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切实做好人民法院管理工作经验材料
省市法院决定开展“全面深化管理年”活动,是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实践“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的重要举措。这一活动的开展对促进法院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必将产生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基层法院要严格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全面深化管理年”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更好地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
一、深化管理是提高法院工作水平的迫切需要
加强法院管理是从总体上提高法院司法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法院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加强党对法院工作领导的需要,是实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保障,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是推进法院各项改革的重要条件。具体到基层法院的实际,通过深化管理将使基层法院出现全新的改观。一是有利于整合审判资源。长期以来,基层法院案多人少,法官素质不够高、发还改判再审案件时有发生、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等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发生,既有在法官学习管理上的漏洞,导致法官素质不够高、纪律松驰的原因,又有法官办案粗糙,不求过得硬的原因。在当前案多人少的状况一时难以解决的情况下,通过加强法院内部各方面的管理,使法官的政治业务水平全面提高,审判服务技能全面增强,审判资源将得到有效整合,法院的服务能力将全面提高。二是有利于缓解经费压力。尽管省市在基层法院经费上予以大力支持,但经费问题仍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经费紧张,从主观上讲,与法院行政管理中的跑冒滴漏和办案效率有很大关系。通过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提高工作效率,使有限的资金花在刀刃上,经费紧张问题将会得到有效缓解。三是有利提高全院干警的凝聚力。凝聚力从哪里来?从正气中来,从蓬勃向上的精神状态中来,从团结中来,从良好的人际关系中来,从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中来,从舒心的工作环境中来……所有这些,都需要靠深化管理来解决,向管理要凝聚力。四是有利于提高法院的社会美誉度。一个单位的社会美誉度,取决于一个单位的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人的素质、全体工作人员的敬业精神和执法执政水平,以及一个单位的人文环境。法院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将使诸多问题按照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体系运行,展现在社会各界面前的将是一个全新的外部形象。
二、措施到位是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
提高管理水平必须以强有力的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推进。首先要完善各项制度。要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管物。我院现有的一些制度随着形势的发展已存有滞后的问题。进一步建立完善覆盖全院各方面管理的制度,是确保“全面深化管理年”取得成效的关键。工作中,要将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加以清理,组织专门人员广泛征求意见,从全院的司法管理、队伍管理到全院的政务管理,形成一整套全面系统、贴近实际、可操作性强的文件,并按照既定的目标,全面抓好落实。其次要强化学习教育。学习教育是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一环。要有组织、有目的、有计划、有明确要求地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号召全体干警做执行制度的模范。在此基础上,认真组织全体干警按照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学政治、学做人、学业务、学管理、学工作方法和工作艺术等,下力提高全体干警执行纪律的自觉性和综合素质。通过持之以恒地学习,使全体干警养成学习的习惯,达到自觉学习的目的。三要坚持奖惩严明。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将严重挫伤干事创业者的积极性。对于各项管理措施,要加大考核的力度和频度,突破关系和情面,靠事实说话。大张旗鼓地表彰先进,旗帜鲜明地鞭策后进,靠严明的奖惩调动全体干警的积极性,把正气融入到法院管理的各个环节,形成你追我赶,人人不甘落后的氛围。四要依靠监督推进。在实施好法院工作内部监督的基础上,要通过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等,广泛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真诚地接受党的监督、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新闻单位的舆论监督,形成社会各界监督法院工作的监督体系,认真解决各方面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监督人反馈情况,以最大的诚心取得监督人对法院工作的进一步关心和支持,全力打造开明、诚信、公正的法院形象。
三、抓住重点是实现管理目标的便捷途径
抓工作需要抓重点,抓重点事半功倍。工作好不好,首先看领导。抓管理,首先要从院党组抓起。党组是全院的领导核心。要做到令行禁止,凡是要求干警做到的,党组成员要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干警禁止的,党组成员要首先禁止。坚持做到上级做给下能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充分发挥好党组的表率作用。二是从干警的思想实际抓起。善用兵者先服其心。地域不同、人文环境不同、接受教育不同、干警素质不同,人的思想实际也不同。院党组要加强调查研究,同干警促膝谈心,沟通情况,用党组一班人的爱心、善心、亲和力,摸透每名干警的思想状况,有针对地做好思想工作。思想是行为的先导,思想通一通百通。也就象《孙膑兵法》中说,用兵得其性,则令行如流。思想上的统一,必将会促进管理措施的全面落实。三要从小事抓起。现实工作中,大事并非太多,小事时时存在,干好小事同样能体现干大事的能力和水平。小事往往也是简单的事。要叫响“把简单的事办好就是不简单”的理念,从按时上下班、热心接待当事人、机关卫生这些小事抓起,使全体干警养成干事的习惯、敬业的习惯、相互补台的习惯,从而推进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四要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抓起。深化法院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也就是法院深化管理的重点。要组织干警从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执行廉政纪律的自觉性等方面入手,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找准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通过严密的措施,扎实解决问题,推进法院管理水平的提高,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法院的工作。
第二篇: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经验材料
岱岳区法院积极发挥党组织作用,以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目标,全面加强人民法院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建设纯粹、精干的法官队伍,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长效机制,将这项教育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一条主线,贯穿于队伍建设的全
过程。教育广大法官全面准确把握依法治国、司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理念的基本内涵和要求,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根本上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完善职业道德规范,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清廉的司法形象。
二、强化领导班子建设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与公务员法、法官法的有关规定,切实把政治立场坚定、熟悉法律业务、年富力强、符合法官条件的人及时选拔到人民法院的领导岗位上。区委提名任命人民法院副院长,由区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考察后,征求区委政法委的意见;或由区委组织部会同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区委政法委共同提出意见,再按有关程序报批。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建设,设置专职委员2名,按照同级党政部门副职规格和条件,从具备良好政治业务素质、符合任职条件的法官中产生。区委政法委协助区委组织部考察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做好对领导班子的民主测评,开好民主生活会,抓好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
三、优化干部队伍建设
严把法官的职业准入关,实行优秀毕业生选调和法官公开招考制度,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和法官法的规定招录、任用初任法官;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加强法官的政治业务培训,努力造就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完善法官及其辅助人员分类管理的模式,建立法官单独的职务序列,实现司法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政通报、谈话诫勉、述职述廉等制度,健全完善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不必为的“四不为”廉政机制,引导法官算好政治、经济、家庭帐,努力实现班子、队伍、案件不出问题。抓好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利用审判权、检察权贪赃枉法的人和事。对因公殉职的法官实行抚恤制度;认真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实行符合法官特点的工资待遇及福利待遇,落实审判津贴。
四、夯实基层基础建设
把队伍建设的重点放在基层,各级各部门明确任务目标,积极关心和帮助解决区人民法院建设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为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提供有力支持和坚强保障。合理设置人民法庭派驻检察室,健全完善管理机制,选好配强人民法庭庭长,由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协调能力强、具有一定审判工作经验的正科级或副科级干部担任。积极推进法院机关与人民法庭之间的轮岗交流,提拔法院班子成员和中层领导干部,至少要有两年以上人民法庭工作经历。坚持和完善选调生制度,改进选调方式,提高选拔质量,新录用的人员一般要安排到人民法庭锻炼。
五、创新政法文化建设
以“忠诚、高效、创新、奉献、廉洁”为目标,按照“升华理念、营造氛围、搭建载体、推动工作”的总体思路,坚持文化引领、党建先行、整体提升,加强政法文化建设,全面提高法官队伍的思想和职业道德建设水平。不断创新工作理念,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搭建好文化建设载体,做好结合文章,促进工作开展。及时发现、培养、总结和宣传推广在文化建设中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把文化建设成果充分向社会展示,提高社会各界对政法综治工作的认识,树立政法综治系统的良好形象
第三篇: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经验材料
近几年来,藁城市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工作可以说一步一个新台阶,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新进展:2006年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率仅为48%,2007年提高到60%,2008年上升为77.8%,今年上半年达到了83.8%,基层法庭的调解率都达到80%以上,有3个庭超过了90%。伴随着民事案件调解率的逐年提高,藁城市人民法院信访量居高不下的局面得到了控制,执行积案严重的压力得到了缓解,干警为民爱民的意识明显增强。这一系列的显著变化背后包含着新旧司法理念的碰撞;包含着藁城市人民法院党组对藁城社会矛盾纠纷特点的准确分析和把握;包含着对如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深入思考;包含着对“案结事了”和谐理念的新认识;包含着抓调解的坚强决心和有力措施;包含着审判一线干警的尽心尽责的辛勤付出。
一、准确把握藁城市民事矛盾纠纷的特点,把调解作为加强和改进民事审判工作的着力点
藁城市是一个人口大县,频临省会石家庄,人口多,交通便利,经济活跃,人们维权意识强,大量矛盾纠纷以案件的形式涌入司法领域,而且逐年递增趋势明显。据统计,近年来每年诉讼到法院的各类民事案件都在2300件以上,占法院受理全部一审案件的80%左右。辛勤工作在民事审判一线的干警在人员少,审限严格的情况下也始终保持着年绝对结案数的逐年递增。但是,判决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判决多,调解少使新问题接踵而至:申请执行的案件大量增加,执行压力增大。生效的判决大量涌入执行程序,执行人员由过去的十几人增加了近一倍,但仍然不能形成执行的良性循环。执行人员有压力,申请人的权益得不到保护而情绪急躁;执行难的问题变得更加突出;因不服判决而引发上诉率高、发还率高又使本来就不足的审判资源更加紧张;因案件的不公和干警作风纪律等引发的上访问题层出不穷等等,司法的权威受到了质疑,甚至把矛头指向了法院,干警叫苦,群众不满。来自上级的督导和上访人的指责使法院苦不堪言;执行积案近千件,20多人的执行队伍都感到力不从心;8个基层法庭6个不足4人,不到全院干警25%的民事审判力量承担着全院80%的民事审判任务,基层法庭任务重、条件差、责任大,工作量不平衡,干警苦乐不均,法庭人员都想到机关工作;04年到06年三年内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干警有9人之多。
面对这样的一种状况,院党组分析认为:案结事未了是产生上述问题的根源,没有运用好调解结案这个手段又是导致不能案结事了、重复劳动、审判资源浪费、执行任务重、上诉上访量多的一个因素。对调解率低的原因作进一步分析:一是基层法庭人员少、任务重、审限要求严,没有时间和精力多做调解工作。二是受上世纪90年代“一步到庭”审判模式的影响,部分法官不重视调解工作,认为调解是法律水平不高和庭审驾驭能力欠缺的表现,片面强调裁决权的行使,追求快审快结一判了之。三是办案干警“案结事了”意识不强,审判不考虑执行,把问题集中在执行环节,胜诉判决难执行使判决成为一纸空文,形成信访和不安定因素,达不到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四是干警司法为民理念树得不牢,不愿下功夫去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更没有考虑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案件总量多是藁城民事审判的一个特点,但导致信访量大,上诉率高、执行压力大则与干警的执法理念存在着诸多不适应有很大关系。要想减轻来自信访、诉讼和执行的三重压力,必须要在转变执法理念、增强“案结事了”意识上下功夫,而提高案件的调解率则是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治本之策。
二、以提升干警“案结事了”意识为突破口,多措并举推进民事调解工作
判决或调解是两种不同的结案方式,应共同和谐发挥其各自功能。什么案件宜调,什么案件当判,什么时候调,什么时候判,要视案件的性质而定,而不是法官的主观臆断,调要调出社会和谐,判要判出法律权威,根本的目的是化解矛盾,做到“事了”。院党组针对干警中存在的重判轻调,只突出办案数量,不注重办案效果问题进行教育整顿,利用周五学习日时间进行业务研讨。为提高调解技能,开拓调解思路,藁城市人民法院曾派员学习廊坊经验,为牢固树立“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意识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为了调动民事审判人员的调解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在全院形成重视调解的良好氛围,该院党组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奖惩措施:
一是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向基层法庭倾斜,打牢调解工作的物质基础。为基层法庭配齐正副庭长及审判员、书记员、速录员;新购车辆优先配发给案多路远的法庭使用;为基层法庭的大小审判庭安装空调;增加基层干警的办案补贴;办案经费由办公室统一保障;配备卷皮打印机及电子签章系统等,创造良好的办案条件,解决调解工作的后顾之忧。二是树立调解典型,营造调解氛围。把调解率高的庭室和个人树为典型,对调解率上升较快的庭室个人予以表扬;定期组织经验交流会,总结调解方法、推广调解经验;年终评出调解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在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对成绩特别突出的调解个人授予院长特别奖,并给予物质奖励。三是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激发调解积极性。在用人政策上予以倾斜,新分配到法院工作的干警一律到法庭锻炼;对办案数量多、调
解率高、没有涉诉信访案件、有基层法庭工作经验、民主测评得票高的干警在晋级提职时优先考虑。2008年以来,藁城市人民法院将通过司法考试的9名年轻干警充实到法庭工作,有5名干警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被任命为副庭长。四是建立绩效考评机制,责任落实到具体办案人员。坚持审判工作月考评通报、季上墙、半年总结讲评制度,对评查中出现的问题在全院通报批评并记入干警执法档案;对因不用心调解而造成当事人上访的,一律调离原审判岗位到信访接待室轮岗锻炼,敢于对“后进”打板子。
多项措施的实施激发了广大干警的调解热情,“案结事了”意识进一步增强,调解工作取得了喜人的成绩:2007年底有10名调解能手受到政法委的表彰,3个法庭的调解结案率达到了70%以上;2008年又涌现出了13名调解能手,10名办案标兵荣获院长特别奖,4个基层法庭的案件调解率达到了80%以上;截止到现在,基层法庭的案件调解率都超过了80%,3个庭超过了90%,绝大多数民事案件都是通过调解结案的,许多群体案、疑难案、“骨头”案都在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得以解决,提高了办案质量,消除了安全隐患。
三、以彻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探索行之有效的调解方式方法
在“案结事了”原则的宏观调控下,全院干警结合辖区特点深入实践,有针对性抓好诉讼调解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探索工作方法。一方面发挥民调员的排调作用。在全市聘请了276名民调联络员并指导培训形成互动,构筑排查矛盾纠纷网络。他们具有在乡村、社区威信高,社情民意熟的优势,发现纠纷苗头主动参与解决,大量的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减轻了诉讼压力,也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另一方面,发挥律师、法律工作者的释法作用。与司法局领导一起召开律师、法律工作者座谈会,在座谈中一些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表示坚决遵守职业道德,尊重事实和法律,对法律咨询的当事人站在公平公正立场上答疑释惑,不为矛盾纠纷推波助澜。即使进入诉讼程序也会为化解矛盾尽职责,增强了以调解化解矛盾的可能性。
巧借外力、形成合力的同时,该院党组倡导要把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各业务庭结合自身的工作实践探索出了许许多多行之有效的新方法。立案庭结合诉前保全推动诉前调解,把大量责任明确,互有担保的交通事故案件消化在诉前,调解率达90%以上。民一庭采用庭审变课堂的方法,以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为重点,邀请其他同类正在诉讼的当事人及其亲朋好友旁听案件审理,台上调判给台下调解工作做出了典范,最多时曾经审一案调四案。岗上法庭总结出了“用热心去帮助、用耐心去解释、用诚心去感化、用公心去调判”的“四心促调法”。廉州法庭总结出了“五准调解法”,即:站准坐标、找准症结、摸准脾胃、看准火候、借准外力,并利用法庭女同志多、爱唠叨的特点,不厌其烦地去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调解率一直位列前茅。张家庄法庭针对辖区经济较发达、民事案件多的实际情况,坚持吃住都在法庭,保证充足的办案时间,还探索出了“四三二一”调解法,利用业余时间和调解网络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南营法庭借鉴中医“望、闻、问、切”四诊法用于化解民间纠纷,一举摘掉了“调解工作落后庭”的帽子。这些闪耀着干警智慧的调解方法在实践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与此同时,藁城市人民法院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也取得了新进展。针对藁城的轻伤害案件多的特点,为及时固定证据、增加案件处理环节,藁城市人民法院提请政法委通过了轻伤害案件走公诉程序的办法,使进入诉讼程序的轻伤害案件减少了近四分之三,由原来的每年120余件减少到现在的30余件,而且附带民事部分全部调解结案,既惩罚了犯罪嫌疑人,又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推进了和谐藁城建设。
四、民事调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虽然藁城市人民法院的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对新形势下如何做好调解工作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还没有形成规范成熟的调解机制和运行方法;二是个别干警对调解的价值认识仍有偏差,没有处理好判决和调解的关系,对调解持消极态度;三是一些年轻法官缺乏审判实践和阅历,不愿、不会或不善于调解,调解能力、水平及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反映出的社会矛盾更加复杂和激烈,导致调解工作难度加大;五是法院案多人少问题依然存在,一些疑难复杂案件需要耗费法官大量时间和精力去化解,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调解工作的进展;六是存在着片面追求调解率现象,个别不宜调解的案件存在以判促调、诱导撤诉现象,对此应区别对待,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这些问题和困难,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一是加强调研工作。在审判实践中了解和掌握民事审判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有针对性地探讨案件调解范围等问题。对于一些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群体性案件、有关部门领导和社会特别关注的案件、双方都没有证据优势的案件、纠纷后当事人仍需在一起继续工作或生活的案件、法律规定不明确或者滞后的案件等,都要优先考虑适用调解方式结案。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执行案件等都要尝试协调和解解决。二是探索新的调解方式方法。根据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因案制宜、因人制宜、因时制宜,找准矛盾点,发现平衡点,寻找突破点,捕捉切入点,着力提高调解成功率,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对应当重点调解的案件类型和调解率等作出明确规定,并辅之以申诉信访率、自动履行率等指标进行考核,加大表彰奖励力度,以激励广大法官多以调解方式结案;通过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加强审判流程管理等措施,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大对民事调解工作的监督力度,避免强迫调解、违法调解等现象的发生。四是提高干警的调解能力和水平。民商事案件千变万化,不可能有一套适合所有案件的调解方法,只有针对不同案件不同当事人,灵活选择调解的方式方法。我们将通过提高法官的素质、能力和水平来进一步提高调解能力。
第四篇: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经验材料(共)
近几年来,藁城市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工作可以说一步一个新台阶,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新进展:2006年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率仅为48%,2007年提高到60%,2008年上升为77.8%,今年上半年达到了83.8%,基层法庭的调解率都达到80%以上,有3个庭超过了90%。伴随着民事案件调解率的逐年提高,藁城市人民法院信访量居高不下的局面得到了控制,执行积案严重的压力得到了缓解,干警为民爱民的意识明显增强。这一系列的显著变化背后包含着新旧司法理念的碰撞;包含着藁城市人民法院党组对藁城社会矛盾纠纷特点的准确分析和把握;包含着对如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深入思考;包含着对“案结事了”和谐理念的新认识;包含着抓调解的坚强决心和有力措施;包含着审判一线干警的尽心尽责的辛勤付出。
一、准确把握藁城市民事矛盾纠纷的特点,把调解作为加强和改进民事审判工作的着力点
藁城市是一个人口大县,频临省会石家庄,人口多,交通便利,经济活跃,人们维权意识强,大量矛盾纠纷以案件的形式涌入司法领域,而且逐年递增趋势明显。据统计,近年来每年诉讼到法院的各类民事案件都在2300件以上,占法院受理全部一审案件的80%左右。辛勤工作在民事审判一线的干警在人员少,审限严格的情况下也始终保持着年绝对结案数的逐年递增。但是,判决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判决多,调解少使新问题接踵而至:申请执行的案件大量增加,执行压力增大。生效的判决大量涌入执行程序,执行人员由过去的十几人增加了近一倍,但仍然不能形成执行的良性循环。执行人员有压力,申请人的权益得不到保护而情绪急躁;执行难的问题变得更加突出;因不服判决而引发上诉率高、发还率高又使本来就不足的审判资源更加紧张;因案件的不公和干警作风纪律等引发的上访问题层出不穷等等,司法的权威受到了质疑,甚至把矛头指向了法院,干警叫苦,群众不满。来自上级的督导和上访人的指责使法院苦不堪言;执行积案近千件,20多人的执行队伍都感到力不从心;8个基层法庭6个不足4人,不到全院干警25%的民事审判力量承担着全院80%的民事审判任务,基层法庭任务重、条件差、责任大,工作量不平衡,干警苦乐不均,法庭人员都想到机关工作;04年到06年三年内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干警有9人之多。
面对这样的一种状况,院党组分析认为:案结事未了是产生上述问题的根源,没有运用好调解结案这个手段又是导致不能案结事了、重复劳动、审判资源浪费、执行任务重、上诉上访量多的一个因素。对调解率低的原因作进一步分析:一是基层法庭人员少、任务重、审限要求严,没有时间和精力多做调解工作。二是受上世纪90年代“一步到庭”审判模式的影响,部分法官不重视调解工作,认为调解是法律水平不高和庭审驾驭能力欠缺的表现,片面强调裁决权的行使,追求快审快结一判了之。三是办案干警“案结事了”意识不强,审判不考虑执行,把问题集中在执行环节,胜诉判决难执行使判决成为一纸空文,形成信访和不安定因素,达不到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四是干警司法为民理念树得不牢,不愿下功夫去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更没有考虑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案件总量多是藁城民事审判的一个特点,但导致信访量大,上诉率高、执行压力大则与干警的执法理念存在着诸多不适应有很大关系。要想减轻来自信访、诉讼和执行的三重压力,必须要在转变执法理念、增强“案结事了”意识上下功夫,而提高案件的调解率则是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治本之策。
二、以提升干警“案结事了”意识为突破口,多措并举推进民事调解工作
判决或调解是两种不同的结案方式,应共同和谐发挥其各自功能。什么案件宜调,什么案件当判,什么时候调,什么时候判,要视案件的性质而定,而不是法官的主观臆断,调要调出社会和谐,判要判出法律权威,根本的目的是化解矛盾,做到“事了”。院党组针对干警中存在的重判轻调,只突出办案数量,不注重办案效果问题进行教育整顿,利用周五学习日时间进行业务研讨。为提高调解技能,开拓调解思路,藁城市人民法院曾派员学习廊坊经验,为牢固树立“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意识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为了调动民事审判人员的调解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在全院形成重视调解的良好氛围,该院党组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奖惩措施:
一是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向基层法庭倾斜,打牢调解工作的物质基础。为基层法庭配齐正副庭长及审判员、书记员、速录员;新购车辆优先配发给案多路远的法庭使用;为基层法庭的大小审判庭安装空调;增加基层干警的办案补贴;办案经费由办公室统一保障;配备卷皮打印机及电子签章系统等,创造良好的办案条件,解决调解工作的后顾之忧。二是树立调解典型,营造调解氛围。把调解率高的庭室
第五篇: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
工程项目管理经验之谈
本文从整个项目的宏观角度出发,从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建设、安全审查、安全检查、安全奖罚、爆破施工、防台防汛、文明施工和安全信息管理等十个方面,全面介绍了广东华厦阳西电厂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对大型工程建设项
目的安全管理工作起到一定的指导和借鉴作用。
【关键词】 阳西电厂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
广东华厦阳西电厂(以下简称阳西电厂或本项目、本工程)位于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境内的南海海边,由国内某著名民营企业投资建设,整体规划容量为6000MW,共八台机组,分两期建设,一期先行建设2台600MW机组。本项目分为电厂主体工程(包括240米烟囱和1500米引水隧道)、煤码头工程、重件码头工程、厂区及煤场护岸工程、港池与航道疏浚工程、淡水管线工程(包括2000多米隧道)、灰场工程、生活区工程、场平工程以及进场道路工程等多个部分。其中主体工程由国内某大型电气集团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由某电力监理公司负责监理工作,其余各个部分平行发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由某水运监理公司负责监理工作。
由于前期工作受外部因素影响导致工程进度滞后,因此场平工程与主体工程及其他工程同时进行施工,施工现场一共有1家EPC总承包单位、2家监理单位、8家施工单位,还有众多的专业分包和劳动分包队伍,施工高峰期总人数达6000多人,施工队伍多,人员复杂,素质参差不齐,交叉作业频繁,管理和协调难度大,给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挑战。为此,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以下简称业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其统一领导与协调下,采取了一系列的安全管理措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从2006年开工至今本项目安全生产一直处于受控状态,未发生重伤以上各类安全事故,实现连续安全生产1000天,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以下从几个方面对阳西电厂的安全管理经验做简要介绍:
1严把招标与合同关
在招标和合同签定阶段加强安全方面控制,择优选择安全管理能力强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有利于加强工程安全控制,做到“预防为主”:
1.1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业主对投标单位提出具体的安全管理要求,同时在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中也增加了安全管理水平评审的内容。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投标单位的安全业绩及安全管理能力进行严格审查,将安全管理业绩差的企业首先排除在外。
1.2当投标单位中标后,业主与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明确安全技术、防护设施、劳动保护费用支付计划等条款,明确发生事故后各自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明确安全奖罚规定和安全施工保证金的提取,当发生人身伤亡或存在安全隐患而引
起的罚款均将在保证金中扣除。监理合同中也有有关安全方面的条款,包括监理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安全监理人员的配备与资质要求等事项。
1.3EPC总承包合同签订后,业主还与总承包商、建安分包商及监理单位四方共同签订了《项目总体管理要求》,做为合同的附件。《项目总体管理要求》的安全管理部分十分详细、具体和完善,包括对施工现场的安全体系、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制度建设、安全检查、安全教育、事故调查处理、安全奖惩等内容。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2.1阳西电厂按照“业主领导、监理监督、施工单位各负其责”的原则构建安全管理体系,业主对整个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协调,监理单位对各所监理的施工单位进行监督管理,施工单位负责各自范围同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从而构建了“业主—监理—施工”三级安全管理体系。
2.2由业主牵头,组织监理、施工单位成立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会的主要作用是把各参建单位有机组织起来,便于进行集中和统一的管理,在业主的统一指导下,组织、协调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案和措施,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项目安委会主任由业主项目公司总经理担任,常务副主任由业主主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各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及业主工工程部经理(后增加安健环部经理)担任,安委会办公室设在业主工程部,办公室主任由业主工程部经理兼任。安委会不代替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3业主工程部设专职安全工程师,负责对整个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综合性的管理,其余各专责工程师负责各自专业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2008年业主成立安健环部,负责全公司的安健环管理工作,安健环部设专工对工程部的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从而使安全管理工作在组织措施上得到进一步加强。
3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3.1工程正式开工之前,业主进行了认真详细的安全管理策划,制定了一套适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委会工作规定》、《安全检查制度》、《安全会议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办法》、《安全生产总体应急预案》、《工程标识与安全文明施工规范》等等,待监理、施工单位进场后组织其进行学习和交底,并正式印发给各参建单位执行。各单位对部分条款有不同意见的,经协调后可作适当修改。但一经印发,可发生效力,就必须严格执行。
3.2除此之外,业主工程部还不断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一些临时性的管理规定和办法(或以通知、会议纪要的形式发出),如对爆破施工和占道施工实施审批制,对公共施工道路维护由各单位分区段实施等等。
4加强安全审查力度
4.1监理和施工单位进场前,业主认真审查监理单位的监理规划,及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等,要求监理、施工单位建立以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的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同时还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重要岗位人员(如总监、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等)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件进行动态性的检查,发现有
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立即要求监理、施工单位进行更换。
4.2认真、严格、及时组织专项施工方案、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重大机械设备进场的审查。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重大机械设备(包括施工船舶)必须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按规定程序报监理、业主审批后方可进场和使用,特种设备还必须取得政府质量技术监督机构的准用证方可使用;单位工程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程序报监理、业主审批方可施工。
5加强安全检查力度
5.1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和“业主—监理—施工”三级安全检查体系的要求,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召开安全例会,实现了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持续化。
5.2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周由业主组织一次全工地范围内的生产大检查,检查由安委会主任或常务副主任主持,所有安委会成员单位参加。检查分为两组,一组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另一组检查施工单位的内业资料,检查时间一般为一天左右。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安委会汇报,并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间,最后经业主和监理单位综合评议,将各施工单位由好到差排出名次,第一名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同时根据监理、施工单位的提名评选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5.3每月的第一周(遇季度大检查则不举行)由监理单位组织一次月度安全大检查,一次消防专项检查、一次电气安全专项检查、一次机械安全(包括海上施工船舶)专项检查。月度安全大检查参照季度安全大检查的程序执行,由两个监理单位分别组织其监理范围内的施工单位进行,业主工程部派代表参加。
5.4每周五上午由监理单位安全监理工程师组织召开一次周安全例会,业主安全工程师、施工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参加。会议主要对本周各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和协调,并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
5.5在“五一”、国庆、中秋、元旦等各种重大节假日之前,业主都要组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
5.6所有单位工程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如烟囱、隧道施工),业主都要组织(或委托监理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将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的危险性因素及应采取的防范措施详细向施工单位交底,确保做到事前控制。
5.7除此之外,每天业主安全工程师、监理安全工程师和施工单位的专兼职安全员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隐患迅速得到消除。
6建立安全奖罚机制
安全奖罚制度是安全管理工作不可缺少的一项管理制度,通过奖罚制度能有效地提高施工单位的安全意识,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的落实,从而大大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6.1发现安全隐患和违章,一般由监理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单限期施工单位整改,并报监理、业主验收,实现“闭环管理”。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由监理单位按有关规定发出罚款通知单进行处罚。安全大检查发现的问题中,若属于多次违反规定,或情况严重的,也由监理单位开出罚款单进行处罚。除《安全施工协议》、《项目总体管理要求》和业主安全管理制度可作为罚款依据外,业主、监理单位发出的工作联系单、工程联系单、会议纪要中规定的条款也可以作为罚款依据。
6.2罚款通知单一般由监理单位填写,报业主批准后正式发出。特殊情况下,业主也可以直接发出罚款通知单。施工单位不得拒收罚款通知单,如对罚款有异议,可以收在罚款通知单后三天内向业主工程部提出,如罚款理由与依据确实不足则取消,否则必须无条件执行。罚金由业主财务部代收,被罚款单位未及时交纳罚金的则在当月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6.3对季度安全大检查中的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由业主颁发流动红旗和奖金,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由业主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月度安全大检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经监理单位提名报经业主最终确认,也由业主给予奖励,但奖金相对季度安全大检查较少一些。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奖励的奖金,从对施工单位处罚的罚金中列支,如不够时则由业主另拨专款发放。
7加强爆破施工管理
本项目在2006-2007年期间,有三家施工单位共5个爆破队伍同时进行陆上石方爆破施工,有三家施工单位同时进行水下爆破施工(炸礁),交叉作业频繁,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好几次险些发生重大事故。针对此现象,业主立即采取了以下安全管理措施,迅速扭转了安全局势,到目前为止厂区爆破累计使用炸药达2000多吨,未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7.1加强对爆破队伍的资质审查,不符合资质要求的队伍和人员不得进场作业。
7.2坚持爆破审批制度,所有露天和水下爆破都必须报监理、业主审批同意方后可进行作业,每个爆破队伍每天一张爆破作业申请单,当天上午审批完成,未经批准私自爆破的将被处以罚款。爆破作业申请单由爆破施工队伍填写,经施工单位安监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监理、业主安全工程师签字。每张爆破申请单上必须写清楚当天的炸药用量、炮孔直径、深度、数量,爆破时间、地点及采取的安全措施等情况。
7.3爆破施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按照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和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为不影响其他区域正常施工,一般在中午下班之后即12:00左右和下午下班之后即18:00左右进行。雷雨天和大雾天气能风度下的情况下不得进行爆破施工。特殊情况下,如已装好炸药不爆破将导致更大的安全隐患时,必须报监理、业主审批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
7.4施工单位按规定向公安机关申领炸药,报多少用多少,当天没用完的当天退回,每次进场的炸药,数量要仔细核查清楚,都做好详细记录,以备检查。炸药不允许在工地存放和过夜,工地炸药库必须取得当公安机关的验收和正式批文,才允许存放炸药。
7.5装药区域,用彩带等做好围护措施,并树立“爆破危险区域闲人免进”的警告标识牌,以避免闲杂人员进入,保证装药作业安全。装药时,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要派专人到现场旁站,抽查钻孔数量、孔径孔深,并核对爆破申请单上的炸药量与现场实际用量是否相符。
7.6由于有多家爆破队伍施工,交叉作业频繁,爆破作业时业主和监理安全工程师每天亲临现场指挥,统一安排安全警戒工作,按统一指令按顺序进行起爆,避免了各爆破队伍各自为政、互不联系,现场杂乱无章的状况。
7.7业主、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都认真做好爆破台帐,内容包括起爆时间、区域,起爆形式、炸药用量、钻孔数量等信息。
8加强防台防汛工作
由于本项目地处海边,每年均遭受多次台风的袭击,特别是2008年第14号强台风 “黑格比”,中心风力达15级,最大阵风17级,使整个项目的工程实体和各种生产、生活、办公设施遭受严重破坏,直接经济损失达数千万,但由于采取了有效的防台措施,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以下是本项目的防台经验:
8.1工程开工后,业主与保险公司签订了工程保险合同,将台风等不可抗力影响纳入保险范围,至今本项目保险理赔金额已超出缴纳的保额费10多倍,从转移风险的角度上来说是十分划算的。
8.2各施工单位根据业主制定的《安全生产总体应急预案》制定具本详细的防台防污应急预案,一旦台风来袭即启动应急预案,包括备好柴油发电机、饮用水、食物、车辆、对讲机和抢救工具等应急物资,以备应急之用。
8.3只要发现有台风在海面上生成,业主第一时间即向各单位发出书面通知,召开紧急会议,布署防台措施。
8.4台风来袭前所有人员必须全部转移到砖混结构的房屋里,高大机械设备用钢丝绳拉紧加固,组合板房要用钢板和钢丝绳加固,做好排水沟加宽加固和疏通,做好围墙和边坡的加固防塌,断开施工现场所有电源箱、开关箱和机械设备的开关和刀闸,并转移重要的文件资料和档案。
8.5台风前后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做好现场拍照摄相取证工作,以便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8.6台风过后,业主立即召集各参建单位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灾后恢复生产工作,重点对脚手架、基坑支护、塔吊、龙门吊、宿舍、施工电梯、提升架、吊篮、用电线路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如塔吊等起重机械发现轴线移位或倾斜的,要坚决停止使用;脚手架的安全排查重点是整体稳定性,发现钢管变型或节扣松动要进行更换加固处理,必要时应当予以整体拆除并重新搭设;围墙出现倾斜等安全隐患的,要推倒重砌。
9加强文明施工管理
9.1由业主统一进行施工现场总平面策划,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业主的要求进行总平面布置,包括厂区道路、围墙、临建、水电等各种力能供应管线都必须符合业主的标准。
9.2厂区实施封闭式施工管理,各施工单位必须按业主的统一要求在其施工范围周边修建临时围墙(砖混结构),设置门岗,实行出入登记制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五牌一图”和各种安全警示标志牌;施工范围内的危险部位和主要出入口必须按规定悬挂各种警示标识牌和安全标语,各施工分区也必须设置“五牌一图”,并在周围搭设临时栏杆进行围蔽。
9.3各参建单位在其施工范围内搭建各种临建必须符合业主的规范要求,不得影响安全和工程形象,如严禁使用油毛毡、石棉瓦、木板等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和影响工程形象的材料搭设各种构建筑物,违者一律强制拆除并给予罚款;各参建单位在其施工范围外搭设临建和使用场地,如弃土、挖泥等,必须事先向业主提出申请并经批准方可进行,否则给予处罚。
9.4由业主组织各施工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并签订会议纪要,明确外围公共施工道路由各施工单位按分区段进行修建维护,保障了公共施工道路的通畅:各施工单位按分工对其所负责区段道路进行维护,天晴时进行洒水降尘避免尘土飞扬,出现坑洼泥泞时及时进行平整和修补,排除积水,保障道路通畅和良好的路况。若因责任单位维护不及时造成道路无法
通行或扬尘较大时,业主、和监理单位则对其处以罚款。
9.5实行占道施工审批制度。施工单位需要占道施工半小时以上的(主要指厂区主干道和外围公共施工道路),必须提前报业主批准后方可进行。占道施工必须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如设置围栏和警示标识牌,并保障道路通畅,不影响车辆和施工机械安全通行。如需要封闭道路的,必须在附近另外开辟一条临时道路以供通行,并保障其平坦、畅通,及时进行维护避免坑洼积水和高低不平,定期进行洒水降尘减少道路扬尘现象。
9.6现场的设备、材料按定置化管理的原则分区分类堆放,不得乱堆乱放,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运输车辆抛洒在路面的物料必须在1小时内清理干净,否则将被处以罚款。
9.7各参建单位对所有进场的车辆及驾驶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列出详细清单上报业主工程部,并附上行驶证、车主身份证、司机的驾驶证的复印件。业主按清单所列车辆发放场内临时车牌,每报一辆的资料就发放一张临时车牌。车辆退场时,将临时车牌交回业主工程部。凡在厂区内作业的车辆都必须按规定悬挂建设单位统一制作的临时车牌。无牌无证(车辆无行驶证、司机无驾驶证)的车辆不得在本工地作业,否则将被处以罚款。
9.8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穿着本单位的工作服,佩戴工作证,并按业主规定的颜色佩戴好安全帽。业主对安全帽的颜色分类:业主、监理单位和外来参观人员戴白色安全帽,施工单位主要领导、安监人员戴红色安全帽,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带蓝色安全帽,施工作业人员带黄色安全帽。
10加强安全信息管理
10.1业主要求施工单位每月5日上报《安全生产月报表》,详细说明上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包括人员总数、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情况,炸药、雷管等火工品使用情况,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安全事故处理情况,以及现场存的主要问题等等。
10.2业主同时还要求监理单位每月5日前上报《隐患整改汇总表》,将上个月施工现场的存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处理结果等详细列出。
10.3业主根据收集来的安全生产信息,每月汇编一期《安全月报》,内容包括整个项目的人员情况、主要机械设备情况、特种作业情况、安全工作动态、安全奖罚情况、事故情况,并附有形象展示照片和违章曝光照片。《安全月报》印发到各个监理、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