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2县地税局行政职权公开目录(节选)
行 政 职 权 公 开 目 录(节选)
单位:沙洋县地方税务局
行 政 职 权 公 开 目 录
单位:沙洋县地方税务局
行 政 职 权 公 开 目 录
单位:沙洋县地方税务局
行 政 职 权 公 开 目 录
单位:沙洋县地方税务局
行 政 职 权 公 开 目 录(节选)
单位:沙洋县地方税务局
第二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职权目录
一、行政职权目录表
职权名称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含变更
和换证)的审批非处方药设点审批 3 无证生产经营药品 4 生产、销售、使用假、劣药 5 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必须有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购销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 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
厂商、购(销)货单位、购(销)货数量、购销价格、购(销)货日期及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药品经营企业销售药品必须准确无误,并正确说明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 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
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中药材必须标明产地。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6 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许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权 行政许可权 行政处罚权 行政处罚权 行政处罚权 行政处罚权 行政处罚权 行政处罚权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第六
十八、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第八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八十三条 承办股室 药品监管股 药品监管股 稽查股 稽查股 稽查股稽查股
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7 证》经营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
械
经营、使用无产品注册证书、无8 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
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9 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医
疗器械的,或者从无证的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的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拒绝配1合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监督管0 理部门开展有关药品安全隐患调
查、拒绝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召回药品
1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1 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
加处罚款
1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使用环节2 监督检查药品广告发布情况检查 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
行政处罚权 行政处罚权行政处罚权 行政强制权 监督检查权 监督检查权 监督检查权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四十二条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药品经营许可证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
十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稽查股 稽查股稽查股 稽查股 药品监管股 药品监管股 稽查股
第三篇:乡镇党委职权目录
镇党委书记职权目录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执行镇党委会决议和决定。
2、参与党委集体领导,主持党委决策。
3、主持党委全面工作,领导党委会工作。
4、领导镇人大、镇政府、人武部工作,领导各村、党委部门和镇直各单位工作。
5、召集、主持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并确定会议议题及列席人员。
6、主持党委会会议需要表决的重大事项进行表决,并决定表决方式。
7、组织实施和落实经党委会会议讨论通过的决定、决议。
8、督促检查党委会通过的重大事项及党委重要工作执行落实情况,并对督查结果提出意见。
9、审定签发以党委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及以党委名义发出的其他重要文件。
10、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的,可以临机处置,事后向党委会报告。
11、召开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党委会自身建设。
12、研究分析镇情、把握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方向。
13、提出全镇经济发展战略,听取经济工作汇报,指导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14、提出全镇农业和农村工作总体思路,听取工作汇报,指导解决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土地承包、村务公开、农民负担管理和惠农政策落实中的重要问题。
15、提出全镇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听取工作汇报,指导解决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16提出全镇社会稳定工作总体思路,听取工作汇报,指导处理重大信访案件和公共突发事件。
17、提出全镇党的建设总体思路,听取工作汇报,指导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等重要工作。
18、提出全镇精神文明建设总体思路,听取工作汇报,指导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新农村建设。
19、提出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思路,听取工作汇报,指导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20、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情况,提出干部调整意见。
27、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职权目录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执行镇党代会、党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2、参与党委集体领导和决策。
3、主持政府工作,分管全镇经济工作。
4、主持制定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
5、主持制定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
6、主持制定在镇人代会上的政府工作报告。
7、组织推进全镇经济工作;解决经济发展和经济运中的重要问题。
8、安排部署招商引资工作;主持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激励机制。
9、安排部署项目建设工作;指导全镇项目的引进、建设、推进工作;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10、安排部署工业园区建设工作;主持制定园区建设发展规划;指导园区设施建设、项目入驻、产业布局、环境治理等工作。
11、安排部署农村经济工作;解决全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12、安排部署社会事业和民生工作;指导社保就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工作。
13、安排部署全镇城乡建设工作;主持制定镇域建设总体规划方案;指导镇区建设、新农村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14、主持制定重大项目和重要项目的调整方案。
15、主持制定财政预、决算方案,重大收支计划调整方案和大额资金使用方案。
16、指导经济监管调节,促进全镇经济健康运行。
17、指导政府系统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18、对全镇干部调整、任免提出建议。
19、完成上级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镇党委副书记职权目录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执行镇党代会、党委会决议和决定。
2、参与党委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3、协助党委书记处理党委日常工作。
4、受党委书记委托,临时主持党委日常工作。
5、协助党委书记安排部署工作,推进工作落实。
6、协助党委书记加强党委会自身建设。
7、组织推进全镇农业、农村工作。解决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社会建设、农村政策落实和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8、协调全镇精神文明建设,指导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文化事业发展工作。
9、协调全镇统一战线工作,指导民族、宗教工作。
10、组织推进全镇群团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和科协工作。
11、组织推进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对外开放、民营经济、教育、卫生、科技和民生工作。
12、组织推进预备役部队建设,指导全镇“双拥”工作。
13、指导党史研究和档案工作。
14、指导人大、政协、人武部工作。
15、指导机关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16、对全镇干部调整、任免提出建议。
17、完成上级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职权目录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镇党代会、党委会决议和决定以及上级的安排部署,加强党对人民武装工作的领导。
2、参与党委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3、主持人民武装部全面工作,分管国防教育和民兵预备役工作。
4、主持制定全镇国防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和推进措施,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5、组织推进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镇国防宣传、国防教育基地建设和学生军训工作。
6、主持制定全镇民兵预备役工作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和推进措施,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7、组织推进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地方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8、安排部署民兵预备役组织建设和民兵预备役人员的政治教育。
9、指导民兵预备役人员军事训练,完成战备执勤任务。
10、组织推进本区域内的战时动员计划,做好战时动员的各项准备工作。
11、指导有关部门做好退出现役军人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
12、指导武器装备管理和征兵、招收飞行学员工作。
13、指导分管部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14、对全镇干部调整、任免提出建议。
15、完成上级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职权目录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执行镇党代会、党委会决议和决定。
2、参与党委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3、协助镇长分管全镇经济工作。
4、协助镇长制定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全镇经济社会目标、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
5、协助镇长推进全镇经济工作;解决经济发展和经济运行中的问题。
6、组织推进全镇招商引资工作;解决招商引资和争跑资金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7、组织推进全镇项目建设工作;解决项目引进、建设、推进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8、组织推进全镇工业园区建设;解决设施建设、项目入驻、产业布局、环境治理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9、协助镇长制定重大项目和重要项目安排调整方案。
10、进行经济运行监管调节,促进经济健康运行。
11、协助镇长推进全镇农村经济工作;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12、协助镇长推进全镇社会事业和民生工作,协调城乡建设、社保就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工作。
13、指导政府机关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14、对全镇干部调整、任免提出建议。
15、完成上级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组织委员职权目录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执行镇党代会、党委会决议和决定。
2、参与党委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3、主持全镇组织工作。
4、主持制定全镇组织建设的总体思路、工作要点和推进措施,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5、组织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全镇农村“两委”班子配备调整和企业党建工作。
6、组织推进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全镇党员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等工作。
7、组织推进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全镇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和考核、监督、管理工作。
8、组织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设,指导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9、组织实施干部任免工作,指导全镇村级干部推荐、考察等工作和股级干部的备案审批工作。
10、组织实施干部考核工作,指导全镇干部考核、评议,提出表彰、奖惩建议。
11、指导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选考察工作。
12、指导全镇知识分子、专家咨询服务、老干部和离岗干部工作。
13、指导分管部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14、对全镇干部调整、任免提出建议。
15完成上级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宣传委员职权目录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执行镇党代会、党委会决议和决定。
2、参与党委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3、主持宣传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
4、主持制定宣传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工作要点和推进措施,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5、主持制定统一战线工作的总体思路、工作要点和推进措施,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6、组织推进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理论武装、党员教育、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
7、组织推进宣传舆论工作;指导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对内对外宣传和舆论导向工作。
8、组织推进文化事业发展;指导文化活动、文化市场和文化产品生产工作。
9、组织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文明创建活动、文明生态村和新民居建设工作。
10、组织推进统一战线工作;指导民族、宗教和对台工作。
11、处理民族、宗教工作中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维护民族、宗教稳定。
12、指导国防教育、党外人士工作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
13、指导文化系统和统战系统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14、对干部调整、任免提出建议。
15、完成上级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党政办主任职权目录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镇党代会、党委会决议和决定。
2、参与党委集体领导和决策。
3、主持党政办公室工作,负责机关建设。
4、指导办公室文字资料工作,指导重要文稿起草。
5、指导文件制定和上级文件运转办理工作;审核文件并提出拟办意见。
6、指导办公室会议活动组织工作,安排部署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
7、组织推进督查落实工作;指导重要督办件的督促查办工作。
8、组织推进全镇办公室系统工作;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9、指导通讯、值班、机要、保密、民生工作和信访工作。
10、安排党政主要领导以党委、政府名义参加的会议和活动。
11、协调推进党政主要领导安排的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
12、指导分管部门的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3、对全镇干部调整、任免提出建议。
14、完成上级和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四篇:行政职权和行政职责
行政职权和行政职责
1、负责主持本部门工作,完善公司行政管理体系。适时制定、完善各项行政办公管理规范、督促、检查、反馈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具体措施;
2、对重要档案、文件、资料、办公用品、各类资产、办公软硬环境、员工团队活动等进行规范化管理;
3、提供优质、高效行政、后勤服务,___程度地节约办公资源,降低办公成本,提升办公效益和效率;
4、维护公司品牌形象建设,提升公司公众形象;
5、参与公司绩效管理、考勤、5S管理工作;
6、负责办理公司资质的申报、年审、更新工作,与各行业及资质主管部门保持经常性联络,随时关注行业动态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新规定;
7、协助办理面试接待、会议、培训、公司集体活动组织与安排,节假日慰问等;
8、协助领导做好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9、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行政职权和行政职责21、负责协会秘书处办公室日常行政管理、合同管理、档案管理、客户接待;
2、协助做好会员服务及会员管理工作;协助拓展业务资源和维护合作伙伴关系;
3、负责协__文件起草和管理工作;负责内部管理建章立制、执行监督和绩效评估;
4、组织内部会议和培训活动,协助组织外部会议、培训、考察等活动;
5、能够承担财务工作。负责年检报送;
6、收集和分析相关行业信息及动态,为项目策划及执行策略提供相关依据;
7、参与制定相关活动方案,协助统筹活动筹备及执行工作;
8、完成领导临时分派的其它工作任务。
行政职权和行政职责31、统筹规划部门工作,完善管理体系,并有效执行;
2、控制成本,提高有效使用率;
3、负责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执行与追踪;
4、绩效考评体系的完善,行政制度的落实检查;
5、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行政职权和行政职责41、负责在读学员及家长维护,服务,活动组织
2、负责在读学员续费及扩课
3、负责每月数据统计分析
4、负责校区内部行政工作
6、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事务性工作。
行政职权和行政职责5
执行工作流程体系文件(公司制度)
履行组织管控体系文件(部门岗位职责)
办公室内务管理
行政职权和行政职责61、建立并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包括(招聘、培训、绩效、薪酬及员工发展体系的全面建立),制定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2、负责日常人事管理工作,包括人员招聘培训和员工考勤统计、劳动年检、人事档案等;
3、擅长各类中高端人员的甄选和选拔,完善公司人才的储备和梯队建设。
4、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的全公司工资调整工作,以及因试用、转正、转岗、升降职、退休和奖励带来的个别员工工资变动。
5、负责员工考勤、调休、请假、加班管理与统计,按考核规定具体审定各部门职工月工资、季度、奖金和津贴的发放。
6、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审定劳保、医疗、养老、失业和福利等项目和支出水平,为各有关人员办理相应的手续。
7、细化薪酬福利管理规章,加强检查和监督。
8、负责员工关怀、访谈,维护公司人员关系。
9、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事宜
行政职权和行政职责71、企业文化、政策的宣导落地,总部各类通知、文件和信息的传达。
2、负责招聘组队、考勤监督、人事手续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并协助店长做好团队建设。
3、负责门店形象、员工工作形象及网络照片形象的监督和管理。
4、负责合同、收据和款项的每日检查,负责成交单资料初审和定期上交财务部门,复核所在门店的收入/成本。
5、负责门店管理费、水电费、租赁税费、办公费用、维修费用等的管理,及租金发票的递交等。
6、负责门店证照、资产的管理和维护。
7、负责门店及协助片区、区域会议材料的准备、会议的组织和活动策划。
8、协助店长执行和监督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落地。
9、完成上级在上述职责范围各条款以外的工作安排。
第五篇:徽省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职权目录
徽省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职权目录
发布时间:2007-09-06 点击次数:520
一、行政许可类
1、省局:
(1)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审批、发放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
(2)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审批、发放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3)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审批、发放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
2、市、县级局: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审批、发放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
二、行政处罚类
省局、市级局、县级局:(1)擅自收购烟叶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九条;(2)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六十九条;(3)无证生产烟草制品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
(4)无证生产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项;(5)无证批发烟草制品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6)无证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
(7)无证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项;
(8)销售无标志外国卷烟、专供出口卷烟、没收的非法进口卷烟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国务院函[2000]13号批复《关于严厉打击卷烟走私整顿卷烟市场通告》第二条、第四条、第六条;
(9)超越许可证规定范围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10)未在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进货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11)*无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备注:由工商部门或工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实施。(12)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13)擅自跨省经营烟草专卖品批发业务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14)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烟草制品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
(15)向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
(16)从无证企业购买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17)不按规定存放免税烟草制品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18)免税店经营未加贴专门标志的卷烟、雪茄烟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19)擅自拍卖烟草专卖品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20)强制收购烟草专卖品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第二十九条;
(21)储存、销售无当地烟草专卖防伪标识卷烟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第三十条;(22)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第三十一条;(23)销售走私烟草专卖品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第三十二条;
(24)为走私烟草专卖品或者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提供便利条件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第三十三条;(25)以营利为目的,非法收购卷烟、雪茄烟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第三十四条;(26)非法取得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27)许可证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烟草专卖品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28)使用涂改、伪造、变造的烟草专卖许可证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烟草专卖品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29)不及时办理许可证年检、变更、注销手续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烟草专卖品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
(30)为非法生产卷烟或者销售非法生产的卷烟提供便利条件案的查处 执法依据:《安徽省查处非法生产卷烟规定》第五条。
三、行政强制类 省局、市级局、县级局(1)先行登记保存证据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2)责令暂停烟草专卖零售业务、进行整顿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3)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4)强制检查
执法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四项;(5)封存
执法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五项;(6)扣留
执法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五项;(7)责令关闭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8)责令停止生产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项;(9)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10)责令停止经营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11)责令暂停烟草制品批发业务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12)*责令停止烟草专卖品零售业务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 备注:由工商部门或工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实施;(13)责令停止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14)责令改正 执法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