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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伴我成长

法制伴我成长



第一篇:法制伴我成长

“法制伴我成长”主题班队会方案设计

新站中心校五年三班

活动目标:

1、从生活实际出发,普及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性内容,使少先队员了解学法的必要性。

2、通过活动使学生初步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能力。

3、使队员们了解,法律是行动的准绳,在约束我们的同时也在保护我们,应自觉守法。活动过程:

一、为什么要学法。

教师:请大家做个急转弯猜字谜游戏,三点水一个来念什么?(涞)三点水一个去念什么?(法)轻松的猜谜为大家带来一个严肃的字眼:放FLASH《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法”(教师板书)教师:国家法律和我们息息相关,人人都在法律的保护下生活、学习和工作。今天,我们就要围绕这“法”字举行《法制伴我成长》主题班会,共同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常识,提高学法、知法的能力,增强守法的意识,使我们健康成长。

教师:同学们,你都知道哪几部法律法规?(请学生答)

教师:其中与我们小学生密切相关的有哪些法律?

教师:同学们请记住《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与我们少年儿童密切相关的两部重要的法律。那国家为什么要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呢?(小组讨论)

教师:因为(1)未成年人年龄未满18周岁,身心发育尚未成熟;(2)未成年人尚不具备完全明辨是非的能力,容易上当受骗;(3)未成年人的世界观尚未形成;(4)未成年人自控力差,难以抵御不良诱惑。所以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法律给予特殊关注。

教师:生活中你听到过或看到过未成年人受伤害的事例吗?谁来举个例子。

教师:这些事例警示我们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是多么重要,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时,你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二、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

教师:同学们,你们想知道更多的法律知识吗?那有请我们的法律小博士。

小 博 士:同学们好!你们可知道,学法律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了使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我们应知法、学法、用法。下面我出几道法律知识竞赛题来考考大家。

老师:好,我们分成四组依次进行抢答,回答正确者可得到法律小博士的小奖励,看哪个小组得到最多。

(一)、选择题:

(1)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对象是(B、未满18周岁的我国公民)

(2)有的家长规定,儿子可以上学,女儿不给读书,帮做家务。这种做法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家庭保护)

(3)未成年人要依法自律,是指(C)

(4)王某踢完足球后,将复读机遗忘在学校的球场边,后得知被同学陈某拾得,便找其追讨,陈某却一口回绝,其理由是拾得的东西理应归自己,拒不归还。王某这时应该怎么办?请你为他出个主意(B)A、纠集朋友帮忙,强行讨回B、向学校保卫科报案,或向陈某说明拾物不还的行为是违法 行为C、搜查陈某的书包

(二)、判断题(说说为什么)

1.违反了校纪,但我没有违反法律,学校对我没有办法进行处理,如果学校对我进行处理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有位14岁的学生,以大欺小抢劫同学仅10几元,肯定不会构成犯罪,被抢劫的同学告发也没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都是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权利的条款,是要求大人的,我们知道了也没用。

4.当”我”独自在家时,要锁好防盗门;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入夜开灯后要拉好窗帘;如果窃贼已进屋,没有发现”我”5.我被人家抢过钱,所以我必须再从他人身上抢回来,这也是一种正当防卫的手段。

6.同学在公共场交谈时,千万不要将自己家地址、电话号码等一些具体情况大声说出来,更不要轻易把家里的电话号友告诉陌生人。

7.李刚经常欺负我同学并把我同学打伤,同学让我帮助解决,我才去打了李刚,这应该说是见义勇为。

8.放学路上遇到有人拦劫,尽量不要与其发生正面冲突,可以先把钱物给他们,然后报告老师、家长。同学们上下学最好结伴一起走。

(三)、讨论分析题:

1、学校举行升国旗仪式时,张涛给旁边的同学讲了个笑话,结果引起大笑,请问张涛的行为是否违法?为什么?

老师:请小博士评定一下.(国旗法第13条中规定)

2、听故事学法

老师:下面我们来听一则故事《偷自己家的钱》

15岁的刘一是某小学六年级学生,父母都是做生意的,家庭条件很好,刘一从小就娇生惯养,在学校学习不求上进,后来发展到经常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来往,几乎每天都出入网吧并染上了赌博的恶习,花钱如流水,时间长了,父母知道他的恶习,便严格控制他的经济来源。由于找父母要钱这条路走不通,又实在渴望出去潇洒一下,一天,他趁父母外出之机,将家里的5000元现金偷走。一个多月之后,刘某的父母发现5000元现金被盗,很快就怀疑到他,于是追问儿子有没有拿家里的钱。此时,5000元钱都快被他挥霍光了,刘某害怕家长责备,便一再说自己没有拿,其父亲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机关经过缜密的侦查后将犯罪目标锁定在刘某身上。在大量事实面前刘某不得不承认钱是自己偷的,公安机关遂将其刑事拘留,后转为逮捕。父母知道窃贼是自家的儿子后,认为儿子偷拿父母的钱财不犯罪,他们也不想追究责任,要求公安机关释放刘某。

老师:同学们,你们说偷自己家的钱构成犯罪吗?(学生讨论)

主持人: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有请小博士为大家解释一下。

我们小学生在今后的学习与生活中应该怎么做?老师给大家提几条建议:

(1)法律提倡的——积极做(2)法律要求的——必须做(3)法律禁止的——决不做

三、用法律的武器来解决身边的事情。

老师:我们身边常有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当发生以下情况时,你会怎么做?

1、收到匿名信、匿名电话怎么办?(学生讨论)答:告诉老师和家长一起到派出所去报案.2、发现有人你跟踪怎么办?(学生讨论)答:快速走到人群中,大声呼救或寻求大人的帮助,或大声与熟人讲话等

3、在校园内、外受到别人敲诈怎么办?答:告诉老师或家长寻求帮助或在老师和家长带领下到派出所报案.老师:请听小博士给我们的忠告。

四、诗朗诵:《与法同行》

老师:谢谢小博士!通过刚才的普法学习,让我们对法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法,一直在我们的身边与我们同行,请听朗诵诗歌《与法同行》(三张幻灯片个别、个别、集体)。

五、欣赏法律歌曲。

老师:同学们,法律的作用很大,我们的成长路上应一直与法相伴,我们才能拥有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一起来欣赏歌曲《法律我们永远的好朋友》

六、课堂小结

师:今天的主题班会开得很成功,愿同学们从小树立法律意识,争做知法,守法,护法的小公民!让我们在《法律我们的好朋友》歌声中结束本课。

第二篇:法制伴我成长

法制伴我成长

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犯罪,犯法它们是兄弟?不,不是。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词语。

犯法,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做,它是我们每个人都做过的一件事。

而犯罪呢!它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不要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你说错了。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5种罪的:杀人、放火、抢劫、投毒、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

不也不要满不在乎地说:“我一定不会做这些事情。”因为,就拿我们认为离我们最遥远的投毒来说吧。

曾经有多少人这么认为过:毒品有什么了不起,我一定能抵制它,那写吸毒的人一定是非常不坚强的人。但是,又有多少这么认为过的人能逃出毒品的魔掌中呢?不要认为它离我们遥远,因为它就在我们身边呀。说不定,在无意中,毒品已经走进你的生活。

据报道,1983年我省抓据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995名,而1996年已达7663名,13年上升了2.56倍。1991年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是1.8‰,2003年增至3‰,比五六十年代增加了10多倍。目前,25岁以下青少年犯罪人数已占我国所有犯罪人数的70%左右,青少年犯罪比例之大、增长速度之快可谓触目惊心。绍兴县第一起绑票案作案者陈铁江(当时17岁),因经常逃学,与社会上一帮游手好闲的人混在一起,染上赌博和玩游戏机,为弄钱以绑票索要钱物2万余元,并将9岁男孩杀死,给社会造成了很大危害;从蔓延性看,青少年犯罪模仿性强,其犯罪行为、手段相互传播,结帮成伙,同一类案例在某一地区迅速蔓延开来,重复发生。团伙犯罪愈演愈烈,像绍兴前几年也有结帮搞派团伙作案的,如“东街帮”、“城南帮”等。

在这里,我也给大家讲一个我亲眼目睹、令人深思的真人真事。事情发生在xx市xx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六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六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在这一案例中,我给同学们出二个思考题:①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②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稍微停顿)结果应该是:如果医疗签定部门确定为重伤,首先甲这种行为造成的违法后果,其次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战斗。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法律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实施的手段者。法治和法律要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社会和谐.法一般限于宪法、法律。法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决定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法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所以,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它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和发展,法律将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新世纪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未来,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尤其是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显得十分重要。“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邓小平同志的讲话指出了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为此,我们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成因进行了调查,对如何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作了一些探索。

而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此致

敬礼

七十班傅晨轩

第三篇:法制伴我成长

双楼小学红领巾广播稿

法制伴我茁壮成长

一、开启心声

男:敬爱的老师们!

女:亲爱的同学们 合:大家上午好!甲:点击生活,感受精彩; 乙:放飞梦想,播撒希望。合:红领巾之声又和大家见面啦!甲:欢迎大家收听本期节目,我是——。乙:我是——。

合:让我们一起走进今天的法制宣传特别节目。

二、法制专题

甲:“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作为小学生要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食品卫生安全法》等。乙:这么多法律知识,我们怎样才能记住呢?

甲:下面一首儿歌,可以帮助我们记住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

同学们,仔细听,安全法制有本经,时时注意言和行,家长老师才放心。过马路,眼要明,一路纵队靠右行,下楼梯,莫着急,以防对方来撞倒。遇匪徒110,匪警电话要记清。

遇火灾,119,火警电话记心头,莫玩火,星星之火可“燎原”,陌生人,不识面,接待不可太随便,坏故事,莫要听,影响学习会受骗。

法制安全说不完,时刻小心理当然,法制常识记心间,珍惜生命重泰山。

乙:可是有些同学认为,讲法律就要讲纪律,可是讲纪律就没有了自由。这种看法是错误的,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

双楼小学红领巾广播稿

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甲:是呀,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法制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乙: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遇意见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所以,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甲: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我们可以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乙:《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保护我们的法律。首先我们来听一则故事。在今年开学时,同学都高高兴兴的背着书包上学了。但是五年级的学生——张华,却没去学校,在家里很不开心。原来爸爸不让他上学,让他去打工赚钱。甲:张华只是小学五年级的学生,属于未成年人。根据《未成人保护法》,张华的爸爸已经触犯了法律。同学们,我们都有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都有学习的权利。任何人都没有任何的理由剥夺我们接受教育的权利。如果张华去打工找工作,属于童工,任何单位不得招用他,否则也触犯了法律。同学们想一想,这时张华应该怎么做呢?

甲:张华应该拿起《未成年人保护法》来保障自己受教育的权利。他可以用法律来教育爸爸,夺回自己的学习机会。

乙:《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双楼小学红领巾广播稿

乙:同学们,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

甲:我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为切实做好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我校少先队大队部结合实际开展了普法“五个一”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利用升旗仪式,举行一次国旗下的学法讲话;

2.各班班主任举行法制知识讲座,向学生宣传法制安全知识; 3.同学们积极撰写法制教育心得体会。

4.认真学唱《我们是遵纪守法的先锋》和《法制伴我茁壮成长》等歌曲。

5、每班制作五份“与法同行”成长小报。

三、余音绕梁

甲: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争做遵纪守法好少年!(播放音乐《法制伴我茁壮成长》)乙:感谢大家的收听,本次播音到此结束,下周同一时间。再见。甲:再见!

第四篇:法制伴我成长

法制伴我成长

寿县迎河中学 高二(2)班 戴荣

你从荆棘中绽放,你从崎岖中出来,我们的法制进程。法制,这是一个并不陌生的字眼,它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数千年来人们不断追求的也是这两个字,一个人如果不遵规守法小的会影响自身的形象,大的会影响国家的声誉。

清朝的时候,大臣李鸿章出使他国,在一个公开的场合,恶习发作,随地吐了一口痰,在国外随地吐痰是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正好被外国记者看见了,于是外国记者就大肆的渲染、嘲弄,丢尽了中国人的脸面,这是一个不守法规的历史教训。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感和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人的行为,也是因为这些行为存在,社会才会变得和谐,昌盛,同时,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合法权利才会得到保障。

有一次,小明上学和几个同班同学在路上相遇,这几个学生因看小明不爽,就故意找荐,也是因为他们仗着人多,可小明是练过跆拳道的,后果可想而知了,这几个人打了小明一下,起初小明并没有还手,可这几个人变本加厉,小明实在忍无可忍,就对他们几个还手了,谁知他们这么的不禁打,才一会功夫,鼻子都出血了,这几个人的家长都是当官的,而小明的家长只是一介平民,他们几个连滚带爬回到家,小明知道等一会他就会有麻烦了,但他很镇静,因为他懂法,在法律的面前你再有钱都不行,大约过了二十分钟,这几个同学果然出现了,有学生家长把校长也叫来了,小明并不胆怯,反而看这几个熊猫差点笑了出来,有同学的家长让校长把小明开除,校长也很生气,1 正要宣布让小明退学反省的消息,可小明说:“你们都没有权力,因为宪法规定每一个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力,虽然在这次打架事件中我有一定责任,但事情原由学校一定要调查清楚”。这话一说完声音就减小了一半,一会儿,一个声音又冒了出来,可你打我们,打人是要犯法的,小明又说:“西边墙院有监控器,调出来就知道怎么回事了。”这时一点声音也没有了,结果可知小明胜出,继续上学,而这几个同学也有所收敛些了。

看吧!这就是法制的魅力!

我们是21世纪的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将怎样从一只没有长满羽毛的小鸟逐渐变成能够振翅高飞的雄鹰呢?只有认真学法,才能知法、懂法,做到依法办事,为建设法制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

指导老师:程龙雨

联 系 人:刘俊 联系电话:***

第五篇:法制伴我成长

法制伴我成长

康德说:“世界上有两件东西能震撼人们的心灵:一件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标准;另一件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在敬畏残酷的自然法则的同时,将道德标准规范化——法制,它伴随了我的成长。

讲一个故事:有一个男孩,他喜欢上了个外国姑娘。有一次深夜,两人驾驶着跑车在高速奔驰。突然,一个红灯,男孩见四下无人,又正值深夜,“乎”地就加速而过,而女孩则是立刻停车,等待绿灯。事后,女孩责备男孩的莽撞,提出了分手。过了几年,男孩又喜欢上了一个姑娘,两人在高速路上奔驰,一样的夜晚,一样的红灯,男孩吸取教训,停车等待,而女孩则是呼啸而过。事后,女孩责备男孩过于迂腐,不能交朋友,于是两人就分手了。同样的情景,不同的选择,男孩觉得手足无措。

这个小故事看似是个笑话,却是身边从小就一直发生的。红灯到来,过是不过?还是有人则停,没人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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