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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制教育调研

青少年法制教育调研



第一篇:青少年法制教育调研

建立健全青少年法制教育课程体系、考试考核考评机制刻不容缓

一、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背景

1、传统的法律文化背景

“天人合一”的哲学理想致使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单纯盲目追求社会秩序的和谐,认为“讼”是矛盾的集中体现,无讼才能和谐,以诉讼为耻,无

讼为德,无讼是儒家所追求的理想境界,“礼之用,和为贵”,对破坏和谐的诉讼极力予以反对,主张“讼不可长”、“讼不可妄兴”,无讼是求是全社会追求的目标。受到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现在,民众多多少少都存在一定的厌讼心态,把诉讼仍然称之为“打官司”,遇到问题和麻烦,往往“信访不信法”,这恰恰违背信访制度的立法原意和目的,也与市场经济的规则运行相悖离,与依法治国方略和理念相悖离。法治要求在一定层面上讲缺乏传统文化土壤。

2、现在的社会环境背景

改革开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动力,我们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现阶段中国社会内部已引入市场机制为主轴的改革,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发展和继续向前推进,在各行各业欣欣向荣、蓬勃发展的同时,平等利益主体多元化进一步生成和发展,各利益主体的利益呈现多元化的格局,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进一步体现出复繁多样。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良好运行要求建立健全健康和谐的法治环境,利益主体之间的交往交易、摩擦纠纷需要法律来保护保障,需要用法律途径来解决。

3、法育的课标设置背景

目前,青少年法制教育仅仅存在于小学、初中《思想品德》课标中,而且是极少量存在。在于小学《思想品德》课标中的总体目标中规定树立法律意识,在分类目标中规定尊重规则,尊重权利,尊重法律,追求公平;知道法律基本知识,了解法律的基本作用和意义。在初中《思想品德》课标 分类目标中规定:遵纪纪法,追求公正,自主自立,增强公民意识;在内容标准中规定学法知法,目标为知道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体会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义,了解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解我国法律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增强法律意识。高中的《思想政治》课标内容基本与初中相同。在这里,法制教育不是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而是作为思品德育内容的少量存在。因此,中小学法制教育存在教研教改滞后,法制教育与新形势不合拍,与培养具备综合素质的复合型人才不适应,法制教育不够重视。

二、青少年法制教育现状

1、教育现状

一是中小学法治教学课程设置存在较大缺陷,在教材上,目前尚缺乏成套、统一的法制教育教材,除了初中开设的《思想政治》(内含少量法律知识)外,小学和高中均无法治教育正式教材,因而使小学、高中甚至普通大学的法治教育大多流于形式,效果极其欠缺。二是法制教育教学活动组织不规范,缺乏生动活泼的法育教学与宣传活动,具体表现在时间上,没有确定统一的法制课时,有的甚至没有安排法制课。三是把法律素质排除在素质教育内容之外。在法律已经影响规范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今天,法律素质已成为个体社会化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三是我国素质教育理论研究中,法律素质的理论研究几乎是一片空白,没有对法律素质在素质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培养受教育者法律素质的途径和方法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在实践中忽视甚至放弃对学生的法律素质培养。熟不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的政治理想,教育在一定意义上讲是为政治服务的,当今大力倡导的素质教育同样要为实现政治理想服务,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强大推进器,这种作用的集中表现就是培养法律职业群体和包括法律素质在内的综合素质人才。如果素质教育理论仍然停留在原来的水平,无视法律素质的存在,不重视法律素质的研究,学校教育实践仍然沿用原来的人才培养模式,不加强法律素质教育,就必然影响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

2、学生现状

当前,随着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极大改善,青少年身体生理发育出现早熟现象,而其心理成熟相对生理发育明显滞后,因缺乏独立自理、自我约束、辨别是非的能力,极易受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而误入歧途,目前,青少年犯罪正是当今世界各国不愿面对而又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近年来,青少年犯罪问题已向家庭、学校、社会敲响警钟,我国青少年犯罪呈逐步上升趋势,数量多、蔓延快、危害大,青少年犯罪已逐渐成为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

3、社会现状

一是对青少年法制教育认识不到位,多年来,在应试教育体制下,片面追求升学率,重智育、轻德育,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始终受制于

社会、家长及政府职能部门对学校的评价标准,升学率上去了,可“一好遮百丑”,学校就是“先进学校”,不愁生源,雨后春笋般的“特色学校”,“改制学校”,“名校”,都来自升学率。二是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三厅一吧”(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网吧)等文化市场经营不规范,管理不到位,往往成为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温床。

三、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要意义

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普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六五”普法的重点对象中的重中之重,也是实施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方略的重要基础。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承担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如何,直接关系到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作为“六五”普法工作重点对象,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意义十分重大,事关国家民族事业前进、发展和未来

二十一世纪国与国之间的竞争是人才的强弱对比竞争,我们必须深入贯切人才强国战略。梁启超先生在《少年中国论》提出:“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在法律已经影响规范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今天,青少年法制教育十分重要,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法律素养、提高青少年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十分重要,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刻不容缓。

四、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刻不容缓

深入开展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全面均衡发展的教育。全面发展,这是党的教育方针的核心部分。它提出了教育所要培养的人的合理素质结构,包括生理的、心理的、思想的、文化的素质。我国的社会、文化背景和教育、学生、社会现状要求我们应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刻不容缓。

1、将青少年法制教育设置成独立的课程体系

法制教育在学校教育中之所以没有地位,得不到应有重视,一个重要原因是学校没有法制教育课程,没有相应的教学计划和教材,使法制教育成了可有可无的“软任务”。也因此建立科学的法制教育课程体系,使学生从小学到大学都能够接受到系统的法制教育十分重要、迫在眉睫。比如,许多学校仅仅是每一学期或学年请校外的“法制辅导员”举办一至二次法制讲座。其实,法制教育与其它学科教育一样,具有自身的认知规律和结构体系,没有相应的课程就难有法制教育实效。因此,教育决策部门应当及时修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建立法制教育课程体系,让法制教育作为一个重要学科纳入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中去,使法制教育在学年编制、课时分配、学周安排和教材编写等方面都加以明确,把“软任务”变成“硬任务”。这不仅是法制教育地位使然,也是课程现代化的一个客观要求。同时,要加快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在法学院校、师范院校增加开设青少年法律教育专业,为青少年法律教育配备专业师资力量。

2、编写统一的法制教育教材

法律作为调整人的行为的规范已渗透到个人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培养提高法律素质法律素养的落脚点在于养成和提高人的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及习惯,为切实培养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和素养,教育主管部门首先应该组织编写完整而系统的法制教学教材。我国的法律已形成了以宪法为根本法的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教育部门应组织力量,根据未成年人成长发育的特点和认知、接受能力特点,编写小学、中学、大学的法制教育教材,使未成年人接受法治教育系统化、持续化。比如说,在小学根据儿童的特点以法制连环画、法制小故事等形式编写教材,让他们初步树立法律观念;而到了中学,以文字和案例相结合等方式编写教材,开展开办法制板墙报、开展模拟法庭、创建校园法治文化等实践活动,让中学生逐步形成法律意识等等。

3、将法制教育纳入毕业升学考试考核考评

在目前的教学体制下,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大多数学校、家长以至社会把升学率作为评判教育成果的主要标准。虽然教育主管部门已明确对学生的综合评价包括法制教育的内容,但内容和分值都不大。在法制教育作为一门独立的教学学科存在的前提下,在相当长一定时期内追求升学率、追求名校的社会大环境下,我们将法制教育纳入考试考核考评,纳入毕业考试、升学考试十分必要、势在必行。只有这样,法制教育才不会流于形式,走走过场,才会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才会得到落实,从根本上取得实效,从而也才会切切实实地培养和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通过将青少年法制教育单列学科,修改课标,创新教学方法、教材编写、学生学习和教师教学评价,以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达到提高青少年法治认识、形成法治情感、锻炼法治意志、养成法治行为习惯的最终目的,从而为国家强盛、民族复兴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培养综合健康高素质的人才。(杨金东)

第二篇:青少年法制教育调研报告

举世瞩目的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将于2014年8月16日至28日在南京举行。如何抢抓机遇,结合青奥会的召开,对青少年进行一次与青奥有关的法律法规教育是我们各级担任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部门值得思考的问题。

一、明确对青少年开展青奥教育的重要意义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世界的希望,结合青奥会在我们南京召开的机遇,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性,为青奥会如期顺利举行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人文环境、文明安全环境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为青奥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青奥会是全世界青少年的大聚会、大欢庆。也是我们全市数百万青少年的盛大节日,在这一背景下,对广大青少年强化青奥法律法规的知识教育,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作用,有利于全市广大青少年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通过开展青奥法制教育,使青少年在法律的熏陶下,不但自己遵纪守法,而且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成为学习法律、宣传法律的急先锋。为青奥盛会的召开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有利于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落实。青少年是“六五”普法的重中之重对象。结合青奥盛会开展青奥法制教育也是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的一种手段。青奥法制教育的内容都离不开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青奥盛会的召开,开展青奥法律法规知识教育,有利于青少年增强学法用法的兴趣。有利于激发他们学法用法的热情,借盛会召开的良好机遇,对青少年进行法律法规的大普及、大宣传、大教育也是推进“六五”普法深入发展,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具体行动和重要手段。

三是有利于保护青奥知识产权和版权。对青少年进行青奥法制教育,有利于保护青奥知识产权、青奥商标权及青奥相关的版权,使青少年懂得青奥的商标权、版权不容侵害。通过青奥法律法规的教育,特别是知识产权的教育,使他们成为向亲朋好友宣传青奥知识产权的宣传者。

四是有利于推进青奥盛会的顺利举行。结合青奥盛会对青少年进行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治安环境的法律法规教育,有利于创造安全文明的生产生活环境,有利于促进食品卫生,预防各种疾病的发生。为青奥盛会的圆满召开创造良好的有利条件,做到天时地利人和。确保青奥盛会取得圆满成功。

二、制定对青少年开展青奥法律教育的重点内容

围绕青奥主题对青少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要是开展与青奥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其内容。

以绿色环境支撑为重点,进行环境保护法的学习教育。青奥会将以绿色环境为支撑,为青奥会的召开创造山青水秀、天蓝地绿、空气新鲜的自然环境是全市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为创造这一良好的自然环境,保护绿色环境,对青少年要进行环境保护法的宣传教育,使青少年成为环境保护的宣传者和捍卫者。青少年是青奥会的主体。对他们进行环境保护法的教育,让他们掌握环境保护的法律知识,形成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社会氛围,以良好环境给青奥会予以支撑。

以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为支撑,进行社会治安、预防犯罪方面的法律知识教育。青奥盛会的召开要有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为依托,没有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作依托,青奥会的就无法如期举行。因此,对青少年要开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戒毒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法律知识教育,教育青少年同扰乱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的一切违法犯罪现象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自觉地带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懂得依法保护自己,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为青奥会的召开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以食品卫生及交通安全为支撑,进行食品及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教育。主要进行“食品卫生法”、“交通道路安全法”、“安全生产法”、“产品质量监督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责任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教育。青奥会期间,世界各国青少年要在南京住宿、就餐、旅游观光。食品安全和交通安全是关系到青奥会成功与否的关键。因此,我们要在青少年中间开展“食品及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法等法律知识教育”,使青少年自觉遵守“食品卫生”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但自身文明开车,严格守规,而且也向自己的亲朋好友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开车、安全驾驶,在全世界青少年面前树立南京青少年的良好形象和风范。

以知识产权为支撑,进行青奥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教育。主要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法”、“商标法”的教育,使青少年懂得青奥注册商标知识产权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人盗用、盗版制造假冒伪劣的产品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对青少年进行青奥法制教育的同时,还要对青少年进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社会主义的道德观的教育。

三、创新青少年开展青奥法制教育的新途径

对青少年开展青奥法制教育不能走老路、步阵规,要创造新的方式方法,增强青少年对开展青奥法制教育的趣味性和吸引力。

以新媒体为诱导,开展青奥法制教育。利用法治微电影、法治微小说、法治微短信进行青奥法律知识教育,以短、平、快的高节奏,进行生动的青奥法制教育,通过青奥法治微电影,微小说,微短信的创作,增强青少年对青奥法制教育兴趣感和渗透感,使青奥法制教育观生动活动又扎扎实实。

以传统的喜闻乐见的方式,让青少年走进法律、拥抱青奥。要组织青少年结合青奥会的召开,开展法治青奥、青奥与法同行等法律知识竞赛、读法律书籍演讲、举行青奥法治征文比赛、书法绘画、美术摄影、歌咏、文艺演出等各种适合青少年特点的青奥法律知识比赛,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传统手段,进行生动活泼的青奥法制教育。在教育中,让青少年走进法律、拥抱青奥。

组织青少年到青奥馆场参观、进行身临其境的法制青奥教育。青奥法制教育要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进行,组织青少年参观青奥会场及青奥村、让他们身临其境,组织青奥志愿者及参加青奥会的运动员代表到学校、工厂、企事业单位进行谈体会、谈感想,利用他们对青少年进行青奥法制教育,让青奥法制教育在青少年中更加入心入脑。

第三篇: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让青少年远离犯罪

为了更有力地推进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大力弘扬法治精神,2012年11月19日,藤县公安局在河东广场开展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本次活动得到了全县各方全力支持,各方协力共同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本次宣传活动邀请了全县各乡镇普法骨干、各中小学生及司法局机关人员,在活动广场上悬挂法制宣传标语,民警们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并为群众发放了法律宣传册、宣传单以及法律法规。此次活动呈现出以下三个亮点:

第一、通过此次活动营造了青少年健康成长、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预防青少年犯罪,让青少年远离犯罪、远离邪教、远离毒品、远离网游。

第二、通过宣传法律、普及法律、教育广大青少年,提高青少年自身素质,做到得到切实维护自身的利益。

第三、通过宣传法律让青少年在学法、懂法的基础上运用法律的武器,参与回家和宿舍管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争,自觉维护法律尊严。

第四篇:青少年法制教育

广饶路社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材料

广饶路社区以这次创建市普法办、市教体局、市司法局联合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示范点契机,这既是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又是我们认真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全国“青少年维权工程”工作会议精神的探索与实践,同时也是我们社区为教育教学工作热情服务的具体措施。

近年来,广饶路社区以创建法制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社区教育职能,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创新举措,积极探索加强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有效开展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更好的发挥社区教育在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作用,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制度,创新工作机制

继续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检查和法制教育工作,按照“机制创新求实效,重铸品牌创一流”的社区教育工作目标和“创新工作机制,落实三个结合,实现最佳效果”的社区法制教育工作思路,今年二月份,我社区在办公室特开辟专门区域预防未成年犯罪矫正窗口,并先后制定、修订了《未年人犯罪检查工作职责》、《未成年人预防犯罪工作纲要》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此类制度,以有力地保障我社区未成年人犯罪检查及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二、进一步采取措施,提高维权水平

如何有力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初步摸索出了“12345”工作法。一是坚持一个方针,即“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二是做到“两个确保”,培训未成年法,确保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确保本社区未成年人犯罪逐步减少;三是进行“三个访谈”,父母访谈、当事人访谈,做好心理沟通;四是实行“四个见面”,在得知案发人信息后,及时与被告人家长见面,与所在楼院自治组织领导见面,与所就读的学校见面,与所在单位领导见面;五是办案做到“五个查清”,查清嫌疑人的出生年月和作案时间,查清犯罪动机和原因,查清犯罪事实和证据,查清有无从轻或减轻的情节,查清其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害。几年来,通过实行“12345”工作法,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主动参与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

近年来,我社区周围的一些学校在校学生犯罪案件比较突出,尤其是伤害、盗窃案件时有发生,对社会和家庭造成了较大危害。对此,我们将进一步从重点打击入手,让法律在威严在校园形成震慑力。同时,我们将启动实施的“校园蓝天”活动计划推向深入,联合市北区法院的法官继续开展检察官送法进校园活动,完善与家长联系制度,进一步开展暑假青少年法制实践活动,走出校门,走向社会,打防并举,依法育人,用真情和汗水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蔚蓝的天空。我们将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定期研究我社区未成年人犯罪的形成原因、特点和发展趋势,共同探讨对策,以有力地保证 “校园蓝天”计划活动的顺利开展。

四、进一步发挥社区网格管理的作用,做到青少年法制教育无缝隙

学生都是生活在社会中的,因此做好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三结合必须充分发挥社区教育的作用,而社区拥有完善的组织网络,通过对楼长、网格员的培

训让他们将社区教育融入到学生心中,还可以适当、定期的发放一些宣传教育材料,这样学生在放学后还可以在社区中受到教育,做到无缝隙管理。同时社区干部定期进行集中讨论会,共同协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计策,为下一步工作做好计划。

五、进一步推动社会资源整合,切实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思想教育

为了进一步加大我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力度,推动全社会关心和支持青少年的教育工作,努力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育人环境,我们还积极争取街道党工委、妇联等部门的互动,把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向社会延伸,整合社会力量,进行合力预防和教育。使司法保护与社会教育接轨,给司法保护体系注入新内容。

六、进一步加强宣传,使青少年法制教育走向深入

“六五”期间,我社区普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五年来,在社区普法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社区青少年累计接受普法宣传教育200多人次;共刊出法制宣传墙报5期;开展现场法律咨询、资料派发10次;派发与居民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资料5000多份;建设和修缮法制宣传橱窗(栏)25个;举办法制讲座、培训10次;青少年学法参学率100%,参考率100%,并全部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考核,及格率达100%。

我们决心立足本职,充分履行社区青少年法制教育职能,进一步实现创建活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为更好地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作出新的探索,为服务我辖区经济发展、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五篇:青少年法制教育材料.doc

青少年法制教育材料

勿让不良行为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

教学目标:

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一般都是从不良行为开始的,有一个从劣迹→违纪→违法→犯罪的变化过程。不论是历史的,还是现实的,大量的事实告诉人们,青少年健康成长,就要积极预防不良行为、克服不良行为、矫治不良行为。

教学方法:讲授,案例分析,小品,讨论

教学重难点:通过教育,让学生知法,懂法,依法办事,增强法制观念,学会 利用法制武器保护自己

教学过程:

导入:屏边一中921校园欺凌事件 一:分析欺凌事件的原因(学生讨论)

1、不良行为

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是指违德、违纪、违法等越轨行为,也就是说,轻微违法或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

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不良行为划为两类:一类是不良行为;一类是严重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与不良行为在反社会规范这一点上没有区别,但存在程度上的差别。前者,涉及的是道德问题;后者,涉及的是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实施的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未成年人不得实施的“严重不良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等行为;

(六)多次偷窃;

(七)多次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2、什么是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是指达到法定的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人实施的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有过错的、对社会有危险性或有害的行为。

违法行为按其性质可分为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其中,危害社会、违反刑事法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是犯罪行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的特征。行为的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是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所决定的,三者不可分割。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行为违反刑事法律,当然是违法行为,但是违法行为不一定是犯罪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就不等于犯罪行为,两者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不能将两者等同起来。

3、未成年人犯罪始于不良行为。

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实际是一些不良习惯从轻到重的不断强化过程,若不注意用道德、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在日常学习、生活中,用社会公德、传统美德、学生守则等来要求自己、管理自己、熏陶自己、养成良好的习惯,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法律意识,而沾染上不良习惯、不良行为,不加管束,任其发展,必然会严重危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这方面教训和事例枚不胜举,青少年朋友要注意啊!

俗话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这是一个最通俗的比喻,一个人不注意克服小毛小病,必然会变成大毛大病。不妨我们从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事例加以剖析,看看不良行为的危害性,进而提高预防不良行为的自觉性。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地矫治,很容易从不良行为逐步发展到违法犯罪行为。

现列举一些不良行为发展的轨迹,请青少年朋友注意: 吸烟——易伤害健康、诱发犯罪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五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之所以把吸烟作为不良行为加以预防,一是由于未成年人无经济来源,为了达到吸烟的目的,他们会想方设法弄钱。从司法实践看,少年因吸烟而诱发的盗窃、抢劫犯罪屡有发生;二是吸烟容易诱发不良交友。有的未成年人犯罪恰恰是从吸第一支烟开始的。

另一个重要的倾向是,一些不法商贩和毒贩勾结,在烟卷中注入毒品,采取零卖、赊账等方式,向未成年人兜售,致使一些未成年人不知不觉染上了毒瘾,为弄钱吸毒走上犯罪。

旷课、夜不归宿——易受外界侵害

案例:因为和大声斥责自己的父母争论了几句,16岁的小朱一气之下,闷头冲出家门,整晚没回家。一周后,警察找上门来,小朱在夜不归宿的那天抢劫了6名学生。原来,小朱离家出走之后在网吧里通宵上网,但又没有钱,于是他就把手伸向了同学。

法官分析:不少例子表明,没有确切原因的夜不归宿,是临近或正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征兆之一。据调查,在100个未成年犯中,绝大多数犯罪行为是利用夜晚的时间完成的,而且不少违法行为实施后,他们都没回家。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缺乏生活经验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擅自外出并夜不归宿,一旦发生问题,由于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监护,很容易受到外界的侵害。

酗酒----未成年人犯罪的促发因素

案例:暑假时,三名职业高中男生在一起玩耍,又找了一家小饭馆吃饭喝酒。等吃完晚饭已经夜里11点多,没有公共汽车了,可他们身上的钱又不够打出租车的。怎么办呢?借着酒精的作用,有人提议:“干脆截辆出租车回家,不给司机钱。”其余两人随声附和,还提出可以跟司机“要点儿钱”。于是三人打了一辆出租车到僻静处,抢了司机的400元钱。但却被巡警发现,三人当场被抓。

法官分析:据公安人员讲,在未成年人犯罪中,近30%的群殴、抢劫、强奸都与酗酒有关,很多未成年人在犯罪之前还喝酒壮胆。另外,近50%的未成年人犯罪,是酒精直接诱发的。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远离酗酒是全社会的责任,家长要转变对这种行为的宽容态度,把孩子的兴趣转移到健康的活动上。同时,自己要以身作则,减少社会不良风气对学生的影响。

毒品---将青少年引向毁灭

案例:张华今年16岁,父母忙于生计,对他从小就缺乏教育。12岁那年,读完小学的张华便辍学在家,开始了流浪生活。在社会上游荡的张华被贩毒分子盯上了。为了引诱他贩毒,他们居然采用欺骗手段,让张华染上毒瘾。为了能卖“烟”,张华不得不为毒贩子跑腿“送东西”。在一次送货途中,张华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法官分析:尽管加强禁毒教育、重视对青少年的心理辅导等都能帮孩子远离毒品,但众多的教训却告诉我们,帮助孩子终生远离毒品的最好方法,是父母给孩子一个温馨的家,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培养孩子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而且要从小抓起,对孩子的不良行为要及时预防和矫治。

打架斗殴——易产生违法行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未成年人不得有的不良行为“打架斗殴、辱骂他人。”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有一些未成年人性格好斗、脾气暴躁,遇到不顺心的事,可能大打出手,持刀害人。家长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要求自己的孩子不能随身携带有伤他人的器具,这是对孩子的关爱。

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易发展成抢劫

有的孩子养成一种不良习惯,想要什么就非得到不可。如果家长不答应,他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就不择手段向他人索取,甚至进行敲诈勒索。遇到被索取对象的抵制或反抗,极易使用暴力,这样性质也就变成了抢劫犯罪了。

观看、收听色情、淫秽音像制品——易诱发性犯罪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在中小学校附近开办营业性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减少色情、暴力等黄色文化污染。据北京海淀区法院对在押100名未成年犯进行问卷调查,发现经常看色情内容书刊、音像制品并受影响的占32%;经常进入录像厅的占39%,曾进入过的占51%。据犯罪心理学分析,少年性机能渐渐发育成熟,但往往性道德观念的形成却落后于性机能发育的成熟,色情文化的污染最容易使这个时期的少年放肆地追求性刺激。色情文化污染,是未成年人性犯罪的直接原因。

与品行不良的人交友——易近墨者黑

案例:15岁的魏明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是交友不慎导致他走上了邪路。据魏明自述,他在同学的生日宴会上认识了出手大方的王大哥,王大哥经常请他去餐馆吃喝,带他去电子游戏厅玩游戏机。工作繁忙的父母没时间陪她,王大哥成了魏明的好朋友和崇拜偶像。一天,王大哥突然对魏明说:“有一个小子总跟我过不去,我不便出面,你替我教训教训他,反正他也不认识你。”被王大哥这么一蛊惑,原本老实听话的魏明手拿木棒,朝那个人的头上猛击一棒,导致其头部受了重伤。

法官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团伙化趋向,共同作案的比例较高,近年审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共同犯罪高达60%以上。这与不良交友有密切关系。因为,青少年阶段是逐步走向成熟的阶段,这一阶段其模仿性极强,周围环境对他们的影响很大。由于在他们周围同他们长期来往的都是一些有各种不良习气的人,所以容易染上好吃懒做、贪图享受的不良习气,从而使之逐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赌博---违法犯罪的重要诱因

案例:17岁的赵佳在假期结识了一些社会上的不良分子,并在他们的诱惑下多次参与赌博,还欠下500多元赌债。为了偿还赌债,赵佳多次手持三棱刮刀,强行劫取9名小学生的财物,得赃款人民币400余元。人民法院认定赵佳犯了抢劫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法官分析:中学生赌博是百害而无一利。一方面大量占用学习和休息时间,影响学习成绩和身体健康。另一方面也让未成年人产生贪欲。同时,赌博一上瘾,一旦形成习惯就难以改正,所以赌博是少年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诱发因素。未成年人由于争强好胜的心理比较强烈,在许多事情上喜欢占上风;又由于社会经验少,情绪容易冲动,所以往往容易受到隐忧和怂恿而参加赌博,一旦学会方法尝到刺激就可能形成赌瘾,成为参加赌博活动的常客。

偷拿家中钱财也是不良行为

案例:中学生小林趁邻居家没人,连续几次翻墙入院撬门盗窃,偷走邻居的现金5000余元,最后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小林有期徒刑。开庭审理前,法官召来被告人的母亲谈话,想了解到被告人犯罪的原因。这位母亲说,小林从小时候起就经常偷偷从家里拿钱,少则几十元,多则数百元。

法官分析:偷拿家中钱财虽然属于个别现象,但也不能够放任不管,否则家贼就发展成了盗窃犯。一家儿童心理咨询门诊的资料显示,44名有不同程度“偷窃”行为的孩子中,6.8%是在四五岁时拿家里的钱,63.7%发生在小学阶段,29.5%是12岁以后才有“偷窃”行为。

携带管制刀具——易导致严重违法犯罪

什么是管制刀具?根据公安部《对部分刀具进行管制的规定》,是指匕首、三棱刀、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刀具,只有法律规定的人员如解放军、武警、专业狩猎人员才能持有、携带上述刀具。如果违反上述规定,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应受到拘留或者罚款处罚。未成年人携带管制刀具遇到情况可能伤害别人,也可能被他人伤害,导致严重违法犯罪后果的发生。

二、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

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方面原因,也有客观方面原因。由于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均在生长发育期,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尚未成熟,对是与非、美与丑、善与恶的辨别能力不强,易受各种不良环境因素的污染,产生不良行为。

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产生的主观原因是多方面的,这里主要概括以下几点:

1、厌学,滋生不良行为。

厌学是所有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旷课等不良行为是厌学心理的外在表现。厌学是指学生厌恶学习或学业的心理,包括厌学情绪、厌学态度和厌学行为。以学习为主的未成年人的严重厌学后患无穷,为了逃避学校生活,轻则旷课逃学,重则中途离开学校,浪迹社会,被社会上不法分子腐蚀、利用,做坏事,甚至走上犯罪。青少年朋友,尤其是未成年人朋友,要端正学习态度,珍惜青春年华,克服厌学情绪,立志读书,报效祖国,服务人民。

2、好奇心的试探,引发不良行为。

未成年人精力旺盛,好奇心强,求知欲强,探索事物奥秘的好胜心强,但对事物本质认识能力差,甚至不计后果去试探。如有的未成年人看到成年人抽烟,吐着一串串圆圈飞扬蛮有品位,就偷着学抽烟、学着吐圆圈玩,慢慢变成小烟民;有的未成年人认为喝酒潇洒,蛮刺激,自己试着喝,甚至不顾健康一醉方休,以体验生活,后来变成小酒鬼;有的看大人搓麻将赌钱,蛮好玩,从看着搓,学着赌,结果变成小赌棍,等等。青少年朋友应该把旺盛的精力、好奇心、求知欲,用于学习上、探索科学技术上、创造发明上,不应该浪费青春去试探那些有害健康、有害成长、有害社会的恶习上。

3、放纵不良习气,产生不良行为。

未成年人天真活泼,敢想敢干,但缺乏克制力,加之对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缺乏正确的认识,如果以为恶小而为之,认为:“能打敢拼是英雄,能挣会花是豪杰。”而不加以制约,任其发展。有的未成年人从嘴馋,到贪吃喝,讲排场;有的从嫌土气到追求时尚爱打扮,穿名牌讲气派;有的从贪玩到结伙滋事讲帮派等等,结果由不良习气逐步发展成为不良行为、严重的不良行为,最后走上犯罪道路。青少年朋友,应该把天真活泼,敢想敢拼,用在攻克学习难点上,用在准备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贡献上。

4、无序张扬自我意识,发展不良行为。

未成年人的自我意识随着年龄的增长不断发展是正常现象,但是,“以我为中心”不顾一切地无序地张扬自我意识,目空一切,漠视社会道德、法律、法规的约束,以身试法。有的未成年人不听劝告,上网成瘾,玩物丧志,荒废学业,甚至走上歧途或者盗窃、抢劫等犯罪道路;有的不顾违法,不珍惜生命、不计后果吸食毒品,甚至走上贩运毒品的犯罪道路;有的观看色情、淫秽音像制品,思想受污染,进行模仿,最后走向淫乱或强奸等犯罪道路。

总之,未成年人产生不良行为的原因,主要是自我放纵和法律观念淡薄。一般来说,人们行为的发展是一个连续的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也是一些不良习惯从轻到重的不断强化的过程,聪明的人就是自觉抵制不良行为的侵蚀。青少年朋友必须明白要克服不良行为,抵御各种不良影响的侵蚀,要从提高自身的素质开始,平时要加强思想道德修养,要增强法律观念。唯有如此,才能提高抵御不良行为的免疫能力。

三、不良行为的预防和矫治

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不良行为,要从源头抓起,要实行家庭、学校、社会的综合治理。这里,仅说我们青少年自身如何预防和矫治不良行为的问题,没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主要是预防,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既要预防也要矫治。

1、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是预防和矫治不良行为的基础。美德与罪恶,道德上的善与恶,都是对社会有利或有害的行为;在任何地点,任何时代,为公益作出最大牺牲的人,都是人们会称为最道德的人。人不应当像走兽一般地活着,应当追求知识和美德。我们要做一个真正的人,就要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中共中央倡导的“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就是做人的基本准则。要将基本道德规范作为自己言行的标准,在日常的行为举止中培养,逐步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在思想上牢固地树立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的意识,进而构筑起抵御不良行为的防线。

品格能决定人生,养成良好的品格要不懈地努力,良好的品格是在战胜不良习惯,抵御各种污染、诱惑中养成的。如果“知而不行,只是未知”,我们一定要知而行之,将家庭、学校、社会的各种场所作为自己养成良好品质的好机会、好地方,在真善美与假恶丑的较量中,检验自己每一个言行,锻炼成长。

2、增强法律意识,是预防和矫治不良行为的保障。

法律和道德,从实质上来说,都是人的行为准则,但它们的产生和实行方式不一样,表现形式不一样,调整范畴不一样。许多未成年人犯罪,当他们被司法拘留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触犯刑律。有的在看守所面对提审的警官求饶地说:“警察叔叔,放了我吧,我要回去过年。”“人是我捅的,不知道会死,今后我不做了。”根本不晓得打架斗殴的危害,伤害他人生命、健康是犯罪行为。有的未成年人被成年犯罪分子利用参与贩运毒品被审判时,问他为什么贩运毒品?他说:“人家给我钱花,给我饭吃,玩得也开心,叫我送点东西,不好意思推诿,谁知道这就是贩运毒品。”

这些教训是深刻的,我们一定要学法、知法、守法,只有认识到不良行为与违法犯罪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仅仅是一步之遥,如果让不良行为任其发展,必然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要实施每一个行为时,一定要冷静思考,想想是不是违法?若违法即止步。法律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保护神。

3、坚持防微杜渐,是预防和矫治不良行为的有效措施。

任何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由小到大、由少到多、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同时,也都是螺旋式发展的。青少年的不良行为也是这样的。有的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是自觉或不自觉形成的,有的经家长、老师教育及时改正;有的不听教育甚至把不良行为当成“能耐”“本领”,最后发展到难以自拔的地步。

一个人在成长过程中,不可能没有缺点、错误,人的成长、成熟也是在不断克服缺点、错误中成长、成熟的。这里关键的奥秘是:防微杜渐,正确对待自己的缺点、错误,不让缺点、错误蔓延,形成不良行为、严重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

4、学会拒绝,是预防和矫治不良行为的良策。

当今信息时代,国内的国外的各种信息广泛传播,尤其是一些腐朽思想、没落的丑恶现象,陈渣泛滥,充斥着社会,侵蚀人们的思想,腐蚀人们的灵魂,严重毒害着青少年。一方面,青少年要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增强法制意识,提高自身的免疫能力;一方面,要分清是与非、分清善与恶,分清美与丑,学会拒绝非法的、丑恶的、不健康的东西,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聪明的人不是不犯错误,而是不犯大错误。要想不犯大错误,就要学会自我保护,学会拒绝,不被不健康的东西所左右,不随波逐流瞎盲闯,不受黄色、灰色、黑色污染,把培养自己的良好教养作为思考行为的目标!这是因为,良好教养是一个人理智、本能、自制力和包容心共同作用的结果。

最后,请记住:恶习伤害你,品德扶正你,法律规范你;父母养育你,老师教导你,国家关怀你。关键是一句,路在脚下,成长进步,要靠你自己去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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