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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先创优督查通知

争先创优督查通知



第一篇:争先创优督查通知

城创先办发„2011‟5 号

关于对创先争优活动近期有关工作进行

督查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县直机关、各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和省、市驻城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有关精神,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于2011年3月3日下发了《关于切实抓好创先争优活动近期有关工作的通知》(城创先办„2011‟4号),对全县创先争优活动近期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为详细了解各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近期工作开展情况,迎接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3月中旬抽查督查,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全县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制定2011年工作安排和重要活动具体方案情况。各部门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完善2011年创先争优活动工作安排,尤其是在把握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工作安排方面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及时报送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备案情况。

2、2011年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开展情况。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1年度公开承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县创先办„2011‟3号)要求加强分类指导情况;承诺前组织开展调研走访征求意见情况;基层党组织召开会议组织对承诺事项讨论情况;上一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及党组织负责人的承诺事项审核把关,基层党组织指导帮助确定承诺事项情况;承诺事项公开公示情况;流动党员在流入地参加公开承诺情况。

3、创先争优活动“全覆盖”情况。各单位各部门各系统对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基层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确保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全覆盖”情况。

4、创先争优活动回访复查情况。各部门各单位要对2010年底开展的领导点评、群众评议、将创先争优活动纳入年底考核和制定2011年活动方案、进行新的一年公开承诺、确保活动“全覆盖”等工作情况进行回

访复查,建立回访复查台账和整改落实台账情况。各单位、系统要将2010年底部署的领导点评、群众评议、将创先争优活动纳入年度考核等3项工作进行“回头看”情况及“回头看”工作总结上报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督查时间

2011年3月18日—3月25日。

三、督查方式

1、对乡镇党委的督查。督查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个乡镇党委抽查2—3个村(居、社区),由督查组随机暗访1—2个村(居、社区),乡镇党委推荐督查1个村(居、社区)。听取乡镇党委创先争优活动近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下村抽查基层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

2、对县直机关和县直各系统基层单位的督查。按照分工安排,由督查组对各单位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并抽查1-2个支部,了解有关工作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

3、通报督查情况。督查结束后,县委、县政府下发督查情况通报,对工作抓得实、抓得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单位提出批评,限期整改。

四、有关要求

各乡镇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县直机关、各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和省、市驻城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严格对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同时,各单位要认真撰写好自查报告。各单位的自查报告、2011年基层党组织和党组织负责人公开承诺书、基层党组织2011年创先争优活动工作要点等加盖党组织公章于3月21日前报送至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夏春媚 电话:7382782电子邮箱:。

附:督查分组安排

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创先

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3月 15 日

督 查 分 组 安 排

第一督查组

组长:龙帮华

成员:曾华刚、刘翼、杨平、杨天中、陈一洁 负责督查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大办、政协办、宣传部、检察院、扶贫办、教育局、党校、建设局、审计局、计生局、民宗局、人事局、物价局、森林总公司、亚华乳业、二轻行管办、工商局、体育局

第二督查组

组长:杨友文

成员:钟永华、王章志、杨先广、王旭、谢华定 负责督查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政法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办、南山牧场、纪委、政法委、财政局、卫生局、林业局、民政局、交通局、商业行管办、物资行管办、信访局、白云移民局、电信局、供销联社、新华书店、农机局、气象局

第三督查组

组长:夏社旗

成员:刘旭东、严钦龙、梁海涛、王祥辉、邹定威

负责督查老干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儒林镇、西岩镇、茅坪镇、丹口镇、白毛坪乡、威溪乡、土桥农场管理区、政府办、发展和改革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粮食局、质监局、老干局、司法局、发电公司、邮政局

第四督查组

组长:周德满

成员:吴高峰、饶兴军、李振江、张妮安、夏春媚、负责督查“两新”组织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汀坪乡、五团镇、长安营乡、南山镇、兰蓉乡、统战部、法院、农综办、地税局、农业局、农办、商务局、安监局、旅游局、文化局、环保局、房产局、烟草公司

第五督查组

组长:彭贤良

成员:唐孝礼、杨加祥、简金华、彭强

负责督查组织部、总工会、科协、畜牧局、妇联团委、调处办、水利局、国土局、科技局、统计局、农经局、残联、国税局、编办、广电局、人防办、政务中心、市管中心

第二篇:争先创优论文通知

通知

关于组织参与全市创先争优理论研讨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团组织:

4月2日,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先争优理论研讨工作。为认真总结提升全市共青团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和做法,为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提供理论支撑。团市委决定组织各直属单位团组织参与全市创先争优理论研讨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课题

1.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2.创先争优与新形势下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研究

3.建立健全创先争优的科学评价体系和长效机制研究

4.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5.加强党群共建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6.努力把创先争优活动办成青年群众满意工程

7.把青年群众满意作为共青团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根本标准

8.推动创先争优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取向

9.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提高团的工作科学化水平

10.新形势下共青团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面临的挑战及对策

二、奖项设置

全市共设一等奖3篇,二等奖5篇,三等奖10篇,纪念奖若干。同时择优推荐在《株洲日报》、《株洲社会科学》、《株洲组织工作》、《株洲青年在线》等媒体发表,并上报团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撰写要求

各单位可在参考课题中选题,也可以结合实际自拟题目组织撰写,篇幅控制在3000—5000字之间。并5月9日前上交作品(电子档)。

第三篇:2011年县委督查工作“争先创优”方案

2011年县委督查工作“争先创优”方案

督查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衔接决策和实施之间的一个中间环节和重要环节,是保证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的重要手段。2011年县委督查工作将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突出重点,认真开展督查,狠抓工作落实。

一、创建目标

2010年县委督查工作在州县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通过自身努力,荣获全州党委系统督查工作先进单位的光荣称号。2011年,县委督查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务实的工作态度开展督查,力求督查工作再创佳绩,并实现在全州党委系统督查工作“争一保三”目标,除完成县委交办各项督查工作以外,确保在州《督查通报》、《督查专报》上发表5篇以上文章,力争上省《督查通报》1篇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突出“三个重点”

1、突出县委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抓督促落实。2011年督查工作紧紧围绕《中共峡江县委常委会2011工作要点》以及《2011年县委督查工作要点》开展工作,严格按照立项

督查、催报检查、现场督查、督查调研、督查专报、督查通报等手段加强督查。一是全年分四个季度进行全面督查调研,围绕全年工作目标,确保一季度实现经济工作开门红,半年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三季度促进度保目标,年终全面实现目标。二是重点对全县党建工作、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州县实事、十七个产业发展情况、三大战役、安全生产、移民搬迁、“两提高两满意”等工作进行督查。

2、突出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抓督促落实。一是继续实行县委领导批示件由督查室归口办理,严格交办、转办程序,并及时准确反馈情况,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二是对县委领导现场交办和会议交办事项,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督办、准确上报,力求优质高效。

3、上级督查部门的专项督办,抓督查落实。专项督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要求很高,对待上级专项督办件要认真研究政策,通过开展广泛的调查研究,力求准确率100%,办结率100%。

(二)把好“六关”

一是把好督查立项关,做到两个“必须”,即凡是县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必须作为督查内容立项;凡是拟督查事项,必须及时提出督查立项意见,报办公室领导和县委领导审定后立项。二是把好督查拟办关,做到任务明确,督查前,对立项督查的事项认真拟定督查方案,明确督

查内容、承办单位、办结要求,经领导审批后及时下达督查任务。三是把好跟踪督查关,做到扎实有效,及时对每个督查事项建立督查档案,安排专人或组建督查组,实行全程跟踪督查。四是把好催办转办关,做到及时无误,督查通知发出后,采取集中听取汇报,实地检查督促,召开协调会议等办法,适时搞好催办,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督办落实。五是把好综合反馈关,做到准确深入,对督查结果进行全面总结,深入剖析,并通过《督查通报》、《督查专报》有侧重、有针对性地通报和报送,为县委及时准确地提供信息,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六是把好立卷归档关,做到完整规范,所有督办事项及其相关材料连同督查报告,由督查室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三)强化“三个观念”

1、强化学习观念。从事督查工作要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需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知识,认真学习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管理知识,认真学习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县经济工作会议、县党建工作会议以及县委出台的《决定》、下发的重要文件等,刻苦钻研业务,苦练内功,不断探索督查工作的客观规律和科学方法,努力提高思想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2、强化服务观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办公室的重要职责。服务大局,最重要的有三点:一是要全面了解大

局,县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阶段性中心工作,随时做到心中有数。二是自觉服务大局。三是积极维护大局。

3、强化纪律观念。严格纪律是做好工作、保持良好作风的保障。一是强化政治纪律观念,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上级党委及县委的权威,始终在政治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党委保持一致。二是强化工作纪律观念,狠抓作风建设。督查室的工作就要突出一个“实”字,在抓落实的工作中,要坚持务实、踏实、扎实、属实。要把务实精神贯穿到服务领导、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全过程中去。

(四)突出“三个创新”

一是创新思想观念。要强化发展观念,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突出发展主题,把促进发展作为督查落实的首要任务;要强化责任观念,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不断增强督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实现由被动交办型督查向主动自觉型督查转变;要强化人本观念,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抓好督查工作。

二是创新督查方法。要着眼于改进督查方式,创新督查方法,丰富督查手段,在综合运用联合督查、实地督查、抽样督查、催报督查等方法的基础上,更多地开展暗访督查、回访督查和督查调研。

三是创新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督查工作责任制,把督促检查的任务具体分解下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建立健全督查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在对决策落实的成效作出科学评价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予以奖励或惩戒;要建立健全督查工作规范运行机制,可将督查、督办工作的全过程,规范为立项、登记、下达、办理、审核、上报、归档等程序,并对每一项程序的实施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努力推进督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开创督查工作的新局面。

第四篇:关于“争先创优”的申报通知

关于“争先创优”的申报通知

2006-2009级的同学:

请大家仔细阅读四川美院“争先创优”的评选条件,有符合条件的同学在2010年11月30日下午5:30之前提交申报表格,申报书表格可以在各班的群里面下载。

二、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自觉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

(2)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坚持党的文艺方针,重视艺术修养和实践,努力提高文化素质,学习成绩优秀,本学年内获得两次二等或二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本学年体育成绩或达标成绩良好或良好以上。(4)本学年内未受过党团组织或行政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

2、优秀学生干部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自觉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

(2)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本学年内获得两次优秀学生奖学金,其中须有一次二等或二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本学年体育成绩或达标成绩合格。

(4)能模范履行学生干部的工作职责,工作积极主动,勤于学习,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在学生活动、校园文化建设、服务同学等方面表现突出。

(5)本学年内未受过党团组织或行政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

3、优秀毕业生(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自觉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大学期间未受过党团组织或学校行政纪律处分。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本专业,勤奋学习,知识面广,具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积极参加科研和社会实践活动。在校期间无重修课程门数。毕业创作成绩优秀。

(3)积极参加健康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毕业体育达标成绩良好或良好以上。

(4)进校以来,获得两次或两次以上校级以上奖励(其中须有一次三好学生或者优秀学生干部称号)(专科学生为一次或一次以上)。

(5)积极支持国家建设,自愿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

4、先进班集体

(1)全班同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关心国家大事,党、团组织活动开展得较好。

(2)学习风气好,全班大多数同学成绩优良,且总评成绩在系(院)或年级名列前茅。

(3)全班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身体素质普遍良好。

(4)全班同学能自觉遵纪守法,本学年内无严重违纪行为和受党团组织或学校行政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

(5)班团干部团结协作、以身作则,班风良好。

5、文明寝室

(1)全室同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本无受到党团组织或学校行政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

(2)寝室成员模范遵守宿舍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行为文明。(3)全室同学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在全校卫生检查评比中名列前茅。

6、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

在校园文明建设、班风学风建设、道德诚信建设、助学助残等活动中,在预防和抗击疫情、抗洪抢险、地震和其它救援抢险等非常时期,在维护社会秩序、见义勇为等方面,表现突出,本学无重修课程门数。

7、科技创新先进个人和体育活动先进个人、文艺活动先进个人

这三类先进个人本除在科技创新、体育活动、文艺活动中成绩优秀,表现突出,无重修课程门数外,还必须获得下列个人奖励之一或集体奖励之一的主要成员:

(1)在校(市)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2)在省(直辖市)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3)在全国竞赛(比赛)或国际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8、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

在各级部门或学生自发组织的青年志愿者中,特别是在国际交流、政府组织的大型活动、社区建设、城市环境卫生建设等方面的青年志愿者中,表现突出,本学无重修课程门数。

9、自立自强先进个人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或遇到重大伤害或困难的学生,顽强拼搏,自立自强,刻苦学习,全面发展,本学连续两次获得三等或三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或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表现突出。

第五篇:争先创优

关于开展 “为民服务 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和先

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旗县市局、盟局营业局、监督检查与安全保障部、报刊发行投递局:

自开展“为民服务 创先争优”活动以来,全盟各级邮政部门按照《内蒙古邮政公司深入开展“为民服务 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的整体部署,广泛宣传,积极响应,紧紧围绕“用户是亲人”这一主题,从提高服务质量入手,以用户满意为标准,以窗口服务为重点,以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充分发挥全盟邮政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查找并改进问题,员工的积极性明显增强,全盟邮政窗口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推动“为民服务 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全盟邮政广大员工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提升全盟邮政窗口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在“为民服务 创先争优”活动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区公司“为民服务 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决定于今年“七一”前夕组织开展“为民服务 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为了体现公平、公正,根据区公司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盟局决定采取公开竞聘的方式,选出我局 “为民服务 创先争优”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为民服务 创先争优”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为全盟各级邮政窗口服务单位(营业、投递、11185),对具备条件且设有党员先锋岗的窗口单位可适当优先考虑;“为民服务 创先争优” 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为全盟各级邮政窗口服务单位(营业、投递、11185)的一线员工,对具备条件的党员可适当优先考虑。

经盟局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此次评选名额为:全盟“为民服务 创先争优”先进集体1个;“为民服务 创先争优”先进个人1名,并上报区公司进行表彰。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精心评选出本单位的先进集体的个人各1名,按时上报到盟局参加竞聘。

二、评选条件

(一)“为民服务 创先争优”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

1.在“为民服务 创先争优”活动中,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做到目标明确,任务落实,措施具体,责任到人。认真搞好思想发动,充分发挥广大员工爱岗敬业、为民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定期进行检查督促,有浓厚的活动氛围,成效显著,在全盟邮政窗口单位中具有典型的— 2 —

示范作用。

2.在“为民服务 创先争优”活动中切实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根据自身职能和党员的岗位特点,组织开展党员佩戴党徽、服务卡上岗和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等形式的“亮牌示范”活动,亮出党员身份,亮明岗位责任。设置服务公告牌、电子显示屏、网络平台等,公布党员服务承诺内容,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带动入党积极分子和团员青年等积极参与活动之中。

3.能够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党组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学习身边先进典型”活动,形成“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的良好氛围,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和文明服务、诚信服务、优质服务劳动竞赛,扎实推动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建功集体和岗位明星、服务标兵等评比工作深入开展。

4.紧密围绕“用户是亲人”这一主题,坚持惠民、为民、利民、便民的原则,积极推行包括接待用语、态度举止、仪容仪表、业务知识、服务环境在内的文明规范服务,各种便民利民服务项目和服务措施落实到位。

5.大力推广社会服务承诺制、公示制、信誉制、首问负责制等工作制度,向社会公布岗位职责、办事程序、服务规范、收费标准、工作纪律、查询办法、赔偿规定等,开通服务热线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6.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善。服务设施完备、整洁、实用、安全可靠,达到规定标准;环境绿化、净化、硬化、亮化、美化。

(二)“为民服务 创先争优” 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1.立足岗位、扎实工作。牢固树立“用户是亲人”的理念,勤勤恳恳,尽职尽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提高效率和改进工作方面成效显著,本职岗位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在广大员工中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2.遵章守纪,率先垂范。服务工作中能够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以微笑传递文明,拉近与客户的距离。近两年无投诉、无差错事故发生;工作态度良好,举止文明,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规范服务,能够代表所属窗口的形象。

3.技能高超,服务热心。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工作业绩和服务水平在同岗位中较为突出,乐于帮助服务对象,得到广大客户好评。

4.积极进取,学习创新。思想要求进步,平时注重学习理论、业务、文化知识,努力提高自身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工作中勇于创新实践,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5.业绩突出,反响良好。近年来,个人岗位工作成绩突出,工作创新能力强,得到单位领导、同事和服务群— 4 —

众的认可和表扬,群众满意率高;个人及所在窗口单位曾荣获盟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在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经验被宣传推广、社会反响良好。

三、评选推荐办法

(一)认真组织,广泛发动。各单位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采取民主评议、自下而上的方法,认真做好每一项评选推荐工作。

(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评选推荐工作应本着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真正把工作基础扎实、服务水平突出、最具代表性又为群众公认的、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上来。

(三)组织审核,严格把关。申报单位要认真履行民主推荐和组织审核的程序要求,认真负责,严格把关。要落实相关部门撰写、审核先进事迹材料,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按时、按要求上报推荐材料。

四、上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为保证评选表彰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单位请务必于2012年3月31日前,按要求将下列材料报送盟局党群工作部,过时不报将视为自动放弃。

(一)《申报表》(详见附件1、2)一式两份,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申报单位意见栏统一加盖单位(专业局)公章。

(二)推荐事迹材料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材料要按上报格式要求(详见附件4)以第三人称撰写,要求准确、生动,内容充实,有典型事例。字数控制在1500--2000字左右。

(三)申报表和事迹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联系人:兴安盟邮政局党群工作部赵青林联系电话:0482-8238033

电子邮箱:xam8238500@163.com

附件: 1.“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先进集体申报表

2.“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先进个人申报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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