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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头市旅游资源开发的调查报告(合集)

关于汕头市旅游资源开发的调查报告(合集)



第一篇:关于汕头市旅游资源开发的调查报告

关于汕头市旅游资源开发的调查报告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进行,“三农”问题急待解决。如何更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让农村的社会、经济和环境达到协调、可持续发展。总体效益得到明显提升。近几年来,汕头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人多地少,交通不畅,信息获取能力有限,环境污染严重,这也造成些地方农民增产不增收的局面;汕头产业结构不太合理,第一、二、三产业比例分别为11.4%、51.5%、37.1%、,第三产业明显落后,特别是经济危机的到来,农副产品价格持续下降,农民消费能力下降。随着汕头三大经济带、生态型海滨城市的规划构建,开发好旅游资源,推动旅游业发展,显得更加重要,这不仅能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服务体系,也能转移剩余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为农村农业、工业、商贸发展做贡献,从而使旅游与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

通过这一次实践调查了汕头旅游资源及其开发存在的问题,并就此提出建议:

一、汕头旅游资源总体情况

1、自然旅游资源:青山蓝海一体,生态环境质优

汕头地处韩、榕、练三江冲积而成的潮汕平原,海岸线曲折而漫长,不少海岸地带多湿地滩涂,且红树林众多,尤以韩江新津河入海口为国际保护性湿地示范区,知名度高,同时为候鸟越冬的地区之一,构成蓝海候鸟映趣,浑然一体的独特景观,值得一提的是,汕头是唯一拥有内海的城市。

丰富的绿色植物资源,种类繁多,生物多样性明显,在桑浦山,大南山地区,自然环境良好,如潮阳莲花峰风景区,南澳海岛国家森林公园;众多奇特的海滨岩石,海蚀地貌,特色鲜明,优质的生态环境很适宜开展旅游休闲度假活动和生态旅游。

2、文化旅游资源:民俗奇特多样,民间艺术丰富

汕头的文化渊源深、积淀厚、领域广,与整个潮汕地区文化密切相联。闽越古风与中原文化的融合,历史、现代文化的互相渗透。华夏文化与外来文化的结合,形成独特,绚丽多彩的文化,是中华文化中的一枝秀美奇葩。汕头的潮文化,侨乡文化,海洋文化,红色文化,工夫茶文化,妈祖文化,特别是榕江流域沿岸民众信奉三山国王为地方独特民俗,同时独特的侨批文化,在海内外更有高的知名度和影响。

汕头民间艺术源远流长,丰富多彩,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地区,最为突出的是潮剧和潮州弦诗乐这两种古老艺术,其独特艺术风格和浓郁地方特色,又有深厚群众基础和高度艺术价值令海内外人士称道不绝;素有“全国民间艺术之乡”的潮阳,民间艺术更加丰富,绽放异样光彩,英歌舞,剪纸,版画,内瓶画,各式各样的动物舞蹈等等。

3、社会旅游资源:侨乡港口特区,潮人心系家乡

作为著名侨乡之一,海外潮籍华人华侨有几百万之众,港澳台胞也超过百万,遍布世界各地,俗话说“有潮水的地方,就有潮人存在。”汕头的侨乡文化独特之处在于华侨眷恋众多,侨资侨汇多,侨房也多,且与经济文化联系密切。因地处沿海,是中国最早开放的港口之一,改革开放后,也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历史因素,汕头成为经济特区。海外潮人情系桑梓,积极在家乡兴办实业,投资公益事业,支持家乡建设,每年的国际潮团联谊会,在促进中国与侨居地友谊有不可替代作用,这也是汕头独有的旅游资源。

二、旅游资源开发存在的问题

1、开发的产品功能结构不够完善,层次较低

现代区域旅游业的产业规模和效益较大程度上依赖于完善的产品功能结构。从汕头旅游资源存在的状况看,优美的海滨生态环境,多姿多彩的民俗民风,发达的海上交通,可开发出观光、休闲、商贸、会议等多功能旅游产品,现有的旅游景点中三个层面基本齐全,即基本层面(陈列欣赏型),提高层面(表演欣赏型)和发展层面(主题参与型)。但从现开发

程度上看,基本层面景点相对较多,以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的陈列观光为主,提高和发展层面相对较少,这样不利于资源充分利用和游客停留时间延长。这种情况同样反映在广大农村,旅游业发展滞后,在于农民观念转变不了,即使开发,也只能停留在较低层次。

2、开发突出不了特色,发掘也不深

可能是对旅游环境认识层次较低,导致特色不够鲜明,特色资源开发不足,开发过程中偏重物质建设,文化内涵挖掘不深,这是开发中明显存在的问题。另外一方面,大量的自然生态旅游资源和农业生态旅游资源没有得到重视和开发,而这些资源却大部分在农村地区,这也是农村旅游业发展落后的原因之一。

3、资源开发不注重环境整治和配套设施完善

旅游资源开发的状况关键在于游客的感知评价,很多游客认为在开发过程中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和景点综合配套能力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特别是农村地区旅游环境亟待进一步完善,各种设施也未能完全配置。例如,交通不够畅通,通讯相对落后,这不仅会带来旅游资源开发程度低,也会影响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的构建。

三、针对旅游资源开发状况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完善产品功能结构,重点开发农村,发展乡村旅游

汕头旅游资源开发要想适应现代区域旅游业发展的新趋势,关键旅游资源开发不能只停留在基本层面,要不断完善产品功能结构,提高发展层面和提高层面在产品中所占比例,比如增设参与性,娱乐性项目。农村可以适当发展观光农业,通过种植特种花卉、水果,让游客亲自体验生态农业活动和农业技术,或以“农家乐”、“渔家乐”、“当一天农民”,自己收获自己的劳动果实,例如潮阳区金灶镇每年举办“杨梅节”、“三棱橄榄节”这一品牌,吸引众多游客前来观光;汕头农科所通过现代农业技术让游客亲身感受奇异瓜果的种植过程,这种乡村旅游开发突出地方文化,让农民、渔民增收增益。

2、政府引导企业进农村,加大基础设施建设

汕头还有大量尚未开发的旅游资源。在农村,开发好旅游资源,将使大批农民受益,也为新农村建设做贡献。政府应该积极引导相关部门,旅游企业进入农村,开发旅游新产品,协调好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其次政府加大对农村重点旅游项目的扶持力度,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农村的交通、电力、通讯、环境等基础设施;鼓励华人华侨在家乡投资建设,并为此提供便利与优惠。随着汕头三大经济带规划建设的展开,各项工作的展开,重点也要放在农村,但农村也不能只靠政府扶持,农民自身也要谋发展,寻找自身特色所在,开发新产品。

3、突出区域旅游特色,加强旅游环境整治

旅游资源开发中要将自身文化发掘出,将富有汕头地方特色的侨乡文化、潮文化、海洋文化、民俗文化、商贸文化等开发形成产品系列,突出本身与其他地方不同,乃至与潮汕其他地区不同。同时,加强旅游环境的整治,营造出一种舒适的氛围。例如09年春节期间潮阳大峰风景区有人大肆进行非法博彩活动,还有一些景区游客随意乱扔垃圾的现象随处可见,可想而知,这将给其他人造成多大影响。

4、确定目标市场,针对性开发产品

汕头作为侨乡,潮籍华人华侨,港澳台胞很多,且广泛分布于世界各地;确定好海外市场这个目标,有针对性、目的性开发旅游资源,重点开发探亲寻祖,朝拜(妈祖、三山国王神),修学旅游产品;可以利用每年港澳台胞回潮祭拜三山国王神、妈祖,国际潮学研讨会,国际潮人联谊年会,加大开拓市场力度,宣传也要到位,才能更好推动农村旅游业发展。旅游发展与新农村建设达到良性互动,在于如何协调好开发过程中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突出问题的解决与完善。不可否认的是,旅游资源开发肯定会不同程度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对地方文化的冲击一系列社会问题的产生。我们应该尽力避免问题产生,防患于未然。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才能良性互动。这不仅是汕头三大经济带构建规划应该注意的问题,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解决完善之处,这将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不可估量的贡献。

第二篇:汕头市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条例

汕头市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条例

2010年12月21日 17时36分21

主题分类: 商贸服务

“旅游资源”

汕头市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条例

汕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

《汕头市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条例》已由汕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0年8月26日通过,2010年12月1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汕头市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条例

(2010年8月26日汕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10年12月1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旅游资源,是指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合理利用,具有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以及其他社会资源。

第三条 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遵循保护优先、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

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应当突出生态滨海与潮汕历史文化特色,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统一。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管理工作。

市、区(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负责本条例的具体实施。

市、区(县)发展和改革、经贸、财政、规划、国土资源、建设、交通、农业、林业、外经贸、文化、卫生、环境保护、统计、价格、水务、海洋与渔业、外事侨务、民政、宗教、城市管理、公安、公安消防、海关、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实施本条例。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六条 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水环境功能区划、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和海洋功能区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市的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规划,经上一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

编制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规划,应当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群众的意见,进行多方案的比较和论证。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前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规划,制定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市、区(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资源进行普查、评估、论证,及时建立、补充、更新相关信息。

旅游资源普查信息应当作为旅游资源保护、开发和制定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的依据,并向社会公布。

市、区(县)人民政府对旅游资源的普查、评估、论证工作,应当给予资金保障。

第八条 开发旅游资源应当符合本市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规划,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

经营性旅游资源开发项目应当遵循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实行谁投资、谁受益、谁保护。

第九条 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规划确定的重要旅游功能区域,在其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阶段应当征求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有关部门在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点)、主题公园、大型游乐园等旅游资源开发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阶段,以及对上述旅游资源开发项目作出立项审批决定前,应当征求同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的意见。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对向其征求意见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及时反馈意见。

第十条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发展和改革、规划、国土资源、建设、环境保护、城市管理、文化、林业、水务、海洋与渔业、宗教等部门,依法对旅游资源开发项目的开发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按期实施开发项目。

第十一条 旅游资源开发者应当在办理立项、建设等手续前编制专项旅游资源开发保护方案,报送所在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

开发保护方案应当包括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的保护措施以及建成后旅游景区(点)的旅游资源保护措施。

旅游资源开发者和旅游景区(点)管理者,应当按照专项旅游资源开发保护方案做好旅游资源的保护工作。

第十二条 旅游景区(点)管理者应当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旅游景区(点)的环境保护、安全卫生保护和文物古迹保护等工作。

第十三条 旅游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开发建设项目的废水、废气、废渣、废弃物及噪音的处理设施,防止植被、景观、文物破坏及水土流失的保护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四条 在规划开发或己开发利用的旅游区域,应当保护区域内的岸线资源、生物资源和水资源。

禁止在旅游景区(点)内从事下列活动:

(一)擅自占用岸线;

(二)捕猎野生动物;

(三)破坏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

(四)破坏生物资源和水资源;

(五)开山采石、挖沙取土、围垦放牧、填盖水面、砍伐树木、建造坟墓;

(六)其他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改变旅游景区(点)地形地貌的活动。

第十五条 旅游景区(点)的开发建设不得超过旅游景区(点)的环境容量,其性质、布局、规模、体量、高度、造型、质感、色调等必须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旅游景区(点)内应当控制旅游资源的开发强度,加强绿化植被,降低建筑密度和容积率,严格控制建筑的体量和高度。

旅游景区(点)应当根据旅游安全、环境保护、文物保护以及服务质量等要求,确定旅游接待承载能力,实行游客流量控制。

第十六条 旅游景区(点)管理者应当根据旅游资源的特点,改善交通、服务设施和游览条件,加强安全和环境卫生管理,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制止扰乱旅游秩序、破坏景观景物的行为,保障旅游者的安全。

旅游景区(点)及其沿线应当设置说明牌、指示牌以及界线标志,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旅游景区(点)管理者应当制定和落实具体保护措施,对重要景物、文物古迹、古树名木等旅游资源实行重点保护。

第十七条 开发古遗址、名人遗迹、历史纪念地、古寺庙建筑、古园林特色建筑等具有历史人文性质的旅游资源,应当保持其特有的历史风貌,不得擅自改建、迁移或者拆除。

第十八条 禁止在已列入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规划但未经开发的旅游资源区域内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确需开展有五十人(含五十人)以上参加或者其他较大规模的科学研究、体育运动、探险等非营利活动的,应当提前向所在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鼓励境内外投资者开发旅游资源,建设旅游配套设施。鼓励单位利用自身资源开发旅游项目,并向社会开放。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十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整合开发旅游资源、引导扶持重点旅游资源开发项目。

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旅游业发展需要逐步增加。

第二十一条 重点旅游资源开发项目涉及基础设施建设的,由发展和改革、规划、国土资源、建设、环境保护等部门统筹安排纳入相关规划。

重点旅游资源开发项目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以在全市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内优先解决。

重点旅游资源开发项目投资回报周期较长的,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给予扶持。

第二十二条 开发汕头港内湾等公共旅游资源从事旅游经营活动,依法实行特许经营。

第二十三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对积极发展旅游业,保护和开发旅游资源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旅游资源的义务,有权对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提出意见和建议,对破坏旅游资源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五条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应当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旅游资源的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应当予以批评、教育,责令停止,并配合规划、国土资源、林业、建设、城市管理、环境保护、水务、海洋与渔业、文化、民政、宗教等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各自职权予以处罚。

对在旅游景区(点)内实施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开发建设项目,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依法责令恢复原状、限期治理或者搬迁。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三篇:旅游资源开发的调查报告

打造大众避暑胜地

——对虹口旅游资源开发的一点思考

(制药工程 徐丹)

摘 要:虹口乡位于都江堰市境内,有着优越的地理位置和美丽的山水风景,是夏季避暑的首选地.目前,这里已经开始进行了一些开发工作,但旅游品牌尚未很好地树立起来.因此,突出本地特色,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规范旅游秩序便成了当前的主要任务.同时,开发过程中的环保问题也不容忽视.关键字:大众避暑胜地,虹口,旅游资源开发,农家乐,宣传,旅游秩序,环境保护,虹口漂流,旅游品牌

早就听说虹口乡近几年也在大搞旅游资源开发,今年暑假终于有了这个机会去住了两天.从都江堰市区出发仅一个小时的车程就可到达.沿途的风景对于天天遭受酷热的城里人来说确实是非常地清爽宜人.公路的右边是按着厚厚实实的绿色外衣的小山,左边是一条小峡谷,峡谷的底部是白沙河,那清澈见底的流水,那奇形怪状的石头不正是大自然灵气的闪现吗 这里真是一个享受自然,放飞心情的好去处,我开始感到轻松起来.然而在这住了两天之后,我有一些失望了,不是对这儿的景色的失望,而是对这旅游资源的开发现状失望.首先这儿提供吃住的都是一些农家乐,而且规模很小,沿途所见的都是一户人家围起来一个院子,挂一个招牌便是了.据这里的“农家乐”老板说,他们一般都是靠关系,靠拉熟人来维持生意.因此,对于地段较为偏僻,社会关系较少的人家来说要维持就比较困难了.其次,娱乐活动单调,倒是有一个颇吸引人的“虹口漂流”,但价位偏高(140元/人),不是一般的工薪阶层乐意消费的.其它的活动就只有打麻将了.另外就是秩序不够规范,比如生溪沟一带的路边小摊就显得很杂乱,卫生状况令人堪忧.现在的旅游业发展非常迅速,各种各样的旅游景点层出不穷.如何能够脱颖而出,吸引游客,并且保持长久不衰呢 我觉得因地制宜,突显自己的特色,打造旅游品牌是非常重要的.我个人认为虹口应该塑造一个“大众避暑胜地”的品牌.主要依据有下列几点:

首先,这儿的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它距离世界文化遗产——都江堰不到一小时的车程,而都江堰又以成灌高速公路与成都这样的特大城市相通,周围城市人口密集.对于城区的上班族来说,忙了一个星期,周末去一些大景点如九寨沟之类的不太现实,一是花费较高,二是路程遥远.因此像虹口这样又近便又舒适的场所便成了度周末的理想场所.其次,这儿的自然风光很纯,很美.小巧而秀气的青山,温柔又调皮的绿水,清新湿润的空气,还有阵阵凉爽山风扑面而来.这不正是现在许多人所向往的回归自然的环境吗 所以这里不仅是上班族放松自己,消除疲劳的好去处,也是向往自然安宁生活的老人消夏避暑,享受生活的好地方.再次,经过近几年的开发,虹口已经作为一个避暑胜地在周围地区有了一定的影响力.司机们都戏言,一到夏天,任何一条省道都没有到虹口的公路忙.据统计,在盛夏时节,游客数量一周可达4万多人.这不仅为进一步开发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也说明虹口的发展将是非常有潜力的.因此,我觉得把虹口塑造为这样一个大众避暑胜地的品牌将是完全可能的.另一方面,这里由于是山区,为了保护森林资源而实行了退耕还林的政策,因而这里的农民没有农田,生活没有来源,目前是靠政府补贴生活费维持生计,所以生活水平也难以有较大提高.如果旅游资源能进一步开发,这儿的农民便有了致富的新路子,不仅可以使他们的经济收入有较大提高,而且也为政府节省了开支,还创造了利税.因此,虹口的开发在经济上也是可行的.基于这里的地理条件及开发现状,我觉得主要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第一,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一批较大规模的集住宿,餐饮,娱乐为一体的农家乐.在价位上应有层次,但主要以中等价位,面向工薪阶层为主.尤其对于来此长住避暑的游客应给予优质的服务与合理的价格.第二,公路交通进一步加以整治.目前这里虽然大部分地方都己通了公路,但都较为狭窄,因此现在人们到这儿来所使用的交通工具大都是小面包车.而且从都江堰到这,坐公车的话还得转一次车,比较麻烦.所以是否可以考虑开通到这儿的旅游专线,以提供更方便,更舒适的环境.第三,依托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增加一些有情趣,有品位的娱乐活动,诸如游泳,爬山,钓鱼,生态考察,篝火晚会之类的,并可组建一些协会,使人们能更好地享受大自然的风情.同时对己有的特色活动“虹口漂流”应进一步完善和宣传,价位上应适当调低一些以利于被更多的人接受.第四,在对外宣传上也应展开攻势,尤其要突出面向大众的避暑胜地这样一个主题.前不久,大邑县的县长就亲自带队到重庆进行了为期三天的旅游促销活动,打出了“大邑绿色健康之旅”的招牌,展示了滑翔,滑草,草原骑骏马等独具特色的避暑旅游套餐,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因此虹口也可以在成都及周围县城搞一些宣传活动,全面介绍它的位置,特点等,以提高知名度.≤好范文 网www.feisuxs整理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

第五,在旅游秩序规范方面也应加大力度,因为一个旅游品牌的塑造不只靠自然景观,更要靠优质的服务.尤其对于路边的小摊小贩要加以规范管理,消除卫生和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同时要避免哄抬物价的情况发生.旅游地区物价高是普遍现象,但也要适度.比如在生溪沟,出于这早的水流速度较慢,水也不太深,因此到这游泳的人特别多,让我吃惊的是有人用铁皮围了一个简陋的更衣室,便挂了一个牌子“每人每次一元”.第六,需要引起高度注意的是自然环境的保护,不能开发一个破坏一个.在虹口的时候;我就已经看到在一些很清澈的小河边有很多触目惊心的垃圾,尤其是塑料袋之类的.长此以往,这儿的水将不再清澈,山将不再葱郁,而是变成了臭水沟,垃圾场.那这样的开发就毫无意义可言了.相信谁也不愿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吧.除了垃圾的处理问题外,还有动植物物种的保护问题也应引起高度注意.在虹口,有很多珍贵的植物,而且有许多还是名贵的中药材如杜仲,厚朴之类的,动物的种类更是极其繁多.在旅游资源开发的早期,我们就应该考虑到这些问题,并制定好有效的措施,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旅游资源开发的可持续性发展.同时,这些中药材也是除旅游资源外的另一大财富,在旅游淡季,它们就成了这里农民的另一大收入.参考资料:成都日报7月11日《大邑县长重庆促销西岭“草”》

都江堰报7月20日《我市旅游人满为“欢”》

第四篇:旅游资源调查报告

旅游资源调查报告

一.

调查时间:2013年11年16日 二.

调查地点:资中县重龙山

三、调查目的:通过对资中县重龙山的调查与研究,了解和掌握其主要旅游资源。

四、小组成员:曹露、向芳、李映桥、吴婷、王敏

五、调查主要内容

(1)基本分类情况:主类:6

亚类:18

基本类型:40(2)重点调查单体介绍:资中重龙山所属类型:F

六、重龙山简介

资中重龙山位于城东北一里处,有明代所建永庆寺等古殿宇及隋、唐刻摩崖造像达160龛、1648尊,大都保存完好造像旁还有许多自唐以来的名人题记、题词。永庆寺现有藏品1700余件,包括苏东坡、黄庭坚等名人的书法碑及袁枚、曾国藩、张大千的书画。以黄庭坚的<幽兰赋>碑最为名贵,是稀世珍品。

据<方舆胜览>载:因其“山势盘屈,隐若龙转”而得名。山上名胜古迹甚多,有永庆寺、来鹤亭等古建筑,与北岩君子泉连在一起,自古以来为游览胜地,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民国10年,资中县知事刘英山建重龙公园。初时规模甚小,民国15年川军王瓒绪扩建公园,修葺山房殿舍,建别看听泉楼。之后公园还建有茶园、陈列室、动物园、饭馆,公园游客众多,闻名蜀中。走进重龙山,就来到了君子泉,这里也叫“滴水弹琴”,是因为从山上流下来的山泉,滴在岩石下面的水潭里发出的声音,就像钢琴发出的乐声一样悦耳动听,所以人们才取了个这么好听的名字。这君子泉四周还有许多石刻,它们是唐宋以来雕刻的,有千手观音、讲法图等等。它们个个雕刻得栩栩如生、千姿百态,仿佛感受到了唐宋时期人们的文化生活。

七、重龙山发展优势

(1)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花钱出去旅游的意愿越来越强烈。

(2)交通的改善推动了重龙山旅游的发展,如成渝高速,铁路的开通。

(3)客源条件优越,与成都、重庆、宜宾、自贡等地相邻,具有稳定的客源来源。

(4)具有许多特色旅游资源,对游客的吸引力大。

八、重龙山发展劣势

(1)重龙山旅游区起步较晚,发展缓慢。由于重龙山位于川南旅游区的资中县,在四川省中,川南旅游片区经济较落后,导致旅游区发展缓慢。

(2)政府不够重视,对重龙山的保护与开发不当。

(3)旅游景区的景点分布相对分散,对团队游客的吸引力较弱。(4)区域竞争激烈,资源特色不够突出,竞争力较弱。(5)旅游宣传力度不够,当地人民的保护意识不够强烈。

第五篇:旅游资源调查报告

旅游资源调查报告

旅游资源>调查报告

(一)早就听说虹口乡近几年也在大搞旅游资源开发,今年暑假终于有了这个机会去住了两天。

从都江堰市区出发仅一个小时的车程就可到达。沿途的风景对于天天遭受酷热的城里人来说确实是非常地清爽宜人。公路的右边是按着厚厚实实的绿色外衣的小山,左边是一条小峡谷,峡谷的底部是白沙河,那清澈见底的流水,那奇形怪状的石头不正是大自然灵气的闪现吗 这里真是一个享受自然,放飞心情的好去处,我开始感到轻松起来。然而在这住了两天之后,我有一些失望了,不是对这儿的>景色的失望,而是对这旅游资源的开发现状失望。首先这儿提供吃住的都是一些农家乐,而且规模很小,沿途所见的都是一户人家围起来一个院子,挂一个招牌便是了。据这里的'农家乐'老板说,他们一般都是靠关系,靠拉熟人来维持生意。因此,对于地段较为偏僻,社会关系较少的人家来说要维持就比较困难了。其次,娱乐活动单调,倒是有一个颇吸引人的'虹口漂流',但价位偏高(140元/人),不是一般的工薪阶层乐意消费的。其它的活动就只有打麻将了。另外就是秩序不够规范,比如生溪沟一带的路边小摊就显得很杂乱,卫生状况令人堪忧。

现在的旅游业发展非常迅速,各种各样的旅游景点层出不穷。如何能够脱颖而出,吸引游客,并且保持长久不衰呢 我觉得因地制宜,突显自己的特色,打造旅游品牌是非常重要的。我个人认为虹口应该塑造一个'大众避暑胜地'的品牌。主要依据有下列几点:

首先、这儿的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它距离世界文化遗产——都江堰不到一小时的车程,而都江堰又以成灌高速公路与成都这样的特大城市相通,周围城市人口密集。对于城区的上班族来说,忙了一个星期,周末去一些大景点如九寨沟之类的不太现实,一是花费较高,二是路程遥远。因此像虹口这样又近便又舒适的场所便成了度周末的理想场所。

其次、这儿的自然风光很纯,很美。小巧而秀气的青山,温柔又调皮的绿水,清新湿润的空气,还有阵阵凉爽山风扑面而来。这不正是现在许多人所向往的回归自然的环境吗 所以这里不仅是上班族放松自己,消除疲劳的好去处,也是向往自然安宁生活的老人消夏避暑,享受生活的好地方。

再次、经过近几年的开发,虹口已经作为一个避暑胜地在周围地区有了一定的影响力。司机们都戏言,一到夏天,任何一条省道都没有到虹口的公路忙。据统计,在盛夏时节,游客数量一周可达4万多人。这不仅为进一步开发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也说明虹口的发展将是非常有潜力的。

因此,我觉得把虹口塑造为这样一个大众避暑胜地的品牌将是完全可能的。

另一方面,这里由于是山区,为了保护森林资源而实行了退耕还林的政策,因而这里的农民没有农田,生活没有来源,目前是靠政府补贴生活费维持生计,所以生活水平也难以有较大提高。如果旅游资源能进一步开发,这儿的农民便有了致富的新路子,不仅可以使他们的经济收入有较大提高,而且也为政府节省了开支,还创造了利税。因此,虹口的开发在经济上也是可行的。

基于这里的地理条件及开发现状,我觉得主要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第一、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一批较大规模的集住宿,餐饮,娱乐为一体的农家乐。在价位上应有层次,但主要以中等价位,面向工薪阶层为主。尤其对于来此长住避暑的游客应给予优质的服务与合理的价格。

第二、公路交通进一步加以整治。目前这里虽然大部分地方都己通了公路,但都较为狭窄,因此现在人们到这儿来所使用的交通工具大都是小面包车。而且从都江堰到这,坐公车的话还得转一次车,比较麻烦。所以是否可以考虑开通到这儿的旅游专线,以提供更方便,更舒适的环境。

第三、依托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增加一些有情趣,有品位的娱乐活动,诸如游泳,爬山,钓鱼,生态考察,篝火晚会之类的,并可组建一些协会,使人们能更好地享受大自然的风情。同时对己有的特色活动'虹口漂流'应进一步完善和宣传,价位上应适当调低一些以利于被更多的人接受。

第四、在对外宣传上也应展开攻势,尤其要突出面向大众的避暑胜地这样一个主题。前不久,大邑县的县长就亲自带队到重庆进行了为期三天的旅游促销活动,打出了'大邑绿色健康之旅'的招牌,展示了滑翔,滑草,草原骑骏马等独具特色的避暑旅游套餐,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因此虹口也可以在成都及周围县城搞一些宣传活动,全面介绍它的位置,特点等,以提高知名度。

第五、在旅游秩序规范方面也应加大力度,因为一个旅游品牌的塑造不只靠自然景观,更要靠优质的服务。尤其对于路边的小摊小贩要加以规范管理,消除卫生和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同时要避免哄抬物价的情况发生。旅游地区物价高是普遍现象,但也要适度。比如在生溪沟,出于这早的水流速度较慢,水也不太深,因此到这游泳的人特别多,让我吃惊的是有人用铁皮围了一个简陋的更衣室,便挂了一个牌子'每人每次一元'。

第六、需要引起高度注意的是自然环境的保护,不能开发一个破坏一个。在虹口的时候;我就已经看到在一些很清澈的小河边有很多触目惊心的垃圾,尤其是塑料袋之类的。长此以往,这儿的水将不再清澈,山将不再葱郁,而是变成了臭水沟,垃圾场。那这样的开发就毫无意义可言了。相信谁也不愿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吧。除了垃圾的处理问题外,还有动植物物种的保护问题也应引起高度注意。在虹口,有很多珍贵的植物,而且有许多还是名贵的中药材如杜仲,厚朴之类的,动物的种类更是极其繁多。在旅游资源开发的早期,我们就应该考虑到这些问题,并制定好有效的措施,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旅游资源开发的可持续性发展。同时,这些中药材也是除旅游资源外的另一大财富,在旅游淡季,它们就成了这里农民的另一大收入。

旅游资源调查报告

(二)为合理开发利用林地资源,防止森林资源受到破坏,并为评估林地开发利用对森林资源的影响程度提供依据,根据有关林业法律、法规规定和森林资源调查技术规程,技术人员对金牛信息港项目占用的金牛山办事处十八里庙村的林地及其周边林地上的资源进行了全面调查,具体调查结果如下:

林地资源:金牛山办事处十八里庙村林地资源相对丰富,林业用地在该村总土地面积中占的比例高于本区平均数,且该管理区林地管理较严格,林地资源总是比较稳定。该村及其周边没有自然保护区、公益林区及重点防护林。金牛信息港项目拟占用的0.6553公顷林地属商品林,林种为用材林。项目占用林地在该乡的林地总量中所占比例很小,对林地资源影响轻微,且可通过异地造林来保持林地资源总量稳定。

古树名木资源:项目拟占用林地及其周围没有符合保护标准的古树名木,对古树名木资源没有影响。

野生动植物资源:项目拟占用的林地处在人为活动较多的区域,野生动物极少,没有国家和地方保护的野生动物。该处林地上的野生植物有黄荆条、悬钩子等几种一般野生植物,没有国家和地方保护的野生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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