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11年沾化县交通局新闻宣传工作制度20号
沾交发[2011]20号
新闻宣传工作制度
为了鼓励全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交通新闻宣传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新闻宣传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并制定本制度。
一、各单位要树立新闻宣传也是生产力的观念,要在新闻宣传上不断加大投入,切实改善交通新闻宣传工作条件,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拍摄器材、微机、传真等新闻宣传设备。
二、各单位新闻宣传工作人员要加强自身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修养,深入挖掘本单位在打造沾化交通特色品牌过程中的新经验、新成就,客观、生动、及时、适时地向外、向上宣传,树立沾化交通新形象。
三、各单位确保不发生不负责任的新闻报道事件,不发生违背新闻职业道德、弄虚作假、失实的新闻报道;定期向 1
局秘书科报送稿件,秘书科要严格把好新闻稿件、信息的把
关、审查和被采用稿件的审核、登记。
四、必须完成县局下达的新闻信息见稿指标。港航处、运管处、农管局、稽查大队、各交管所每月至少市级以上(含
市级)上稿1篇、县级上稿2篇;秘书科每月至少市级以上
(含市级)上稿2篇、县级上稿3篇,确保在全县新闻宣传
及信息考核中名列前三名;
五、各单位及时报道交通系统的突发事件,新人新事;
秘书科要充分发挥作用,搞好新闻宣传策划,及时与各级新
闻媒体沟通,宣传我局的特色工作和重点服务,力争每年发
表一批有影响力、感召力的大幅稿件;
六、积极配合完成好县局安排的新闻、信息采编任务;
积极参加县局组织的新闻工作负责人会议以及新闻信息人
员业务知识培训;
七、严格遵守宣传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擅自接受采访,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单位以及当事人的责任。
八、各单位通讯员要定期向秘书科报送新闻,及时性新
闻争取当天报送,每周四下午4:00前向秘书科报送要事周报,要事周报形式见附件1。
九、为鼓励新闻宣传工作人员采写新闻稿件,及时提供
新闻素材,特制定奖惩办法,见附件2。
秘书科电子邮箱:sdzhjtj@163.com
附件1:要事周报形式
附件2:奖惩办法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
附件1:
要事周报
报:局秘书科
****单位
【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进展】
▲
【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情况】
▲
【领导活动】
▲
【其他】
▲
【下周重点工作安排及单位主要负责人重要活动】
附件2:
用稿通报与稿酬奖励
一、实行用稿季通报制度。为加强全系统宣传稿件的日常量化管理,在全系统实行宣传用稿通报制度,每季度在本系统进行通报。年终在全系统评选新闻宣传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给予新闻宣传先进单位1000元、先进个人500元的奖励。
二、实行稿费奖励制度。凡发表在报纸、刊物、网络、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反映沾化交通工作的稿件、图像、图片,以及与交通有关的论文、工作性质的研究文章,均实行以下奖励标准。
1、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国交通报》、《经济日报》、《经济参考报》、《法制日报》等中央级媒体上发表的,每稿奖励300元。
2、在山东卫视、《大众日报》、《齐鲁晚报》等省级媒体上发表的,每稿奖励100元。
3、在《现代交通报》、《滨州日报》、《鲁北晚报》、滨州电视台等市级媒体上发表的,每稿奖励50元。
4、在《滨州交通报》、沾化电视台、《今日沾化》等县级媒体上发表的,每稿奖励30元。
5、在《滨州交通政务信息》、《沾化信息》、《情况交流》等发表的信息,每条奖励10元;被市委、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采用的信息,每条奖励30元;被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采用的信息,每条奖励50元。
一稿被多家媒体采用的,可减半分别计奖。
6、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保质保量完成上稿任务。完不成上稿任务的年终不能评为先进单位,并扣除部分年终奖金。
第二篇:新闻宣传工作制度
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制度
(一)稿件审查制度
1、学校的一切对外宣传稿件必须进行审稿。
2、各科室、部门、个人对外发布的学校信息必须经督导室把关并呈报上级领导审定。
3、逐级审稿原则。校内各科室、部门对外宣传稿件由科室部门领导负责初审后报督导室。督导室对该稿件进行审核,把握不准的内容,及时核实、调查,并交相关职能部门审定,呈报校级领导终审;与学校有合作协议的新闻媒体为学校采写的稿件,由督导室负责初审,并请相关职能部门再审,呈报校级领导终审。
4、领导负责原则。分管领导或领导授权职能部门应及时审定督导室呈报的宣传稿件,各级领导应对本级新闻宣传行为负责。
5、重要事宜、重大活动实行通稿制。通稿材料由新闻发布领导小组负责提供。
6、有关领导调研、督查、指导工作等活动的稿件,须经校办公室领导把关,并根据学校规定送有关领导或上级部门审定。
7、涉及学校重大决策、重要数据、重点工作和重大事件的稿件,必须呈报学校主要领导审定,或由校领导委托有关部门或专家审定。
8、以学校名义刊发的贺词(信)和慰问信(电)、通告、讣告等,须送校办公室核稿登记,由校办公室领导或委托部门审定。
(二)新闻发布制度
1、新闻发布工作的主要任务。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全面、准确、主动、及时地向公众介绍我校重大工作的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针对舆情动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消除不实或歪曲报道的影响,形成学校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保证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
2、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发布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介绍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以及重要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预防保健服务以及其它需要通过媒体向公众介绍的校务信息;针对外界对学校工作所产生的误解、疑虑,以及歪曲和谣言,通过及时发布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驳斥谣言;公布学校重大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发布的内容不得违反事实,不得泄露学校机密。
3、新闻发布工作的组织。我校设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及新闻发言小组,负责归口管理学校新闻发布工作。新闻发布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小组,小组成员作为新闻发布工作联络员,负责与新闻发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联系,协调处理与校领导和各科室、部门有关的新闻发布事宜;新闻发布领导小组要根据新闻发布的内容、目的和要求,从实际效果出发,充分利用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组织记者采访等不同形式,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4、专题新闻发布会。专题新闻发布会不定期召开,可由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应上级部门或社会需求,根据学校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事件处置工作需要,报请主管部门领导同意后有针对性地安排,新闻发布领导小组、新闻发布综合协调小组和各科室、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专题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或新闻领导小组负责人主持,新闻发言人介绍学校某一重要工作的思路、依循的方针政策、采取的措施、举办的重大活动、最新的工作进展情况,并就媒体关心的问题沟通信息、回答提问。
5、发布新闻通稿。学校工作动态信息,由新闻发布领导小组以发布新闻通稿的形式提供给新闻媒体,同时可将新闻通稿在学校网站和校报上刊载。对于某些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在提供新闻通稿的同时,可安排以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表声明或谈话,也可组织新闻媒体记者对校领导或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体采访。
6、除新闻发言小组成员外,任何科室、部门及个人不得以学校名义对外发布重要信息。
(三)新闻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1、突发、敏感新闻事件发生后,各科室、部门必须第一时间向学校汇报情况,一切处理工作听从学校统一领导。启动新闻发布处置应急预案,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具体实施,有关科室或部门配合完成。
2、要从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和学校工作有序开展的总原则出发,积极稳妥处理突发新闻事件。解释说明材料中涉及到的重要数字、重要情节,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并报经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审阅确定后才能对外公布。
3、新闻发言小组力争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以稳定公众情绪,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疑虑、猜测和媒体不准确的报道,积极掌握新闻报道和舆论宣传的主动权,为妥善处置突发事件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4、各科室、部门要增强对突发、敏感事件的防范意识,一旦发现问题苗头,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如实上报。
5、具有影响的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上报市政府及市级有关主管部门,由市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工作由负责事件处置的市级有关主管部门归口管理。
6、学校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由我校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校内新闻主管部门和负责事件处置的有关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对违反工作纪律、蓄意封锁或随意散布消息,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部门和个人,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接受媒体采访制度
学校宣传工作离不开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要掌握新闻传播规律,尊重记者的劳动,充分调动新闻单位和记者关心、支持学校工作的积极性。对新闻媒体关注的卫生热点问题,各科室、部门应配合学校督导室,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接受记者的采访,准确、客观地介绍我校工作的具体情况,加强正面引导。
1、督导室归口管理新闻媒体对学校的采访工作,负责受理和协调媒体的采访要求;各科室、部门一般不直接受理新闻媒体的采访申请。
2、新闻媒体申请采访校领导或向校领导约稿,由督导室根据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拟写采访提纲,报经校领导本人同意后,安排采访事宜。采访内容需经督导室审核并报被采访领导审定方可刊载。
3、新闻媒体申请采访校内有关科室、部门,由督导室将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及采访提纲报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校领导同意后,安排采访事宜。
4、各科室、部门接到采访要求后,应当尽快提供所需资料或协调落实被采访人员和采访时间,并对是否需要核稿提出要求。对确实无法安排的采访要求,应及时反馈督导室,以便督导室与媒体沟通,调整采访计划。一般情况下,不通过电话接受媒体的采访。
5、对于影响较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高度关注的敏感问题,相关科室、部门应根据学校安排,主动协助督导室配合媒体的采访需求,积极解疑释惑,传播科学知识,以避免新闻单位刊播不准确的信息,误导群众。
6、学校所有新闻采访实行预约制,对未经预约直接到办公室或打电话要求采访的,被采访者应当将其介绍到督导室履行预约程序。对于无法核实对方身份的,不应直接接受其采访,以免带来负面影响。
7、除根据需要安排的采访活动外,医务人员一般不以公职身份主动向媒体发表谈话或接受采访。
(五)领导活动和会议新闻报道制度
校领导出席会议、参加活动、发表讲话,是重要的学校政务信息。有关科室、部门和督导室、校办应相互配合,做好领导活动和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
1、校领导参加国家、省、市主办的卫生工作会议、活动,以及有省、市领导参加的学校主办的工作会议、活动,由督导室、校办进行宣传报道。
2、校领导参加学校与国家、省、市有关组织合作举办的会议或活动,由校办确定会议报道事项。校领导参加以学校名义召开的会议或组织的大型活动,由督导室配合校办组织宣传报道。
3、校领导到外地的调查研究活动、出国出境访问活动或出席外单位组织的会议或活动,需要报道的,由督导室、校办协调提供新闻稿,督导室组织对外发布。
5、以学校名义召开的业务工作研讨会原则上不邀请媒体报道。
(六)网站管理制度
学校网站是学校发布校务信息和提供服务的综合平台,内容保障工作是学校网站建设的重要基础。学校设网站管理小组,在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实施学校网站管理工作。
1、督导室负责网站信息内容的初审、发布工作。
2、网站管理小组负责各自业务领域的信息更新维护工作,指定专人作为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联系人,负责及时将信息内容上载到学校网站后台管理系统。
3、网站管理小组要负责整理收集卫生部相关政策、国内卫生动态以及新闻媒体重要的卫生新闻报道,并在相应的栏目中转载发布。
4、学校开展的重要工作及校领导参加的重要活动和会议的新闻稿以及讲话稿,应及时上载在相应栏目中。
5、“校长信箱”由校办维护,网站管理小组配合,接受公众对学校工作的谏言献策。
6、各科室、部门宣传员要定期上网关注本科室、部门的网站建设情况,需要在专题区开设专题内容的,报督导室确定。
(七)网站宣传资料审批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宣传工作,规范网络宣传管理,维护和树立学校良好形象,特制定如下规定:
涉及政策问题、敏感问题等重大事项、重要事件的宣传资料由书记或校长审批。
学校日常宣传资料由督导室主任审批。必要时请党委宣传委员或党委书记、副书记审批。
各职能部门分管的相关业务工作的宣传资料,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批,并交督导室审阅。必要时请分管校领导审批。
所有上网宣传资料必须保留审批签名原件。专职网管员做好资料收集、保管工作,未经审批的资料一律不得上网站。
(八)投稿奖励制度
对积极为学校的发展建设、学校文化建设等宣传工作投稿的职工,学校给予相应的奖励。
1、奖励对象:包头财校投稿的教师、职工。
2、奖励办法:发表在校报、网站、报刊、电视等媒体的文章,由督导室负责登记并发放奖金;职工自行向媒体投稿并发表的、正面宣传学校形象的文章,由本人持发表文章向督导室申报,督导室负责登记并发放奖金。
3、奖励标准:根据《包头财校稿费发放标准》,按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进行逐级奖励。
包头财经信息职业学校
第三篇:新闻宣传工作制度
**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制度
(试 行)
做好新时期下学院新闻宣传工作,是坚持依法治校,推进校务公开,加强舆论监督的重要内容,是对外展现学院风采,营造学院发展良好舆论环境,对内沟通信息,凝聚共识,促进发展的需要。为确保新闻宣传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学院决定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和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健全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宣传资源,严格宣传工作程序,努力开创学院新闻宣传工作新局面。
一、新闻发布制度
(一)主要任务
紧密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准确、主动、及时地向社会公众介绍学院的重大方针及其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引导舆论,树立学院的良好形象。
(二)主要内容
1.介绍学院重点工作,包括学院制定的发展规划及执行情况和进展。
2.向社会介绍体现学院社会影响力的成绩以及新举措等。
3.学院主办或承办的各类重大活动、会议情况。
4.发布各级领导来学院视察情况以及学院接受主管部门各种检查和评价的结果。
5.就社会关注的学院热点问题(如:办学、招生、考试等),阐述学院的主张,及时、准确、客观地说明有关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解决问题的进度和结果。
6.针对社会对学院所产生的误解、质疑、不实之词或舆论突发事件,通过及时向媒体(包括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发布权威信息,释疑解惑,澄清事实。
7.发布其他需要通过媒体告知公众的重要信息。
(三)主要形式
学院的新闻发布可根据需要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记者见面会、背景吹风会、记者招待会、发布新闻通稿等多种形式进行,组织记者集体采访、单独采访,以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布声明、谈话,答复记者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问询,通过学院网站发布新闻信息等。
(四)组织与分工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教办[2006]11号)的要求,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正职担任组长,由学院班子其它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研究制定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制度及整体规划,就学院的重点工作、先进典型的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组织开展新闻宣传工作总结活动并将此项活动同部门评比结合进行。
在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学院新闻发布实行归口管理,一口对外。由学院新闻宣传办公室(以下简称“新闻办”)为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宣传部为新
闻办的日常工作机构。新闻办的主要职责是:针对学院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措施、重点工作、重要活动,结合不同媒体和采访报道的要求,精心策划宣传内容、宣传重点、宣传形式、宣传步骤及工作环节,制定工作方案,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并认真组织协调,周密部署,完成各项新闻宣传工作任务。同时,加强舆情监控,定期监控与学院相关的舆情,定期召开舆情研判会,对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作出分析预判,提出引导对策,为学院的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学院各单位、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新闻宣传工作,加强与新闻办的联系与沟通,及时提供本单位、本部门宣传素材,审核相关新闻宣传材料,协助安排相关采访活动等。
(五)学院新闻发言人
学院设专人担任新闻发言人,由学院主管宣传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新闻发言人代表学院对外发布新闻,指导新闻办工作。学院新闻发言人应熟悉业务和有关政策文件,具备较广博的知识和较高的综合素质。认真学习新闻传播理论,熟悉新闻媒体运作规律,具备思维清晰、表达准确等基本素质。学院指定宣传部部长担任新闻助理。学院有关部门为新闻发言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新闻发言人的职责包括:制订新闻发布计划,统筹安排重大新闻发布活动,向媒体发布重要新闻;接受记者采访或安排记者采访;了解掌握新闻媒体对新闻发布活动的报道情况,并对新闻发布效果及时进行评估分析和反馈等。
二、新闻采访及重要活动报道管理制度
(一)新闻采访管理制度
1.新闻办负责受理、协调和组织新闻媒体对学院的采访。在接受媒体的采访申请及采访提纲后,由新闻办转至相关部门同时报主管院领导同意后,安排采访事宜。
2.对学院领导的采访,由新闻办报请主管学院领导同意后,根据采访提纲,由相关部门提供素材,新闻办组织实施。采访新闻稿由新闻办报学院领导审定。
3.对学院各部门的采访,可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报送新闻办备案,所发新闻稿应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审定。
(二)重要活动报道管理制度
1.凡属学院重要会议、重大事件等的宣传活动等重要报道,需经学院领导批准后,由新闻办具体协调落实,学院内相关单位做好配合工作。
2.凡学院领导参加、由学院各单位、各部门举办的工作会议或活动,宣传内容和活动安排由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由新闻办协商有关报道工作。
3.学院内各单位、各部门的一般性工作会议和活动,由各单位、各部门负责宣传策划并组织报道工作。
4.学院领导参加外单位组织的会议和活动时发表讲话,遇有新闻报道的,相关单位或部门应及时将有关背景材料提供给新闻办,以便组织宣传。对外报道口径由新闻办报主管领导确定。
(三)有关媒体采访报道的下列情况需向新闻办备案
1.要求校外媒体到学院相关部门采访报道。
2.校外媒体要求学院相关部门接受采访报道及提供稿件。
3.校外媒体要求学院相关部门提供帮助或收取费用。
4.拟对校外媒体的重要策划报道或组织新闻发布会。
三、新闻宣传稿件审核制度和新闻宣传工作激励制度
(一)重要稿件送审制度
涉及到学院全局性工作内容的重要新闻、典型报道或学院领导重要讲话等稿件由新闻办负责报送主管院领导审查。校内各部门会议和活动的新闻稿件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
学院新闻宣传稿件的审批程序,一般情况下为相关职能部门、新闻办、主管院领导。
对尚未出台的政策以及未经核实的有关招生、考试等数据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
(二)涉及以下内容的稿件,需事先报新闻办备案
1.学院领导参加重要活动的新闻报道,未公开发表过的讲话、图片、音像资料等内容。
2.学院领导参加并讲话的重要会议和活动的新闻稿件,重要突发事件的新闻稿件。
3.学院内各部门根据学院工作实际和宣传的需要,向媒体提供的新闻稿件。
4.拟向社会重要媒体发布的新闻稿件或消息。
(三)新闻宣传工作激励制度
建立学院新闻宣传工作激励机制,新闻办将在每年末通报各部门通过提供新闻通稿、撰写文章、提供报道线索、接受记者采访等多种新闻发布方式开展新闻宣传工作的有关情况。结合年终工作考核,对于在新闻宣传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新闻办将建议学院给予奖励。
第四篇:司法局新闻宣传工作制度
司法局新闻宣传工作制度
为加强司法行政机关新闻宣传工作,构建区司法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大格局,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影响力,规范发布流程,保证宣传质量,结合实际制定《市区司法局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如下:
一、新闻宣传要求
1、明确工作职责。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全局对外新闻宣传工作的统筹,负责全局重要工作、重大活动的宣传策划,包括草拟宣传方案,协调新闻单位宣传等。各科(处)室、各司法所涉及宣传工作尤其是重大宣传事务,必须报请领导审批后,由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统一协调新闻单位按程序进行发布。
2、制定工作计划。各科(处)室、各司法所,围绕全区普法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宣传计划和阶段性宣传重点,报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汇总后,形成区宣传计划和重点宣传计划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争取媒体支持。
3、建立典型材料库。各科(处)室、各司法所,负责搜集有新闻价值的活动素材和工作案例,及时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推荐。人物典型要具有时代特征和社会影响。创新工作要有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宣传部适时开办宣传专栏、专题和专版进行集中宣传。
二、新闻发布要求
1、发布重点:司法行政各项事业发展和国家、省、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重大成就、工作计划、发展规划、重大行动和有影响的事件。
2、发布形式:层层审核后,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及抖音等新媒体进行对外发布。
3、组织要求:各业务科室负责本科室业务相关信息的采集和编写,综合性文件由宣传科负责撰写,分管领导负责审核后,报送新闻宣传负责领导审批,确定无误后方可发布。
三、新闻联络员要求
1、确定新闻联络员。各科(处)室、各司法所,分别确定一名具有新闻宣传业务素质的新闻联络员(可由信息联络员兼任)报宣传科。联络员因工作变动,应及时调整,备注。
2、提供宣传用稿。联络员及时向宣传科及新闻媒体提供真实、准确的稿件和素材,提高对外新闻宣传的时效性。每名联络员每年宣传供稿不少于12篇。
3、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联络员的业务培训,一般两年举办一次培训班,邀请专家和资深业内人士授课;组织经验交流,帮助联络员提高业务素质,推动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创新发展。
四、奖惩
将新闻宣传工作情况纳入全局年终工作考核,作为评选先进科室和优秀个人的重要依据。实行末尾淘汰制,全局通报。
第五篇:XX县中医医院新闻宣传工作制度(范文)
XX县中医医院新闻宣传工作制度
总则
为进一步做好医院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升医院整体宣传的层次和水平,实现宣传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内聚人心,外塑形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使宣传工作更好地为医院科学发展和文化建设服务,树立医院品牌,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细则
一、医院宣传工作包括以下主要范围和内容:
(一)医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宣传报道。
(二)医院各方面建设特别是医疗研究工作的新进展、新成就及先进科室、个人的典型经验和优秀事迹的宣传报道。特别注重医院特色技术、优势学科及名医名家的宣传。
(三)医院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发展目标、重大措施和医疗工作重要信息的宣传。
(四)省、市、县领导同志参加我院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视察检查我院及重要批示的宣传报道。
(五)医院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重要观点、文章的宣传报道。
(六)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宣传报道。
(七)对院内新闻媒体采访的管理。
(八)对院内宣传栏、网络、视频和报纸杂志等各类宣传媒介的统一管理工作。
(九)危机管理中对内对外的宣传工作。
(十)宣传工作队伍的培训管理工作。
二、科主任为科室宣传负责人,负责提出本科室新闻宣传工作的思路和办法,拟订本科室新闻宣传计划,策划并组织实施本科室新闻宣传活动。
三、医院新闻宣传工作坚持“归口管理,统一发布,把握尺度”的原则,由党支部统一领导,医院办公室归口管理,相关科室具体实施。
四、建立高素质的通讯员队伍是做好信息宣传工作的重要保证。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医院员工参与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及时、广泛汇集院内的宣传信息,医院建立一支覆盖全院的通讯员队伍,扩大和畅通宣传渠道。
五、为保证医院办公室及时了解和汇集全院的新闻信息,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建立宣传报道报告制度。
(一)科室如举办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应于提前报告医院办公室,以便及时组织报道和采集文字、音像资料。
(二)各科室通讯员应及时将采写的本科室新闻信息,通过电子版和纸质形式向医院办公室报送,其中纸质版应有科主任署名。如新闻稿内容涉及医疗专业知识,需经医务科 审核。
(三)各科室应注意做好宣传信息的采集工作,有条件的可自行录音、摄像、摄影,及时报送医院办公室。
(四)各科室应重视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六、为确保宣传内容的客观、真实和准确,建立宣传报道审核制度。
(一)各科室通讯员上报的宣传信息以及所采集的宣传资料,应经过本科室领导审核同意,确保宣传报道的真实性。
(二)所有宣传材料均由医院办公室统一把关、审核,对缺乏真实性或对社会和谐有影响的信息,医院办公室一律不予采用。凡涉及医院保密事项的,不得宣传报道。
(三)院内重大题材的宣传,由医院办公室根据医院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组织采访报道。
(四)鼓励各科室大力宣传报道本科室的新技术、新成果、名专家、专业特色等,相关宣传材料需先经科主任审核,并经医务科审核签字后,由医院办公室负责向有关新闻媒体推荐。
七、凡正面宣传报道医院改革、建设、发展及管理等各方面事实消息、成果经验、典型人物和重要事件的新闻和通讯报道文章、广播和电视播报或新闻照片,一经国家、省、市、县级正式报纸、网络、广播、电视宣传媒体及学校、医院刊物、网站上发表及刊播,医院均给予其一定的奖励。
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突发、敏感事件的报道加强统一管理,由医院党支部统一领导,医院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医院办公室组织实施。
九、对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的报道,应注意保持社会安定,有利于医院的发展。报道中涉及到的重要数据、重要情节,应核实清楚,并经医院办公室审阅,向院领导班子汇报后方可发布。对外辟谣工作由医院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突发事件所涉及到的任何科室不得自行向外提供消息。
十、规范媒体记者来院采访管理,凡采访涉及医院事务的,均应先到医院办公室联系登记,医院办公室负责接待并积极协助安排采访事宜。
十一、记者直接到具体科室采访时,被采访科室应及时通知记者到医院办公室办理采访登记手续,经医院办公室审核同意并安排专人陪同记者后,采访方可进行。各科室不得自行邀请新闻单位采访与医院有关的任何信息。
十二、各科室主办的重要活动,需邀请新闻单位出席并进行报道的,应于活动举办前三天通知医院办公室,由医院办公室组织邀请新闻单位。
十三、医院办公室应发展与新闻媒体及记者长期良好的协作关系,及时了解媒体的报道方针和阶段宣传重点,广开新闻出口渠道。
十四、条幅、张贴物、展板、宣传栏等宣传品由医院办公室统一管理。需要在院内悬挂条幅、张贴海报、摆放展板、张贴宣传栏的科室,应向医院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各科室、病区内宣传栏的制作需由医院办公室统一组织制作,并审核宣传材料的内容与宣传栏的版式。
十五、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网络宣传平台,扩大医院对外和对内宣传的阵地。创新宣传手段和方式,完善医院网站在对外宣传和交流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与医药推广网站的合作,不断提高网络宣传的水平和功效。
十六、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XX县中医医院 二〇一三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