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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教进程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教进程



第一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教进程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教进程

近年来,山东省教育系统认真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围绕“平安山东”、“文明山东”建设,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探索法制教育的途径与方法,有效地提高了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和中小学生的法制意识。经过各级、各类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全省教育系统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广大教师、学生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行政、科学执法蔚然成风,依法治校工作得到落实,“平安校园”建设扎实推进,教育系统违法犯罪现象明显减少,有力地保障了全省教育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其主要做法是:

一、统一领导部署,注重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多年来,山东省教育系统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工作重点统一安排部署。2001年,制定印发了《全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明确了教育系统“四五”普法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和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普法工作列入“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普遍实施“一把手”工程,成立了由教育局“一把手”挂帅,党、政、工、妇、团、普法办等机构负责人组成的法制教育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和检查指导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形成了“领导有力、职责明晰、分工协作、规范有序、上下联动、多方配合、协调运行、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各地普遍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工作目标和考核范围,全省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和教职员工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宣传法律法规,涌现出了一大批教育普法先进典型。

二、坚持分类指导,注重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在教育对象方面,重点开展了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以及教育系统公务员和学校管理者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工作。从2002年到现在,对全省教育系统公务员、高等院校法制机构负责人和重点中学校长开展了5期法制集中培训,培训人数达到1000多人。各市也都相应开展了不同层次、不同形式、不同规模的普法培训。在教育内容方面,对教育行政干部,重点抓好《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和其它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教育行政干部的法律素质,增强其依法行政能力;对广大教师,重点抓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专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引导广大教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爱岗敬业和为学生、家长服务的观念;对青少年学生,重点抓好《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使青少年学生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增强其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在教育形式方面,对教育系统公务员和广大教师以学习培训为主,通过举办法律法规考试考核和知识竞赛等方式进行督促检验。2004年底组织了教职员工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合格率达到100。对青少年学生,坚持以课堂教育为主渠道,把学生法制教育作为加强和改进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由专兼职教师根据课程标准和教学要求,有计划地对在校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制教育,努力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在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教育的同时,各地、各单位还积极探索法制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建立校外法制教育基地,经常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省约90的学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其中,济南、青岛、淄博、枣庄、日照等地聘请率达到100,保证了法制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三、不断创新载体,注重法制宣传教育的多样性

按照教育部普法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2004年5月,山东省教育系统与山东省司法厅、省综治办、团省委等四部门联合组织了全省中小学教师法律法规知识电视大奖赛。进一步营造了广大教师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有效地推动了广大教职员工学法的积极性,取得了良好效果。

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各地、各单位在充分发挥学校课堂法制教育主渠道的同时,积极探索法制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不断创新载体,使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更加生动活泼,易于接受。各地、各学校充分利用主题班(团)会、宣传栏、校园广播电视、互联网络等多种途径,积极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平安校园”建设。青岛市开展了“律师送法进校园”活动,组建了“颐中青少年法制教育团”,由律师担任法制辅导员,结合当地实际和案例,有针对性地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枣庄市举办了全市中学生模拟法庭电视大奖赛,吸引了众多学生参加。烟台市开展了“千名教师访万家”、“学生带法进家”活动,并建立了5292所“家长学校”、46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潍坊市开展了青少年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系列活动,有近60万名学生参加了“法制演讲、法制展览、法律知识竞赛、百题进万家”等活动。德州市开展了“学校普法月、教职工学法日”活动。济宁市连续多年在全市2000多所大中小学开展“遵纪守法光荣校”评选活

动。威海市在中小学全面推行了法制教育学时制,每年组织应届毕业生集中进行为期1个月的法制教育,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发给毕业证书。日照市组织政法干警赴学校作法制巡回报告,组织开展“模拟法庭、法制绘画比赛、法制小品表演、法制辩论会、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聊城市集中培训了法制副校长,开展了学生学法用法演讲比赛,举办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图片展

览。日照市东港区以争创“法制校园”活动为载体,围绕“依法施教、依法育人、依法管理”三个环节,建立法制长廊,开展学校法制教育和依法治理活动,形成了“校长依法管理、教师依法施教、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另外,淄博市临淄区的“点园式”法制教育工作法,济南市五十六中的“法制系列教育”,东平县的“六化三结合”方式,高唐县、宁阳县等地组织学生开展的告别“三室一厅”签名活动,枣庄市市中区开展的“十个一”活动,莱芜市建立的法制学校,齐鲁石化公司子弟学校邀请监察人员参与依法治校的检查监督等形式,都为依法治校工作创造了新的形式和载体。

为检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效果,进一步推动青少年学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法律素质,2004年5月,省教育系统与省司法厅、省综治办和团省委联合组织了全省中小学生法律法规知识电视大奖赛。比赛中,小选手们法律知识基础扎实,反应敏捷,展现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经过激烈角逐,有6支代表队分获一、二、三等奖,大奖赛取得了圆满成功。

通过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广大教师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制观念不断提高,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逐步养成,各种违法违纪现象明显减少。威海市连续14年、济南市天桥区连续13年、日照市东港区连续10年无在校生刑事犯罪案件。高唐县青少年违法犯罪率一直控制在万分之零点五以下。在层层组织开展的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中,由于法制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学校行政干部和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各学校普遍重视和积极推行依法治校,共有63所学校被评为省级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并从中遴选出9所学校推荐为全国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第二篇: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教五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

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教五年工作规划

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总体目标,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工作,提高法制管理水平,为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营造更好的法制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抓好宪法和基本法律制度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基本原则,进一步增强师生宪法意识,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维护宪法权威。

(二)深入学习宣传教育法律法规,提高办学水平;宣传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的法律法规,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学习宣传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学习宣传维权、人民调解的法律法规,依法化解校园矛盾纠纷。积极学习掌握教育政策,提高教职工政策理论水平,全面提高规范化办学水平。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文化活动,每学期组织师生举办一次法治文化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与师生文化生活相结合,增强法制观念和法治文化的渗透力。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移动多媒体等现代传媒手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途径,建设法制文化长廊、法治文化橱窗等法治文化宣传基地,争创校园法治文化示范学校。

三、工作措施

1、深入开展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教师学法用法活动,发挥学校领导和党员教师学法用法的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教师集体学法用法的制度。根据学校实际,具体安排相应的时间、地点,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教师集体学习有关法律知识,每学期不少于两次。重点学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素质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深入开展教职员工学法用法的教育活动,增强教职员工学法用法的主动性。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提高全体教职员工的法律知识水平。收集《民法通则》《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校园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要求教师重点学习。并将上述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到学校法治学习的内容中,集中学习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同样要求做好学习记录,写一篇法制学习心得,上交学校归档。做到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强化广大教职员工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的观念,权利和义务对等的观念,从而更加自觉地履行教书育人的法律义务,更加有效地行使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事务的权利,当好主人翁。

3、切实提高全体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学生要完成列入教学计划的法律课程学习任务,特别要学好《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国家和省、市禁毒禁赌条例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法制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4、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两课” 作用,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使法律法规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展现在课堂上,让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其中。班会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学生宣传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在联系广大师生员工方面的优势,依靠他们来调动各自所联系群体的积极性,形成全员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生动活泼的局面。

5、加强校园法制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校广播站、校报、橱窗、黑板报等宣传教育方面的作用,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举办法制图片展览;参观法制教育基地;办好法制专栏或专题节目,从而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努力探索和开辟普法工作新渠道。强化建立社区、派出所、学校和家庭“四位一体”的普法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性,营造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

6、扩大普法渠道,健全教育机制。充分调动教师、家长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引导教师自觉做法律知识的宣传员,向家长、社会宣传知法、守法的重要性。同时利用家长会向家长宣传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坚决抵制违法行为和现象,争取家长、社会力量,增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力度。并认真学习、宣传执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学生依法保护自己的意识。

7、学校将进一步完善教师申诉制度及操作程序,保证教职工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利通过适当的途径进行申诉。设立学生申诉制度。通过设立申诉制度,对申诉人和被申诉人、申诉的范围、受理申诉的机构、申诉的程序做出具体明确规定,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8、为确保我校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学校总务处管理人员,坚持每天对校园及周边进行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尽量做到防范于未然。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目标责任制、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防火、防盗及各项预防措施。

9、坚持校领导和中层干部值日制度,检查、督促。坚决杜绝一切违法、违纪行为及安全事故在校园发生,并认真做好每天的值班纪录。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学校切实把普法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充实“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一支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班子成员、年级组长、政治教师等人员组成的素质较高的普法宣传队伍。积极建立学校与家庭、社区合作的新机制。主动与司法、公安、综合治理机构、共青团组织加强沟通,利用各方面的资源和优势,共同做好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加强校园及其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力度,保证学生学习、生活环境的和谐、安全、健康,减少各种社会不良因素对学生的负面影响。

第三篇:依法治教

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增强我校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依法治教的能力和水平,推进依法治校进程,我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法制建设的意见》及县教体局提出的加强校园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工作中不断加强依法治教规范性。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立足于全面加强师生民主法制建设的客观需要,坚持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将学校管理与发展全面纳入法制轨道,在全校师生中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学习,进一步提高师生的法律素质,充分发挥普法在依法治校工作中的基础作用,促进学校向法制化管理方向发展和各项工作的健康顺利地完成。

二、工作任务

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和学校工作中心,继续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涉及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的国家基本法律以及师生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依法保障校园稳定的法律法规,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对象与内容

全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都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

四、工作规划

1、切实加强对依法治教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法制副校长和副校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师生员工一齐抓”的工作格局。确保了依法治教工作的贯彻落实。

2、制定了工作计划,把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做到了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有总结。

3、全面提升教职工的法律素质和工作水平作为基本目标,组织学习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照依法治教工作目标和措施,切实把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五、工作的展开

1、依法治教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一年中,领导小组专门研究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工作达3次,完善了工作目标的制订及相关措施,有针对性地以多种形式开展青少年学生道德和法制教育、纪律安全教育活动,确保依法管理校园、师生充分享有自身权力,校内学习风气有了更加良好的转变。

2、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依法治教工作纳入到考核之中,经检查在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中存在严重问题的给予一票否决。

3、学习法律并依照法律法规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每学期都组织教师、学生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采用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的学习各类法律、法规,以及《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主要内容。使师生知法,尤其是关于教师学生权利与义务部分及密切相关内容,学生通过学习能够掌握自己合法权益的有关法律规定。依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依法认定教师资格,做好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道德和法制监督,广泛开展了师德师风学习,使师德师风有了明显好转,不断提高教师的道德水准和法律素质。依法聘任教师,为教师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保障了教师开展教学、科研、参加进修培训等权利,大力推进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采取了多种形式开展教师学历提高工作,对参加学历提高和学科研修的教师给予方便。充分发挥学校党支部、校务委员会、工会的保障和监督作用,增强民主决策意识,提高科学决策水乎,保障教师通过校内民主机制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依法制订教职工的请假制度和考勤制度,完善了的教职工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制度。依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规定向学生无乱收费行为;依法治理教师违规补课、乱收费和违规征订学生用书,解决了社会反映较大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了校园安全检查制度和学生伤害等事故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健全了学校各项工作的报告制度,如重大事故责任报告制度以及学生非正常伤亡事故等,几年来,学生犯罪率为零。学校维护学生受教育权,千方百计地解决学生入学和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尊重学生人格,尊重学生人身权利和活动参与权利,保障了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无侮辱、歧视学生现象。

4、依法行政、执法规范。切实转变不适合形势需要的校园管理方式、方法。依据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与程序对学校进行管理,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建立并完善了教育行政执法的公平、公开、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实施教师任用合同制,完善了校务公开制度,各项工作更加透明,并纳入到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开展了学校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强化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5、综合治理,对校门外的交通车辆秩序进行整治,学生上、下学出入校门禁止骑自行车,校门口每日有校领导值班;开学初对校园危房、食品安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行动,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建立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学校没有重大责任安全事故。

6、六五普法,根据全县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实施意见,把普法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大力加强“六五”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教师和学生的法律素质,推进了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的工作进程,促进校园教育的健康发展。

7、法制课适时地开展法制课教育,坚持学科适时渗透法制教育。做到有活动有组织、有时间保障、有教育的深入措施和反馈。

8、法制宣传。骋请法制副校长,每年都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大型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师生的法律意识,提高了自我保护能力。在法制宣传活动中,利用黑板报、主题班会、校园广播等形式广泛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通过法制宣传,使全校的师生掌握了重要教育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进一步明确教育法律规定的各类教育主体权利和义务,营造出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氛围,切实形成“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良好风尚。以上是我校开展“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活动情况的简要汇报。随着落实“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促进校园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给学校内外带来的勃勃生机和活力,我校将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在己取得的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将信心百倍地推进校园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的深入开展。

2014.9.16

第四篇:依法治教

依法治教(依法治教)依法治教,即全部的教育活动都应当符合教育法律的有关规定,所有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在从事各类教育活动时都应当遵守或不违背教育法律的规定和精神。目录

基本解释 依法治教的主体 依法治教的内容 依法治教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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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解释

“依法治教” 英文对照

managing education by law;to manage education according to law;ruling the education according to law;

含义

依法治教,即全部的教育活动都应当符合教育法律的有关规定,所有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在从事各类教育活动时都应当遵守或不违背教育法律的规定和精神。

“ 依法治教” 在学术文献中的解释

1、对依法治教基本内涵的理解所谓依法治教是指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教育事业它既包括国家和国家机关对教育事务的管理也包括学校的内部管理

2、依法治教是指依照法律管理教育事业,学校应当符合国家高等教育发展规划,这其中既包括国家及国家机关对教育事务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以赢利为目的管理,也包括学校的内部管理

3、所谓依法治教,是指依据法律来管理教育,即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上,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无论国外的法律还是我国的法律,均对保证人的条件作出了规定

4、依法治教是指通过法律的调整使教育管理和教育,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依法治活动向规范化、制度化及科学化的方向发展

依法治教的主体

依法治教的主体,就是参与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能够成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有:(1)各级权力机关,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它们有权制定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听取政府有关教育工作的报告,审议有关教育经费的预算和决算;对政府的教育工作提出质询;检查、监督教育法的实施情况。(2)各级行政机关,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它们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行使自己的管理职权,履行自己的管理责任,依法行使教育管理职能。(3)各级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即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其中,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有关教育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察监督。

(4)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有关机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依法进行学校管理。(5)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依法参与教育事业的管理和监督。依法治教的内容

依法治教的内容,主要包括教育立法、教育普法、教育执法、教育司法、教育守法、教育法律监督、教育法律救济等方面。其中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是依法治教的核心体现。教育立法就是教育法的制定,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其法定职权制定(修改和废止)教育规范性文件的活动。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有权制定教育法律;国务院作为最高行政机关有权制定教育行政法规;国务院的各部、各委员会有权制定部门教育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计划单列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前提下,有权制定地方性教育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计划单列城市人民政府有权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地方政府教育规章。法律一经制定,就应付诸实施。教育执法是教育法实施的关键所在。国家有关机关应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适用教育法律规范,依法行政。教育行政执法主要包括教育行政措施、教育行政处罚、教育行政强制执行等形式。教育司法是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运用法律处理教育违法案件和裁决教育纠纷的专门活动。这里所言的教育司法不仅包括国家司法机关处理教育案件的专门活动,还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裁决的活动。我国的教育司法处于起步阶段,很多地方都在进行积极探索。教育守法即教育法的遵守。遵守法律是针对一切组织和个人而言的。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应自觉按照教育法律规范行为,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严格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促进教育守法建设的一个重要手段是教育普法。教育普法主要指教育法制的宣传与普及。自1986年起,我国有计划地在全民中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教育法制普及教育是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此项活动,对增强公民的教育法律意识,提高教育管理人员和教育工作者的法律素质,保证教育法律法规的J顷利贯彻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在加强教育立法、教育执法的同时,必须进行教育法律监督,以保证教育法律的有效实施。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有权对教育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情况予以监督。我国目前教育法律监督的方式主要有权力机关监督、行政机关监督、司法机关监督、政党监督、社会组织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等。当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致损害时,可依法通过法律救济途径使得自己的合法权益获得恢复和补救。教育法律救济的根本目的就在于补救受损者的合法权益,为其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护。我国的教育法律救济制度主要包括教育申诉制度、教育行政复议、教育行政诉讼、教育民事诉讼、教育刑事诉讼、教育行政赔偿制度等。依法治教的标准

如何判定依法治教的实施状况,换言之,以什么样的标准或什么样的条件判定依法治教已经全面实现呢?这就是依法治教的评价标准问题,即对依法治教的实施从客观状况与理论抽象结合的基础上进行判断和认识。在实践中,依法治教是否具有明晰的评价标准,既会影响人们对依法治教状况认识的客观性,也会影响到健全法制对人们行为的可预见性作用。那么,如何确立依法治教的标准?对此,可从不同范围和层面进行理论设定,可以就依法治教的动态过程进行评价,也可以就其静态过程进行评价;既可以从推行依法治教的实质的社会效益去评价,也可以从实现依法治教自身的价值因素的认知角度去评价。动态与静态、实然与应然的结合统一,是我们设定依法治教评价标准时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借鉴国外依法治

教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全面实现依法治教,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完备的教育法体系 教育立法是依法治教的基础。只有健全、完备的教育法体系,才能为依法治教工作提供全面的法律依据,也才能使依法治教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严格依法行政,健全严格、公正的教育执法制度 “徒法不足以自行”。依法行政是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提出的基本要求。是否具有严格而公正的教育执法制度,具有一支秉公廉洁的执法队伍,是决定依法治教能否全面实现的关键因素。而要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实现教育行政机关职能的转变。教育管理工作要真正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转变为主要依靠法律手段,并综合运用多种手段,要善于运用法律引导和保障教育的改革和发展。2.具有健全的教育行政机关法制工作机构。明确其承担的综合执法职能,在教育行政执法中由其牵头组织办理重大和涉及综合性的行政执法案件,审核业务职能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承担对本部门提出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请求的受案和处理工作。3.法律职责明确。在教育执法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明确各自的职责、权限与程序,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教育经费投入及其他物质保障条件,依法保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依法调解和处理各类教育纠纷,积极维护学校、教师、学生等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4.教育执法队伍高效。法律制定出来以后,能否得到全面贯彻执行,与执法者的业务素质、道德素质及工作态度、能力等直接相关,教育执法人员的素质是依法治教的关键。因此必须建立完善的行政执法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建设一支法律素养较高、品质优良、秉公执法的教育执法队伍。

5.具备严格的教育行政执法程序和完善的监督机制。严格执法,不仅要求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而且处理程序必须合法。因而必须具有完备的规范行政行为的实体性与程序性制度,形成完善的行政权力制约机制与监督机制。为此,必须依照法律要求,建立完备的教育行政处罚制度、行政复议制度、教育申诉制度、教育仲裁制度、教育行政诉讼制度、教育行政赔偿制度等一系列教育法律制度,以及行政许可程序、行政裁决程序、行政听证程序、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程序等一整套教育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对行政权力的制约机制,确保教育执法活动的有效实施,依法保护公民在教育领域内的合法权益。(三)教育司法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依法治教要求充分发挥司法机关解决教育纠纷、制裁违法行为的作用。司法机关应认真查处教育违法案件,运用司法手段合理、公正解决教育纠纷,制裁违法行为,并对教育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予以监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四)健全的教育法律监督制度 建立对教育工作进行监督的各项制度和有效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明确监督标准和程序,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保证做到监督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五)社会成员具有较强的教育法律意识 教育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教育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不仅包括人们对教育法律的本质和作用的理解和评价,也包括对教育执法和司法的信任程度和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等。公民良好的教育法律意识应该是能够对教育法律进行正确的认识和评价,具有较高的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六)全面实现依法治校 依法治校是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标志之一,也是依法治教在学校管理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机制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全面实现依法治校,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学校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学校的法律地位,主要是指学校在法律上具有的主体资格,包括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作为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在教育行政法律关系中作为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以及在教育刑事法律关系中作为刑事法主体的法律地位。例如,在民事法律关系中,首先,学校可以是法人。根据我国教育法第31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具备法人条件的,自批准设立或者登记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法人条件的学校,一旦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就意味着学校能够以独立的法人身份广泛地参与民事和经济活动,同时也意味着学校必须以独立法人身份依法承担一切因自己的民事行为引起的民事责任。其次,学校是特殊法人。由于学校具有公益性特征,因而相对于一般法人而言,学校法人是一种特殊法人。比如学校法人与企业法人就有所不同,虽然学校以独立民事主体资格参加学校与社会的各类关系中,但学校不能像企业那样去赢利,不能用学校资产去进行抵押、担保等,学校的民事行为受到一定的限制。2.依法行使学校权利,严格履行学校义务。依法行使学校的权利和义务是依法治校的核心条件。学校作为专门的教育机构和场所,是教育法律关系的重要主体之一,有其特定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我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学校在教育活动中,可以按照章程自主管理;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自主确定、实施本机构的教学计划,全面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有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的招生办法,确定本机构招生的具体数量及招生范围;有权根据主管部门的学籍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学生奖励、处分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的学籍管理办法和奖励、处分办法,并对受教育者实施具体的管理;有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其学生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有权根据国家有关教师及其他职工管理方面的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制定本校教师及其他职工的聘任办法,自主决定聘任、解聘,并有权对教师及其他员工实施包括奖励、处分在内的具体管理活动;学校对其占有的场地、房屋、设施、设备、经费及其他有关财产,享有管理权和使用权,必要时可对其占有的财产进行处分;学校对来自社会上的其他组织及个人等任何方面的非法干涉教育教学活动的行为,有权加以拒绝和抵制。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学校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采取积极措施,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通过合法、有效的途径,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学校要从办学的公益性质出发,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收费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学校对于权力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进行检查、监督等职务行为以及社会各界依法进行的社会监督,应积极予以配合,不得无理阻挠和拒绝。3.依法管理学校各项事务。学校在教学、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实行依法管理。具体地讲,就是依法进行教学管理、财务管理、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后勤管理等。在学校教学管理方面,应按照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及教育部有关教学方面的计划和规定去执行,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标准,科学地进行课业组织、师资配备、教学环节管理、学籍管理、科研管理及课外活动的管理等,充分调动教师、学生的教与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教学质量。在对教师管理方面,学校应根据教育法、教师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实施管理,学校不仅要尊重教师的权利,同时还要注意改善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素质,充分发挥教师

在学校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在学生管理方面,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重视学生在教育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尊重和保护学生的权利,并督促他们依法履行其义务。在财、物管理方面,学校应依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其中包括财务计划和决算制度、预算管理制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收费标准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财务检查制度等,使财务工作有章可循,从而合法、有效地筹措、运用资金,提高教育投资效益。在学校食堂管理、卫生管理等方面,也要依法履行对学校育人工作的支持职责,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价法》(以下简称物价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的法律法规,提供充分、有效的物资和服务。4.依法保护学校及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对于学校自身而言,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得侵犯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也不得侵犯社会上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而当社会上其他组织或个人侵犯了学校的合法权益时,要敢于运用法律的手段,依法保护自己;当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积极协助有关单位,查处违法行为的当事人,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第五篇:大力推进依法治校

怎样理解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

要求大力推进依法治校

依法治校,就是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事务,使学校的各项工作实现依法管理。

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加快,高等学校依法治校问题被提上重要日程,成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方略在高校管理中的具体体现,是高校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和内在要求。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以及现代高等教育的急速扩张,对高校的管理提出了全新的要求。许多学校并未充分意识到自己的法人身份,还没能意识到必须用法律为武器去约束和保护自己,对其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及被管理者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有所忽视。

当前我国高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都要求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依法治校,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法制建设,使现代大学在法治层面上得到不断完善,从而实现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实行依法治校,就是把教育管理和办学活动纳入法治轨道,这也是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完成新时期教育工作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

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经济逐步与国际接轨的过程中,教育文化的发展必然也要向国际标准看齐,这在客观上要求学校在发展建设上,要走出传统封闭式管理体制,建立起法制管理模式。在这样的背景下,依法治校的意义是重大的。

第一、依法治校是高校自觉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市场是资源配置的有效形式,市场经济具有法制性、竞争性和开放性等特征。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只有将高校的发展纳入法制的轨道,高校内部的各种资源才能有序的运行,才能达到优化配置,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高校才能更好地承担起了为国家建设培养人才的历史重任,才能不断地提高高校办学水平和效益。

第二、依法治校是实现高校教育改革目标的重要保障。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是高等教育改革的方向,过去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管理过宽、干涉过多,学校没有办学自主权。学校在内部管理上无法可依,单靠行政指令开展工作,决策缺乏民主性,监督机制不够健全,这不仅影响了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也影响了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步伐。依法治校势必推进学校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即从封闭的集权式管理向开放式的民主化管理转化。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新任务,要求我们加强学校的管理,特别是要充分的运用法律手段,为我们的高校管理提供保障。所以要建立现代大学制度,高校必须依法治校,通过依法治校规范高校的改革与发展。

第三、依法治校对我国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和进步起推动作用。学校教育是整体教育事业的核心部分。目前,我国受现实国情所限,继续教育尚不发达,终身教育理念才刚刚引入,国民教育主要靠学校教育来完成,如何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是我国社会发展走向新的历史时期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依法治校的实施将对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进步起重大的推动作用。

第四、依法治校有利于规范高校的办学行为,进而维护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高等教育事业改革要求进一步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在这方面当前各高校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的文件做了不少的工作,但是也确实看到一些高校在办学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违规的情况,尤其在招生、收费以及学术方面,有的还是比较严重的,这严重违背了高校改革的目标。按照依法治校的要求,目前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及规章,从总体上已经覆盖了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学校各项工作已经置于统一规范之下,认真执行这些法律法规,将有利于规范高校办学行为。

我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离不开学校教育。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我们必须强化学校的法制化管理,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率,这是依法治校的价值定位,是我国迈入21世纪教育发展的必然抉择。

建立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的具体工作:

现代大学制度的概念是 “现代企业制度”这个经济领域概念延伸而来的。根据现代经济学的基本精神,学术界普遍把“学校自主、教授治学、校长治校、科学管理”看作是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内容。

现代大学制度主要是一种处理大学与外部(确切地说是大学与政府与社会)同时也包括学校内部各种关系的一种规范体系。“现代大学制度”成为了中国近年来高等教育改革的热门话题,是现代高等教育改革的方向。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政府依法治教”和“大学自主办学”的鲜明特色,我们也要切实理顺各种关系,致力于建立“政府宏观调控、大学自主办学、校长依法治校、民主管理学术、社会评估监督”的现代大学制度,要实现此目标还有很多具体工作需要做。

第一、改革高等教育宏观管理体制,变政府的直接管理为间接管理,进一步落实高校的办学自主权。推进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其核心就是下放依法落实高校的办学自主权。

第二、大力推进依法治校。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大力推进依法治校。高等教育,从99年开始实施扩招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有关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高等教育已经从精英教育阶段进入了大众化的教育阶段。我们高等教育事业发展非常迅速,高校改革和管理出现了一系列的新情况和新任务,我们的学校管理面临着学生极特殊的而且非常庞大的群体,在这样的环境下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没有法律保障是难以实现的。无论现代大学制度具备哪些特征,法制是个基本的要素,依法治校是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标志。

第三、改革大学内部管理体制,特别是明确党委、行政各自职责范围及其相互关系。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处于不和谐状态以及思想文化多样化是当前和谐校园建设所面临的环境。在这一环境下,结合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要求,高校党组织应在均衡协调校内外各方利益的前提下,通过组织构建行政权力和学术合理结构,以及吸收多元文化营造自由的文化发展氛围等方面发挥作用。

第四、加强社会对高校的评价和监督。我国大学与社会的关系是一种很微妙的关系、非常奇特的关系。一方面,大学很容易受社会影响,抵御社会不良影响的能力非常弱。社会一有风吹草动,大学马上就有反应。政府一说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全国各地即刻响应。另一方面,大学极端地缺乏束缚。如随意招收一些体育明星、歌手上学甚至聘为兼职教授。

第五、逐步实现校务公开。近年来,我国高校依法治校,特别是校务公开的工作取得了许多新进展,教职工对学校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都有了制度上的保证。学校的管理部门对校务公开的认识和自觉性有了新的提高,校务公开的内容更加全面,范围在逐步扩大,校务公开的形式也有了不少创新。推进校务公开,实施民主治校、民主办学是现代大学发展的时代特征和必然要求,同时也是依法治校的重要方面。但就总体而言,我国大学校务公开发展还很不平衡、很不完善,也很不彻底,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完善机制,以促进现代大学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高校校务公开的制度化建设应侧重以下几个方面:1.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现阶段教代会在校务公开中的作用。2.建立听证制度。把听证制度引入学校管理,是现行高校管理中的有益尝试。高校作为基层单位,由于工作直接面向群众,因此应该尽可能的扩大听证的范围。3.建立申诉和复议机制。申诉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防止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中的官僚主义作风造成的损失,是对校务公开中涉及到当事人利益的保证。4.建立校务公开内容的预审制度。这个制度是对拟公开内容进行的预先审查,是决定是否公开和如何公开的一项制度。

第六、明确教师地位,提高教师素质。目前这是一个比较大的问题。在大学内部,如果教师群体的利益不能保证,那这个大学很难得到发展。大学是一个学术机构,需要以自己的学术成就来赢得社会的承认。这实际上是两个产品:一是学生;二是教师成果,它们共同构成了大学对社会的贡献。多年的教育经验告诉我们只有狠抓师资队伍建设,才能抓住学校工作的根本。在师资建设方面,学校应坚持尊重老年,重用中年,培养青年等原则。在教师队伍的建设上,一方面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另一方面要不断提高其教育教学水平。前者影响着办学的方向,后者左右着办学的水准。

第七、建立制度,保障学生权利。建立以高校学生申诉制度为核心的学生权益保护机制,依法的保障学生民主管理权利这也是依法治校的具体要求,也是对学校管理部门一个民主办学、依法办学的要求。学生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主要要完善相关的工作机制,特别是涉及到学生自身权益的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应该充分的听取学生代表的意见。

第八、完善民办高校的法人治理结构。我们知道过去在计划体制下,我们还是公办高校或者政府办学占有绝对的地位,现在随着多元化办学体制的逐步形成,公办和民办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基本形成了。

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是民办高校现代大学制度之核心,直接关系到民办高校的可持续发展。然而,我国的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并未完善。建立现代大学制度,要按照现代大学是社会的人才培养机构和学术组织的本质属性,来构建和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相关责任制度,面向市场自主办学,保护学术自由和建立科学、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现代大学以学术创新的方式,服务于国家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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