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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2007年普法法制宣传日总结

1242007年普法法制宣传日总结



第一篇:1242007年普法法制宣传日总结

2007年12.4普法宣传日总结

12月4日,是我国全国法制宣传日,为积极贯彻实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我校围绕这一活动主题,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

今年“12.4”法制宣传日的活动指导思想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全会精神,以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增强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依法教学,促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进程,为构建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普法氛围。

我校高度重视本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确定了本次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以及活动内容,明确了各科室在这次活动中的职责分工,弘扬法制精神、知法、守法、护法是每个师生的崇高义务。具体活动内容有:

(1)悬挂横幅。为了配合本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开展增强宣传力度,悬挂“12.4”的横幅标语,营造浓厚的法律宣传氛围。

(2)12月4日上午,举办大型法律宣传活动。

(3)为了真正把普法活动落到实处,让教职工和学生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利用学习时间,组织大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许可法》和《未常年人保护法》等相关内容,在学习中,领导带头讲学法、普法、用法制服务于我们工作的重要性和体会。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在教职工和学生中牢固树立依法治国,依法治校,依法维权的观念。

通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不但在广大教职工和学生中掀起学法、守法的法制宣传热潮,而且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的的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治校能力,促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为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007年12月6日

第二篇:法制宣传日普法进社区策划

法制宣传日普法进社区活动策划书

一 活动背景

为了使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起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也为了宣传我国社会主义的法治形象,促进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相结合,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2001年4月26日,国务院批转了《中共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计划》,将每年的12月4日,即现行宪法的颁布日,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时至今日的“12.4”,已是我国的第八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日的开展具有重大的意义与深远的影响。认真开展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可以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正是在这一片全国普法的良好形势下,在校团委的领导下,在社团联的具体指导下,为了丰富社团文化节,江苏科技大学会顺应潮流,决定于今年“12.4”来临之际,在依法治国的号召下,在全民普法的需求下,在作为一个学法之人责任感的要求下,法学会秉承历年传统,将在这次的宣传日开展社区普法宣传活动,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而尽一点自己的力量,邀请大家一起加入到普法宣传的队伍中来

二 活动主题

2010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主题: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三 活动目的、意义和目标

让大家了解法律,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不法的侵犯。为营造一个更安全更和谐更快乐的社区和社会而献计献策。

四 预期效果

人们对法律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 资源需要

12位思源志愿者、《劳动合同法》宣传资料90份、《劳动合同法》有奖问答60份、条幅1条,奖品若干(小型生活用品)

六 活动开展

活动对象: 建中路社区的居民

活动时间: 2010年12月4日

活动地点: 建中路社区

活动流程:宣传部分发《劳动合同法》宣传资料,并和社区居民一起互动。服务部进入社区进行《劳动合同法》有奖问答并对问答进行统计最后予以分发奖品。

活动报道: 宣传部和办公室进行活动记录,报道和总结

七 经费预算

《劳动合同法》宣传资料90份

9元 《劳动合同法》有奖问答60份

6元 黑色水笔5支,签字笔2支

10元 条幅1条

70元 奖品20份(小型生活用品)

100元 路费

20元 合计

215元

七、活动中应注意的问题及细节:

佩戴工作证、文明礼貌,体现志愿者的风范。

八、活动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

江苏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学院思源志愿者协会 江苏科技大学法律援助中心

《劳动合同法》相关10问

1、劳动者到新单位后,什么时候开始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使用劳动合同法应注意的细节。

1、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

2、劳动合同至少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签约单位的合法性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察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

5、合同双方地位的平等性在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7、合同的具体性劳动合同字句要准确、清楚、完整、明白易懂,不能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否则就可能在劳动执行过程中产生误解或曲解。

3、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不要签订下面几种合同: 1)口头合同。有的企业不以书面形式与劳动者订立合同,只是口头约定工资、工时等,一旦发生纠纷,双方各执一词,由于缺乏书面文字证据, 往往有口难辨

2)“两张皮”合同。有的用人单位害怕劳动保障主管部门监督,往往与应聘方签订两份合同,一份用来应付检查,另一份合同才是真正履行的合同,而这份合同往往是只利于用人单位的不平等合同。

3)押金合同。一些用人单位在签订合同时收取押金、保证金等名目众多的费用。这类合同是法律明文禁止的,我们可以拒绝;实在无法拒绝,也一定要保留好收据,以备将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时作为证据。

4、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什么条款?

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该具备以下基本条款: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5单位只签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可以吗?

解答:这是不对的,如果单位只签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二个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同,试用期的长短也不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 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6、劳动者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有最低标准吗?

解答:《劳动合同法》首次对试用期的工资进行了规范: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

准。

7、劳动者在哪些情况下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解答:违约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一向是用人单位绑住劳动者的“紧箍咒”。

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约定中,严格限定了违约金的约定条件,规定单位只有在“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这两种情形下,才能设定违约金。

也就是说,除非劳动者在约定的培训服务期满前离职,或违反了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的约定,否则劳动者无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

8、劳动合同无效后,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吗?

解答:对于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被认定以后的处理,《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9、劳动者遭欠薪有快速解决途径吗?

解答:《劳动合同法》对保障劳动者及时足额取得劳动报酬作出了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且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申请支付令是《劳动合同法》的一大亮点,为劳动者讨薪提供了更便捷、快速的途径。

10、什么是“支付令”?

解答:“支付令”一词来源于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该法第189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两个条件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这两个条件是: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人。“支付令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支付令”是债权人向法院申

请讨回债务的最简便的方法。

对于一些事实清楚的欠薪案件,劳动者申请支付令解决,较之通过传统的途径——申请仲裁、起诉、上诉等,既提高了效率又节省了司法资源。

《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劳动者申请支付令的权利,相比《劳动合同法》更具操作性,将更有力地维护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

《劳动合同法》有奖问答

1.《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4)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1)企业 2)用人单位 3)劳动者 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2.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合法、(3)、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1)公道 2)公认 3)公开 4)公平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4)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1)可以 2)不应 3)应当 4)不得

4.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2)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十五日 2)一个月 3)二个月 4)三个月 5.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3)时间的劳动合同。1)解除 2)续订 3)终止 4)中止 6.以下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是(1)。

1)劳动报酬 2)试用期 3)保守商业秘密 4)福利待遇 7.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1)一个月 2)二个月 3)半个月 4)一个半月

8.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1)。1)违约金 2)赔偿金 3)补偿金 4)损失费 9.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1)形式。

1)书面 2)口头 3)书面或口头 4)书面和口头 10.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2)。

1)法律援助 2)支付令 3)社会救济 4)依法制裁用人单位

11.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在(2)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七日 2)十五日 3)一个月 4)三个月

12.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1)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1)不得低于 2)可以低于 3)必须高于 4)应当高于 13.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3)的权利。1)相同 2)同等 3)同工同酬 4)同样 14.劳务派遣一般在(4)、辅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1)长期性 2)固定性 3)流动性 4)临时性 15.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1)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小时的用工形式。1)4、24 2)4、28 3)6、24 4)6、28

第三篇:法制宣传日普法进社区策划

“12.4”法制宣传日普法进社区活动策划书

一活动背景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是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重要节点,是开展全民普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发出《关于开展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对活动作出具体部署。

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的社会氛围,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为了更好地落实好文件精神,结合公司普法工作实际需要,公司法律事务部决定于近日在生活区文体中心开展“普法进社区”免费法律咨询活动,邀请大家一起加入到普法宣传的队伍中来,增强法律意识,维护切身利益。

二活动主题

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主题:“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三活动目的、意义和目标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让大家了解法律,学会运用法律

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不法的侵犯,为营造一个更安全更和谐的社区和社会而献计献策。

四预期效果

使人们对法律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资源需要

工作人员?名、专业人员?名、条幅2条、宣传资料若干,纪念品若干(小型生活用品)?

六活动开展

活动对象:公司职工及家属

活动时间: 2013年12月3日、4日

活动地点:生活区文体中心一楼大厅

七经费预算

条幅2条?元

奖品20份(小型生活用品)?元

合计?元

七、活动中应注意的问题及细节:

着工作服、文明礼貌,体现法务人员的风范。

八、活动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

法律事务部 普法办

工会?团委?

第四篇:法制宣传日总结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总结

2014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九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积极贯彻实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我校围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这一活动主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让大家都充分感受到法律的重要性,使法制的力量深入人心。现将我校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大力宣传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法制建设的光辉历程和辉煌成就,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五五”普法依法治国工作规划的全面落实,促进法治建设。通过组织开展一系列规模大、范围广、内容全面、形式新颖的宣传活动,使“12•4”进一步成为开展法制宣传,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法治氛围的重要载体和舞台。2009年“12•4”系列宣传活动要结合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力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巨大成就、成功经验,宣传我国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宣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举措和成就,宣传我国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方面的重大发展,宣传我国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方面的重大发展。要大力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着眼于维护宪法权威,大力宣传宪法中有关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生活基本原则等内容,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崇尚宪法、贯彻执行宪法的氛围。学习宣传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人民民主制度,促进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二、活动内容实施:

(一)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积极营造宣传氛围:

弘扬法制精神、知法、守法、护法是每个公民的崇高义务。学校历来重视对广大师生法制精神的培养,此次法制宣传活动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了更为浓厚的法律氛围。

(二)采用多种形式,具体落实宣传活动内容:

1.营造一个良好的宣传教育氛围。学校在醒目位置悬挂了法制宣传标语,各班级出好一期法制教育宣传专题板报。

2.开展了一次主题班会活动。各班级充分利用“12·4”法制宣传日的契机,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利用课外文体活动时间,召开了一次“法在我心中”的主题班会,对学生开展《宪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确保了全校班班有活动,个个都参加,师生都受教育。

3.进行一次全校师生参加的守法宣誓活动。12月4日,学校利用大课间活动时间组织了一次特殊的升旗仪式,在庄严的国旗下全校师生进行守法宣誓,校长在国旗下作了生动的讲话。

4.召开了由辖区派出所干警、法制副校长参加的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座谈会。

5.邀请了民间艺人阿乐来校对师生进行一次法制教育。

三、活动意义:

通过开展以宣传各类法律法规知识,以“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活动主题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不但在广大同学、教职工中掀起学法、守法的法制宣传热潮,而且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同学、教职工的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依法治国、依法治校的进程。大力宣传基层民主自治、依法维权等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促进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和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五篇:124法制宣传日总结

“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总结

为了贯彻实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我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这一活动主题,深入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日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广大师生都充分感受到法律的重要性,法制的力量深入人心。现将我校开展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1、12月3日周一利用国旗下讲话——“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师生法律素质”,对全校师生进行了一次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广大师生掌握基本法律常识,提高法律意识,营造一个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以升旗仪式为契机,组织开展了“与法同行,和谐共享”为主题的向国旗宣誓活动,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引导学生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3、我校各班以“法制在我心中”为主题,出了一期黑板报,让学生们通过板报的形式了更深刻的解法律知识。不断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4、各班还以手抄报的形式,把自己知道的法律常识以手抄报的形式呈现出来向同学们做展示。

5、利用法制主题班会向同学们宣传法律知识,并以模

拟法庭的形式让学生通过亲身实践学过的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调动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共同构建和谐校园。总之,我校对“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始终能够做到领导重视,全员参与,措施到位,并能坚持常抓不懈,使法制教育工作真正成为我校德育教育教学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今后,我们将以更加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的文件精神,积极主动地与当地政法、司法、公安部门紧密配合,共同做好全校师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学校的稳定,为社会的稳定,为学生的健康成长继续做出我们最大的努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共同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

湘江中学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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