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汤姆叔叔的小屋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这本书是由托斯夫人写的,讲述了一群美国的黑人,在黑人奴隶制度下,惨遭侮辱、迫害,甚至成了白人赚钱的工具,戏弄的玩偶,不要命的干活。这本书的主人公——汤姆叔叔,也遭遇了这个过程,开始他有一个很好的东家,但是后来他的东家为了还债被迫卖掉汤姆,最后汤姆被一位绅士买走。这位绅士对汤姆叔叔很好,甚至把他当成最得力的助手。可是好景不长,没过多久这位绅士死了,绅士死后,他的妻子把汤姆等一群人,放到黑奴交易市场,进行拍卖,最后汤姆叔叔被一个叫雷戈里的人买去。从那以后,他忍受着那似乎无穷无尽的责骂与鞭打,过着人狗不如的生活时,他们也束手无策,只能坐以待毙,有一次汤姆叔叔因为帮助一个奴隶而被主人毒打,此后,那个奴隶又开始出逃,于是那个凶狠雷戈里全都怪罪于汤姆,最后汤姆在他的鞭打下,死去了。即使这样,汤姆叔叔也从来没有恨过那个雷戈尔,而是更加用心的爱他,让每一个有罪的人得到灵魂的解脱。这时大风仍在呼呼地吹着,但此时我已觉得不在那么寒冷,因为汤姆叔叔那博大的心胸和没有仇恨的信念永远激励着我,永存在我的心中。
王如玥
第二篇:汤姆叔叔的小屋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我读完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这本书是美国女作家斯托夫人写的。
这本书主要讲了美国的黑人奴隶悲惨的命运,他们没有人身自由,听奴隶主使唤,为奴隶主干活,而且可以让奴隶主卖来卖去,过着最低等的生活。
主人公汤姆叔叔也是一个奴隶,他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当他知道老爷要把他和另一个女奴伊丽莎卖掉的时候,他却不逃走,还说:“让伊丽莎先逃吧,我不说半个不字,要她留在这里不尽人情。可是我不能走,不能让老爷破产,老爷一直很信任我,我决不能让老爷失望,这事不怪老爷。”多么忠厚老实啊!后来汤姆又被卖给了奴隶贩子海利,在船上救了一个落水的女孩,成了女孩家的奴隶。可惜他的主人不幸死了,汤姆又落到了残暴的庄园主雷格里的手中。雷格里要汤姆鞭打女人,被他拒绝,后来凯茜和爱弥琳要逃走,他宁死也没有说出他们二人的下落,最终被活活打死。他是多么的善良啊!他的忠厚和老实让我喜欢,他的善良让我敬佩。
想想汤姆叔叔的遭遇真是太可怜了,想想那个奴隶社会真是太可怕了,看我们现在的社会人人平等,没有压迫。住着宽敞舒适的房子,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好好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努力学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五、一 孙静
第三篇:汤姆叔叔的小屋
从《汤姆叔叔的小屋》与《他们眼望着上苍》
中的对比看黑人民族意识发展历程
翟小娜1康霞2
(1河北金融学院 2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摘要:通过对《汤姆叔叔的小屋》和《他们眼望着上苍》两部不同时代特征下的两位女性的黑人文学作品的对比,探讨美国黑人在历史上所承受的不能承受之重,以及随着历史的进程他们的民族意识的唤醒和民族美感的树立进程。关键词: 汤姆叔叔的小屋;他们眼望着上苍;对比
1863年从法律意义上赋予了黑人自由,然而一百多年过去,黑人依旧生活在贫瘠的深渊,依旧遭受着各种不公平的待遇。美国黑人在经历了百年的压迫和奋斗之后,开始考虑着黑人民族的发展,考虑着他们的身份和社会地位。在此背景下,黑人文化呈现出两种不同的思潮。一面深刻地批判奴隶制带给奴隶的无法弥补的痛苦,种族主义隔离下的黑人底层生活,另一方面却鼓励黑人发现自身的民族之美,强调本族文化和发觉本族的民族意识。这两种思潮通过《汤姆叔叔的小屋》和《他们眼望着上苍》淋漓尽致地反应着美国黑人的美国梦。
一 斯陀夫人与赫斯顿的对比
斯陀夫人在美国东北部长大,但在辛辛那提生活了一段时间,这段生活使她对有关奴隶制度的两派观点有所认识,而她自己坚守要废除奴隶制度,而她创造《汤姆叔叔的小屋》也是让广大的北方读者理解废除奴隶制的必要性。赫斯顿年幼时举家迁到一个完全由黑人组成的城镇生活,在那的生活对她对农村黑人民间传说的广泛研究做了基奠,而她本身拒绝屈从于传统的性别差异模式,《他们眼望着上苍》以南方乡村为背景,重点探索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及主人公对独立自主的寻求,主人公对于自己的黑人身份并不在意,而是在意自己的梦想的追求,这里我们看不多太多的种族歧视,更多的是作者对于美国黑人身份的重新定位和探索。
二 主题思想的对比
为了揭露奴隶制的罪恶,斯陀夫人用大量德尔篇幅剖析了奴隶制的各种形式。谢尔贝和圣克莱尔这样的奴隶主原本体面正派,即使他们所谓的仁慈也隐含了奴隶制固有的罪恶,随着汤姆的生活,斯陀夫人终于撕下奴隶制仁慈外衣,向读者展示了奴隶在残暴的奴隶主手下的悲惨生活,在奴隶制下,年轻的姑娘可以被卖来卖去,黑人像动物一样被奴隶主鞭打虐待,作者运用极具震撼力和道德及其败
坏的实例,发自肺腑地呼吁人们反对奴隶制,她将汤姆的仁慈善良和雷格里的阴险罪恶形成对比描写,读者可以看出奴隶制带给奴隶情感和身体上的巨大创伤是奴隶主永远无法理解的。黑人女作家佐拉·尼尔·赫斯顿通过对黑人文化特有的研究和独特的黑人用语描述了黑人们在生活和精神层面的追求,她的作品中没有过多地批判奴隶制以及种族歧视,而是将这些认为是人类文化进程的一部分,她没有区分黑人与白人的区别,而是探究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她最终的目标是找到自己在世界上的位置,确定她的身份,寻求与周围环境的统一,正如小说中在对珍妮的审判结束后,珍妮得到的是白人妇女的安慰却遭到黑人朋友的鄙视,这里的种族主义是作为一种文化建构起来的,这种文化建构是一种自由漂浮的力量,不管黑人还是白人,任何软弱的人都会受之影响,并从属与它,赫斯顿认为人类的服色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只能是天生的不同而已。如果说斯陀夫人是对种族主义的批判家,那么赫斯顿就是对黑人本族文化的颂扬者。两位不同时代的女性代表了美国黑人在对自己身份确定过程之中的挣扎与进步。
三 男性和女性的对比
19世纪后期女权运动风起云涌,《汤姆叔叔的小屋》在此之前面世,但是我们可以看出这部作品是早期女权主义思想的代表作,作品中的女性富有道德心、责任感、机智勇敢—这方面她们远胜于男性,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到许多理想化的女性:完美的母亲和妻子,她们努力拯救道德品质比自己逊色的丈夫和儿子,例如雷格里的母亲、伯德太太和伊莉莎,作者运用肯定、颂扬的笔墨描写了这些黑人女性,尤其在伊莉莎这个人物身上特别突出,小说似乎认为女性天生具有一种辨别善恶的感觉,由此可以产生出由女性固有的道德智慧所引发的一种社会变革力量。作者似乎希望女性读者能够与这些饱受创伤的女性人物产生共鸣,从而帮助她们的丈夫、兄弟、父亲和儿子转变观念。然而在斯陀夫人所生活的时代,人们不愿意把女性和男性同等看待,所以在这部小说中,女性人物是来督促男性人物的行为,而没有让女性人物获得绝对的权力。在赫斯顿的小说中,她直接确立了男性和女性的本质差别,男女彼此需要对方的某些东西的思想在通篇小说中反复出现,正如珍妮一样,她寻求一个能够完善她的人生、补足自身缺失的男人,洛根、乔迪和茶点都试图在他们与珍妮的婚姻中满足自己的各自需要,洛根将女性当成“世间的骡子”,乔迪将女性当作自己的附属品,茶点将女性当成精神伴侣,然而赫斯顿更加强调女性的自豪和反叛意识,当男性不触及她们的梦想时,女性可掌控自己的意志,为实现自己的梦想而奋战。正如珍妮寻求爱情的最终目
标:从周围的世界中得到启迪,并与之合为一体。
四 宗教力量的对比
斯陀夫人清楚她的读者大多笃信宗教而且是清教徒,因此她在作品中极力证明奴隶制与基督教的道德原则水火不容,在整部作品中,一个人越是笃信宗教就越加反对奴隶制,伊娃是小说中道德最完美的白人形象,她从不区分白人和黑人,相反,道德败坏、没有宗教思想的雷格里却以一种近乎亵渎神灵、邪恶残暴的方式实行奴隶制,小说中将基督教建立在博爱原则的基础上,这种博爱的思想若付诸于实践就不可能存在一部分人压迫另一部分人的情况。在雷格里的庄园,汤姆坚持基督“爱你的敌人”的思想,最终战胜了奴隶制,在他面临的每一次毒打面前都拒绝放弃自己的宗教思想,他被雷格里及其手下的人活活打死,而临死前宽恕了他们,他以这种方式成为一名基督教的殉葬者,成为黑人和白人共同的行为楷模,汤姆的故事在另一方面又为通过基督教的博爱改变奴隶制指名了道路。小说中将超自然的、包括神灵的情节运用到反对奴隶制度上,例如,在伊莉莎跨越俄亥俄河的时候,为了挽救自己的孩子,她毫不畏惧,飞身从一块浮冰跳到另一块浮冰,这时她被赋予了一种“上帝给与走投无路这的力量”,当汤姆的信仰在万般折磨下将要开始动摇时,他看到了充满宗教色彩的幻境,使他坚定了信念。超自然的宗教力量为众多反对奴隶制的人提供了有力的力量,同时也对实施奴隶制的人起到了震慑作用。在《他们眼望着上苍》中,上帝在小说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但此处的上帝不同于《汤姆叔叔的小屋》中的犹太教与基督教中的上帝,这里的上帝不是单纯的客观存在,而是一种散播四方的力量,是遍布世界的圣神力量,它们美不胜收,又暗藏威慑,赫斯顿在小说中收集了美国和加勒比海地区的黑人乡村神话和民间传说,她在小说中展示的许多神秘主义思想—对死亡的拟人化、太阳神的观点、将地平线视为尘世边界的思想,这些从另一面表达了她对黑人乡土文化的颂扬,她将宗教的力量民俗化。
五 写作手法的异同
两部小说中同样使用了象征的写作手法,汤姆叔叔的小屋象征着一种永恒的纪念,时刻提醒人们汤姆作为奴隶时所遭受的各种痛苦,小屋还成为一种隐喻,象征着汤姆叔叔宁愿挨打致死被杀害也不愿出卖其它黑奴,象征着他对基督教的博爱和忠诚的教义。因此这里浓缩了小说的重大主题,既象征着奴隶制的破坏力,也象征着基督教的博爱战胜奴隶制的力量。小说中另一个重要的象征手法是伊莉莎跨越漂满浮冰的河水的场面,从河面的南岸跨越到北岸象征了在戏剧性的一瞬
间逃离奴隶制,奔向自由的过程,俄亥俄河是法律认可的南北分界线,小说中人物的跨越意味着她从蓄奴州跨进非蓄奴州,在跨越冰河的过程中,伊莉莎所面临的危险以及成功跨越所需要的勇气,代表了黑奴在投奔自由的征途上面临的危险及他们的英雄气概。斯陀夫人在小说中采用了两种描述线,一个写奴隶制的故事,讲述汤姆在受压迫的苦海中越陷越深,另一个是逃亡的故事,逃亡向北推移,终点是获得自由的加拿大,相反描述奴隶制的故事向南推移,汤姆叔叔惨死在路易斯安南州雷格里的庄园,那里以农业为主,地处美国的最南端,地理位置的差异也顺应了作者的写作手法,并用对照的观点表述了自己的政治立场。《他们眼望着上苍》中,作者将珍妮的头发作为黑人妇女反抗传统束缚的象征,首先,它代表了黑人妇女的独立和对狭隘的社会行为标准的反抗,小说开始借助居民的议论表明像珍妮这种年纪的妇女留着披肩发有失体统,但珍妮拒绝屈从于他们的社会规范,另一方面,这些辫子具有一种体现典型的男性力量与能力的作用,它模糊了性别之间的界限,这对男性的统治地位起到了威胁作用,再者,因为珍妮的头发是直的,这便也成为一种白人的象征,正是因为她的直发和她所具备的其它白种人的特征,帮助她打破了传统的对比,既白人胜过黑人,男人超过女人的观点。除此之外,赫斯顿借助梨树与地平线,蜜蜂与梨花的相互作用,使读者见证了大自然瞬间的完美结合,在小说的其它部分,珍妮一直追求这种理想中的境界,地平线代表大自然遥不可及的神秘感,一种使人渴望与之交流的神秘和欲望,小说的结尾,珍妮并未沉浸在丧夫之痛,而是使自己的内心进入“像大渔网一样”的地平线,这表明她已经与自然界建立起了一种她毕生追求的和谐之中,她发现了自己民族个性美,树立了自己的独特民族意识。另外,飓风代表了一种大自然不可抗拒的力量,与飓风的抗争反映了小说的中心冲突,在被一种令人困惑、不可预知的力量包围之下,珍妮用近似宗教虔诚般地力量寻求自己的位置,但一切事物只能在暴风雨面前俯首称臣,它是摧毁一切事物和引起混乱的力量,这种力量没有良知,随意且不公平,正如小说中,飓风所象征的各种力量,洛根、乔迪坚信的教条,特纳太太的种族主义,伊顿维尔男人们的性别歧视,流言飞语充斥的门廊文化,这些就像飓风一样让追求独立和梦想的人痛苦不堪。然而对抗这种邪恶,作者采用了一种联合亲密的力量,茶点和珍妮的婚姻代表了这种最亲密的力量结合,互助互爱成为他们婚姻的核心,他们的结合代表了珍妮在精神上追求的最终答案,这种结合使她能够大胆地面对暴风雨,并在暴风雨和后来的冲突中得以幸存。在这个充满混乱与动荡的时代如何才能幸存下来?在此奋斗中需要的是
人人的联合力量。这里赫斯顿激发了美国黑人的民族团结意识。
两部作品同为两位女性的作品,但在美国黑人身份上描写迥异,也代表了19世纪到20世纪美国的黑人在争取民族独立中不断前进、不断融入主流社会的文化发展过程。
参考文献:
[1]佐拉·尼尔·赫斯顿:《他们眼望上苍》,王家湘译,北京:十月出版社, 2000年.[2]毛信德.美国小说发展史.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4,4.[3] Harrie Beecher Stowe: 《Uncle Tom’s Cabin》,天津科技翻译出版社,2003年.翟小娜(1981-),女,河北蠡县人, 英语语言文学, 硕士研究生, 河北金融学院外语教学部, 讲师。
康霞(1981-),女, 河北沧州人, 英语语言文学, 硕士研究生,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讲师。
邮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恒祥北大街3188号河北金融学院外语教学部邮政编码:07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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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汤姆叔叔的小屋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后感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美国作家哈里特·比彻·斯托(斯托夫人)于1852年发表的一部反奴隶制小说。
前些日子,我拜读了斯托夫人的成名之作《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小说出版至今已有150多年的历史了。该书1852年首次发行单行本,就取得巨大成功。该书在海外也大受欢迎;同样,该书受到了世界各地的读者的热烈欢迎,著名作家如列夫•托尔斯泰、屠格涅夫、乔治•桑、海涅、狄更斯等也对此书高度赞扬。其魅力经久不衰,时间,是最好的证明——这是一本经典名著。
该书深刻影响了美国的历史。如果说马丁•路德金是20世纪美国黑人民族种族运动的伟大领袖,那么斯托夫人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可以说是19世纪美国南北战争的导火线。所以许多人认为它是导致美国南北战争爆发的因素之一。所以当年作者斯托夫人访问白宫,试图劝说林肯总统采取积极有效有效的措施,帮助数以千计逃到首都的奴隶时,林肯总统则称斯托夫人是“写了一本引起一场伟大战争的书的小妇人”。(《小妇人》同样是以南北战争为背景的小说)“这是上帝对奴隶制的诅咒,它是万恶的、最该被诅咒的怪物。这也是对主人、对奴隶的诅咒!我还傻乎乎地认为我可以从这邪恶的制度中发现一些美好的东西呢。
法律维护蓄奴制真是一种罪过,——我一直有这种感觉——我孩童时代就这样认为——入教后,我对此更加坚信不疑,但我却天真地认为,我可以凭借仁爱、关怀和教导,使我的奴隶的境况好于获得自由之身,真是太傻了。”——第五章
一、每个人的信仰
文中最多的可能就是这种关于宗教信仰的矛盾了。黑人奴隶与庄园主之间的信仰矛盾,人性与欲望(金钱、名利)的矛盾,以及黑人本身之间的各种矛盾。
在《汤姆叔叔的小屋》这个作品中谈到了很多涉及宗教和信仰的问题,例如汤姆叔叔这个人物,就是一个极其虔诚的基督徒,恐怕我们用再苛刻的标准来衡量他,我们这位汤姆叔叔也无愧于基督徒这三个字。汤姆叔叔是个怎样的人呢?善良、纯朴、正直等等类似的词可能对他都适用,而这些美德都来自于他的信仰,对美好未来的渴望,对这个悲惨世界的怜悯,这对于一个黑奴来说真的太不容易了,简直难以置信,要知道,身为黑奴就意味着愚昧和无知,当然这不是他们的错,还有每天繁重的劳动,所有这些都会让一个正常人憎恨这个世界,做为一无所有的人,随时都有可能自己被卖掉或者孩子、老婆被卖掉的人,做为像狗一样完全属于主人的人,做为一个在社会上毫无希望的人,很多黑奴实际上已将自己放弃,放弃了做人的权利,当然也就放弃了信仰的权利。而汤姆叔叔却很幸运,他的第一位主人是个仁慈的奴隶主,这使得汤姆叔叔有机会接触到基督教。对于汤姆叔叔个人而言,基督教就是这个苦难世界上最好的东西,哪怕是读一读圣经,都成了他最快乐的事。福音书中很多句子都被汤姆叔叔用笔画下来,而汤姆叔叔原本是不识字的。
汤姆叔叔可以说是当时黑奴阶层的一个特例,肉体上绝对的服从(例如:他的第一位主人由于债务原因要把汤姆卖掉,对于汤姆来说真是妻离子散啊,而汤姆并没有逃跑,甚至没有一句怨言。汤姆叔叔的第三位主人千方百计虐待他,而他还是忠实的劳动。)和精神上绝对的独立(例如:汤姆叔叔地三位主人要汤
姆做监工,汤姆敢于抗命,甚至到死也不屈服。)也许只有信仰可以解释。
反观自己,我自愧不如,也许我没有同样的信仰,也许我不能做到每一件事都依照信仰去践行。
In the world has like this some happy people, they make own pain other people happiness, they wiped away tears have buried own hope in this mortal world between, it turned the seed actually, was long the fresh flower and the balm, treated the wound for the alone and forsaken cruel fate person.二、灵魂人物
小说有两条故事主线人物,一是汤姆叔叔,二是伊丽莎,伊丽莎与汤姆叔叔在小说开始都在肯塔基州农场,二人都是黑奴,二人都是虔诚的基督徒,不同的是他们在面对妻离子散(主人要卖掉伊莉莎的儿子和汤姆叔叔)这个问题时采取的行动,一个绝对服从,一个携子逃亡。
汤姆叔叔无疑是小说的主要人物,但此小说做为又一个女性作家的作品,文章中有大量女性人物的描写,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和《飘》一样,女性形象成了全书歌颂的主题。作者认为只有女性的母爱精神才能拯救当时的美国。
在这里我想说两位女性形象,第一个是伊娃,当汤姆叔叔被轮船运送到新奥尔良的途中,伊娃进入了故事的叙述中。
伊娃经常会谈论一些爱与宽恕的话题,这个小女孩却具有巨大的人格魅力,而且对身边的人有着不可思议的影响力。
书中的伊娃与同龄的孩子一样充满幻想,可爱调皮,和同龄人不同的是,她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她拥有一颗悲天悯人的心,对真理、理想世界的渴望,使她区别于别的孩子,也区别于很多同时代的成年人。有时候孩子是真正的勇者,而且比成年人要勇敢的多,他们更能勇敢的直面自己的心,——我认为伊娃是一种救赎的出现,在任何时候都是。
第二位女性形象是伊莉莎,她与伊娃不同,我们从伊莉莎身上看到的更多的是人性和母性的伟大,而伊娃给我们带来的是神性的震撼。一个黑奴如果成为妻子和母亲,恐怕是最痛苦的事情,黑奴没有做为人最基本的权利,她的一切包括孩子都是奴隶主的,而做为母亲,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被白人卖掉是何等痛苦和愤怒,书中常常出现一句话--“真恨自己生在这个世界上”。于是,伊莉莎在主人卖掉孩子的前夜,她携子逃亡。读到这里,我再次感叹这个世界看上去有多光明,实际就有多么黑暗。
伊莉莎通过种种努力,终于在好心人(贵阁会)的帮助下逃到了加拿大,最终获得了自由、丈夫和孩子,拥有了一个自由人的幸福生活。在逃亡途中,伊莉莎带着年幼的孩子,在冬夜中狂奔,遇到奴隶贩子的追捕后,竟然带着孩子跳进冰封的俄亥俄河,而且奇迹般踏着一块块浮冰奔过对岸,这一幕让狡猾而凶残的奴隶贩子也不禁惊叹不已。
——携子逃亡或者携子自杀的例子在小说中出现过不止一次,这种耸人听闻的故事其实确有故事原型,并不是作者编造的。不能与自己的孩子分离,也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孩子受苦。。
三、这个世界
《汤姆叔叔的小屋》被称为悲情小说,这和作品表达的故事主题有关,与当时的历史环境有关,作品展现了世界上最残酷的那一面,一幕幕令人揪心的惨景,一个个令人落泪的故事,向我们诉说了黑人的苦难。
而现在,我们生活的同样是这个世界,同样还是有的人像生活在天堂,有的人如同生活在地狱,战争依然存在,信仰与国家依旧矛盾重重。
至于如何拯救,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宗教也许是一个办法。
四、最后。。
汤姆叔叔致死也没有选择反抗,有的人也许会不以为然,但是汤姆叔叔并不是黑人的叛徒,不反抗并不代表背叛,相反,汤姆叔叔实际上用自己最后的生命作出了反抗,他没有向主人屈服,没有做对不起自己良心的事,而且,他的行动让貌似强悍的主人害怕了,一个真正的基督徒不能出卖灵魂,这就是汤姆叔叔的最后想法,而正是这个想法最终击败的主人。我不认为汤姆叔叔有什么可批判的地方,他绝对是值得称颂的。
汤姆叔叔死了,但是每个读过这本小说的人,都应该觉得汤姆叔叔的灵魂却永久的活了下来,见证历史的兴替。。
第五篇:汤姆叔叔的小屋
汤姆叔叔的小屋
小说背景
《汤姆叔叔的小屋:卑贱者的生活》(Uncle Tom's Cabin;or, Life Among the Lowly),又译作《黑奴吁天录》、《汤姆大伯的小屋》,是美国作家哈里特·比彻·斯托(斯托夫人)于1852年发表的一部反奴隶制小说。这部小说中关于非裔美国人与美国奴隶制度的观点曾产生过意义深远的影响,并在某种程度上激化了导致美国内战的地区局部冲突。
出生于康涅狄格州的斯托夫人,是哈特福德女子学院(Hartford Female Academy)的一名教师,同时,她也是一位积极的废奴主义者。全书围绕着一位久经苦难的黑奴汤姆叔叔的故事展开,并描述了他与他身边人——均为奴隶与奴隶主——的经历。这部感伤小说深刻地描绘出了奴隶制度残酷的本质;并认为基督徒的爱可以战胜由奴役人类同胞所带来的种种伤害。《汤姆叔叔的小屋》这部小说是19世纪最畅销的小说(以及第二畅销的书,仅次于最畅销的书《圣经》)并被认为是刺激1850年代废奴主义兴起的一大原因。在它发表的头一年里,在美国本土便销售出了三十万册。《汤姆叔叔的小屋》对美国社会的影响是如此巨大,以致在南北战争爆发的初期,当林肯接见斯托夫人时,曾说到:“你就是那位引发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后来,这句话为众多作家竞相引用。
《汤姆叔叔的小屋》以及受其启发而写作出的各种剧本,还促进了大量黑人刻板印象的产生,不少的这些形象在当今都为人们所熟知。譬如慈爱善良的黑人保姆、黑小孩的原型、以及顺从、坚忍并忠心于白人主人的汤姆叔叔。最近几十年来,《汤姆叔叔的小屋》中的这些消极成分,已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这本书作为“重要的反奴隶制工具”的历史作用。情节概要
伊丽莎携子逃亡,汤姆被卖到“河的下游”去
小说开始于肯塔基州农场主亚瑟·谢尔比正面临着将因欠债而失去其田地的困境。尽管他与她的妻子(埃米莉·谢尔比)对待他们的奴隶十分友善,但谢尔比还是决定将几名奴隶卖给奴隶贩子来筹集他急需的资金。被卖掉的奴隶有两名:其一为汤姆叔叔,一位有着妻子儿女的中年男子;其二为
哈里,是埃米莉的女仆伊丽莎的儿子。埃米莉并不喜欢对这个主意,因为她曾经对其女仆许诺说,她的儿子绝对不会被卖掉;而埃米莉的儿子乔治·谢尔比也不愿意让汤姆离开,因为他把汤姆视为自己的良师益友。追捕伊丽莎家庭,汤姆与圣克莱尔一家的生活
在伊丽莎逃亡途中,她偶然遇见了比她先一步逃走的丈夫乔治·哈里斯,他们决定前往加拿大。然而,他们却被一个名叫汤姆·洛克的奴隶猎人盯上了。最后,洛克与他的同伙诱捕了伊丽莎与她的家人,这导致乔治被迫向洛克开枪。担心洛克死掉的伊丽莎,说服了乔治,将这名奴隶猎人送到了附近的贵格会定居点以接受治疗。
回到新奥尔良后,圣克莱尔与他的北方堂姐奥菲利亚因对奴隶制的不同见解而发生了争吵。奥菲利亚反对奴隶制度,但却对黑人持有偏见;然而,圣克莱尔则却认为自己没有这些偏见,即便他自己便是一位奴隶主。为了向他的堂姐说明她关于黑人的观点是错误的,圣克莱尔买入了一名黑人女孩托普西,并请奥菲利亚去教育托普西。
在汤姆与圣克莱尔一同生活了两年后,伊娃得上了重病。在她死之前,她在一场梦境中梦见了天堂,她把这场梦告诉了她身边的人。由于伊娃的死与她的梦境,其他的人决定改变自己的生活:奥菲利亚决定抛弃自己从前对黑人的偏见,托普西则说她将努力完善自己,而圣克莱尔则承诺将给予汤姆以自由。
汤姆被卖给了赛门·勒格里
在圣克莱尔履行他的诺言之前,他却因为介入一场争斗而被猎刀刺死。圣克莱尔的妻子拒绝履行其丈夫生前的承诺,在一场拍卖会中将汤姆买给了一名凶恶的农场主赛门·勒格里。勒格里(他并不是当地出生的南方人,而是从北方来的移民)将汤姆带到了路易斯安那州的乡下。汤姆在这里认识了勒格里的其他奴隶,其中包括埃米琳(勒格里在同一场拍卖会里买到了她)。当汤姆拒绝服从勒格里的命令去鞭打他的奴隶同伴时,勒格里开始对他心生厌恶。汤姆遭受到了残忍的鞭笞,勒格里决意要压垮汤姆对上帝的信仰。但汤姆拒绝停止对《圣经》的阅读,并尽全力安慰其他奴隶。在种植园期间,汤姆认识了勒格里的另一名奴隶凯茜。凯茜先前在被拍卖的时候,曾被迫与她的子女分离;由于不堪忍受另一个孩子被出卖的痛苦,她杀死了自己的第三个孩子。
在这个时候,汤姆·洛克回到了故事中。在被贵格会教徒治愈后,洛克发生了改变。乔治、伊丽莎与汤姆在进入加拿大后获得了自由。而在路易斯安那州,当汤姆叔叔对上帝的信仰就快被在种植园中遭受的折磨所击垮时,他经历了两次梦境——一次是耶稣,而另一次则是伊娃——这使得他决意保留自己对基督的信仰直至死亡。他鼓励凯茜逃跑,并让她带上埃米琳。当汤姆拒绝告诉勒格里凯茜与埃米琳逃往何方时,勒格里命令他的监工杀死汤姆。在他垂死时,汤姆宽恕了两位监工野蛮殴打他的行为:受其品格的感召,这两人都皈依了基督。在汤姆临死前,乔治·谢尔比(亚瑟·谢尔比的儿子)出现了,他要买回汤姆的自由,但却发现这已经太迟了。最后的片段
在乘船通往自由的路上,凯茜与埃米琳遇见了乔治·哈里斯的姐姐,并与她一同前往加拿大。曾经有一次,凯茜发现伊丽莎便是她失散已久的女儿。而现在他们终于重逢了,他们前往了法国,并最终抵达了利比里亚——一个容纳前美国黑奴生活的非洲国家。在那里,他们又见到了凯茜失散已久的儿子。乔治·谢尔比回到了肯塔基州的农场,释放了他全部的奴隶,并告诉他们,要铭记汤姆的牺牲以及他对基督真义的信仰。
主题
《汤姆叔叔的小屋》的全书都被同一个主题所主宰:奴隶制度的罪恶与不道德。当斯托夫人在她的文字里写入次要的主题时——譬如母亲的道德权威以及由基督教提供拯救的可能性——她都会强调这些主题与奴隶制的恐怖之间的联系。几乎在小说的每一页里,斯托夫人都在积极推动着“奴隶制度不道德”这一主题,有些时候她甚至会改变故事叙述的口吻,以向人们“布道”奴隶制的破坏天性(譬如,在载着汤姆前往南方州的轮船上,有一名白人女性这样说道:“奴隶制的最可怕之处就在于对感情和亲情的践踏——比如拆散人家的骨肉。”)通过对黑奴制度拆散他人家庭的刻画,斯托夫人用文字展现出了奴隶制度罪恶。
因为斯托夫人认为母性是“所有美国人生活中的道德与伦理模范,”并相信,只有女性才拥有将美国从奴隶制的恶魔手中拯救出来的道德权威;这便是《汤姆叔叔的小屋》中表达出的另一个主题:女性的道德力量与圣洁。在书中,这种角色的例子有伊丽莎——一位带着小儿子逃亡的黑奴(并最终与其全家团聚),或者小伊娃——她被视为一名“理想的基督徒”;正是通过这样的角色,斯托夫人表明了这一观点:女性能够拯救她们身边的人,哪怕是最不道义的人。但后来的评论也提到,斯托夫人笔下的女性角色一般都以家庭主妇的老套形象出现,而不是现实中的女性。此外,斯托夫人的小说“重申了女性所发挥的影响的重要性”,并为随后几十年里女权主义运动道路的铺平作出了贡献。
斯托夫人的清教徒宗教信仰显露于小说的结尾,并延及所有的主题;她对基督教的本性进行了探索,并认为基督教神学与奴隶制度有着无法调和的矛盾。当伊娃死后,汤姆恳求挚爱她的圣克莱尔“回望耶稣”时;当汤姆死后,乔治·谢尔比用“做一个基督徒多好啊”来称颂他时;这一主题都得到了最明确不过的彰显。因为在《汤姆叔叔的小屋》中,基督教的主题占有很大的分量,并由于斯托夫人在小说中直接且频繁地发出宗教信仰上的感慨,这本小说还常被认为带有“布道书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