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煤矿防治水分析及治理措施
[煤矿防治水分析及治理措施]
毕节市阴底瑞兴煤矿朱兴华学号:1#
摘要:近年来,随着大量煤矿水灾事故的不断发生,煤矿企业越来越重视对煤矿水灾的治理工作,为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对煤矿水灾加以控制,并对其所造成的突发事件妥善处理,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首先对煤矿水灾形成的原因进行分析,简要阐术吗水灾的危害,治理措施和管理方法。
关键词: 煤矿;水灾;形成原因;危害;治理措施。
矿井水是指在矿井开拓,采掘过程中渗入、滴入、流入和溃入井巷或工作面的水。矿井透水是指井巷、工作面与水源接近或沟通而突然导致的出水事故。当通过各种通道流入矿井的涌水量超过矿井的排水能力时,造成矿井泛滥成灾,称为矿井水灾。
煤矿水灾是煤矿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危害之一。由于我国煤田水文地质的条件较为复杂,致使煤矿水灾事故频发。煤矿水灾不仅影响了煤矿的正常生产,并且也时刻威胁着矿工的生命安全。目前,煤矿的开采工作正不断地由浅入深,致使煤矿地下含水层的平衡被严重被破坏,井下作业环境也日趋恶化。基于这一现状,对煤矿水灾的治理工作已刻不容缓。本文就煤矿防治水分析及治理措施进行浅谈。
一、煤矿水灾形成的原因分析
我矿位于毕节市阴底乡境内,井田面积1.4409平方公里,矿区地貌属构造侵蚀,剥蚀,溶蚀山谷沟,井田属以基岩裂隙含水层为主的冲水矿床,涌水量主要取决于大气降水及开采范围,地下水,老窖积水为直接冲水因素。
根据原资料本地区年平均降雨量954.2毫米,年最大降雨量1150.2毫米,年最少降雨量554.8毫米。5—8月为丰水期,占年降雨量80﹪以上。根据实地堪察我矿矿区范围及周边沿煤层
露头附近有分布较多的老窖,均为当地居民开采自用没形成,采坑深十几米至几十米不等,多为斜井。由于时间较长,现又进行封闭,均汇集了一定的老窖积水,对我矿的安全生产构成了一定的威胁,经我矿技术负责人员对矿区范围内的老窖进行全面勘查,共发现老窖10个,总积水量预计约1330立方米,具体位置及积水积水量已绘制到井上下对照图上。根据图纸资料反映,由于矿区内开采时间较悠久,特别是近年来地方小煤矿的开采寨煤层浅部已形成大量的采空区,面积预计达到14400平方米,井下老塘采空区积水总量约14400立方米。主斜井、副斜井、总回风斜井三条井筒中山部均有水涌出,每个涌水点的涌水量约为3立方米,目前矿井总用水量约25立方米每小时。
二、煤矿水灾的危害
矿井水灾对矿井生产危害较大,轻则影响矿井生产效率,重则造成淹井人亡的恶性事故,具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恶化生产环境。可造成巷道积水,顶板淋水使工作面附近巷道空气潮湿,工作环境恶化,影响个人身体健康。
2、增加排水费用,提高吨煤成本。矿井水的大小直接关系到排水设施、设备和排水费用。
3、缩短生产设备的使用寿命。水对金属设备、设施具有腐蚀作用。
4、损失煤炭资源。主要指隔离煤柱的损失。
5、引起瓦斯积聚,爆炸和硫化氢中毒。
6、当矿井水的永水量超过矿井的排水能力或发生突然涌水时,轻则造成局部停产或局部巷道被淹没,重则造成矿井淹没,人员伤亡,被迫停产、关闭。
三、案例
2013年5月29日晚上,本矿井底水泵房,永久避难硐室,消防材料库险些被水淹没。
5月29日晚上,下了一个晚上的暴雨,洪水从上山直冲下来,由于防洪沟被堵塞未及时清理,部分洪水涌下井底水仓。另外由于暴雨过猛,双回路断电,再加上矿上无备用发电机,导致整个通电系统全部瘫痪,主扇风机停止运转,排水工作无法进行。直到30日上午9:00时恢复送电和通风后才安排人员下井排水,水位已上升到水泵房,开关、水泵仅差5厘米就被水淹没。
造成这次淹井事故的原因主要是“雨季三防”工作做不到位,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矿上没有备用的柴油发电机,(只有一台已失修的老柴油发电机),在双回路断电后不能发电供井下通风,排水之用,这是主要原因。
2、责任未落实到人,防洪沟被堵塞未及时清理。
3、井下各工作面、部分巷道均有不同程度的出水点。
四、煤矿水灾的具体治理措施
(一)、收集详细的水文地质资料
防治煤矿水灾的主要依据是水文地质的制定,在制定具体水灾防治计划时,必须先查明水源的来源以及可能发生涌水的通道,具体做法入下:
其一,做好地面气象以及河流、水文地质资料收集工作,同时,还需查明地表的具体分布和水量等情况;其二,需查明洪水对矿井的具体影响程度,并且要尽量了解和掌握井下含水层情况;其三,要认真调查现采区和老窖区的积水分布情况。
(二)、技术措施
1、认真做好井下探放水工作,凡采掘工作面受水害影响的矿井,要开展充水条件分析,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落实“防、堵、疏,排,裁”的五项综合治理措施。矿井有透水预兆时,受水害威胁的区域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2、加强“雨季三防”工作,防范暴雨洪水进行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彻底消除隐患。要安排专人负责实施24小时不间断
巡视,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
3、必须保证供电系统和排水系统正常:供电系统必须有备用的柴油发电机,并且要满足照明、通风、排水的有求。
(三)、管理措施
首先要对煤矿职工进行防治水灾的安全知识培训,使员工充分认识到水灾的文害,兵对各种灾害防治措施加以了解;其次,需强化煤矿防治水灾的管理力度,可以通过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把防治水灾的工作落到实处,以此来消灭水灾隐患。
(四)、应急措施
当水灾发生时,必要的应急措施不但能够挽回大量的经济损失,还可以减少人员伤亡。首先在水流速度较快的情况下,井下工作人员应躲避到硐室内或较为安全的地点,音量避开出水口,如果来不及躲避,可以抓紧附近的一些固体物体,避免被水流冲走;其次,如果遇到老窖水水灾,则需立即戴好自救器,避免吸入过多的有毒有害气体;最后,水灾发生时,应尽量不要慌张,并想办法通知可能受到威胁区域的人员立即撤离现场。
结论:总而言之,煤矿水灾不仅影响煤矿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还与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因此应加大对煤矿水灾治理工作的力度,分析水灾各种形成原因,并通过有效措施加以治理,以此来确保煤矿的正常生产。
第二篇:煤矿瓦斯治理及防治水工作现场会
召开煤矿瓦斯治理及防治水工作现场会
为切实做好我县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经局党组精心研究,周密部署,5月10日,桐梓县安监局组织煤矿安全监管人员、部分煤矿矿长、工程师等共70余人在桐梓县松蓥煤矿召开了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会议对抓好全县煤矿瓦斯治理、防突管理以及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首先安排部分参会人员深入松蓥煤矿井下504机巷和503采煤工作面进行了检查。会上,松蓥煤矿就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作了情况汇报,煤矿企业代表、中心安监站负责人代表、局涉煤股室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发言。副局长李刚通报了我县煤矿瓦斯治理情况并要求各矿进行自查自纠。局党组书记令狐昌啸对下一步煤矿瓦斯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要继续深化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加快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建设工程,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煤矿瓦斯治理12字方针,努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隐患排除、综合利用”24字工作体系。努力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增强安全生产科技保障能力,切实加强煤矿瓦斯治理队伍建设,狠抓煤矿安全基础管理,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会议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大力提升煤矿瓦斯治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提出要求:一是强化制度规范的约束作用。煤矿企业必须严肃对待、严格执行目前已经建立的煤矿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
规范,坚持有法必依、有章必循、违章违法必究。二是确保安全投入到位。煤矿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快安全技术改造、装备更新换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三是致力于建立长效治理机制。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瓦斯防治以及矿井地质、水文等基础资料库,形成长效治理机制,把瓦斯防治和安全生产制度化、经常化。四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加大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井下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树立不知不会也是隐患的思想,动员和组织职工群众参与安全管理,夯实筑牢煤矿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第三篇: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
煤矿防治水管理办法
地测防治水是煤矿生产中的一项重要环节,也是矿山建设、生产改造和编制长远规划等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为了矿井生产的安全、为了地测工作标准化、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使地质、测量、防治水等专业更好地为煤矿服务,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规定
公司成立地测防治水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公司生产技术部设地质测量科,具体监督、执行、检查各生产矿井地测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具体进行三量管理。设科长一人,工作人员二人以上。
各生产矿井成立矿总工程师(或技术科长)领导下的地测科(组)。
二、地质测量防治水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相关地质测量防治水方面的决策、方针、制度,按时统计和报送相关资料、数据、图表。
2、根据需要制定有关业务细则,日常检查和指导下属矿井地测防治水业务内的工作,对其地测防治水工程质量进行管理和控制。
3、定期组织地质测量及防治水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编写的相关资料及绘制图纸和为采掘服务的质量进行评比、鼓励,促进专业人员的服务水平和业务的提高。
4、检查、督促各矿井测量、贯通的准确性,对永久导线控制点的布设、管理规范到位,各种设计、通知单编制、发放及时。
5、随煤矿的采掘变化、延伸,在各生产阶段督促各矿井对其煤量赋存、地质构造进行探测,对探测揭露资料、数据收集、记录分析,针对性的编制各种规范、预报,做到真实性、有效性、及时性,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运行。
6、督促各矿井对各种水害的调查、分析、预计,编制相关的防治措施(包括地表建构筑物的保护)。水文观测系统健全,排水系统规范。对工作面提前半年掌握其采掘影响的地表情况,编制针对性防治措施。
7、监督各煤矿对采动影响区域定期调查,并有专门的整治方案,对影响的地表建筑、村庄、植被、水源、公路、线缆等要有防治措施。
8、健全、规范各种设计、预报、图纸、资料等,相关档案完善、齐全。
9、组织技术力量,为各矿井解决上报的地质、测量技术难题。对各矿的重大技术问题进行解决。
10、负责“三量”管理,对各矿井的储量、开采、损失情况、回收率定期测算。为公司安排制定各矿产量进尺计划提供资料,保证采掘衔接正常,对不合理的煤炭丢失提出建议。
11、参加公司月度、计划的制定,对各矿采掘设计方案提出意见。
12、参加公司组织的质量标准化检查,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积极促进各矿的标准化工作。
13、吸收引入外部先进的地测防治水技术及管理经验,在各煤矿积极开展应用。
三、防治水管理制度
1、煤矿防治水工作是保证煤矿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要认真学习落实好最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煤矿防治水规定》的有关要求和规定。
2、建立健全防治水专业机构,配备足够的设备和技术人员协助资质单位编制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以此制定防治水措施。
3、加强技术管理,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应绘制矿井重水性图、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和相关图件和各种台账。
4、应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行充水条件分析,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根据采掘计划,结合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水害隐患,做到月有月报、季有季报、年有年报。
5、严格执行井下探放水的各项规定,对受水害威胁的区域要编制探放水设计及措施,使用探放水钻机严格按设计进行探放水,探放过程中的有异常现象要及时汇报采取安全措施。
6、对井田范围内采空区及旧巷的积水、相邻报废的小煤矿、断层、陷落柱、富水区等补给范围、途径要调查清楚,特别是井田内的小煤窑更为重要。
7、带压开采的矿井要有资质部门编制审批的专门设计措施。在底水加大或有异常情况下,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要停止作业、留设煤柱或修筑防水闸门。
8、相邻矿界或以断层分界时,都必须根据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产状、围岩性质、开采方法及岩移规律等因素,设计留足够的防水煤柱。
9、井下排水系统(主要)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井下主要水仓必须有主水仓和副水仓,保证一个水仓清理时另一个能正常使用。水仓容量要满足不小于4小时的正常矿井涌水量。
10、井下排水系统的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线路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使用完好。
11、做好防洪准备,查清该矿区水流系统的汇水、渗水情况、历年降水量、洪水位、矿井疏排水系统是否完善,特别是工业广场及井口标高系统低于最高洪水位时,筑堤、沟渠是否满足防洪需要,确保矿区井口范围不受洪水威胁,严防灌井事故发生。
12、有漏水的沟渠、河床、积水区、地面裂缝要及时安排填堵。可能发生发生雨季滑坡、危岩等地段要有重点加固措施,在洪雨季节要加强巡查防范。
13、各矿每年雨季前应在公司、矿指挥部的领导下对防排水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并组织好抢险队伍,储备足够数量的防洪抢险物资,做好抗洪准备工作。
四、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1、地质测量工作须及时满足矿井改扩建需要的工业广场点的补测、标定、以及绘制需要的图纸。若因人力技术达不到无法完成时向上级公司要求共同解决。井下测量根据规程要求及时测设导线和水准高程、标定中腰线、延长中腰线,保证井下掘进巷道按计划正确掘进;保证贯通巷道的安全贯通,误差不超过规程规定的范围或满足生产设计的需要。凡有磁性物质影响的巷道不准用罗盘给向。保证测量原始记录的准确性、整洁性。贯通工程必须按规定距离填报贯通预报通知单。
2、原始记录检查无误后才可进行计算工作,按规定由二人独立对算,无误后计算成果方可使用,保证计算薄的整洁性;一个工作面完成后及时把导线数据记入测量导线台帐;导线台帐要保管完整和完好。定期存档。
3、须熟练掌握本矿井宏观地质情况、煤层赋存情况、地质结构、水文地质情况。现场地质变化判断准确,煤层顶底板岩性熟悉;按规定进行地质编录、地质产状测量、描述准确、现场记录整洁、清晰。对矿区内老空,矿区外围老窖及现生产矿井井下采掘情况和水文地质掌握必要的资料;对探放水作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报矿和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
4、根据矿井对地质图件的要求,须绘制各种地质平面图、剖面图,特别是煤层底板等高线图和矿井储量计算图,参与采掘设计方案的编制。
5、进行矿井三种煤量的管理,提供可靠的“三量”数据,为矿井采掘和工作面的合理平衡接替作好工作。定期修绘储量计算图和煤层底板等高线图,定期编制储量、“三量”和损失量计算表。
6、在工作面开掘前两个月调查清所涉及的相关地质及水文地质情况,并编制好掘进地质说明书,回采地质说明书经矿相关领导及科室会审签字报回生产技术部。
7、各煤矿配备一台先进有效的物探仪器,且地测人员掌握仪器的原理及操作方法,能准确分析物探成果。
8、方格网和导线展点精度均要符合规程要求,线条、数字、注记、颜色、图例、符号必须按《煤矿地质测量图例》标准进行绘制,不得自行创造。遵循先画上后画下、先画左后画右、先数字后文字、先铅绘后着墨、先浅色后深色等原则。
五、地测部门职能规范及奖罚制度
1.地质测量工作是煤矿建设和煤矿生产的排头兵,其基础资料和图纸是矿山的眼睛。地测资料或图纸出错或不准确,将给建设和生产造成重大失误和损失,同时严重地影响到矿井安全及资源的回收率。因此,地质测量责任重大,任务繁重,各级领导及从业人员务必高度重视。
2.地质测量部门及其从业人员必须要有高度责任心、认真细心的工作态度、不怕吃苦的工作作风。任何一点粗心大意都将给企业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和职工生命威胁。
3.《煤矿测量规程》、《矿井地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是地测防治水工作的标准和指导书,务必认真学习,严格遵守。
4.奖励制度
①各矿地测部门全年有重大井巷贯通工程(指闭合导线距离5000米以上)的,其贯通精度符合规程规定,一次性奖励10000-30000元。②掘进巷道3000米以上测量,其贯通精度符合规程规定,经公司评比为质量创优的单项工程,给相关地测部门3000-10000元奖励。③经公司组织的有关地测防治水工程现场管理、资料编写或图纸质量评比活动中获得第一名的矿井,奖励5000-20000元。④地质判断预测较准、措施得力、预报及时避免重大事故发生(指探放水、探放瓦斯)奖励2000~20000元。
5.处罚制度
①因给线不及时或给线错误造成巷道质量等外品(公司安全质量检查严重不合格需要返工处理的)罚地测科(组)长100-500元。
②因测量或计算错误,标定巷道方向偏差造成报废巷道的每发生一次,罚责任人1000元,科(组)负责人500元。
③因测量错误或预报不及时造成重大贯通安全事故,除追究责任人外,对地测科(组)罚款2000元。
④因地质判断失误造成地质损失,使采面无法采出,资源不合理损失的,对当事人罚款2000元。
⑤因地质调查不详,对老空范围,老空积水估计失误,探放水方案有重大技术错误造成瓦斯涌出或透水事故的对矿技术负责人和地质人员除按事故处理外,罚款1000-10000元。无探放水方案的按重大隐患和严重违章处罚条例执行。
⑥凡生产矿井因地测工作不力,责任心不强,服务不及时造成较大事故的,矿长或技术负责人(总工、技术科长)负有管理失职的责任,给予相应处罚。
⑦地测防治水相关软件资料有缺项或严重错误的,给予适当罚款。
⑧部门在对煤矿的日常检查中对其屡次提出而未认真整改的问题罚相关负责人100-500元
⑨经公司组织的有关地测防治水工程现场管理、资料编写或图纸质量评比活动中获得最后一名的矿井,罚2000-10000元。
6.奖励项目由部门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煤矿防治水的安全技术规程措施
1.相关部门必须做好工作面的探放水工作,防止含水层或与工作面相邻老空积水在煤层开采过程中突然涌水,发生水害事故。
2.探放水打钻钻进时,如发现煤矿安全规程291条中的预兆时,必须停止钻进,严格按照291条的规定执行。
3.定期观察地表塌陷区塌陷情况,对容易积水的地方必须填平填实或采取排水措施,防止积水渗入井下。
4.地表裂缝和塌陷地点必须填塞,防止地表水沿裂缝流入井下。填塞裂缝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人员陷入塌陷坑内。
5.严禁在各种防隔水煤柱中采掘,不得开采已留设的防水煤柱。
6.地测部门必须做好水文地质预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施工单位必须做好疏排水和防水工作。
7.开采过程中遇到煤矿安全规程266条规定的突水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8.工作面必须在风、机两巷建立疏排水系统,及时将工作面涌水、积水排出。
9.排水系统使用的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疏电线路,必须经常检查和维护,保证排水系统能够正常运转。
10.施工单位必须在机巷迎头准备一台37千瓦的备用水泵,当工作面涌水超过正常涌水时能将涌水排出工作面。备用水泵必须完好。
L3315综采工作面初采初放防治水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
1、L3315工作面西边是L3115工作面采空区留设15米区段保护煤柱,采空区有积水4200m3,截止7月25日采空区水已放完,现3-22钻孔涌水量3m3/h,工作面采过钻孔时卸掉阀门。
2、L3315工作面顶部为L3314工作面和L3114工作面采空区,L3114采空区水通过3-
11、3-12号钻孔涌入L3314工作面采空区,L3315工作面初采初放时顶板初次垮落,L3314工作面采空区部分积水涌入L3315工作面,影响工作面回采。
3、地表潜水层:L3315工作面顶板垮落裂隙带和地表潜水层连通,预计顶板初次垮落时有涌水,涌水最大60m3/h,4小时以后涌水稳定并开始减少,8小时以后涌水减少到20m3/h。
二、防治水措施:
1、工作面开采前,必须在工作面风、机两巷建立完善的疏排水系统,排水系统使用的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疏电线路,必须经常检查和维护,保证排水系统能够正常运转。
2、根据水文地质情况,在工作面开采前必须在机巷迎头准备一台22Kw和一台55Kw的水泵,并处于完好状态,以备排水,一台和注氮管接通,一台和排
水管接通。另备用一台55Kw水泵,备用水泵吸水管、底阀、连接软管、接头齐全,并准备好备用水泵电源,紧急时备用水泵与排水管路接通。供水管作为备用排水管,用5.5Kw潜水泵排水。工作面开采前所有排水设施必须接通,做抽水试验,队上做好试验记录,并向矿调度室汇报。水泵正常排水后工作面方可开采。
3、预计L3315工作面初次垮落步距10~12米,顶板垮落时工作面有涌水。开采过程中遇到《煤矿安全规程》第266条规定的突水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4、工作面在初采初放期间,每班派专人检查水泵运转完好情况并做好记录。
5、工作面开采前相关部门必须做好工作面的探放水工作,防止含水层或与工作面相邻老空积水在煤层开采过程中突然涌水,发生水害事故。
6、地测部门必须做好水文地质预报,施工单位必须做好疏排水和防水工作。
7、避水灾路线:
L3315综采工作面→L3315风巷→+1186m车场→轨道上山→地面
L3315综采工作面→L3315风巷→+1186m车场→+1186m胶轨联络巷→皮带上山→地面
机巷避水路线:
L3315机巷→+1143m车场→轨道上山→地面
L3315机巷→+1143m车场→+1143m胶轨联络巷→皮带上山→地面
8、其它仍严格执行《L3315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四篇:煤矿防治水基本知识
赫章县哲庄煤矿
防 治水基本知识 2012
年
1、矿井为什么要进行防治水工作? 1)恶化井下作业环境,不利于文明生产。2)影响工人身体健康。3)企业管理增加了难度。4)缩短生产设备的使用寿命。5)造成矿井巷道或采区被淹,导致事故 6)造成煤炭资源的浪费。
2、矿井水是从哪里来的? 1)地表水 2)地下水 3)老空水 4)生产水
3、矿井水害类型有哪些?
1)地表水水害 2)老空水水害 3)孔隙水水害 4)裂隙水水 5)岩溶水水害
4、发生矿井水灾的原因有哪些? 1)水害防治的基础工作薄弱 2)水害防治措施不落实 3)超(深)层越界开采 4)破坏防隔水煤柱 5)防水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
6)对断层水、底板水、溶洞水防治认识不足 7)缺乏防治水安全基本知识,安全意识差 8)雨季“三防”工作措施不落实 5、怎样防止地表水流入或渗入井下? 1)掌握地表水变化规律 2)井口要高出历史最高洪水位 3)修筑沟渠,排泄积水 4)填平夯实地表裂缝和塌陷坑 5)雨大时停止采矿活动 6、怎样防治井下水?
概括为“查、测、探、放、截、堵”几个方面。7、矿井透水有哪些预兆?
1)煤岩壁“挂汗” 2)煤岩壁“挂红”
3)空气变冷、煤岩壁发凉、产生雾气 4)发出水叫声 5)淋水加大、顶板来压 6)出现压力水流(水线)7)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 8)煤层发潮、发暗 8、采掘工作面出现透水预兆时应采取的措施?
必须停止作业,加固棚顶,立即汇报给当班矿领导或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人员。
9、为什么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探放水原则?
由于勘探手段和客观认识能力的限制,对地下含水条件掌握不清,不能确保没有水害威胁,或者说是否存在水害“疑问区”。所以,在掘进施工过程中,必须分析推断前方是否有疑问区,有则采取超前钻探的措施,探明水源位置、水压、水量及其与开采煤层的距离,以便采取相应的防治水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10、在什么情况下必须进行井下探水前进?
(1)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3)打开防隔水保护煤柱放水时。
(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5)接近有可能出水的未封钻孔时。
(6)接近有积水的灌浆区时。(7)接近其它可能出水的地区时。
11、探水前应注意什么?
1)检查排水系统 2)准备堵水材料 3)检查瓦斯 4)检查支架情况 5)检查煤壁 6)检查水沟 7)检查安全退路
12、探水起点是怎样确定的?
1)探水起点至积水区的最小距离:煤层中不得小于30米,岩层中不得小于20米,也可通过公式计算求得。
2)探水起点至推断的积水区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60米。3)探水起点至最大摆动范围预计煤柱线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0米。4)探水起点至含水层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0米。
13、探水钻孔深度与超前距离怎样确定?
超前距离一般不得小于20米,钻孔深度一般为40米,这样每打一次钻,可连续掘进20米。超前距离可采用公式计算求得
14、探水钻孔直径和数量怎样确定 探水钻孔直径不大于75毫米为宜。
探水钻孔数量应不少于3个,一个中心孔。2个帮孔,其方向应保证在工作面前方的中心和上下左右都能起到探水作用,呈扇形排列。
15、探水钻孔的布置方法? 16、1)上山探水
2)倾斜煤层平巷探水
平巷和开切眼互相配合探水
• 上山与下山互相配合探水
16、局部积水怎样探放?
这些积水区与位置比较准确,可以从积水区10米以外用钻机探放,也可用12米以上的活节麻花钎子探放。要在巷道底部或标高最低的位置打孔,水放干后还需用钻杆串通几次,确实证明水已放干,才可以与积水区掘透。
17、探水巷道掘进的安全措施是什么?
1)探水上下、山及平巷中间不得有低洼积水段。
2)探水巷道必须在探水钻孔有效控制范围内掘进,挂记录牌。
3)巷道支护要牢固,顶帮背实,倾斜巷道要有撑杆
4)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低洼处时,要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5)、在打钻地点或附近要安设专用电话。
6)预计水压较大的地区,探水钻进之前,必须安设好孔口管和控制阀门。
巷道与积水区间距小于探水规定的超前距或有突水征兆时,应将掘进头正前和两帮支架加固,停止探水作业。
8)厚煤层的上山探水巷,必须沿煤层底板掘进,巷道内不能有浮煤。9)探水巷道要加强出水征兆的观察,一旦发现异常时,立即停止作业,撤出受水威胁全部人员,并及时通知矿井领导。10)严格执行“四不放炮”制度。
11)掘进班长、值班矿长必须在现场交接班
18、钻探的安全措施是什么?
1)检查安钻场地的巷道支护和通风情况 2)注意检查观测周围有无出水征兆 3)钻机安装必须平稳牢固 4)严格按设计标定钻孔方位、倾角 5)钻进时要注意判别煤、岩层厚度变化并记录换层深度 6)钻进中发现有害或有毒气体喷出 7)钻进中发现孔内显著变软或沿钻杆流水 8)操作时禁止人员直对钻杆站立
19、放水及放水后掘进的安全措施是什么? 1)探到积水或水压后,应复核原有积水资料 2)设堰板,派专人监视放水情况 3)加强放水地点的通风
4)放水结束后,立即核算放水量与预计积水量的误差 5)恢复掘进和透老空前须进行扫孔或补孔检查 6)掘透老空时,两侧应有掩护孔
7)凡无法观测前方老空状况时,仍需探水前进 20、探水的其它安全措施?
1)在突然大量涌水的情况下探放水时,应事先在探水工作面附近设临时水闸门。2)预先规定好报警联络信号、涌(充)水时的对策及人员避灾路线等。3)放水工作应尽量避免在雨季进行。
4)探放水人员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未经审批单位允许,不得擅自改变。
21、发生透水事故时怎么办?
1)在场人员立即将灾情向调度室或矿领导汇报,同时,在现场带班矿领导及班组长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组织抢救,以防事故扩大,并向邻区工作地点人员告急。
2)在救护队员没有到来之前,应全部启动排水设备,关闭有关地点的水闸门,切断涌水去路。3)遇有瓦斯突出时,要带上自救器,防止中毒。工作地点应设法加强通风,不准关闭风机。
4)如果情况紧急,水势很凶猛,应组织人员沿规定的避灾路线撤退。如果难以辨别方向时,必须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人员退到地面后,应立即清点人数,向矿领导汇报。
24、做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措施是什么?
1)提高对矿井水害防治工作重要性认识 2)认真落实矿井水害防治责任制 3)加强矿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 4)建立健全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5)严格矿井防隔水煤柱的管理
6)加强断层水、底板承压水、溶洞水的超前治理 7)严格控制水体下采煤 8)建立完善的井下排水系统 9)做好老空(窑)水的探放工作 10)加强矿井的雨季“三防”’工作 11)严肃查处超层越界和非法开采行为 12)加强煤矿水害防治监管工作 13)加强对煤矿水害的监察力度 14)加强水害应急救援工作
国家安监总局 国家煤矿监察局于2009年1月20日,下发了《煤矿防治水规定》(征求意见稿),对违反本规定条款的煤矿和个人进行最严厉的处罚,触犯刑律的将追究法律责任。具体规定如下:
第129条 煤矿违反本规定第5条的(第5条 煤矿必须配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业探放水队伍。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要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责令停产整顿,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负责人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130条 煤矿违反本规定第8条的(第8条 煤矿井田内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严禁进行采掘活动。矿井有透水征兆时,受水害威胁的区域要立即停止作业,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责令停产整顿,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负责人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撤职、留用察看或开除处分;造成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31条 煤矿违反本规定第15条的(第15条 防治水必备水文地质图件:
一、矿井充水性图;
二、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
三、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
四、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
五、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其他图件由煤矿根据矿井实际需要绘编。煤矿应当建立数字化图件,内容真实可靠,每半年对图纸内容进行修改完善),矿井基础图件不全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负责人处1万元以以下的罚款。图件内容不真实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负责人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132条 煤矿违反本规定第25条的(第25条 凡新开凿的井筒、主要穿层石门及开拓巷道,都要及时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和编录,并绘制井筒、石门、巷道的实测水文地质剖面图或展开图),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负责人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133条 煤矿违反本规定第53条(第53条 各类防隔水煤(岩)柱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严禁在各类防隔水煤(岩)柱中进行采掘活动)、54条的(第54条 开采水淹区下的废弃防隔水煤(岩)柱时,必须彻底疏放上部积水,严禁顶水作业),责令停产整顿,处10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负责人处7万元以上12万元以下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撤职、留用察看或开除处分;造成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34条 煤矿违反本规定第69条的(第69条 井下需要构筑水闸墙时,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严格按设计施工,并进行竣工验收,否则,不得投入使用),责令停产整顿,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负责人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撤职、留用察看或开除处分;造成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35条 煤矿违反本规定第89条(第89条 煤矿在受水害威胁的地区,巷道掘进之前,必须采用钻探、物探、化探等方法查清水文地质条件。地测部门要提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并提出水害防范措施,经煤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监、地测等有关部门审查后,方可进行施工)、90条的(第90条 矿井工作面回采前,必须采用物探、钻探、巷探、化探等方法查清工作面内断层、陷落柱和含水层(体)富水性等情况。地测部门要提出专门水文地质情况报告,经煤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监、地测等有关部门审查后,方可进行回采。发现断层、裂隙、陷落柱等构造充水时,必须采取注浆加固或留设防隔水煤(岩)柱等安全措施,否则,不得开采),责令停产整顿,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负责人处1万元以下罚款。
第136条 煤矿违反本规定第91条的(第91条 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探放水,探水前必须确定探水线并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137条 煤矿违反本规定第94条的(第94条 井下探放水必须使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严禁使用煤电钻探放水),责令停产整顿,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负责人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撤职、留用察看或开除处分;造成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38条 煤矿违反本规定造成透水事故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或承担煤矿安全监察职能部门组织处理,并作出处罚。
第139条 水害威胁严重的煤矿由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组织专家论证,论证表明在现有条件下难以有效防范重特大水害事故的,应当依法予以关闭。
第140条 本规定设定的行政处罚,由实施监管、监察执法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作出决定。
第五篇:煤矿:煤矿防治水工作措施
我国是一个煤炭资源丰富的国家,在我国煤炭资源储量中,有很大一部分受水害威胁。在已建成和正在开采的矿井中,多数矿井受周边小窑及老空水威胁,水害十分严重。我矿打磨沟矿井曾因小窑越界开采,地表(水库)水从小窑贯人井下导致淹井,造成上千万元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大庆井也曾因小窑越界开采打通井下,小窑水贯人而影响了安全生产。煤矿水害给国
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所以水害的威胁就成了煤矿生产的重大灾害之一,我们必须提高警惕,做好煤矿防治水工作。
一、发生矿井水灾的原因
总结过去发生的矿井水灾,往往是安全思想不牢,思想麻痹,从而情况不明,预防措施不当所致。其主要原因有:
1、地面防洪、防水措施不当或管理不善,地表水(多为雨季降水)大量灌人井下,造成水灾。
2、水文地质情况不清,井巷接近老空积水区、充水断层、陷落柱、强含水层以及打开隔离煤柱,未执行探放水制度,盲目施工,或者虽然进行了探水,但措施不当。
3、井巷位置设计不当。如将井巷置于不良地质条件中或过分接近强含水层等水源,导致施工后,因地压和水压共同作用而发生顶、底板透水。如此案例国内曾有发生,但为数不多。
4、井巷施工质量伪劣,致使矿井井巷严重塌落、冒顶、跑砂导致透水,或工程钻孔在固井止水前误穿巷道,导致顶板含水透水。
5、测量错误,导致巷道穿透积水区。
6、井下无防水闸门或虽有而管理、组织不当,造成透水时无作用而淹井。
7、出现透水预兆未觉察或未被重视或处理不当造成透水。
8、排水设备能力不足或设备不完好。
9、排水设备平时维护不当。如水仓不按时清挖,储水能力不足而淹井。
10、其它原因。
二、发生矿井水灾(突水)的预兆
1、本来是干燥光亮的煤,变得发暗潮湿,无光泽,空气变冷。
2、出现雾气。井下空气中含有大量水蒸汽,湿度较大,当采掘工作面接近积水区时,空气骤然变冷,水蒸气变成雾气。
3、煤岩壁挂汗。
4、挂红。煤壁浸出的水发涩,有h2s臭味,附着在裂隙表面有暗红色氧化铁水锈。
5、煤层发出嘶嘶水叫。
6、地板鼓起,有时出现压力射流,水有甜味。
7、顶板来压,产生裂缝,出现淋水。
三、发现透水预兆的紧急处理
不管发现上述何种透水预兆,都必须立即停止掘进迎头工作,向上级汇报情况及时采取安全措施。采取边探边掘,探水眼必须超前掘进巷道,达到要求的超前安全距离。
若是水情紧急,透水即将发生,必须立即发出警报迅速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防止透水事故发生,防止淹井,并及时撤出所有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如果透水已经发生,各工作地点人员必须沿上山向高标、高巷道往上撤离水区。
四、矿井水害的防治措施
为了防止水害事故的发生,保证矿井建设和生产的安全,我国煤矿工作者探索了一系列的防治水措施。这些措施概括起来主要有:防治地表水涌入矿井、探放水、疏放排水、防水煤柱的留设、水闸门和水闸墙的设置使用、注浆堵水、建立防治水保障制度、加强水文地质工作,做好矿井涌水、积水预报等。各煤矿的自然情况各不相同,可以有针对性地选择相应防治水措施。
l、要做好职工的教育培训,井下职工均要熟悉透水前的各种预兆,发现透水危害及时汇报并采取(上述)应急处理措施。
2、要建立必要的矿井防治水规章制度,把防洪、防治水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矿井水文地质观测工作,注意收集整理资料,准确将积水巷、水窝、积水老窑绘在图上,以便进行采掘工程时制定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4、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方针。
煤矿地下的地质条件是复杂的,地下水的情况也很复杂,在很多时候我们会遇到各种水害的威胁。根据现有资料,对无法确保没有水害威胁地区,必须采取探放水措施,探水后消除了水害威胁再向前掘进。多年来与地下水作斗争的经验告诉我们:“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方针是指导煤矿生产与各种水害作斗争的有效方针。
在煤矿与地下水作斗争,决不可疏忽大意,不能蛮干,也不能为了赶生产怕麻烦而存有侥幸心理。
在有老空水威胁地区必须进行探水,掘进工作面必须边探边掘。平巷掘进一般可对正前和巷道上帮进行钻孔探水,一般为三组钻孔,每组l一2个孔;在上山掘进时,一定要在巷道正前和左右两帮进行探水,钻孔不少于5组。
使用探水机械要注意如下事项:
1、加强探水钻眼附近巷道的支架,背好顶、帮,工作面打上坚固的顶柱,以防高压水冲垮煤壁和巷道支架。
2、探水工作地点挂牌,明确探水眼位置、方向、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