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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层行政监察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基层行政监察工作的调研报告



第一篇:关于基层行政监察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基层行政监察工作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各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适应依法治国和党风廉政建设法制化的要求,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在反腐败斗争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方面、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规范党员干部行为方面,都制定了一些规章制度,在依靠法制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

了显著成绩,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顺利开展。但是,通过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的调查了解,基层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解决。

一、基层纪检监察法规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规教育工作效果不明显。大多数党员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规知识贫乏,不知法、不懂法,法制观念和依法依纪行政意识淡薄,自我约束能力和监督水平严重不足,客观上导致基层执法人员违规违纪执法现象多发。

二是执法不到位,对违规违纪人员的处理偏轻。从近年来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看,纪检监察机关在处理环节偏重于对干部的教育、保护,在量纪上一般是就低不就高,从轻处理偏多,这种情况客观上放纵了违规违纪行为,也严重损害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三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没有专门的法规工作机构,没有专门工作人员,大多是办公室、执法监察室承担此项职能,实际情况是工作专不起来,严重影响了法规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对策和建议

(一)强化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党风廉政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制意识,是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规工作落实的首要环节。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及其它地方性法规制度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任务来抓。同时,还要适时做好新颁布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落实工作。在开展法规制度宣传教育时要注重把握好三个问题:一是宣传教育的形式要灵活多样、丰富多彩。要加强与执法机关和宣教部门及新闻媒体的联系,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先进手段,广泛开展新颁布条规的宣传。要利用印发法规汇编、组织观看电教片等形式做好对基础性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提高基础性法规的普及率。二是要针对不同的宣传对象采取不同的宣传方法、确定不同的重点内容。要针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开展以党风廉政法规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按照“三个代表”要求,牢固树立依法办事,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要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法规制度教育,提高执纪水平。三是要把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纳入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大格局之中,不断健全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法规工作部门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联系,该协调的协调,该配合的配合,该发挥主导作用的要大胆发挥主导作用。

(二)加强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已颁布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法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法规工作机构的重要职责之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法规工作机构,要切实履行好这一职责,不断探索监督检查工作的新形式和新方法。要处理好集中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的关系。每隔一定时期,对上级颁布或本级制定的重要法规制度集中进行一次监督检查。也可以抓住执行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集中进行专题监督检查。对于特别重大或时效性较强的法规制度,在颁布后要及时进行跟踪式监督检查。要把处理纠正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既要注意推动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又要促进法规制度的不断完善。

(三)要加强法规队伍建设。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事关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全局,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全局。为适应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要切实加强法规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机构,建议在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设立法规室,要着眼工作需要,合理调配人员,尽可能把具有法律法规专业特长和较高文字水平的同志充实到政策法规工作岗位上来,努力改善法规工作人员队伍结构,同时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现有法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法规工作理论和业务水平。

第二篇:行政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行政监察工作是政府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监察机关对于规范行政行为,保证政令畅通,具有重要作用,《行政监察法》是我国重要的行政法律,它确定了监察机关的性质、工作原则、管辖、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法律责任,是监察机关行使职权的基本准则,同时也明确了监察主体与监察对象的法律关系,是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由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的重要法律。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的新形势下,贯彻执行《行政监察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行政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行政监察职能的专门机关,在决策、执行、信息、咨询、监督等行政管理系统中,行政监察是加强政府内部监督制约的部门,履行对监察对象进行经常性监督和行政惩戒职能,是其他监督部门不能替代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和政府职能转换过程中,监察机关对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廉政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是加强政权建设的重要力量。

一、当前行政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1997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级监察机关在党委、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能,为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个别地方和部门还存在着对行政监察工作不够重视,行政监察职能弱化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监察的职能发挥,影响了廉政建设和行政效率。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整体推进。为此,应当引起党委、政府的重视,并积极加以解决。

二、今后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认真学习《行政监察法》,充分认识加强行政监察工作的重要性

在纪检监察合署办公的体制下,加强对监察对象的监督检查仍然是一项重要职能,行政监察工作不能削弱或替代,必须进一步加强。党的纪检机关与行政监察机关合署办公是我国监督体制的一个重大改革,它有利于避免工作上的交叉重复,形成合力,进一步强化行政监察职能。要根据党政分开、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的原则,充分履行纪检、监察两种职能。行政监察机关要积极探索在合署办公条件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的途径和方法,真正达到合署后加强行政监察工作的目的。

(二)、贯彻落实《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必须进一步强化行政监察职能。在严肃查处违法和违反行政纪律的案件,监督检查政府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中,监察机关负有重要责任。当前,在开展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中,政府部门承担了大量治本的任务,尤其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监察工作。

三、结合**实际,当前应该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要围绕政府重大决策加强行政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决策措施顺利实施。保证政令畅通是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监察机关对政府及其部门出台重大改革措施,要主动介入,从监察工作的角度提出建议,加强检查,促进决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其次是监察机关要把检查行政机关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决定、命令的工作作为根本职责。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政府部门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抓住行政执法中的热点问题,建立和推行廉政制度,促进行政行为规范化,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第三强化行政效能监察是监察机关提高行政效率,为经济建设服务,保护国有资产安全和效益的重要途径,也是今后的一个工作重点。监察机关要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效能监察,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与严格管理结合起来,保证政府工作目标的完成。

第四抓住群众和企业关心的热点问题,主动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为企业和群众服务,是密切政府和人民群众关系的需要,也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的需要。监察机关要通过这些工作,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提供保证,从源头上铲除产生腐败的条件和土壤。

第五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严肃查处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惩处腐败分子,保护、教育和挽救干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是反腐败斗争的重点,要根据执法监察和群众举报发现案件线索,抓住典型,查办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同时,要认真执行办案工作指导思想,正确处理惩处和保护的关系,保护、教育和挽救干部,调动大多数人的积极性。

第六认真受理人民群众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诉,加强人民对政府的监督。

四、结合**实际提出的几点想法。

一要严格按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加强政府对行政监察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组织政府部门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学习《行政监察法》、《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增强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察机关依法监督的意识。任何行政部门都必须接受行政监察机关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对监察建议、监察决定可以提请复议、复审或复核,但必须采纳和执行,并按规定将采纳和执行的情况通报监察机关,以增强监督的严肃性。

二要坚持由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担任监察机关领导职务的制度,坚持和完善特邀监察员制度,并为他们参与领导和监察事务提供便利条件。

三是加强监察干部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同时,切实解决监察机关在工作条件等方面存在的各种困难。

四是对干扰、阻扰监察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对打击报复监察人员的行为要坚决查处,切实保护监察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三篇:行政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行政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行政监察工作是政府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监察机关对于规范行政行为,保证政令畅通,具有重要作用,《行政监察法》是我国重要的行政法律,它确定了监察机关的性质、工作原则、管辖、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法律责任,是监察机关行使职权的基本准则,同时也明确了监察主体与监察对象的法律关系,是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由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的重要法律。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的新形势下,贯彻执行《行政监察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行政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行

政监察职能的专门机关,在决策、执行、信息、咨询、监督等行政管理系统中,行政监察是加强政府内部监督制约的部门,履行对监察对象进行经常性监督和行政惩戒职能,是其他监督部门不能替代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和政府职能转换过程中,监察机关对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廉政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是加强政权建设的重要力量。

一、当前行政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1997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级监察机关在党委、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能,为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个别地方和部门还存在着对行政监察工作不够重视,行政监察职能弱化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监察的职能发挥,影响了廉政建设和行政效率。

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整体推进。为此,应当引起党委、政府的重视,并积极加以解决。

二、今后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学习《行政监察法》,充分认识加强行政监察工作的重要性

在纪检监察合署办公的体制下,加强对监察对象的监督检查仍然是一项重要职能,行政监察工作不能削弱或替代,必须进一步加强。党的纪检机关与行政监察机关合署办公是我国监督体制的一个重大改革,它有利于避免工作上的交叉重复,形成合力,进一步强化行政监察职能。要根据党政分开、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的原则,充分履行纪检、监察两种职能。行政监察机关要积极探索在合署办公条件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的途径和方法,真正达到合署后加强行政监察工作的目的。、贯彻落实《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必须进一步强化行政监察职能。在严肃查处违法和违反行政纪律的案件,监督检查政府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中,监察机关负有重要责任。当前,在开展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中,政府部门承担了大量治本的任务,尤其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监察工作。

三、结合**实际,当前应该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要围绕政府重大决策加强行政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决策措施顺利实施。保证政令畅通是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监察机关对政府及其部门出台重大改革措施,要主动介入,从监察工作的角度提出建议,加强检查,促进决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其次是监察机关要把检查行政机关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决定、命令的工作作为根本职责。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政府部门贯彻落实

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抓住行政执法中的热点问题,建立和推行廉政制度,促进行政行为规范化,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第三强化行政效能监察是监察机关提高行政效率,为经济建设服务,保护国有资产安全和效益的重要途径,也是今后的一个工作重点。监察机关要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效能监察,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与严格管理结合起来,保证政府工作目标的完成。

第四抓住群众和企业关心的热点问题,主动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为企业和群众服务,是密切政府和人民群众关系的需要,也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的需要。监察机关要通过这些工作,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提供保证,从源头上铲除产生腐败的条件和土壤。

第五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严肃查处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惩处腐败分子,保护、教育和挽救干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是反腐败斗争的重点,要根据执法监察和群众举报发现案件线索,抓住典型,查办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同时,要认真执行办案工作指导思想,正确处理惩处和保护的关系,保护、教育和挽救干部,调动大多数人的积极性。

第六认真受理人民群众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诉,加强人民对政府的监督。

四、结合**实际提出的几点想法。

一要严格按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加强政府对行政监察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组织政府部门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学习《行政监察法》、《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增强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察机关依法监督的意识。任何行政部门都必须接受行政监察机关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对监察建议、监察决定可以提请复议、复审或复核,但必须采纳和执行,并按规定将采纳和执

行的情况通报监察机关,以增强监督的严肃性。

二要坚持由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担任监察机关领导职务的制度,坚持和完善特邀监察员制度,并为他们参与领导和监察事务提供便利条件。

三是加强监察干部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同时,切实解决监察机关在工作条件等方面存在的各种困难。

四是对干扰、阻扰监察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对打击报复监察人员的行为要坚决查处,切实保护监察人员的合法权益。首发公文范文

第四篇:基层税务机关加强行政监察工作的思考

当前,各行各业,特别是政府机关、各部门、各单位,都在结合实际,采取措施,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工作质量,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各级税务机关包括基层税务机关也都按照上级的部署,联系自身税收工作实际,推进和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在开展这项工作中,督查工作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得力有效的督查,能促进行政效能建设,能推动行政效能建设,能确保行政效能建设取得实效、取得成效,从而为推动整体税收工作顺利开展,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起到有力的保证作用。下面,笔者就对基层税务机关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督查工作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充分认识对基层税务机关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督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是一项重要的系统而长期的工程,没有督查机制,没有必要的督查手段,不开展相应的督查工作,行政效能建设是很难取得成效的,也很难达到预期目的。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十分重要,直接影响整体税务机关的形象。基层税务机关担负着直接完成本文来自文秘之音,海量精品免费文章请登陆 www.teniu.cc查看税收任务的重要职责,是直接接触纳税人、服务纳税人的基层行政机关。加强督查工作也应引起高度重视,因此,我们必须从思想上提高对行政效能督查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一是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督查工作是确保行政效能建设取得成效的重要举措。大家都知道:一项工作如果光部署,只安排,忽视了检查,放松了督查,能否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是要打一个问号的。因此,只有附之严格的到位的督查、检查工作,才能使之正常进行,顺利开展。我们的行政效能也是如此,必须要有督查,事实上也离不开督查、检查。实践证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最终的目的是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而贯穿这项工作的始终是检查、督查工作,只有通过这必要的督查工作才能使之达到所要达到的目的和效果。

二是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督查工作,是约束和规范“行政效能”建设中主体因素——“人”的行为有效手段。人是提高行政效能最基本、最活跃的决定因素。良好而有效的督查体制和机制,能进一步规范人的行为,能进一步激发人的积极性,能进一步增强人的工作责任心。有效、可靠而严格的督查机制,就能有利于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就能有利于激发人的创造性,就能更好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因此,我们要教育广大基层税务干部,必须要认识到督查工作对行政效能过程中人这个主体因素的约束作用和规范功能,是指导人、督促人发挥应有的才能,激发人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的有效手段。最终为推动和促进行政效能建设工程起到主体性作用。

三是要认识到:加强督查工作是对“行政效能”不断“纠偏消错”,使之按照正确目标行进的有效方式。在推进和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偏差、失误,甚至错误,而克服和避免这些偏差、失误、错误的有效方式就是不断的督查,经常的督查。通过开展督查,及时发现不足,及时纠正偏差,及时发现失误、错误,分析原因,采取措施,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避免失误,最大限度地杜绝错误行政行为的发生,使整体行政效能建设发挥出最佳效果。

二、明确加强基层税务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督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加强基层税务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涉及方方面面,督查工作的内容也是很多的。所谓督查工作的内容主要指行政效能建设的重点方面和主要环节。我们必须要明确这些方面和环节,才能开展好督查。归纳起来,基层税务机关加强行政建设督查工作的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督查基层税务机关干部是否有创新意识。重点督查基层税务干部是否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是否从“老传统”、老模式、老方式的工作机制中解脱出来;是否存在因循守旧、不思进取意识;是否增强发展观念,创新意识,与时俱进,积极、主动支持各项税收改革。

(二)督查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重点检查、督查基层税务干部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有无高高在上,脱离纳税人,是否政务公开、透明,是否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变通执行税收政策,违反规定收税,擅自减免税,侵害纳税人和国家利益。

(三)督查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作风。督查基层税务机关是否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和贯彻上级工作部署,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是否存在作风飘浮、工作不实,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工作,对工作浮光掠影、流于形式,大作表面文章;是否随心所欲,自搞一套,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一套。

(四)督查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外服务”。重点督查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对纳税人漠不关心,服务态度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有意、故意、肆意刁难纳税人的情况,是否存在应落实的税收政策不落实,应兑现的税收政策不兑现,侵害纳税人的自身合法权益,影响和妨碍纳税人自身发展。

(五)督查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为不当”。重点督查、监察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是否存在“越位”、“错位”、“缺位”现象。具体指:督查是否违反政务公开规定和服务承诺的行政行为,是否存在拖拉扯皮、失职、渎职行为,以及管理混本文来自文秘之音,海量精品免费文章请登陆 www.teniu.cc查看乱造成工作质量低下、工作效率低下的行为;督查是否存在应作为而不作为的行为;督查是否存在行政审批不规范的行为;督查是否因人为原因和管理不力造成重大事故和重大损失的行为。

(六)督查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重点督查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廉洁从税、廉洁从政方面的情况。具体督查是否存在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以税捞“利”的现象;是否存在对纳税人吃拿卡要报的现象;是否存在廉政规定、纪律执行不严现象;是否存在忽视对干部教育的现象;是否存在没有建立社会监督网络体系。

(七)督查基层税务机关不断改善行政环境。具体督查的方面,就是要监督和检查基层税务机关是否按照上级的要求,创造条件,进一步改善办税环境,充分运用现代化税收管理技术装备,不断提高行政工作效率,不断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事程序,更好地方便纳税人,服务纳税人。

三、对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开展督查工作的方式方法

对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中,必须要采取适当的督查方式,务必采用必要的督查方法,形成有效监督和考核机制,才能使行政效能建设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是要建立督查工作组织机制。为保证对基层税务机关效能建设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要建立督查机制和工作机构。如:上级税务机关可成立对基层税务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下设工作办公室,作为开展督查工作的常设机构。以加强督查工作、指导督查工作,开展具体督查工作,从而为行政效能督查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二是要加强督查工作制度建设。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在摸清基层税务机关实际情况基础上,建立一系列“对基层税务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督查工作制度”,包括效能督查日常工作制度、督查投诉工作制度、反馈工作制度、备案制度。通过这些制度来规范督查工作人员的操作程序和工作纪律,从而使督查工作建立在规范化、制度化之上,避免督查工作随意性太强,无章可循,保证不了督查效果。

三是坚持开展“实地”督查。开展“实地”督查,就是针对基层税务机关是否依法行政,是否围绕上级机关布置的中心工作、重大决策以及明确基层税务机关要办的重要事项来开展督查,这也是督查的核心环节。这样的督查要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实地”,深入基层,深入现场一线,开展真实的督查、检查,以取得第一手资料,体现督查的真正目的,而不能停留在只听取表面汇报,注重查看一些书面材料。在“实地”督查中要认真作好督查工作记录。对相关工作要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针对工作目标任务进度情况、完成结果情况以及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等内容,进行进行科学评价。

四是坚持开展明察暗访式督查。要通过组织人员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查看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办税、文明办税情况;暗访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情况;检查内部管理、税收环境改善情况。并将明察暗访情况进行通报,相关情况计入年终岗位考核之中。通过明察暗访推动全系统行政效能建设工作。

五是可选聘行风监督员,建立督查监督网络。可通过选聘包括各类纳税人在内的社会各界代表作为对在层税务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义务监督员、监察员,请这些监察员、监督员督查行风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反馈信息,从而形成多方位、多层次的督查监督网络。

六是及时查处督查中的问题和违纪违规行为。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及时纠正;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给予处理,必要时进行通报,以达到处理少数,警示整体、教育全局一片的效果。

第五篇:基层税务机关加强行政监察工作的思考

基层税务机关加强行政监察工作的思考

基层税务机关加强行政监察工作的思考2007-02-02 21:54:2

5当前,各行各业,特别是政府机关、各部门、各单位,都在结合实际,采取措施,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工作质量,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各级税务机关包括基层税务机关也都按照上级的部署,联系自身税收工作实际,推进和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在开展这项工作中,督查工作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得力有效的督查,能促进行政效能建设,能推动行政效能建设,能确保行政效能建设取得实效、取得成效,从而为推动整体税收工作顺利开展,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起到有力的保证作

用。下面,笔者就对基层税务机关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督查工作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充分认识对基层税务机关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督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是一项重要的系统而长期的工程,没有督查机制,没有必要的督查手段,不开展相应的督查工作,行政效能建设是很难取得成效的,也很难达到预期目的。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十分重要,直接影响整体税务机关的形象。基层税务机关担负着直接完成税收任务的重要职责,是直接接触纳税人、服务纳税人的基层行政机关。加强督查工作也应引起高度重视,因此,我们必须从思想上提高对行政效能督查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一是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督查工作是确保行政效能建设取得成效的重要举措。大家都知道:一项工作如果光部署,只安排,忽视了检查,放松了督查,能

否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是要打一个问号的。因此,只有附之严格的到位的督查、检查工作,才能使之正常进行,顺利开展。我们的行政效能也是如此,必须要有督查,事实上也离不开督查、检查。实践证[本文转载自[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最终的目的是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而贯穿这项工作的始终是检查、督查工作,只有通过这必要的督查工作才能使之达到所要达到的目的和效果。

二是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督查工作,是约束和规范“行政效能”建设中主体因素——“人”的行为有效手段。人是提高行政效能最基本、最活跃的决定因素。良好而有效的督查体制和机制,能进一步规范人的行为,能进一步激发人的积极性,能进一步增强人的工作责任心。有效、可靠而严格的督查机制,就能有利于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就能有利于激发人的创造性,就能更好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因此,我们要教育广大基

层税务干部,必须要认识到督查工作对行政效能过程中人这个主体因素的约束作用和规范功能,是指导人、督促人发挥应有的才能,激发人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的有效手段。最终为推动和促进行政效能建设工程起到主体性作用。

三是要认识到:加强督查工作是对“行政效能”不断“纠偏消错”,使之按照正确目标行进的有效方式。在推进和加强行政效能建设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偏差、失误,甚至错误,而克服和避免这些偏差、失误、错误的有效方式就是不断的督查,经常的督查。通过开展督查,及时发现不足,及时纠正偏差,及时发现失误、错误,分析原因,采取措施,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避免失误,最大限度地杜绝错误行政行为的发生,使整体行政效能建设发挥出最佳效果。

二、明确加强基层税务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督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加强基层税务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涉及方方面面,督查工作的内容也是很多的。所谓督查工作的内容主要指行政效能建设的重点方面和主要环节。我们必须要明确这些方面和环节,才能开展好督查。归纳起来,基层税务机关加强行政建设督查工作的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督查基层税务机关干部是否有创新意识。重点督查基层税务干部是否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是否从“老传统”、老模式、老方式的工作机制中解脱出来;是否存在因循守旧、不思进取意识;是否增强发展观念,创新意识,与时俱进,积极、主动支持各项税收改革。

(二)督查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重点检查、督查基层税务干部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有无高高在上,脱离纳税人,是否政务公开、透明,是否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变通执行税收政策,违反规定收税,擅自减免税,侵害纳税人和国家利益。

(三)督查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作风。督查基层税务机关是否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和贯彻上级工作部署,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是否存在作风飘浮、工作不实,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工作,对工作浮光掠影、流于形式,大作表面文章;是否随心所欲,自搞一套,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一套。

(四)督查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外服务”。重点督查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对纳税人漠不关心,服务态度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有意、故意、肆意刁难纳税人的情况,是否存在应落实的税收政策不落实,应兑现的税收政策不兑现,侵害纳税人的自身合法权益,影响和妨碍纳税人自身发展。

(五)督查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为不当”。重点督查、监察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是否存

在“越位”、“错位”、“缺位”现象。具体指:督查是否违反政务公开规定和服务承诺的行政行为,是否存在拖拉扯皮、失职、渎职行为,以及管理混乱造成工作质量低下、工作效率低下的行为;督查是否存在应作为而不作为的行为;督查是否存在行政审批不规范的行为;督查是否因人为原因和管理不力造成重大事故和重大损失的行为。

(六)督查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重点督查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廉洁从税、廉洁从政方面的情况。具体督查是否存在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以税捞“利”的现象;是否存在对纳税人吃拿卡要报的现象;是否存在廉政规定、纪律执行不严现象;是否存在忽视对干部教育的现象;是否存在没有建立社会监督网络体系。

(七)督查基层税务机关不断改善行政环境。具体督查的方面,就是要监督和检查基层税务机关是否按照上级的要求,创造条件,进一步改善办税环境,充分运用现代化税收管理技术装备,不断提高行政工作效率,不断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事程序,更好地方便纳税人,服务纳税人。

三、对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开展督查工作的方式方法

对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中,必须要采取适当的督查方式,务必采用必要的督查方法,形成有效监督和考核机制,才能使行政效能建设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是要建立督查工作组织机制。为保证对基层税务机关效能建设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要建立督查机制和工作机构。如:上级税务机关可成立对基层税务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下设工作办公室,作为开展督查工作的常设机构。以加强督查工作、指导督查工作,开展具体督查工作,从而为行政效能督查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二是要加强督查工作制度建设。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在摸清基层税务机关实际情况基础上,建立一系列“对基层税务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督查工作制度”,包括效能督查日常工作制度、督查投诉工作制度、反馈工作制度、备案制度。通过这些制度来规范督查工作人员的操作程序和工作纪律,从而使督查工作建立在规范化、制度化之上,避免督查工作随意性太强,无章可循,保证不了督查效果。

三是坚持开展“实地”督查。开展“实地”督查,就是针对基层税务机关是否依法行政,是否围绕上级机关布置的中心工作、重大决策以及明确基层税务机关要办的重要事项来开展督查,这也是督查的核心环节。这样的督查要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实地”,深入基层,深入现场一线,开展真实的督查、检查,以取得第一手资料,体现督查的真正目的,而不能停留在只听取表面汇报,注重查看一些书面材料。在“实地”督查中

要认真作好督查工作记录。对相关工作要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针对工作目标任务进度情况、完成结果情况以及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等内容,进行进行科学评价。

四是坚持开展明察暗访式督查。要通过组织人员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查看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办税、文明办税情况;暗访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情况;检查内部管理、税收环境改善情况。并将明察暗访情况进行通报,相关情况计入年终岗位考核之中。通过明察暗访推动全系统行政效能建设工作。

五是可选聘行风监督员,建立督查监督网络。可通过选聘包括各类纳税人在内的社会各界代表作为对在层税务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义务监督员、监察员,请这些监察员、监督员督查行风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反馈信息,从而形成多方位、多层次的督查监督网络。

六是及时查处督查中的问题和违

纪违规行为。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及时纠正;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给予处理,必要时进行通报,以达到处理少数,警示整体、教育全局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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