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论农民工法律援助机制作用的发挥
论农民工法律援助机制作用的发挥
刘林霞
(河南师范大学 法学院 河南 新乡 453007)
摘要:目前,我国农民工法律援助机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与建设社会主义新
农村、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尚有较大差距。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我们必须充分发挥我国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机制,以更好地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和谐社会;农民工;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律师、公证员等基层法律工
作者,在国家设立的有关机构的统一组织和协
调下,对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减收或
免收法律服务费用,以保障其实现合法权利、从而更加完善地健全人权和社会保障机制。我国199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和2003年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均对
法律援助作出了明确规定,有效地促进了社会
公平和司法公正的实现,被形象的喻为“驶向
贫弱者的诺亚方舟”。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如何充分的挥农民工法律援助机制的作用,引导并妥善
解决农民工群体的合理诉求,对于推动我国法
制建设,构建和谐的社会新型劳动关系,构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
义。也是当前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政府是法律援助的责任主体,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该项工作,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因此,政府等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增强有效作为。第一,在宣传途径和方法方面,应广泛利用宣传媒介,通过电视、网络、广播、报纸等方式,使更多的公众了解法律援助制度的存在及运行,使该项制度体现的公平正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在宣传过程中,深入基层,根据不同的对象采取通俗易懂或理论性稍强等不同方法,对于使诸如农民工之类的弱势群体的法律宣传和咨询,要讲究方法,有针对性,通俗、简单、易懂、实用。第二,在宣传对象方面,应增强普及性和针对性,不仅要使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有依靠感
和安全感,而且增强企业组织和社会公众的责
任感。法律援助不能仅仅依靠政府拨款或律师
免费服务,社会也需要承担一些责任,没有高度
责任感的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法律援助就会
一、加强对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 在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发展相对落后的情况下,社会公众对这一年轻的制度难免感到陌生和遥远,所以,加强对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
举步维艰。
第三,在宣传内容方面,应更加充实、广泛和实用。不但要宣传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关于法律援助及其相关的维权知识,增强受援群体的法律意识和观念,而且要宣传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目标、现状和障碍,吸纳更多的社会力量关注、关心和支持该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二、建立混合型的农民工法律援助队伍
在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进程中,律师始终扮演着最重要的角色,职业特征和属性决定了
提供法律援助的主体首先是律师,这也是律师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所要求的。但从实际上讲,由于我国的农民工数量较大,需要援助的农民工和能够提供的援助资源之间悬殊太大,纯律师援助模式也有其不可避免的缺陷,因此,建立混合型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机制是最切合实际的选择。
第一,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和公职律师在法律援助中的主力军作用。要扩大公职律师法律援助群体的数量,由国家财政专项资金做后盾,提高公职律师对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积极性和针对性,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工维权之靠山。
第二,建立对执业律师进行法律援助的激励和表彰机制。职业律师作为实施法律援助的主要力量,较之其他法律服务人员有更多的诉讼权利和专业优势,可以成为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核心力量,律师管理部门应明确作出
有关规定,通过激励机制最大程度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第三,充分发挥其他法律服务志愿者的作用,尤其是在校大学生和热衷公益事业的离退休人员。在校学生通过提供法律援助,不但能使他们学习的法学专业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而且能够培养他们关注、关心和关爱社会的高尚道德情操。对于有些热衷公益事业的离退休人员,也应该予以重视。他们虽然没有非常专业、系统的法律知识,但他们不乏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年轻时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社会工作经
验,依然够帮助农民工从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
益。
三、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的经费保障
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法律援助机构的组织形式中,一是以英美国家为代表的,国家对法律援助仅限于原则性指导和财政支持,具体实施由律师协会、各种私人基金会、律师个人等进行;二是以瑞典和丹麦等国为代表的,其法律援助面向全社会,由国家设立专门的机构,雇佣专门人员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在这种体制下,将法律援助纳入了国家的福利制度体系,政府责任得以充分的体现,但给国家财政造成的压力相对较大。
我国是个人口众多的社会主义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总体水平不高,国家还缺乏大规模负担法律援助费用的实力,目前难以单纯模仿西方发达国家模式。权宜之计就是国家提供必要的财政力量做基础性支持,通过广泛宣传、号召和倡导,使公平正义理念深入人心,使更多的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对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随着国家经济水平的发展和提高,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应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机构的异地合作,当来自不同地域的农民工在异乡受到权益侵害时,避免出现各地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加强政府责任,使我国的法律援助事业健康发展。
同时,可以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设立专门援助基金,鼓励社会团体、先富人群、慈善基金等参与法律援助,接受社会的广泛捐助,实行专款专用,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功能。可参照国外成功做法,请工、青、妇、残及消费者协会这些相关社会团体出一定的资金,专门用于办理与其社会团体成员相关的某类案件。与建设部门等协商,请建设部门出资资助办理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等等,在此基础上建立省、市、区(县)三级法律援助基金,解决法律援助资金问题。
四、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便民化程度
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始终离不开农民工当事人的参与,为使农民工更好地通过
该援助制度获得权益保障,必须提高农民工法
律援助工作的便民化程度。
第一,建立专门的农民工法律援助管理部门。农民工作为新兴的社会群体,其弱势特征非常突出,身处异乡的他们即使对法律援助制度有所耳闻,庞杂的政府和社会机构以及他们相对低下的素质难免使他们感到头绪紊乱、维权困难。因此,建立专门面向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机构,甚至设立统一的热线服务平台,有助于农民工更好地了解并享用法律援助制度,从
援助机构信息沟通不畅、互相推诿的现象,增加农民工的维权成本,变相再次侵犯农民工权益。
第二,在农民工接受法律援助的过程中,应快速受理,快速办理,简化诉讼程序,减少诉累,尽可能缩短其维权的时间,降低其维权成本。法律援助机构应根据农民工维权案件的特征定期总结规律,通过政府部门的信息沟通平台,尽量避免因农民工素质低下而带来的调查取证困难,在农民工自身容易出现漏洞的环节做好预防和克服方案,尽最大努力为农民工接受法律援助提供便利。
第三,必须重视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最终执行和落实。法律援助制度使农民工维权有了途径和依靠,但现实中有些农民工维权的结果是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得到一张胜诉的空纸,侵权
单位根本不买账。因此,法律援助机构必须重
视农民工受损权益的最终落实和执行,必要时
及时帮助农民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五、加强媒体监督制度的建设
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媒体始终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一些侵权事件发生后,由于媒体介入和关注,有关方面会很快做出积极反应,解决农民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社会舆论越来越明显地要求政府直接维护社会公平的,这在当个案中当然体现了政府的权威和社会正义,但却不利于社会的长远发展。如果没
有完整的机制保障,农民工权益受损案件并不会因为政府的直接干预而减少。
换个角度来看,媒体舆论固然能够通过监督维护少数进入视线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但谁也不能保证每个农民工权益受损案件都有进入舆论监督视线之内的机会。因此,媒体监督也只能扮演辅助性援助的角色,并且往往具有滞后性。如果能够通过媒体关注与农民工生存、生活和工作息息相关的环境和制度,将侵犯农
参考文献:
民工权益的事件消灭于萌芽之中,媒体所体现的作用将更为突出。
此外,除了舆论监督之外,舆论引导功能也应该发挥的更加突出,媒体肩负着呼吁、传播和维护公平正义理念的重大责任。尤为重要的是,面对农民工这个特殊群体,媒体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运行机制,通过舆论监督和导向,使生活在城市里的农民工有一种安全感和归宿感,真正融入城市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成为建设和谐城市的中坚力量。
[1] 邱中慧.完善法律援助体制之思考[J].贵州社会科学,2008(6).[2] 冯祥武.法律援助资金的制度价值与运行原则[J].重庆社会科学,2010(7).[3] 李兰英.法律援助如何成为实质性的援助[J].法学,2010(6).[4] 王冰.从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视维分析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J].理论导刊,2009(9).[5] 樊德玲.我国新农村建设中法律援助制度探析[J].特区经济,2010(9).On the mechanism of migrant workers play the role of legal aid
LiuLinxia
Henan Xinxiang, Henan Normal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453007
Abstract: At present, China's Migrant Workers Legal Aid can not be ignored in a number of existing problems and
weaknesses, and building a new socialist countryside and harmonious society, there are still a wide gap between objectives and requirements.In the context of building a harmonious society, we must give full play to China's migrant workers legal aid mechanism to better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migrant workers.Keywords: harmonious society;migrant workers;Legal Aid
第二篇:农民工法律援助实施方案(推荐)
路南区司法局
农民工法律援助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强化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特别是针对春节前农民工讨薪、工伤赔付等劳动争议问题,路南区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以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为目标,坚持“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保障农民工平等地享有司法保护权,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积极引导广大农民工理性维权、合法维权、科学维权,学会运用法律援助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全社会形成理解、关心、尊重和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机构
路南区司法局专门成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秀山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亚东同志任副组长;其他成员有王燕东、赵斌、张祥琦、郭静、吴东。工作机构设在区法律援助中心,由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开展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开展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深入宣传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等有关政策法规,集中宣传农民工法律援助的工作成效与成功经验,宣传报道在农民工维权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件和感人事迹。
(二)开展咨询活动,解决实际问题。设立法律援助咨询点,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现场解答农民工提出的法律咨询,教会他们如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全区社会稳定。
(三)确保“148”法律服务热线畅通,引导农民工合理合法表达诉求。安排专人值班,确保法律服务热线畅通。接待热线要有登记,有处理结果,对通过专线反映问题的农民工,要耐心做好咨询解答,积极引导其通过合法方式解决问题,遇有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要逐级及时上报。
(四)建立“绿色通道”,实行“三优服务”。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降低门槛,凡申请支付报酬和工伤赔偿的,要切实做到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简化程序,快接、快办、快结。
(五)坚持调解优先,减少农民工诉累。充分发挥调解优势,采取受理—调解(和解)—援助的方式,减少农民工诉讼成本和诉累,控制减少“民转刑”案件。
第三篇:创新工作机制 发挥人民调解作用
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
星火司法所按照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的新要求,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处理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引发的各类矛盾的重要手段,使人民调解工作在创建“平安星火”、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今年以来,全乡各级调解组织已调处民间纠纷68件,调解成功68件,调解率达到100%,无因民间纠纷调解不及时或不当而引发民转刑案件或酿成群体性事件。
一、创新组织领导责任机制。司法所积极争取乡党委政府支持,将开展人民调解作为改善民生、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基础工作,成立了星火乡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人民调解工作计划,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全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主要目标责任体系,定期对各村各单位的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完善了党政统一领导、司法行政为主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不断优化人民调解工作环境。
二、创新专业调解指导机制。一是成立了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切实加强对全乡的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二是充实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部配齐了专职人民调解员,贴近群众、为民服务。三是在村社设立调解信息员,及时掌握民间矛盾纠纷信息。全乡共建成调委会12个,建成率达到了100%,从而形成了以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社调解信息员队伍为补充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的需求。
三、创新业务教育培训机制。司法所采取集中培训、分级培训、重点培训等方式组织调解人员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培训。今年来,已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4期,全乡42名人民调解员的培训率、合格率均达到100%,使调解员的调解技能和工作效率得到了有效提高。
四、创新调解工作宣传机制。针对农民群众不熟悉人民调解组织的功能与作用的现状,司法所加大了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性质、功能、等方面的宣传力度,引导村民合理选择解决纠纷的途径,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开支,最大限度减轻负担。积极开展了《人民调解法》宣传主题活动,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发放《人民调解法》等人民调解宣传资料3000余份,得到了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同。
五、创新排查调处机制。司法所指导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扎根基层的优势,认真研究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建立因人、因地、因事、因时等预防机制,主动做好排查调处工作,实现了矛盾纠纷及早、及时得到有效解决。
第四篇:关于农村党员作用发挥机制的思考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是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的重点,直接关系到党的农村全部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村党员作用发挥机制,激发农村党员发挥模范作用的内在活力,是新时期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任务。
一、现阶段农村党员作用发挥状况和分析目前,我镇农村党员队伍大约*名
左右,党员个体的表现情况,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带头发挥模范作用的。这部分党员约*名左右,占到*。他们主要集中在村部和村组干部。他们有着较高的个人自身综合素质,在政治、思想、工作、能力、精神等方面上保持先进性。能够认真完成党的任务,工作勤恳,有争创一流的意识,工作实绩突出;能够做到公道正派,敢于弘扬社会正气,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作风踏实,群众关系好,树立了良好的党员干部形象。
(二)一般发挥作用的。这部分党员约*名左右,约占*。目前,他们大都是在思想上他们会记住自己是个党员,无职党员,他们会自觉参加党组织的生活,在生产、工作和社会生活中遵纪守法,表现较好,党员的先进性和模范作用有所体现,比一般群众强,从总体上维护和维持了党组织的形象。
(三)无法发挥作用的。约*名左右占*。主要是老弱病残,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他们由于受到自身能力和条件的限制,事实上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
(四)不发挥作用甚至起反作用的,约*名左右,占*。这当中,既有在职党员、无职党员、外出党员,更有小部分村干部位置退下的党员。他们有的人不及时参加党组织生活、学习、会议,不很好履行党员义务,更不用说做好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日常表现与一般群众无异,个别人甚至更差,为了自己的个人利益,表面上关心村集体事业,却对村里的工作指手划脚,到处挑刺,暗地里干扰,阻挡村里的工作,在群众中造成较坏影响。
二、农村党员发挥作用的机制粗浅建议
在新形势下如何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激发农村党员发挥模范作用的内在活力,切实引导农村党员发挥自身能量,起到带头带领农村经济,带头弘扬社会正气,带头改变农村面貌的先锋模范作用,我们认为应该进一步建立健全好农村党员作用发挥机制,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把严党员“入口”,疏通党员“出口”,激发党员发挥作用的活力
新党员的质量如何,是党员保持先进性的第一道关口,也是党员能不能发挥作用的关键。由于在“入口”上把关不严,致使一些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加入了党的组织。有的新党员入党前拼命干,入党后站着看。要使党员能发挥作用,必须要坚持发展党员的“五项制度”,做好发展对象的考察和教育,坚持不懈地抓好党员发展工作的质量。
疏通党员“出口”,是新形势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一项重要措施。现在党员的“出口”不畅,致使党员队伍的素质难以保证。因此,必须要在疏通“出口”上做文章。一是要探索规范党员正常退出机制。对那些确实不能发挥党员作用的且本人自愿提出不留在党内的,党组织应及时讨论,准予正常退出;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的,党组织应及时按照正常程序,作为自动脱党处理。二是要坚持党员民主评议制度。对民主评议中群众反映问题比较多、经教育帮助后思想上又不认识、行动上不改正的,应劝其退党;对工作中根本不能发挥作用、在群众中影响极差,根本不像党员的,应坚决劝其退党。对劝而不退的,报上级组织批准后予以除名。三是落实廉政建设制度,严肃违法违纪查处机制。对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的党员,及时坚决清除出党。
(二)着力提高农村党员的综合素质,夯实党员发挥作用的基础
党员的作用发挥得如何,与其综合素质的高低有极大关系。因此,必须要不断提高农村党员的综合素质。一是要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农村党员的政治坚定性。要通过创新学习方法、丰富学习内容、营造浓厚氛围,特别是要坚持运用和巩固在这次先进性教育中形成的好制度、好方法、好载体,改变以往“集体学习灌不进,个人自学学不进”的现象,激发党员的学习兴趣,提高大家学习的自觉性,增强学习的成效。二是要加强农村实用技能和农村工作能力的培训,提高党员发挥作用的实际能力。结合党员自身实际,开展农村实用技能培训,由于业务技能的学习关系到党员个人本身,能够提高农村党员的学习兴趣,要努力实现农村党员以往“要我学”向“我要学”的转变,因此,村党组织在加强农村党员的思想教育的同时,要为农村党员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潮流不断提高自己来大力开展各种技能的培训。
(三)构建农村党员作用发挥平台,增强党员发挥作用的渠道
搭建农村党员发挥先锋作用的平台是建立党员作用发挥机制的重要途径。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是具体的,要通过各自的岗位和各种主题实践活动体现出来。村组织要构建好这个平台,扎实开展工作,提高党员发挥先
锋模范作用的自觉性。如对无职农村党员建立帮扶联系制度,提供平台让他们充分发挥个人的专长,带动乡邻共同致富。要建立党员评价体系,实行目标管理,不断增强党员发挥作用的监督力度。
(四)坚持制度,严格党纪,完善农村党员发挥作用的管理机制
首先必须强化农村党员的责任意识。义务就是责任,要履行好义务就必须落实责任。因此,要求每个
党员必须不断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用“八项义务”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坚持制度管理。严格的党内生活制度,有利于教育督促农村党员提高素质、发挥作用,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农村党员轮训制度、党员理论学习制度、党员标准量化考核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务公开制度等,要在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上下功夫。
(五)强化农村党员主体意识,激活农村党员发挥作用的内在动力
要让农村党员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坚力量,就必须确定农村党员在农村工作中的主体地位,要以完善和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为核心,建立农村党员权利保障机制。现在党组织往往只注重要求党员履行义务,而忽视或者漠视保障党员的权利。有的村党组织平时就少开会,甚至不开会,党员难以及时、充分知晓村党支部、党内情况,一些村务、党务也很少让或不想让党员知道,这在相当程度上挫伤了农村党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弱化了农村党员的主体意识。针对这种情况,今后在农村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村党组织必须牢固树立农村党员是党在农村事业的主体的思想观念,确立农村党员在管理党内事务方面的主体地位,坚持党员义务和党员权利的统一,努力发展党内民主,切实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切实改变农村党务、村务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让党员有更多地参与到村级事业建设中来。同时要建立健全党员议事制度、联系党员制度、党内听证会制度,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在决策前都应该征询大多数党员意见。要保障党员的各项合法权利,任何人不得利用职权打击报复跟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党员。
(六)建立党组织对党员真情关怀制度,营造农村党员发挥作用的良好氛围
多年来,农村党组织在处理农村党员个人与集体利益的关系上,往往要求农村党员要为村集体事业做出奉献。但村党支部又为党员做了些什么呢?当前胡锦涛同志提出的“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广大基层干部”,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应把“三真”落实到每个农村党员。一是要建立农村党员发展分析制度。切实帮助农村党员解决在生产、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尤其是做好生活困难的农村党员在发展经济方面的事情。二是要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党员之间要相互谈心,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找普通党员谈心谈话1-2次,了解他们思想、生活、生产等方面的情况,在遇到重大问题或重大困难时,村支部书记都要及时找其谈心,坚定他们的信心。三是要建立座谈、走访制度。农村党组织可以利用党员的生日、入党纪念日、重大传统节日、患病或党员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时机,开展座谈、上门走访活动,送去党的关怀,体现组织的温暖。四是建立党内结对帮扶制度。做到困难党员有人帮。可以探索建设农村党员服务(站),把它作为体现党内关怀的重要载体。这样营造一个农村党组织党员生动活泼、和谐亲密的局面,让每一个农村党员感到自己的光荣和骄傲,从而使他们发挥最大的能量,为党的农村事业做贡献。
第五篇:关于农村党员作用发挥机制的思考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是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的重点,直接关系到党的农村全部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村党员作用发挥机制,激发农村党员发挥模范作用的内在活力,是新时期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任务。
一、现阶段农村党员作用发挥状况和分析
目前,我镇农村党员队伍大约*名左右,党员个体的表现情况,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带头发挥模范作用的。这部分党员约*名左右,占到*%。他们主要集中在村部和村组干部。他们有着较高的个人自身综合素质,在政治、思想、工作、能力、精神等方面上保持先进性。能够认真完成党的任务,工作勤恳,有争创一流的意识,工作实绩突出;能够做到公道正派,敢于弘扬社会正气,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作风踏实,群众关系好,树立了良好的党员干部形象。
(二)一般发挥作用的。这部分党员约*名左右,约占*%。目前,他们大都是在思想上他们会记住自己是个党员,无职党员,他们会自觉参加党组织的生活,在生产、工作和社会生活中遵纪守法,表现较好,党员的先进性和模范作用有所体现,比一般群众强,从总体上维护和维持了党组织的形象。
(三)无法发挥作用的。约*名左右占*%。主要是老弱病残,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他们由于受到自身能力和条件的限制,事实上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
(四)不发挥作用甚至起反作用的,约*名左右,占*%。这当中,既有在职党员、无职党员、外出党员,更有小部分村干部位置退下的党员。他们有的人不及时参加党组织生活、学习、会议,不很好履行党员义务,更不用说做好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日常表现与一般群众无异,个别人甚至更差,为了自己的个人利益,表面上关心村集体事业,却对村里的工作指手划脚,到处挑刺,暗地里干扰,阻挡村里的工作,在群众中造成较坏影响。
二、农村党员发挥作用的机制粗浅建议
在新形势下如何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激发农村党员发挥模范作用的内在活力,切实引导农村党员发挥自身能量,起到带头带领农村经济,带头弘扬社会正气,带头改变农村面貌的先锋模范作用,我们认为应该进一步建立健全好农村党员作用发挥机制,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把严党员“入口”,疏通党员“出口”,激发党员发挥作用的活力
新党员的质量如何,是党员保持先进性的第一道关口,也是党员能不能发挥作用的关键。由于在“入口”上把关不严,致使一些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加入了党的组织。有的新党员入党前拼命干,入党后站着看。要使党员能发挥作用,必须要坚持发展党员的“五项制度”,做好发展对象的考察和教育,坚持不懈地抓好党员发展工作的质量。
疏通党员“出口”,是新形势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一项重要措施。现在党员的“出口”不畅,致使党员队伍的素质难以保证。因此,必须要在疏通“出口”上做文章。一是要探索规范党员正常退出机制。对那些确实不能发挥党员作用的且本人自愿提出不留在党内的,党组织应及时讨论,准予正常退出;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的,党组织应及时按照正常程序,作为自动脱党处理。二是要坚持党员民主评议制度。对民主评议中群众反映问题比较多、经教育帮助后思想上又不认识、行动上不改正的,应劝其不愿上进的行为;对工作中根本不能发挥作用、在群众中影响极差,根本不像党员的,应坚决劝其不愿上进的行为。对劝而不退的,报上级组织批准后予以除名。三是落实廉政建设制度,严肃违法违纪查处机制。对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的党员,及时坚决清除出党。
(二)着力提高农村党员的综合素质,夯实党员发挥作用的基础
党员的作用发挥得如何,与其综合素质的高低有极大关系。因此,必须要不断提高农村党员的综合素质。一是要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农村党员的政治坚定性。要通过创新学习方法、丰富学习内容、营造浓厚氛围,特别是要坚持运用和巩固在这次先进性教育中形成的好制度、好方法、好载体,改变以往“集体学习灌不进,个人自学学不进”的现象,激发党员的学习兴趣,提高大家学习的自觉性,增强学习的成效。二是要加强农村实用技能和农村工作能力的培训,提高党员发挥作用的实际能力。结合党员自身实际,开展农村实用技能培训,由于业务技能的学习关系到党员个人本身,能够提高农村党员的学习兴趣,要努力实现农村党员以往“要我学”向“我要学”的转变,因此,村党组织在加强农村党员的思想教育的同时,要为农村党员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潮流不断提高自己来大力开展各种技能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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