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在全法院办公室暨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为期一天半的全法院办公室暨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即将结束了。会上,党组成员***同志、***同志,司法行政科科长***同志分别就办公室工作、信息化建设、司法行政工作作了发言,与会代表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交流,一致认为:近两年来,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我两级法院的办公室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都取得了突出成绩,“两
庭”建设成效尤为明显。同时,大家强烈地感到,工作中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两庭”建设的压力大、困难多,任务十分艰巨,这要求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加快发展。刚才,邹东仁院长就此作了重要指示。希望同志们回去后向各法院党组(委)及当地党委、政府汇好报,并结合各法院实际,在操作层面上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结合全司法行政工作暨信息化建设现场会的要求和与会同志讨论中提出的问题,就司法行政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抢抓机遇谋发展,再掀“两庭”建设高潮
“张家界会议”以来全法院“两庭”建设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与依法治的要求相比,与发达地区的兄弟法院相比,我法院整体差距仍然不小,物质装备条件无疑还十分落后,不仅制约了改革和管理,影响工作,而且有碍于审判的权威和法院的形象。这要求我们务必站在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高度,用发展的眼光、与日俱进的思维、艰苦创业的精神,正确看待“两庭”建设的条件,正视困难,认准机遇。大家应当看到,当前仍然是“两庭”建设机遇较好的时期,一是现行体制下法院搞建设的自主空间比较大;二是仍安排有债资金;三是司法体制改革后想搞建设就难了。要鼓足勇气,坚定信心,抢抓机遇,精心谋划,着力抓紧全法院“两庭”建设。为此,一要统一思想,克服畏难情绪,树立抢抓机遇的紧迫感。我们提倡:没有钱,也要办大事。中院党组要求:有条件的要上,没有条件要创造条件上。二要立足长远,克服因陈守旧的思想,树立现代文明意识。实践证明,没有理想,不可能成大事;小家之气十足,有多少钱办多少事,最终是办不成事的。过去的典型已成为落后的代表,就说明了这个问题。没有钱,也要办事,而且要办成三、五十年不落后的大事。三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一是机关审判大楼、人民法庭同步规划,先建机关,后建法庭。已完成机关审判大楼建设的法院,要着手法庭的建设;二是坚持“三高”标准,注重多功能配套;三是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体改委、建设部联合下发的《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各项指标不得低于下限;四是实行层层报批,除依规定办理好计划、立项审批外,新建项目的设计方案须报高级人民法院审批后方可施工;四要立足本地,不等不靠,上下结合,内外结合,积极筹措建设资金。要注意克服完全靠上面、等债资金的不良倾向,改变债配套资金落实很少的状况。高院强调,审判大楼建设是全社会的公益事业,当地政府义不容辞,不管法院建设是不应该的;现行诉讼费管理模式没有改变,诉讼费应当全额返还法院用于弥补办案和建设经费,调节金按文件不能收。在“两庭”建设过程中,要注重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政策支持,包括纳入当地社会发展计划,减免有关费用,拨付一定资金等等。
二、严格经费管理,提高保障水平
总体而言,全法院在财政拨付不足、经费紧张的情况下,通过依法收费,严格管理,精打细算,较好地保障了正常的办公办案和物质装备建设需要。当前的问题突出地表现在:一是不规范,二是不科学,三是没有司法特色。经对全、全法院系统财务审计,乱收费、截留罚没款、挪用或挤占纠纷款、设“小金库”、违规使用票据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个别法院还比较突出,务必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一方面要按审计部门的要求迅速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层层上报至高级法院、审计厅;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管理,科学、规范理财,使有限的财力发挥最大的效用,提高保障的能力和水平。一要严格依法收费,既要防止乱收费、超标准收费,又要防止为争案源违规减缓免诉讼费,除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11种司法救助情形外,不得乱开减缓免“口子”。二要实行部门预算,积极与财政、结算中心协调,开展有别于行政机关的经费预算,把法院特有的开支项目在预算中确定下来。要严格执行预算,做到计划开支,克服随意开支和“寅吃卯粮”等不良倾向。在确保正常的办案办公经费,适当集中财力搞建设的同时,要注意保证干警的福利待遇。三要严格财务纪律,实行“一支笔”审批,坚决取消帐外帐和庭室“小金库”。四要实行专户管理,对诉讼费、纠纷款、罚没款,实行分户建帐管理,执行好诉讼费统筹规定,严禁挤占、截留罚没款,杜绝挪用纠纷款。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加速现代文明法院建设
信息化管理是现代文明法院的重要标志。中院党组对信息化建设是高度重视的,在审判大楼建成后,历经3年多,已初步完成了中院机关信息化软件的开发和建设,为全法院信息化建设奠定了较好的基矗各法院要把信息化建设纳
为物质装备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今后三年内全面实现全法院联网。在信息化建设中,一要统一归口。全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归口中院司法技术室组织实施,中院司法行政科要协助做好经费的预算和保障工作。鉴于各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主要是硬件建设,且司法技术机构不健全,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信息化建设原则归口办公室负责。各法院要按归口的要求,网络建设方
案须报中院批准后方可实施。二要统一规划。全各基层法院要力争在2006年底全面完成与中院的联网。其中新邵、绥宁、新宁、隆回法院在2005年底完成;双清、邵东、武冈、北塔、城步、大祥法院的信息化建设要与审判大楼建设同步投入、同步完成;洞口、**县法院要在2006年底前建成。三要统一软件。中院即将开发完成的信息化系统软件已包括案件流程管理、办公自动化、电子监控、物理隔离、一卡通管理、综合网站、背景音乐、视频会议等各项功能。中院党组决定,全法院统一使用该软件系统,软件开发费用由中院支付,在2007年前原则上免费提供给各基层法院安装使用。中院将与财政局协调,今后3年的中央政法经费补贴重点用于信息化硬件的购置。各法院都要保证必需的硬件经费投入。考虑长期的维护和使用方便,全法院的硬件设施原则上要统一品牌、统一配置。
同志们:我们深信,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通过两级法院的艰苦努力,我法院系统的办公室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必将跃上一个新的台阶,为推动全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二篇:在全市法院办公室暨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为期一天半的全市法院办公室暨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即将结束了。会上,党组成员***同志、***同志,司法行政科科长***同志分别就办公室工作、信息化建设、司法行政工作作了发言,与会代表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交流,一致认为:近两年来,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我市两级法院的办公室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都取得了突出成绩,“两庭”建设成效尤为明显。同时,大家强烈地感到,工作中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两庭”建设的压力大、困难多,任务十分艰巨,这要求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加快发展。刚才,邹东仁院长就此作了重要指示。希望同志们回去后向各法院党组(委)及当地党委、政府汇好报,并结合各法院实际,在操作层面上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结合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暨信息化建设现场会的要求和与会同志讨论中提出的问题,就司法行政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抢抓机遇谋发展,再掀“两庭”建设高潮
“张家界会议”以来全市法院“两庭”建设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与依法治国的要求相比,与发达地区的兄弟法院相比,我市法院整体差距仍然不小,物质装备条件无疑还十分落后,不仅制约了改革和管理,影响工作,而且有碍于审判的权威和法院的形象。这要求我们务必站在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高度,用发展的眼光、与日俱进的思维、艰苦创业的精神,正确看待“两庭”建设的条件,正视困难,认准机遇。大家应当看到,当前仍然是“两庭”建设机遇较好的时期,一是现行体制下法院搞建设的自主空间比较大;二是国家仍安排有国债资金;三是司法体制改革后想搞建设就难了。要鼓足勇气,坚定信心,抢抓机遇,精心谋划,着力抓紧全市法院“两庭”建设。为此,一要统一思想,克服畏难情绪,树立抢抓机遇的紧迫感。我们提倡:没有钱,也要办大事。中院党组要求:有条件的要上,没有条件要创造条件上。二要立足长远,克服因陈守旧的思想,树立现代文明意识。实践证明,没有理想,不可能成大事;小家之气十足,有多少钱办多少事,最终是办不成事的。过去的典型已成为落后的代表,就说明了这个问题。没有钱,也要办事,而且要办成三、五十年不落后的大事。三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一是机关审判大楼、人民法庭同步规划,先建机关,后建法庭。已完成机关审判大楼建设的法院,要着手法庭的建设;二是坚持“三高”标准,注重多功能配套;三是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国家体改委、建设部联合下发的《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各项指标不得低于下限;四是实行层层报批,除依规定办理好计划、立项审批外,新建项目的设计方案须报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批后方可施工;四要立足本地,不等不靠,上下结合,内外结合,积极筹措建设资金。要注意克服完全靠上面、等国债资金的不良倾向,改变国债配套资金落实很少的状况。省高院强调,审判大楼建设是全社会的公益事业,当地政府义不容辞,不管法院建设是不应该的;现行诉讼费管理模式没有改变,诉讼费应当全额返还法院用于弥补办案和建设经费,调节金按文件不能收。在“两庭”建设过程中,要注重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政策支持,包括纳入当地社会发展计划,减免有关费用,拨付一定资金等等。
二、严格经费管理,提高保障水平
总体而言,全市法院在财政拨付不足、经费紧张的情况下,通过依法收费,严格管理,精打细算,较好地保障了正常的办公办案和物质装备建设需要。当前的问题突出地表现在:一是不规范,二是不科学,三是没有司法特色。经对全市、全省法院系统财务审计,乱收费、截留罚没款、挪用或挤占纠纷款、设“小金库”、违规使用票据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个别法院还比较突出,务必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一方面要按审计部门的要求迅速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层层上报至省高级法院、省审计厅;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管理,科学、规范理财,使有限的财力发挥最大的效用,提高保障的能力和水平。一要严格依法收费,既要防止乱收费、超标准收费,又要防止为争案源违规减缓免诉讼费,除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11种司法救助情形外,不得乱开减缓免“口子”。二要实行部门预算,积极与财政、结算中心协调,开展有别于行政机关的经费预算,把法院特有的开支项目在预算中确定下来。要严格执行预算,做到计划开支,克服随意开支和“寅吃卯粮”等不良倾向。在确保正常的办案办公经费,适当集中财力搞建设的同时,要注意保证干警的福利待遇。三要严格财务纪律,实行“一支笔”审批,坚决取消帐外帐和庭室“小金库”。四要实行专户管理,对诉讼费、纠纷款、罚没款,实行分户建帐管理,执行好诉讼费统筹规定,严禁挤占、截留罚没款,杜绝挪用纠纷款。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加速现代文明法院建设
信息化管理是现代文明法院的重要标志。中院党组对信息化建设是高度重视的,在审判大楼建成后,历经3年多,已初步完成了中院机关信息化软件的开发和建设,为全市法院信息化建设奠定了较好的基矗各法院要把信息化建设纳为物质装备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今后三年内全面实现全市法院联网。在信息化建设中,一要统一归口。全市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归口中院司法技术室组织实施,中院司法行政科要协助做好经费的预算和保障工作。鉴于各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主要是硬件建设,且司法技术机构不健全,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信息化建设原则归口办公室负责。各法院要按归口的要求,网络建设方案须报中院批准后方可实施。二要统一规划。全市各基层法院要力争在~年底全面完成与中院的联网。其中新邵、绥宁、新宁、隆回法院在~年底完成;双清、邵东、武冈、北塔、城步、大祥法院的信息化建设要与审判大楼建设同步投入、同步完成;洞口、**县法院要在~年底前建成。三要统一软件。中院即将开发完成的信息化系统软件已包括案件流程管理、办公自动化、电子监控、物理隔离、一卡通管理、综合网站、背景音乐、视频会议等各项功能。中院党组决定,全市法院统一使用该软件系统,软件开发费用由
第三篇:全市法院办公室暨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为期一天半的全市法院办公室暨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即将结束了。会上,党组成员***同志、***同志,司法行政科科长***同志分别就办公室工作、信息化建设、司法行政工作作了发言,与会代表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交流,一致认为:近两年来,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我市两级法院的办公室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都取得了突出成绩,“两庭”建设成效尤为明显。同时,大家强烈地感到,工作中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两庭”建设的压力大、困难多,任务十分艰巨,这要求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加快发展。刚才,邹东仁院长就此作了重要指示。希望同志们回去后向各法院党组(委)及当地党委、政府汇好报,并结合各法院实际,在操作层面上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结合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暨信息化建设现场会的要求和与会同志讨论中提出的问题,就司法行政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抢抓机遇谋发展,再掀“两庭”建设高潮
“张家界会议”以来全市法院“两庭”建设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与依法治国的要求相比,与发达地区的兄弟法院相比,我市法院整体差距仍然不小,物质装备条件无疑还十分落后,不仅制约了改革和管理,影响工作,而且有碍于审判的权威和法院的形象。这要求我们务必站在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高度,用发展的眼光、与日俱进的思维、艰苦创业的精神,正确看待“两庭”建设的条件,正视困难,认准机遇。大家应当看到,当前仍然是“两庭”建设机遇较好的时期,一是现行体制下法院搞建设的自主空间比较大;二是国家仍安排有国债资金;三是司法体制改革后想搞建设就难了。要鼓足勇气,坚定信心,抢抓机遇,精心谋划,着力抓紧全市法院“两庭”建设。为此,一要统一思想,克服畏难情绪,树立抢抓机遇的紧迫感。我们提倡:没有钱,也要办大事。中院党组要求:有条件的要上,没有条件要创造条件上。二要立足长远,克服因陈守旧的思想,树立现代文明意识。实践证明,没有理想,不可能成大事;小家之气十足,有多少钱办多少事,最终是办不成事的。过去的典型已成为落后的代表,就说明了这个问题。没有钱,也要办事,而且要办成三、五十年不落后的大事。三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一是机关审判大楼、人民法庭同步规划,先建机关,后建法庭。已完成机关审判大楼建设的法院,要着手法庭的建设;二是坚持“三高”标准,注重多功能配套;三是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国家体改委、建设部联合下发的《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各项指标不得低于下限;四是实行层层报批,除依规定办理好计划、立项审批外,新建项目的设计方案须报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批后方可施工;四要立足本地,不等不靠,上下结合,内外结合,积极筹措建设资金。要注意克服完全靠上面、等国债资金的不良倾向,改变国债配套资金落实很少的状况。省高院强调,审判大楼建设是全社会的公益事业,当地政府义不容辞,不管法院建设是不应该的;现行诉讼费管理模式没有改变,诉讼费应当全额返还法院用于弥补办案和建设经费,调节金按文件不能收。在“两庭”建设过程中,要注重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政策支持,包括纳入当地社会发展计划,减免有关费用,拨付一定资金等等。
二、严格经费管理,提高保障水平
总体而言,全市法院在财政拨付不足、经费紧张的情况下,通过依法收费,严格管理,精打细算,较好地保障了正常的办公办案和物质装备建设需要。当前的问题突出地表现在:一是不规范,二是不科学,三是没有司法特色。经对全市、全省法院系统财务审计,乱收费、截留罚没款、挪用或挤占纠纷款、设“小金库”、违规使用票据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个别法院还比较突出,务必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一方面要按审计部门的要求迅速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层层上报至省高级法院、省审计厅;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管理,科学、规范理财,使有限的财力发挥最大的效用,提高保障的能力和水平。一要严格依法收费,既要防止乱收费、超标准收费,又要防止为争案源违规减缓免诉讼费,除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11种司法救助情形外,不得乱开减缓免“口子”。二要实行部门预算,积极与财政、结算中心协调,开展有别于行政机关的经费预算,把法院特有的开支项目在预算中确定下来。要严格执行预算,做到计划开支,克服随意开支和“寅吃卯粮”等不良倾向。在确保正常的办案办公经费,适当集中财力搞建设的同时,要注意保证干警的福利待遇。三要严格财务纪律,实行“一支笔”审批,坚决取消帐外帐和庭室“小金库”。四要实行专户管理,对诉讼费、纠纷款、罚没款,实行分户建帐管理,执行好诉讼费统筹规定,严禁挤占、截留罚没款,杜绝挪用纠纷款。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加速现代文明法院建设
信息化管理是现代文明法院的重要标志。中院党组对信息化建设是高度重视的,在审判大楼建成后,历经3年多,已初步完成了中院机关信息化软件的开发和建设,为全市法院信息
化建设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各法院要把信息化建设纳为物质装备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今后三年内全面实现全市法院联网。在信息化建设中,一要统一归口。全市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归口中院司法技术室组织实施,中院司法行政科要协助做好经费的预算和保障工作。鉴于各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主要是硬件建设,且司法技术机构不健全,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信息化建设原
则归口办公室负责。各法院要按归口的要求,网络建设方案须报中院批准后方可实施。二要统一规划。全市各基层法院要力争在2006年底全面完成与中院的联网。其中新邵、绥宁、新宁、隆回法院在2005年底完成;双清、邵东、武冈、北塔、城步、大祥法院的信息化建设要与审判大楼建设同步投入、同步完成;洞口、**县法院要在2006年底前建成。三要统一软件。中院即将开发完成的信息化系统软件已包括案件流程管理、办公自动化、电子监控、物理隔离、一卡通管理、综合网站、背景音乐、视频会议等各项功能。中院党组决定,全市法院统一使用该软件系统,软件开发费用由中院支付,在2007年前原则上免费提供给各基层法院安装使用。中院将与市财政局协调,今后3年的中央政法经费补贴重点用于信息化硬件的购置。各法院都要保证必需的硬件经费投入。考虑长期的维护和使用方便,全市法院的硬件设施原则上要统一品牌、统一配置。
同志们:我们深信,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通过两级法院的艰苦努力,我市法院系统的办公室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必将跃上一个新的台阶,为推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四篇:在全市法院办公室及司法行政工作会议讲话
文章标题:在全市法院办公室及司法行政工作会议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为期一天半的全市法院办公室暨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即将结束了。会上,党组成员***同志、***同志,司法行政科科长***同志分别就办公室工作、信息化建设、司法行政工作作了发言,与会代表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交流,一致认为:近两年来,在各级、各
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我市两级法院的办公室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都取得了突出成绩,“两庭”建设成效尤为明显。同时,大家强烈地感到,工作中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两庭”建设的压力大、困难多,任务十分艰巨,这要求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加快发展。刚才,邹东仁院长就此作了重要指示。希望同志们回去后向各法院党组(委)及当地党委、政府汇好报,并结合各法院实际,在操作层面上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结合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暨信息化建设现场会的要求和与会同志讨论中提出的问题,就司法行政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抢抓机遇谋发展,再掀“两庭”建设高潮
“张家界会议”以来全市法院“两庭”建设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与依法治国的要求相比,与发达地区的兄弟法院相比,我市法院整体差距仍然不小,物质装备条件无疑还十分落后,不仅制约了改革和管理,影响工作,而且有碍于审判的权威和法院的形象。这要求我们务必站在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高度,用发展的眼光、与日俱进的思维、艰苦创业的精神,正确看待“两庭”建设的条件,正视困难,认准机遇。大家应当看到,当前仍然是“两庭”建设机遇较好的时期,一是现行体制下法院搞建设的自主空间比较大;二是国家仍安排有国债资金;三是司法体制改革后想搞建设就难了。要鼓足勇气,坚定信心,抢抓机遇,精心谋划,着力抓紧全市法院“两庭”建设。为此,一要统一思想,克服畏难情绪,树立抢抓机遇的紧迫感。我们提倡:没有钱,也要办大事。中院党组要求:有条件的要上,没有条件要创造条件上。二要立足长远,克服因陈守旧的思想,树立现代文明意识。实践证明,没有理想,不可能成大事;小家之气十足,有多少钱办多少事,最终是办不成事的。过去的典型已成为落后的代表,就说明了这个问题。没有钱,也要办事,而且要办成三、五十年不落后的大事。三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一是机关审判大楼、人民法庭同步规划,先建机关,后建法庭。已完成机关审判大楼建设的法院,要着手法庭的建设;二是坚持“三高”标准,注重多功能配套;三是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国家体改委、建设部联合下发的《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各项指标不得低于下限;四是实行层层报批,除依规定办理好计划、立项审批外,新建项目的设计方案须报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批后方可施工;四要立足本地,不等不靠,上下结合,内外结合,积极筹措建设资金。要注意克服完全靠上面、等国债资金的不良倾向,改变国债配套资金落实很少的状况。省高院强调,审判大楼建设是全社会的公益事业,当地政府义不容辞,不管法院建设是不应该的;现行诉讼费管理模式没有改变,诉讼费应当全额返还法院用于弥补办案和建设经费,调节金按文件不能收。在“两庭”建设过程中,要注重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政策支持,包括纳入当地社会发展计划,减免有关费用,拨付一定资金等等。
二、严格经费管理,提高保障水平
总体而言,全市法院在财政拨付不足、经费紧张的情况下,通过依法收费,严格管理,精打细算,较好地保障了正常的办公办案和物质装备建设需要。当前的问题突出地表现在:一是不规范,二是不科学,三是没有司法特色。经对全市、全省法院系统财务审计,乱收费、截留罚没款、挪用或挤占纠纷款、设“小金库”、违规使用票据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个别法院还比较突出,务必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一方面要按审计部门的要求迅速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层层上报至省高级法院、省审计厅;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管理,科学、规范理财,使有限的财力发挥最大的效用,提高保障的能力和水平。一要严格依法收费,既要防止乱收费、超标准收费,又要防止为争案源违规减缓免诉讼费,除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11种司法救助情形外,不得乱开减缓免“口子”。二要实行部门预算,积极与财政、结算中心协调,开展有别于行政机关的经费预算,把法院特有的开支项目在预算中确定下来。要严格执行预算,做到计划开支,克服随意开支和“寅吃卯粮”等不良倾向。在确保正常的办案办公经费,适当集中财力搞建设的同时,要注意保证干警的福利待遇。三要严格财务纪律,实行“一支笔”审批,坚决取消帐外帐和庭室“小金库”。四要实行专户管理,对诉讼费、纠纷款、罚没款,实行分户建帐管理,执行好诉讼费统筹规定,严禁挤占、截留罚没款,杜绝挪用纠纷款。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加速现代文明法院建设
信息化管理是现代文明法院的重要标志。中院
第五篇: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刚刚过去的一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年,也是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全市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亿元,比上年增长;完成财政收入亿元,增长;合同利用外资当年翻番,实际利用外资增长;城市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纯收入分别增
长和。同时,党的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也得到新的加强,社会政治大局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上下团结一致、共同奋斗的结果,也凝聚了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的艰苦努力、无私奉献。一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警们,充分发挥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职能,围绕大局,服务中心,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为保障全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司法行政的各项事业取得了蓬勃的发展,队伍和作风建设也取得了新成绩。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工作是满意的,对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充分肯定的。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推进新一轮思想大解放的开拓创新之年,是紧紧抓住战略机遇期、赢得新一轮大发展的开局起步之年,是实现富民强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基础上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的至关重要之年。机遇与挑战并存、优势与压力同在,倍加需要保持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面临新的形势,司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艰巨。希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深入贯彻十六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用十六大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对于实现我们党和国家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奋斗目标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司法行政机关要牢固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指导地位,按照十大报告提出的新要求确立司法行政工作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是要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进一步强化创新意识。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最重要的就是要围绕主题、把握灵魂、抓住精髓、认真落实。司法行政机关要不断增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坚定性,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的大局,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任务落实到司法行政的各项工作中去,坚持与时俱进,不断解放思想,进一步强化创新意识。党的十六大召开前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广泛开展了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理念研讨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南京改革开放的新形势要求司法行政工作理念不断创新。要在全市系统树立敢为人先、敢创大业、敢破难题的意识,要培养理论创新的勇气和工作创新的魄力。要结合形势变化和实际需要,对司法行政工作作出战略性思考,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以工作理念创新指导工作实践创新,不断提高司法保障水平和法律服务水平。
二是要坚持以发展论英雄,进一步强化抢抓机遇意识。党的十六大指出,今后二十年是我们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南京进入了新一轮快速发展期,不仅给司法行政工作带来了大有作为的发展领域、发展空间,也带来了一个重新认识自己、重新塑造自己的良好发展机遇。能否以新的姿态迎接新挑战,抓住机遇力求新发展,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积极行动起来,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十六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十六大确立的目标任务上来,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乘势而上,开拓进取。机遇是启动发展的钥匙,如能抓住机遇,就能趋利避害,化挑战为动力,取得发展先机,否则就会一步被动,步步被动,因此我们要把抢抓机遇实实在在地落实到具体工作和实际行动中去,以实绩比高低,以发展论英雄。
三是要坚持执法为民的根本要求,进一步强化公正执法意识。要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的观念,真正做到执政为民、保民平安。要进一步树立公正执法的意识,努力实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统一。公正是法治的灵魂,是执法的目的。公正执法和严格执法不矛盾。古人早就说过:“民不服我权,而服我公;民不畏我严,而畏我廉。”现在,无论是外商投资者还是普通老百姓,不怕我们执法严,怕的是执法不公。那种所谓的“执法经济”、“管理经济”,给老百姓造成的印象是“执法就是罚款”、“管理就是收费”,它必然会破坏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形象。从某种意义上说,执法就是服务,要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结合起来,做到打击与保护并存、管理与服务同在。在具体执行法律、办理案件、调解纠纷的过程中,一定要从大局出发,以法律效果为基础、政治效果为前提、社会效果为评,价标
准,努力实现三者的统一,真正把实现司法公正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密结合起来。
二、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努力为富民强市、加快发展营造优良法治环境
保障和促进“富民强市、加快发展”目标的实现,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中心任务。司法行政工作必须融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潮之中,充分发挥其为经济和社会发展
保驾护航的作用。
一是要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我们常说:“稳定压倒一切”。这是因为,只有稳定,才有可能集中精力搞改革、搞建设,才会有发展。司法行政部门要深刻认识保持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对于促进加快发展的重要性,坚持从执政和发展的高度重视社会稳定工作。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很多。在改革、发展的过程中,原有的利益格局被打破,人们在享受改革带来的利益的同时也要承担改革付出的代价,众多的矛盾在同一时空里交织。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关键是要把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的重要结合点,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要努力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中的独特优势,发挥基层司法所和各类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排查调处工作,建立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调处责任机制,将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的重心下移、责任上移,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要认真落实各项安置帮教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措施,从源头上减少新的犯罪因素,变被动为主动,使预防违法犯罪的工作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要研究制定体现强制性行政教育性质、具有南京特色的人性化劳教管理措施,使劳教工作的执法环境、执法方式更适合劳教人员的教育转化。要积极探索、逐步构建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加强分工协作和工作衔接,选择几个街道社区积极稳妥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试点。社会稳定的根基在于基础,维护稳定的基础在于基层。司法行政干警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民情、把握民意、排除民忧、化解民怨,切实改进作风,深入调查研究,狠抓工作落实,为做好全市的社会稳定工作夯实基础。
二是要继续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大力加强依法治市工作。党的十六大报告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要内容。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具体到一个城市,就是要大力加强依法治市工作。这项工作做好了,将会促进民主法制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的进一步深入,确保我市现代化建设事业沿着法治的轨道健康发展。我市改革开放、加快发展的实践和经验表明,改革越深入,经济越发展,政治越文明,社会越进步,越是需要深化依法治市,创造稳定有序、和谐安全、诚信文明的法治环境。在这方面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已经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但面对新的形势,还要不断深化提高。要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目标,依法治市工作必须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积极应对各种新的挑战,切实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使之得以全面推进、不断深化。市司法局作为承担依法治市日常工作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在区域法治、行业法治、基层法治、政府法治方面积极进行探索,不断积累经验,争取更大突破。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普法工作的主力军,一定要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确保普法工作的进度和成效。“四五”普法工作要着眼于“新”,认识上要有新提高、内容上要有新突破、方法上要有新改进、宣传教育上要有新实效。要加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对各级党政领导包括企事业单位领导,要着重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对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要着重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树立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风气;对青少年,要着重解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积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是要围绕大局和中心,不断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确保实现今年经济增长的各项目标,力争发展得更好一点,是今年全市工作的大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紧紧围绕这个大局,牢固树立服从服务于第一要务的意识,切实履行好各项工作职责,努力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营造一个安全宽松的经济发展环境和社会法治环境。要以全市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为中心,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在开展服务过程中,既要重视招商引资软环境的普遍改善,又要着重强化对重点新区、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改革的配套服务;在具体服务方式上,既要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又要积极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全市改善发展环境、加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城市建设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去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为老城环境整治做了大量艰苦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今年老城环境整治工作的任务更加繁重,希望司法行政机关继续为老城环境整治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这既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重要体现,又是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的一个重要方面。希望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为老城环境整治工作服务的同时,注意总结经验,把这项法律保障和服务工作做得更好。要规范法律服务市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和法律服务市场管理体系,实现法律服务的规范化、诚信化和法律服务市场管理的法制化。
三、狠抓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实践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要有一支高素质的政法队伍。要不断加大抓建设的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第一,要以群众评议为动力,抓好作风建设。机关作风的好坏、干部作风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司法行政机关的所有干部一定要有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作风建设的大改进推动各项工作的大发展。在今后工作中,司法行政部门务必要发扬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作风,务必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以良好的工作业绩赢得市委市政府的关心重视和人民群众的拥护支持。在去年月份群众评议机关活动中,市司法局在执法部门排名第位,与前一年相比,位次进一步靠前,这说明司法行政机关的作风转变是有成效的,人民群众是充分肯定的。但我们同时也应该看到差距和不足,戒骄戒躁,狠抓薄弱环节,切实转变作风,奋勇争先,力争在下一次的群众评议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第二,要以人民满意为目标,抓好廉政建设。要进一步规范权力行使,防止“权”上出问题;规范资金管理,防止“钱”上出问题;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防止“人”上出问题。要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监督,抓好述职述廉工作;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行业行风监督办法,狠刹行业不正之风。刚才徐路同志在工作报告中作出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五不准”规定。我觉得很好、很及时,体现了司法行政系统狠抓廉政建设的决心。抓廉政建设要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对人民群众有感情,工作才能有激情,服务才能有热情。要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实事,真正把执政为民落实在实际工作之中,真正做到身怀爱民之心、善谋富民之道、甘做人民公仆、为人民服务、请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同志们!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各项战略部署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司法行政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用十六大精神指导司法行政工作,为“富民强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上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