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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市城阳区水产品加工业蓬勃发展

山东青岛市城阳区水产品加工业蓬勃发展



第一篇:山东青岛市城阳区水产品加工业蓬勃发展

山东青岛市城阳区水产品加工业蓬勃发展

青岛市城阳区共有水产加工企业80余家,固定资产总值达40亿元,冷藏能力30万吨,年水产品加工总产量40余万吨,其中鳕鱼的加工出口量占山东省的80%以上,是全国最大的鳕鱼加工基地。加工的鱼类、贝类、蟹类等产品分别销往美国、加拿大、日韩、东南亚、欧盟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加工的调理食品销往日本、韩国、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上半年,完成水产品总产量11.6万吨,实现产值7.32亿元;水产加工业实现销售收入约37亿元,出口创汇3.75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9.3%和5.3%,占青岛市的47%。城阳区发展水产品加工业的做法是:

一、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全面发展

龙头企业是开拓国内外市场、实施品牌经营的主要力量,也是推进产品结构调整、转变产业增长方式、建设现代渔业的核心。近年来,城阳区重点扶持一部分有实力的企业做强做大,先后涌现出青岛佳元水产集团、青岛亿路发集团、青岛浩源集团、青岛红福集团、太平洋恩利、青岛浩大集团、青岛正进集团等七家青岛市水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七家龙头企业还和金贝、青岛三木一起被农业部正式命名为第一、二批农产品加工出口示范企业。我区的太平洋恩利国际食品加工工业园,年产鳕鱼片4万吨,年出口额1.2亿美元,在同行业中规模位居全国第一、水产品进出口量位居全国第一、员工人数位居全国第一、加工能力位居全国第一。龙头企业的带动给城阳的水产加工业带来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一大批中小企业迅速涌现并加快成长,他们多以国内或本地的水产品贝类、鱼类、藻类为原料进行水产品精、深加工,产品品种繁多,加工方式多样,如烧烤、熏制、裹粉等,主要出口到日韩、欧美等国家,部分产品可直接进国外超市,产品附加值高。同时企业还可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节产品,如青岛新洋食品有限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加工垂钓饵料,利润远高于普通的水产品加工。支柱企业持续壮大,中小企业繁荣发展,因此城阳区整个水产行业的规模、技术和管理水平等都得到了大幅提升和全面发展。

二、深加工与国际化,打好水产加工两张牌

城阳区区水产品加工业正在逐步向高端环节迈进,精深加工产品比例达到60%以上。积极引导企业开发国际市场,各大加工企业积极开展国际质量体系认证,目前,我区水产品加工出口企业全部通过了美国FDA注册认定和HACCP认证,以及BRC认证和ISO9001管理质量体系认证。企业采用CMP和SSOP操作规范,控制生产加工流通各个环节,从原料加工到成品出口,整个工艺流程及产品检验标准,完全符合欧美的要求。为掌握国际市场动态和信息,佳元、亿路发等集团公司还在美国、法国等地设有分公司和办事处,为拓展国际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此外,许多企业在发展中加强外引内联,走强强联手之路,借外资壮大自己的力量,进军国际市场。像佳元、亿路发、红福等大型企业先后与韩国、英国、荷兰等水产进出口公司合资合作成立了系列公司,迅速膨胀了集团的生产规模,形成了“航母”式的联合舰队。

三、产学研携手,挺进“深蓝”后劲足

众多水产加工企业纷纷与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农业大学等高等院校联手,研制开发新品种,先后推出了一批享誉国内外的名牌产品,如:正进集团的“港岛牌冻鱼片”曾获第五届中国专利新技术、新产品博览会金奖,“冻鳕鱼片”曾获全国水产加工展示交易会畅销产品奖;亿路发集团的“模拟蟹肉”曾获第二届中国科技精品博览会金奖;浩源集团的“蚝油”曾获第八届全国发明展览会最佳新产品奖和优秀项目奖。知名品牌的推出,不仅促进了产品的出口,而且增强了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下一步,城阳区将抓住蓝色经济区建设历史机遇,打造一个基地、建设二个中心:即建设全国重要水产品加工基地和水产品价格形成中心、水产品物流中心,全面提升城阳区在全省乃至全国水产品加工业的示范引领作用。

以大型加工企业为核心,按照集约化、簇群化、产业化、外向化的发展思路,加强水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培植壮大水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以水产品加工业的强大促进两个中心的形成,以两个中心的发展提高水产品加工的质与量。一是围绕城阳区主导养殖品种,重点开展菲律宾蛤仔、海参、紫菜、卤水虾等大宗品种的综合加工利用,大力发展保鲜食品、保健食品、调理食品、小包装单冻产品、微波食品、医药制品等,提高养殖产品的附加值,并逐步扩大出口创汇规模,形成鱼类、贝类、海参、紫菜、虾类加工优势产业区。协调设立水产加工产业项目发展资金,对水产品加工企业的新建、改扩建、市场开拓、物流体系建设等进行扶持。以太平洋恩利、佳元、亿路发为龙头,整合浩大、正进、三木、顺发等大中型水产品加工企业,带动其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提高精深加工和本地水产品加工的比重,逐步建成全省乃至全国最大的水产品精深加工基地。二是加强“一轴三带”水产品交易市场建设,以城阳水产品批发市场为轴心,加强双埠、罗家营、山角三处临港水产品市场建设,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和功能,分别建成山东省重要的贝类、黄花鱼、海蜇集散地。完善城阳水产品批发市场的管理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积极提升城阳水产品批发市场的影响力,成为全国重要的水产品价格形成中心。三是加大冷链物流仓储投资力度,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冷藏冷冻库建设,冷库库容由现有30万吨扩大至50万吨,打造太平洋恩利15万吨冷链物流基地1处,亿路发、佳元5万吨冷链物流基地2处,配套建设多处配送中心,打造集储存、加工、配送运输为一体的青岛市冷链物流基地。

记者昨日获悉,2011年,城阳区水产品加工出口量35万吨,创汇额12亿美元,出口量比去年同期增加20%;创汇额比去年同期增加15%

据悉,城阳区有水产加工企业52家,主要分布在城阳、红岛、流亭、棘洪滩、河套、上马等街道,其中规模以上大企业22家,固定资产总值达40亿元,年水产品加工量稳定在40万吨左右,加工总产值90亿元,创汇额占青岛市水产品出口创汇额的70%其中鳕鱼的加工出口量占山东省的80%以上,是全国最大的鳕鱼加工基地加工的鱼类、贝类、蟹类等产品分别销往美国、加拿大、日韩、东南亚、欧盟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加工的调理食品销往日本、韩国、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记者马芳通讯员矫超)

第二篇:水产品加工业的行业分析[模版]

关于中国水产品加工业的行业分析

水产品加工业是渔业捕捞和水产养殖的延伸, 共同构成了水产业的三大支柱。水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对于渔业的发展起着桥梁纽带的作用, 不仅是我国当前加快发展现代渔业的重要内容, 而且是优化渔业结构、实现产业增值增效的有效途径。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渔业产业化的长足发展, 水产加工业显示了空前的活力和巨大发展潜力, 已发展成为包括冷藏、冰鲜、干腌制、熏制、罐制、调味熟制、鱼糜加工、生鱼片加工、模拟水产制品、药物与保健品、鱼粉与饲料、海藻化工等10 几个专业门类的庞大行业,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水产加工体系。但加工和综合利用方面与世界水平相比差距还十分明显: 水产加工业行业集中度低, 经营者和劳动者的素质还有待提高, 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还比较弱;技改投入不足, 产品结构趋同, 行业整体技术创新能力不强;行业自律性较差, 部分企业内部管理还有待加强。上述问题随着金融危机的蔓延,势必会对渔业产业产生相关波动, 进而对我国渔业经济发展、渔民收入提高及渔区社会稳定带来了严重的影响。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 如何促进水产品加工业 从容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在逆境中求得生存并且为其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内生力量, 已成为时下亟待解决的重要议题。

1国际金融危机直接影响水产品加工业的产业环境

1.1加工技术落后的缺陷在金融危机格局下进一步降低企业利润水平与市场竞争力

水产品本质上含水量高达70%~ 80%, 且蛋白质含量明显低于禽畜产品, 同禽畜产品加工相比(尤其是精深加工), 明显存在加工后干物质太少, 不易保存, 易变质等缺陷, 且去头、去皮、去内脏的损耗较大。我国水产加工业有几千年的发展历史, 但目前除部分大型企业外, 大部分中小企业加工设备简单、老化, 仍以手工操作为主, 加工技术落后, 大多数水产品加工仍然以冷冻、冰鲜等初级加工为主, 加工转化和增值率低, 加工品附加值偏低, 影响了第二产业产值的正常增长。同时, 加工过程中的鱼头、内脏、鱼鳞、鱼骨、虾头、蟹壳及腐烂水产品等废弃物, 主要用来生产饲料鱼粉, 对其中很有价值的成分尚未充分提取和利用, 这些都使得水产品难以通过加工带来较高的利润回报。如中水集团在非洲东岸的毛里塔尼亚近海捕捞软体鱼类, 并就近以原材料形式转口销往欧洲, 山东渔民将在黄海捕获的海产品就近送到韩国近岸, 直接向韩国渔商交货, 自己不能深加工。加工技术落后, 短期来看企业附加值提升有限, 长期来看影响到水产加工业规模经营与产业竞争力的提升。这一行业缺陷在遭遇金融危机时的劣势就更加明显, 在成本上升、出口量下降的局势下, 冷冻水产品及一些淡水鱼类加工制成品普遍滞销、贱销, 冷冻、加工企业的利润空间进一步变薄, 直接影响投资者经营积极性, 生产进一步萎缩, 严重的甚至停产、倒闭。

1.2 水产品加工业行业集中度低降低了产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

(1)加工量比例较低, 中国水产品加工比例不到总产量的1/ 3, 精深加工类产品所占比例更少。尤其是我国淡水水产品约占全国总产量的50%左右, 而其加工品产量仅占全国水产加工品总量的5% 左右, 而日本、加拿大、美国和秘鲁等国家的水产品加工产量达60% ~90%。FAO 的研究报告显示, 2004 年, 世界水产品产量的61%用于一些类型的加工, 59%的加工产品用于供人类直接消费的冷冻、盐渍和罐装产品, 剩余的为非食用目的。中国超过77%的水产品为人类直接消费, 其中大部分为新鲜类型, 余下的量被用来生产鱼粉和其他非食用目的, 包括直接用于水产养殖饵料。

(2)加工出口企业总体水平不高, 龙头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带动作用尚未有效发挥。除鳗鱼、对虾加工已形成一定规模外, 高附加值的养殖鱼类加工出口尚未形成拳头产品和规模优势。即使形成规模生产的罗非鱼现在也仅仅局限于加工成原条鱼、鱼片等, 附加值很低。

(3)培育、开发名牌产品意识不强, 不具备较强定价能力。虽然, 我国不少水产加工企业已通过ISO 质量认证及HACCP 认证, 但是具备较高认证水平的企业还不多。其中, 同时获得美国FDA 认证和欧盟认证的企业仅有几百家, 导致在国际竞争中没有话语权, 在出口产品 议价过程中总处于被动地位。水产品加工业在国际市场上仅仅依靠劳动力低廉的优势获取国际分工下的微薄利润, 造成附加值低且竞争激烈。虽然国务院在2008 年10月上调了部分出口退税率, 但最终将产生外部效应,溢出到国外, 最终利好于这些公司的下游客户。国外客 户会针对我国出口退税率上调的事宜迅速压低产品报价,进而压缩国内企业的盈利空间, 因此实际影响将远小于理论上的测算, 这对本来就萎缩的利润空间造成更为深入的影响。(4)行业组织化程度低, 行业内管理协调机制不健全。如一些鳗鱼出口企业为争夺日本市场竞相压价, 相互残杀, 导致我国鳗鱼加工业利润下滑, 增产不增收等。市场分布过于集中的贸易格局不利于抵御国际市场风险, 就像此次金融危机, 一旦这些发达地区国家经济受挫, 进口需求锐减, 就会严重影响我国的水产品出口。

1.3 产品结构单

一、趋同导致的加工品滞销亟待行业整体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不可否认, 国内水产品消费市场的发展尚不完全,当前市场主要仍以鲜活、冷冻品消费为主, 内陆省份消费也仅以淡水水产品为主, 适合国内消费者口味的水产加工品还比较少。在此局面下, 受金融危机影响, 品种结构单一趋同的冷冻水产品及一些水产加工制成品在遭遇金融危机时处于普遍滞销、贱销的格局。导致这一局面的症结在于落后的水产品加工技术。长期以来, 我国 水产品加工工艺的发展滞后于渔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更滞后于世界水产品市场需求的发展要求。国内这方面的基础理论研究也十分薄弱, 科研基础设施陈旧、老化,导致诸多加工技术未能取得重大突破。在这种大背景下,加之水产品加工缺乏专业技术人才, 对现有先进技术引进不够, 吸收速度慢, 从业人员素质低下等等, 致使到目前为止, 市场畅销、质量稳定、能够叫得响的特色产品和知名品牌比较少, 使得加工的水产品销路不畅, 经营后劲不足, 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也就相对比较脆弱。

1.4 面对危机企业缺乏防范意识与政策扶持这是各地普遍存在的一个共性问题。由于认识上缺乏危机意识, 认为当前水产品销售不会存在大困难, 一些领导在思想上存在重生产轻加工, 重产品销售轻转化增值的倾向, 没有真正为产业长远发展考虑。也有的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水产品加工企业的服务力度小, 不仅没有优惠、扶持政策, 而且还要企业承担各种数额不低的税费, 甚至有些与企业相关的部门也到企业收取各种名目的摊派费、集资款, 这无疑又加重了企业的负担,甚至危及企业的正常运转, 在金融危机下显得更加不堪一击, 这已成为制约水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又一重要因素。此外, 国内水产品市场的相关制度都还处于初创阶段。对于水产加工品、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质缺乏统一的规定, 造成水产品市场鱼龙混杂、良莠不齐, 不仅不利于管理和良性市场竞争, 也会削弱整个行业的抗风险能 力。水产品加工业化危为机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对策

当前, 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仍不断加深, 主要发达国家经济全面衰退, 实体经济增速大幅下滑, 全球经济形势变化对我国国内水产品消费市场的影响将进一步显现。在此背景下, 水产品加工业化危为机的应对之策, 具体包括: 2.1 以现代渔业科技提高水产品加工技术与综合利用率水产品深加工具有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高市场占有率、高出口创汇率的∀ 四高# 特点, 并且能带动一批相关行业如加工机械、包装材料和调味品等的发展,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水产品进行深加工,也是充分利用资源、实现加工增值、缓解水产品市场供需关系矛盾的需要。在我国水产品深加工的过程中, 技术是一个瓶颈因素。因此要紧紧依靠现代渔业科学技术,促进水产品加工业产业升级。

(1)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原理与手段, 建立水产生物产物资源研究和技术开发体系, 开展水产品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和高值化技术研究, 建立大宗、优势养殖水产品精深加工技术体系, 开发水产品深加工系列化产品和加工装备, 配套完善加工生产线, 全面提高我国水产品 加工率, 延长产业链。

(2)应充分发挥现有科研力量的作用, 鼓励和支持科研院校与加工企业合作进行科研开发, 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科研开发机构和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开发。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 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开发, 提高水产品加工业的技术结构水平, 实施名牌战略。

(3)在发展高新加工技术的同时, 还应注意保护和优化优秀的传统工艺技术。

(4)加大国外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的引进。在重视硬件引进的同时, 更要注意软件的引进,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

2.2 顺应国际水产品加工业发展趋势, 优化产品结构水产品加工业要紧紧围绕国际国内市场发展趋势,基于国内外市场需求, 优化产品结构。目前, 国际水产品生产和消费的趋势是:(1)质量控制技术日臻完善。为保证水产品的食用安全和质量, 世界渔业发达国家极为重视渔业环境的保护和监测、贝类的净化、有毒物质的检测技术和有害物质残留量限量标准等的研究, 陆续制定了有关的法规和标准。

(2)高新技术在水产加工上的应用进一步扩大。生物技术、膜分离技术、微胶囊技术、超高压技术、无菌大包装技术、新型保鲜技术等高新技术已在水产品加工业中得到广泛的应用, 大大提高水产品加工业的技术含量和企业技术改造的力度。

(3)水产品加工方便化、功能化、多样化和个性化成为趋势, 以满足21 世纪人们对健康关注程度加大、生活节奏加快、消费层次多样化和个性化发展的要求。(4)精深加工的高附加值产品发展迅速。从海洋生物和水产加工废弃物中提取天然产物尤其是生物活性物质, 是国外广泛关注的课题。另外, 国外水产品加工企业都从环保和经济效益两个角度对加工原料进行全面综合利用。为此, 应积极开发并推广水产品加工业的关键技术, 重点从水产品精深加工和水产保健品、医药品起步, 提高科技含量和产品档次, 不断优化加工品的品种结构。

2.3 加强行业自律与企业内部管理, 增强企业自身抵御市场风险能力

(1)以现代渔业理念提供高质量的初级产品。为提高水产品质量、提升我国水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要求水产品养殖加工方式要摒弃以往粗放式的生产观念, 在养殖水域选择、鱼种选养培育、饲料肥料使用等各方面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建立同国际接轨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制度, 实现水产品从池塘到餐桌全过程质量控制。

(2)培育精品名牌, 努力开拓国际市场.全面推广应用国家水产品加工质量标准, 引导水产加工企业开展国际质量标准体系认证, 争取越来越多的水产品加工企业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加大力度培植名牌产品, 引导企业创立自己的产品品牌, 逐步提高在国际市场上的声誉和知名度。

(3)发挥龙头企业的领导作用。水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应具有社会责任感, 在危机面前, 把生产同类水产品的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渔民专业养殖大户组织起来, 组建水产品专业行业协会。同时, 健全和完善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技术开发、市场营销、教育培训、法律咨询、国际合作等方面的功能, 提高行业组织化程度, 共同开拓国内外市场。(4)重视水产品加工方面技术人才的引进与培养。积极引进食品加工专业技术人才。建立高层次的营销团队, 努力开拓水产品销售渠道, 拓展营销网点, 积极抢占国际市场。2.4 整合资源, 政府助推水产加工业的健康高效发展

(1)建立加工基地, 增加渔业综合效益。扶持加快加工示范基地、加工基地的建设, 引进水产加工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 应用新材料, 开发海洋药物、海洋生物等高新产品, 开展综合利用, 发展节能环保水产加工业, 培育各具特色的水产品深加工产业集群。

(2)巩固和提升加工产业带。按照国际标准对加工产业进行改造升级, 培育适合加工、适应市场需求的主导产品, 进一步提高水产品的附加值和综合利用水平。重点扶持一批经营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管理能力强、经济效益好、拥有自主品牌的水产品加工龙头企业, 鼓励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水产品精深加工技术, 引导和支持企业发展前景广阔的高附加值、科技含量、高市场占有率、高出口创汇率的水产品。(3)推动水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尽早落实我国的水产品加工业的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标准、技术规范和管理规范, 将这些工作纳入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同时,建立健全水产品标准生产体系和质量监督管理保证体系,保证水产品的整体质量安全。

(4)加大对水产加工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从事进料加工的水产企业资金需求量大, 各商业银行应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 解决水产加工企业的资金需求, 信用担保公司也要对水产品加工企业贷款担保给予重点支持,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水产加工龙头企业的发展。(5)尽快建立水产品出口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跟踪调研国内外水产品产销形势, 预测国际市场行情走势,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预警, 并采取紧急防范控制措施, 主动消除或降低出口风险。

第三篇:青岛市城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小文档网整理)

青岛市城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城安监发〔2018〕4号

签发人:董林

青岛市城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2017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区政府:

作为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单位,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从机构设置、人员保障、知识学习、工作机制和强化落实等各个方面强化法治意识和工作措施,将法治建设工作分解细化到日常的各项业务工作中,全面落实依法行政,着力打造“阳光安全”品牌,切实推动局法治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责任,健全法治建设工作体制机制

局党组认真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加强对法治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制定法治建设方案,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组常规议事议题,每月第一周党组会议研究法治工作相关问题。

一是加强法制机构建设。为从体制上强化法治工作,局党组对局内设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职能设置进行了梳理调整,将法制工作整合至内设科室(管理科)承担,承担执法职能的科室及事业单位不再承担法制工作,从体制上强化对行政执法的法制审查。向编制部门申请将承担法治工作的科室更名为“法制与审批科”,在人员配置、经费保障的各方面提高法治工作在局各项工作中的比重。

二是切实提高法制思维。将加强法治工作的各项措施贯彻于党组及机关干部业务学习、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起草、执法技能比武等各项工作中。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每季度安排一次法律知识学习,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的各项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均由法治工作主管科室先行进行法制审查,会议研究时法治工作负责人均列席会议。每年全区安监系统执法技能比武、岗位练兵等活动全部加入法律知识和执法实务考评,切实提高全体机关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我局制定了《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和备案工作制度》,成立了行政执法案审委员会,并邀请局法律顾问参加,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2017年对25起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有关证照、5万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全部经法制审核后由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报市安全监管局和区政府法制办备案。由我局牵头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共2件,全部进行了合法性初审,并邀请专家进行论证和风险评估,充分听取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以及基层干部的意见。

三是严格落实“三个清单”。大力推行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政府服务清单,定期修订并按规定公开“三个清单”。局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清单执行,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规定必须为”。制定《城阳区安全监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行政执法服务指南。依法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目前,我局已公开权力清单76项,责任清单主体职责24项、事中事后监管11项,政务服务清单7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全部按规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全面履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

以“阳光城阳”建设为统领,着力打造以“惟法惟民、明纪明责、团结奋发、实干担当”为内涵的“阳光安全”品牌,将依法行政放在首要突出位置,严格落实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建设,全面履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全面履行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安全生产各项职能。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将区政府安委会升级为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明确区安委会13项工作职责,统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区委常委会年内3次专题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区人大专题组织实施了贯彻《安全生产法》专项执法检查视察;区政府召开了4次季度会议、3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区级领导班子成员不定期带队到所联系街道或分管领域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监管工作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率先在全市建立19个行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修订了50项专业委员会运行规则,强化行业安全指导,统领行业安全生产,保障“三个必须”落到实处,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职能不断得到强化和落实。

(二)夯实安全生产“网格化”和“实名制”管理。严格落实党政属地、部门监管、行业管理和综合监管“四位一体”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责任,各街道、部门、社区、企业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累计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6396份。将1.8万余家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网格化监管平台,并公布实施“实名制”监管,对其中的1700余家纺织、轻工、建材、热电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实施现场挂牌公示,使安全监管真正推进到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沿和末梢。

(三)推进“两个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一是采取标杆培育、观摩推广、执法跟进等形式强力推进“两个体系”建设,大力提升企业管控风险、防范事故能力。目前全区113家危化品企业、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以及436家规模以上工贸和重点行业企业已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有效运行,累计排查各类安全风险点位8992处,对企业报备的42处一、二级风险点建立了“一企一册”,纳入重点监管范围。二是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专题制定出台激励政策,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鼓励标准化达标企业提升标准化等级。目前,全区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已达标企业共计1309家,其中危化品及冶金工贸行业领域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1164家(其中一级标准化企业3家、二级标准化企业10家、三级标准化企业570家、小微企业594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75家,交通运输企业65家,燃气热电企业3家,医疗机构2家。

(四)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一是建立与区法制办、区法院和局法律顾问的工作联动机制,破解执行难题,加大疑难案件的执行力度,今年以来,共邀请法制办、局法律顾问对8起疑难案件进行了共同审理,依法对7起案件移交区法院强制执行;二是建立隐患帮查机制,邀请市、区专家库专家全程参与对企业的每一次执法检查,并始终将“隐患是否彻底整改”作为执法是否到位的标准,实施“闭合式”执法监察;三是实施审计式执法,组织制定了《城阳区安全生产执法作业指导书》,聘请专家参与,执法人员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生产过程中每一道工序的实施精细化、过筛式的检查,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实效性;四是实施实际“案例讲学”培训,围绕执法案件的“一案一审”情况组织对进行“讲评式”培训,达到了规范提升行政执法工作的目的。2017,在全市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岗位练兵活动中,我区行政处罚案件评审以及岗位练兵总成绩名列全市第一,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逐年提升。

(五)突出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危化品综合治理以及危化品领域“大快严”紧急行动活动,对11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了拉网式监管检查,对7家化工企业下达了停产停业整顿监管指令,目前已有3家危化品生产企业全面停产,10家化工企业已转型生产或停产,危化品领域综合治理及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成效明显;实施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全区40家涉氨制冷企业全部通过整治验收;先后组织开展了节后复工、安全培训、应急演练、铁路沿线整治以及烟花爆竹、危化品、涉氨制冷、职业卫生、危旧厂房、百日攻坚治理、安全生产大检查、有限空间作业、消防安全、一氧化碳中毒等14项专项检查活动。年内,全区各级累计组织4821个检查组,出动人员5.2万余人次,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4.2万余项,按期整改合格率94.68%,安全生产监管检查成效明显。

(六)加强职业卫生监管。组织224家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项目变更申报,410家完成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分级,384家企业完成了一企一册,排查危害点位2350个;实施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实施一体化监管执法,扎实组织开展了三氯乙烯使用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汽车制造和铅电池企业、陶瓷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专项整治及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实施监管检查252家次,查纠职业危害隐患684条,对16家存在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立案处罚,行政处罚罚款74.5万元。

三、依法行政,强化对行政权力的运用和监督

对于行政执法单位,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行政权力的运用和监督是法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区安全监管局坚持从制度机制上入手,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及监督的各项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全面从严审批、从严执法、从严监督。

(一)坚持从严审批。建立健全我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制定《行政审批窗口管理制度》、《行政许可公示制度》、《行政审批事项监督办法》,在保证各项行政审批审查内容覆盖全面的前提下,以压缩审批时限至法定时限的60%以内为目标,在区行政审批大厅设立统一受理行政审批申请、统一送达行政审批决定的政务服务窗口,明确行政审批事项各环节的审查人员、审查时限和审查内容,对各项行政审批的各项环节进行规范化管理,并通过摆放公示牌的方式公示工作人员的单位、姓名、职务、执法种类和服务事项,方便群众监督。将行政许可事项各项要素完整录入青岛市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实现网上办理。

(二)坚持从严执法。一是年内,安监部门立案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109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金额915.8万元,实际收缴647.8万元,立案起数是去年同期的1.48倍,处罚金额是去年同期的2.75倍。二是制定实施《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工作的意见》,对1起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7起行政处罚案件移交法院强制执行,对3起事故7名责任人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是严格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防范措施不落实、职工群众未受教育、事故责任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原则,依法查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年内,依法组成事故调查组查处5起责任事故,对7名企业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对负有监管责任的2名监管人员实施了行政问责。

(三)坚持从严监督。一是制定出台了《城阳区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有关规定》、《领导干部过问、干预安全生产监管及案件处理登记制度》等制度文件,从制度上保障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独立性和执法质量。二是采取“一企一档”、案件转办、执法抽查、执法回访等办法,对内的所有行政执法案件实施过程监控、行政监督、跟踪督办、现场复核和闭合管理。三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巡访制度。班子成员实施定点走访,重点走访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监管对象、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等,了解分管科室工作人员的作风情况。四是引入信息化手段强化监督。为所有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并制定了《执法记录仪使用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工作制度》和《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对廉政风险等级较高的执法监察、行政处罚、事故调查等工作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执法记录仪记录的声像资料进行抽查回放,监督执法人员的作风情况。五是建立跟随执法制度。领导班子成员随机参与各执法组的执法检查工作,实地了解执法人员执法程序掌握情况及隐患排查质量等,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检查能力作出评估。

城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5日

青岛市城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1月5日印发

第四篇: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局行政许可事项

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局行政许可事项

一、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

(一)许可依据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二)许可条件

1、设置审批的许可条件

(1)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申请人符合规定的条件;

(3)有满足投资总额的资信证明,且投资总额满足预算开支;(4)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符合环保有关标准要求;(5)选址、建筑设计符合卫生学要求;(6)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全面、可行。

2、执业登记的许可条件

(1)具备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2)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3)投资到位;

(4)用房满足诊疗服务功能;

(5)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公共设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6)规章制度健全,设备到位;(7)人员到位并符合要求;(8)院感符合要求;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三)许可程序

1、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1)申请: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出设置申请。

①诊所、门诊部向区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设置申请;

②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须经区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报经区政府批准并经市卫生行政部门复核后,按有关程序办理;

③专科医院和床位在100-499张的综合医疗机构、床位在80-299张的中医医院、床位在100-349张的中西医结合医院经区卫生行政部门初步审核,报经区政府同意,按有关规定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设置申请;

④床位在500张以上的综合医疗机构、床位在300张以上的中医医院、床位在350张以上的中西医结合医院经区卫生行政部门初步审核,报经区政府同意,按有关规定向省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设置申请。

(2)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向区卫生行政部门递交以下材料: ①设置申请书; ②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③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④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个体医疗机构为一人)身份证明、毕业证、职称证、资格证、执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⑤《医疗机构名称申请核定表》;

⑥原工作单位同意开办医疗机构证明; ⑦体检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

⑧资信证明(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验资报告或上级财务部门证明)。由两个以上单位、组织共同申请设置的医疗机构以及由两人以上合伙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除提交前条规定文件外,还必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

(2)受理: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齐全,并正式填写《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提交区卫生行政部门,即视为受理;由区卫生行政部门发给《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3)审批:

①区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之日3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答复,批准设置的,报经市卫生行政部门复核同意,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不批准设置的,发给《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②变更《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中核准的医疗机构的类别、规模、选址和诊疗项目,必须重新办理设置审批手续。登记、批准。

2、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1)申请:获准设置的申请人向批准其设置的区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执业申请时应递交以下资料:

①《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②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

③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和科室等布局平面图;

④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⑤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⑥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各科室人员名单》,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表; ⑧医疗机构主要仪器设备名录清单;

⑨新建、改建或迁建的医疗机构应提交竣工验收的批准文件; ⑩《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11)《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

(12)《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或《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3)高消毒压锅、紫外线灯的检测合格报告单。(2)受理: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齐全,并正式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提交区卫生行政部门,即视为受理;由区卫生行政部门发给《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3)审批:区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45天内,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医务人员进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对准备开业的医疗机构按医疗机构设置规范的标准和条件进行检查验收。经审核验收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审核验收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限其在3个月内按标准条件进行整改,整改后提出复验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复验申请后1个月内进行复验,复验合格的发给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验不合格的取消设置和执业资格,并发给书面通知。

(四)申请受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医政服务中心;地址:城阳区德阳路198号;联系电话:87868372。

(五)办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医政服务中心;地址:城阳区德阳路198号;联系电话:87868372。

二、医师执业注册

(一)核准依据

1、《执业医师法》;

2、《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二)核准权限。在区级预防机构和区卫生局核准执业的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人员。

(三)核准条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

(四)申报材料。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核准程序

1、材料初审;

2、受理申请;

3、材料复审;

4、批准注册。

(六)核准时限。5个工作日。

(七)申请受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医政服务中心;地址:城阳区德阳路198号;联系电话:87868372。

(八)办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医政服务中心;地址:城阳区德阳路198号;联系电话:87868372。

三、护士执业注册

(一)核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二)核准条件。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三)申报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工作单位证明、身份证明、健康检查证明以及填写后的护士注册申请表。

(四)核准程序

1、材料初审;

2、受理申请;

3、材料复审;

4、批准注册。

(五)核准时限。5个工作日。

(六)申请受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医政服务中心;地址:城阳区德阳路198号;联系电话:87868372。

(七)办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医政服务中心;地址:城阳区德阳路198号;联系电话:87868372。

四、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

(一)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

2、《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二)审批权限。从事助产技术、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不满100张床位的医疗保健机构。

(三)审批条件

1、建筑设计符合卫生学要求;

2、科室设置合理;

3、人员符合要求;

4、设备符合要求。

(四)申报材料

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表》;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副本;

4、建筑设计平面图;

5、人员名录及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复印件;

6、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

7、医疗设备名录清单。

(五)审批程序

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申请(1)材料初审;(2)受理申请;(3)材料复审;

(4)分管领导审签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发给《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批准书》。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登记(1)材料初审;(2)受理申请;(3)材料复审;

(4)实地考察、核实;

(5)分管领导审签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核准,颁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六)审批时限。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申请5个工作日;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登记20个工作日。

(七)申请受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医政服务中心;地址:城阳区德阳路198号;联系电话:87868372。

(八)办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医政服务中心;地址:城阳区德阳路198号;联系电话:87868372。

五、母婴保健机构服务人员资格许可

(一)核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

(二)核准条件

1、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2、经市卫生局培训、考核合格。

(三)审核程序

1、受理申请;

2、审查材料;

3、颁发证书。

(四)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

(五)申请受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医政服务中心;地址:城阳区德阳路198号;联系电话:87868372。

(六)办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医政服务中心;地址:城阳区德阳路198号;联系电话:87868372。

六、医疗保健机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许可

(一)许可依据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二)许可条件

1、申报新设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提交机构设置申请书并提交以下材料:

(1)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2)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3)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出的其他文件。

2、获准设置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申请执业许可的,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以前已经执业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按照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的,应填写执业许可申请表,必须分别向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机构设置审批书或条例实施前已取得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2)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3)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4)机构科室设置情况;

(5)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及主要技术骨干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任职履历证明复印件;

(6)用于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项目的设备清单;(7)机构规章制度;

(8)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许可程序

受理部门自收到规定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复,许可登记的,发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获准开展的项目,取得许可证方可开展批准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不许可的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者。

(四)申请受理机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在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并向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通报。

(五)办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地址:城阳区德阳路198号;联系电话:87868372。

七、医疗广告审核

(一)审核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2、《广告管理条例》;

3、《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二)审核条件。医疗机构及相关卫生技术人员符合要求,广告专业技术内容符合要求(详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医疗广告活动加强医疗广告监管的通知》)。

(三)申报材料

医疗广告证明申请和广告发布内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其复印件、有关人员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说明诊疗方法的技术资料。

(四)审核程序

1、受理申请;

2、审查材料;

4、分管领导审签。

(五)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

(六)申请受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医政服务中心;地址:城阳区德阳路198号;联系电话:87868372。

(七)办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医政服务中心;地址:城阳区德阳路198号;联系电话:87868372。

八、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一)核准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二)核准条件。获得乡村医生资格证书。

(三)申报材料。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乡村医生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级及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村卫生室聘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核准程序

1、材料初审;

2、受理申请;

3、材料复审;

4、批准注册。

(五)核准时限。5个工作日。

(六)申请受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医政服务中心;地址:城阳区德阳路198号;联系电话:87868372。

(七)办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医政服务中心;地址:城阳区德阳路198号;联系电话:87868372。

九、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一)许可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204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3、山东省《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

(二)许可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三)许可程序

1、提出申请;

2、受理申请;

3、材料审核;

4、现场审验并提出现场监督意见;

5、领导审核;

6、做出许可决定;

7、制发证。

(四)许可期限。许可证有效期限四年,每年审核一次。

(五)许可时限。7个工作日。

(六)申请材料目录

1、卫生许可申请书;

2、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

4、企业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

5、卫生专篇材料(含水源卫生防护、制水工艺和设备、车间和厂区环境卫生、水质检验室和人员等内容);

6、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7、建设项目设计图纸及有关的文字说明(如平面图、设计布局图、通风排气系统图、生产场所排水系统图、水处理工艺流程图、管网平面布局图、管网系统图等);

8、所用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及消毒药械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9、水源水和出厂水的水质检验报告书;

10、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11、根据行业不同、卫生行政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七)申请受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地址:城阳区山城路201号406房间;电话:87968960。

(八)办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地址:城阳区山城路201号406房间;电话:87968960。

十、食品卫生许可

(一)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

(二)许可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

3、《山东省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

(三)许可程序

1、提出申请;

2、受理申请;

3、材料审核;

4、现场审验并提出现场监督意见;

5、领导审核;

6、做出许可决定;

7、制发证。

(四)许可期限

1、具有法人资格的发大证,有效期限四年,每年审核一次;

2、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发小证,有效期限一年,每年换发一次新证;

3、临时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卫生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不超过半年。

(五)许可时限。7个工作日。

(六)申请材料目录

1、卫生许可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董事会建议、章程或任命文件、行政复印件);

3、经营场所、场地的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4、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食品经营行业基本情况;

6、经营场所、场地平面布局图;

7、企业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

8、卫生设施、消毒方法等基本情况;

9、食品从业人员体检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10、销售食品进货索证;

11、根据食品行业不同、卫生行政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七)申请受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城阳区山城路201号406房间;电话:87968960。

(八)办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城阳区山城路201号406房间;电话:87968960。

十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一)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二)许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八条。

(三)许可程序

1、提出申请;

2、受理申请;

3、材料审核;

4、现场审验并提出现场监督意见;

5、领导审核;

6、做出许可决定;

7、制发证。

(四)许可期限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四年,每二年审核一次。

(五)许可时限。7个工作日。

(六)申请材料目录

1、卫生许可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董事会建议、章程或任命文件、行政复印件);

3、经营场所、场地的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4、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相应经营行业基本情况;

6、经营场所、场地平面布局图;

7、企业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

8、主要卫生设施配置情况;

9、从业人员名单及从业人员体检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10、公共场所卫生质量检测报告;

11、根据行业不同、卫生行政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七)申请受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地址:城阳区山城路201号406房间;电话:87968960。

(八)办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地址:城阳区山城路201号406房间;电话:87968960。

第五篇: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城人社发〔2016〕41号

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建筑业“同舟计划”——建筑业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工作方案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和《关于印发青岛市开展建筑业“同舟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青人社字〔2016〕91号),扎实开展建筑业企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维护建筑业职工的工伤保险权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保障改善民生的要求,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全面推进建筑施工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切实维护建筑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工伤保障权益。

二、工作目标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联动区建管处、区劳动监察等部门,通过组织开展建筑业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逐步实现建筑业项目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全覆盖。其中,2016年实现新开工建筑项目从业人员全部参加工伤保险。

三、工作安排 分为四个阶段:

(一)调研准备阶段(7月20日前)

积极对接区建管部门,摸清全区建筑项目情况。选取部分建筑企业,调研单位对政策的认可接受程度,听取建筑单位对经办流程的反馈意见。

(二)宣传发动阶段(8月5日前)

成立城阳区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城阳区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建筑相关单位工作会议,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做好政策解读和经办流程的解释工作,督促企业及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三)执法检查阶段(9月15日前)

自8月15日开始,采取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全面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四)总结阶段(9月30日前)

对专项行动进行回顾总结,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同舟计划”专项扩面行动,直接关系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关系到社会发展稳定的大局,也是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标志。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落实过程中的难题。

(二)精心组织,全面推进。为保证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全区统一部署,统筹推进。要将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作为近期劳动监察执法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依法及时处理。社保经办机构应优化流程简化手续,及时办理参保缴费、工伤认定、待遇拨付等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相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扩大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宣传,通过编制印刷简短易懂的明白纸,让建筑业企业及其职工,全面了解国家政策和参加工伤保险的各项权利,提高企业参保积极性,增强职工维权意识,自觉维护工伤保险权益。

附件:城阳区开展建筑业“同舟计划”——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8日 附件

城阳区开展建筑业“同舟计划”——建筑业 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翠娟

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城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

副组长:刘

城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

纪宝玉

城阳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

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

成 员:吕光轩

城阳区劳动保障监察局综合科科长

李盛旭

城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工伤认定科负责人 尹智伟

城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工伤与生育保险待遇科科长 褚正运

城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社保征缴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社保征缴科,由褚正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年7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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