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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第一篇: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洛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细要求见规划技术要点通知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买的,要在联合竞买协议中明确各方出资比例及签订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为联合体或新成立的公司。申请人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未按合同约定开工竣工、竞得土地后不及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出让合同、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申请人(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1月7日至2012年2月5日到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1月7日至2012年2月5日,到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于2012年2月5日17时前转至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账户。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2月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从2012年1月29日9时起至2012年2月7日16时止,不低于10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TDJY-2012-04号地块竞得人需在出让地块范围内无偿提供5000平方米商业和公益性用房,交给西工区政府用于解决被拆迁的配套设施建设问题;无偿提供15000平方米住宅,交给西工区政府用于被拆迁户的安置。

(三)TDJY-2012-05号地块地面资产按评估价2019.92万元一并处置。

(四)挂牌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如有变动,以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书面通知为准。

(五)如对上述地块权属情况有异议的,请与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联系。

联系人:王根法 靳小燕 陈征

联系电话:0379-63305508

洛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1月7日

第二篇: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13年经营性用地第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苏州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暂行办法》,经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由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对五宗苏州市区地块组织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二、起报价组成以上地块起报价包含毛地地价、地面建筑物拆迁安置补偿费、政府有关部门收取的行政规费。具体各项行政规费详见挂牌竞价文件。

三、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让受让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非房地产公司竞得后,可获得该地块上房地产单项开发经营权。个别地块的竞买人有一定的条件要求,具体详见特别说明。

苏地2013-G-128号地块为市政府建造的市保障性住房(定销商品房)项目,为确保工程如期完成,地块受让人须为在苏州市区已注册的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且企业注册资本金为5000万元及以上。

四、挂牌出让有关事项

1、挂牌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地点设在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地产经营处。

详细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980号地产大厦8楼813办公室。苏地2013-G-128号地块预报名时间:2014年1月4日上午9点起至2014年1月13日下午5时止工作日内;

报名及挂牌时间:2014年 1月14日上午9点起至2014年 1月23日下午4时止工作日内。

2、挂牌竞价出让应价的方式和竞价时间:

有意受让国有建设用地者,可在本公告明确后的挂牌期间内,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影印件,到市土地储备中心地产经营处报名应价,并向市土地储备中心缴纳应价保证金,应价金额必须在公告的起报价以上(含起报价)。至应价截止时间,若仅有一意向受让人应价,该应价人即为受让人。若有二人或二人以上应价的,将于2014年1月24日下午1点30分在干将西路980号地产大厦四楼拍卖大厅进行竞价。对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竞买人的应价保证金,在挂牌竞价结束后的第2个工作日后开始办理退款手续,保证金不计利息。

3、地块受让人的确定方式:

至挂牌竞价应价截止时间,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应价的,以竞价方式按最高报价确定土地受让人,若仅有一意向受让人应价,该应价人即为受让人。

4、特别说明:

本次挂牌公告地块的特别说明事项详见挂牌文件。

五、咨询及资料索取

有关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的具体组织和情况咨询,由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本次国有建设用地挂牌竞价出让备有书面资料,敬请参与者于本公告发布三日后与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地产经营处联系、咨询并索取。咨询电话:0512-65212770、0512-65212776、0512-65212826;传真:0512-68633222;联系人:汪钧、赵亚军、彭宅记、朱敏、余德军。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980号地产大厦。

同时各区地块情况还可以向所在的土地部门进行咨询,具体的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如下:

相城区联系人:李晓华;联系电话:0512-85182332 本次挂牌地块详细资料,也可在互联网上查阅。网址:。

特此公告

苏 州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第三篇: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安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安国土资告字[2007]71号

经安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7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要求:

二、上述宗地规划技术指标详见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规划图件。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12月9日至2007年12月26日,到安县地产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07年12月9日至2007年12月26日,到安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25日12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7年12月2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挂牌时间为2007年12月12日9时起至2007年12月26日12时止。

八、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安县地产交易中心。

九、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买人。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县国土资源局办公楼

联系电话:(0816)4338327

联 系 人:何加辉

安县国土资源局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第四篇:丽江市古城区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

丽江市古城区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古国土资告〔2010〕6号)经市人民政府及古城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古地2009—

26、2009—

27、2009—

28、2009—

29、2009—30、2010—06及2010—07等7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5月8日至2010年5月17日到古城区国土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5月17日至5月26日到古城区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并缴纳资料费3000元,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26日12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10年5月2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为古城区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时间为2010年5月27日—6月5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丽江市古城区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888—3101166

联 系 人:和丽华和丽强

开户单位:丽江市古城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丽江市古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研信用社 账号:***2

特此公告

城区国土资源局

二O一O年五月八日 丽江市古

第五篇:萍乡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萍乡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萍土告字[2011]21号)

经萍乡市人民政府批准,萍乡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

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竞买人属联合竞买的,须出具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和各方共同签署的竞买协议。

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闲置土地的、囤地炒地的、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和在本市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有违规行为的单位及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其竞买申请不予受理。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7月15日 至 2011年8月9日 到萍乡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11年7月15日至 2011年8月9日 到萍乡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9日17时整。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8月9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SZTG—1121号地块挂牌时间为:2011年07月29日09时00分至2011年08月11日16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

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萍乡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99-6230753、0799-688193

3开户单位:萍乡市财政局土地保证金代收代缴户

开户银行:萍乡市农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安源支行

银行帐号:***、***00218366

萍乡市国土资源局

二0一一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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