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建设局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落实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决策部署,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改善城镇生态环境,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的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根据县政府《关于2009年实施34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政〔2009〕4号)精神,2009年继续实施××县污水处理工程,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建设领导组
为扎实有
效地推进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由局领导任组长,职能科室人员为成员的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领导组,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污水处理工程顺利实施,并确定一名联络员。
组 长:成 员:联络员:
二、建设规模
近期(2010年)1万m3/d,远期(2020年)2万m3/d
管网:近期34.43km,远期65.43km
三、建设内容
征用土地,配套管网,污水泵站,污水处理厂,辅助工程,场内道路,电气系统和设备,污水截流干管建设。
四、建设目标
今年完成污水截流干管建设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力争今年11月底启动运行。
五、建设进度
科学、合理的安排工程建设进度是项目顺利有序实施的重要环节和保障,根据《××县污水处理工程可研报告》、有关文件精神和时序要求,拟定建设实施计划如下:
2009年
建设内容及进度
本月完成投资额(万元)
1月份
完成征地拆迁和图纸设计工作、截污干管完成10%
250
2月份
完成三通一平,主体土建开工,截污干管完成15%
300
3月份
完成主体土建工程15%,截污干管完成30%
300
4月份
完成主体土建工程30%,截污干管完成40%
300
5月份
完成主体土建工程45%,截污干管完成50%
350
6月份
完成主体土建工程60%,管道采购并铺设,截污干管完成60%
350<
第二篇: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实施方案
为规范工程建设领城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扩内需、保增长、重民生、促和谐”等任务,紧密结合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建设和廉政风险评估工作,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为重点,坚持集中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完善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用2年左右时间,对以来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中央扩大内需项目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推进决策和规划管理工作公开透明,确保规划和项目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行政行为、市场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完善我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统一交易市场建设,深化有关体制机制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制,确保建设安全。
(三)工作目标
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运行,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建立健全,互联互通的诚信体系初步建立,法律法规制度比较完善,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领导干部违法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行为受到严肃查处,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进一步遏制。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推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建设局决定成立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
组长:马灿(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杨方玉(建设局副局长)
胡思泉(建设局副局长)
成员:周庆容(建设局办公室主任)
李昕鸿(建设局建管股股长)
(建设局质监站站长)
徐超(建设局房管股股长)
陈芳(建设局规划股股长)
刘云(建设局城监大队大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质监站,由李昕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
三、任务分解、主要措施
(一)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转包和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主要任务措施:
1、认真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以政府投资项目为重点,严格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
2、以《招标投标法》为基础,加强与县有关部门配合,改革完善评标办法。
3、严格合同签订和履约,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
4、加强对招标投标从业机构和人员的规范管理。
5、整合各类市场资源,逐步建立我县统一规范的招投标平台。
6、健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和举报投诉处理机制,严格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
7、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的管理,规范设计变更。
(二)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的管理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薄弱、不认真履行施工监理责任、建设质量低劣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
主要措施:
1、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的过程监管。
2、加强对工程监理机构的管理,规范工程监理行为。
3、完善质量管理法规制度,明确质量标准,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
4、完善安全管理法规制度,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严格执(来源:好范文 http://www.feisuxs/)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细化安全措施,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不规范、搞“暗箱操作”,以及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信用缺失、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公开透明,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
主要措施:
1、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工程建设重要信息公开,及时公布项目招标过程、施工工程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相关建设信息。
2、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各种媒体,建立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全县建设领域信息共
建共享,并将相关信用信息逐步纳入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诚信系统。
3、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黑名单等市场信用记录,整合全县各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建立全县统一的综合性数据库。
4、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严格市场准入和退出。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局专项治
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所承担的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具体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
(二)深入排查问题
各相关股室,要根据履行的工作职责,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进行自查排查。查找勘察设计和工程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资金拨付和使用、施工监理、工程质量、工程建设实施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其原因,提出治理对策。对以来的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进行自查。根据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自查排查有关情况于11月底前书面报告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自查情况组织督查。
(三)案件调查和问责追究
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将案件查处和问责追究贯穿专项治理工作的始终。要通过拓宽案源渠道、公布专项治理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等措施,发掘案件线索,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四)认真进行整改
要根据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要按照所承担的任务内容,积极推动,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的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建立综合监管平台,健全各部门有效联动、密切监控的监督机制。要大力加强行政执法力度,认真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要针对制度上的漏洞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创新体制、完善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机会。
(五)巩固治理成果
1、认真进行“回头看”检查。对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要责令“补课”;尚未完成的要督促加快进度。
2、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及时把成熟的措施和办法转化为规章制度;进一步提出需要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根据工作步骤及时上报总结报告。要善于总结好的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向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以利于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股室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落实任务分工。
(二)加强统筹协调。要把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始终,把排查问题、进行整改、加强监管、完善制度有机衔接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风建设年活动、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加强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处理好各项工作的关系,力争取得治理实效。
(三)加强督促检查。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工作落实,掌握工作进度。对治理工作迟缓的,要重点督查,促其整改;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四)加强政策指导。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研究专项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政策界限,实施分类指导。要抓住专项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找准症结,提出对策,攻坚克难。要拓宽视野,创新思路,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更加有效地推动专项治理工作。
第三篇:污水处理实施方案
宛城区中医院 污水处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止医院排放的污水对环境造成污染,规范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促进医院污水处理达标,我院领导高度重视,召开班子会研究讨论,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方案措施,力争做到污水处理达标:
1、严格医院内部卫生安全管理体系,在污水和污物发生源进行严格控制和分离医院内生活污水与病区污水分别收集,即源头控制,清污分流。
2、医院病区与非病区污水应分流,严格控制和分离医院污水和污物,尽可能将受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与其他污水分别收集
3、严禁将医院的污水和污物随意弃置排入下水道。
4、根据我院性质、规模、污水排放去向和地区差异对医院污水处理进行分类指导。
5、就地处理,防止医院污水输送过程中的污染与危害。
6、对医院污水产生、处理、排放的全过程进行控制。
7、有效去除污水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减少处理过程中消毒副产物产生和控制出水中过高余氯,保护生态环境安全。
8、医院各种特殊排水,如含重金属废水、含油废水。洗印废水等应单独收集,分别采取不同的预处理措施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9、同位素治疗和诊断产生的放射性废水,必须单独收集处理。
10、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有处理措施,对化粪池、接触池在结构或运行方式上进行改造,必要时增设部分建设,尽可能地提高处理效果,以达到医院污水处理的排放标准。
11、为防止病原微生物的二次污染,对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和废气也要进行处理。
12、严格按照污水处理标准,与各部门做好配合,积极做好整改,保证医院污水处理达标。
第四篇:建设局行政效能建设实施方案
在深化我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环境创新建设,加大建筑管理力度,提高建设局行政效能,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区建设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创新、亲民、务实、廉洁”责任政府为目标,以制度建设为基础、绩效考核为手段、效能监察为保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规范建设行政行为,提高建设行政效率,降低建设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建设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总体要求
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采取教育、制度、监督并举的措施,力争实现“五个突破”,即要在解决“决策不当、政令不通、作风不实、效率不高、效果不好、服务不优、行为不端”等7个具体问题上取得突破;要在规范公务员管理、推进公务员离岗培训、创新制度上取得突破;要在改善建设经济发展软环境上取得突破;要在查处建设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上取得突破;要在建立“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工作制度、服务重大投资项目、畅通“绿色通道”、提高服务水平上取得突破。
三、主要工作
认真贯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效能建设的通知》精神(武政办[~]26号),按照市、区反腐倡廉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工作要求,结合区建设局的实际,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年行政效能建设取得实效。
(一)积极参加公务员教育培训。按照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有关要求,积极参加全区组织的公务员培训教育,全局公务员在今年内全部轮训一遍,不断增强我局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保证行政效能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全面推行公开办事制度。将建设局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时限、收费标准、监督办法等在相关网站和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公开。二是推行热点问题公开制度。建管站、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创新科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科室,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向群众公开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和标准。对市政道路立项、资金使用、招投标情况,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在网上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推行行政执法过程和决策过程公开。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有效防范以权谋私行为的发生。由局各科室、站负责。
(三)进一步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大力改善服务环境,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建设行政审批行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深化对口服务企业工作,建立和完善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服务的“绿色通道”,对有关涉及重大项目的审批事项,要实行“代办制”,特事特办。要对全局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的清理,对未经国家、省、市批准的收费项目要坚决取消。局内部多个科室、站对同一企业的执法检查,由局统一协调和组织进行,避免多头检查。规范各类年审、年检行为,其中对无法律、法规及市以上规范性文件依据的年审、年检一律取消,对同一企业有多项年审的,可采取联合年审的方法。深化行风评议活动,利用我局今年民主评议行风“回头看”的契机,建立健全局内部经济发展软环境考核评价制度。
(四)抓好重点部门的效能建设。加强效能建设,在面上展开、整体推进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试点工作,将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区建管站、建设科、党政办公室等作为今年全局行政效能建设试点部门。以上试点部门要制定切合实际的行政效能建设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采取切实措施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切实起到表率和示范作用。
(五)完善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推行“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工作制度。要进一步加强我局进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要对全区完善一个中心对外、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等服务模式,逐步实现由串联审批向并联审批、由分散管理向集中管理的转变,完善服务功能和提高服务水平做到绝对服从,并创建出建设新形象。要健全建设工作审批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服务标准,科学合理设置办事流程,尽力缩短办事时限,真正做到便民便商,做到办事不出中心。建设局除进入到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项目外,对保留的审批权要推行“一个窗口对外”的集中办理制度,使服务对象不再在同一单位多头跑审批。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追究制等制度。此项工作由局办公室和区建管站负责。
(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回头看”活动。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其全面贯彻实施。一看是否存在适用违法依据实施行政许可;二看应该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是否取消,应该取消的收费项目是否还在收费;三看是否简化了办事程序,方便了企业和群众,是否遵守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提高了办事效率;四看实施行政许可是否阳光操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五看是否存在建设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对出现的问题是否进行了认真查处。通过开展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情况的“回头看”活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此项工作由局办公室和区建管站负责。
(七)加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查处建设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建立局行政投诉领导值班制度,统一受理群众投诉,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加大对建设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法律、法规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区委、区人民政府出台的政策规定执行不力或消极抵触;对巧立名目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对故意刁难企业、公民或其他组织,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对服务意识淡薄,不履行公开和告知义务,违反服务承诺制度,办理事项不能限时办结,效率低下,推诿扯皮;对超越行政许可,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的行为,一经查实,要予以严肃处理,对符合辞退条件的要予以辞退。此项工作由局纪检监察、局办公室负责。
(八)加强公务员管理和制度创新。一是规范公务员行为。按照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的暂行意见,明确公务员在公共服务中应有的行为和不应当有的行为;二是认真执行公务员科学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根据《江岸区公务员绩效考核办法》,对公务员履行职责的绩效进行科学、客观、量化的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与公务员的任免、奖惩挂钩,建立对公务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三是切实实行公务员离岗培训制度,按照《公务员离岗培训办法》,对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公务员进行离岗培训。从今年开始,按要求对我局年考核不称职、违反公共服务行为规范、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受到处理的公务员送区集中进行离岗培训。此项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九)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督促检查工作。为加强对我局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督促检查,按照行政效能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局目前正在开展的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各科室、站要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为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局将对行政管理和效能状况进行经常性评议,各科室、站对行政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加以整改。此项工作由局办、各科室、站负责。
四、组织领导
建设局是建设行政效能建设的责任主体,全局干部职工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依法行政能力的高度,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行政效能建设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为抓好此项工作,决定成立局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局长高嘉琪任组长,副书记周国林、副局长胡直刚、朱永军、康卫任副组长,各科室、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行政效能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办公。
第五篇:建设局行政效能建设实施方案
建设局行政效能建设实施方案
在深化我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环境创新建设,加大建筑管理力度,提高建设局行政效能,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区建设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创新、亲民、务实、廉洁”责任政府为目标,以制度建设为基础、绩效考核为手段、效能监察为保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规范建设行政行为,提高建设行政效率,降低建设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建设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总体要求
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采取教育、制度、监督并举的措施,力争实现“五个突破”,即要在解决“决策不当、政令不通、作风不实、效率不高、效果不好、服务不优、行为不端”等7个具体问题上取得突破;要在规范公务员管理、推进公务员离岗培训、创新制度上取得突破;要在改善建设经济发展软环境上取得突破;要在查处建设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上取得突破;要在建立“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工作制度、服务重大投资项目、畅通“绿色通道”、提高服务水平上取得突破。
三、主要工作
按照市、区反腐倡廉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工作要求,结合区建设局的实际,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行政效能建设取得实效。(一)积极参加公务员教育培训。按照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有关要求,积极参加全区组织的公务员培训教育,全局公务员在今年内全部轮训一遍,不断增强我局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保证行政效能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全面推行公开办事制度。将建设局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时限、收费标准、监督办法等在相关网站和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公开。二是推行热点问题公开制度。建管站、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创新科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科室,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向群众公开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和标准。对市政道路立项、资金使用、招投标情况,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在网上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推行行政执法过程和决策过程公开。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有效防范以权谋私行为的发生。由局各科室、站负责。
(三)进一步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大力改善服务环境,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建设行政审批行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深化对口服务企业工作,建立和完善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服务的“绿色通道”,对有关涉及重大项目的审批事项,要实行“代办制”,特事特办。要对全局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的清理,对未经国家、省、市批准的收费项目要坚决取消。局内部多个科室、站对同一企业的执法检查,由局统一协调和组织进行,避免多头检查。规范各类年审、年检行为,其中对无法律、法规及市以上规范性文件依据的年审、年检一律取消,对同一企业有多项年审的,可采取联合年审的方法。
(四)抓好重点部门的效能建设。加强效能建设,在面上展开、整体推进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试点工作,将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区建管站、建设科、党政办公室等作为今年全局行政效能建设试点部门。以上试点部门要制定切合实际的行政效能建设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采取切实措施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切实起到表率和示范作用。
(五)完善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推行“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工作制度。要进一步加强我局进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要对全区完善一个中心对外、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等服务模式,逐步实现由串联审批向并联审批、由分散管理向集中管理的转变,完善服务功能和提高服务水平做到绝对服从,并创建出建设新形象。要健全建设工作审批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服务标准,科学合理设置办事流程,尽力缩短办事时限,真正做到便民便商,做到办事不出中心。建设局除进入到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项目外,对保留的审批权要推行“一个窗口对外”的集中办理制度,使服务对象不再在同一单位多头跑审批。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追究制等制度。此项工作由局办公室和区建管站负责。
(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回头看”活动。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其全面贯彻实施。一看是否存在适用违法依据实施行政许可;二看应该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是否取消,应该取消的收费项目是否还在收费;三看是否简化了办事程序,方便了企业和群众,是否遵守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提高了办事效率;四看实施行政许可是否阳光操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五看是否存在建设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对出现的问题是否进行了认真查处。通过开展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情况的“回头看”活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此项工作由局办公室和区建管站负责。
(七)加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查处建设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建立局行政投诉领导值班制度,统一受理群众投诉,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加大对建设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法律、法规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区委、区人民政府出台的政策规定执行不力或消极抵触;对巧立名目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对故意刁难企业、公民或其他组织,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对服务意识淡薄,不履行公开和告知义务,违反服务承诺制度,办理事项不能限时办结,效率低下,推诿扯皮;对超越行政许可,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的行为,一经查实,要予以严肃处理,对符合辞退条件的要予以辞退。此项工作由局纪检监察、局办公室负责。
(八)加强公务员管理和制度创新。一是规范公务员行为。按照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的暂行意见,明确公务员在公共服务中应有的行为和不应当有的行为;二是认真执行公务员科学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根据《江岸区公务员绩效考核办法》,对公务员履行职责的绩效进行科学、客观、量化的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与公务员的任免、奖惩挂钩,建立对公务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三是切实实行公务员离岗培训制度,按照《公务员离岗培训办法》,对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公务员进行离岗培训。从今年开始,按要求对我局年考核不称职、违反公共服务行为规范、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受到处理的公务员送区集中进行离岗培训。此项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九)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督促检查工作。为加强对我局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督促检查,按照行政效能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局目前正在开展的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各科室、站要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为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局将对行政管理和效能状况进行经常性评议,各科室、站对行政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加以整改。此项工作由局办、各科室、站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