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浅谈中国法学专业的
浅谈中国法学专业的“困”与“解
【摘要】 法学专业所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急需解决的问题是如何与国际接轨。然而。由于中国目前高校法学教育模式仍然是“填鸭式”。无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同时也不利于学生创造性的发挥。因此本文针对这一现象,从涉外法学专业的角度提出了解决法学教学问题的对策。
目前,中国法学专业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诸如就业问题、所学知识与社会脱节的问题、学生处理实际案例能力不足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产生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主观方面表现为,各高校法学专业发展定位不清,盲目扩招。我国自1977年恢复招收法学本科学生以来,法学教育的定位一直混沌不清,导致我们不知道到底要培养什么样的法学学生。截止到目前,中国高校还在就法学教育应当是职业教育、大众教育还是精英教育的问题争论不止。这种法学教育的定位不清严重影响了我国法学教育的质量,学生毕业后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法学教育与实践严重脱节。客观方面表现为,整个法学教学的过程是一个虚拟的世界。长期以来,中国法学教学模式以“教师讲授学生记录”为主,是一种典型的“填鸭式”教学,学生的参与程度不够,缺少教师和学生的互动,很难保证课堂教学效果。学生缺乏主动性,无法形成独立思考和思辨的能力,法律院校在课程中几乎没有类似于法庭调解、法庭辩护、庭审实践或律师实习等基于实践能力培养的课程。
一、中国法学专业的困境中国法学专业经过短短几年的迅猛扩招之后已“人满为患”,连续两三年在一类学科中就业率垫底,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无论是本科生还是博士生都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法学专业就业难”已成为大家讨论的热点。在高校关于压缩本科招生名额或取消本科法学专业设置的争论更是一石激起干层浪。法学专业为何由香饽饽变成烫手山芋,为何在某些高校法学专业
甚至面临被打入冷宫的窘迫归根结底,就是因为法学专业毕业生缺乏创新能力,不能突破常规和传统,拘于既有的结论;不能用新颖、独特的方式解决新的问题。
教学存在问题有人形象地把法学老师称为“电脑教授”,培养的必然是“电脑学生”。由于受传统教学理念的影响,即严师出高徒,中国法学教育忽视对学生兴趣的培养,实际教学由教师包揽且一言堂,大多教师不能容忍来自学生的不同观点。这就无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学生是被教授的对象,课堂上教师讲授,学生在台下听讲,师生之间很少开展讨论或其他形式的交流。教学的目标大多是到教师完成预定教案,学生记完上课笔记为圆满。学生上课时很少坚持自己的观点,他们害怕自己的观点与老师的观点有出入,害怕自己的课堂笔记不全而通不过考试。久而久之,学生只会去记住教师的论述和观点,而不去形成自己的观点,学生被动地接受教师安排的教案,在被提问或者考试时,不去独立思考他们认为正确的答案。这种教育模式下培养的学生缺乏独立思考和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当他们走向社会时,便会发现原本明确的法律规范存在大量的伸缩余地,所面对的社会现象干差万别,因而显得手足无措、无所适从。
许多法律院校在课程体系设置和安排上,往往是普通高校本科体系和课程的压缩。一是基础理论重视不够。据了解,近年来,部分法学院校对课程进行调整,如压缩法理学、法史学等基础理论课程的门数、学时量,增开民商法等实用性课程。甚至出现了国家颁布一部法律,就开设相应课程的法学教育紧随立法指挥棒的状况。二是忽视相关学科知识的教育。很多法学院校不重视学生的文史哲教育,甚至不开设与法学专业密切相关的专业英语、政治学、经济学、证券、保险、法律实务等选修课程,没有形成完整的学科体系。这样的结果是既不能达到学术型人材的培养要求,又不能形成应用型人材的培养特色,学生的理论功底不深,动手能力差。虽然有的学校尝试利用传统的实践教学方法,如实习、模拟法庭、案例分析、律师实务、法律实训等课程来弥补这种不足,但是这些课程不是课时保证不了,就是资金保
障不到位,在实际上达不到锻炼的效果,使得这些尝试在培养学生利用法律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方面的收获都不是很大。如何有效开展法律实践课程,使学生能够更好、更快、更多地获得法律知识和经验,在司法实践中得到锻炼,在就业的竞争中占据有利因素,在将来的工作中尽快进行角色的转变,已经成为许多高职法律院校迫切关注的问题。
实习流于形式现行的法律专业学生毕业实习流于形式,无论是校内实践课程还是学生毕业实习都极需完善。以往学生毕业前夕由学校统一安排去法院、检察院或律师事务所实习,学校负责监督管理学生的实习工作。随着学生人数的增加,公、检、法等部门难以安排更多的实习学生,个别高职法律院校以资金保障不足为由,不再统一联系实习单位。学校鼓励学生自己寻找实习单位,允许学生去任何一家律师事务所实习或任何一个单位。到底在那里如何实习、指导老师如何安排都没有规范,只要是在毕业之前有实习部门给出一个实习鉴定就行,实习报告更是干篇一律。学生利用实习的机会到处游山玩水或者无所事事,白白浪费了学生的时间。学校的监督根本不到位,甚至有的院校不知道如何组织实习,出现大家互相推诿的局面,学生处系部和就业指导处等部门相互踢皮球。
二、中国法学专业出路之一:涉外法学专业的建立我国现行法律教育的基本定位是:法学专业本科是一种通才教育。这一定位难以适应当今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法律全球化的需求。涉外法律人才作为既精通英语,又熟悉国内外法律的综合人才,其现状不容乐观。根据中国法律人才网的统计,我国%的法律职位要求应聘者熟练掌握法律英语,近64%的涉外案件因通晓法律英语的法律工作者严重匮乏而极少有人问津,75%以上的法律工作者只有单一的法律知识背景,而当前涉外法律人才前景需求将是现在的五倍,这是大势所趋。大多数学者认为,如同经济全球化一样,法律全球化主要是指由于新的信息、通讯、交通技术的发展而使得法律的相互影响方式趋同的一种现象。法律全球化这一概念的提出,主要是对经济全球化的反应和适应。我们要融人到经济全球化中来就必须掌握国际游戏规则。
为顺应法律全球化的趋势,我们务必尽快建立适应社会需要的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要从大学在校生的打造及现有法律工作者的改造两个方面进行。
推动法律英语教学和双语教学,培养涉外法律专业毕业生。外语能力主要是英语语言能力,要培养这方面的能力,法律英语课程是首选课程。法学专业在校学生仅仅依靠基础英语课程很难胜任涉外法务工作的要求。前面已经谈及,因为法律语言是严肃语言,即便是在国外生活多年的“海归”也难驾驭英语中的法律语言,英美人也将母语中的法律语言看作是“外语”。因此,不管培养目标是在国内市场还是在国际市场,法学专业学生必须要学习法律英语专业英语课程。而且法律英语仅仅是对英语中法律语言的初步认识,要具备熟练驾驭英语从事涉外法律工作和解决国际争端的能力,仅靠一门法律英语课程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需有双语教学来推动和实现。由此可见,法律英语教学和双语教育在培育涉外法律人才方面的重要作用,仅认识到其重要作用还不足,我们同时还要解决法律英语教学及法学双语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法律英语教学以及法学教育中的双语教学都同样面临着第一个问题,即师资的薄弱及匮乏问题。作为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者,尤其是法律英语教师以及双语教学教师,其职能要求应高出于涉外法律人才的知能结构。高端的涉外法律人才少,优秀的法律英语老师及能用双语授课的法学教师更少。要解决这个问题,只有加强高校在这两个方面教师队伍的建设。教学中存在的第二个问题为课程设置问题,尤其是课程的前承和后续安排不合理问题。以法律英语为例,因为国内所编法律英语教材均以英美法为典范,所以在开设法律英语这门专业课程前,应以基础英语课为前提、汉语英美法课程为保障,才可顺利开展该学科的教学。而双语讲授的法学专业课程应设在法律英语课程之后。
开展继续教育和对外交流与合作,改造现有的法律从业者。我国现有的法律人才绝大多数为1977年高考制度恢复以后我国法律院系
所培养的。在这些法律人才中,仅有百分之一的人可从事涉外法律业务,其他近百分之九十九的人员从事不了涉外法律业务。其原因主要是外语能力问题。对于这部分四十岁以下群体,可集中对外语过六级的优秀法律从业者进行一定时期的集中脱产培训,因为他们有相对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一定的外语能力。首先可进行外语强化培训,然后尝试用双语培训金融、贸易、WTO规则等相关内容,特别是在涉外法律实践中涉及较多的“两反一保”(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美国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三三七条款等理论及应对技巧。此后再从中选拔出一定名额的优秀律师到美国、欧洲、澳大利亚等主要相关贸易国进行中长期的培训和实习,增强现有法律从业者的涉外能力。此外,为鼓励现有从业者提高自身涉外业务能力,政府也应积极培育和扶持涉外律师事务所,对有突出贡献的国际型法律人才、涉外律师事务所给予奖励。
总之,随着我国法治的日臻完善及社会竞争的日趋激烈,社会对涉外法律人才的素质要求必将越来越高。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法学专业所面临的困境,同时也要认识到未来社会对人才素质的更高要求,使加强大学生科技及创新能力的培养成为时代教育的必然特征。我们要根据社会的需求及时调整专业方向,把高等学校建设成培养高素质创造性人才的基地。
第二篇:中国法学专业院校细评
中国法学专业院校细评(节选)
一、老牌劲旅,雄风不减
昔日名扬四海的“五院四系”,堪称法学界的老牌劲旅,他们欣逢盛世,在激昂奋进的发展中在法学领域独领**,雄风不减。据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提供的相关信息显示,2006年法学专业全国各院校综合排名中,脱胎于“五院四系”的9所高校中,仍有8所雄霸前八名的宝座。
学校名称 编者点评
中国人民大学 老牌法学强校,民商法实力最强
武汉大学 国际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全国领先
北京大学 法学理论名师云集,实力雄厚
中国政法大学 有统有分的培养模式,法制史、诉讼法水平一流
西南政法大学 学科体系齐全,经济法学傲视群雄
吉林大学 律师实务颇具影响,法学理论全国闻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4个部省级重点学科,知识产权法研究独树一帜
华东政法大学 国际法实力强劲,法律史、经济法、刑法全面开花
西北政法大学 刑法和经济法实力不俗
二、名校战队,底蕴深厚
除了“五院四系”外,国内还与许多知名高校都设有法学专业,凭借名校效应、深厚的学术底蕴、良好的学术氛围以及一流的科研条件,这些学校的法学专业也得到众多考生的追捧。
学校名称 编者点评
清华大学 后来居上,民商法最具实力
中山大学 地域优势明显,诊所式法律教育特色鲜明
厦门大学 地处经济特区,国际法、民商法实力不俗
浙江大学 法理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为考研热门
复旦大学 学科发展均衡,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
南京大学 增强对外交流,中德合作办学
三、特种兵团,优势明显
在中国开设法学专业的院校中,有这样特殊的一类,他们凭借自身的学科专业特点或地域优势,发展了独具特色的法学专业。也许,他们并不像法学名校那样声名显赫,但其特色法学亦极具发展潜力。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国际商法
大连海事大学 :海商法
上海海事大学 :海商法
云南大学 :民族法学、东南亚国家法律研究
上海大学 :知识产权法,研究实力较强
中国海洋大学:海洋法、环境资源与保护法
中央民族大学:民族法
除了以上介绍的大学以外,湖南大学、黑龙江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安徽大学、郑州大学、辽宁大学、贵州大学、河南大学、海南大学、广西大学、重庆大学、深圳大学等院校的法学专业也各具特色,实力不容小觑。
全国招收法学硕士的高校汇总
华北区:
北京高校
中国社会科学院 法学理论 法律史 宪法与行政法 刑法 民商法 诉讼法 经济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国际法、北京大学 法学理论 法律史 宪法与行政法 刑法 民商法 诉讼法 经济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国际法、中国人民大学 法学理论 法律史 宪法与行政法 刑法 民商法 诉讼法 经济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国际法、中国政法大学 法学理论 法律史 宪法与行政法 刑法 民商法 诉讼法 经济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国际法
清华大学 法学理论 宪法与行政法 刑法 民商法 诉讼法 经济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国际法
对外经贸大学 民商法 经济法 国际法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法学理论 刑法 诉讼法
北京工商大学 民商法 经济法
北京师范大学 法学理论 刑法
中央民族大学 宪法与行政法 经济法
北方工业大学 法学理论 经济法
外交学院 国际法
中央财经大学 民商法 经济法
首都经贸大学 经济法
中央党校 法学理论 经济法
北京邮电大学 民商法
北京科技大学 民商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民商法、北京交通大学 经济法、中国农业大学 经济法、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刑法、北京理工大学 法学理论、中国地质大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天津高校、南开大学 法学理论 法律史 宪法与行政法 民商法 诉讼法 经济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国际法、天津师范大学 宪法与行政法 经济法
天津财经大学 经济法
天津商学院 民商法
天津大学 经济法
天津工业大学 经济法
华东区:
上海高校
华东政法学院 法学理论 法律史 宪法与行政法 刑法 民商法 诉讼法 经济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国际法
复旦大学 法学理论 法律史 宪法与行政法 刑法 民商法 诉讼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国际法
上海交通大学 法学理论 宪法与行政法 民商法 诉讼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国际法上海社会科学院 法学理论 宪法与行政法 刑法 民商法 国际法
同济大学 法学理论 宪法与行政法 民商法 国际法
第三篇:2013年中国大学法学专业排名
2013年中国大学法学专业排名
1.中国人民大学 2.北京大学 3.中国政法大学 4.武汉大学 5.清华大学 6.华东政法大学 7.西南政法大学 8.吉林大学 9.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10.上海交通大学 11.浙江大学 12.厦门大学 13.复旦大学 14.南京大学 15.中山大学 16.苏州大学 17.山东大学 18.南京师范大学 19.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四川大学 21.北京师范大学
22.南开大学 23.湘潭大学 24.西北政法大学 25.华中科技大学 26.重庆大学 27.暨南大学 28.大连海事大学 29.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30.郑州大学 31.湖南大学 32.华中师范大学 33.辽宁大学 34.中央民族大学 35.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36.中南大学 37.华南理工大学 38.黑龙江大学 39.上海大学 40.东南大学 41.上海财经大学 42.西安交通大学 43.中央财经大学
44.同济大学 45.西南财经大学 46.中国海洋大学 47.安徽大学 48.北京理工大学 49.兰州大学 50.湖南师范大学 51.云南大学 52.山西大学 53.扬州大学 54.外交学院 55.浙江工商大学 56.海南大学 57.南昌大学 58.华侨大学 59.烟台大学 60.西北大学 61.河南大学 62.江西财经大学 63.中南民族大学 64.甘肃政法学院 65.广东商学院
66.东北财经大学 67.华南师范大学 68.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69.汕头大学 70.广西大学 71.河海大学 72.福州大学 73.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74.河北大学 75.青岛大学 76.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77.西南民族大学 78.华东理工大学 79.福建师范大学 80.贵州大学 81.上海政法学院 82.东北大学 83.内蒙古大学 84.新疆大学 85.上海海事大学 86.东北师范大学 87.北京外国语大学
88.哈尔滨工业大学 89.大连理工大学 90.西北民族大学 91.天津财经大学 92.沈阳师范大学 93.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94.国际关系学院 95.北京科技大学 96.宁波大学 97.延边大学 98.北京交通大学 99.山东师范大学 100.西南科技大学
第四篇: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法学专业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法学专业
(法院)教学实习基地
法学是应用型学科,实践教学是法学教育的重要环节,与理论教学有着同等重要的地位。法政学院按照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实习指导书要求,全面落实毕业实习工作,与临沂市罗庄区司法局、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签署实习基地协议书和挂牌,共同建设培养高级应用型法律人才实习基地,实现毕业实习目的,也实现高校和司法部门的沟通与交流以及共同培养现代法律人的目标。
一、实习基地基本情况
法政学院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为中心,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本科教学实习活动,另外还在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临沂市罗庄区司法局建立实习基地。目前已经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等单位开展实习活动。
(一)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地处青岛市政治、经济、文化和对外交流的中心,辖区面积30.11平方公里,人口40余万,全区辖14个街道办事处。市南区法院现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158人,全院人员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勇于实践,大胆创新,与时俱进,顺利完成社会和法律赋予的各项审判任务。近年来,市南区人民法院先后被最高人 1
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被山东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政法系统创人民满意活动先进单位”;被青岛市委、市政府评为“政法系统争创全国一流工作先进单位”,同时还是全省法院系统先进法院和全省行政审判先进法院、全省少年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多年来,市南法院结合实际,并经过大量的理论调研,先后推出了“责任法官”、“简繁分流”、“审判流程管理”、“大民事格局”、“小额欠债法庭”“部分执行案件实行暂缓立案”、“实行债权凭证制度”、“悬赏公告”及在少年审判中实行“人格调查”制度等系列改革方案,有力地推进了市南法院的审判工作,大大丰富了基层法院的改革经验,也为上级法院的司法改革提供了重要参考。市南法院的改革先后被中央及省、市各大媒体报道,赢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9个基层法院,共有派出法庭28个,全市法院共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1000余名,其中中级法院200余名。全市法院每年共受理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5万余件,其中中级法院每年受理近1.5万件。聊城中院现有内设机构19个,主要业务部门有,2个刑庭,5个民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局各1个,受理聊城行政辖区内的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近年来,聊城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市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及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为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服务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以争创一流为奋斗目标,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不断强化广大干警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树立司
法品牌观念,严格依法办事,讲求工作艺术,追求最佳效果,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深化法院改革,强化内外监督机制,规范法院内部管理,审判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保障了我市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为我市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得到了上级机关的肯定,受到了人民群众的赞誉。
(三)临沂市罗庄区司法局
临沂市罗庄区司法局有办公室、基层管理科、宣传教育科、“148”指挥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司法所、公证处等机构组成,负责制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律师、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主管业务范围的行政应诉、复议、听证工作,还参与地方涉法规性文件的研究拟制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外事工作及对涉港澳台法律服务的联络工作。
二、实习目的和活动内容
法学本科专业实习是对学生法学理论和技能进行基本培训的实践环节。学生通过实习把法学专业基础知识和司法实践结合起来,巩固专业理论教学的效果,培养学生调查、研究、观察问题的能力。专业实习作为学生写作毕业论文和走向社会参加工作前的必要环节,既能帮助学生确立论文选题,又能促使学生接触社会、认识社会、使之从职业道德到专业知识得到全面培养锻炼,更能适应社会要求。
学生通过实习,可以了解我国司法的实际情况,了解从事法律工
作的人员基本素质结构,学会法律思维与工作方法,学会理论联系实际,提高运用法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专业技能。
具体要求:
(1)了解立案受理前的工作;
(2)了解庭审前的准备工作;
(3)至少旁听一个民事案件、一个刑事案件或一个行政案件的审判过程。并在法院的安排指导下,参与庭审的准备、组织、庭审笔录的制作等方面的工作。了解开庭、庭审调查、法庭辩论、评议、宣判等程序阶段中的具体工作;
(4)了解执行程序中的具体工作;
(5)学习和掌握法院所使用的各类法律文书的写作要求、格式和写作技巧。
(6)在符合保密原则的前提下,参与具体案件的分析、讨论和评议工作。
三、实习的管理制度、实习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院和实习单位的各项制度及有关管理规定。、遵守实习单位作息与考勤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3、节假日应服从实习单位统一安排。、请病假应有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和病假单。、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必须通过指导教师报系主任经院党总支同意,假满必须办理销假手续。、无故不参加实习;在实习工作时间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离开实习单位办理私事;或请假后无故超假;或未履行规定的请假、续假手续,一律按旷课处理。
四、特色项目
(一)共同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
法学是应用型学科,实践教学是法学教育的重要环节,毕业实习是法学实践教学的重要内容之一。我院与实习单位经过多年的合作达成共识,即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共同培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二)健全的实习制度
1、期中检查制度
(1)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和导师分批前往实习基地了解学生实习情况,进一步掌握实习情况和改进实习工作;
(2)抽查实习考勤记录;
(3)学院向实习导师、学生反馈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4)督促指导老师和组长加强管理、服务实习生实习。
2、信息反馈制度
(1)不定期汇报:小组组长遇到无法解决的困难应及时向指导老师报告,指导老师应做好记录并及时解决;无法解决的,向学工办报告。
(2)定期汇报:小组长每周五下午向学工办汇报本周的实习情况,学工办应做好记录。
3、请假制度
学生在实习期间请假的,需经小组长、指导老师、实习导师、学工办同意,方可请假。
(三)完备的实习档案
学生毕业实习结束,我院相关人员整理归档实习材料。如实习计划书、实习鉴定表、实习记录、实习报告、个人实习总结等有关实习材料。
五、学生实习成果集萃
1、实习记录:学生自进入实习单位之日起到离开之日止,每周记写实习记录,记录本周活动的主要内容、思想认识和业务方面的点滴体会和感受。
2、实习报告:实习报告内容包括实习概况,思想收获,业务收获(对典型案例作评析)等部分,报告内容充实、具体,结构严谨,文理通顺,书写工整。
3、个人实习总结:个人实习总结由实习学生全面总结实习期间的收获、感想、思考,要求书写真实、具体,有启发性。
4、实习鉴定表:填写实习的主要收获,工作表现及存在问题的内容。实习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五篇:A法学专业
A法学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
3.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
4.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5.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主干课程:
主干学科:法学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见习、法律咨询、社会调查、专题辩论、模拟审判、疑案辩论、实习等,一般不少于20周。
B社会学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较全面的社会学理论知识、较熟练的社会调查技能,能在教育、科研机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社会研究与调查、政策研究与评估、社会规划与管理、发展研究与预测等工作的社会学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理论社会学和应用社会学的基本知识,受到社会研究和社会调查技能以及表达能力的基本训练;具有理论分析、实证调查研究等多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社会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熟悉中外社会学主要学派与学说,并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各种具有重大影响的社会理论和思潮;
2.熟练掌握社会学调查方法和技能,及社会统计方法:
3.了解国情,善于分析各种社会现象和问题,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较强的论文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4.了解党和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了解国内外的重要事件及其发展;
5.了解现代社会学的前沿理论及重要研究领域中的新进展;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和手段。
主干课程:
主干学科:社会学、法学。主要课程:社会学概论、社会研究方法、社会心理学、中外社会思想史、古典及现代社会学理论、社会统计与计算机应用、中国社会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课堂讨论、实地参观、社会调查、专业教学实习等,一般安排10-12周。
C社会工作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基本的社会工作理论和知识,较熟练的社会调查研究技能和社会工作能力,能在民政、劳动、杜会保障和卫生部门,及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评估与操作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树立社会工作的价值理想,学习和掌握开展社会工作的技能与方法,使学生具备进行社会调查研究的方法与技能,掌握理论分析、实证研究、社会实践等多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应完整准确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熟练掌握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方法和知识,了解社会学的理念和方法;
2.熟练掌握社会工作的各种技能和方法,善于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帮助困难群体走出困境,从事正常生活并获得发展;
3.熟练掌握社会调查方法和技能及社会统计方法;
4.了解党和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有通过社会工作实践和社会工作研究影响社会政策的价值取向和基本能力;
5.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善于了解国情,善于分析各种社会现象和问题,具有较强的论文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方法,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课程:
主干学科:社会学
主要课程: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概论、个案与团体工作、社区工作、社会行政、社会保险与社会福利、社会环境保护、组织社会学、社会心理学、青少年社会工作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课堂讨论、社会实践、社会调查,专业教学实习等,一般安排14-16周。
D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政治学、行政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能在党政机关、新闻出版机构、企事业和社会团体等单位从事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方面工作的政治学和行政学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政治学、行政学、国际政治学和法学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政治学研究、公共政策分析、社会调查与统计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调查研究、分析判断和协调组织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政治学、行政学、国际政治学和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
2.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分析方法,以及系统分析、统计分析、调查分析等科学方法或技术;
3.具有在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新闻出版机构、教育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科研、教学、行政管理以及其他有关专门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
4.了解有关政治体制、决策过程以及党政管理法律、制度、方针、政策;
5.了解政治学及行政学、法学、国际政治学和管理科学等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
36.掌握文献检索和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和手段,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课程:
主干学科:政治学
主要课程:政治学原理、行政学概论、中国政治制度史、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比较政治制度、中国政治思想史、当代西方政治思潮、中国社会政治分析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社会调查、参与课题研究、教学实习等,一般安排8周。E国际政治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国际政治、国际法、政治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和科研等部门从事外交、外事、对外宣传、教学和研究等方面的国际政治学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政治学、国际政治、世界经济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受到国际政治和国际形势研究、社会调查与统计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调查研究、分析判断和协调组织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政治学、国际政治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相结合的分析方法;
3.具有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和科研部门从事涉外工作、教学和研究工作的基本能力;
4.了解我国对外方针政策、法规以及国际组织;
5.了解国际政治的理论前沿和政治学、世界经济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和手段。
主干课程:
主干学科:政治学
主要课程:政治学原理、国际政治概论、国际法与国际组织、当代国际关系、近现代中国外交、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国际政治经济学、美国外交政策、各国政治与经济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社会调查、教学实习及参与课题研究等,一般安排8周。
4F外交学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强烈的爱国心,对国际事务和中国外交有系统全面的了解,有交际和谈判的能力,在政治、业务、作风、纪律和语言方面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能在外交和其他外事部门从事实际工作、国际问题研究和教学工作的外交学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外语、外交学和国际政治、法律、经济知识,接受有关理论、发展历史和现状等方面的系统教育。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关于国际关系的基本理论;
2.能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独立从事工作;
3.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以及与本专业有关的国际法、国际经济和国际政治等学科的知识;
4.有较强的汉语基本功和写作能力,以及交际和谈判的能力;
5.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调研能力,以及从事国际问题研究的初步能力。
主干课程:
主干学科:政治学
主要课程:外交学、国际关系理论、当代中国外交、国际政治导论、国际关系史、当代国际政治与多边外交、国际法与国际组织、外国政治制度、宗教与国际政治、谈判学等。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参观访问、社会调查和实习等,一般安排8周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