想模式;(4)综合治理模式,根据自然条件的垂直差异,发展立体经营,使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发展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生产、加工、运销配套的小流域工、副业,使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种植、养殖、加工一体化,形成小流域的立体经营。

第五篇:城市河道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设计

城市河道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设计

【摘要】设计城市河道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目的就在于对区域内的植被进行保护,对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进行预防,从而实现对资源、生态和景观的可持续利用,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使城市河道不仅具有河道的工程功能,还能够成为城市生态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景观。文章对水土流失的危害、成因和特点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合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关键词】城市河道;水土保持;水土流失

在河道治理的过程中很容易造成水土流失,特别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最容易因为人为扰动而造成水土流失,因此应该做好城市河道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最大限度的避免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保护城市河道的生态环境。

1.造成城市河道治理工程中水土流失的原因

在城市河道治理工程中,导致水土流失的因素主要有两方面:自然因素和人为扰动,主要原因是人为扰动。在施工的过程中实施一些施工项目会对植被和原地貌造成扰动,造成水土流失,例如管线改移、清理河道淤泥、临时堆放土方、开挖回填土石方等。在施工的过程中很容易出现人为扰动,引起水土流失。

2.城市河道治理工程中水土保持方案的设计

在设计水土保持方案时,要以主体工程的水土保持分析评价为依据,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新增水土流失进行预防和治理,方案设计的目的在于使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尽量减少,对地表植物进行保护,贯彻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城市景观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理念,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的可行性。2.1分析主体工程水土保持

当前的河道治理工程随着城市化进程发展的需要,已经不再局限于排涝、泄洪的工程内容,还包括生态治理、河道生态修复等。在设计城市河道治理工程方案的过程中,一些工程项目已经具备了水土保持功能。例如在河坡种植乔灌木、生态袋护岸等,既能够起到稳定岩体和土体的作用,还能够起到绿化、抗浪蚀和抗冲刷的作用,与此同时还能对景观进行美化。因此要对主体工程中的具有水土保持工程的工程量和措施进行合理的分析和评价,对其中水

[1]土保持措施进行完善和补充,还要减少重复设计,使水土保持的投资能够落到实处。2.2合理、利用土石方

由于城市河道往往处在人口密集区域,在施工的过程中要平衡的调用土石方,对当地的生活环境和市容市貌进行保护,减少水土流失现象。以凉水河、清河的城市河道治理为例,河道治理工程废土废渣的主要来源就是拆迁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多余的土方。市区土地资源非常宝贵,为了节约资金往往将弃土弃渣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和城市弃土弃渣场进行统一处理,在水土保持方案中不再涉及弃土弃渣的处理和保护。2.3做好施工期的水土保持

造成水土流失的主要时段就是施工期,而城市河道往往处于城市人口稠密和环境敏感区域,对水土流失防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以施工特点为依据,以临时防护措施为主,设计行之有效的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要设计好临时堆放的回填土方的高度、角度和堆放形式,不要出现堆放角度过大、堆放高度过高的情况,以免遇到降雨冲刷而造成水土流失,与此同时还要在堆土表面设置防尘网。在实际施工中笔者发现,如果临时堆土的堆放时间较长,可

[2]以用草垫将其覆盖,或在堆土表面播撒草籽,能够取得更好的防护效果。在方案设计中还要从水土保持的角度出发,优化工期和施工工序的安排,尽量不要在汛期和雨天施工。2.4利用、集蓄雨水

在城市化的进程中,水资源的短缺已经成为了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如果能够在水土保持方案设计中体现雨水集蓄利用理念,能够进一步提高水土保持的效果,合理利用水资源。在以往的河道治理过程中,河岸两侧的雨季汇水只能沿着地势的高低随意流动,没有做到利用和收集雨水。不仅如此,还容易造成汇水冲刷局部岸坡,造成侵蚀沟,不仅会对河道景观造成破坏,也会产生水土流失问题。在设计水土保持方案时可以将一些水簸箕设置在两岸的河坡上,在不影响周围景观协调性的基础上设置仿木桩进行挡护。使雨水能够更有序的进入河道中,还可以将小型蓄水池设置在河坡坡脚处,收集雨水作为河道两侧绿化用水,达到更[3]好的生态效果。

如果在主体工程设计中没有对河道两侧和桥梁的连接处、河道管理所广场、人行步道等区域的雨水进行集蓄和利用,则水土保持方案中就应该进行相应的补充,例如铺设汀步石、嵌草青石板、透水方砖等,以达到雨洪利用、减轻防洪压力和城市排水压力的目的。2.5做好河道建筑物的水土保持工作

在城市河道治理的过程中,还需要对跨河闸和桥梁进行新建和改建。一般情况下新建工程中主要是设置浆砌石挡墙,在建设挡墙时还可以将种植槽设置在挡墙的顶部,并在其中填土种植土,种植一些攀援植物,不仅能够取得良好的景观效果,还有利于减少水土流失。2.6恢复施工临时占地

在和城市河道治理的工程施工过程中,难免要设置施工临时占地,例如施工道路和施工生产生活区,对原有的地貌进行扰动。在完成施工后,不仅要拆除临建设施和房屋,还要做好相应的恢复工作,进行植树和植草。尽量选择适宜当地生长的乡土植物品种,绿化模式应该采用乔灌草结合的模式,使其与周围景观达到协调。2.7做好施工组织的管理规范

在城市河道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设计中,要明确项目监理制、招标投标和项目法人制,与主体工程一起招标投标。水土保持工程作为是河道治理工程的分部工程,要在施工承发包合同中对水土保持的要求进行明确。水土保持措施的施工用电和用水要与主体工程保持一致,按照合同中的工序和要求进行施工。水土保持工程要做到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同时投产使用、同时施工、同时设计。2.8做好工程监理监测

在整个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过程中要做好工程监理和监测工作,发挥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保障水土流失工程的顺利进行,对新增水土流失进行有效的控制,保障主体工程能够顺利、安全、准时的完成。

3.城市河道治理工程水土流失方案设计的合理化建议

由于城市河道治理工程是一种线型工程,可以使用分段施工的方式进行施工,对可重复利用的材料和资源进行回收利用,例如铁质围挡、防尘网等等。在对树草种进行选择时尽量不要选择未使用过和当地稀缺的树草种。尽量选择经过实践证明的当地适生种类,与周边的原生环境保持协调。当前在城市河道治理工程中缺乏完整的水土流失监测数据,因此应该对施工中的水土流失进行有效的监测,这样不仅可以有更好的做好水土保持工作,而且可以收集珍贵的城市区域水土流失监测数据,而且可以提供优化设计的理论基础,从而使城市河道治理水土保持方案的设计得到不断的优化和完善。

4.结语

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而河道是城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河道治理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人为的扰动,很容易产生水土流失,对河道景观造成破坏,从而影响市容市貌。因此在城市河道治理工程中必须做好水土保持方案的设计工作,因地制宜的采取有力的措施,使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的减少和控制,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使城市景观和生态自然得到协调发展。【参考文献】

[1]王永喜,吴长文,胡晓静.山坡地公园式博览园建设的水土保持方案[[J].中国水土保持科学,2014(11)[2]何衍海.浅谈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应注意的问题团[J].中国水土保持,2013(09)[3]刘佳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存在问题与对策[J].中国水土保持,2012(02)[4]何衍海.浅谈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应注意的问题[J].中国水土保持 20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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