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公司法人注销操作指引
公司法人注销操作流程指引(非破产)
1、公司股东方出具决议(内容:明确公司注销,成立清算组及成员名单);
2、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编制清算方案并报股东确认、盖章;
3、到工商局对清算注销进行备案;
4、登报申明(报纸留存,最终注销时要用到);
5、清理债权、债务;
6、国税注销申报办理;
7、地税注销申报办理;
8、社保注销申报办理(凭工商局备案通知,还需到地税开具不欠缴社保费证明);
9、公司银行账户注销办理,一般户到基本户;
10、清算组出具清算报告并报股东确认、盖章;
11、股东出具同意注销公司的决议;
12、工商局办理公司的最终注销,同时注销公章;
13、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办理(凭工商出具的注销资料);
14、海关、公积金注销的办理。
第二篇:分公司注销操作指引
分公司注销操作指引
项目名称:分公司注销
注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主要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1号,2005年12月18日修订)第五十条:“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受理单位: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济南市工商局。
申请条件:
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
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
1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出具的注销决定,注明注销的原因。
4、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5、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撤销程序:
1、申请人持上述申报材料到达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窗口办理。
2、符合条件的,颁发注销核准通知书。
3、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注销核准通知书。
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不收费。
前置程序:
注销流程图
(一)注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二)主要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
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三)地税注销
所需材料: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3、《缴销发票申报表》;
4、公司出具的注销决议以及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5、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当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
6、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证书;
7、近两年的账簿、凭证和会计报表。
注:税务机关将收到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及资料,审核无误后加盖注销专用章返还纳税人。
(四)国税注销(如果该公司缴纳国税)
所需材料:
1、《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注销登记核准书》;
2、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制发的吊销决定书;
3、国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国税税务登记表》;
4、《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5、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查帐报告(可以要查近三年的帐);
6、原税务机关核发的其他税务证件(《发票购用印制簿》、一般纳
税人资格证书等)、剩余的空白发票和其他票证。
第三篇:一般业户注销指引
一般业户注销指引
地税注销需准备资料
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省级企业须同时携带省局发出的税务登记证)2.《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份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发票缴销登记表》一式二份
5.《注销社会保险缴费登记表》一式二份 6.《社会保险费明细登记表》一式二份 7.最近三年财务报表(或清算报告)8.股东会决议
9.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1-9为独立核算企业必须提供资料,如租赁合同的印花税在成立时未缴纳,注销时要补缴印花税> 10.《发票领购簿》(有领购地税发票的业户提供)
11.如是保险专业机构的,请提供保险专业机构许可证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如有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及其他情形而终止经营的,请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者跨市迁移的申请报告
13.有社保缴费登记的企业,要先办理社保缴费注销及全员减员(最后一位参保人的减员无法自行在网上完成,必须到办税服务厅社保窗口受理办理,填报《社会保险费明细登记表》及需减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注销回执及员工离职证明(需减员人员是公司法人或负责人的不需提供)
注:企业所得税在地税的,先注销国税;企业所得税在国税的,先注销地税;申报纳税期应申报至注销当年当季当月,可以写好表格在窗口一并处理。
第四篇:公司法人委托办理一般账户注销委托书
公司法人委托办理一般账户注销委托书
篇一:公司注销委托书
公司注销委托书
委托方: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
1、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办理 有限公司注销事务。
2、委托方办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
3、委托期限:自____年__月___日至____年__月___日止。
4、受托方不得把本事务转委托给第三方办理。
5、受托方有将委托事务办理情况向委托方报告的义务。
6、委托方提供办理公司注销所需的有效证件必须真实可靠,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委托方承担。
7、受托方在办理过程中需要委托方提供相关证件及材料,委托方应及时提供,否则,由此造成的延期由委托方承担。
8、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延长办理委托事务的期限或停止办理:
a)主管领导出差不在当地签不了字的或因审批机关方面的客观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受理的情况或政策性的变化。b)委托方资料不全或所送资料不符合有关部门要求的。c)委托期间政府突然下文不许办理上述委托事务所涉及内容的。d)委托方不按本委托书第十二条结算方式付款的。
9、受托方收到委托方以下材料(转载于:www.cSSyq.co m 书 业 网:公司法人委托办理一般账户注销委托书): 1)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套 2)国税登记证正、副本()套 3)地税登记证正、副本()套 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套 5)备案公章:______________()份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份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份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份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份
10、以上材料仅供办理公司注销使用,如作其他用途,一切后果由受托方负责。
11、委托方支付受托方服务费合计人民币:_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___ 元整。
12、结算方式:先预付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余款待手续齐全交付时一次性付清。委托方自所有证照办完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结清余款,超过十个工作日,证照所有权归受托方所有。
13、委托方领证后如违法经营或用本执照进行非法活动引起各种后果由委托方自行承担,与受托方无关。
14、双方必须遵守本委托规定,按时完成委托事务。
15、本委托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 受托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拓展阅读:公司注销步骤
清算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馀财产、终结清算工作。
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
登记
1、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2]
2、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所需资料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公司原始档案、到工商局领取表格。
(这两步可同时办理)
3、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在去注销公司)注销登报公告需要到当地市级公开发行报刊办理。
注销公告需提供的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2.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
所需资料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分证复印件、公告内容(**公司,准备注销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事宜)
4、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所需资料有: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税务注销证明文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清算报告、工商局领取的表格、公司原始档案
5、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所需资料有: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代码证原件(正副本)至此,公司注销完毕。
财产分配次序 支付清算费用[4]-》 发放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清缴税款-》清还债务-》股东分配 篇二:公司注销委托书
公司注销委托书
委托方:
受托方:
1、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办理有限公司注销事务。
3、委托期限:自年年月日止。
4、受托方不得把本事务转委托给第三方办理。
5、受托方有将委托事务办理情况向委托方报告的义务。
6、委托方提供办理公司注销所需的有效证件必须真实可靠,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委托方承担。
7、受托方在办理过程中需要委托方提供相关证件及材料,委托方应及时提供,否则,由此造成的延期由委托方承担。
8、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延长办理委托事务的期限或停止办理:
a)主管领导出差不在当地签不了字的或因审批机关方面的客观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受理的情况或政策性的变化。b)委托方资料不全或所送资料不符合有关部门要求的。c)委托期间政府突然下文不许办理上述委托事务所涉及内容的。
d)委托方不按本委托书第十二条结算方式付款的。
9、受托方收到委托方以下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套 2)国税登记证正、副本()套 3)地税登记证正、副本()套 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套 5)备案公章:()份 6)()份 7)()份 8)()份 9)()份
10、以上材料仅供办理公司注销使用,如作其他用途,一切后果由受托方负责。
11、委托方支付受托方服务费合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12、结算方式:先预付服务费人民币: 元整。余款待手续齐全交付时一次性付清。委托方自所有证照办完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结清余款,超过十个工作日,证照所有权归受托方所有。
13、委托方领证后如违法经营或用本执照进行非法活动引起各种后果由委托方自行承担,与 1 / 2
2、委托方办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 受托方无关。
14、双方必须遵守本委托规定,按时完成委托事务。
15、本委托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 受托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年月 日 年月 日 2 / 2 篇三: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存根
字第 号
被授权人姓名:授权人签字: 授权内容及权限:
有效期限:至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字第 号 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
授权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有效期限:至 年 月日 签发日期: 附:代理人性别:年龄:职务: 工作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
主营:
说明:
1、委托书内容要填写清楚,涂改无效。
2、委托书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委托书提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系公司授权委托城北公司工作人员代表公司进行有关经济业务活动的有效证明文件。
第二条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的最终签发人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的使用范围:
(一)代表公司对外进行重大经济业务(如重大资产处置等)谈判;
(二)代表公司签署有关业务的合同、协议;
(三)代表公司签署其他法律文件;
(四)其他需要委托办理的事项。
第四条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的管理部门为公司综合办公室。
第五条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为一式两联,存根联由综合办公室保存备查。
第六条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的签发程序:
(一)业务主办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向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供相关业务资料;
(二)综合办公室根据授权业务需要填写“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三)报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发;
(四)办公室加盖公司印章。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五篇:公司注销流程指引
公司注销流程指引
(一)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登记提交基本资料规范: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股东会决议(自然人股东签字,公司股东盖章),股东会决议内同应包含:公司注销决定、注销原因;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6、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8、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二)分公司注销登记提交基本资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出具的注销决定,注明注销的原因;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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