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永教德20091号
永教德„2009‟1号
关于公布永春县
“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结果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学校:
根据《关于开展永春县“君悦江山杯”“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的通知》(永教德„2008‟19号)和《关于组织参加永春县“我最喜爱的老师” 投票评选活动的通知》(永教德„2008‟33号)文件精神,县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永春县“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经过学生及家长投票、学校推荐、教师投票、评委评审等程序,邹慧明等10名教师获得永春县“我最喜爱的老师”称号,刘丽月等10名教师获得永春县“我最喜爱的老师”提名奖称号。现予以表彰,名单见附件。
邹慧明等教师的先进事迹已刊登在永春教育信息网《永春学校德育之窗》栏目,各校要结合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2007
年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结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结合做好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深入学习宣传邹慧明等同志的先进事迹,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水平,提高教书育人能力。全县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坚定信念、恪尽职守、奋发有为、无私奉献,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自觉地肩负起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时代重任,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而努力奋斗,为建设海峡西岸现代生态工贸旅游县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永春县“我最喜爱的老师”及提名奖获得者名单
中共永春县委教育工委
永 春 县 教 育 局
2009年1月8日
抄送:市委教育工委宣传科、市教育局德育科,县委宣传部、县人大教科文卫与华侨工委、县政协文教卫体委、县教育督导室、县教师进修学校,县有关领导,存档(2)。
附件:
永春县 “我最喜爱的老师”名单
姓名
小学(含幼儿园)
桃城中心 邹慧明
五里街中心 尤一梅 实验小学 邱伟民
仓满幼儿园 刘丽菊 石鼓中心 颜彩燕
中学
崇贤中学 林枫
华侨中学 李昭明
一中 余丹田
华侨中学 刘丽珍
五中 李永进
单位
永春县 “我最喜爱的老师”提名奖名单
单位 姓名
小学
达埔中心
蓬壶中心
桃城中心
达埔中心 刘丽月 苏祖生 刘少华 陈月珍
中学
二中
三中
吾峰中学
玉斗中学
坑仔口中学
呈祥中学陈雪茹 林程锦 黄锦锋 李盛山 官乃宗 黄奇德
第二篇:永食药监[2009]1号
永食药监[2009]1号
关于转发《金华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零售企业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药品经营企业:
现将•金华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零售企业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二月三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综合办公室 2009年2月4日印发 金华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零售企业换发
《药品经营许可证》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坚持“五个监管”、奋力打造“三区”,坚持依法行政、高效务实、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工作。通过换证,完善药品经营许可制度,进一步鼓励和引导药品零售连锁经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强化企业第一责任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二、换证范围
全市范围内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零售企业(包括零售连锁门店、单体药店、批发企业下属药店),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组织实施
金华市局全面负责全市范围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零售企业的换证工作,具体负责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及市本级药品零售企业的换证工作。婺城、金东分局受市局委托,协助参与市本级药品零售企业换证工作。各县(市)局受市局委托负责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的换证工作。
四、现场检查标准及条件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换证检查标准参照•浙江省药品批发企业现场检查标准‣(浙食药监市„2008‟8号)、•浙江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验收实施标准‣(浙食药监市„2004‟25号)。药品零售企业现场检查标准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6号)第十九条、•浙江省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浙食药监市„2004‟25号)、市局•关于印发申办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一次性告知内容的通知‣(金食药监市„2008‟107号)、•转发国家局关于加强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凭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金食药监市„2008‟127号)等规定制定。具体详见附件1。
五、换证程序
(一)申请
县(市)药品零售企业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换证,并向行政审批受理窗口提交材料。„一式两份,所在地县(市)局一份,市局一份。‟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及市本级药品零售企业向市局申请换证,并向市局行政审批受理点提交材料,并进入省局行政审批网站申报。所提交材料包括:
1.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换证申请表(见附件2)或药品零售企业换证申请表(见附件3);
2.需要提交的材料、证件见申请表中所附的说明。3.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市局行政审批受理点和各县(市)局行政审批受理点具体受理换证申请。受理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当场发给•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
(三)审查
1.市局、各县(市)局对受理的材料进行合法性、完整性审查。换证不实行全面现场审查,采取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审查。
2.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必须进行现场审查,对其他企业采取随机抽查。必要时市局对县(市)局换证审查情况进行抽查。
(1)资料审查中有重大疑点、自查报告形式简单无实质内容或与事实不相符、提交虚假材料的企业;
(2)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到位的企业;(3)有举报情况的企业;
(4)上信用等级评定为警示以下等级(含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三个等级)的企业;
(5)通过复认证时间超过6个月以上的单体药店。3.按照“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受理的县(市)局实施换证现场检查,市局对全市换证检查情况进行抽查。换证现场检查时,应填写•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换证现场审查表‣(附件4)或•药品零售企业换证现场检查情况记录表‣(附件5)。
(四)公示和发证
对经审查符合换证条件的企业,其有关换证情况在我局政务网站上进行公示,供企业和公众查阅。受理点收回原证,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到受理点领取新证。不符合条件的,可限期3个月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换证,注销原•药品经营许可证‣。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暂缓换证:
1、因违法违规经营,已经被药品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2、经审查不符合换证条件需要限期整改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换证。
1、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换证申请的;
2、不符合换证条件经限期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
3、已终止经营药品或者关闭的。
4、审查发现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规定情形的。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换证工作,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严格办事程序,将换证工作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和单体药店的GSP复认证工作相结合,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换证工作有序开展。
2、严把换证准入关。换证工作是对药品经营企业继续从事药品经营的再准入审查,是对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的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各县(市)局要严格按照换证工作方案进行审查,统筹安排,确保换证工作顺利实施,防止换证审查工作走过场。市局在换证抽查中发现有不按标准予以换证的,收回换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3、完善企业数据库。市、县两级药监部门要互相配合,及时将换证企业名单及有关许可内容建立数据库,使换证前后企业的档案资料齐全,并妥善保管收回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4、加强对连锁总部的监督引导。市、县两级药监部门要对连锁总部加强诚信自律引导,监督企业做好自查,若发现连锁总部在门店自查中有弄虚作假、瞒报虚报行为,将在对连锁总部的诚信考核、行政许可等方面予以处理。
附件:
1、金华市药品零售企业现场检查标准
2、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换证申请表
3、药品零售企业换证申请表
4、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换证现场审查表
5、金华市药品零售企业现场检查情况记录表
第三篇:永职院字[2008]1号
永职院字[2008]1号
关于报送2007年工作总结及2008年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院属各学校:
2007年已经结束,为及时总结本学院各项工作,科学安排明年的工作,现就报送2007年工作总结及2008年工作要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的工作情况,要根据年初确定的工作要点或工作目标,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重点反映2007年取得的成绩及主要工作经验,并提供相关的案例、数据及同比增长百分比等。同时,要客观反映出2007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或建议。
二、2008年是学院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迎评促建、全面发展的重要一年。各单位要参照学院2008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认真制定本单位工作要点,并结合工作要点,制订2007~2008学第二学期行事历。在研究制定2008年工作要点时,要根据十七大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紧扣各自的工作职责。工作要点要思路清晰、目标具体、重点突出。既要体现创新和突破,又要切实可行,有必要的目标数据,并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和阶段性工作安排。
三、总结和工作要点全文应不少于800字,格式要规范。标题统一为“2007年工作总结”或“2008年工作要点”(黑体二号字居中),下列部门(单位)名称(仿宋体三号字居中),正文使用仿宋体三号字,结尾标明成文日期,加盖部门(单位)印章。
四、各单位要在2008年1月20日前,将2007年工作总结、2008年工作要点和关于2008年工作要点的修改意见交院办公室,同时,将相应的电子文档发至办公室电子信箱(bangongshi2856@sina.com)。
附件: 永城职业学院2008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
二○○八年一月六日
主题词:工作 总结 要点 报送 通知
永城职业学院办公室 2008年1月6日印发
心得体会,相关部门要适时召开座谈会进行研讨,交流贯彻十七大精神的思路和措施。
5.党委组宣部、各党支部、学生处、学工部、团委、学生会等部门要充分利用板报、标语、宣传栏、广播站、网站等载体,广泛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使全体师生明确十七大的重大意义和任务,营造一个浓厚的学习舆论氛围。
6.狠抓落实,注重实效,确保学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要把贯彻十七大精神与构建和谐校园、教育教学改革、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工程紧密结合,实现学院科学发展、平稳发展的奋斗目标。
二、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调动党员干部和全院师生工作、学习的积极性
1.召开教职工大会,进一步明确学院办学指导思想、发展战略、奋斗目标和学校定位、办学特色等重大问题,动员广大共产党员、师生员工为“迎评促建”和学院又好又快发展勤奋工作、努力奋斗。
2.加强院级领导班子建设,发挥党委政治核心、领导核心和团结核心作用。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和管理,开展中层干部培训活动,提高思想水平和领导能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监督约束机制。
3.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全体党员和全院师生头脑。发挥院内新闻媒体作用,开
字方针为目标,全方位推进学院各项工作,确保评估取得优良成绩。
1.2009年上半年学院要接受评估。评估作为学院全局性的工作,全院师生责无旁贷,务必高度重视。要全面贯彻和落实“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20字方针,认真对照评估指标体系,规范和细化内部管理,要以决战用我,用我必胜的信心和决心确保评估合格。
2.落实责任,做细做实评估各项工作。评估涉及的责任部门必须对照评建办公室的目标责任书,细划责任,指定专人做细做实评估各项工作。
3.查漏补缺,重在建设。评估涉及的责任部门要以评估指标为依据,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要求,对照软硬条件指标,逐项查漏补缺,用评估标准规范教学、科研、管理日常工作,评估标准就是工作标准,产生出的材料就是迎评促建材料。
4.立足学院实际,以勤俭为前提,凡涉及评估所需的物质采购和经费开支的项目要尽早、提前提出详细数据资料按程序报批。
5.评建办公室要会同、指导评估涉及的责任部门做好评估指标体系中各种文字资料(纸质、电子)、表格等的收集、整理、归类和分析工作。
6.落实学院定位,培育办学特色。宣传贯彻学院发展定位,5.大力推进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的融合。把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体现在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臵上,采取切实措施促进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的融合渗透。
6.建设重点专业,扶持特色专业。重视现有专业建设,办出活力和特色。根据学院重点专业建设意见,遴选和建设院级重点专业。根据社会需求和招生情况,积极稳妥申办新的专业。
7.切实抓好教学常规管理,严肃教学纪律,强化日常检查,及时通报,从严处理,抓好教风、学风建设。
8、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正确引导学生学会学习,自觉学习,抓好学风建设。
五、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优化师资队伍结构
1.落实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根据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制订新学人才引进计划。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队伍质量。积极引进高层次、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和新办专业急需人才,改善师资结构。积极培育和引进“双师型”高水平教师,落实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要求。
3.实施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遴选与培养方案,营造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
4.修订和落实教师继续教育相关制度,为提高教师学历、学位和业务水平提供政策保证和资金支持。
5.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营造浓厚氛围,采取有效措施,把师德建设落到实处,提高教师
特点,发扬勤于工作、乐于奉献、脚踏实地、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满腔热情地、耐心细致地做好学生管理、服务、教育工作。发挥好心理咨询中心的作用,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各相关部门要从文体生活、心理健康、饮食卫生、住宿条件、助学贷款、安全保卫等多方面,提供服务和保障,维护好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好学院的稳定,为学生创造专心学习、健康成长的优良环境。
4.抓好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根据国家教育部门的要求和我院的办学方向,校园文化建设应以建设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为核心,以优化校园文化环境为重点,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导向,弘扬主旋律,突出高品位,加强管理,努力建设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精神动力。一方面要积极开办和利用第二课堂,积极开展校园文化活动,把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起来,寓教育于文化活动之中,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协调发展。以系部为单位,开展争先创优系列活动,培养学生奋发向上勇于争先的进取精神;以共青团、学生会为主要力量,利用现有资源,组织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比赛、学生主题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如各种征文比赛、口语比赛、报告会,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宣传月和奥运知识竞赛,以及足球赛、篮球赛、文艺演出等各种文体活动,给学生搭建多方展示才华的平台,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另一方面,继续加强校园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建
0的联系,采取校企合作、订单培养等形式,努力拓展学生就业渠道。
3.努力抓好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及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学院优势,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系,将培训、技能鉴定、就业指导融为一体。面向社会,全力拓展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及各类培训渠道,力争为地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进步多作贡献。
八、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提高工作效率。
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坚持正确的用人标准,以实践论德才,凭政绩用干部,拓宽选人、用人的视野,进一步优化中层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专业结构,逐步形成一支学习型、研究型、服务型、实干型的管理干部队伍。
2.实施新一轮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行“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借鉴兄弟高校的成功经验,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改革现行人事分配制度,建立向教学一线倾斜、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分配制度。
九、加强后勤保卫工作,创建和谐稳定校园环境
1.后勤工作要坚持以“安全、优质、高效、规范”为主题,以“深化改革、节能降耗、提高服务水平”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效率效益,努力构建节能高效、服务优良的后勤服务保障体系。全面做好学生饮食保障、学生宿舍的管理、水
2学,形成良性竞争,千方百计的提高教学质量,争取在高考和中考中取得好成绩。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永城地方教育的发展贡献力量。
2008年1月6日
第四篇:永创先发[2010]1号
永创先发[2010]1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县
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 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现将《关于在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永新县委 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2010年7月22日
关于在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
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赣创先发[2010]2号)和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吉创先发[2010]3号),现结合我县实际,就全县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学习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以及省委十二届十一、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市委二届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弘扬三湾改编精神,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永新”为主题,紧紧围绕“构建经济核心区,打造经济增长极”的总体思路,坚定不移主攻项目,全力以赴决战“两区”,实现永新经济社会“进位赶超、跨越发展”的目标,坚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其他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
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决战两区、跨越发展”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来谋划和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贯穿活动的始终,通过开展“弘扬三湾改编精神、推进创先争优”主题教育,着力找准工作着力点,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科学发展优势,把党的组织资源转化为科学发展资源,把党的建设成果转化为科学发展成果。
2、坚持分类指导。按照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党员参加、有利于活动取得实效的要求,区别机关、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医院等不同领域和行业基层组织的职责任务,区别在职党员、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等不同群体党员的岗位特点,通盘考虑、系统规划,科学确定鲜明、具体、实在的争创主题,精心设计实践特色突出、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结合实际分类提出具体要求,加强督促检查,落实工作责任,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坚持改革创新。在认真总结、借鉴学习实践活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党建工作规律,尊重党员干部意愿和群众首创精神,不断探索和总结争创活动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着眼长远,着重在加强学习教育制度、完善运行机制、管理机制、保障机制、监督机制等方面下功夫,把有效做法制度化、管用经验长效化。通过制度保障,使争创活动常创常新、充满活力、富有成效。
4、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向群众作出公开承诺;活动情况要向群众及时通报、请群众评议;评选先进要请群众参与推荐,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创先争优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切实让群众亲身感受到争创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要坚持“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妇建”,带动群团组织广泛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三、目标要求
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目标。
1、推动科学发展。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进一步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紧紧围绕“构建经济核心区,打造经济增长极”的总体思路,坚定不移主攻项目,全力以赴决战“两区”战略部署,自觉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在坚定不移地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优化经济结构,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同时,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加强“三农”工作、统筹城乡发展,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新突破上当先锋、作表率。
2、促进社会和谐。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
活动,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发挥基层党组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做好化解工作;发挥党员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工作,理顺情绪,凝聚人心;在重大突发事件和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敢于挺身而出、勇于负责,坚持立场、攻坚克难。
3、服务人民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始终把服务人民群众放在第一位,富民为先、民生为重,紧紧依靠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反映群众意愿,善于团结带领群众致富,切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工作,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4、加强基层组织。坚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思路,大力实施“基层党建十类百点示范工程”,切实抓好乡镇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168”工程建设,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创新,完善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机制,优化组织设置,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推进村干部年轻化步伐,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强化党内关怀机制,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通过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
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
一是领导班子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组织书记党性强,作风正,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人职责。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队伍结构合理,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服务优质高效,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众关系密切。
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宗旨观念强。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广大党员对照上述基本条件进行讨论,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创先争优的具体标准。
四、实施分类指导
全县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都要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
动,在主攻项目、决战“两区”,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起带头作用。各地各单位要精选一批带动效应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为创先争优活动树立比学赶超的榜样,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找差距、促提高。要紧紧围绕“党建创特色,发展上水平”的目标,以“强班子、带队伍、抓载体、促发展”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争创基层党建“井冈红旗”活动,大力实施“基层党建十类百点示范工程”。扎实开展“四强五带六个好”活动,每年选树50名“四强”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100名“五带”共产党员标兵和50个“六个好”模范基层党组织,在“七一”进行命名表彰。各级党组织要确保创先争优活动覆盖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根据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党员岗位特点,明确活动的目标任务,确定具体活动主题,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分类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农村党组织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深化“三级联创”和“三培两带两服务”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乡镇规范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1+3”文件,全面落实“一定三有”政策,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加快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建设;大力实施“基层党建百村十类百点示范工程”,进一步深化“百里党建工作示范带”创建工作;大力实施乡镇规范化建设“五个千”工程,积极开展“乡镇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在村级组织大力推广“五步工作法”,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有事请找我,我为你服务”活动,通过设岗定责、依岗承诺、结对帮扶等形式发挥党员作用,积极组织带领农民发展致富,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社区党组织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借鉴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经验,在社区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并努力构建社区主办、县直帮扶单位和辖区单位大力支持、党员群众共同参与的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着力实现“三有一化”要求,开展好“党旗耀社区,三城同创建”主题实践活动,全面构建以“五化”为目标,以“三心”为重点,以“三项活动”为载体的“五三三”社区党建工作体系。通过开展“党旗映社区、科普进楼宇”示范社区等活动发挥党员作用,努力建设文明和谐社区。
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结合起来,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共识,深化“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和开展“四强”党组织、“四优”共产党员创建活动,完善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制度,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等,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促进企业科学发展。
机关党组织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机关效能年”建设活动的成果,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和“创业服务年”建设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开展以创建班子作风好、队伍素质好、服务质量好、环境面貌好为主要内容的“四好”单位,发挥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继续开
展阳光政务、行风评议、公开承诺等工作。大力开展“千名群众评议百名股长”活动,围绕依法依规办事、工作作风、服务效率、勤政廉政等几方面,采取无记名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社会满意度考评。建立覆盖各级机关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机关。
文化、卫生和中小学校等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围绕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事业发展设计载体,结合各自实际,通过创建课题攻关党员先锋团队,争当德艺双馨党员艺术家、“优秀共产党员〃人民满意的白衣天使”、“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标兵”等活动发挥党员作用,努力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要以“服务企业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服务社会促进和谐”为主题,深入开展以“党组织健全、党组织班子健全、党组织工作制度健全,党组织生活规范、党员教育管理规范、发展党员规范、活动经费规范、活动阵地规范、党建资料规范,创建企业党建品牌”为主要内容的党建示范工程。通过开展立足岗位比奉献等活动,设立党员先锋岗、责任区,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引导和监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
五、扎实推进活动
各基层单位党组织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围绕中心工作设计主题,把广大党员吸引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要紧紧围绕确定的主题,通过以下方式,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1、公开承诺。基层党组织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2、领导点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适时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3、群众评议。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
4、评选表彰。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适时评选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从2010年5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搞好动员的基础上,各基层单位要坚持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切实兑现向群众作出的承诺,建立健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引导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职责,共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掀起创先争优活动高潮。2012年“七一”前,县委召开创先争优活动总结大会,并专项表彰全县“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以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成绩显著的先进基层党委。
六、加强组织领导
1、建立工作机构。县委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组织指导。各级党组织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职责任务,确保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有效推进。
2、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组织负责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结合实际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和宣传部门共同负责、相关部门参与指导的工作机制。乡镇党委要切实担负起本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和指导责任,书记要亲自抓。县委有关部门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参照学习实践活动工作指导的办法,加强对相关领域(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指导。垂直管理单位和条块共管单位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行业、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基层党组织具体负责本地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注重发挥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和大学生“村官”等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作用。各级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都要在基层单位建立联系点。
3、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活动的分类指导,考虑不同地方、部门和单位的不同情况,使活动切合实际、讲求实效。采取听汇报、专题调度、交流研讨、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了解活动进展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活动顺利开展。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有关党组织要及时提出
批评,要求限期整改。
4、搞好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党员电化教育、党建信息网、手机短信平台和信息简报的作用,采取基层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各行各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宣传各行业各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效果。主要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设专栏、专题节目等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各乡镇各单位要通过组织专题文艺演出、巡回报告、张贴标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各乡、镇、场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在本地本单位本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后,要及时报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主题词:党建工作 创先争优活动 实施方案 通知抄报: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中共永新县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2010年7月22日印发
(共印150份)
第五篇:漳教联办[2008]1号
漳州市教育局文件 漳教联办[2008]1号
关于2008年漳州市规范教育收费 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属各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及全省、全市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现就2008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严肃纪律,进一步建立健全治理和预防教育乱收费的体系;坚持学校收费工作透明公开,加强社会监督,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促进教育公正、协调发展,为漳州教育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二、主要任务
1、扎实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
根据省政府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闽政[2006]9号)和《关于免费提供农村义务教育教科书和做好部份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教基[2008]6号)规定,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提供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教科书,农村中小学除收取作业本费和寄宿学生的住宿费外,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各地要切实提高免费教科书资金的使用效益,除可将与国家课程教科书相关的辅助学习资源(如作业本、地理图册、外语磁带等)一并纳入免费教科书采购范围,免费供学生使用外,禁止任何部门和单位在发放免费教科书时另外收费、搭售教辅用书及其他资料,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运行。此外,从2009年春季开学后,全部取消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寄宿学生的住宿费,各地要提前做好准备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取消住宿费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管理,严禁“择校”乱收费
根据《关于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的通知》(闽政办[2008]65号)规定,2008年春季起,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免除学杂费政策,同时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确需寄宿的享受城市低保家庭的学生补助生活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只能收取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对确需寄宿的学生收取住宿费,对符合借读条件的学生收取借读费。同时,对城市中小学服装和社会实践的食宿两项代办费用,学校应按照“即时收取、按时结算、事毕结清、多退少补、不得盈利”的原 则进行处理,严禁强行统一收取,也不得在代办收费中加收其他费用。借读生及其收费管理严格按照《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收借读生工作管理的通知》(闽教综[2004]37号)和《关于县城城关学校招收本县农民工子女入学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闽教综[2006]53号)文件规定执行。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统筹安排就学免收借读费的规定,严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借读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择校生”。
3、规范公办高中收费行为, 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
高中学校收费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4]费149号)规定,收取学费、择校费、代办费和寄宿生住宿费。择校生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工作的通知》(闽价费[2007]291号)规定,实行“三限”政策,择校生的最高收费标准分级核定,其中:一级达标校每生18000元,二级达标校每生12000元,三级达标校每生9000元。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控制在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的30%以下,低于此比例的不得提高。不得在“三限”政策之外以自费、旁听、借读、转学、非计划生等任何名义招收学生。公办高中向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一律不准再收取学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逐步降低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和收费标准,直至全部取消。
4、严禁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
中小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活动,必须纳入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范围,不得以任何名义另行收费,所有教学内容(包括复习)必须全部纳入正常教学过程之中。基础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办收费补习班(凡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 培训、补课严禁收费)。严禁中小学校和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高等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的规定,严禁高等学校及其教职工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高校教职工不得参与社会上组织的各种考研辅导活动和编写考研辅导书籍或资料,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种考研辅导活动。
5、稳定高校和中职学校收费标准,认真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高校和中职学校收费的有关政策,继续保持高校和中职学校学费标准的稳定,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提高或变相提高。要严格执行《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规定,学校要按照物价部门核批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办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不得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严禁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关于“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今后五年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的规定。要继续坚持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巩固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成果,切实加大对高校招生收费工作的监管,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禁体制外招生、冒用学历教育名义招生的乱收费行为。
6、认真做好改制学校清理整顿工作,规范民办学校收费行为 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做好清理整顿改制学校收费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 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规定,采取有力措施,2008年内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工作。经清理规范为公办学校的,要统一执行当地同类公办学校招生收费政策;经清理规范为民办学校的,要严格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审批、登记,执行民办学校招生收费政策。凡未做到“四独立”的改制学校和未取得民办学校资格的学校,一律执行当地同类公办学校的收费政策。各地要加大推进力度,继续做好公办高中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工作。严禁公办学校搞“校中校”、“校中班”和“一校两制”,坚决刹住以改制为名高收费和乱收费歪风。民办学校的收费管理要严格按照《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价[2006]费154号)规定执行。
二、主要措施
做好今年我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要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和纠正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力争年内实现治理形势的根本好转,两年内基本完成专项治理任务,使之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加强宣传,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国务院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等重大决策,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各级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的职能,有计划、有重点做好宣传和指导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制订宣传工作方案,实行量化管理,建立统计上报制度。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向群众广泛宣传有关教育收费的政策、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进展、规范收费的正面典型和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件,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在全社会努力营造有利于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的良好氛围。
2、严格教育收费审批权限,认真开展清理收费文件工作 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严格收费立项、标准审批管理工作,未经国务院同意或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批准,不得擅自设立教育收费项目。要加强对教育收费文件的清理工作,及时废止与现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不相符合的政策规定。清理工作到2008年9月底结束,清理后所保留的收费项目要通过当地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报上级部门。
3、加强学校收费资金的管理
各地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严禁截留和挪用学校收费收入加强学校收费资金管理的通知》(财综„2003‟94号)的规定,健全财务制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任何单位部门截留、平调、挪用学校收费收入,严禁公用经费用于发放教师工资、奖金、班主任津贴、偿还债务、组织教职工旅游、开支各类乱摊派和乱罚款等。要建立健全学校经费收入及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及审计公告制度,完善学校经费收入使用情况定期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照《关于违反教育收费管理政策法规行为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闽政办[2005]34号)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各地各校要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编制教育收费公开目录,明确教育收费公开操作规程、载体、方式、时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新闻媒体上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进行公告,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务公开栏、公示墙或校园网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工作的透明度。收费政策变更时,要及时更新公示。
5、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 进一步加强对教辅材料编写、出版、发行和印制活动的管理,严禁中小学校擅自编印、向学生统一征订中小学教辅材料。教辅材料的审读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06]48号)执行,审读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供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将教辅材料纳入《教学用书目录》、印发教辅材料《推荐目录》、搭售教辅材料以及强迫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6、加强高中阶段和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管理 各地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本地情况,制定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逐步建立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长效机制。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不得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严禁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也不得在代办收费中加收其他费用。学校对代办项目收费必须遵循“即时收取、多退少补、不得盈利、据实结算”的原则,单独立账,按学期进行结算,并向学生公布结算结果。
7、深入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活动
各地要进一步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在巩固去年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加强宣传、交流好的做法和经验,继续推进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计划进程,做好对照、自查、申报等项工作,积极争创省级示范县(市、区)。按照原定计划,今年龙海、华安、长泰、云霄要完成创建规范县(市、区)达标工作,其它未达标的县(市、区)要在2009年之前全部完成创建达标。
8、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
各地要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减轻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压力。各地要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加快学校布局调整,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改造,积极探索 农村学校教师补充新机制,促进区域内教师均衡配置,试行重点高中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校,使初中校的生源进一步均衡化,尽快缩小区域校际间办学条件的差距。
9、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 要将落实在全国农村免除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学杂费以及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工作作为检查重点,确保财政投入资金安全有效。建立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督导工作的限期整改、结果公报和问责奖惩等制度。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合格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报告制度和公报制度。要严肃纪律,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涉及教育乱收费的案件,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不但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要继续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坚持春秋两季开学后教育收费情况检查制度,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要坚持检查通报、反馈制度。
漳州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代)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教育 收费 意见
抄送: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漳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5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