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知识竞赛答题卡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知识竞赛答题卡单位:姓名:01.○○○○02.○○○○03.○○○○04.○○○○05.○○○○ 06.○○○○07.○○○○08.○○○○09.○○○○10.○○○○ 11.○○○○12.○○○○13.○○○○14.○○○○15.○○○○ 16.○○○○17.○○○○18.○○○○19.○○○○20.○○○○ 21.○○○○22.○○○○23.○○○○24.○○○○25.○○○○ 26.○○○○27.○○○○28.○○○○29.○○○○30.○○○○ 31.○○○○32.○○○○33.○○○○34.○○○○35.○○○○ 36.○○○○37.○○○○38.○○○○39.○○○○40.○○○○ 41.○○○○42.○○○○43.○○○○44.○○○○45.○○○○ 46.○○○○47.○○○○48.○○○○49.○○○○50.○○○○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知识竞赛答题卡单位:姓名:01.○○○○02.○○○○03.○○○○04.○○○○05.○○○○ 06.○○○○07.○○○○08.○○○○09.○○○○10.○○○○ 11.○○○○12.○○○○13.○○○○14.○○○○15.○○○○ 16.○○○○17.○○○○18.○○○○19.○○○○20.○○○○ 21.○○○○22.○○○○23.○○○○24.○○○○25.○○○○ 26.○○○○27.○○○○28.○○○○29.○○○○30.○○○○ 31.○○○○32.○○○○33.○○○○34.○○○○35.○○○○ 36.○○○○37.○○○○38.○○○○39.○○○○40.○○○○ 41.○○○○42.○○○○43.○○○○44.○○○○45.○○○○ 46.○○○○47.○○○○48.○○○○49.○○○○50.○○○○
第二篇: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知识竞赛题目及答题卡
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知识竞赛题目及答题卡
编辑:曾晨 出处:司法局法制宣传处
时间: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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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须知】
1、本次知识竞赛由兵团党委宣传部、司法局、兵团直属机关党工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会、普法办、兵团日报社联合举办。
2、本次知识竞赛的时间为2007年12月4日至2007年12月20日。答案截止日期以参赛者寄出地当天邮戳为准。
3、本次竞赛试题主要以宪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与干部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为命题范围,共100道题,全部为单项选择题。
4、通过《兵团日报》答题的参赛者请选择您认为正确的答案,按题号用黑色或蓝色笔将答题卡上相应的“○”涂成“●”,答题卡复印无效。填涂完毕后,请延虚线剪下答题卡,装信封内邮寄。
5、通过网络下载的答题卡,填涂时请注意用蓝色钢笔或圆珠笔,用黑色笔填涂的将做无效处理。填涂完毕后,请将答题卡装信封内邮寄。
6、本次竞赛活动设一等奖10名,奖给价值600元的奖品;二等奖20名,奖给价值400元的奖品;三等奖50名,奖给价值200元的奖品,同时颁发证书;优秀组织奖3名,奖金600元。组委会将在公证员的监督下,从全部答对的竞赛者中抽出一、二、三等奖;并由主办单位评出优秀组织奖。
7、获奖名单将在《兵团日报》、《兵团司法》杂志及兵团司法行政网上公布。获奖者的奖品由主办单位寄达。为了便于联系和发放奖品,请如实填入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8、答题卡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建设路26号兵团司法局法制宣传处。
邮编:830002 联系电话:0991-2358365、2358356
【竞赛试题】
1.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的()。
A.主导力量 B.领导力量
C.核心力量 D.中坚力量
2.现行宪法规定,我国公民在()。
A.法律上一律平等 B.立法上一律平等
C.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D.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3.现行宪法规定,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
A.国家的保障 B.社会的保障
C.所在工作单位的保障 D.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4.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我国公民的()。
A.神圣权利 B.光荣义务
C.权利和义务 D.神圣职责
5.现行宪法规定,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B.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法律规定
C.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决定
D.全国人大和港澳立法机关协商决定
6.有权修改宪法的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D.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7.有权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的国家机关是()。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国务院各部、委 D.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8.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体制是()。
A.民主集中制 B.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相结合C.少数服从多数的合议制 D.行政首长负责制
9.现行选举法规定,选民可以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委托最多不得()。
A.超过五人 B.超过四人
C.超过三人 D.超过二人
10.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有权()。
A.改变 B.撤销
C.改变或撤销 D.发回重议
11.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民主管理的形式是()。
A.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
B.厂长负责制和其他形式
C.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厂长)负责制
D.股东大会和其他形式
12.现行宪法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
A.转让 B.赠予 C.买卖 D.继承
13.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
A.提出批评的权利 B.提出申诉的权利
C.取得赔偿的权利 D.要求给予刑事处罚的权利
14.有权制定基本法律的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D.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15.有权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的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国务院
C.国家主席 D.全国人大常委会
16.现行宪法规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由()。
A.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
B.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决定
C.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决定
D.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1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
A.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B.四分这三以上的多数通过
C.二分之一以上的多数通过
D.五分之三以上的多数通过
18.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集中力量进行(建设。
A.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B.社会主义物质文明
C.社会主义民主法制 D.社会主义现代化
19.下列选项中()属于公民基本权利中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A.言论自由 B.宗教信仰自由
C.通信自由
D.文化活动自由
20.在18周岁的公民中,依法规定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是()。
A.文盲或半文盲 B.被判处徒刑的C.被监视居住的 D.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
A.法治 B.法制 C.现代化 D.有法可依
22.“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首次写入()。
A.1988年宪法修正案 B.1993年宪法修正案 C.1999年宪法修正案 D.2004年宪法修正案
23.我国基层政权机关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关系是()。)
A.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B.监督与被监督关系 C.指导与被指导关系 D.委托与受委托关系
2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实质是()。
A.工人阶级领导 B.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C.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 D.少数服从多数
25.在我国,公民一词的含义是指()。
A.出生在我国的人B.具有我国国籍的人
C.享有政治权利的人 D.年满18岁具有我国国籍的人
26.《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起发生法律效力。
A.2007年3月16日 B.2007年7月1日
C.2007年10月1日 D.2008年1月1日
27.根据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只能由法律规定,不允许当事人之间自由创立。
A.权利 B.义务 C.种类和内容 D.保护
28.如果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对物权另有特别规定 的,则应当优先适用()。
A.物权法
B.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的特别规定
C.民法通则
D.物权法和土地管理法等特别法
29.不动产登记,由()的登记机构办理。
A.不动产管理部门
B.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C.不动产权利人所在地
D.不动产所在地
30.为了有效防止“一房二卖”等情况的发生,保障将来实现物权,买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并依约定办理()后,如果未经其同意,则卖方再将该房屋卖给他人的行为,不发生物权效力。
A.保全登记 B.预告登记 C.抵押登记 D.注销登记
31.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交付 B.合同成立 C.合同生效 D.登记
32.甲将一辆汽车出售给乙,乙在支付了全部价款后将车开走,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后甲又持相关权属证书将该汽车抵押给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请问,下列正确的说法是()。
A.甲与乙间的买卖行为无效
B.甲与丙间的抵押行为无效
C.因乙取得该汽车所有权在先,丙的抵押行为无效
D.买卖、抵押行为有效,但乙不得对抗丙的抵押权
33.耕地的承包期限为()年。
A.三十 B.五十 C.七十 D.一百
34.草地的承包期限为()。
A.二十至五十年 B.三十至五十年
C.二十至七十年 D.三十至七十年
35.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A.劳动保险 B.社会保障 C.劳动就业 D.失业救济
36.对决定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基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以上的业主同意。
A.三分之二,二分之一
B.二分之一,三分之二
C.二分之一,二分之一
D.三分之二,三分之二
37.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同意。
A.一半业主
B.有利害关系的业主
C.全体业主
D.物业服务企业
38.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的比例确定。
A.业主户数平均分配
B.小区人口数平均分配
C.物业缴费
D.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
39.不动产权利人因利用相邻不动产给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
A.补偿 B.赔偿 C.合理补偿 D.适当赔偿
40.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下列关于对共有物管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各共有人平等协商进行管理
B.部分共有人进行管理
C.各共有人都可以进行管理
D.全体共有人进行管理
41.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遗失物等支出的()。
A.保管,相关费用
B.保存,必要费用
C.保管,必要费用
D.保存,相关费用
42.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时设立。
A.签订 B.盖章 C.成立 D.生效
43.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
A.应当申请缓期
B.建设用地使用权终止
C.自动续期
D.土地连同住宅收归国家所有
44.宅基地因()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A.突发性事件 B.不可抗力
C.政府公共行为 D.自然灾害
45.甲向乙借款,丙将自己所有的房屋抵押给乙,作为甲向乙履行债务的担保,在这一抵押法律关系中()是抵押人。
A.甲 B.乙 C.丙 D.甲和丙都是
46.《物权法》中的物权包括()。
A.所有权和债权 B.所有权、用益物权、债权
C.所有权、用益物权 D.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47.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则担保合同()。
A.仍然有效 B.未经债权人书面同意其无效,仍然有效
C.无效 D.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其无效,则失去效力
48.不动产登记费按照()来收取。
A.登记的件数B.不动产的面积
C.不动产的体积 D.购买不动产的价款
49.以下几个选项中,除了()外都是登记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
A.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B.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
C.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D.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50.()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A.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 B.不动产登记簿
C.法院的判决书 D.不动产权属证书
51.建筑区划内的道路,除了属于城镇公共的外,属于()共有。
A.业主 B.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C.开发商和业主 D.开发商和物业服务企业
52.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具有约束力。
A.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 B.全体业主
C.物业服务企业 D.房地产开发商
53.《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A.劳动者 B.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C.企业 D.用人单位
54.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
A.公道 B.公认 C.公开 D.公平
55.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A.董事会 B.监事会
C.工会 D.职工代表大会
56.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
A.不遵照执行
B.宣布废止
C.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D.请求劳动行政部门给予用人单位处罚
57.用人单位自()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A.签订合同之日 B.用工之日 C.上级批准设立之日D.劳动者领取工资之日
58.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A.可以 B.不应 C.应当 D.不得
59.《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A.应当 B.可以 C.需要 D.必须
60.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A.二十日 B.一个月 C.二个月 D.三个月
61.以下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是()。
A.劳动报酬 B.试用期 C.保守商业秘密 D.福利待遇
6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A.一个月 B.二个月 C.半个月 D.一个半月
63.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A.百分之三十 B.百分之五十 C.百分之六十 D.百分之八十
64.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A.一般管理人员 B.中层管理人员
C.高级管理人员 D.所有管理人员
65.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
A.继续有效 B.失去效力
C.效力视情况而定 D.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有效
66.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A.提前 B.及时分期 C.提前足额 D.及时足额
67.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违反劳动合同。
A.视为 B.有时视为 C.不视为 D.部分视为
68.用人单位(),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A.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B.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C.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D.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9.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A.七日 B.十五日 C.一个月 D.三个月
70.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年。
A.五 B.十 C.十二 D.十五
71.劳动者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C.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2.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是,用人单位()。
A.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B.发生合并或者分立
C.变更投资人
D.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73.在法定情形下,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A.工会 B.全体职工
C.工会或者全体职工D.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74.集体合同由()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
A.工会 B.职工代表大会
C.监事会 D.股东代表大会
75.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集体合同由()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A.劳动行政部门 B.企业党委
C.上级工会 D.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委员会
76.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A.最低工资标准 B.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C.行业工资指导线D.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77.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A.不得影响 B.优先于C.可以代替 D.依赖于
78.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A.全体职工 B.工会 C.职代会 D.职工大会
79.用人单位违法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A.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
B.劳动者试用期工资的两倍
C.当地最低工资
D.当地平均工资
80.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的标准处以罚款。
A.五百元 B.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 C.二千元以下 D.二千元
81.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形式。
A.口头 B.书面 C.口头或书面 D.口头和书面
82.就业专项资金用于()。
A.职业培训、生活补助、职业技能鉴定、职业介绍和社会保险
B.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
C.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 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
83.国家建立健全()制度,依法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实现就业。
A.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B.失业保险 C.养老保险。
84.《就业促进法》规定,对(),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A.农民工和残疾人
B.从事个体经营的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和残疾人
C.失业人员和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8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指导,提供()等服务。
A.政策咨询、技能培训、税费减免
B.就业指导、心理测试、小额贷款
C.政策咨询、就业培训、开业指导
86.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
A.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B.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
C.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87.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源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A.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 B.是传染病患者 C.劳动者感染传染病
88.地方人民政府对职业中介机构提供()的,按照规定给予补贴。
A.公益性就业服务 B.营利性就业服务 C.职业介绍服务
89.《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国家对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A.国家财产 B.消费者利益 C.生命财产安全
90.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的招聘会,不得向()收取费用。
A.劳动者 B.用人单位 C.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91.国家建立(),开展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失业状况调查统计,并公布调查统计结果。
A.劳动力调查统计制度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制度
B.劳动力调查统计制度
C.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制度
92.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
A.家庭贫困、技能水平、失业人员、丧失劳动力
B.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
C.身体状况、个人原因、技能水平、失去土地
9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采取多种就业形式,拓宽公益性岗位范围,开发就业岗位,确保城市有就业需求的家庭()实现就业。
A.至少有一人 B.全部 C.一人
9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统筹协调,鼓励和支持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
A.创业培训 B.劳动预备制培训 C.技能培训
95.违反《就业促进法》的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
A.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向人民政府的信访部门投诉 C.向劳动监察部门提起行政诉讼
96.国家坚持()的就业方针。
A.劳动者自谋职业、组织起来就业、政府介绍就业
B.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
C.政府安置就业
9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A.重要目标 B.责任制 C.重要任务
98.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促进就业工作的需要,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A.创新机制 B.协调机制 C.常设机构
99.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
A.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B.服从分配、自主创业 C.自谋职业、服从分配
100.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为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供便利。
A.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B.强化培训,政策帮扶 C.简化程序,政策帮扶
第三篇:2006“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总结
西巴司发[2006]15号
关于上报《巴彦胡舒司法所2006“12·4”
法制宣传日活动的总结》的报告
旗司法局:
现将《巴彦胡舒司法所2006“12·4” 法制宣传日活动的总结》随文上报,请予以审阅。
巴彦胡舒司法所二00六年十二月五日
主题词:关于“12·4”宣传总结报告抄报:旗普法办巴彦胡舒司法所2006年12月5日印发
巴彦胡舒司法所2006“12.4”
法制宣传日活动的总结
今年巴彦胡舒司法所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这一有利契机,紧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宣传主题,从服务于苏木工作大局出发,切实贴近苏木民主法制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际,开展了法律咨询和送法进牧区等一系列生动形象、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干群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推动苏木民主法制建设。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有关部门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苏木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确定今年法制宣传内容要围绕今年宣传主题选择群众需要,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法律知识作为宣传重点,在宣传方式上选择群众最方便、最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到点面结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及街道党工委的要求,制定本年法制宣传日工作安排。
二、宣传形式
一是我们组织苏木全体干部学习《宪法》和《依法行政条例》;二是在十一月份,司法所下发了关于开展12.4法制宣传的通知;三是开展送法进嘎查活动,散发宣传资料近500份。四是结合年底低保工作核查工作,在居民中宣传有关文件,使广大牧民了解有关规定,从而积极主动配合苏木做好核查工作。
通过宣传活动,使领导干部依法正确行使权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用用,使广大群众正确行使的公民的权力、履行好公民的义务,依法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青少年学习基本法律知识,遵纪守法,努力学习逐步培养法律素质。
第四篇:“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发言稿
洋墩中学“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发言稿
青少年知法、懂法才能健康茁壮地成长--------12.4法制宣传讲稿
尊敬的领导、各位老师、同学们:
很高兴与大家一起以这种方式迎接12.4法制宣传日的到来。首先请允许我代表洋墩派出所向战斗在教育一线的园丁们致以由衷的敬意,并向孜孜以求的莘莘学子们问好!我今天宣讲的题目是《青少年知法、懂法才能健康茁壮地成长》。讲到法,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法?有句老话讲:无规矩不成方圆。这规矩就是规范。这规矩往大里讲就可成为法律。没有规和矩就划不成方和圆,有规矩就有了约束力。法就是具有约束力的规范。那法与道德、纪律有何不同呢?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法律给人们行为提供了一个明确的界定。因此要做一名合格的优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知法、懂法是非常必要的。
只有知法、懂法才能守法、不违法。那什么是违法呢?就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行为。法律明令禁止不可以做你却做了,这就是违法。违法可分两种:一般违法和严重违法。一般违法指的是行为触犯了法律但尚不构成犯罪的。严重违法指的是触犯了刑律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就青少年学生而言,由于不懂法而违法的事时有发生。因此认真学习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我们的健康成长是非常有益的。
为什么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呢?是因为一般违法的适用法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你认真学习、了解、领会了法律的内涵,就可使你的行为规范。从而避免违法甚至犯罪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常常简称为《治安管理处罚法》是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八号发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本法共六章,119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是处罚的种类和运用,第三章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处罚,第四章是处罚程序,第五章是执法监督,第六章附则。涉及违法行为名称有151个。
那么哪些行为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适用范围呢?那就是: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法律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与治安管理处罚。
下面我们具体了解一下有哪些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应受到何种处罚: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强行进入场内的;
(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
(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第六十三条第一项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以上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部分内容,我所摘录的部分,我认为与同学们的成长关联密切。青少年,年少气盛,血气方刚,初生牛犊不怕虎,往往是一时冲动不计后果,结果一失足成千古恨,下面让我们来看看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例:
案例一:杨某(男,24岁),某厂工人,2008年7月3日上午十时许,去县城南大街商店买了一个西瓜,并让售货员给切开口,杨某见西瓜是生瓜,要求换一个,售货员不给换,双方先是激烈争吵,继而相互殴打,先是杨某用西瓜打周某,周某顺手用算盘还手打杨某,杨某抓住算盘又打了周某,这时,另一售货员张某也来助打,用雨伞打了杨某一下,杨某就绕开柜台打张某并踢了周某小腹一脚,后被制止,经医院检查,周、张二人多出软组织挫伤。
这是一起比较典型的殴打、伤害他人的违法行为,小事引起,后动手殴打致人受伤。虽不属于寻衅滋事的犯罪行为,但属于情节轻微的危害他人人身的行为。因此,分别给予周某、张某、杨某五至十天的行政拘留及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案例二:某地一男青年赵某,20岁,于2009年5月1日上午10时许,在河北承德避暑山庄参观游览时,明知该山庄某建筑是国家重点保护的文物,并严禁污抹或刻划。但赵某却用水果刀在该古建筑上刻划了“赵某于2009年5月1日到此一游”字样,当即被管理员抓获并送往派出所。对此,公安机关给予了警告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
案例三:某中学高一学生因病去县医院治疗,治疗过程中突发疾病死亡。家长认为是医疗事故造成孩子死亡,于是在医院设灵堂,烧纸钱。燃放鞭炮,致使医院的医疗工作不能正常进行。这是一起扰乱公共秩序的案例。因事出有因,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尚不构成刑事处罚,但应给予治安处罚,即处警告及二百元以下罚款。
案例四:某中学学生张某,男,十五岁,在家中听说了某地发生了大规模的H1N1疫情,他道听途说之后,便在校园里见同学便说:我县爆发了大规模的H1N1疫情,县城很多学校都放学了。结果学生们人人自危,无心学习,以致很多学生不敢到校读书了。
后经学校调查,方知谣言的源头是张某。由于张某谎传疫情,制造混乱,扰乱了社会秩序,本应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但考虑到张某不满十六周岁,免于拘留,由其监护人缴处200元罚款。
案例五:某职高高二学生金某某,男,17岁,不爱学习,却爱慕虚荣,喜在同学面前显摆,经常下馆子,穿名牌,玩手机等等,但由于金某某是个农村家庭子女,家庭贫寒,无法供他挥霍,他于是把目光瞄向了刚上职高的新生,以收保护费为名,屡次索要现金,并威胁不许告发。后经举报,金某某被带往派出所审查:经查明,金某某已年满十六周岁,没有法定的免除拘留的情形,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但考虑到金某某尚是学生,当以教育挽救为主,于是将其行政拘留十天。好了,同学们由于时间关系,我就不多举例子了,以上我向同学们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部分内容,因为时间紧,篇幅短,很多内容我可能没有介绍的十分透彻。同学们可以专门上网或找这方面的书籍来看看。开卷有益,希望同学们多多学习法律知识。
同学们,你们恰同学少年,正是指江山意气风发之时。未来是属于你们的。由衷希望你们在成长的道理上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做一名合格的优秀公民。最后祝老师们工作顺利,同学们学习进步!
谢谢大家!
第五篇: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总结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总结
“法制”是我国古代已有之。在现代,人们对于法制概念的理解和使用是不一样的。其一,狭义的法制,认为法制即法律制度。详细来说,是指掌握政权的社会集团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 国家政权建立起来的法律和制度。其二,广义的法制,是指一切 社会关系的参加者严格地、平等地执行和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原则和制度。其三,法制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它不仅包括法律制度,而且包括法律实施和法律监督等一系列活动过程。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提供了全国法制宣传日总结。
20XX年的12月4日,是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日,为积极贯彻实施“”法制宣传日活动,我校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让大家都充分感受到法律的重要性,使法制的力量深入人心。现将我校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本次“”法制宣传日活动,12月2日白校长主持召开动员大会,认真学习了局文件精神,成立了本次活动的领导小组、确定了本次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以及活动内容。
为了配合本次“”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开展增强宣传力度,在学校正门前悬挂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的横幅标语,营造浓厚的法律宣传氛围。
1、利用周一升旗国旗下讲话时间,作为法制宣传日活动的正式启动,由学生发出活动倡议;活动小组全面部署主题宣传活动,提出工作要求,制定措施意见。校领导利用国旗下讲话——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对全校师生再一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普法教育氛围。
2、法制讲座。12月5日下午,我校校警为学生们做了一次关于未成年人教育的法制讲座,学生们认真仔细地听了这次讲座,听完这次讲座,很多同学纷纷表示,要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
3、宣传板报。我校各班以“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为主题,出了一期黑板报,让学生们通过板报的形式了解法律知识。各班还以手抄小报的形式,把学生们知道的法律常识向同学们做展示。
4、开展班队会活动。12月5日各班利用班队会时间举行了“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的主题班队会。学生们利用各种各样形式进行,让学生们对法律知识有了进一步了解。
5、组织学习:为了真正把普法活动落到实处,让每位教师以及学生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学校通过政治学习,例会宣传学习有关法律法规,采用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校德育教师、教师、员工进行法制知识宣传。同时利用红领巾广播站,组织学生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法规》等相关内容。
6、收看专题片:学校寄宿的学生时间,通过光盘播放的形式组织学生收看了相关的法制教育片,形象生动的画面使学生进一步了解了法制教育的有关知识。
7、“”法制宣传日活动虽然告一段落,但我们决心继续开展好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上好法制课,利用各种宣传载体,搞好宣传,使广大师生不断增强意识,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今年“”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以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为契机,坚持依法治教的基本原则,认真开展普法工作,做到了有计划,有要求,有措施。在认真抓好教师、家长和幼儿法制教育活动中,努力做到经常教育与集体教育相结合,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通过扎实而有效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增强了我园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增强了幼儿的法制观念,形成了一个浓厚的学法、守法的氛围,为构建和谐校园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我园领导高度重视本次“”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日活动,园长主持召开动员大会,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开展201X年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的精神,确定了本次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以及活动内容,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在这次活动中的职责分工。
201X年12月4日—12月19日悬挂“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宣传横幅,开展“我是小小法制宣传员”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营造一种浓厚法制宣传氛围。
每班开展一节法制宣传主题活动,如《遵守公共秩序》、《预防陌生人》、《意外来了怎么办》等等,运用游戏、故事、谈话等活动,把通俗易懂的法律常识、自我保护意识教育纳入日常教学内容之中。
各班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日的契机,召开一次班会,如《我会保护自己》等对幼儿进行法制教育,教育幼儿做懂法、守法的小公民。
组织广大教职员工进行宪法知识的学习和考试,让广大教职员工通过学习,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法规的深入认识。教育广大教师员工自重、自省、自警、自律、自励,用法律的武器自我保护,不断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组织全体教师参加全国普法办组织的“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参与率达到百分之百。
利用校园广播播放以宣传《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法制宣传活动,发放以《大手拉小手增强自我保护培养合法小公民》为主题的致家长一封信,发放《平安兴隆宣传手册》等途径,多角度的向家长宣传法律知识和教育方法,增强家长的守法、用法意识,从而让法律走进每个家庭,让知法、守法的家长成为孩子们身边最直接的榜样与表率,达到向幼儿言传身教的目的。从而形成幼儿园、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律、安全、道德教育格局。
总之,通过开展法制宣传系列活动,不但在广大师幼中掀起了学法、守法的法制宣传热潮,而且进一步增强了全体教职工的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依法执教能力,促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进程,今后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以新的姿态,新的措施开展明年的普法工作。
在“”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我园按照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精神,统一要求,精心部署,扎实工作,面向广大师生进行了形式多样的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今年“”法制宣传日的活动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制精神”。指导思想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为载体,坚持依法治教的基本原则,认真开展普法工作,做到了有计划,有要求,有措施。在认真抓好师生的法制教育活动中,努力做到经常教育与集体教育相结合,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通过扎实而有效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增强了学园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增强了幼儿的法制观念,形成了一个浓厚的学法、守法的氛围,为构建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园领导高度重视本次“”法制宣传日活动,12月1日主持召开动员大会,认真学习教育局《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的精神,确定了本次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以及活动内容,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在这次活动中的职责分工。
1、组织学习:为了真正把普法活动落到实处,让每位教师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幼儿园利用周一读报的时间组织大家学习了《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内容,在学习中,领导带头讲学法、普法、用法制服务于我们工作的重要性和体会。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在教师中牢固树立依法治国,依法治交,执政为民,依法维权的观念。
2、法制讲座:向全园教师进行《宪法》讲座,使广大教师进一步了解了《宪法》的有关知识。
3、组织全园教师进行普法考试,让教师进一步增强普法意识。
总之,通过开展法制宣传系列活动,不但在广大师生中掀起了学法、守法的法制宣传热潮,而且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师生的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依法执教能力,促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进程,今后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以新的姿态,新的措施开展明年的普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