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免责协议
自驾游行车安全协议
为了进一步规范自驾游活动,丰富车友们的业余生活,使每一个参与者的权利、义务、责任得到明确,请参与者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凡参与者均示为认同并自愿遵守本协议内容。
一、由于活动为自愿参加的性质,一但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将不承担事故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活动的组织者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自驾游活动也存在了很多不可预见的危险,道路行驶、自然灾害等等许多非人为的因素,均有可能造成对自己生命财产的伤害和损失。参与者应当积极主动的购买保险,降低损失。一旦发生事故和人身伤害,由保险公司和自己负责赔偿,不牵扯参与活动的组织者和其他人员;
三、自驾游活动都应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一切因参加活动者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加活动者自行独立承担;
四、自驾游活动的车辆、设施以及有关装备属于参加者自己所有,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责任也由自己承担;
五、所有自驾游活动的参与者应发扬团结互助、助人为乐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给予他人便利和帮助。但任何便利和帮助的给予并不构成法律上的义务,更不构成对其他参与者损失或责任在法律上分担的根据;
六、自驾游活动会有潜在的危险性,参加者对自己的行为安全负责。凡参加者年满18岁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满18周岁的,由其活动时的监护人负责其全部行为安全。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组织和参与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参加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她)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组织者和参与者同样不承担;
七、所有参与者对此次自驾游活动的参与都是完全自愿的,参与者事先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关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自签名之时表示该约定生效到活动结束自动失效。
八、参加活动者签名确认,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九、其它约定
1)、不得超越领路车(头车),不得落后于垫后车(尾车)。(两不)
2)、要以前车为跟车目标并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要传递前车发出的转向、警示灯信号。(两要)
3)、行车途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十、免责声明:自驾游活动具有一定风险,活动组织者有尽力保障参与者安全的义务,但没有必然的责任。驾驶或乘坐汽车,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参加人员应对自己行为负全责,活动组织者和参加人员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注:本次活动的时间为 2011年6月25日
参 与 者:
年月日
第二篇:免责协议
装修免责协议
物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甲方):长春益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购房人(以下简称乙方):益田御水丹堤
区
栋
单元
室,面积:
平方米
业主:
电话:
根据乙方签订的《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内容的相关规定,乙方因违反《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签订本《装修免责协议》,各自依照协议约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第三篇:免责协议
免责协议书
为了进一步规范出游活动,丰富业余生活,使每一个出游参与者的权利、义务、责任得到明确,请参与者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凡参加者均示为认同并自愿遵守本协议内容。
一、XX骑行俱乐部是一个非注册、非经营性的民间组织,该组织服装由XX公司无偿提供,并给予一定的经费赞助,其组织本身与品越公司不存在任何隶属关系;
二、品越骑行俱乐部没有专职的工作人员,每次出游活动的发起、联系、组织都是自发自愿性质,在参与者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上组成的;
三、由于活动为自由组合性质,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将不承担事故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由侵权人对此承担完全赔偿。活动的组织者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四、出游一切活动的车辆、设施以及有关装备属于参加者自己所有,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自己承担;
五、出游活动存在很多不可预见的危险因素,如道路交通安全、骑行技术、自身身体健康、自然灾害等,均有可能造成对自己生命财产的伤害和损失。参加者应当积极主动的购买保险,以降低损失。如因个人身体素质的原因致身体健康出现问题,亦同上述条款。
六、出游一切活动都应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一切因参加活动者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加活动者自行独立承担。
七、所有出游活动的参与者应发扬团结互助、助人为乐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给予他人便利和帮助。但任何便利和帮助的给予并不构成法律上的义务,更不构成对其他参与者损失或责任在法律上分担的根据;
八、代他(她)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组织者和参与者同样不予承担;
九、出游活动的参加者对自己的行为和安全负责。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年满18周岁),所有参与者均应该详细提供自己真实的姓名及年龄,并确定自己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外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民事义务,凡未如实提供上述信息者,活动一经加入。均视为认同上述条款并遵照执行。
十、所有参与者对出游活动的参与都是完全自愿的,参与者事先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关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自签名之时该约定生效。
十一、1/2 所有参加活动者签名确认,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免责协议书
会签页…………………………………………………………………………………………………..2/2
第四篇:声明及免责协议
附件四:
声明及免责协议
我在向中国登山协会提交报名表格之前,已阅读并理解了下面这些条款:
关于攀岩和户外活动的风险,放弃权利和免除责任
对于中国登山协会,它的合伙人、员工、志愿者,参加者和与它合作或在任何程度上代表它活动的所有其他个人或实体所提供的服务,我,__________________(正楷签字),同意按下述方式放弃权利,免除有关方责任、以及放弃向中国登山协会要求赔偿的民事权利:
1、本次活动所涉及的风险。我知道攀岩和户外活动具有已知的和不能预见到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导致我人身、财产和/或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上的损失。
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在培训场地和交通旅行中的危险和滑脱或坠落;被落下的石头或其他从上方落下的物体击中;攀岩和户外活动器械的错误使用;天气改变等自然力;天气带来的危险,包括中暑等;自身身体状况;伴随着这项活动本身的生理反应;个人装备和物品的坏损或丢失等。其他危险可能包括在没有医疗急救设备的偏远地区生病或遇到事故。我了解这里对风险的描述是不完全的并且其他没有预计到的内在风险可能存在。
2、我承诺放弃的民事权利。我明确同意和承诺将接受和承担这项活动所存在的所有风险。我对此项活动的参与完全
是自愿的。
我因此自愿放弃有关民事权利,不对中国登山协会要求索赔,并且同意不对中国登山协会提出任何与使用中国登山协会的器械或装备相关的索赔和诉讼。
3、我承诺自己承担的保险。我保证自己承担保险来避免在活动参与过程中所造成的伤害或损失等风险,我同意自己
负担有关的保险费用。
4、我所了解的其他服务提供者。我了解中国登山协会同其他服务提供者签订合同来为这次活动提供运输、旅行等服
务。我了解对于这次活动提供服务的任何其他服务提供者的活动中国登山协会不承担民事责任。
5、提示。我有充足的时间阅读并且理解这份文件的全文,我同意接受这些条款的约束。
参加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如遇紧急情况,请联系: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二○○六年十一月
第五篇:债务免责协议
债务免责协议
篇一:公司债权债务承担协议书范本
公司债权债务承担协议书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方是原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0%的股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持有的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也由乙方指定人员担任。为明确股权转让前后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问题,双方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在 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前(以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为界)产生的债权由甲方享有和追偿,债务由甲方承担。
二、在 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后(以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为界)产生的债权由乙方享有和追偿,债务由乙方承担。
三、属甲方享有的债权,甲方可委托乙方以 公司名义追偿,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属甲方承担的债务,若在股权转让后由 公司或乙方代为承担的,乙方有权以自己名义向甲方追偿。
四、在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甲方应将 公司的公章、财务印章、银行开户卡、银行开户许可证、代码证及数字证书、国税证登记正副本原件、地税登记证正副本原件、(乙方变更银行账户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原法定代表人私章方便办理账户之用)等移交给乙方保管和使用; 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不得代表公司签署任何债权债务文件。
五、若股权转让未完成的,则本协议终止。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篇二:公司转让免责 协议
公司转让免责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XXXXXXXXXX公司转让给乙方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1、甲方保证其在对乙方受让前XXXXXXXXXX公司拥有的完整的所有股权。如乙方受让后,出现以前形成的股权纠纷,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甲方保证不存在任何的欠账,不存在任何的担保。如果乙方受让之后,出现以前的欠帐、担保所形成的纠纷,均与乙方无关,甲方须对之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以 元人民币接受甲方所拥有的XXXXXXXXXX公司全部股份。
4、乙方受让后,XXXXXXXXXX公司所形成的任何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均与甲方无关。
5、甲方须配合乙方做好工商、税务局关系,确保公司顺利过渡。
6、甲方公司在乙方2014年 月 日受让前在工商、税务有欠款或未缴纳的税款由甲方自行承担。
10、任何一方如有违约,受损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由法院依法裁决。
11、协议(约定)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篇三:免责债务承担的效力有哪些
免责债务承担的效力
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取代债务人的地位而承担全部债务,使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它分为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和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二种方式。免责债务承担的效力如何呢?以下是具体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第三人承受移转的债务,对债权人负有给付义务。
债务全部移转于第三人时,原债务人脱离债务关系,第三人承受原债务人地位,债权人可就全部债务要求第三人履行。第三人不履行、履行不完全时承担违约责任。债务部分移转与第三人时,第三人仅就部分债务负责,原债务人对未移转的部分债务仍须负责。两个债务各自独立,债权人应就不同债务分别主张之,不能混淆。《建议稿》第156条规定:“ 移转债务应当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可定相当的期限催告债权人是否同意。催告期满债权人未作答复的,视为债权人拒绝同意”。第158条规定:“债务部分移转的,债务人和承担债务的第三人对债权人负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与第三人不负连带责任的除外”。
两个条文之间存在冲突,第156条规定从字面理解应属传统民法上的债务人与第三人债务承担协议,以债权人的同意为要件,属于免责的债务承担范畴。而第158条规定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与第三人负连带责任,属于传统民法上的并存债务承担,而并存债务承担的成立生效无须债权人同意。换言之,债务人与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只会更加有利于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对其并无损害,自无须符合156条规定中须债权人同意这一要件。故笔者认为,为与156条相和谐,158 条规定正应相反即债务部分移转时,第三人单独对移转的部分债务负责,债权人与债务人、第三人有特殊约定的除外。(二)债务所附之抗辩权移转于第三人。
因债务承担系第三人承受原债务人的债务,而并非新债务设定,债的同一性并不丧失,故原债务的抗辩权自然移转于第三人。第三人可以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时效抗辩、期限利益抗辩等对抗债权人的履行请求。《建议稿》第159条规定“依据本法总则编第133条、第134条、第135条、第136条的规定享有撤销权的债务人,将自己承担的债务全部或者部分移转于第三人承担的,由承担该债务的第三人享有该撤销权。”
基于债务同一性,债务移转于第三人承担的,时效仍继续进行。但债务人就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进行移转的,债务承担人可否以时效经过进行抗辩?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债务承担中债务的同一性并没有丧失,债务承担人可以主张时效抗辩,我国合同法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依据合同法第85条似乎可做同样理解。
另一种认为,债务人将诉讼时效经过的债务移转,应视为对债务的承认,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债务承担人不能主张时效抗辩,《建议稿》第160条亦采此种意见。笔者同意后一种观点,在债权人与第三人协议移转已过诉讼时效债务的债务承担中,自不生诉讼时效从新计算问题,第三人可以时效经过抗辩。在债务人与第三人协议移转诉讼时效已经过债务的债务承担中,经债权人同意,发生债务承担的效力,此种情况下,应视为债务人对债务的承认,诉讼时效自债务承担生效时从新计算。因虽然原债务已成自然债务,丧失强制执行力,但实体债权仍
然存在,债权人仍有可能实现债权,如主张抵销。而发生债务承担以后,盖此时如允许债务承担人以时效经过抗辩,则对债权人的保护不利。
第三人可以就移转于自己的债务同债权人对于自己的债务进行抵销,但不能主张同债权人对于原债务人所负的债务进行抵销。免责的债务承担系相对无因行为,第三人不能以债务承担的原因行为对抗债权人。原因行为无效、被撤销不影响债务承担的效力,债务人也不能以没有得到因承担债务而获得的对价给付而拒绝履行债务。《建议稿》第162条已做出相应规定。
(三)附属于所移转债务的从债务亦由第三人承担。
我国合同法第86条规定“债务人移转合同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从债务从属于主债务如利息债务、违约金债务,主债务发生移转按理从债务亦由第三人承担,但当事人如果有从债务不移转的特别约定,应尊重当事人意志自由,认定为有效。因此对于上述法条中的“应当”二字不能教条式理解,当事人的约定可以排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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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诉讼时效 本文系华律网收集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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