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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监督措施

政务公开监督措施



第一篇:政务公开监督措施

政务公开监督措施

1、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办,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环保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对查明环保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明确规定一次提出警告,二次调离工作岗位,三次停职检查。

2、年初,局长与各股(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将廉政目标分解到各单位,年终对照内容进行考核,并作为评先树优的依据。

3、工作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执法人员必须挂牌服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政务公开栏、州环保网站上公开监督电话、监督措施。开通专门用于对环境污染问题和环保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举报的2120895、2126019环保监督举报热线。在办公大楼办公区设置政务公开栏,公开工作职责、工作人员、制度、程序、排污收费标准等,方便建设单位、方便群众查看。

5、定期向各级领导和各有关单位印发《环保简讯》,通报环保工作情况。定期邀请行风监督员和企业负责人召开座谈会,不定期向社会发放问卷征求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6、对于敏感建设项目,建立公众知情制度,邀请项目所在地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居民代表参加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7、在制定限期治理计划时,认真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在限期治理实施过程中,向社会各界公开限期治理单位、治理任务、治理期限,向治理单位公开治理方案,确定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程序,并将治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布。

8、在中高考期间和重大执法活动中,向全社会告知活动的内容和重要意义,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监督支持环境监理工作。

9、实行征收排污费通知书编号管理、集中会审等制度,从制度上避免人情费、关系费和擅自减免排污费现象的发生。

第二篇:2011政务公开监督检查汇报提纲[定稿]

2011年政务公开监督检查汇报提纲

政务公开监督检查组:

在“十二五”的开局之年,玉佛山风景名胜区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府公开办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提升管理和服务质量这一主题,确保承诺指标兑现,真正把公开透明的原则贯穿于景区各项工作的全过程,以公开透明的工作方式,预防和遏制腐败行为,维护职工群众和市民、游客的合法权益,以公开化、制度化促进景区发展。实现了政务公开与软环境建设、行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管理服务水平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一、景区的基本情况

玉佛山风景名胜区组建于2001年6月28日,是市政府所属局级事业单位,由二一九公园景区管理处、玉佛山风景区林业管理局、玉佛苑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和园林建筑工程总公司四个单位组成。景区规划面积17.42平方公里,现管辖面积8.6平方公里,在职职工743人。景区管委会和各基层单位都成立并适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听证、依申请公开、信息报送审查及责任追究等十余项规章制度;利用展板、公示板、大屏幕、网络平台、宣传媒体等宣传政务公开工作的目的意义,公开政务信息,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把景区的各项工作置于社会 1

和群众的监督之下。景区领导班子还把政务公开工作做为景区工作重点列入了责任状、任务书的考核内容,做到了政务公开与经济业务工作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帮助下,景区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实现了连续七年重大旅游安全事故为零,旅游投诉为零,管理投诉处理率、见面率100%,满意率85%以上的工作目标。兑现了景区的公开承诺。

二、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景区完善了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了景区政务公开的组织、指导、管理、协调。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及景区《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以维护职工群众利益和游客、市民利益为出发点,以解决实际工作问题为目的,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为景区的经济业务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做为以公益服务为主的都市型景区,管理和服务质量与景观质量同等重要。为了实现景区“一心为游客着想,一切为游客服务”的承诺,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公开促管理、以公开促服务,公开承诺,积极践诺。首先是建立了政务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景区在原有的服务规范、考核标准、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先后制定和完善了政务公开十项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形成了长效机制,为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推动了景区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开展。

景区坚持旅游接待电话、游客投诉电话常年开通,随时接待来访、咨询和投诉。今年共受理市民投诉17件次,其中市长信箱投诉6件,市民投诉11件,做到了件件有反馈,事事有结果。通过“一事一办”制度,畅通投诉渠道,完善处理程序,确保办事实效。督促各单位提高工作的主动性,通过设立主任信箱、发放调查问卷、自检自查等方式定期收集、整理市民游客关心的热点问题,在“服务促代管理”活动中,景区党员干部延时加点围绕最受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梳理,逐项研究,基本上解决了市民最关注的车辆、宠物入园入山、音乐扰民等问题,赢得了广大市民游客的理解、参与和支持。同时,我们还通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认真对照检查景区规划建设、经营管理、服务质量上存在的问题,在提案建议办理的过程中,逐一加以解决。今年,景区共办理提案建议5件。见面率、答复率100%,满意率100%。玉佛山健身长廊、动物园改造、森林公园建设工作都得到了推进。

(二)以公开载体为平台,保证公开内容详尽到位 景区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方针,加强公开载体建设。首先,景区机关和各基层单位都制做了政务公开展示板,把单位职能、领导分工、处(科、部)室职责、办事指南都列入其中,以展板的形式,进行政务(办

事)公开宣传,让广大市民游客了解玉佛山景区、了解玉佛山及所属单位的工作内容、职能及各单位、各部门的职责。为外来办事人员提供方便。对工作人员、窗口服务人员要求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工作场所有桌签、办事指南等公开载体。

其次,每年召开的景区工作会议上,景区主要领导都向景区干部职工代表报告全年的工作情况,布置下一的工作。基层各单位每年都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回顾总结工作,公开内部管理事项。

第三,景区以“网站建设”为平台,利用互联网络的大众性、及时性、公开性制作专题网页,全面公开景区的机构设置、职责职能、规章制度、办事程序、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票务政策、便民措施、招标信息、招聘简章等信息,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做到了政务公开,阳光操作,保证了政务公开内容详尽到位。

(三)以政务公开为抓手,促进政风行风软环境建设 为加强监督,实现公平、公正,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十分注重政务公开与各项具体工作相结合,主要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实行政务公开制度以来,景区管委会先后组织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两级机关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每年都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部署,结合景区的工作实际制订《玉佛山

风景名胜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认真组织实施。提高了两级班子和具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主动公开意识得到了明显增强。按照省市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要求,景区制定了《2011年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景区管委会主任王雪松、纪检组长罗晓刚、主任助理朱剑军,各基层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参加了宣传咨询活动。活动中共发放景区《条例》735份,景区简介35份,各单位宣传资料1657份,收回调查问卷5张。活动结束后及时上报《活动小结》和图文资料。

二是自觉接受监督,力求工作实效。实行政务公开的目的就是要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公平﹑公正﹑阳光政务。去年以来根据市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景区在市纪委、法制办、编委办的指导下,成立了工作机构,开始了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准备工作。到目前为止《玉佛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资料汇编》已通过市纪委审核。在清权确权和资料编印过程中,景区各单位、各部门对市编委办、《玉佛山风景名胜区条例》赋予玉佛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的行政权力进行了清理和确认;编制了职权目录,制作了权力运行流程图。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了风险防范措施,并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景区共列出行政权力39项,经纪委、编委办、法制办共同审定行政权力4类16项,均制作了运行流程图,5

查找廉政风险点45个,制订防范措施119条。明确了景区从干部管理、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旅游活动到日常管理等多方面权力的法律依据、执行程序、操作规范,并明确了承办部门、首问责任、公开范围、承诺时限等多项内容。目的是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程序清晰明确,操作准确规范,行使正确得体;从而杜绝行政诉讼,防止违法违规滥用职权,加强防腐倡廉建设,建设廉洁、高效、为民的服务型政府部门,树立政府部门的良好形象。

景区还通过社会监督、新闻监督、群众监督等方式扩大监督范围。结合鞍山市软环境建设工作要求,景区在《鞍山日报》进行了软环境建设公开承诺,并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在干部人事管理上,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民主测评制度,对干部实行任前公示制;每年的评先选优工作也实行公开测评;除此之外景区的物资参加政府统一采购;财务收支,招待费使用情况都在景区工作会议上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景区还通过参与直播节目直面市民和游客的热点难点问题,王雪松主任每次都亲自参与《关注软环境》、《民生会客厅》节目,倾听民声,了解民意;景区还聘请了行风监督员、义务协管员20余人,建立了平安景区联系点7个、群防群治共建单位20个,经常征求意见、建议,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并以积极热心的工作赢得游客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加强综合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为创建5A级景区

打基础,也为了鞍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认真落实“创城”工作各项指标,景区职工用文明的言行对待每一份工作,用周到热情的服务对待每一位游客,做到了以人为本,不断提高景区的人性化服务水平。景区还设立党员先锋岗﹑共青团员﹑青年志愿者服务站10余处,为游客服务。一年来为游客提供咨询﹑指路引路﹑送开水,提供应急药品及帮助寻找失散儿童家长﹑失物认领﹑助残服务等179人次,实现了游客零投诉的目标。

四是开展问卷调查﹑问计于民。景区利用5.15公开日﹑小长假﹑黄金周等时机广泛征求游客﹑市民意见,进行换位思维。把以人为本的新里念融入到规范管理之中。在园务管理方面:我们接受市民意见坚持清扫,绿化“两早一晚”躲过游客高峰时段。在便民设施方面:我们根据景区实际情况和游客意见反馈,不断完善各类便民服务设施。今年,玉佛山林业局景区新增健身长廊项目现已竣工投入使用。不仅方便市民游客游览,也将使景观质量得到了显著的提高。在景区的游客服务中心还设有残疾人专用轮椅﹑童车﹑拐杖、雨伞等特色服务,赢得了市民游客的赞誉。

五是做好“民心网”及“行风热线”群众诉求互动工作。景区坚持行风建设“一事一办”制度,建立了“一事一办”处理卡,做到了诉求问题有调查,有结果﹑有反馈,而且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形成了较为规范的直办、转办、分办、督办模式,并定期分析问题的产生原因,制定防治措 7

施,使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在改进中提高。对“民心网”直办件和媒体反映的情况,景区领导更是亲自签署,直接参与处理过程。今年景区办理民心网直办件一件,为五星级。景区还十分重视媒体﹑宣传信息工作的作用,近几年来,景区的宣传信息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连续五年荣获市信息工作单位先进称号。今年在各类媒体、网站刊登、发布信息220余篇,促进了景区政务公开和软环境建设工作的开展。

一年来景区的政务(办事)公开取得了一些成绩。我们深知,成绩的取得,是市政府政务公开办鼎力支持和正确指导的结果;是社会各界有效监督和积极帮助的结果;是景区党政班子齐心协力、狠抓政风行风建设大力推进的结果;是景区全体干部职工求真务实、努力工作的结果。同时景区的政务公开工作与市委、市政府及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2012年,我们将以加强景区文化建设为统领,以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为切入点,继续加强教育培训;以解决市民游客关心的热点问题为切入点,继续加强文明服务;以旅游景区标准化建设为切入点,继续规范经营管理;以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为切入点,继续加强监督考核;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建设一个公开内容不断深化、公开制度不断健全、公开载体不断丰富的阳光景区!

鞍山市玉佛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二0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第三篇:兴安盟交通局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

兴 安 盟 交 通 局 政 务 公 开 监 督 考 核 办 法

兴安盟交通局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结合兴安盟交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盟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依法行使交通行政管理职权的机构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 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

兴安盟交通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盟交通系统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工作,交通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组成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对局机关、局直属单位和各旗县市交通主管部门的政务公开监督考核。

各旗县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交通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工作。

第五条 政务公开监督考核采取平时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重点考核与全面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重点对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范围、公开效果等方面进行监督考核。第六条 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交通工作目标管理。政务公开监督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各部门、单位及有关人员工作实绩和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政务公开的监督

第七条 交通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采用下列形式:

(一)内部监督,包括各级交通部门上下级之间的相互监督,交通系统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相互监督,交通部门内设专职机构的监督。

(二)外部监督,包括社会公众、行政相对人和管理服务对象的监督,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的监督,新闻媒体的监督等。

第八条 全盟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当通过设立并公布监督、投诉和举报电话,开通网络举报信箱,设立投诉举报箱,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九条 全盟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予以登记并及时调查核实和处理,对署名的投诉、举报应及时予以反馈。对确属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应认真予以纠正,对改进工作的建议应积极采纳。

第三章 政务公开的考核

第十条 考核内容:

(一)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制度建设、责任落实、方案制订、目录指南编制等情况;

(二)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的公开情况;

(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公开情况;

(四)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项目和重大资金安排的公开情况;

(五)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和方式、方法、结果的公开情况;

(六)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公开情况;

(七)收费项目、标准、时限的公开情况;

(八)行政执法公开情况;

(九)政务公开办事服务大厅、便民窗口建设情况;采取网站、电话、电子显示屏、便民手册、公开栏以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公开的情况;

(十)政务公开便民利民措施执行情况,服务承诺兑现情况;

(十一)政策咨询解答情况,群众投诉处理情况;

(十二)接受监督情况;

(十三)经费落实情况;

(十四)其他方面的情况。第十一条 考核标准:

(一)组织机构健全,责任明确;

(二)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具体;

(三)公开范围适宜,分级有序;

(四)公开形式便捷,实用有效;

(五)公开时限适时,经常高效;

(六)监督机制完善,经费落实;

(七)投诉处理得当,群众满意。

第十二条 政务公开考核采取百分制量化办法,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各等次的分值标准如下:

(一)优秀: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重点突出,措施得力,经费落实,成效显著,社会反映好,群众满意率高。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

(二)良好:认真执行政务公开的各项规定,按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措施比较得力,取得一定成效,有一定经费保障、群众比较满意。考核成绩在80分至89分;

(三)合格:能够执行政务公开的各项规定,取得一定成效,群众基本满意,综合评分60分至79分;

(四)不合格: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不全面,执行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经费不落实、群众不够满意。综合评分在59分以下。

第十三条 政务公开考核采取自查与互查、平时检查与集中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

第十四条 政务公开考核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网上评审,通过网站对公开情况进行评审;

(二)实地考核,通过“看、访、听、查、评”的方式进行。“看”是了解政务公开的基本情况;“访”是察访工作现状和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听”是听取政务公开的工作汇报和基层单位及社会公众的反映;“查”是查找存在的问题;“评”是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考评;

(三)综合评议,对政务公开总体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评定。第十五条 考核遵循以下程序:

(一)制订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考核方案和内容,进行量化自评自查,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三)对各部门、各单位政务公开情况进行全面评议;

(四)考核结果在网站等新闻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

(五)根据考核情况,确定考核等次并通报。

第四章 政务公开奖惩

第十六条 建立政务公开奖惩制度,政务公开考核成绩与部门、单位及有关人员考核挂钩。

第十七条 根据政务公开监督考核结果实施奖惩,对考核等次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限期整改。

第十八条 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的部门、单位及工作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兴安盟交通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四篇:XX镇2009年政务公开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XX镇2009年政务公开工作监督

检查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新和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和落实政务公开制度的意见精神,根据新和镇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认真扎实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对全镇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民主权利和根本利益,促进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监督检查范围

镇辖各社区、村、学校和相关科室。

三、监督检查内容

(一)组织领导方面。是否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有无专职或兼职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发挥作用的情况。

(二)公开内容方面。

1.各单位重点公开的内容:相关文件、重大决定和目标任务;发展规划,财务方面,机构设置、职能及调整、变动情况;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的审批与实施情况;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低保金发放情况;征地拆迁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税费征收和减免政策的执行情况;干部选拔任用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置以及与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事务管理等情况。

2.镇政府各部门应当公开的内容:部门制定实施的政策、规定和适于公开的文件;部门办事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部门办事的条件、标准和要求,办事时限、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廉政勤政制度、便民措施等。

3.学校重点公开的内容: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决策,与服务对象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职责权限和服务内容,办事的依据、时限、流程和结果,办事纪律,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和标准,罚款标准和收缴情况;

4.镇级政府应重点公开的内容: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农村政策的措施;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镇集体债权债务情况;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事项。

5.对本机关干部职工应当公开的内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干部考核、奖惩情况以及机关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公开形式方面。是否设立固定的政务公开栏,是否及时将应公开的内容张榜公布予以公开;

四、组织领导

监督检查工作由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镇纪委办按照本方案要求,量化考核标准;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知晓面,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要及时总结和推广政务公开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对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以促进全镇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五篇:4.1.2 校务公开监督材料

平安中心小学校务公开汇报材料

校务公开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也是将学校的重大决策、涉及校务管理、教职工切身利益以及领导干部廉政情况向全体师生员工公开的一项工作。校务公开的根本是公开,关键是真实,实质是民主。一直以来,平安中心小学坚持从实际出发,围绕学校的工作重心,依靠群众,民主理校,积极有序地推进我校的校务公开工作,促进了学校的改革、发展与稳定。

一、健全机制,确保校务公开操作规范。

我校成立了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由学校教师代表组成,全面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为校务公开的全面推行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学校行政分工明确,各线负责人能按要求及时填写校务公开审核表、反馈表等台账,整理原始资料归档。

二、强化管理,确保校务公开内容真实。

校务公开的重点在“及时公开”和“如实公开”。我们重点把社会和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真公开、常公开、全公开。在公开的各个环节上,抓住办事期限,强调办事依据,明确办事纪律,严格办事程序,坚持办事标准,重视公开结果,推动了工作精细化深入,确保了校务公开的实时性和实效性。

1.计划制度: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工作任务都在教师会公布,教职工考勤、请假、工作业绩考核等一系列学校常规管理制度都实行公开。

2.人事安排:学校中层干部的任命及教师岗位调整等都在开学初予以通报。其中包括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工会组长的任命等。3.财务工作:教材征订与收费工作都设立公示栏,接受群众、社会监督;学校商店承包由年级组长、工会组长等中层干部参与决策,校服征订先发告家长书,由家长代表和学校一道定款式、定价格,学生食堂收费标准由家长委员会裁定,学校大型建设项目规划首先在教师会上通报,广泛听取教师意见,最后形成决议方可实施,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由行政组织,教师代表参与,职代会上通过,分配情况在公示栏公示。学校经费运行情况由财务审核小组逐月审核,及时通报。

4.评优评先:各级各类先进个人由全体教师民主评议推荐,学校审批,职称评聘须经学校全体行政、年级组长、工会组长评议,中心校级“我心目中的好老师”须经学生、家长和教师三轮评选和学校行政的综合考评,最后在全体教师会上公布并在公示栏公示;

5.捐款活动:教师“爱心捐款”、“慈善一日捐”、党员“心连心”捐款、为其他学校师生捐款以及 “希望工程一元捐”等均在教师会公布并公示。

6.党务工作。新党员的发展由党小组推荐,学校支部综合评议。优秀共产党员由全体党员评选,党员承诺书张贴在宣传栏,党员活动在教师会上公布。

7.学生工作:少先队大队干部由班主任推荐,学生处综合考虑产生,名单进行公示,地级三好学生由学生评选班主任推荐产生。作息时间的改变、学生预防接种等都提前发告家长书。

三、多措并举,确保校务公开凝聚人心。

1.校务公开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公生明,廉生威”,我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以来,大力建设“阳光工程”,把四风建设与校务公开相结合,所有行政干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政策透明,决策透明,标准透明,财务透明。校务公开给学校管理带来了质的变化。由于校务公开,教职工的不平之事、不明之事少了,因此怨气也少了,学校教代会代表对校务公开工作满意度均达100%。

2.校务公开与学校改革发展相结合。在推行校务公开的过程中,我们紧密结合学校改革发展的实际,紧紧围绕学校工作重心,把握公开重点,涉及学校目标责任的检查考核内容、干部提拔、教职工提薪晋级、工资奖励分配、奖罚与福利、专业技术评聘、校长离任审计情况等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和群众最为关心的事情,促进了学校的改革与发展。

3.校务公开与学校精细管理相结合。在2016年我们在全校教职工中广泛征求意见,新制定了《平安中心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行政干部工作制度》、《师德师风工作制度》,修改完善了《班主任工作制度》、《教科研工作制度》《后勤人员工作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在教代会通过,印发给全校教职工,使大家有章可循、按章办事。

我们学校通过实施阳光校务,形成了上下一心思教、师生同心为校的氛围。今后,学校在加强民主管理,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工作上,将不断开拓创新,为建设和谐平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谱写更加灿烂辉煌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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