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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暑假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暑假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第一篇:关于做好2012年暑假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暑假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2年暑假放假时间为7月15日至9月8日。新生报到时间为9月8、9日。为了认真做好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和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确保假期学生的安全稳定,维护校园和园区的良好秩序,现就暑假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暑期学生安全教育

1.高度重视暑假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要把安全工作作为暑假期间的一项最重要任务做出全面部署和安排。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防范意识,在放假前对做好安全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再检查,要逐项把安全措施落到细处、实处,坚决防止麻痹松懈、掉以轻心,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

2.采取一切有效形式加强暑假学生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各学院要从实际出发,利用各种有效资源和途径,采取丰富多样、易学易记的形式,将安全知识教育和法制、纪律教育结合起来,在放假前对全体学生集中开展以安全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帮助学生了解掌握防中暑、防交通事故、防火、防溺水等安全常识。学生外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专业实习和学院组织的三下乡等活动时,相关学院要配备责任心强、数量足够的随队教师,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卫生疾病预防和出行安全,不得前往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地方,不得在电网、高压线等危险区域活动。要特别告诫所有学生注意游泳安全,绝不到水库、江河、湖泊、海滩等非正规游泳场所,以及水草繁杂、有钉螺分布、河道挖沙等危险水域游泳。对留校学生,要特别告诫留意陌生人往来学生寝室、留宿学生寝室,发现相关情况立即向宿管员和园区保卫办报告;注意用电安全、禁止用大功率违禁电器,确保宿舍消防安全;晚上睡觉注意反锁房门;睡觉、离开寝室注意将笔记本等贵重物品锁入保险箱。

3.加强暑假期间学校、辅导员、家长和学生之间的联系。辅导员要通过灵活有效的方式,保持和学生及家长的联系。各学院要密切注意相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信息,必要时要及时通过辅导员提醒家长或学生,提早做好防范。一旦发生重大险情或事故,应及时掌握相关师生的动态信息。

4.严格执行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暑假期间,各学院要按学校规定要求进一步健全值班制度,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要亲自带班,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要健全值守巡查制度,经常深入学生园区。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第一时间向学生工作部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

5.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各学院要进一步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细化责任分工,健全安全工作管理体系。对因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到位、执行不得力等存在人为因素而造成重大事故的,学校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认真做好留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1.暑假留校学生需认真贯彻留校申请制与承诺制。留校学生(本科以及研究生)需本人提交申请(申请表中包含承诺书,模板见附件1),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各学院要认真审核并做好汇总留档工作。

2.制定暑期留校学生工作方案。内容包括:(1)留校学生具体人数及留校原因;(2)负责老师姓名、联系方式和各年级负责学生姓名、联系方式及职责;(3)如何加强留校学生信息的及时掌握和沟通,及时、准确掌握留校学生动向(严格执行学生负责人向学院老师负责人“每日一报制”,报异动和特别信息);

(4)如何加强留校学生学习、社会实践、日常生活等方面的引导和管理工作;(5)如何因地制宜的开展丰富留校学生暑假生活的文体活动方案;(6)如何加强学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宿舍防火、防盗等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7)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置办法。

3.开展专人负责和值班制度。各学院要指派专人负责暑假期间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开展假期值班工作。负责老师须经常深入学生寝室(每周不得少于2次),认真做好留校学生的信息摸排统计工作,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关心和帮助学生困难。查寝工作要深入到每一间学生寝室,要特别关注是否有陌生人在寝室居住,详细记录和掌握本院留校学生的具体住宿情况。请各学院查寝时到相应园区的值班室进行刷指纹签到。

4.要严格执行学生负责人要向学院老师负责人每日一报制,及时、准确掌握留校学生动向。各学院要明确留校学生的具体人数、留校原因及假期行踪,做到心中有数,同时须每天做好留校学生、中途离校或提前返校学生的情况了解,掌握好每个在校学生的行踪并及时填写“留校学生异动情况表”(见附件3,留存汇总)。

5.做好留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要关注留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经常与留校学生开展谈心教育。对于有心理障碍的学生,要进行重点监护,密切关注,热心帮助。暑假期间,心理咨询室安排专人值班,如遇学生发生心理问题,可拨打心理咨询室值班电话。

6.对未按期毕业滞留学校的学生,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学生心理的疏导以及相关安全教育工作。要高度重视暑期留校的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特别关注延期或推迟答辩研究生群体的身心安全问题、暑假留校研究生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要积极联系研究生导师一同做好留校研究生的行踪掌握和留校教育管理工作。

三、成绩单寄送工作

请各学院于7月20日将各年级成绩通知单全部寄出并保留邮寄学生成绩单的相关凭证。成绩通知单以“给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形式寄出(见附件4)

四、材料报送

1.请各学院于7月13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老师处,电子档通过办公自动化发送至老师处。

(1)各学院《留校学生管理教育方案》。

(2)留校学生学院汇总表(见附件2)。

2.请各学院于9月10日之前将邮寄学生成绩单的相关证明清晰复印件(须注明各年级的具体邮寄人数)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处,电子档通过办公自动化发送至老师处。

附件:

1、暑假留校学生申请表

2、留校学生学院汇总表

3、留校学生异动表

4、“给家长的一封信”内容样板

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

第二篇:关于做好暑假返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暑假返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

通知

学院各系部、团委、学工处: 暑假将至,学生将陆续离校返乡。根据《关于报送落实暑期返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党教发﹝2017﹞13号文)要求,为切实加强暑假期间返乡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暑期返乡学生管理工作,确保返乡学生思想教育不断档,确保暑期返乡学生群体安全稳定。

二、落实系部管理责任,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核实每一名返乡学生的信息,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覆盖、无遗漏。

三、深入开展暑期教育工作,开好返乡学生安全教育主题班会,督促学生履行维护自身安全责任。各系部逐一统计离校学生去向,班主任要动态掌握暑期学生活动情况,要保持与学生的信息畅通,及时做好假期学生安全教育指导。各系部班主任在每月初将与学生联系情况、联系次数和学生思想动态以文字形式报送系部学生管理办公室。

四、认真开展暑期学生家访工作。各系部暑假期间家访以实地走访和电话家访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确保做到全覆盖有记录、有图片,并及时报送家访情况。对重点学生家庭情况要做到及时了解,全面掌控。

五、各系部要结合“民族团结一家亲”和“三进两联一交友”活动和“万名大学生说新疆”活动,认真组织学生开展暑期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严格执行学院暑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各项要求,各系部学团负责人要认真抓好落实,实时掌握学生动态和班主任假期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将情况上报。

六、相关要求

1.各系部指定专人负责,务必于8月2日、9月2日前将该阶段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和暑期家访工作开展情况分别报送至学院团委、学工处。

2.各系部指定专人负责,随时将“万名大学生说新疆”网文及图片及时报送至学院党办所龙格,电话***,邮箱814128842@qq.com。

2017年6月28日

第三篇:关于做好2015年暑假留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5年暑假留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确保2015年暑假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保障教学实训工作的正常运行,并做好留校学生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经学院研究,现就2015年暑假学生留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留校申请对象

暑假留校仅限于参加教学计划内安排的顶岗实习(工学交替)、竞赛训练的学生。其余学生一律不能留校。

二、申请时间

学生提交留校申请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

三、留校申请程序

申请留校的学生,由各系统一进行审核、汇总,系书记签字,加盖系部公章,于7月2日前将纸质稿及电子稿统一报至学生工作部张霓处。

四、留校学生管理工作

(一)留校学生的日常管理以“谁批准,谁管理”为原则,系部及有关部门暑假期间要安排专人加强对留校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掌握

学生动态。请各系部7月10日前将暑假留校学生管理老师、值班时间及联系电话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张霓处。

(二)留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管理。

(三)留校学生住宿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统一安排。

(四)学生留校前应签订留校安全责任书,留校期间务必注意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贵重物品(电脑、手机、现金等)须妥善保管。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后勤服务总公司

武装保卫部

二O一五年六月

第四篇:关于加强暑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暑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确保暑假期间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杜绝各种意外事故发生,各院、系要切实加强暑期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开展好学生安全教育主题班会等活动,明确假期安全事项。进一步加强反邪教警示教育,严禁学生参与或介入非法(组织)活动。深入开展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抢劫、防传销、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等安全教育,提高自我安全防范能力。

暑假期间如无特殊情况学生一律不得留住学校,确因特殊原因需要留校的学生,必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辅导员、班主任同意,报院系审核、盖章,于7月21日前报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

学生留校期间不得以各种名义集体包车外出旅游,不准搭乘非法营运的交通工具、超载车辆和安全系数低的交通工具外出。不得在宿舍内做饭,不得留宿校外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暑假期间有留校学生的院系要安排院系领导和辅导员、班主任值班,值班人员名单7月21日前报学生处和相关部门,要做好值班记录,24小时保持手机畅通。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四日

第五篇:关于做好暑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暑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十堰市张湾区“6.13” 燃气爆炸事故和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6.25”火灾事故教训,加强暑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按照《区校外培训机构集中联合执法工作方案》(##政办函[2019]46号)文件精神及区领导要求,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深入摸底排查。各镇(街)要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安全大排查的有关要求,举一反三,联合消防、公安、住建等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排查要做到“三个明确”。是明确底数。对辖区内的校外培训机构分类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明确重点。要重点检查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学生管理、防溺水、房屋建筑隐患等方面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建立问题台账,压实整改责任,实现销号整改。三是明确整改底线。对排查中发现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要贵令立即停业整改,做到问题不整改到位不放过,安全隐患不消除不放过。

2.持续整治无证无照办学行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每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执法。一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二是舞蹈、绘画、跆拳道等艺术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需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需注明有艺术体育培训。三是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需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四是对整改仍然达不到标准的校外培训机构,通过联合执法,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3.建立风险预警制度。要围绕无证办学、收费纠纷、超纲教学、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全日制培训等违规行为开展研判,对投诉较多、问题频发的机构要根据线索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化解矛盾和纠纷。对在综合执法、日常例行检查、举报投诉中发现的威胁学生身心安全、存在卷款跑路风险、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全日制培训等问题的要通过媒体或家长一封信形式向社会和家长提前预警,防范各类风险。

4.加强消防专题培训。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会同消防部门召开专题培训会,对辖区内的民办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场所消防标准专题培训,通过案例警示强化培训机构安全意识,警钟长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5.其他工作检查。一是疫情防控工作要常态化。二是加大《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推广使用力度,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三是师资、教学等工作检查。

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于每月25日前将校外培训机构和无证幼儿园治理情况总结及照片发至邮箱

区校外培训机构集中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5日

抄送至: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卫健局、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公安局、城管局、住建局、民政局、人社局、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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