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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变更申请

药店变更申请



第一篇:药店变更申请

关于永康药店一店《药品经营许可证》

部分内容变更申请

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永康药店一店《药品经营许可证》部分内容变更申请,因经营状况的需要,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永康药店一店的企业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需要更变,申请更变内容如下:

1、永康药店一店企业负责人由原李振华变更为赵桂香。

2、质量负责人由原苏云、王文慧变更为布和

3、经营地址有原伊煤路路北38号变更为

特此申请望批准:

永康药店一店

2012年 06月 5 日

药店转让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东胜区永康药店一店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具体事宜如下:

一、甲方需要配合乙方完成认证工作,及其他后续需要甲方出面解决的工作。

二、甲方需要配合乙方变更法人

三、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合法经营,严格按照《药 店经营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经营,在乙方经营期内发生的债权债务、经营责任事故及所有违法行为活动,一切与甲方无关。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第二篇:药店变更申请书

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说明因何原因,需要变更什么事项,变更前内容与变更后内容)

申请人:***(签章)

****年**月**日

药品经营许可事项变更申请表

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不管变更什么许可或登记事项均应提供,变更具体事项应提供的材料见后)

变更企业名称:

与原营业执照注册号相同的已变更企业名称的现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变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

租赁合同、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复印件(如不能提供相关证明,参照《厦门经济特区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如属地名调整,提供地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

变更法定代表人:

公司董事会决议或任命文件复印件、个人履历表,身份证、毕业证、基本知识考试通知单复印件

变更企业负责人:

公司董事会决议或任命文件复印件(注:个体工商户不得变更企业负责人)

个人履历表,身份证、毕业证、职称或执业资格证明、基本知识考试通知单复印件

变更质量负责人:

个人履历表,身份证、毕业证、职称或执业资格证明、(药师含以上职称人员)经市局考试合格通知书复印件

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证明到职证明。

第三篇:药店变更要求

第一条 为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变更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简称《药品管理法》,下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简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下同)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指药品经营企业指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含零售连锁企业)。本规定所指《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指许可事项变更和登记事项变更。

许可事项变更内容有:注册地址(即办公或经营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经营范围(包括增加或核减经营类别)、经营方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质量负责人的变更。

登记事项变更是指上述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的变更。

第二条 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原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变更许可事项。

第三条 药品经营企业申请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的,应向原发证部门提交变更申请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附表1),并根据变更事项的不同,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一)变更企业(含分支机构,下同)名称的,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变更企业名称文件或股东会(董事会)关于同意变更企业名称的决议 ;

2、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预先登记核准通知书;

(二)变更企业注册地址和仓库地址的,提交以下材料:

1、新地址房屋的建筑面积、原使用情况、周边环境、周边单位情况及拟使用情况的说明;

2、新地址的租赁协议或产权证明,以及布局平面示意图(应标明办公场所、经营场所及仓库的面积、功能区域划分的情况);

3、由于城市规划,调整街道门牌号的,出具辖区派出所的证明;

(三)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提交以下材料:

1、上级主管部门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任免文件或股东会(董事会)关于任免企业法人(企业负责人)的决议;

2、新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职称证、学历证、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加盖企业红章);

3、新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工作简历;

4、新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变更经济性质的,提交以下材料:

1、上级主管部门的改制批文及股权转让协议书;

2、改制完成及股权转让的有效证明文件;

3、根据具体情况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五)变更经营范围(增加经营类别)的,提交仓库租赁协议及布局平面示意图; 增加经营抗生素的,必须设置阴凉库(设在乡镇的分支机构不做要求);增加经营生物制品等需低温储存药品的,必须设置冷库或配置冰箱或冷柜;增加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企业总部必须增设中药标本室(柜),设置中药材、中药饮片库,仓库应设置相应的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退货区、发货区,配备中药材养护的设备。

(六)变更隶属单位的,提交证明隶属单位变更的有关文件;

(七)变更企业质量负责人的,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原质量负责人的免职文件;

2、企业新的质量负责人的任免文件及聘用证明;

3、企业新的质量负责人的职称证、学历证、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4、企业新的质量负责人的工作简历;

5、企业新的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企业新的质量负责人原单位出具的辞职或不在原单位工作的证明文件;

(八)变更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的,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原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的免职文件;

2、企业新的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文件及聘用证明;

3、企业新的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的职称证、学历证、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4、企业新的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的工作简历;

5、企业新的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企业新的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原单位出具的辞职或不在原单位工作的证明文件;

(九)《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办理补证手续的,提交遗失声明原件(刊登在《广西日报》);

企业除报送上述变更材料外,还应提交《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遗失的除外)。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必须出具上级法人签署意见的变更申请书及相应的材料。以上材料一式三份,统一使用A4纸按顺序装订好,报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申请注销药品经营企业或药品经营企业分支机构的,应提出申请注销报告,并同时交回《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第四条 原发证机关自收到企业变更申请和变更申请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变更或不予变更的决定。

第五条 申请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和经营范围(增加经营类别)、经营方式变更的,由原发证部门按照规定的条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

第六条 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事项后,应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的有关变更手续。

第七条 企业分立、合并、改变经营方式、跨原管辖地迁移,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重新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第八条 企业因违法经营已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构)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或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尚未履行处罚的,发证机关暂停受理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变更申请。

第九条 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登记事项的,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变更后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变更申请和变更申请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 《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后,由原发证机关在《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上记录变更的内容和时间,并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收回原《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变更后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不变。第十一条 企业变更申请材料及收回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存档备查5年。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篇:药店申请

固原市药监局:

为了方便我镇街道附近居民的用药需要,鉴于目前本区域内居住人口多,药店少,买药不方便等原因,本人申请在 开办一家零售药店,拟开办药店名称叫“诚慧药店”,请调查批准为谢。

一、申办人信息:

1、姓名:吕锦鹏,男,33岁,宁夏师范学院(原宁夏固原卫生学校)医疗专业毕业,中专文凭,隆德县联财镇常住户口。

2、地址:隆德县联财镇街道

3、营业面积:110m2

4、储存面积:100m2

5、质量负责人:吕锦鹏

二、申办理由:

1、区域内药品供应不足。在街道及周边地区有1.2万人口,有3家药店,而且规模都不大,经营品种不够充足。据调查了解,不少常用的药品经常都不能在这里买到,买药者不得不花钱坐车到大药房购买。这无疑延迟了患者治疗时间,增加了很多不必要的开支。

2、拟开办药店的选址卫生环境好,交通便利,很方便用药人群。

三、拟定药店营业员情况:营业员2名,具有药师资格。

四、拟申请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饮片、抗生素、化学制剂、(不得经营禁止类,限制类药品)等。

特此申请,请审核批示

申请人:吕锦鹏

2011年 1月 10日

药品依法经营承诺书

一、遵守药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

二、严格执行国家药监局《关于规范药品购销活动中票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9】283号)精神和省、市药监部门的有关规定。

三、购进药品时,认真查验供货企业有关证件,从合法企业购进;购进每一批次药品同时向供货方索要税票,到货验收时,依据税票、供货方销售出库单按规定对药品进行验收,并建立药品验收记录,做到票、单、货相符。

四、不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不销售无合法票据的药品。

五、销售药品时,按规定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

六、牢固树立诚信兴业理念,主动参与诚信体系建设,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经营安全有效,符合要求的药品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共同促进我市药品市场健康发展。

七、若违法、违规经营药品,愿接受处罚,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若属于医疗保险定点药店愿取消定点资格,如是正在申请定点资格的,自动放弃申请。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负责人: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企业存档,一份市药监局存档。

第五篇:变更申请

变更申请

上海翊迪企业形象策划有限公司:

大同市同铁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加盟锦江之星大同火车站店餐厅,原设计有卡座一个,现场发现卡座位置处有落地窗和窗帘,为保证美观且不影响现的情况下,现申请将卡座变更为餐椅,请餐厅设计师给予设计变更。

大同市同铁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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