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中学教师职务考评工作总结
一年来,本人热爱党,热爱人民,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办事认真负责。
在工作中,能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情绪,合理运用教学手段,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作主导,以探究的方式创设教学情境,开拓学生思维,民挥学生的想象力,切实地向课堂四十分钟要质量。开学初,能很快要组织好班委会,选出班级骨干,努力培养班级骨干。例如杨金花、罗福权、邓丽花等同学,能积极配合老师抓好班风学风建设,创建优良的班集体,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所以一年来,学生违法犯罪率为0,差生率为0,在学校中被评为先进班级。
在教学工作中,做到认真备课,认真批改作业,作业格式工整、规范,并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对个别的差生,能悉心辅导,经常面批作业,找出知识的薄弱环节,及时进行补漏。例如,自己经常利用课余时间,落班辅导学生,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教计划,有目的有计划地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在课堂上,采用多提问,多检查,及时疏导,及时反馈的形式,努力提高后进生的文化基础知识。同时,在班级中开展互帮互学小组,进行一帮一的学习活动,使学生端正思想,互相学习,互想促进,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学习氛围。平时,自己还注意“两手抓”:一方面培养好尖子生,一方面通过尖子生辅导后进生,以先进帮助后进,以好带差,促进双赢效果。例如,学期初,我制定了帮教计划,开展“伸出你的双手,帮助你的朋友”的互帮互学主题活动。定期检查,发现有进步的同学,及时表扬,奖励。这样,就充分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掀起学习热潮。
在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中,做到谆谆善诱,耐心疏导,耐心教育。例如当时有一个调皮学生,他叫郭xx。他学习成绩差,经常逃学,在班级中是“小霸王”。我采取和他经常谈心的方法,与学生交朋友,做学生的知心人,与家长紧密配合,发现有一点儿进步的就及时表扬他,鼓励他,树立起他在班级中的威信。通过教育,他进步很快,后来还成为三好学生。
在工作之余,本人还努力钻研教材,分析每堂课成功在哪里,哪里存在不足,不断的总结经验,不断的充实自己的教学水平和班级管理水平。通过一年来的教学,在班级中,学生的学习风气形成了,组织纪律性变好了,作业能依时完成,劳动积极肯干,诚实有礼,互助互学,使学生得到了全面的发展。
本人申报考核等级:优秀
被考核人签名
二在政治思想方面,我坚定不移地拥护党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xxxx”重要思想,学习xx大会议精神,在行动上与思想上与党保持一致。在师德方面虚心向老教师学习请教,从中学习高尚、严谨的教师风范。
在教育教学方面,我以严要求高标准来衡量自己,不断给自己施压,主动参加各级各类的教学活动。教学中,针对学生特点,以愉快式教学为主,不搞满堂灌,坚持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教学为主线,注重讲练结合。同时,认真做好作业批改和辅导工作。
第二篇:中学教师职务
中学教师职务
一、评审范围
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中(指少年宫及各级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专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岗教师、教研员和兼做教育教学工作的学校管理人员。
二、结构比例
㈠山东省高级中学教师职务结构比例指导标准:
1.省级规范化学校教师高级职务控制在教师编制总数的28%一35%,中级职务控制在 40%一50%。
2.市级规范化学校、省属一般中学教师高级职务控制在教师编制总数的 23%一30%,中级职务控制在 38%一45%。
3.县级规范化学校、市属一般中学教师高级职务控制在教师编制总数的18%一25%,中级职务控制在 38%一45%。
4.一般学校、完全中学教师高级职务控制在教师编制总数的15%一20%,中级职务控制在35%一40%。
㈡山东省初级中学教师职务结构比例指导标准:
1.省级、市级规范化学校教师高级职务控制在教师编制总数的15%一20%,中级职务控制在 35%一45%。
2.县级规范化学校、市属一般学校教师高级职务控制在教师编制总数的10%一17%,中级职务控制在3O%一40%。
3.一般学校教师高级职务控制在教师编制总数的5%一12%,中级控制在 30%一40%。
三、晋升中学教师职务的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师德,遵守法纪,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并不断加强进修学习,提高思想理论和教学水平。
四、中学二级教师的职责、任职条件
1.职责
⑴承担高中或初中一门学科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⑵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⑶参加教学研究工作。
2.任职条件
高等师范学校和其他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高等师范学校和其他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从事教学工作满三年,经考核,表明能履行二级教师职责,并具备下列条件:
⑴基本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
⑵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并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历年考核合格。
⑶能够胜任班主任和少先队的辅导员工作,并且教育效果较好。
五、中学一级教师的职责、任职条件
1.职责
⑴承担高中或初中一门学科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⑵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⑶承担和组织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⑷指导二、三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新教师的任务。
2.任职条件
中学二级教师任教四年以上,或者获得硕士学位者,经考核,表明能履行一级教师职责,并具备下列条件:
⑴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
⑵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的职责,在学生德育工作和班主任工作中积累一定经验,取得较好成绩。
⑶具有独立进行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研任务,能结合教学实际,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经验总结或论文,并在市(地)以上报刊发表,或在县以上组织的会议上进行教改、教研经验交流,并在县以上范围内开设过公开课,经同行专家确认,水平较好。
⑷具备履行中学一级教师职务职责的能力,能承担指导青年教师的任务,并有一定的经验。
六、中学高级教师的职责、任职条件
1.职责
⑴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指导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⑵承担教育科学研究任务。
⑶指导一、二、三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教师的任务。
2.任职条件
中学一级教师任教五年以上,或者获得博士学位者,经考核,表明能履行高级教师职责,并具备下列条件:
⑴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熟练地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
⑵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在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班主任工作方面经验丰富,成绩突出。
⑶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在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活动中勇于探索,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出版过专著,或在省以上刊物上发表过有关教育、教学的经验总结、学术论文等或在市地以上会议上进行过教改、教研经验交流,并在市地以上范围内讲授过公开观摩课,经同行专家确认,水平较高。
⑷具备履行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职责的能力,能承担指导培养一级教师的任务,在培养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学业务水平方面成绩突出。
七、选拔优秀中青年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条件
符合《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中第八条规定,年龄在四十岁以下,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四年以上;担任班主任三年以上;任现职以来,两年考核优秀;曾获得过市地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教学能手称号之一;除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中的两项:
1.任现职以来,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经验丰富,在市地以上范围开设过有一定影响的公开课、示范课或在区(市)范围开设过两次以上公开课、示范课,教学成绩在本市地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
2.任现职以来,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两篇及以上;或出版过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或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选的教育教学论文二等奖及以上。
3.坚持教书育人,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或实施素质教育,或指导、培养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八、选拔小学高级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条件
符合《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中第八条规定,任小学高级教师五年以上;大本以上学历教龄二十年以上,或大专学历教龄二十五年以上(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者,可放宽两年教龄);担任班主任十年以上;任现职以来,考核两年优秀;曾获得过市地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教学能手称号之一;除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中的两项:
1.任现职以来,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经验丰富,在市地以上范围开设过有一定影响的公开课、示范课或在区(市)范围开设过两次以上公开课、示范课,教学成绩在本市地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
2.任现职以来,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两篇及以上;或出版过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或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选的教育教学论文二等奖及以上。
3.坚持教书育人,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或实施素质教育,或指导、培养帮助青教师提高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九、选拔幼儿园高级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条件
符合《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中第八条规定,任幼儿高级教师五年以上;大本以上学历教龄二十年以上,或大专学历教龄二十五年以上(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者,可放宽两年教龄);担任班主任十年以上;曾获得过市地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教学能手、省级以上托幼先进工作者称号之一;除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中的两项:
1.任现职以来,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经验丰富,在市地以上范围开设过有一定影响的公开课、示范课或在区(市)范围开设过两次以上公开课、示范课,教学成绩在本市地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
2.任现职以来,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两篇及以上;或出版过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或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选的教育教学论文二等奖及以上。
3.坚持教书育人,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或实施素质教育,或指导、培养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十、中学教师系列破格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㈠不具备《试行条例》规定学历(含取得后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不满三年)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八年以上;担任班主任三年以上;任现职以来,两年考核优秀;曾获得过市地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教学能手称号之一;除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中的两项,经审批同意可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1.任现职以来,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教学经验丰富,在市地以上范围开设过有一定影响的公开课、示范课或在区(市)级范围开设过两次以上公开课、示范课,教学成绩在本市地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
2.任现职以来,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两篇及以上;或出版过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或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选的教育教学论文二等奖及以上。
3.坚持教书育人,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或实施素质教育,或指导、培养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㈡不具备《试行条例》规定学历(含取得后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不满三年)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五年以上;担任班主任三年以上;任现职以来,一年考核优秀;曾获得过市地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教学能手称号之一;除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中的两项,经审批同意可破格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1.任现职以来,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经验丰富,在区(市)以上范围开设过有一定影响的公开课、示范课,教学成绩在本区(市)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
2.任现职以来,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一篇及以上;或出版过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或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选的教育教学论文三等奖及以上。
3.坚持教书育人,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或实施素质教育方面取得较大成绩。
政策依据:
1.《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112号)
2.《山东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批转继续做好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职改[1992]16号)
3.《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中专和中小学教师职务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青人发[2002]25号)
4.《关于批转市教委关于修改教师系列选拔晋升中学高级教师条件意见的通知》(青人职专字[2000]18号)
5.《关于批转市教委关于修改教师系列破格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意见的通知》(青人职专字[2000]19号)
小学教师职务
一、评审范围
小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中(指少年宫及各级教研室等),专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岗教师、教研员和兼做教育教学工作的学校管理人员。
二、结构比例
1.省级、市级规范化学校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控制在教师编制总数的40%一50%,小学中的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可达 1%-5%。
2.县级规范化学校、市属一般学校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控制在教师编制总数的 35%一45%,小学中的中学高级教师可达1%一3%。
3.一般学校小学、完小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控制在教师编制总数的30%一40%,小学中的中学高级教师职务控制在1%以内。
三、晋升小学教师职务的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师德,遵守法纪,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并不断加强进修学习,提高思想理论和教学水平。
四、小学二级教师职责、任职条件
1.职责
⑴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⑵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或组织、辅导学生
课外活动。
⑶参加教学研究工作。
2.任职条件
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表明能履行二级教师职责并具备下列条件:
⑴基本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
⑵具有从事小学教学工作所必须具备的文化专业知识,胜任小学教学工作。
⑶基本掌握教育小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胜任班主任和少先队辅导员工作。
五、小学一级教师职责、任职条件
1.职责
⑴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⑵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⑶承担或组织年级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2.任职条件
小学二级教师任教三年以上,或者高等师范学校及其他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表明能履行一级教师职责并具备下列条件:
⑴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好。
⑵具有正确教育小学生的能力和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经验,教育效果好。
六、小学高级教师职责、任职条件
1.职责
⑴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⑵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⑶指导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或承担培养教师的任务。
2.任职条件
小学一级教师任教五年以上,或者高等师范学校及其他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表明能履行高级教师职责并具备下列条件:
⑴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专业知识,掌握小学教育理论及规律,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
⑵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根据小学生特点,将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寓于教育、教学之中,在班主任工作中成绩突出。
⑶具有从事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的能力,承担一定的教研任务,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撰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经验总结或论文,并在市(地)以上报刊上发表,或在县以上会议上进行过教改、教研经验交流,并在县以上范围内举行过公开教学课,经同行专家确认,水平较好。
⑷具备履行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职责的能力,能够指导青年教师并取得较好成绩。
七、小学教师系列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不具备《试行条例》规定学历(含取得后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不满三年)者,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五年以上;担任班主任三年以上;任现职以来,一年考核优秀;曾获得过市地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教学能手称号之一;除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中的两项,经审批同意可破格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1.任现职以来,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经验丰富,在区(市)以上范围开设过有一定影响的公开课、示范课,教学成绩在本区(市)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
2.任现职以来,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一篇及以上;或出版过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或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选的教育教学论文三等奖及以上。
3.坚持教书育人,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或实施素质教育方面取得较大成绩。
政策依据:
1.《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112号)
2.《山东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批转继续做好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职改[1992]16号)
3.《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中专和中小学教师职务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青人发[2002]25号)
4.《关于批转市教委关于修改教师系列破格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意见的通知》(青人职专字[2000]19号)
第三篇:仙游县华侨中学教师职务考评量化方案档
仙游县华侨中学教师职务考评量化方案
为了贯彻我校制定的《仙游县华侨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高务评聘分开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为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竞聘上岗考评量化评分和教师各类各级评优评先提供客观依据,促进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竞聘上岗工作积极、稳妥、健康地开展,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根据《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务考评试行办法实施细
则》,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一部分、思想政治表现(定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1、优秀:
⑴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自觉地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⑵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并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⑶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并受到学校以上的表彰或奖励。
2、合格:
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学习马克思主义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⑵服从工作需要,能履行教师职责完成本职工作;
⑶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表现较好。
3、不合格:
⑴有违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错误言行,情
节严重的;
⑵或违反国家法律、法令、以及道德品质败坏,或作风极不正派,严重妨碍安定团结,影
响恶劣的;
⑶或不承担组织分配任务,不服从工作调动,以及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
改的;
⑷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⑸或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的。
第二部分、教学、业务表现(定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一、出勤情况:
⑴出满勤者得10分;
⑵病假:每十天扣1分;
⑶事假:每五天扣1分;
⑷旷工:每半天扣1分;
⑸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政治学习,教研活动,校、年段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每缺席一
次扣0.5分。
说明: ⑴无故旷工达半个月以上或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中有2/3 以上不参加者,可视为不合格教
师;
⑵病假达四个月、事假达二个月以上者,不得评为优秀教师。
二、教学工作情况:60分
1、教学工作量情况(12分)
⑴完成省教委闽教职改〔1990〕277、278号文件规定的最低教学时数者,得12分,在完成上述规定教学时数1.5倍的基础上,每增加15节奖励1分,但奖励最多不超过5分。
⑵学完成任教总课时数少于规定的最低时数,每缺10 节扣1分,缺150节以上者,除工作量项目内不给分外,并在备课、写教案、批改作业和授课等栏目内累计最多得15分。
⑶专、兼任教师要求每人每学年听课不少于35节,每缺一节扣0.5分;
⑷凡担任毕业班属省、地(市)、县(市、区)统考科目授课者,按实际授课节数1.5倍
计算;
2、备课、编写教案情况:(7分)
⑴能认真备好每一节课,写好每节课的教案,按规定布置作业,并认真批改作业的;(得
6-7分)
⑵能备好课、能写好教案,并能按规定布置和批改作业的;(得4-5分)
⑶其他一般情况(得1-3分)
3、批改作业情况:(5分)
⑴能按规定布置作业,并认真批改作业的;(得4-5分)
⑵能按规定布置作业和批改作业的;(得2-3分)
⑶其他一般情况的。(得1-2分)
说明:对跨年段和跨学科任课的教师应适当给予优惠。
4、授课情况:(15分)
⑴能准时上、下课,讲授好每节课、讲授内容准确、生动,学生反映好,听课教师评价好,课堂秩序好的;(得12-15分)
⑵以上评价内容做得一般的;(得6-11分)
⑶以上评价内容做得比较差或常乱班的。(得1-5分)
5、校级以上统一命题考试科目成绩情况:(8分)
⑴学年总评成绩在提高率、及格率、优秀率、巩固率等全面衡量中取得好成绩的;(得7-8
分)
⑵以上四率全面衡量中做得一般的;(得4-6分)
⑶以上四率全面衡量做得比较差的。(得1-3分)
6、公开教学情况:(5分)
⑴参加县级以上组织的公开教学的,获好评者;(得4-5分,差的得1分)
⑵参加学校(含小学)组织的公开教学者,获好评者;(得1-3分,差的不给分)
7、指导培养学生获奖情况:(4分)
⑴学生获国家级以上奖励的,指导教师得4分;
⑵学生获省级一、二等奖,指导教师得3分;
⑶学生获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一、二等奖,指导教师得2分;
⑷学生获市级三等奖或县级一、二等奖,指导教师得1分。
说明:指导学生获奖的教师得分以一位教师为主,协助指导培养的教师至多只能1至2人,可给予适当得分,但不得与为主教师等同。
8、辅导差生情况:(4分)
⑴辅导差生能用好的办法,并取得好的效果;(得3-4分)
⑵辅导差生工作一般化的。(得1-2分)
三、班主任工作和党政及其他工作(㈠㈡选项)
㈠班主任工作(7分)
⑴制订班级工作计划和总结班级工作简况。(得1分)
⑵主题班会和辅导团队活动的次数、内容。(得1-1.5分)
⑶家长会、家访情况(日期、人数、内容)。(得1-1.5分)
⑷班级集体获奖情况。(得1-1.5分)
⑸班级面貌变化情况。(得1-1.5分)
㈡党政及其他工作情况(7分)
⑴能认真做好党政管理等兼职工作,政策水平高,管理能力强,工作实绩显著。(得6-7
分)
⑵兼职工作做得较好,政策水平较高,管理能力较强,取得一定成绩者;(得4-5分)
⑶兼职工作做得一般化的。(得1-3分)
说明:其他非班主任教师由学校统一安排,①一部分协助班主任工作;②一部分兼任党政和其他工作。在评分时,上述①②两个项目不能同时得分;协助班主任工作的,最多只能得
5分。
四、承担课外活动和其他活动情况(3分)
注:
1、组织学生参加课外活动,培养学生兴趣,发展个性、特长,每学年承担指导1个以上活动小组,任务、计划、内容、形式明确,并有指导工作的总结;(得1-2分)
2、组织指导的学科或项目在竞赛活动中获得县级以上表彰或奖励的。(得1分)
五、教研(教改)工作(4分)
⑴教研(教改)项目(附有经验总结)在市级以上交流和推广,并获得好评者。(得3-
4分)
⑵教研(教改)项目(附有经验总结)在县级交流和推广,并获得好评者。(得2-3分)
⑶教研(教改)项目在中学(学区)交流和推广,并获得好评者。(得1分)
六、编写教材、教参和交流、发表或出版经验总结、论文、论著等情况。(5分)
⑴文章在省级以上国内统一刊号专业刊物上发表或正式出版部门出版者;(得5分)
文章在省级以上专业会议上交流宣读者。(得4分)
⑵文章在市级专业刊物上发表、出版者;(得4分)
文章在市级以上会议上交流收入汇编或获奖者。(得3分)
⑶文章在县级专业刊物上发表、出版者;(得3分)
文章在县级专业会议上交流并收入汇编或获奖者。(得2分)
⑷文章在中学(学区)校内交流并收入汇编者。(得1分)
说明:⑴最高分为5分。
⑵教研(教改)的经验总结在上栏已得分,本栏目内不再得分。⑶论文一稿多投或一稿多种文本,只要内容有三分之二以上重复 的,均以一篇论文计分。
七、指导培养教师情况(3分)
⑴指导教师或实习生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并获得好评的(1-2分)。指导教师以1人为主,协助指导培养的教师至多只能1至2人可适当给分,但不得与为主教师等同。
⑵能给教师开讲座,介绍教学教育经验,反映效果好的。(1-2分)⑶长期性的老带新(高级教师“一带一”,一级教师“一带一)能认真指导培养教师,使受培养的教师在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上有较大的进步的。(2-3分)
说明:以上几项工作同时都做了,以3分为满分。长期性的老带新应在学年初向教务处办理手续登记备案,学年考核时被培养教师要出具受益情况证明。
八、进修培养(或继续教育)情况(4分)
⑴服从上级安排,积极参加培训,效果好并完成规定学时,成绩合格者,得4分;成绩不
合格者,得1分。
⑵服从学校安排,积极参加培训,效果好并完成规定学时,成绩合格者,得4分;成绩不
合格者,得1分。
说明:被指定要参加进修培训,而无故不参加者,不得分。
注:
九、奖惩情况(4分)
⑴本内获省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各种先进工作者、劳模、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
等称号者,得4分;
⑵本内获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各种先进工作者、劳模、优秀教师、模范班主
任等称号者,得3分;
⑶本内获县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先进工作者、劳模、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等称号者,得2分;
⑷本内获中学(学区)各种表彰者,得1分。
说
明:同一多级表彰,均不重复计分,只取最高分。
第三部分、综合评价(定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一、思想政治表现部分⑴必须分别具备优秀、合格各个条件,才能评为优秀、合格。⑵凡是涉及“不合格”条件中的一条就可定为不合格。
二、在思想政治表现考评为合格的前提下,各级教师职务评上优秀,合格,不合格的分数线由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优秀率内划定。
2008.8
仙游县华侨中学教师评优评先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的先进评选活动,树好学校的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力量,激励全体教职员工献身教育事业,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实现学校又好又快发展,特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学校的先进评选活动实行以评选校级教育教学类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等为基础评选内容,进而推荐评选校级以上各级各类先进的机制。第三条 校级先进的评选时间为每年的七月份,证书签署时间为七月十五日;县、市、省、国家级先进的评选时间根据有关文件规定
进行。第四条 校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按年段组的该类总人数的20%确定名额,跨年段的就高不就低;县、市、省、国家级按上级文件确定名额。第五条 校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实行候选人制度。学校上一学考核得分排名分别在各类总人数前五分之三的,方可成为先进候选人。第六条 校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由年段组评选产生;县、市、省、国家级由学校行政办公会议评选产生。第七条 校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本如有以下情况,则一票否决:①无故旷课、旷工;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并造成不良社会后果;④有违法乱纪行为;⑤在评选中弄虚作
假或有拉票行为。第八条 县、市、省、国家级先进个人的评选,上一级荣誉称号在下一级荣誉称号中产生,原则上连续两年不享受同级、同类的荣誉
称号。第九条 学校对校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先进教育工作者只实行精神鼓励,县、市、省、国家级各级各类先进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获得先进荣誉称号的要主动及时地提供自己主要事迹的书面材料
和电子文档。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1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本办法的解释权
在校长室。
2012.7.1
第四篇:2015教师职务考评
思想政治:
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依法执教,自觉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增强法律意识,以教书育人为己任,做到教育安心和专心,全心全意为教育事业服务,从而保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我热爱本职,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与同事团结协作,工作尽心尽责,态度端正,努力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为了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勤奋学习,及时更新知识,积极参加各项教研活动,参与听课、评课,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在教育教学中,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上好每堂课,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热爱学生,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以满腔的爱心关心学生的成长,积极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循循善诱,管教管导,既教书又育人,对学生一视同仁,做到深入学生,为学生排忧解难,为学生多办实事,让他们都感受到老师的关心,良好的师生关系促进了学生的学习。
无论是在教育工作,还是在教学工作中,我从不弄虚作假,认真努力的去做每一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总之,自认为在工作中,有严谨的工作态度,求实的工作作风,积极进取的意识,无私奉献的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一如既往,尽职、尽责、尽心、尽力的去做好本职工作,尽一名人民教师应尽的义务。备课编写教案情况:
平时认真研究教材,多方参阅各种资料,力求深入理解教材,尽力做到了备教材、备大纲、备学生、备考点。结合学生的实际,编写适合学生的教案,并在实际教学中加以修改,不断归纳总结经验教训。批改作业情况:
按规定布置作业,批改及时认真、准确,有评价,有日期。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并总结学生的作业情况,分析错误原因,提出修改意见,并督促学生订正。授课情况:
认真备课,组织好课堂教学,准时上、下课。在课堂上特别注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让学生多动手,从而加深理解掌握知识。加强师生交流,充分体现学生的主动作用,让学生学得容易,学得轻松,学得愉快。命题考试科目成绩情况:
教学效果良好,基本达到大纲和学校指标要求
辅导差生情况: 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分析原因,深入了解个体差异,因人施教,采用个别辅导,用激励的话语、平和的语言教导学生,与家长常联系,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法,达到效果良好。计划总结:
每学期初及时做好本班学生的情况摸底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在计划中体现知识教学、技能训练与身心健康教育等方面的实施;学期结束后及时做好工作总结,提出不足、促进个人教学工作的发展。主题班会次数内容:
坚持每周上好一节班会课,并结合时事、重大节日等每个月开展一次主题班会,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卫生、纪律、安全等经常讲,着重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学习习惯、劳动习惯和文明行为习惯等。家长会情况:
每学期都会不定期地对个别学生进行跟踪家访,有时请家长到校,有时电话家访,摸清学生的在家表现,和家长提出意见或建议,听取家长的意见建议。学期结束时统一进行家长会,反馈学生的在校表现。班级面貌变化: 本班的学习秩序良好,文明礼貌,工作认真,勤奋好学,每个学生有良好的学习习惯,班级面貌 团结向上。
党政及其他工作情况:
除了担任辅读班(1)班班主任工作,本人还承担着每天接送学生的任务。每天按时接送,并进行乘车安全教育,如有特殊情况时及时打电话告知家长、耐心解释,并告知学校相关领导。
承担课外活动和其他活动情况:
利用课余时间,对学生进行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例如:午膳就餐前洗手,安静用餐,不乱扔垃圾,饭后后洗餐具,并进行午休等的行为习惯养成。
第五篇:法库县中学教师2011年晋升中学一级职务考评细则
法库县2011年中学教师晋升
中学一级职务考评细则
为确保教师职务晋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使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工作有章可循,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特制定此细则。
教育局对各学校上报的申请晋升中学一级和小学高级的教师,采取量化考核、业绩加权、评委打分相结合的方式,依据最终结果进行排序的方式确定晋升人员。
一、量化考核
1、考核结果
将参评教师任职以来的考核结果求出平均分。其中:优秀赋90分,称职赋70分。
2、学历
初中申报中学一级教师的:大专不赋分;本科赋3分;研究生赋6分。
高中申报中学一级教师的:本科不赋分;研究生赋3分。研究生课程班结业可视为研究生同等学历。
3、年龄
所有申报中级系列的教师以30周岁为基础:30周岁及以下者不赋分,每增加1年赋1分,最高为10分。
4、任职年限
以具备晋升该职务的上一职务任职年限为基础:今年才
具备的不赋分,每增加1年赋1分,最高10分。
5、班主任
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每1年赋1分,最高10分。
二、业绩加权
1、教师节期间获国家、省、市、县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含优秀班级)、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等表彰的:
国家级20分;省级15分;市级10分;县级5分
教师期间获市、县级名师、学科带头人、师德标兵等表彰的:
市级15分;县级10分。
获全国、省、市、县劳动模范者:
国家级20分;省级15分;市级10分;县级5分
教师节期间由县政府表彰的控辍先进个人、教学改革先进个人5分。
以上项目只选一个最高分的。
2、获教育系统各级表彰的骨干教师称号及其它与教育教学有关的荣誉。
省级8分,市级6分,县级4分。
以上项目只选一个最高分的。
3、教研成果
由教师学校中小学教研部选送或评选的各级各类的优
秀课
省级8分,市级6分,县级4分
各级各类优秀课件、优秀教案按照相同等级优秀课的一半赋分
以上项目只选一个最高分的。
(优秀课需中小学教研室出具证明;课件等需教师学校相关部门出具证明)
4、科研成果
科研课题省级主持人赋8分,参与者赋4分;市级主持人赋6分,参与者赋3分;县级主持人赋4分,参与者赋2分
以上项目只选一个最高分的。
(需加盖相应级别的规划办公章)
5、教学基本功大赛的获奖者
省级8分,市级6分,县级4分
以上项目只选一个最高分的。
三、评委打分
评委根据申报教师填写的申报表和提供的各种材料的复印件,对每个申报教师进行打分,每个评委给出的最高分数是10分,对每个评委所打的分数求和,然后根据满分折合为20的原则进行折算。
按照以上三项的总成绩进行排序,分数相同者:交流教
师优先;同是交流教师或都不是交流教师,以第一项分多者优先;依次类推。如果每项分数都相同,由评委进行重新票决。
要求各学校在上报个人材料时将每人的量化考核结果分数、业绩加权分数及相关的原件、复印件同时上报。
法库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