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库大全 > 精品范文库 > 7号文库

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通知范文

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通知范文



第一篇: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通知范文

关于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

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详见文件)要求,现将我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布置如下:

1.请辅导员尽快通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登陆国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地址:https://csls.cdb.com.cn,建议选择“2.使用身份证登陆”,初始密码为八位生日数字),打开在左侧导航栏最下方“毕业确认申请”菜单,认真核对文本区显示的信息;

2.学生点击文本区下方“申请”按钮,打开申请页面,务必将工作单位、家庭联系人、家庭地址、家庭电话、手机号码、即时通讯(QQ号码)等信息补录进系统,学生基本信息发生变动的也要按要求更改;

3.学生在提交申请前,务必认真核对贷款本金、借款日期、还款起止日等关键信息,如有问题,请与受理贷款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号码见“各地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方式”)联系核改,并告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25-83535896);

4.学生对所有信息填写和核对无误后,在国开行业务系统中提交申请。

5.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毕业确认”信息审核确认后,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一式两份,学生核对签字后,一份交给学生,另一份由学院存档备查。

6.请升学的学生及时联系受理贷款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展期。

7.请务必通知学生:如未能及时完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的,暂扣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直至完成毕业确认的所有工作。

8.请辅导员在学生毕业前夕,集中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工商银行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一次诚信教育,及时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确保所有获得贷款的学生均能全面了解贷款政策和还款方法,树立按时归还贷款本息意识。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二零一三年五月三日

第二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

关于转发《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理顺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机制,保证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现将《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通知2013届生源地助学贷款获贷毕业生(具体名单见附件一)于5月19日前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cn,更新个人信息;

二、请各学院通知2013届生源地助学贷款获贷毕业生在更新完个人信息后于5月20日至5月24日到学生活动中心407打印毕业确认表并签字确认;一二一校区学生于5月27日、5月28日到行政办公楼(原数学学院)103打印毕业确认表并签字确认。

三、2013届生源地助学贷款获贷毕业生需完成毕业信息确认后,再办理毕业手续。

四、请各学院积极开展诚信教育,对贷款学生做好资助政策的宣传教育,加强正面引导。

云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2013年5月6日

第三篇: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12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系通知本系全体贷款毕业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teniu.cc),务必于2012年4月29日前更新个人信息,发起“贷款确认”申请或进行就学信息变更。

二、毕业学生登录系统步骤及注意事项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teniu.cc)后,请仔细阅读系统提示通知,了解与自己有关的贷款规定。

2、请选择“

2、身份证登录”方式登录系统:首先选择你所在省市及县资助中心,填写个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你使用的身份证号码中的8位出生日期,输入验证码后直接登录系统即可。(如果学生先前已经存在助学贷款,不要再次注册也不能注册!如果不能登录,请及时与你户籍所在地县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3、进入系统后,点击“个人信息变更”,更新个人信息。(注意:请正确填写各项数据,“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一定要与您的“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否则可能影响贷款。其中:“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高校名称”、“就学类型”、“入学年份”、“学制”、“毕业时间”8项信息学生自己是无法变更的,或以上各项信息有误,需以系为单位开具学生就学基本情况证明,学生持系证明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具学校证明,然后持学校证明及时到所属县资助中心进行变更。)

4、因校内“1+3”、专升本“3+2”或升入研究生需要继续学习的学生,首先需要登录系统更新个人信息,发起“贷款确认”申请(按本通知第5条步骤“提交毕业申请”),然后校内“1+3”学生持学校证明,专升本“3+2”或升入研究生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县资助中心进行“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否则可能会导致你自付利息。(校内“1+3”学生需各系以系为单位开具学生升学基本情况证明,持系证明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具学校证明)。

5、今年正常毕业的贷款学生更新个人信息后,点击“毕业确认申请”。请仔细核实个人信息和贷款情况,确认无误后“提交毕业申请”。学生已经存在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利息由市财政支付,毕业离校后将由学生自己支付。学生在发起毕业确认申请前,要仔细查阅“自付利息的起始日期”。

6、学生毕业后,在自付利息计息日前,可以提前一次性还款。具体还款事宜,请及时与户籍所在地县资助中心联系。如果学生已经提前还款,且全部合同(多笔贷款)都已结清,可以不用再进行毕业确认。但只要有一笔合同尚结清,都需要进行贷款确认。

7、温馨提示:学生的贷款、还款记录已报送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请大家务必按时还款。如有违约,会影响学生的诚信记录,今后在办理信用卡、房贷、车贷等各类贷款时也会有不良影响。请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及时还款!

0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2年4月10日

第四篇: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通知

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

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操作,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或其合法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需要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有意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结合各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要求,我校为学生开具《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学生根据需要于7月8日前持学生证到办公楼205室领取《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附件: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同学为我校(系别)(专业)级(入学年份)学生;学号;身份证号码,学制()年。

经审查,截止目前为止,该生在校期间没有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该借款学生在我校每学年学费为()元,住宿费为()元。

学生工作处具体负责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联系电话: 0771-7870533。

特此证明。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

(公章)

年月日

第五篇:生源地助学贷款通知

南通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流程

1、贷款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在接受学生申请时,注意审查学生身份是否为本校全日制学生、当年是否欠费、是否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管理、本学年是否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避免学生重复贷款。

2、学院将贷款学生信息录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3、学工处核准学生信息,并报送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4、获批后,学院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盖章后发放给贷款学生。

5、贷款学生及其共同贷款人持“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学生证及其复印件,到生源县(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市)资助中心”)提交申请。

6、县(市)资助中心审查借款学生贷款申请,与贷款学生及其共同贷款人签订助学贷款合同,同时出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

7、学生9月份开学(报到)后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学院,学院集中到校学工处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回执单》,由学生邮寄至县市资助中心。

8、县(市)资助中心收到回执单后向国家开发银行提交贷款确认函。

9、国家开发银行收到贷款确认函后将贷款转至学校账户,由学校将贷款划拨到学生缴费卡中。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最新更新

随机推荐