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丰城市上塘三小开展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丰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丰城市教育系统教育收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政府和市教育局的要求,用半年时间,重点治理涉及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教育收费监管行为、教育惠民政策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紧紧抓住“教育、自纠、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采取专项治理与民主评议相结合、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督促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方法,把专项治理与落实我校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与全县开展“整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主题活动结合起来,着力解决教育收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乱收费案件,不断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治理范围
丰城市上塘第三小学
三、治理重点和工作分工
(一)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反规定,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并收费;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并收取相关费用;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各类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培训班,并收取相关费用;违反规定跨区域招生。
2.公办学校以与民办学校联合办学或举办民办校中校等方式,按照民办学校的收费政策收费;
3.中小学校违反规定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并收取补课费;
4.各级各类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或以捐资助学等名义、通过教育基金及家长委员会等途径收取上述费用;擅自突破政策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或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违反规定组织征订教辅材料和报刊、办理学生商业保险,甚至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征订教辅材料和报刊、参加商业保险以及购买校服;巧立名目乱收费、捆绑收费、搭车收费等。
5.学校和教师在办学和收费中牟取集体和个人利益,以及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等问题。
6、有关学校在落实“两免一补”资金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等教育惠民政策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
四、工作步骤
按照市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专项治理工作从2012年4月份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底结束)
1.召开专门会议。在2012年4月30日前召开专门会议,层层动员,全面部署专项治理工作。
2.建立工作机构。明确领导责任,相应建立专项治理工作机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
3.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治理范围、工作进度。
4.学校举报电话:6430856。
5.开展学习教育。运用多种形式,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专项治理和教育收费政策,开展法制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意识,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
6.加强宣传引导。学校各部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全面系统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和专项治理工作,引导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和客观准确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曝光违纪违规收费典型案件,为治理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7月31日)
1.查摆问题。对照本《方案》指出的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结合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深入剖析、查摆各自存在的问题,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把问题找准、议透。
2.落实整改。对自查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各种问题,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对自查发现的各种违规收费,要及时组织清退给学生,无法清退的要收缴国库。
3.组织填报。学校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填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确保数据真实,并按规定上报市文化教育局。
(三)督促检查阶段(8月1日—9月30日)
学校专项治理小组将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和处理有关问题,在自查自纠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分析,并对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深入总结,梳理我校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找到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有效途径,针对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深化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努力铲除教育乱收费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于10月31日前报市教育局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扎实推进全省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学校成立收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完善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在治理工作中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明确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精心部署,纠建并举。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有针对性的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工作中立足自查自纠,重点在问题整改,坚持宽严相济、惩防结合。
(三)把握原则,源头治理。专项治理期间,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并能及时纠正整改到位的,可依法依规从轻从宽处理;对被查发现的问题,一律从严从重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在专项治理期间及专项治理结束后仍顶风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在对有关问题的处理过程中,如遇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和规定调整,对在新的政策和规定实施前发生的行为,按“从旧兼从轻”原则处理。
(四)扎实工作,务求实效。要注重治理工作实效,坚决反对搞形式主义、避实就虚、避重就轻等问题。深入剖析问题的特点、形式及规律,从制度、政策和管理上提出具体思路和对策,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
附:
丰城市上塘第三小学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丰城市上塘三小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组长:罗爱平
副组长:夏芝泉
兰云保
成员:刘志伟
唐娟
王龙娟
陈玉玲
凌云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校长 副校长 副校长 总务主任 办公室主任 教导主任 团支部 政教主任
第二篇:学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李东内小学专项治理贿赂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育行为,促进学校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根据教育局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有关要求及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校领导统一部署,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首先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治理商业贿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联系学校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我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的组织领导、主要任务和步骤、措施,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腐败体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范围,铲除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服务。
二、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我校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序开展,成立李东内小学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许俊年
组员:侯德文 贺 强 郭永侠
王 兴 张永生 李素芳 刘永娜 王金山 龙立英 张秀敏
三、主要任务及工作步骤
我校根据县教育局布置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采取坚持边治理、边整改、边查处、边提高,做到专项治理与反腐倡廉工作相结合、与建立教育诚信体系相结合、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在具体工作中分四个环节进行。
1、宣传发动
遵照县教育局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和领会县局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学习,把思想统一到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治理商业贿赂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作为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重要任务来抓,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同时,采取宣传栏、教职工会议、多媒体等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发动,让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深刻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治理商业贿赂的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以及我校的具体部署和要求。
2、自查自纠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要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自查自纠,重点解决商业贿赂易于侵袭和腐蚀的重点部位,关键岗位和主要环节中的问题。要深入调查,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强化监督,并将以下问题列入自查自纠重点:教材、教辅、图书采购,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各类大宗物资采购,基建维修以及其他活动中以各种名义给予、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问题。对自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报告并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区分处理。要针对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制度上的漏洞,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确实抓好落实工作。
3、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要对自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要进行认真清查,积极配合有关执法执纪机关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在自查自纠和办案工作中,要坚持从大局出发,严格把握政策,要把服从服务于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为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处理好治理工作与学校其他工作的关系,维护学校的稳定与和谐,努力取得既解决突出问题又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的综合效果。
4、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要按照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要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教师和职工的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职业道德方面的宣传教育,积极运用典型案
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和能力;要进一步加强采购销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管理,堵塞多种漏洞,完善监督机制,形成预防职务犯罪、商业贿赂的监督体系,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治理商业贿赂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校园网以及会议、宣传栏、公开栏等宣传渠道,集中报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形成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社会氛围。
2、强化内部管理,建立自律机制。要完善学校教代会制度,发挥教职工的民主监督作用。要加强对财务、采购、基建等重点岗位、人员的管理,强化对产权交易、财务管理、营销采购等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3、把握政策和讲求策略。要注意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重在教育,重在规范,上级有关部门实行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处理实行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以处分。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4、坚持制度创新,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及时总结治理商业贿赂实践中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水平。
第三篇:“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转发《关于印发〈2011年广州市“小金库”专项
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司属各企业:
现将中共广州市纪委等六委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11年广州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纪字[2011]1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在去年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认真开展 “复查”,并填报相关表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上市公司成员企业将复查总结和报表(含纸质和电子文档)于5月23日前报上市公司汇总(广州药业属下企业交到龙慧处、白云山属下企业交到王晓枫处),非上市企业直接报集团公司。
2、上市公司汇总后将复查工作总结和报表(含纸质和电子文档)于5月26日前报集团公司。
3、各企业需按通知要求将全面复查情况《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公示》在本企业(可在内网)公示7天,在报送报表的同时,一并报送《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承诺》。
第四篇: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鹤庆县卫生局文件
鹤卫发〔2011〕 号
关于开展整顿规范药品、医疗器械购销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近几年来,国内医药购销领域贿赂犯罪案件屡屡发生,贿赂多以回扣的形式表现,回扣有明扣和暗扣之分,明扣给医院,暗扣给个人,而且,回扣的名目也很多,有处方费、统方费、宣传费、点子费等等,回扣成了药品代理商和医药代表走进医院的“门砖”、“杀手锏”。“医药回扣”现象的普遍存在说明目前我国的药品这一特殊商品有着巨大的利润空间,而这部分利润当中有相当一部分可以说是不合理的。为规范我县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得到有效规范;使医疗机构以及药品流通市场得到有效监管;使药品购销领域的违
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使人民群众就医用药负担得到有效减轻;确保用药用械安全有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购销行为的监督管理,切实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业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建立“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使我县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得到有效规范;使医疗机构以及药品流通市场得到有效监管;使药品购销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使人民群众就医用药负担得到有效减轻;确保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三、整治内容
(一)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销行为
1、认真执行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并按规定及时付清货款。
2、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应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度。
3、认真执行临床诊疗技术操作、抗生素临床应用、处方管理等规范,严禁开大处方、滥用抗生素等医疗行为。严禁将科室和医务人员的收入与药品、医用耗材等使用情况挂钩。
4、严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采购、使用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利,以各种名义索取销售方财物,或者非法收受销售方财物,为销售方谋取利益。
5、严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为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营销人员提供有关处方和医疗用品使用数量等信息。
6、严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兼职从事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与医疗业务有关的销售工作。
7、医疗机构对医药销售企业提供的发票应加强审核,利用网上查询系统做好真伪鉴别工作。
(二)规范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购销行为
医疗器械的采购必须严格按规定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不得在场外交易。植(介)入型高值医用耗材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其他医用耗材和检测试剂以市为平台集中招标采购。
四、整治措施
1、医疗机构药事监督委员会应认真履行职责,对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全程监督,保证集中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
2、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3、深化院务公开,切实做好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等信息的公开,严格实行医药费用查询制和费用清单制,提高收费的透明度。
4、建立卫生与医保部门联合监管机制,严格控制门诊病人人均费用和住院病人人均住院费用的上涨。
(二)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法制教育
深化医德医风建设,全面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发挥社会、群众对医疗机构的监督作用。加强关于商业贿赂法律法规的法制教育,防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医药产品采购、使用过程中渎职、受贿、获取回扣、收受红包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营造治理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秩序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药品购销领域制度建设
1、实行药品销售人员身份核查制。到医疗机构销售药品的人员必须是药品经营企业的正式员工,医疗机构只能与每家企业的1-2名业务员联系业务,联系业务时药品销售人员应将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证明原件、质量保证协议原件、本人的药品销售人员培训合格证、本人身份证及劳动合同和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交医疗机构核查存档,药监部门将会定期检查。
2、实行药事管理委员会票决制。完善药事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药事管理委员会人数不得少于11人,对进入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实行不记名票决制,票决未通过不得采购。药事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履行监督职责。
(四)加强医疗机构诚信建设
依法执业,诚信经营,坚决抵制行业不正之风和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2月)
1、成立医疗机构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治理和药事监督领导小组,其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王兴江
县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战英 县卫生局副书记
赵卓俭县卫生局副局长
段
炽
县卫生局副局长
成员:辛文才
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李五生
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 周育瑞
县卫生局人事股股长
县卫生局财务股
王春森
县卫生局疾控股股长 彭金玉
县卫生局基妇股股长
县合管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卫生局党政办,由辛文才负责日常工作。
2、各单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各职能科室按照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实施细则,组织实施专项治理工作。
3、召开整顿规范药品、医疗器械购销领域专项治理动员会。通过会议积极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各单位责任人向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签订责任承诺书,鼓励群众投诉举报,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使治理工作深入人心。
(二)排查整改阶段(2012年1月1日至2月底)
1、各单位严格按照本方案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要达到100%,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写出书面报告,并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书面报告于2012年2月5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纠正。
2、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组织成员对相关单位进行督察,重点检查有无违法乱纪行为,对因监管不力,不作为和乱作为的单位,严格责任追究,实行行政问责。
(三)整章建制阶段(2012年2月至6月底)各单位要针对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扎实抓好整章建制工作。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根据治理情况,建立规范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购销领域的长效机制,确保治理成效,巩固治理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本方案要求,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落实任务分工,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完成好专项治理工作。
(二)加强统筹协调。把检查、整改、监督和完善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协调推进。把治理工作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努力取得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促进工作长远发展的综合成效。要把治理工作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结合起来,通过深化改革推进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责任追究。领导小组要深入科室,深入群众,加强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对整改迟缓的单位要重点督促;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严格责任追究。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利收受回扣,一经查实,情节较轻者,扣除全年绩效奖金,影响职称评定五年;情节较重者,还要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同时给予高职低聘、解聘、换岗、待岗、吊销执业医生资格或护士执照等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主题词:卫生 行风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州卫生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社会事业口纪工委,李镜副县长。
鹤庆县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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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1日印发 —
第五篇:“四个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桥山小学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
开展“四个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县纪委《关于在全县开展四个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教育系统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现就我校开展‚扶贫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领域、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县党代会和纪委全会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校教育系统纪律作风整顿活动,聚焦重点人群、重点领域、重要环节,以全面检查、突出重点、真抓真改、务求实效为原则,紧紧抓住‚自查自纠、督查追责、建章立制‛三个关键环节,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推进我校行业作风持续好转,为我校教育提升进位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为我县实现追赶超越作出贡献。
二、治理范围 桥山小学全校范围内
三、治理重点
1、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和扶贫项目申报、审批、验收等环节弄虚作假、应付了事等问题。(梁延琴牵头,高泉负责)
2、学前、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阶段精准资助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对象识别不够精准、‚平均分配‛、‚轮流受助‛、补助资金落实不到位、虚报冒领、贪污挪用等问题。
(梁延琴牵头,高泉负责)
3、着力整治单位工作流程不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等问题。(梁延琴)
4、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田军)
5、违规公款吃喝、收送礼品礼金、变相公款旅游、违规发放福利、奢侈浪费,以及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田军 张军)
6、教育民生资金拨付、使用、分配环节中的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等问题。(田军)
7、利用入学机会乱收费和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问题,以及对待群众生冷硬推、态度恶劣、作风粗暴等问题。(梁延琴)
8、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执行力不强问题;工作纪律涣散、办事拖拉、敷衍塞责等工作效能不高问题。(段)
9、在办理群众事务时推诿扯皮、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段)
四、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2017年4月下旬开始,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督查追责、建章立制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下旬至5月10日)
为了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桥山小学成立以段璐为组长、刘永忠为副组长、其他副校长、主任、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务室,负责统筹安排、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学校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方法步骤和目标要求。及时召开动员会议,作出安排部署,提出工作任务、措施、时限和目标。要多途径宣传,提升教师和党员干部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1日至6月30日)
学校对照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不等不靠,即知即改,从干部思想、政策执行、工作效率、制度规范、依法治校、依法行政等方面进行系统梳理,研究对策,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坚持真抓实改,务求取得实效。各负责人将自查自纠排查问题台账报校党务室。
(三)督查追责阶段(7月1日至10月25日)
学校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学校四个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查账目、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违纪问题频发及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的人,将严格实施问责。
(四)建章立制阶段(10月26日至12月20日)
学校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着重围绕易发多发的重点问题、关键环节认真梳理风险点。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认真研判,查找漏洞,建章立制,不断完善和规范权力运行,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各负责人要于12月15日前形成总结报告报校党务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要把此次专项治理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认真把握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按时报送工作方案、问题台账和总结报告。
(二)大力宣传动员。学校要认真作好宣传动员,自上而下分层传达文件精神,从思想上充分认识违纪违规严重后果,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四个意识‛和遵规守纪意识,筑牢‚不敢腐‛的防线,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监督。
(三)严肃责任追究。通过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和明察暗访,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倒查追责力度,对群众举报的问题,收到一件、调查一件,查实一件、处理一件。对于该发现未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理的人,要进行严肃问责。
黄陵县桥山小学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