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2013年暑假留校学生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2014年暑假留校学生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班级:
按照《关于加强假期留校学生管理的通知》(2013年修订),结合暑期现实情况,对我院2014年暑假留校学生管理相关事宜明确如下,需各班级认真执行,在校住宿学生严格遵守。
一、各班级严格依照《关于加强假期留校学生管理的通知》审批暑假留校学生,于7月2日前将《假期学生个人原因留校申请表》及《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假期留校学生安全责任书》报至分团委曲艳鹏老师处。
二、暑假期间学生宿舍白天不供电,晚供电时间为18:00—22:00。
三、暑期学校不能提供集中住宿,因此留校学生需住在本人寝室,经学院审核,学生工作处审批准予留校的学生需办理住宿卡,此卡只限学生本人使用,暑假期间学生出入寝室必须持此卡。
住宿卡办理程序:分团委统一从学校领取住宿卡空卡,填写学生个人信息并粘贴照片后统一到学生工作处盖章(主楼709室),再统一塑封。每卡收取工本费2元。
四、各班级需做好住宿学生审批和登记等相关工作,班主任(导师)是留校学生第一负责人,班主任(导师)应指派一名学生负责了解本班(课题组)学生当日在校状况,并向班主任(导师)实施日汇报制度,如有特殊情况由班主任(导师)第一时间告知分团委。
五、学生报到时间以校历为准,学生可在学校规定开课时间前一周内返校入住宿舍。
动物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6月27日
第二篇:关于暑假留校学生安排的通知
各院部:
暑假临近,为保障宿舍安全,便于宿舍维修,迎接新生,使留校的同学有个良好的住宿环境,现对暑假留校的同学做如下要求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原则上大
一、大二学生不准留校,大三考研的同学和个别因特殊情况(边远省份、家庭条件困难)需留校的同学可申请留校,欲留校同学须先到本院部团总支申请,辅导员同意,签订假期留校安全协议,经学生处审核同意后可持相关证明到社区服务中心办理住宿手续,关于暑假留校学生安排的通知。
2、所有留校学生需按以下程序办理住宿手续:持学生证和一寸照片1张到社区服务中心办理住宿证。办理时间:7月15日开始,每天上午8:00~11:10,下午2:30~5:40,地点:16#公寓西区106室
3、暑期东校区只开放15#、16#、24#、26#、西校区18#、20#公寓楼,其它公寓楼将关闭,符合学校规定的同学由社区中心统一安排住宿,封楼时间为:7月19日—8月25日。
4、暑期住宿作息时间照常,同学们要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留宿外来人员,严禁在宿舍内使用违禁电器等,一经查出,将按我校违纪处分条例严肃处理,并取消假期住宿资格。
5、为加强安全管理,请同学们支持楼管人员的工作,出入学生公寓自觉出示出入证,无证者严禁出入学生公寓。
6、请同学们爱护所住宿舍物品,节约用水、用电,协议书《关于暑假留校学生安排的通知》。
7、假期宿舍楼要进行全面维修,请同学们积极配合好维修工作并注意保管好个人财产,宿舍内不要留存电脑、手机等贵重物品,以免丢失,如因保管不善,造成物品丢失,责任自负。
山东工商学院
暑假留校安全协议书
甲方:山东工商学院学院
乙方:(签名)学院专业
鉴于假期部分学生家庭情况特殊、路途较远,不便回家,需留校注宿这一情况。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我校的有关规定,为约束当事人,保障当事人的利益,特对留校住宿学生制定如下安全协议。
一、乙方应完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二、乙方留校期间,在校外的一切行为活动完全由当事人本人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乙方在宿舍内严禁使用违禁电器,如电褥子、热得快等;节约用电,电费自理。严禁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严禁在宿舍内生火做饭,严禁使用蜡烛,杜绝所有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四、乙方严禁使用各类管制刀具,严禁酒后***,损坏公物,打架斗殴,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当事人本人承担。
五、乙方严禁在宿舍内存放贵重物品、现金等,如出现失盗等事件,责任自负。
六、乙方不得在宿舍内留宿他人或转让住宿。
七、乙方住宿期间应尊重值班人员,自觉出示住宿证,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不得晚归。
八、乙方住宿期间应轮流值班,负责清理楼道、宿舍和洗漱间、卫生间卫生,保持楼上卫生整洁。
九、乙方如违反上述规定,除按有关规定给与相应的的处分外,还要取消其住宿资格。
十、双方当事人应完全遵照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履行各自义务。
本协议在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学院(盖章)乙方:
(辅导员签字)(签字盖章)
第三篇:暑假留校学生请假条
尊敬的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_班级_________同学现住______楼______宿舍,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不能回校住宿/晚归,请假期限,特此请假,望批准!
学生签名:
公寓值班员:
指导老师或辅导员:
学生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注:
一、该请假条请及时上交公寓值班员处,事后补假无效。注意及时销假。
二、指导教师或辅导员意见一栏,如指导老师或辅导员老师不在学校可发短信或打电话给公寓值班员确认。
三、公寓每晚进行就寝考勤,凡未请假擅自不归或晚归者,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篇:关于2012年暑假学生留校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2年暑假学生留校集中住宿的通知
各学院、各班级:
2012年暑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留校住宿。如因公或其他特殊情况需留校住宿(2012年7月13日至2012年8月22日期间)的学生,请于2012年7月4日前,持书面申请(详细说明留校住宿的理由)到本学院负责公寓管理工作的辅导员处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领取《2012年暑假留校住宿申请单》,经本班辅导员签字同意后,请所在学院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总支公章,然后带上一寸近期标准照到学院负责公寓管理的辅导员处办理“特别通行证”并登记备案。各学院请于2012年7月4日下午4:00前,将因公和特殊情况要留校住宿(包括假期短暂住宿)同学的《2012年暑假留校住宿申请单》(公寓管理科留存联)、男女生人数、姓名、班级、电话及原寝室号等信息传至学生处公寓管理科。公寓管理科将于2012年7月5日上午10:00 前将这部分同学的住宿安排回传给各学院。请各学院务必及时传送信息,逾期将不予办理。
2012年专升本的同学如果要寄存物品,请于2012年6月26日至6月27日到学生公寓2栋值班室室办理,并于2012年8月26日至8月27日取出。对于2012年专升本的同学,在2012年暑假期间我们将不安排住宿,请他们早做准备。
各学院必须安排专人对因公或特殊情况留校住宿学生进行管理,并对留校住宿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纪律教育。
请各位同学离开寝室前一定关闭水、电、门、窗等,不得在公寓内存放贵重物品及现金等,如不听劝告,遗失责任自负。
暑假期间所有留校住宿的学生自带生活必需品,到南苑一栋集中住宿(贵重物品自已妥善保管),凭“特别通行证”出入。男生安排在南苑一栋一单元;女生安排在南苑一栋二单元。集中居住时间为:2012年7月13日至2012年8月22日晚。
2012年7月13日中午12:00至2012年8月22日中午12:00,除1栋
外的所有公寓园区将封闭,并且不提供任何水、电、网络服务。
暑假期间,同学们可以将电脑(笔记本、老式显示器除外)等物品寄放在本园区管理员处。2012年7月13日前只存,2012年8月22日后只取,中途不提供存、取服务。2012年8月27日前,必须全部取出,逾期不负保管责任。
所有留校住宿学生,必须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并承诺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和学生公寓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公寓管理老师、管理员的管理,违纪者将自觉接受学校处理。在此,特别重申《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公寓治安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或存放热得快、电饭煲(锅)、电热炉、高压锅、电炒锅、电熨斗、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杯、电热烧水器、榨汁机、暖手器、暖脚器、烘干机、电热水器、电冰箱、洗衣机等大功率电器,不准在床上使用交流电器;
2、允许使用的学习,生活电器必须符合国家用电安全标准。
3、不准点蜡烛,不准使用煤炉,煤油炉,液化气等可能引发火灾的器具。
4、不准焚烧杂物和烟花爆竹,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不准躺在床上吸烟,不准乱扔烟头。
6、不准损坏公寓消防设施,不准在楼道和寝室内停放自行车。
7、不准私自留宿他人等。
所有留校住宿的学生必须服从学生公寓管理科管理人员的安排和管理,自觉遵守《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公寓门卫管理规定》,按时回宿舍。宿舍开关门时间为:早上6:00开,晚上11:00关。
学 生 处
2012年6月15日
第五篇:二九年暑假留校学生管理暂行规定
附件2:
二○○九年暑假留校学生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暑假留校学生的管理,更好地维护校园秩序和确保留校学生的安全,使他们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特作如下规定:
1.各系应在学生离校前做好学生旅行安全教育。未被批准留校的学生要于7月19日17:00前离校,离校时学生应把贵重物品带走或找人妥善保管(包括台式或笔记本电脑等),学校定于7月19日17:00进行学生宿舍封楼。
2.自8月28日8:00起开放所有学生宿舍楼,所有回家度假同学8月28日前不准返校。
3.各宿舍最后离校的同学,要主动找楼管员登记查房封门,如不辞而别,宿舍一切损失由最后离开的学生负责。最先返校的同学要找楼管人员起封,如私自起封或破锁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4.本着“谁留人,谁负责”的原则,各系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管理。严格值班制度,要指定一名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学生干部,协助做好本系留校学生的各项工作。教宿中心要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值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系负责留校学生工作的老师,要加强同值班人员的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情况,确保假期内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5.各系对留校学生管理要严格实施请假制度,已登记住宿的学生回家或外出必须请假,对私自离校或昼夜不归者,按学生在校期间有关规定处理。
6.为了节约能源,便于管理,保证留校学生的安全,决定采取集中住宿的方式,集中住宿宿舍楼以外的其它宿舍楼将停水、停电,实行封门、封楼 1
管理。
7.学生留校和住宿手续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⑴各系7月14日17:00以前将审查后的学生基本情况(系、姓名、性别、班级、宿舍、联系方式、是否需要安排宿舍)以EXCEL电子表格形式报勤工助学中心(东校园:电话:6227998,电子邮件:tajyzd@163.com;西校园:电话:30.79237,电子邮件:Zhenhui001@126.com)。
⑵勤工助学中心根据暑期勤工助学岗位需求情况对各系报送的名单进行核准,安排好相应的勤工助学岗位后,于7月16日将留校学生名单反馈各系,各系根据学校核准的名单,通知学生留校。
⑶7月17日下午5:30,召开用人单位和留校学生见面会,签署用人单位、学生本人、勤工助学中心三方勤工助学协议书。
⑷7月16日,各系安排专人分别到东、西校园教宿管理中心(联系电话:东校园:3078259;西校园:3079020)领取空白住宿出入证和安全责任书,并按要求填写空白住宿出入证(同时粘贴学生本人一寸照片)、签订安全责任书。
⑸7月17日,各系将填写好的住宿出入证和签订好的安全责任书一同送东、西校园教宿管理中心,并根据情况办理盖章、塑封等手续。
⑹留校学生7月19日8:00-7月20日17:00前搬到指定宿舍住宿,逾期不搬者,取消住宿资格。
8.留校学生出入宿舍要凭住宿出入证,对无住宿出入证的人员,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宿舍楼。学生要按指定房间住宿,凡不到指定床位或私自留宿他人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封楼后,不允许再行进入原宿舍拿取物品。
9.留校学生要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并重申:不准从事赌博活动,不准去水库、池塘等地方游泳,不准夜间不归或晚归、不准任何形式的自炊、不准使用禁用电器,不准攀爬无安全设施的山崖高地等,要爱护宿舍楼内和宿舍内的一切设施,注意防火防盗。
10.因学生本人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均由学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