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致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孙砀庭长关于执行探望
致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孙砀庭长关于执行探望
尊敬的孙砀庭长:
您好!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您应该正在上网。从11月30我和父母将询问探望权执行的信件交给执行庭内勤人员,12月1日您收到信件,到今天已经9天,还没有得到您的任何答复。这是意料之中的结果。据说您当年为了及时为当事人执行判决,把自己的手机号码都告诉人家,可现在为什么不理睬一位专门致信给您的当事人呢?
既然是公开信就不可能是只写给您孙砀庭长一个人,刘春志法官、河北法院和红桥法院那些躲在幕后的大官们、天津市公安局的那位大人物都可以来看看,当然,广大的网友自然可以评说一下。冠冕地讲,写公开信是公民的一项权利。胡主席不是说过要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吗?好,今天我就践行一下。写这封信还有现实的考虑:那就是通过正规渠道无法解决问题。
作为一名律师、孩子的父亲,这种双重身份使我既深悟到当今中国法律被扭曲肢解,毫无尊严的惨状,又体会到父子分离,人伦遭摧残的悲愤。如果律师在这个国家都不能保住自己最基本的人伦要求,那么其他人遇到同样的事又会是什么遭遇呢?先让我们回顾一下这几个月都发生了什么事吧。
5月19日我向贵院申请执行天津一中院(2009)一中民一字第933号判决探望孩子。5月26日开庭,法官刘春志向对方发出执行通知书。
6月7日对方大闹法庭,刘春志不予制止,假装不耐烦,顺势休庭。
7月13日我和父母去法院询问,刘春志当即将我父母轰出法庭,称他们没有办理委托。实际情况是,对方母亲从来没有办理委托手续,就在法庭上大喊大闹,却没有被制止。7月15日我和父母再次去法院,要求刘春志按照天津高院颁布的十四项司法为民执行措施向我们说明案件的执行情况,刘春志态度蛮横,夺门而出逃避询问。后来,您在楼道里声称:“你这么激烈,就不会让你看,你想想可能嘛,要心平气和的„„我告诉你,不利于孩子,我们绝对不让„„我们有义务对孩子保护”您的口才真是了得!我们是对法官违法办案不满,与对待孩子的态度是无关的,您居然把这两件事联系在一起。按照您的逻辑是不是应该这样理解:如果你们对法官不满,我们就不给你执行!您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假借保护孩子的名义,说出了不好意思说的话。
7月22日开庭,刘春志一反常态,让双方提交委托书。刚开庭就不让我姐姐旁听,以减少现场证人。刘春志问对方是否答应我接孩子,对方答应。我问法官,如果到时对方阻挠我接孩子怎么办?刘春志说:“这是你们的事,我不管。”我父亲说按照民诉102条,法院应该对对方采取措施。刘春志仍然说不管。我继续问,这条法律给谁定的?还说,如果法官不管,申请执行还有什么意义?刘春志说他已经通知对方履行了,如果对方不履行是当事人的事,法官不管。当时我数了一下,刘春志在半分钟内至少说了11个“不管”。后来,刘春志要求我父母和对方母亲退出法庭,然后刘春志和对方都说我现场就可以把孩子接走。但是,刘春志与对方相互配合故意让我接不走孩子,与对方一起制造不能接走孩子的假象,刘春志顺势宣布休庭。书记员在记笔录时只记孩子哭闹,就是不记我要求刘春志协助的话,也不记录刘春志拒绝协助的表现。我只能自己在笔录上写上我当时对法官说的话。
法官刘春志自认为每一个细节都想到了:先是把我姐姐支出法庭,接着再耍耍赖(反正也不记在笔录里),最后是将双方代理人支出法庭,在这样一个封闭的空间里,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了。事情有那么简单吗?各位网友,请你们拭目以待吧!我与法官无怨无仇,他为什么这样刁难我?没有人在背后指使可能吗?孙砀庭长,刘法官是您的手下,您有责任给我一个交待。既然开庭录音录像都已经刻成光盘,还在我面前多次展示,为什么不向我公开呢?8月12日我家一行5人去政法委上访,要求执行判决,并查办刘春志。
8月26日是另一出闹剧。人大代表来了,政法委人员来了。大面上总要过得去,于是法庭要录像,而且要让所有人都知道在录像,要把法官怎么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录下来,要把保护孩子利益的声明录下来,要把法官关照孩子的瞬间录下来,然而,庭上那些听似冠冕、实则荒谬的说辞以及极其突兀的宣布休庭说明这不过是一场作秀。您说:孩子哭闹就不能接走,双方情绪对立也不能接走。那么请问:孩子在对方教唆下一直哭闹,是否我会因此永远不能接走孩子?孩子开始上托儿所时也会经常哭闹,是否就不让他去托儿所了呢?即使我的要求是正当的,但对方如果一直采取对抗的态度,是否永远不能接走孩子?在您看来,孩子掉几滴眼泪的损失要远远大于被剥夺父爱的损失,被执行人无理取闹的权利要远远重要过一位父亲的探望权。这就是您的“以孩子利益为重”?!
既要应付人大和政法委的监督,又不能让执行有进展,才是这次开庭的真实目的。当然,承办法官是坚决不能更换的,否则就等于承认刘春志有问题了。好了,既然您认为法官没问题,我这里就再一次要求您向我公布开庭录音录像,这对您不应该有什么压力吧?10月14日,执行庭的三位庭长找我和我父母谈话,听取我们的诉求,并且答应作对方的工作。可是到现在为止,您也没有向我公布贵院法官对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的笔录、录音录像以及时间地点。事实证明,这次谈话仍然是缓兵之计。
此前的7月22日及8月26日开庭时,承办法官刘春志已经明确表示:被执行人逼迫我放弃探望权的所谓协议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另外,8月26日的盛大开庭以及10月14日的单独谈话,都证明河北法院从来就不认为那个协议是有效的。既要不执行判决,又不能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子认定协议有效,唯一的办法就是利用另一个诉讼确认那个协议有效。不论这个主意是谁想出来的,河北法院与红桥法院配合的可谓天衣无缝:被执行人11月8日在红桥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协议有效,河北法院马上跟进,于11月9日及15日开庭。两次开庭主要记录被执行人在红桥法院的起诉情况,不解决任何探望的实质问题,只持续十几分钟就草草休庭。12月9日,红桥法院完全不顾事实,作出判决中止我的探望权。(这个漏洞百出的判决将有专文讲述)
您和刘春志都当了20多年的法官,获得无数荣誉,甚至被《人民法院报》称为河北法院执行“三杰”之二,但是你们在这个案件上显得极其不专业。遇到被执行人如此拒不执行的情况,其他法院早就采取措施了,但你们却按兵不动、顾左右而言他,难道你们在下一盘“很大的棋”?事实证明,还真是一盘“很大的棋”!一切都那么巧妙,一切都那么天衣无缝。只是这盘棋旨在巧妙地消解一个幼小孩童享受父爱的权利,旨在顶着道德的光环破坏社会公认的善良风俗。这件事的可怕之处在于,只要一个躲在幕后的大人物有此需求,强大的国家公权力甚至连一个少不更事的孩童都不放过。如果说暴力拆迁还只是图财,那么阻止人家父子团聚简直是伤天害理!两位法官也为人父,你们把这封公开信给你们的子女看看,让他们评说一下自己平时熟悉的父亲与在法庭上的父亲有什么不同?法官本来应该是社会良心的最后保障,所以法官作恶比社会上任何其他人作恶的危害都要大的多。申请执行的当事人不仅要面对对方当事人的胡搅蛮缠,还要与本该主持正义的法官斗智斗勇,这是谁的耻辱?!法官不在如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如何执行判决上多动动脑子,反倒是想方设法不执行判决,千方百计让被执行人逍遥法外,这是法官应该做的吗?
有朝一日,孩子长大了,他会问我:爸爸,我小时候你为什么不去看我?我只能说:是法官不让爸爸去看你。
孩子会继续问:法官是什么?
我答道:法官就是主持正义的人,维护法律的人。
孩子又问:正义是什么?法律是什么?
我怎么回答?难道要告诉孩子:让孩子失去父爱就是正义,不执行判决就是法律。这是不是很荒唐?可您和您手下的法官就正在坚持这样的“正义”呢!就正在维护这样的“法
律”呢!
一个普通的初中教师哪里来的这么大的能量?从河北法院到红桥法院,想得到什么结果就得到什么结果。想拖延执行,河北法院就帮她拖上半年,就连政法委都束手无策;想中止我的探望权,红桥法院就如愿奉上满意的判决,甚至不惜掩盖真相,面子真是大的盖住天。事情的原委用胳膊肘都可以想出来——没有一个躲在幕后的大人物干预司法,这种事情可能吗?不要以为别的法院作出中止探望权的判决,您和刘春志就可以把事情推得一干二净。您和您的手下在这件事情中起到什么作用必须有个交待。我现在只能以恶意揣测法官,因为公权力要自证清白,公民没有当然信任的义务。请您不要说刘法官经验不足、业务不精或者探望权难以执行,也不要说没有谁指使过谁。已经给了你们足够多的时间,你们还要什么?!总之,不要作出的侮辱正常人智商的答复。一句谎言要用十句谎言去掩盖,会活的很累!我和父母都希望息事宁人,只要判决被执行,哪怕发现法官曾经违法办案,也就不再追究,毕竟民不与官争,但事与愿违,公权力的胡作非为非要把一个很私人的探望权案件逼成公共事件。尽管红桥法院的判决还未生效,孙砀庭长:您是不是想松一口气了?但不要高兴的太早:此前的半年多时间,对于您和您的手下刘春志的所作所为应该给我一个交待吧?这些您是躲不过去的。您可以不理睬我,装作没有收到、没有看到,但您想过没有,广大网友看见了,司法机关的不作为、乱作为只能损害司法的公信力,这是所有社会成员的损失。在这种规则支配下,没有几个人不是弱势群体,包括您本人。当然,还有更方便的办法,就是删帖。删帖之后可以重新贴上,您明白。删帖代表虚弱,不愿面对。公权力不能像一个被父母惯坏的独生子女,听不进半点批评,受不了半点委屈,性格顽劣、乖张。不为人民服务、不接受人民监督的法院还是不是“人民”法院?!不遵守法律的法院还是不是“法”院?!亡羊补牢总比鸵鸟政策或者强词夺理来的好。我写这封信还是建立在假设您是可信任的基础上的,毕竟您原先取得的荣誉是勤勤恳恳干出来的,请您不要枉顾公民的期待。
当事人:黄新元
2010年12月10日
至今孩子离开父亲家已经1748天
一中院判决生效已经444天
申请执行判决已经205天
政法委督办案件已经120天
免 责 声 明
我是律师,自然知道自己说的每一件事情都应该有证据证明,所以,这一点请孙庭长不用担心。因言获罪在中国已经不新鲜,如若“跨区”(从河北区到红桥区),请先提请全
国人大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
每一次维权都是让这个国家进步一点点,每一次滥权都是背叛国家。
第二篇:执行庭庭长竞职演讲稿与执行总经理就职发言
执行庭庭长竞职演讲稿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首先介绍一下我自己的基本情况:我叫xxx,xxx年11月生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88年至今一直在法院作审判、执行工作,现任xxx市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负责执行庭全面工作。
我演讲的题目是:我以我心铸忠诚
自1988年大学毕业从事法官工作以来,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忠于法律、忠于良知、身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廉洁正派两袖清风、默默奉献,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取得了一定的工作实绩,下面就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向各位作以汇报。
一、甘作“三个代表”的忠诚实践者
在无助的申请执行人面前,我掏出一棵诚恳火热的心,并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时为当事人着想,以自己的行动实践着“三个代表”,许多申请执行人被感动的流下了热泪。在执行xxx市王某和被执行人山西某铁路局交通事故赔偿案时,我了解到申请人下肢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妻子离他而去。我不顾自己12岁的孩子无人照管,匆匆托付给邻居就登上了去太原的火车。当时正值麦收酷暑,火车上的返乡民工很多,我只好在火车上站了4个多小时。到太原后,为节省费用,住的是地下室,吃的是快餐便饭。经过给被执行人作耐心的工作,讲解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文书的法律后果,换起了被执行人的同情心,全额给付了赔偿款5万元。
从事执行工作近9年来,为给xxx的企业追索外欠,我跋山涉水,足迹遍布祖国各地。每次外出都满载战果而归,受到了企业界的赞誉。三次下湖南为xxx天龙果汁厂执行回货款78万元,给这个因外欠举步维艰的企业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四次上北京为xxx市化工仪器厂从北京中医药大学执行回现金25万元,使这个多人执行过XX年未能执行的“死案”在我手中执结;六次去衡水执结了一起中央领导xx关注的死亡多人的重大交通事故赔偿案,受到省法院的好评,历年来多次立功受奖。
二、勇作法律的忠诚捍卫者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说:“理想的法官就是正义的化身。”法律的精神是正义,法官的灵魂是公正,只有一身凛然正气的法官,才能不唯权、不唯上、不唯情、不唯钱,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的法律,勇作法律的忠诚捍卫者。我在搞民事审判的六年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的案件,并耐心细致作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案件调解率达到99%以上,且全部能够自行执行。不仅每年的办案数量在庭里名列前茅,而且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为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
1994年调入执行庭后,我仍坚持依法执行案件,积极献计献策,一改以往以抓人促执行的做法,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执行力度,采取了申请执行人举证和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使执行工作做到了有的放矢,提高了办案效率。
在执行案件中,不被金钱所惑,不被人情所扰,坚持原则依法办案。面对当事人送来的钱物,每次都被我婉言谢绝,在为xxx基金会收欠活动中,四天执结了五件案子,共收回欠款200多万,获得了院长特别奖。办案中,我经常遇到许多说情的亲朋好友,有的甚至是领导干部,我都对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使案件得以执行。上述事迹曾被当地报纸报道。
三、我以业绩写忠诚
江总书记曾给年轻同志四句赠言:“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勇于创新、自觉奉献”,我也深深体会到深厚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审判经验是新时代法官必须具备的。在15年的法官生涯中,我意志坚持在繁忙的工作中学习更新法学知识,并不断运用到办案中,法律的运用更加深了自己对法律及其理论的理解,还注意总结办理各类案子的经验教训,使自己的法官职业能力得到了加强,执结了一批复杂疑难案件。XX年一年执结案子100件,创个人结案数量的全院历史最高记录,且没有一件发生矛盾激化,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我撰写的论文《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思考》、《贪污罪与侵占罪》等在省级刊物上登载。
四、以忠诚之心再写明天
成绩只能说明过去,未来还须开创,如果竞争成功,我决心继续努力,与时俱进,争作优秀的职业法官。
1、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增强责任意识、公仆意识。
2、增强自身的业务素质,坚持不懈学习法学知识,在实践中学习,学习中办案。
3、立足现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和同志们一齐努力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工作氛围,争取拿先进立新功。
4、进一步加强和提高职业能力和职业声望,充分体现公正与效率这一永恒的主题。
谢谢大家!
执行总经理就职发言
感谢组织对我的信任,感谢董事长、副董事长以及前三任执行总经理对我工作能力的培养。今天我面对组织、面对领导、面对新的领导班子成员以及面对东盟公司总部全体员工,我心情很激动,同时也很有信心带领公司新领导班子成员,继续发扬东盟人“只争第一、不做第二”的东盟精神和“团结奋进、顽强拼搏”的优良作风,共同把公司管理好、发展好。在这里我向组织,向董事长、副董事长、新领导班子以及全体员工表态:
1、担任总经理期间,我本人首先要做到“本本分分做人、扎扎实实做事”,力争一次把事做好。在工作中我将发挥班子的核心领导团队作用,做到分工明确,各尽其责,带领全体员工把各项工作做好。
2、在市场开发工作方面:在前任总经理刘建明先生的领导下,公司发展势态良好。20*年下半年,公司的经营班子将继续以市场为导向,继续创新市场开发策略并进一步拓展市场开发渠道,力争年底中标合同额突破10亿元以上。
3、在工程技术管理方面:坚持以“现场保市场”,强化各项目对工程技术和工程质量的高标准、高要求以及施工法、作业指导书的规范应用,抓关键施工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和应用,增强公司技术实力,在公路市场率先形成竞争优势。
4、在生产经营工作方面:以20*年工作报告精神为指导,坚持以项目为中心,以质量和成本为主线,加强项目成本管理力度,尤其针对20*年下半年市场材料、水泥、燃油、石料大幅度上涨等不利因素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确定20*年的工作重点是:加大精细管理力度,不断提高创利水平。目前时间已过半,截止5月底已完成计量产值2.43亿元,占年计划34.39%,下一步要抓住第三季度施工旺季,确保年底实现计量产值6亿元,力争突破8亿元。
5、面对公司跨越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在今后的管理中要进一步加快人力资源的开发,加大对员工能力培训和对人才的引进与培养,使公司的人才结构不断优化,使公司人力资源真正成为公司的优势资源。
6、继续加强项目基础管理,全面推进公司企业文化创新,强化团队执行力,提升项目形象力,使公司整体能力和素质得到进一步改善,以不断提升东盟营造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在公司良好的发展势头下,我们同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能轻视当前残酷激烈的市场环境,随时要有居安思危、如履薄冰的风险意识,要认识到我们还有很多管理方面的不足,与局各兄弟单位在一些方面还有差距,公司各项目之间管理水平还有差距。比如:公司内部操作层的培养,目前发展还很不成熟、不规范;外部操作层还要进一步整合。公司要实现有效扩张,必须整合发挥内外部的资源优势,还要不断总结积累经验、吸收教训,只有这样才能使公司得以长足发展。
总之,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在二局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东盟人敬业精神的鼓舞下,我有决心、有信心带领新经营班子全体成员以及全体东盟人,首先把公司做强,在公司未来发展中,力争提前实现“同业多元跨越发展”第二阶段目标,进一步扩大公路拓宽市场,开发公路养护市场,通过横向联合,继续开发轻轨、地铁、隧道施工市场,加大公司体制改革步伐,整合内外部资源优势,实现企业有效扩张,在做强的基础上稳步把公司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